服务协议 - Shanghai Normal University.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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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服务外包协议甲 方: 上海师范大学 地 址: 电 话:乙 方: 地 址: 电 话:为了充分利用双方资源,实现优势互补,发展继续教育,为社会培养各类人才,经双方友好协商,就 培训项目市场开发和推广方面,乙方向甲方提供相关服务。双方同意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教育培训的各项管理规定下,达成如下协议:一、 甲方责任(甲方委托上海范大学 学院行使甲方权利):1、 根据市场对人才的需要,与乙方商定人才培养计划;2、 负责审定项目市场营销方案;3、 提供教学所需的场地、设备,保证教学活动的正常进行;并协助乙方联系相应的学生宿舍;4、 负责聘用及管理相关专业教师和班主任;5、 负责培训项目的收费、资金保管等

2、工作;6、 向符合条件的学生颁发相应的写实性培训证书。二、 乙方责任:1、 乙方利用其自身的优势和特长,以扩大甲方的影响和知名度为目的,为甲方的 培训项目制定市场宣传、推广营销方案,在征得甲方同意后投放市场;2、 负责项目推广过程中的咨询等各项工作,并根据市场反馈的信息及时调整营销方案并报甲方审核;3、 按甲方要求收集学员信息并协助甲方做好学费的收缴工作;4、 有权向甲方推荐专业职业培训教师和有管理经验的班主任;5、 选派专人负责协助甲方做好开班等学生事务的管理服务;6、 提供教学所需的场地、设备,保证教学活动的正常进行;7、 及时完成甲方需要乙方配合完成的其它工作;8、 负责联系相应的学生宿

3、舍,并做好宿舍的管理工作。三、 收费以及分配1、 培训收费标准: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由双方协商确定。2、 培训收费使用甲方正式票据,并由甲方上海师大培训报名处负责收取。3、 培训费的使用:培训费总收入(税后)培训费总收入(税后) %(原则上校内办学不高于30%、校外办学不高于40%)作为乙方的服务费(主要用于广告宣传、咨询服务),培训费总收入70%作为甲方的项目管理费 (主要用于:学校管理费、教师授课费、教材费、教学管理费、教室使用费、学生事务管理费等费用)。培训费总收入(税后)的10%(甲乙方各5%)作为风险保证金留存甲方账户,项目结束后,如无任何甲方、乙方与学生的纠纷,则该风险保证金甲乙双方

4、各半获取;4、 结算时间:该项目正式开班3个月后,甲方将培训费总收入 %分两次转给乙方;每次转账前乙方先开具正规发票给甲方,甲方将费用转入指定账户(指定账户必须是签订协议的公司);5、 甲方实行一项一账,设专帐管理培训办班费用,项目培训结束后进行直接成本结算(不含甲方在职人员成本)。 四、 违约责任:协议一经签订,双方必须严格按协议要求执行,任何一方违约造成不良影响和或影响对方声誉,守约方有权终止协议,同时守约方有权向违约方索赔及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五、 争议解决:出现争议时,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不能通过协商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六、 产权:甲方提

5、供的办学硬件设备均为甲方所有,乙方提供的办学硬件设备均为乙方所有。七、 合作期限:协议有效自20 年 月 日始至20 月 月 日止。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期满,如继续合作需双方协商续签;如双方确定不再续签新协议时,对于尚未结业学生需继续就读者,则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协议相关约定,直至学生完成全部教学计划。八、 其他1、 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达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协议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未能达成有效协议的,可通过诉讼途径解决。2、 本协议一式五份,甲方三分乙方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行以下无正文)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甲方盖章:上海师范大学 乙方盖章: 签字日期:20 年 月 日甲方项目负责人: 乙方负责人: 甲方电话/传真: 乙方电话/传真: 办公地址: 办学地址: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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