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X页 共X页-销售误导自查报告销售误导自查报告 篇一:治理销售误导自查自纠报告 大理支公司综合治理销售误导自查自纠工作报告 市公司监察部: 根据保监会关于开展人身保险业销售误导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保监寿险?215号)要求及省公司关于印发太安省分公司综合治理销售误导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太安人险鄂发?99号)精神,大理支公司制定了销售误导自查自纠工作实施方案,从销售资质、销售培训、宣传资料、销售行为、客户回访、销售品质和客户投诉等七个方面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成立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平;副组长:何时斌。成员:个险、银保及团险各渠道负责人员。小组联系人何
2、时斌,联系电话:0511-63283118 二、自查范围及重点 重点针对个险营销渠道和银行邮政代理及团险渠道的销售管理和销售行为是否依法合规,内控制度是否健全合理有效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主要包括: (一)销售资格管理情况 营销员是否取得从业资格证,是否建立保险营销员的登记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保险营销管理档案,营销员档案的内容是否符合监管规定。 (二)销售培训管理情况 检查个险、银保及团险销售人员岗前培训、后续培训、合规专题培训,并对销售人员的培训中的培训课件、讲义中是否存在不符合监管规定的培训内容,是否存在夸大产品收益等误导内容。检查保险营销员参加岗前培训和后续教育培训,是否对销售人身保险新型
3、产品的保险营销员进行专门培训。 (三)宣传材料管理情况 检查各营销渠道、保险营销员是否存在私自设计、修改、印刷宣传单和宣传彩页等宣传材料的情况。新型产品的产品说明书内容是否符合有关监管规定。 (四)销售行为管理情况 检查销售人员在从事保险营销活动过程中是否出示展业证。是否存在代签名,以及代抄录风险提示语句的情况。是否向投保人提供了保险条款、产品说明书和投保提示书。营销员是否存在将保险产品与银行存款、国债、基金等进行片面比较和承诺、夸大收益的行为。 (五)客户投诉检查 是否建立了完善的客户投诉处理机制,如建立电话、信箱、柜面和网络等多种投诉渠道,以便及时受理并处理客户的投诉案件。 (六)销售品质
4、管理情况 是否建立了完善的业务品质管理制度,将回访成功率、 客户资料真实性、是否存在代签名或代抄录以及客户投诉情况等指标纳入品质考核体系,并进行严格考核。是否定期开展销售误导方面的内部监督检查。 三、自查方法 自查工作主要做法是:1.采取现场录音检查、面访问卷检查;2.对低信誉营销员的客户做定期回访检查;3.对培训课件、讲义以及营销员展业宣传品做随机检查; 4.对失效、退保保单做定期回访检查;5.对新单做信息甄别及是否代签名等检查;6. 检查客户投诉处理案件的落实情况。 四、自查结果 (一)销售资格管理健全。大理支公司各营销渠道营销人员均在系统上工号,均系持证上岗,不存在无两证展业人员。针对极
5、少数营销员证件到期的予以及时换证。大理支公司上工号营销员共有158人,其中有25人代理人资格证过期,经理室已将过期资格证收回,在年5月统一换证。 (二)培训管理合规。大理支公司所有领取的培训教材和课件、讲义等均由上级公司统一下发,对营销员岗前培训及后续教育均是按上级公司有关通知的要求执行。自查没有发现不符合监管规定的培训内容。 (三)宣传材料管理规范。大理各营销渠道所有领取的公司产品宣传资料、海报等均由市公司统一发放,课件由上级公司统一下发,统一了宣传口径,自查没有发现夸大产品收益等误导客户的行为发生。 (四)专人负责客户投诉处理。专人负责客户投诉,处理及时。建立了专用电话、柜面和信箱等多种投
6、诉渠道;由王崇斌经理直接受理并处理客户的各种投诉案件; (五)加强营销员品质管理。品质管理工作常态化、具体化,将保单回访成功率、代签名或代抄录及客户投诉情况等指标纳入考核。职场有建诚信墙,每个营销员在诚信墙上做诚信服务签名,将“诚信营销、合规经营”贯彻营销人员的每一天。并建立了信用评估系统,定期评比诚信服务等级营销员。 大理支公司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五日篇二:阳原支公司综合治理销售误导自查自纠报告 中国人寿阳原支公司全面深入开展综合治理销售误导自 查自纠报告 综合治理销售误导不只是监管机关向全行业发出的严格监管、规范市场、促进发展的重要信号,也反映了全社会的共同心声,更是行业在发展新时期做出的重
7、大战略选择。做好综合治理销售误导工作,将有助于重塑保险业的诚信形象,赢得消费者的长远信心,迎来整个行业“破茧重生”。 中国人寿阳原支公司在年3月在各个销售渠道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中国人寿阳原支公司经理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支公司成立了以经理为组长、个险、银保、团险、人力资源部等各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销售误导行为自查自纠工作小组”,在自查自纠检查过程中,从销售资质、销售培训、宣传资料、销售行为、客户投诉、客户回访等环节入手,将公司宣传资料是否有误,销售环节是否管理到位,销售行为是否依法合规,内控制度是否健全合理有效,客户回访信息是否真实等问题作为自查自纠的重点工作。 工作小组成员,从3月25日全面
8、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不走过场,重点梳理审视个险、银保,团险渠道的销售人员持证情况和岗前培训,后续培训及诚信合规专题培训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资格证和展业证过期销售人员进行清退或马上补办。小组成员又通过暗访的形式检查了产说会,培训会,沙龙,代理网点柜面等销售现 场,重点检查了产品说明会的课件是否存在误导内容,是否存在侵害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动,以及银邮网点是否公示张贴人身保险提示书,清查结果没有发现任何违规行为。最后,小组成员又随机从系统中抽取客户电话进行回访,检查销售人员在销售分红险是否存在与银行存款,基金等进行片面比较的承诺,夸大收益的行为,是否存在欺骗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隐瞒与保险
9、合同有关的注意事项,投保人亲笔抄写风险提示语句并签名,检查结果没有发现任何违规行为。支公司经理还亲自对个险销售人员,客户经理和理财经理宣导五条禁令,并让所有销售人员亲笔签署杜绝销售误导保证书。 阳原支公司通过一系列具体措施,力争使阳原治理销售误导工作取得初步成效,新增销售误导问题明显减少、合规经营意识明显提高、市场秩序明显规范、保险行业形象明显改善。在此基础上,用3年-5年的时间建立和完善治理销售误导工作的长效机制,使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对人身保险的认可度和满意度显著提高。篇三:关于年人身保险业销售误导自查自纠工作情况的通报 关于年人身保险业销售误导自查自纠工作情况 的
10、通报 -08-24 【字体:大 中 小】【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保监厅函346号 各人身保险公司: 为贯彻落实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人身保险业综合治理销售误导工作,年25月,中国保监会组织各人身保险公司开展了销售误导自查自纠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自查自纠工作的基本情况 本次销售误导自查自纠工作的业务自查范围是年1月至年2月承保的业务。根据各人身保险公司的业务特点,35家公司对电话营销渠道、56家公司对银行邮政代理渠道、48家公司对个人营销渠道的销售管理和销售行为是否依法合规,内控制度是否健全合理有效开展了自查自纠,自查面达到100%。据统计,各公司合计暗访兼业代理网点
11、6.9万个、产品说明会3.1万场,抽查营销员9.1万人次、保单344.9万件,共发现内控缺陷2747项、存在各类销售瑕疵的保单43万件、涉及销售误导问题的营销员2.6万人次、存在销售误导问题的产品说明会851场。自查发现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电话营销配套基础管理制度有待完善,部分公司销售质检不到位。开展电话营销业务的公司中有37.1%未建立培训内容审核检查制度,超过一半的公司不同程度地存在培训制度不健全、培训内容中法律法规知识和诚信教育不足、培训记录不完整或严重缺失等问题。公司抽查保单中的22.8%被认定为问题件,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未告知投保人保险合同重要内容和责任免除事项;同时个别
12、电话营销业务排名前列的公司质检监听人员配备不足,保单监听比例偏低,致使有相当数量的问题件保单因未被监听而没有被发现。 二是对兼业代理机构业务把关不严,管控约束乏力。公司通过抽查暗访发现相当数量的银行网点不按监管规定公示、张贴人身保险投保提示书基准内容和保险兼业代理许可证,部分银行网点存在销售人员代抄录风险提示语句的问题,还有部分银行网点和销售人员不向客户提供保险条款、产品说明书和投保提示书。此外,银(邮)保通系统尚不能完全实现在出单时对银行销售人员和代理网点的销售资格进行自动审核校验。 三是个人营销渠道私印宣传材料的现象仍未杜绝,代签名、代抄录风险提示语句的问题仍然存在。各公司自查累计发现26
13、8家(次)分支机构存在私自设计、修改和印刷宣传材料的问题,印刷的宣传材料合计达91.1万份。81.3%的公司自查发现存在营销员代签名和代抄录风险提示语句的问题,部分新小公司在这一问题上比较突出。 四是客户回访信息资料真实性不足,信函回访和面访作用有限。从自查情况看,银保渠道重复回访号码涉及的保单和客户数量占比均超过8%,个险渠道重复回访号码涉及的营销员占到展业营销员总数的5.7%。同时,信函回访收到回执的比率为24.6%,无法有效起到回访的作用,虽然面访回执的回收率为88.8%,但公司对回执签名真实性基本无法管控,难以保证回访的有效性,这使其作为电话回访补充手段的作用有限。 针对自查发现的违法
14、违规问题以及内控漏洞和制度缺失,各公司基本能够积极认真地进行整改,特别是注重通过完善制度规定、工作流程以及改进升级信息系统,提高防治销 售误导的内控水平。此外,各公司还依照内部管理规定处罚各类销售人员4万余人次,并对397名中支以上层级的高管进行了责任追究。 二、自查自纠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开展销售误导自查自纠工作,营造起治理销售误导的行业氛围,一方面提升了行业依法合规经营意识,另一方面提升了各公司内控管理水平,同时为下一步建立健全治理销售误导长效机制提供了有益的参考,但是仍然要看到自查自纠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之处。 (一)认识不深刻,工作中存在畏难情绪。首先是部分从业人员,特别是个别公司高
15、管,对治理销售误导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没有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治理销售误导工作中来。其次是部分从业人员对治理销售误导工作的效果持有疑虑,在自查自纠工作中持等待、观望态度。还有部分公司的高管和销售人员担心因治理销售误导影响业务的正常发展。 (二)自查不认真,对一些问题避重就轻。部分公司对一些行业共性的问题不敢主动暴露,或者揭露不足。如自查发现的问题仅停留于培训不足、培训档案管理不到位、营销员资格证书过期等表面现象,对销售过程中夸大收益、混淆保险产品概念、隐瞒合同重要内容等核心问题没有触及。 (三)整改不到位,未主动防范化解风险。部分公司对自查发现的风险隐患不重视,没有采取相应的风险排查和整改措施。如
16、自查发现的不同投保人使用同一回访电话号码现象,几近没有公司对这部分保单蕴含的销售误导风险进行说明,也没有报告是否已采取措施进行风险排查以保护保单持有人合法权益。 (四)追责不得力,高管责任追究不到位。部分公司未严格按照规定对销售误导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从各公司提交的自查自纠工作报告看,有的公司没有对任何销售误导责任人进行追责,有的公司只对基层销售人员进行责任追究,而没有对上级管理人员和中支以上层级机构的高管进行责任追究。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销售误导自查自纠工作虽然按照计划已经暂告一段落,但各公司要把销售误导自查自纠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持续推进,切实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一)
17、提高认识,解放思想。各公司要充分认识到治理销售误导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坚定治理销售误导的决心和信心;要积极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将治理销售误导与转变经营方式、促进业务健康发展结合起来,切实抓好自查整改工作,推动寿险行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二)明确职责,认真整改。各公司要根据自查发现的各类违法违规问题和内控缺陷,认真制定整改工作方案,明确整改工作完成时限和承办部门,做到逐级落实,分工到位,责任到人。总公司要加强对分支机构整改工作的指导,并对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复查验收。 (三)完善制度,强化落实。各公司在整改工作中要从完善内控制度体系入手,将防治销售误导的各项监管制度规定嵌入到公司内控制度中,建立健全
18、防治销售误导的制度机制;同时通过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保障各项制度得到有效贯彻落实。 (四)加强管理,防范风险。各公司要以整改为契机进一步防范和化解风险,一方面要加强业务品质管理,提高内控管理水平,防止因销售误导产生新的增量风险,另一方面要针对自查排查出的风险隐患,抓紧制定风险应对化解方案,有效防范销售误导存量风险。 各公司应于年10月31日前将整改工作报告和有关附表(附件1、2)分别以公司正 式发文和电子邮件的方式上报中国保监会人身保险监管部,各公司省级分支机构应同时向当地保监局进行报送。监管部门将对各公司的整改工作持续跟踪督导,对于整改不认真、不到位的公司,一经查实,将依法从重处罚,并严肃追究
19、相关人员的责任。 违法违规问题整改情况统计表 一栏简要填写违法违规问题的基本情况,不同分支机构的同一类 违法违规问题可合并填写在同一栏中。 2.“整改措施”一栏填写针对违法违规问题采取的整改措施。 3.“整改完成情况”一栏填写违法违规问题是否已经整改完毕,如尚 未整改完毕,要说明整改完成时限。 4.“责任追究情况”一栏填写对违法违规问题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 情况。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 年8月18日篇四:益阳中心支公司销售误导综合治理自查自纠工作报告 幸福人寿益阳中支关于开展综合治理 销售误导自查自纠工作的报告 省分公司: 根据中国保监会综合治理销售误导工作会议和?关于人身保险业综合治
20、理销售误导有关工作的通知?(保监发14号)、?关于开展人身保险业销售误导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保监寿险215号)、?关于印发?年湖南人身保险业综合治理销售误导实施方案?的通知?的精神和? 年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人身保险综合治理销售误导自查自纠工作实施方案?(幸福寿湘发?29号),结合中心支公司的实际情况,益阳中心支公司迅速的展开了销售误导自查自纠的相关工作,现将相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组织实施。 益阳中心支公司在分公司召开综合治理销售误导视频会议结束后马上召开会议,部署了益阳中支自查工作,成立由黎胜昔任组长,夏植淳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小组成员的的销售误导综合治
21、理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联络员为综合部负责人,并组织全体内勤学习了?湖南省人身保险业防范治理销售误导自律公约?,还利用外勤早会、夕会对自律公约有关内容进行了宣导。 二、严格自查,及时整改。 此次自查自纠工作采取各部门自查,综合管理部监督的方式进行。自查业务涉及个险、银保、运营等条线,此次自查的重点为销售资格管理、销售培训管理、宣传资料管理、销售行为管理、客户回访管理、销售品质管理、客户投诉管理情况等七个方面,严格按照保监会个人营销业务、银行邮政代理业务和客户回访工作自查自纠工作表(“保监寿险215号文”附件35 )列明的重点管理环节进行认真的自查工作。 (一)销售资格管理情况:经自查,我中支个
22、险营销员291人,其中290人持有?从业证?,156人办理了?展业证?,对于没有持?从业证?的,如本月还未考证,将做销号处理,没有展业证的,我们正在进行申请办理中。 (二)销售培训管理情况:我们ISO文件库中有完善的销售培训管理制度,整个培训材料由总公司和省公司统一下发,紧紧围绕监管的相关规定、职业诚信教育、产品知识、展业技能等开展。由于时间安排紧,也存在执行不严,培训课时不够,和营销人员不能全部参训的情况,对此,一方面我们将会强化培训力量,合理安排好培训内容,完善培训档案管理,一方面通过一对一等有针对性的培训模式,尽量让更多的业务员感受到公司的文化与政策。 (三)宣传资料管理情况:益阳中心支
23、公司所使用的产品说明书及宣传资料全部是由总公司统一印制,相关内容符 合监管规定,不存在擅自设计、修改和印刷宣传资料的问题。 (四)销售行为管理情况: 经自查,存在有个别银保客户经理在销售过程中,未提供条款,拿产品与银行利率进行比较,代抄风险提示语句或未讲解现金价值部分等情况。对此,我们一是要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按考核要求进行处理,二是加强业务员的基础管理:问题件及电话回访件的管理,制定严格的制度,奖惩并举。三是深化队伍建设,提升队伍的整体素质,提升队伍优质服务的竞争意识和能力,强化业务员的知识技能培训,严格品质管理。四是加快推进业务功能完善。完善投诉机制,为客户提供更人性化、更舒适、更满
24、意的服务。 我中支已经建立了完善的产品说明会管理制度,年7月举办过一次产品说明会,课件严格采用总公司版本,不存在误导性内容,产品说明会不存在侵害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五)客户回访管理情况:我们的客户回访都是由总公司统一进行,客户回访及回访话术符合监管规定,我们按照客户回访管理自查表逐一排查,抽查发现少量面访件存在代签名现象,并且重复电话号码涉及保单数量较多。为此总经理室高度重视,组织个险、运营等部门负责人、相关人员召开了专题会议,分析、查找类似情况发生的本质原因,就此类事件对相关人员提出了警告,并提出了整改意见,明确了 整改措施。 一是要在销售误导、代签名、夸大产品利益、私自印刷宣传品
25、无证代理人、培训、客户回访、投诉处理等方面逐一排查,个险方面,人管、培训就代理人资格证清理为重点,督促少部分无证人员及时考证,严把持证上岗关。在早会上加强宣导销售误导的严重性。运营方面,召集柜面人员学习领会自查自纠精神,通过数据、报表清理消除隐患,做好预防,设立正规流程,对业务人员自保件、退保件等做严格审核,走正常流程。在做好业绩的同时处理好综合治理,两手抓、两手都要硬。要做好随时应对保监局抽查的准备。 二是要加强个险条线业务人员契约品质管理宣导,成立自查自纠工作小组,责任到人,分工上墙,由总经理室监督,个险负责人、本部负责人、培训负责人等具体负责,运营部执行,按步骤逐一实施。 三是加强新契约人员新单录入管理。在新单初审录入时实行客户电话回访,辨别真伪,一旦发现问题件将拒绝录入新单。将电话号码审核、客户重复投保、分拆单等现象作为重点清查,并重点审核存在虚假电话号码的业务人员。 四是对于重复电话保单,我们的整改思路是把整改方案的侧重点放在在职业务人员,排查甑别电话号码的归属,先从内勤人员着手,收集相关变更资料,逐一实行变更,然后逐步延伸。整改步骤:4月底5月初将留有内勤人员的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