蓄电池机车充电工安全操作规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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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蓄电池机车充电工安全操作规程1、一般规定(1)充电工必须由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的人员担任。(2)应熟悉本岗位的机电设备性能和供电系统。能正确处理一般故障,能熟练地按操作规程进行充电作业。(3)对于防特殊型蓄电池极柱的焊接,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取得允许操作证的人员担任。(4)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制度。(5)充电工作业时应穿着规定的劳保用品。-2、初充电前的准备工作(1)新电池或蓄电池组开箱后,先把表面的灰尘擦净,检查电池槽、电池盖是否有损坏。(2)普通蓄电池应检查透气帽是否齐全,极柱与接线连接是否紧固。(3)特殊蓄电池应检查特殊工作帽是否齐全,极柱焊接是否牢固,绝缘套

2、是否齐全等。如有上述情况,应在注入电解液前配齐修好。3、初充电(1)初充电是一个很重要的工作程序,初充电的效果,会影响电池的使用寿命。因此,充电工必须谨慎进行。(2)把各蓄电池工作帽旋下,将配制好的电解液注入蓄电池内。注入电解液的比重:DG-370为1.2500.005(20);DG-308为1.280.005(20);DG-330-KT为1.2500.005(20);或按蓄电池生产厂家的说明书配制。(3)电解液的注入量:对于DG-370、DG-308液面应高于多孔保护板2530mm;对于DG-330-KT液面应高于多孔保护板1520mm。或按蓄电池生产厂家的说明书要求注入。(4)将蓄电池静置

3、26小时,待温度冷却到30以下时,即可进行初充电。(5)整流充电设备作为充电的直流电源,其输出电压应较蓄电池组的额定电压高50%,电流应不小于蓄电池5小时放-电率之电流。(6)初充电时蓄电池组的正极接电源正极,负极接电源的负极。(7)初充电电流和时间如下:序号蓄电池型号初充电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电流(A)时间(h)电压升至(v)电流(A)时间(h)1DG-3704130402.720.540502DG-3083530402.717.540503DG-330-KT3425302.4183040其它型号的蓄电池初充电的电流和充电时间按蓄电池生产厂家的说明书要求进行。(8)开始用第一阶段电流充电,当每只

4、蓄电池的端电压升至上表的规定值时,改用第二阶段充电至完毕。(9)在第二阶段充电中,应对蓄电池补充蒸馏水,使液面符合第(3)条要求,切忌加酸。(10)蓄电池达到充足电时的现象是:电压及电解液比重在3小时内基本不再上升,电解液表面冒出大量均匀的气泡。(11)初充电完毕,应测量电解液比重:DG-370、DG-330-KT冬季为1.2600.005,夏季为1.2400.005;DG-308冬季为1.2800.005,夏季为1.2700.005;或按蓄电池生产厂家说明书的规定执行。否则应加蒸馏水或比重为1.40的硫酸调整比重,再按初充电第二阶段电流充电1小时,使电解液混合-均匀。4、日常充电前的准备工作

5、(1)检查充电机及充电机上的仪表指示是否准确。(2)先擦净电池箱上的灰尘,积水。打开电池箱,清洗干净,将工作栓帽(刚玉帽)旋下,用清水冲洗,和利用毛刷刷去表面灰尘,以保证其透气性能。(3)检查各电池间接线端子的连线是否牢固。(4)充电机电源的两极不得接反。(5)整流设备充电插销必须采用电源装置的专用插销,不得用其它代用。(6)打开全部电池工作栓帽,清除放在电瓶上的任何工具和物品。5、日常充电作业(1)首先再检查一次电源连接是否正确,观察电压表的指示值,并作好记录。然后再起动硅整流器开始充电。(2)注意观察电池在充电过程中的变化,如有异常情况应停止充电,不准电池带故障充电。(3)日常充电的电流和

6、时间如下表:序号蓄电池型号日常充电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电流(A)时间(h)电流(A)时间(h)1DG-37050715255102DG-30840715205103DG-330-KT207102035-如为其它型号的蓄电池,应按厂家说明书的要求进行充电。如采用快速充电法,应按厂家说明书及有关技术文件执行。(4)开始用第一阶段电流充电,当每只单体蓄电池端电压升为2.4v(DG-330-KT)和2.7v(DG-370或308)时,改为第二阶段电流充电。(5)当电解液表面冒出大量均匀的气泡时,即为充电完毕。(6)充电完毕必须静置11.5小时,待冷却后,才准旋上工作帽旋塞,擦净电解液迹,盖上电池箱盖,锁上

7、螺栓。6、充电注意事项(1)注意连接线与极柱,不得有过热或松动情况。(2)电池中电解液溢出时,应及时吸出、擦净。(3)监视充电机的运行状况,遇有不正常时,应立即停充,待处理后再充电。(4)在充电过程中,每小时必须检查一次充电电流、电压、液面和温度,并做好记录。(5)不准使用没有充足电的蓄电池,以免蓄电池过放电。(6)使用时间较长的蓄电池,充入电量应比输出电量多25%35%,但蓄电池的新旧程度不同以及蓄电池的内在质量优劣也会影响安时效率的高低,因此蓄电池电量充足与否,主要-视其充电时间,电解液比重,液面冒气为准,千万不要过量充电。(7)在充电过程中,电解液的温度不得超过45,否则应设法使其冷却,

8、若采取降温后,温度仍不下降,则应减小充电电流或暂停止充电。待冷却到30以下时再恢复充电。7、使用与维护(1)不同容量的蓄电池不准串联在一条线路上进行充电,在充电过程中,不准中途停电。(2)1015天应检查一次电解液高度,如电解液降低时,应补充一次蒸馏水,使液面高度符合要求。(3)1015天必须检查或调整每只蓄电池电解液的比重一次。(4)蓄电池在使用中要避免过放电,放电终止总电压不得低于每只蓄电池端电压1.75v的总和。(5)蓄电池在使用中每50次充放循环必须进行一次恢复充电,即按正常充电规定的电流和时间的最大值充电,放电时按5小时放电率放电。8、电解液调制时的注意事项(1)必须将硫酸徐徐注入水中,并用玻璃棒不断搅拌。所用容器应为陶质,瓷质,玻璃或铅质。电解液调配好后,待冷却至室温或35以下,方可使用。(2)配制电解液时,操作人员必须穿戴防护用具,如橡-皮围裙,胶手套,胶鞋和护目镜等。(3)所用器皿应事先洗刷干净并用蒸馏水洗涮一次。工具、量具要准备齐全,并准备好5%的氢氧化铵或碳酸钠溶液,以防万一溅上硫酸溶液时,可用这些溶液擦洗中和,再用清水冲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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