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宁波市合同示范文本HT3302/SF242-2023宁波市预制桩购销合同合同编号:工程名称:需方(甲方):供方(乙方):签订地点:签订时间:2023-12-4发布202411施行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需方(以下称甲方):供方(以下称乙方):甲方向乙方购买预制桩,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基于互惠互利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L工程名称及地点1 .工程名称:2 .工程地点:3 .项目类型:房地产工业厂房口经济适用房道路口桥梁市政工程其它4 .项目投资类型:房地产口工矿企业政府投资主体5 .甲方类型:
2、口总承包基础施工单位其他2 .预制桩的名称、规格、数量和价款预制桩名称规格桩长(m)暂定数量(m)含税单价(7U/m)金额(元)*合计总价金额人民币(大写):,o*不含税价款金额人民币(大写):,o%增值税共计人民币(大写):,税率:%专票普票说明:1 .本合同为固定综合单价,已包含了材料费、制作费、运输费、利润、税金、风险费、装卸费等全部费用,不含桩尖。如采用桩尖则价格另计。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果遇到国家税率政策发生变化,按照不含税价保持不变,税率和含税总价根据国家政策规定相应调整。2 .表格数量为暂定数量。具体数量及金额以双方书面核对确认为准;乙方不得因未达到合同金额和数量而向甲方提出违约或
3、索赔。3 .每组桩长由甲乙双方在供货前商定,单节桩长度为米。4 .因桩长变更,当短桩(即预制桩单节桩长米)发运数量超过合同总米数的_%时,超出部分的短桩另加一元/米。3 .技术标准、质量要求、验收方式3.1. 该工程的预制桩产品参照执行。3.2. 甲方指定一(身份证号:;手机:_)为该项目签收人,甲方对指定人员的授权权限仅限于对所收取货物的数量、规格和外表进行确认,其他人签收无效,不对甲方发生效力。乙方指定人:(身份证号:手机:_)负责供应及对账结算事宜。如需变更或增加签收人,各方应出具相应的签收委托书进行有效送达,否则更改无效。3.3. 甲方应保证由项目签收入在工程地点验收供方运到的预制桩,
4、经甲方项目签收人验查后在预制桩发货单上签字即为对乙方送达现场的预制桩数量、规格和外表的确认,质量应以第三方检测结果为准,单价应以本合同约定为准,乙方“发货单”擅自调整单价无效。经甲方代表签署确认意见的“发货单”可作为双方对账结算的依据。3.4. 当甲方对乙方产品提出质量异议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方应与乙方共同取样提交双方认可的有资质单位进行检测,检验费用由提出异议方预交,检验合格的,费用由甲方承担,检验不合格的,由乙方承担。双方依据检测报告结果进行交涉,如确系乙方预制桩质量问题造成损桩,乙方按所损桩位用桩米数赔付外,对因此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应予以赔偿,如因此造成质量安全事故的,乙方
5、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3.5. 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损桩,在打桩机未移动前甲方或施工方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必须在一小时内到现场,进行共同处理,即对责任归属问题进行界定,并形成书面材料,共同签字确认,各方按责任认定承担相应的责任。4 .供货方式及期限4.1. 甲方应提前一日将供货计划以书面或其他电子通讯形式对乙方进行有效告知。供货计划中应包含供桩的具体规格、桩长、套数、要货数量的计划等。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一天内发货。4.2. 甲方未预报供桩计划导致待工现象的,乙方不承担逾期交货责任。4.3. 若工程现场桩机数量变更、进度安排调整及其他因素引起日供货量调整的,甲方需提前_日通知乙方。4.
6、4. 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桩长变更,甲方应提前一日书面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及时调整并供货。5 .结算及付款5.1. 结算对账方式:选择以下第一种方式支付:1 .本合同按月结算,每月一日至次月一日为一个月结算周期,每月一日为双方结算Bo乙方在结算时应向甲方提交预制桩销售月结算单,甲方在收到后日内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单价并结合发货单完成核对,由甲方指定项目结算人在月结算单上签字确认。甲方指定(身份证号:;手机:_)为该项目结算人。2 .工程供货结束办理预制桩销售总结算单,甲方应在工程供桩结束后日内根据实际供货量、合同单价等进行核算,以确认供桩数量及货款总额与乙方共同签署预制桩销售总结算单,该结算结算单经
7、双方项目结算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后即为付款的依据。如果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总结算单后七日内不予结算且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甲方认可该结算单的所有内容。5.2. 付款方式:5.2.1. 选择以下第一种方式支付:1 .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总价款一次性向乙方支付,款到供货。2 .合同签订后乙方组织供货,乙方每供货至_万米,双方完成结算后,甲方于日内支付已发货额的_%货款,余款在桩基检测合格之日起日内付清。3 .合同签订后_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_%作为预付款(预付款在前三期进度款中平均冲抵),每月结算一次,次月日前支付已发货额的_%,每月尾款在桩基检测合格之日起日内一次性全额付清。5.3. 如乙方在供桩结
8、束后的一个月内,甲方逾期不予检测的即视为桩基合格处理。54双方可选择以现金、银行转账、转账支票及其他方式支付。如果采用其他方式支付,双方另行约定。如以承兑汇票支付的,承兑期限不超过色个月,并按银行同期LPR支付利息。如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的,双方确认本合同项下的款项支付至乙方的指定账户(开户行:;账号:),如以支票、现金方式支付的,乙方确认授权(电话号码:)代表领取,如有变更,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5.5. 发票及税务条款5.5.1. 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应于付款日提前至少天向甲方开具符合税务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照国家规定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业务除外),乙方合同单位、发票单位、收款单位必须
9、保持一致,否则甲方有权推迟付款,且不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且乙方应在开具发票之日起15日内将完整的开票资料【包括发票联、抵扣联、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销售货物、应税服务清单(项目种类较多,在同一份发票无法详细列明需汇总开具发票时,应在清单中列明发票代码、发票号码、详细的项目名称、数量、金额并加盖发票专用章)】送达至甲方签收。如逾期送达导致甲方损失则由乙方承担。1.1.1. 材料质量问题发生退货,涉及到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乙方必须配合甲方履行协助义务。5.5.3. 因乙方开具的发票存在不规范、不合法而没有通过税务部门认证,乙方需依法向甲方重新开具发票。造成甲方不能抵扣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
10、未通过认证发票中载明的税款金额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予以赔偿。5.5.4. 涉嫌虚开发票引起税务问题的,乙方应按虚开发票的金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还应向甲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的全部赔偿责任。乙方未按甲方要求支付违约金的,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5.5.5. 方无法提供合同价款条款中所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乙方实际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税额低于合同结算价税额,相应未提供或低于约定的税额部分应从甲方在乙方可得款中直接扣留或事后向乙方全额收取,作为乙方对甲方的赔偿金。5.5.6. 因乙方存在不符合税务规定、税法规定的开具发票等违反发票义务的行为给甲方造
11、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无法抵扣的进项税额损失、补缴的税款、税务滞纳金、税务罚款等,同时不能免除其开具合法发票的义务。5.5.7. 本合同内容经双方同意变更的(签定变更协议),如果变更的内容涉及到采购商品品种、价款等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载项目发生变化的,则应作废、重开、补开、红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需履行协助义务。5.5.8. 乙方提供的增值税发票应当满足以下条件,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新开具,付款期限相应顺延。a)销售方名称、业务内容、数量、“综合单价”必须与合同中约定的一致;b)买方名称与甲方工商登记信息的全称一致;C)没有压线或错格;d)加盖合规发票专用
12、章;e)税务政策要求的其他条件。6.双方责任6.1. 甲方:6.1.1. 按时提供日供桩计划。6.1.2. 甲方应确保工地道路通行及卸桩场地的平整,保证运桩车辆通行及一次性卸桩到位。如因场地问题或其他甲方原因造成二次转运或回运供方仓库的,一切责任及费用均由甲方承担。6.1.3. 甲方应依据本合同约定按期履行付款义务。6.1.4. 甲方应依据本合同约定及时履行检测义务。6.1.5. 其它:6.2. 乙方:6.2.1. 提供的产品保证质量达到合同约定标准,并附出厂合格证。6.2.2. 应按合同约定时间、数量向甲方交付货物;对甲方未按合同约定付款的,乙方可以相应顺延交货时间,但如乙方逾期供货,甲方付
13、款有权相应延期。6.2.3. 乙方应依据双方约定提供运输、装卸等相应服务。6.24其它:7.违约责任7.1. 如甲方逾期付款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金额每日万分之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逾期付款超过一天的,乙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7.2. 合同生效后,非因乙方无法按时、按质量要求供货,甲方在合同暂定数量范围内违约采购其他厂家的预制桩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应在7天内结清已发货部分的全部货款;甲方同时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违约金。7.3. 如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及时供货的,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元/天的违约金;如逾期超过一天仍未提供合同约定或符合甲方要求的合格预制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
14、权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价_%的违约金。7.4. 因乙方预制桩质量问题导致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7.5. 乙方车辆及人员到现场至作业结束,应服从甲方现场管理、指挥,确保安全生产,如因乙方人员不服从甲方人员管理、指挥或操作不当、违规操作而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包括环境事故、伤亡等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其中包括第三方的损失。76其它:7.6.1. 乙方严格按照合同要求保质保量确保供应,保证供应的预制桩为本单位生产,不使用套牌以及其他单位品牌的预制桩,一经发现,视为乙方违约,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费用由乙方承担。7.6.2. 如因乙方提供的桩型号与合同约定的规格不符,从而引起的承载力不符合设计要求,产生断
15、桩、质量事故、安全事故等问题,乙方必须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7.6.3. 供桩随带出厂合格证和提供符合工程所在地资料存档要求的全套预制桩资料。7.6.4. 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运输桩、卸桩及沉桩等预制桩损耗由乙方承担。7.6.5. 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按照相关规定为乙方人员购买保险。乙方为其人员投保的工伤事故保险、人身意外伤害险,为其机具设备、材料、运输工具投保的财产保险、运输险等均由乙方自行投保。7.6.6. 乙方应采取一切必要与合理措施,避免自身运输车辆在进入甲方现场或通过现场中对任何公路、桥梁、隧道和涵洞及其他设施的破坏或损坏。如果发生上述情况,乙方应自费修复此类损坏并承担由此引起的索赔
16、处罚、诉讼和其他费用。7.6.7.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还应自行、自费取得进入现场(地方公路)和为合同的实施所需通过的任何道路的通行权及其他交通设施的运行权,并交纳相应的费用。7.6.8. 乙方不得因工程工期提前一个月而终止合同或解除合同。8.其他约定8.1. 合同签订后,非乙方原因导致停止用桩一天视为工程缓建。该工程停止供货之日起天后,双方均有权提前解除合同。82如遇不可抗力影响,交货期限顺延。乙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后遇不可抗力的,交货期限不予顺延,不免除乙方的违约责任。8.3.其它:9.解决合同纠纷方式凡因履行本合同(或协议)及其附件,所引起的或与本合同及其附件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
17、均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可选择以下第一种方式解决:L向原告所在地或工程所在地法院起诉;2.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10淇他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期限自生效之日起至双方货款两清之日止。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条款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2 .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IL要求1 .甲方必须在签订本合同前向乙方提供以下相关资料:(1)甲方项目开工许可证;(2)甲方营业执照;(3)甲方项目管理公示牌内容;(4)项目总包的有关证明材料;(5)如合同签订人为委托人则及时提供甲方委托书(原件)。2 .乙方必须在签订本合同前向乙方提供以下相关资料:(1)乙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资料;(2)乙方生产许可证;(3)乙方开户银行资料;(4)如合同签订人为委托人则及时提供乙方委托书(原件)。甲方:单位名称(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开户银行:帐号:税号:签订时间:年月曰乙方:单位名称(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开户银行:帐号:税号:签订时间: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