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 在二一年度因工作认真,积极负责,贡献突出,被评为“优秀员工”。特发此证,以资鼓励。 有限公司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日 同志:在二一年度因工作认真,积极负责,贡献突出,被评为“优秀班组长”。特发此证,以资鼓励。 有限公司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日 同学:在我校第十八届“爱在身边” “爱我专业”演讲比赛中,成绩优异,荣获一等奖。特发此证,以资鼓励。学校 二0一0年十一月三日 同学:在我校第十八届“爱在身边” “爱我专业”演讲比赛中,担任主持人。特发此证,以资鼓励。学校
宁ICP备1800153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