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总结】干洗店20XX年工作总结[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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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页 干洗店 20XX 年工作总结1 特征码 gwGoZUYjAxkKKmneBePX 上半年主要工作回顾 一、围绕“消费与环境”年主题,认真组织开展“3.15”主 题宣传纪念活动。 根据浙工商消XX6 号关于开展 XX年 3.15国际消费者权 益日宣传纪念活动的通知精神,县消费者协会于 3月 12日上 午邀请了工商、烟草、广电、金融、球川镇政府的有关单位, 围绕“消费与环境”年主题,在江浙首站球川镇红旗岗市场举 行了“3.15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大型宣传咨询活动。对消法 、 浙江省实施消法办法 、 食品安全及“消费与环境” 年主题宣传提纲等开展宣传咨询。发放有关法规资料、 食品安 全手

2、册 、 常山消费指南 、 吸烟与环境 、 金融知识等资 料,现场解答消费者的提问,对消费者的投诉进行现场受理和 处理。 在活动现场,广大消费者参与“消费与环境”年主题的咨询活 动热情高涨,纷纷围绕消费与环境这一主题,就食品安全、如 何科学理性消费、如何做到消费与环境的自然和谐等重要问题 进行沟通提问,索取各种资料。县工商局、县消协的领导亲临 第 2 页 活动现场,对活动进行指导,并就消费者的提问亲自予以解答。 县消协会长王晓华在活动现场为获得浙江省优秀农村消费维权 监督员的刘堂林颁发了证书和奖金。县消协秘书长陈光华、白 石工商所长徐炳善等受县局领导委托为获得常山县第七届“消 费者信得过单位”的

3、代表授牌。来自邻省江西省玉山县的一些 经营者和消费者也都踊跃加入到这一活动中,共同营造“消费 与环境”的浓厚宣传氛围。 县消协下属的城关、芳村、招贤等分会及辖区的维权监督站也 以各种形式,围绕“消费与环境”这一年主题,组织当地有关 部门和企业在所在集镇开展宣传活动。 本次活动的主要特点 一是领导重视。为了切实搞好今年的“3.15 国际消费者权 益日”宣传纪念活动,县工商局、县消协的领导汪虹生、王晓 华亲自部署、检查活动的各项准备工作,召集有关人员作了专 门研究布置,制定并完善活动方案,有关理事单位和各工商所、 消协分会也给予了大力的支持,为开展好本次活动提供了组织 保证。 二是主题突出。今年的

4、宣传纪念活动,自始自终都围绕“消 费与环境”这一主题,突出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保护消 费者的安全权利;倡导健康、文明的消费方式,节约资源;人 与自然和谐相处,消费保护环境。极大地增强企业的自律意识 和维护消费者安全权的自觉性。 第 3 页 三是内容丰富。今年的宣传纪念活动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在 整个 3.15期间,县消费者协会按照年主题要求,开展系列性活 动,强调活动的针对性与实效性的统一。首先,演好重头戏即 搞好大型的宣传咨询活动。其次,开展优秀农村消费维权监督 员和“消费者信得过单位”的表彰活动,以此推进农村消费维 权监督员队伍建设和经营者诚信兴商活动的广泛开展。第三, 与电视台合作开

5、展走访“消费者信得过单位”和放心店活动, 以此检查、总结“消费者信得过单位”和放心店创建工作。第 四,推出常山消费指南专刊,印制了 6000份,免费向消费 者发放,专刊设置了消费法律法规宣传、消费安全知识、维权 在线等栏目,以引导消费者安全消费,帮助消费者增强维权意 识,解决消费疑惑,深受广大市民的欢迎。第五,开展移动消 费者短信互动活动,充分利用移动短信方式,向消费者传播消 费法律法规、消费知识,发布消费警示,多渠道为消费者提供 消费知识教育,以提高消费者的素质。据统计,在今年“3.15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活动期间,共有 13个部门和企业 参加;发放各种宣传资料近 5000多份;悬挂

6、横幅标语 98条 (张) ,媒体宣传报道 8篇,出专刊 1期,电视台“3.15”维权 栏目 2期;现场受理投诉 6件,接受咨询 3470多人次;免费义 诊 147人次。 二、积极开展“建设新农村支农护农送法下乡活动 上半年,我县消费者协会把农村开展消费指导和消费教育,向 第 4 页 农村广大消费者、经营者和社会各有关方面宣传普及消费安全、 节约消费、环境保护的基本知识,明确消费者应享有的权益、 经营者应尽的义务、社会各有关方面应负的责任以及所涉及的 法律、法规,作为配合当地新农村建设的主要工作来抓。如: 3月 21日,县消费者协会会同县委宣传部等部门和单位,在本 县芳村镇举行“建设新农村支农护

7、农送法下乡活动” 。带着 常山消费指南 、 食品安全知识读本及各种法律法规,向 消费者宣传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各种知识,为当地农村消费 者送去一份普法礼物。拉开了积极参加新农村建设的序幕。活 动还吸引了周边如新昌、新桥、东案、大桥等乡镇的 的农民朋友。在活动现场,前来咨询法律法规、索取资料的农 民络绎不绝。他们纷纷向工作人员闻讯农村食品安全建设、春 耕生产购买农资产品如何防假冒等问题,并就农村消费安全建 设对建设新农村有何作为提出了自已的想法。在真假商品鉴别、 展览处,熙熙攘攘的人群成了古镇最热闹之处。 据统计,本次活动接受各类咨询 3400多人次,发放各种宣传资 料 2300多份,受到了当地

8、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和农民朋友的赞 誉。 第 5 页 三、认真落实省消协加强和推进消费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 , 建立消费教育学校。上半年,常山县消协根据省消协的“指导 意见”要求,创新消费教育模式,在现行消费教育方式方法的 基础上,与教育行政部门协调,已在常山一中等 20所中小学设 立消费教育学校,真正做到消费教育“从娃娃抓起” ,以培养下 一代安全科学消费,从而构建和谐的消费环境。 四、认真做好消费者投诉受理、调解工作和统计分析。上半年, 县消协共受理投诉 62件,调解 61件,调处率 98.3% ,为消费 者挽回经济损失 21058.91元,提供案件后政府罚款 400元,接 待群众来电来访咨询

9、 7196人次。 在日常受理投诉中,我们严格做到及时、依法、公平、公正。 如:2 月 21日,常山县的陈女士到县城某手机店买了只国产某 知名品牌的手机。在出售手机时,商家在保修卡上写上了“30 天内出现性能质量问题可换货” 。到了 27日,充电器坏了,消 费者拿去换,商家给换了一只。3 月中旬,陈女士发现手机不 能开机了。陈女士想到了保修卡上所注明的商家的承诺。就来 到某手机店,要求商家履行换货的承诺。此时,商家却说根据 手机的“三包”规定,只能予以修理。陈女士认为商家有明确 的在“30 天内出现性能质量问题可换货”的承诺,并且手机所 出现的问题就属于性能故障问题,就要求商家履行承诺,予以 换

10、货。但几经交涉,商家就是不予以换货。为此,陈女士于 4 月 3日向常山县消协投诉,要求商家履行换货承诺。消协受理 第 6 页 后,立即与商家取得了联系,认为根据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 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四条“承诺作为明示担保,应当依 法履行,否则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的规定,要求商家立即履行 换货承诺。经过说服教育,商家终于答应予以换货处理。4 月 11日,外地来常山的王小姐将一件洁白的中长的艾莱依时尚羽 绒服送到县城某干洗店去干洗。干洗店在对羽绒服进行必要的 检查后,开具了自制的收款收据。收据上注明了服装的商标、 型号、颜色和王小姐的姓名、手机号码,以及干洗费 12元(款 未付) 、取衣时间等内

11、容。4 月 15日,王小姐按照收据上规定 的时间,手持收款收据上干洗店取羽绒衣。不料,被告知其衣 服已于 14日被一个自称是王小姐丈夫的男子取走了,并付了 12元的洗衣费。王小姐被弄得哭笑不得,辩称:我一个外地人 在常山,连男朋友都没有,何来的丈夫?并要干洗店赔偿。干 洗店坚持认为自己是对的,对王小姐不理不睬。王小姐也坚持 自己的观点,一定要干洗店予以赔偿。店家就气势汹汹地对待 王小姐。王小姐见自己与店方交涉无果,就向县消协投诉。 消协受理后,召集双方进行调解。店方承认王小姐送去干洗羽 绒衣被一个不知名男子给取走了的情况。而且,那位男子在取 衣时,还报出了王小姐的名字和电话号码。店方在确认收据

12、上 注明的情况下,将衣服交给了那名男子。消协认为,商家在 “取衣人”未持服务单据,光凭其能说出部分内容就把衣服让 人取走,在管理上存在漏洞,以致于让人有可乘之机,从而造 第 7 页 成了王小姐的羽绒衣丢失了,店家应负赔偿责任。根据浙江 省洗染服务业经营规范及消费争议处理暂行办法第十四条的 规定,店家应赔偿王小姐的损失。王小姐称其衣服是 XX年初买 的,当时花了 480元。但因时间已达一年,已不能提供购衣凭 证。因此,根据该办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由店家按 洗涤费用的 20倍予以赔偿。店家当场付给王小姐 240元现金, 并表示“吃一堑长一智” ,以后一家要加强管理,以免同样事件 重演。 在做好

13、日常投诉受理和调解工作的同时,认真按照市消协的要 求,做好月度、季度各类报表和统计分析资料,做到及时、准 确。 五、加强农村消费安全建设,调整并完善了农村消费维权网络。 今年上半年,我们根据县政府对乡镇行政区划的调整和有关人 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充实了乡镇农村消费维权监督站组成人 员和村消费维权监督员,调整面达 30%以上。到目前为止,全 县除 5个分会所在地外,在 10个乡镇设立了 10个监督站,在 342个行政村和 40所中小学设立了消费维权监督员(联络员) 。 六、强化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开展对重点领域、重点商 品的监督检查。上半年,县消协结合“消费与环境”年主题的 宣传,针对消费者

14、投诉过程中遇到的带有区域性、普遍性及重 点热点问题,会同县工商、技监、卫生、药监等行政执法部门 第 8 页 开展农资“春蕾行动”和“春望行动”及“年货安全送放心” 等专项监督检查 ,共出动检查人员 26人次。 七、加强消协组织自身建设和信息宣传工作。上半年,为了加 强县消协自身组织建设,召开了五届一次理事会,在广泛性与 代表性的原则指导下,推举产生了新一届理事会组成人员,新 一届理事会由 25名常务理事、20 名理事组成。上半年,县消 协根据消费投诉的重点和热点问题,及时以案例分析、以法释 事的形式,宣传消费维权过程中的好人好事。上半年共完成信 息报道 36篇,其中省级 3篇,市级 15篇,县

15、级 18篇,发布消 费警示(提示)2 条,出简报 2期。八、积极开展“消费者信 得过单位”的评选和消费维权监督站、监督员的表彰工作。今 年上半年,我们结合“3.15”纪念活动,表彰了省级消费维权 监督员一名、市级“消费者信得过单位”8 家、县级“消费者 信得过单位”35 家。5 月份,我们根据“百县万村放心店”工 程建设和农村消费维权监督网建设的要求,又会同县工商局共 同开展了“十佳放心示范商店”和“先进消费维权监督站” 、 “优秀维权监督员”的评比,评出 10家放心店为十佳示范商店; 第 9 页 辉埠镇等 5个监督站为先进维权监督站;刘堂林等 5名监督员 为优秀维权监督员。 下半年主要工作打

16、算 下半年,我们将在上半年各项工作的基础上,加大力度,全面 按照市消协考核细则和县消协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抓好落实。 一、继续加强农村消费维权网络建设,特别是要在巩固好、发 展好农村消费维权监督员的作用上下功夫,要在首轮培训的基 础上,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使农村消费维权监督员的维权能 力不断得到提升,以充分发挥他们在农村消费安全建设方面的 主力军作用。 二、落实好省局郑局长关于监管维权体系建设的工作要求,在 原有的消费维权网络的基础上,增设公交、通信(联通、移动、 电信) 、大型超市等维权监督联络站(点) ,实现“积聚维权资 源,分解纠纷调处” 。 三、贯彻实施预先赔付制度,搞好食品、家电、手机超市和企 业的试点,设立先行赔付保证金,履行先行赔付义务,真正做 到维权关口前移。 四、根据消费者协会组织规范化建设纲要(试行) 提出的要 求,开展消协组织规范化建设的创建工作,力争年底通过省、 第 10 页 市消协的达标验收。 五、完成省、市消协布置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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