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黎公社”教学误区谈.doc

上传人:吴起龙 文档编号:1585501 上传时间:2018-12-26 格式:DOC 页数:10 大小:19.99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巴黎公社”教学误区谈.doc_第1页
第1页 / 共10页
“巴黎公社”教学误区谈.doc_第2页
第2页 / 共10页
“巴黎公社”教学误区谈.doc_第3页
第3页 / 共10页
亲,该文档总共10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巴黎公社”教学误区谈.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巴黎公社”教学误区谈.doc(10页珍藏版)》请在三一文库上搜索。

1、“巴黎公社”教学误区谈“巴黎公社”是人教版必修1第18课马克思主义的诞生中的一目。几次调研听课,发现一些青年教师在史实与解释方面都存在一些误区,特撰文分析如下。 误区一:巴黎公社的指导思想是 马克思主义 教材的叙述结构为:空想社会主义与工人的觉醒共产党宣言的问世巴黎公社。有些教师误读其中的逻辑关系是:工人斗争的失败呼唤科学理论,马克思主义诞生使得空想社会主义发展到科学社会主义而指导了巴黎公社革命。实际情况不是这样。马克思当时就说:“公社中的大多数人根本不是社会主义者,也不可能是社会主义者。”为什么这样说呢? (一)公社中的大多数人是布朗基主义者和蒲鲁东主义者。 1871年3月26日,有22万9

2、千人参加了选举巴黎公社委员的投票,选进公社的有86人,除去尚在牢中的布朗基外,余下的85人中,17人为资产阶级代表人物,但他们在公社活动的最初几天就退出了。其他的68人就其政治见解来说,19人是新雅各宾党人(小资产阶级民主派),18人是布朗基主义者,13人是蒲鲁东主义者,10人是左翼蒲鲁东主义者,3名是巴枯宁分子,2人是接近马克思主义的,有几名公社委员没有参加任何政治派别。经过一段时间后,新雅各宾党人和布朗基派的联盟构成了公社的“多数”,蒲鲁东派在公社中居于“少数”。马克思的学说那时在法国还很少为人所知。 1891年恩格斯为法兰西内战写的单行本导言中提道: “公社委员分为多数和少数两派,多数派

3、是布朗基主义者,他们在革命自卫军中央委员会中也占统治地位;少数派是国际工人协会会员,他们多半是蒲鲁东社会主义学派的信徒。那时,绝大多数的布朗基主义者不过凭着革命的无产阶级的本能右是社会主义者;其中只有很少一些人通过熟悉德国科学社会主义的瓦扬,比较清楚地了解基本原理。因此可以理解,为什么公社在经济方面忽略了很多据我们现在看来是当时必须做到的事情。最令人难解的,自然是公社对法兰西银行那种不敢触犯的敬畏心情。” 这里提到的瓦扬是坚定的布朗基主义者,革命失败后念念不忘复仇,鼓吹盲动主义策略,受到恩格斯的批评。将布朗基主义和蒲鲁东主义的主张与马克思主义对比,可以看出这两者有很多本质上的不同。 1.布朗基

4、主义与马克思主义的比较。 布朗基(18051881年),早年接受巴贝夫、圣西门和傅立叶的空想社会主义思想影响,反对私有制、主张通过政治革命来推翻资产阶级的统治,在从事革命活动的50年中,有34年是在监狱中度过的,有革命囚徒之称,在法国有很大的社会影响。他的名言是“不断地斗争,不顾一切地斗争,一直斗争到死为止,这是一个革命者的天职”。1871年巴黎公社选举时,他在缺席的情况下当选委员。布朗基派作为公社的多数派,起了重要的领导作用。 恩格斯指出:“由于布朗基把一切革命想象成由少数革命家所实现的突然变革,自然也就产生了起义成功以后实行专政的必要性,当然,这种专政不是整个革命阶级即无产阶级的专政,而是

5、那些实现了变革的少数人的专政,而这些人又事先服从于一个人或者几个人的专政”“(布朗基主义者)是按照密谋学派的精神培养出来的他们认为少数坚决和组织严密的分子在顺利的条件下不仅能够夺得政权,而且能够用极果断坚决的措施来保持政权,直到把人民群众吸引到革命方面,并使他们聚集在少数领袖的周围。这就要求把全部权力最严格地专制地集中在新的革命政府手中。” 布朗基认为阶级社会和宗教的长期奴役使得大多数人不能认清自己的真正的利益,因此他反对立即进行普选。究其实质来说,布朗基主义者还未脱离空想社会主义的范畴,他们把希望寄托在少数革命家身上,有革命盲动主义和个人英雄主义倾向,对工人阶级的政治能力不信任,有集权专制倾

6、向(如公社委员会集立法权和行政权于一身的集权措施)。与布朗基主义相反,马克思主义把无产阶级运动看成是“绝大多数人的自觉的、独立的运动”,这种运动完全依靠工人阶级的联合行动和共同探讨而发展。 2.蒲鲁东主义与马克思主义对比。 蒲鲁东(18091865年),是小资产阶级社会主义者,无政府主义创始人。蒲鲁东主义反对暴力革命和无产阶级专政;鼓吹个人绝对自由,主张“打倒政党,打倒政权”,由各地居民组成“自治集团”,并由这些“自治集团”结成“自由联邦”,幻想通过阶级调和与和平改良的办法,实现以“个人占有”为基础的“互助制”,实现小资产阶级的社会主义。这种空想的互助主义方案目的是形成生产者之间“永恒的公平”

7、,防止他们遭受破产的厄运,使小私有制永世长存。是一种企图以小私有制普遍化代替资本主义所有制,用小生产来代替社会化大生产的空想,实际上对资产阶级的统治是有利无害的。马、恩曾在共产党宣言等文献中予以揭露。 巴黎公社的经济措施主要是蒲鲁东主义者制定的。他们的代表人物别列担任公社财政委员和驻法兰西银行代表,反对剥夺法兰西银行。另外,巴黎公社革命的同时,法国里昂、马赛等其他一些城市也建立了公社,但彼此隔绝,不能不说是受了居民自治思想的影响。这些与马克思主义者建立无产阶级革命政党与无产阶级专政、彻底的公有制、全世界无产者团结起来等科学社会主义主张是背道而驰的。 (二)当时的法国不具备普遍传播马克思主义的社

8、会阶级条件 从当时法国的社会发展状况及阶级状况来看:1872年的法国,全国平均每个企业雇佣工人只有2.9人,与英、美等国不同,“法国的工业中仍然是小生产占绝对优势,大企业较少”。而随着工商业的发展,小企业、小作坊被大资本排挤而倒台破产,破产和面临破产威胁的小资产阶级在社会上有一定优势。虽然当时法国有300多万产业工人,但在法国人口中比例不大,不占优势。马克思主义是一无所有的产业无产阶级的科学理论,而当时法国大量存在的是有小私产的小资产阶级,不具备传播马克思主义的社会阶级条件,相反却有利于蒲鲁东主义的传播。这就是为什么马克思说“公社中的大多数也不可能是社会主义者”的原因。 “20世纪20年代前,

9、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经历了由空想到科学,由理论到实践,由理想到现实的过程”。这是一句老师们经常挂在嘴边的话,不少人都把巴黎公社革命误认为是马克思主义由理论到实践的证明,其实,前面已经分析了,巴黎公社是空想社会主义和小资产阶级社会主义的实践证明。有的教师以巴黎公社的社会经济措施证明巴黎公社的社会主义性质,由此导致的误区是一 误区二:巴黎公社的社会经济措施 证明它是社会主义政权 教材中“没收逃亡资本家的工厂,交给工人 合作社管理”的说法不确切,也不完整。实际上,公社在1871年4月16日颁布法令,规定把“一切企业主已经逃跑或已停业的工厂和作坊交给工人协作社,同时保证企业主有权获得补偿”。这项措施其实是

10、用赎买的方式把部分工厂变为集体所有,带有一定程度的社会主义公有制的性质,类似的措施在我国建国初的过渡时期也曾实行过。但赎买并不等于没收,它恰恰体现了对私有财产的尊重和保护。公社对未逃亡资本家的企业并未采取代管的措施,也没有没收法兰西银行,这些都是出于对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原则的尊重。巴黎公社并未真正地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和普遍地实行社会主义公有制,没有建立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尚不能看成是社会主义政权。曾有教师问:巴黎公社是无产阶级专政的政权,那它不就是社会主义政权吗?这又陷入了另一个误区将巴黎公社无产阶级专政的政权性质与社会主义政权性质混为一谈。 “巴黎公社是无产阶级专政的政权”的说法并不鲜见,不

11、少教师上课时也采用此说,但对无产阶级专政的概念不甚明了,由此导致对巴黎公社的政权性质或概念混淆,或避而不谈,或照本宣科,留下教学盲点。 马克思主义关于无产阶级专政思想的形成和发展,同无产阶级的革命实践紧密相连。 1848年,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就对无产阶级专政思想作了表述:“工人革命的第一步就是使无产阶级上升为统治阶级,争得民主”,“无产阶级将利用自己的统治,一步一步地夺取资产阶级的全部资本,把一切生产工具集中在国家即组织成为统治阶级的无产阶级手里,并且尽可能快地增加生产力的总量。”在阐明无产阶级专政在政治方面的历史使命的同时,也指出了无产阶级专政在经济方面的历史任务。 1850年,马

12、克思在1848年至1850年的法兰西阶级斗争中第一次明确提出了“工人阶级专政”的口号,1852年3月5日,在致魏德迈的信中进一步肯定了“无产阶级专政”这一结论。 “在巴黎公社之前,无产阶级专政只是一个纯理论概念,是马克思和恩格斯的一个未曾经过生活实践验证的天才论断”,1871年巴黎公社革命实践丰富了马克思主义的无产阶级专政理论。1875年,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指出:“在资本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之间,有一个从前者变为后者的革命转变时期。同这个时期相适应的也有一个政治上的过渡时期,这个时期的国家只能是无产阶级的革命专政。” 从阶级内容来讲,无产阶级专政是以无产阶级为领导,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它

13、要吸引和吸收其他劳动群众和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来共同管理国家事务,保证对广大的劳动人民实行最广泛的民主。从历史使命来讲,无产阶级专政要大力发展生产力,不断完善和发展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逐步消灭工农之间、城乡之间、脑力和体力劳动之间的差别以及一切阶级差别和社会不平等。无产阶级专政要担负三项任务:一是镇压被推翻的剥削阶级和一切敌对势力的反抗、破坏;二是实现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任务,对生产资料所有制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三是防止国内外敌人的侵略和颠覆,保卫社会主义国家的安全。从各方面创造条件,向共产主义过渡。 以此对照巴黎公社,正如马克思在法兰西内战中所说:“公

14、社的伟大社会措施就是它本身的存在和工作。它所采取的某些措施,只能表明通过人民自己实现的人民管理制的发展方向。”对于这一点,马克思举了两个例子:其一,废除面包工人的夜班制度;其二,禁止雇主对工人课以罚款,一定程度维护了无产阶级的利益,这都是经济方面的例子。此外,公社通过暴力革命建立了无产阶级的政权,“公社是由巴黎各区普选出的城市代表组成的其中大多数自然都是工人,或者是公认的工人阶级的代表”,公社实行了一系列民主措施,打碎了资产阶级官僚军事的国家机器,对资产阶级也采取了一些镇压、专政的手段,如对凡尔赛匪帮屠杀社员实行报复法令,处死巴黎大主教等反动分子。因此可以看成是一个无产阶级专政的政权。 巴黎公

15、社只体现了“人民管理制的发展方向”,与完整意义的无产阶级专政相比,有很多不完备的表现,如发展生产力措施不完备、反颠覆乏力、没有进行系统的社会主义改造等。因此我比较赞同教参中提到“巴黎公社是不完备、不充分的无产阶级专政,或说是无产阶级专政的萌芽”的观点。“1871年,法国人民和巴黎工人虽然做了无产阶级专政的第一次尝试,但他们并不知道他们做了什么。他们所解决的问题,是尖锐而不可调和的阶级斗争所迫切要求解决的实际问题,他们所探寻并创立的人民政权,是群众的革命主动精神所提出来的组织形式。”在当时法国无产阶级尚不成熟,外有普鲁士军队威胁,内有凡尔赛匪帮疯狂进攻,军事斗争十分紧迫的背景下,巴黎公社的无产阶

16、级专政带有自发性,并不完善,也不可能完善。因此,教材回避了无产阶级专政这个问题,表述为“它是无产阶级建立政权的第一次伟大尝试”。 巴黎公社革命并非科学理论指导的产物,“不过是在特殊条件下一个城市的起义”,是民族矛盾推动阶级矛盾激化的产物。巴黎公社革命带有很大的偶然性,并不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矛盾发展的必然产物。巴黎公社政权仅仅存在了72天,它处于资本主义的上升时期,要消灭尚能极大地适应生产力发展的资本主义制度,其失败的结局有必然性。教师们的误区产生的根源是以后来成熟的无产阶级革命和无产阶级专政先入为主地套巴黎公社革命,而没有深入分析和理解当时的时代背景,对相关的理论问题也理解粗浅,这些都是教学中应当引起注意的。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其他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1800153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