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江南大学大作业——税收筹划.doc

上传人:PIYPING 文档编号:12978662 上传时间:2021-12-09 格式:DOC 页数:12 大小:38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2016江南大学大作业——税收筹划.doc_第1页
第1页 / 共12页
2016江南大学大作业——税收筹划.doc_第2页
第2页 / 共12页
2016江南大学大作业——税收筹划.doc_第3页
第3页 / 共12页
2016江南大学大作业——税收筹划.doc_第4页
第4页 / 共12页
2016江南大学大作业——税收筹划.doc_第5页
第5页 / 共12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2016江南大学大作业——税收筹划.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16江南大学大作业——税收筹划.doc(12页珍藏版)》请在三一文库上搜索。

1、2016江南大学大作业税收筹划简介第一篇:2016江南大学大作业税收筹划江南大学现代远程教育考试大作业学习中心:XX市XX学习中心课程名称:税收筹划题目:(一)简答题:专业:会计专业批次、层次:1509业余专升本学生姓名:学号:身份证号码:提交时间:2016.10.161江南大学现代远程教育考试大作业考试科目:税收筹划大作业题目(内容):一、“税收筹划可以促进纳税人依法纳税”,你同意这种说法吗?(20分)答:我同意这种说法。1.税收筹划要求纳税人必须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规划纳税义务,这就要求纳税人学习税法,并依法纳税同时,税收筹划将避免税收违法作为筹划的具体目标,可使纳税人从理性分析中解决对税收

2、违法行为的正确认识,进而提高纳税人依法纳税的自觉性。2.税收筹划有助于提高纳税人的纳税意识,抑制偷逃税的违法行为,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水平一定规模,企业将开始重视税收筹划,税收筹划与纳税意识的增强,一般具有客观一致性和同步性的关系,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初衷,的确是为了少缴税或缓缴税,但企业的这种安排采取的是合法,或不违法的形式,企业对经营投资筹资活动进行税收筹划,真是利用国家的税收调控杠杆,取得成效的有力证明。3.现在,进行税收筹划的企业大多是一些大中型企业或三资企业,这些企业的纳税事项处理比较规范,相当一部分还是纳税先进单位,也就是说,税收筹划搞得好的企业往往纳税意识也比较强,税收筹划与纳税意识

3、的这种一致性关系体现在,第一,税收筹划是企业纳税意识提高到一定阶段的表现,甚于经济体制改革发展到一定水平相适应的,只有一支改革与税收征管改革成效显著,税收的权威才能得以体现,否则,如果对偷税等违法行为的处罚仅局限于补缴税款,没有严厉的惩处手段,无疑会助长偷逃税等,违法行为,在那种情况下,企业,纳税意识淡薄不用进行税收筹划,2就能取得较大税收利益,第二,企业纳税意识强于企业进行税收筹划,具有共同的要求,既合乎税法规定,或不违反税法规定,企业税收筹划所安排的经济行为,必须合乎税法条文和立法意图,或不违反税法规定,而依法纳税,更是企业纳税意识强的应有之意,第三,依法设立完整规范的财务会计帐证表和正确

4、进行会计处理,是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基本前提,会计账证健全规范,其节税的弹性一般应该更大,也为以后提高税收筹划效果提供依据,同时,依法建账也是企业纳税依法纳税的基本要求。.二、利宁厨具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外购原材料钢材时,若从北方钢铁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率为17%)处购入,则每吨的价格为50000元(含税)。若从得平钢铁厂(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入,则可取得由所得税所代开的征收率为3%的专用发票,含税价格为44000元。试作出该企业是否应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货的决策(已知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7%,教育费附加征收率为3%)。(15分)答:从价格优惠临界点原理可知,增值税税率为17%,小规

5、模纳税人抵扣率为3%时,价格优惠临界点86.80%,或者说,价格优惠临界点的销售价格为43400元(50000×86.8%)。从题中的报价来看,44000元大于价格优惠临界点43400元,因此,应从北方钢铁厂(一般纳税人)采购。从企业利润核算的角度看,从北方钢铁厂购进该批木材净成本:50000/(1+17%)-50000/(1+17%)*17%*(7%+3%)=42008.55(元)从得平钢材厂(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该批木材净成本:44000/(1+3%)-44000/(1+3%)*3%*(7%+3%)=42590.29(元)由此可看出,从得平钢材厂(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购入该批

6、木材的成本大于从北方钢铁厂购进的成本,因此,应从北方钢铁厂购买。三、甲企业计划2016年度的业务招待费支出为150万元,业务宣传费支出为120万元,广告费支出为480万元。该企业2016年度的预计销售额8000万元。请对其进行纳税筹划。(20分)3方案一:(1)业务招待费发生额150万元扣除限额计算:150*60%=90(万元)8000*0.5%=40(万元)业务招待费支出税前可扣除限额为40万元;税前不能扣除额为110万元。(2)广告费、业务宣传费可扣除限额=8000*15%=1200(万元)广告费、业务宣传费发生额=120+480=600(万元)广告费、业务宣传费可全额税前扣除。方案二:(

7、1)缩减业务招待费支出,将业务招待费支出控制在66.67万元(8000*0.5%*60)以内,假设业务招待费正好为66.67万元(即将83.33万元的业务招待费变为广告费或业务宣传费)则:66.67*60%=40(万元)8000*0.5%=40(万元)业务招待费税前可扣除40万元;税前不能扣除26.67万元。(2)同时适当增加83.33万元的广告费或业务宣传费支出,则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扣除限额=8000*15%=1200(万元),因此广告费、业务宣传费可全额税前扣除。(3)由此可见,方案二与方案一相比,广告费、业务宣传费均可全额扣除,但业务招待费税前不能扣除额减少了83.33万元(110万-2

8、6.67万)因此应当选择方案二。四、A卷烟厂要将一批价值100万元的烟叶加工成卷烟销售,加工费定为170万元,该批卷烟售出价格(不含税)900万元,出售数量为04万大箱。有以下三种加工方案可供选择:方案一:委托加工的消费品收回后,继续加工成另一种应税消费品。A卷烟厂委托B厂将一批价值100万元的烟叶加工成烟丝,协议规定加工费75万元;加工的烟丝运回A厂后继续加工成卷烟,加工成本、分摊费用共计95万元,该批卷烟售出价格(不含税)900万元,出售数量为04万大箱。烟丝消费税税率为30,卷烟的消费税税率为56(增值税暂不考4虑),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方案二:委托加工的消费品收回后,委托方不再继续加

9、工,而是直接对外销售。A厂委托B厂将烟叶加工成卷烟,烟叶成本不变,支付加工费为170万元;A厂收回后直接对外销售,售价仍为900万元。方案三:自行加工完毕后销售。A厂自行加工的费用为170万元,售价为900万元。上述三种方案,应该选择哪一种,可以使整体税负最低?(20分)答:应该选择第二种方案,则整体税负最低。方案一:(1)A厂向B厂支付加工费的同时,向受托方支付其代收代缴的消费税: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100+75)÷(1-30%)=250(万元)应缴消费税=250X30=75(万元)(2)A厂销售卷烟后,应缴消费税:900X56-75=429(万元)(3)A厂的税后利润(所得税税

10、率25):(900-100-75-75-95-429)x(1-25)=94.5(万元)方案二:A厂向B厂支付加工费的同时,向其支付代收代缴的消费税:(100+170)÷(1-56)x56=343.64(万元)(2)由于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直接对外销售时,不必再缴消费税。其税后利润计算如下:(900-100-170-343.64)x(1-25)=214.77(万元)方案三:A厂将购人的价值100万元的烟叶自行加工成甲类卷烟,加工成本、分摊费用共计175万元,售价900万元。应缴消费税=900x56=504(万元)税后利润=(900-100-175-504)x(1-25%)=90.75(万

11、元)由上计算知,在被加工材料成本相同、最终售价相同的情况下方案二缴税最少所获利润最大,故A场应选方案二。五、吴明通过竞标获得安升街街道办集体企业的经营权(平时不领取工资),租期从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租赁后,该企业主管部门不再为该企业提供管理方面的服务,其经营成果全部归吴明个人所有,吴明每年应缴纳租赁费8万元。2016年在未扣除上缴的租赁费的情况下,获得利润18万元,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其他条件。吴明可通过怎样的方式减轻税负?(155分)答:方案一:吴明将原企业工商登记改变为个体工商户,则:年应纳个人所得税额=(180000-80000-3500*12)*20%-3750

12、=7850(元)实际收入=180000-80000-7890=92150(元)方案二:吴明仍使用原企业营业执照,假设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与会计利润相等,则:应纳企业所得税额=180000*25%=45000(元)承包承租应纳税所得额=180000-45000-80000-3500*12=13000(元)应纳个人所得税额=13000*5%-0=650(元)实际收入=180000-80000-45000-650=54350(元)方案一可使吴明增加实际收入=92150-54350=37800(元)吴明若想减轻税负,必须变更营业执照,将原企业营业执照变更为个体营业执照,这样就能免去企业所得税,只征个人所得

13、税,从而使实际收入增加。六、甲保健品公司采用直销方式推销产品,由业务员为其推销,其业务员并非企业雇用的员工,而是一些兼职人员,所签合同并非劳动合同,而是业务或劳务合同。合同中有如下条款:“业务员从公司的提货价必须要与卖给客户的零售价一致,然后根据销售额的5%从公司获取提成。”本年度该保健品公司直销收入总额为10000万元,进项税为500万元。请对其进行纳税筹划。(10分)答:方案一:仍采用原合同的条款。须分为两道销售环节,第一道是公司将商品按照提货价卖给业务员应纳增值税=10000*17%-500=1200(万元)第二道是业务员讲商品按照零售价卖给客户应纳增值税=10000*3%=300(万元

14、)6(当然,这200万元的增值税,业务员不可能去缴,只能由公司代缴)方案二:修改合同条款为:“业务员以公司名义去销售,按照公司统一定价卖给客户,然后根据销售额的5%从公司获取提成。”则只有一道销售环节,即公司销售给客户。应纳增值税=10000*17%-500=1200(万元)。方案二比方案一少纳税300万元,因此应选择方案二。第二篇:税收筹划作业某商场商品销售利润率为40,即销售100元商品,其成本为60元,商场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货均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为促销欲采用三种方式:将商品以7折销售;凡是购物满100元者,均可获赠价值30元的商品(成本为18元);凡是购物满100元者,将获返还现

15、金30元。(以上价格均为含税价格)假定消费者同样是购买一件价值100元的商品,从税收的角度,该商场应该选择以上三种方式中的哪一种(由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对结果影响较小,因此计算时可不予考虑)?甲乙两个企业均为生产型小规模纳税人,且是同行,主要从事机械配件加工及销售业务。甲企业年销售额为40万元,年购进项目金额为35万元;乙企业年销售额为49万元,年购进项目金额为44万元(以上金额均为不含税金额,进项税额可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提问:分析案例,提出可以节税的方案并用计算说明。【解】:纳税筹划前:甲乙企业年销售额均达不到一般纳税人标准,税务机关对这两个企业均按小规模纳税人简易方法征税,征收

16、率为3%。甲企业年应纳增值税40×3%12万元乙企业年应纳增值税49×3%147万元两个企业年应纳增值税额为12+147267万元。为了减轻增值税税负,甲乙两个企业可以考虑合并。因为甲乙企业均为生产型小规模纳税人,且是同行。根据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原理:甲企业的不含税增值率:(4035)÷4012.5%,小于无差别平衡点含税增值率17.65%,选择作为一般纳税人税负较低.乙企业不含税增值率:(4944)÷4910.2%,同样小于无差别平衡点含税增值率17.65%。选择作为一般纳税人税负较轻。因此,甲乙两个企业如通过合并方式,组成一个独立核算的纳税人,年应税

17、销售额89万元(80万元),符合一般纳税人的认定资格。企业合并后,年应纳增值税税额为:(40+49)÷(1+17%)×17%(35+44)÷(1+17%)×17%1.45(万元)可见,合并后可减轻税负:2.671.451.22(万元)第三篇:税收筹划作业2014年4月2日作业(二)2.某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17%,主要耗用甲材料加工产品。现有A、B、C三个企业提供甲材料,其中A为生产甲材料的一般纳税人,能够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适用税率17%;B为生产甲材料的小规模纳税人,能够委托主管税务局代开增值税征收率为3%的专用发票;C为个体工商户,只能出具普通发票,A、B、C三个企业所提供的材料质量相同,但是含税价格却不同,分别为133元、103元、100元。分析要求:该企业应当与A、B、C三家企业中的哪一家企业签订购销合同?解:R=小规模纳税人的含税价/一般纳税人的含税价依据不同纳税人含税价格比率的基本原理,可知:B与A的实际含税价格比率R=103÷133=77.44%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科普知识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1800153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