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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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车辆购置税培训教材,2011年,第一部分 车辆购置税概述 车辆购置税的历史沿革 车辆购置税的特点 车辆购置税的基本内容,第二部分 车辆购置税的政策、 征收与管理 车辆购置税的基本政策 纳税申报及税款征收 车辆购置税的税务管理,第一部分 车辆购置税概述 2000年10月22日,国务院以294号国务院令的形式,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01年1月1日起,开征车辆购置税。,一、车辆购置税的历史沿革,(一)车辆购置附加费的发展过程 第一阶段 (1985年5月1日至1993年) 第二阶段 (1994年至1996年) 第三阶段 (1997年至2000年底),二、车辆购置

2、税的特点 财产税的共性特点 符合纳税能力的原则 税负不易转嫁 课税对象特殊 收入变化较大 符合经济原则,二、车辆购置税的特点(续) 个性特征: 征收范围狭窄 征收环节单一 税率单一 征收方法简便 征税具有特定目的 价外征收,不转嫁税负,三、车辆购置税的基本内容 纳税人:购置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 征收范围:汽、摩、电、挂、农 计税依据: 购买应税车辆而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国产) 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进口) 税率:10% 计税方法:从价定率 纳税环节:取得车辆后,办理车辆登记注册手续前,第二部分 车辆购置税的政策、 征收与管理,车辆购置税的基本政策,(一)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

3、根据条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购置本 条例规定的车辆(以下简称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为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 1、应税行为 购买使用行为 进口使用行为 自产自用行为 受赠使用行为 获奖使用行为 其他使用行为,2、征税区域 条例规定我国车辆购置税的适用区域在“中华人民 共和国境内”,只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生了车辆购置 税的应税行为,都要征收车辆购置税。,3、纳税人的范围 条例第一条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的具体范围是: “单位”是指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部队以及其他单位。 “个人”是指个体工商业户及其他

4、个人。泛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自然人,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外国公民。,一、车辆购置税的基本政策(续) (二)车辆购置税的征税范围 车辆购置税是以列举产品(商品)为征税对象的。 汽车:包括各类汽车 摩托车 轻便摩托车 二轮摩托车 三轮摩托车,电车 无轨电车 有轨电车 挂车 全挂车 半挂车 农用运输车 三轮农用运输车:柴油发动机,功率不大于7.4kw,载重量不大于500kg,最高车速不大于40km/h的三个车轮的机动车。 四轮农用运输车:柴油发动机,功率不大于28kw,载重量不大于1500kg,最高车速不大于50km/h的四个车轮的机动车。,一、车辆购置税的基本政

5、策(续) (三)车辆购置税的税率、纳税环节,税率 我国车辆购置税实行比例税率,根据条例第五条规定,车辆购置税税率为10。 纳税环节 根据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纳税人应当在向 公安机关等车辆管理机构办理车辆登记注册前, 缴纳车辆购置税。即车辆购置税的纳税环节是在 应税车辆上牌登记注册前的使用环节。,一、车辆购置税的基本政策(续) (四)车辆购置税的纳税地点 根据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纳税人购置应税车 辆,应当向车辆登记注册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 纳;购置不需办理车辆登记注册手续的应税车辆, 应当向纳税人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车 辆登记注册地”,是指车辆的上牌落籍地或落户地。,一、车辆购置税的基

6、本政策(续) (五)车辆购置税的纳税期限和缴款方式 根据条例第十三条规定: 纳税人购买自用的应税车辆,自购买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 进口自用的应税车辆,应当自进口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 自产、受赠、获奖和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应当在投入使用前60日内申报纳税。,一、车辆购置税的基本政策(续) (五)车辆购置税的纳税期限和缴款方式 现金支付 支票缴纳,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车购税缴税凭证上的应纳税额保留到元,元以下金额舍去,一、车辆购置税的基本政策(续) (六)车辆购置税的计税依据,1、车辆购置税计税依据的一般规定 (1)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依据,纳税人购买应税车辆而支付给销售者的全

7、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计税价格=含税销售价格(1+增值税税率),“价外费用”是指销售方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补贴、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和手续费、包装费、储存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保管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1、车辆购置税计税依据的一般规定(续) (2)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依据,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关税=关税完税价格关税税率 应纳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1、车辆购置税计税依据的一般规定(续) (3)其他方式取得的应税车辆的计税依据,根据条例规定,

8、纳税人自产、受赠、获奖和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的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由主管税务机关参照条例第七条规定的最低计税价格核定。,2、车辆购置税的最低计税价格 (1)最低计税价格的确定,最低计税价格是指国家税务总局依据车辆生产企业提供的车辆价格信息,参照市场平均交易价格核定的车辆购置税计税价格,它是车辆购置税的计税依据之一,2、车辆购置税的最低计税价格(续) (2)最低计税价格的适用,纳税人购买自用或者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申报的计税价格低于同类型应税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又无正当理由的,按照最低计税价格征收车辆购置税 纳税人自产自用、受赠使用、获奖使用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的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照最低计

9、税价格计征车辆购置税 底盘发生更换的车辆,计税依据为最新核发的同类型车辆最低计税价格的70%。,免税条件消失的车辆,自初次办理纳税申报之日起,使用年限未满10年的,计税依据为最新核发的同类型车辆最低计税价格按每满1年扣减10%,未满1年的计税依据为最新核发的同类型车辆最低计税价格;使用年限10年(含)以上的,计税依据为0 对国家税务总局未核定最低计税价格的车辆,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价格低于同类型应税车辆最低计税价格,又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可比照已核定的同类型车辆最低计税价格征税,3、车辆购置税计税依据的特殊规定 已使用未完税车辆发生转让、补税行为的,计税依据按条例第六条核定。 进口旧车 因不

10、可抗力因素导致受损的车辆 库存超过3年的车辆 行驶8万公里以上的试验车辆 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车辆,纳税人提供的统一发票 或有效凭证注明的价格,一、车辆购置税的基本政策(续) (七)车辆购置税的税款计算 应纳税额=计税价格税率,购买自用应税车辆应纳税额的计算,例1 : 2004年3月10日,付某在大连购买广州本田牌小轿车1辆用于自己使用。该车的车款为220000元(含增值税税款),购车时同时支付给经销商选装配件20000元(含增值税税款)。请计算付某应纳的车辆购置税税额。(该型号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为190000元),分析: 1、付某购买的本田轿车的车款220000元为含 增值税价格,在计算应

11、纳税额时应扣除增值税税额;购买本田轿车时支付的20000元选装配件款也应并入车辆价款中征收车辆购置税,同时扣除增值税税额。具体计算为 (220000+20000)(1+17%)=205128元。 2、付某购买的本田轿车的申报价格为205128元,但在实际征收车辆购置税时,这个价格要与最低计税价格(190000元)进行比较,如果该价格低于最低计税价格,应按最低计税价格征税,如果高于,按该价格征税。本例中为高于,应按205128元计征车辆购置税。 应纳税额=20512810%=20513元,境内购买进口应税车辆的应纳税额计算,例2 2004年5月19日,张某在南京购买进口的宝马车1台自己使用。该车

12、的车款为600000元(不含增值税税款)。请计算张某应纳的车辆购置税税额。(该型号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为650000元),分析: 1、张某购买的宝马车的车款600000元,为不含增值税的价格,在计算应纳税额时不需扣除增值税税额。 2、由于该车的最低计税价格(650000元)高于该车的申报价格600000元,应按最低计税价格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65000010%=65000元,进口自用应税车辆应纳税额的计算,纳税人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组成计税价格,公式为: 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例3 2004年2月3日,浙江海天公司从德国进口1辆奔驰牌轿车,自己使用。海关确定的关税完

13、税价格为430000元,征收的关税为215000元,代征的消费税为56100元,代征的增值税为119200元。请计算海天公司应纳的车辆购置税税额。(该型号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为690000元),分析: 1、海天公司进口自用奔驰轿车的车辆购置税组成计税价格为关税完税价格、关税和消费税三项之和,不包括海关代征的增值税。 计税价格=430000+215000+56100=701100元 2、由于该车的最低计税价格(690000元)低于该车的计税价格701100元,应按计税价格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70110010%=70110元,例4:朱某于2000年因公到国外工作,2001年在国外购买福特牌小汽

14、车1辆。工作3年后回国,并将国外购买的福特牌小汽车带到国内使用。海关确定的关税完税价格为60000元,征收的关税为20000元,代征的消费税为6956元。请计算朱某应纳的车辆购置税税额。(该型号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为220000元),分析: 1、朱某进口自用福特牌小汽车的车辆购置税计税价格为关税完税价格、关税和消费税三项之和。 计税价格=60000+20000+6956=86956元 2、该车的最低计税价格(220000元)高于该车的计税价格86956元,应按最低计税价格计算应纳税额。但由于该车为进口自用已使用的旧车,因此,应按计税价格86956元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8695610%=86

15、95元,已税车辆底盘发生更换的,应纳税额的计算,已税车辆底盘发生更换的,以最新核发的最低计税价格的70%计算应纳税额。,例5 四海运输股份公司于2001年购买了1辆大型运输车,在当年已申报缴纳了车辆购置税。2004年4月,该车底盘的大梁断裂,经当地的公安机关车辆管理部门批准,该公司对这辆大型运输车更换底盘。请问,四海运输股份公司这辆大型车更换底盘后是否应当缴纳车辆购置税?如应当交纳,请计算应纳的车辆购置税税额。(该型号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为1000000元/辆),分析: 1、四海运输股份公司购买的这辆大型运输车,虽然已经缴纳了车辆购置税,但因其底盘(车架)发生更换,应按规定在底盘更换后再次交纳车

16、辆购置税。 2、四海运输股份公司这辆更换底盘的大型运输车,应按其最低计税价格的70%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100000070%10%=70000元,免税条件消失的车辆应纳税额的计算,例6:王某2002年从国外留学回国,当年6月10日购买桑塔纳牌小轿车1辆,于当日进行纳税申报,并办理了免征车辆购置税手续。2004年2月10日将该桑塔纳牌小轿车卖给张某。请问:王某卖给张某的桑塔纳牌小轿车是否应当缴纳车辆购置税?如应当交纳,请计算应纳的车辆购置税税额。(该型号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为100000元/辆),分析: 1、王某卖给张某的桑塔纳牌小轿车,属于免税条件消失的车辆,应当由张某缴纳车辆购置税。 2

17、、该桑塔纳牌小轿车为使用过的车辆,按规定应对其免税期间的税额予以扣除。该车2002年6月10日进行的免税申报,至2004年2月10日卖出,使用年限为1年8个月,为满1年,不满2年,因此,应扣除1年的税额。 应纳税额=100000(10-1)10%10%=9000元,一、车辆购置税的基本政策(续) (八)车辆购置税的税收优惠 我国车辆购置税实行法定减免税,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外交人员自用车辆免税; 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列入军队武器装备订货计划的车辆免税; 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免税; 回国服务的在外留学人员购买的1辆国产小汽车免税; 长期来华定居专家进口1

18、辆自用小汽车免税;,防汛部门和森林消防等部门购置的由指定厂家生产的指定型号的用于指挥、检查、调度、防汛(警)、联络的专用车辆免税 ; 农用三轮车免税,农用三轮车是指:柴油发动机,功率不大于7.4kw,载重量不大于500kg,最高车速不大于40km/h的三个车轮的机动车; 有国务院规定予以免税或者减税的其他情形的,按照规定免税或者减税,国务院规定予以免税或者减税的其他情形,减征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车辆购置税,财税2009154号 2010年1月1日-12月31日 7.5% 财税200912号 2009年1月20日-12月31日 5%,一、车辆购置税的基本政策(续) (九)车辆购置税的退税 1

19、、基本规定,因质量原因,车辆被退回生产企业或者经销商的 应当办理车辆登记注册的车辆,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不予办理车辆登记注册的,2、应退税款的确定 按已缴税款每满1年扣减10%计算退税额;未满1年的,按已缴税款全额退税 (质量原因) 主管税务机关应退还全部已缴税款。(不予登记),纳税申报及税款征收,纳税申报 1、购置使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购买使用、进口使用、自产自用、受赠使用、获奖使用及其他方式获得使用应税车辆的,应当办理纳税申报。 2、免税条件消失。免税车辆因转让、改变用途等原因不再属于免税范围的,应当重新办理纳税申报。 3、底盘发生更换。已缴纳车辆购置税的车辆底盘发生更换的,应当重新办

20、理纳税申报。,纳税申报应报送的资料 车辆购置税实行一车一申报制度,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时需单独填报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表并报送相关附报资料。 1、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表的格式及填报要求,机动车销售发票号码 和排气量,本表一式二份,2、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表填报要求: (1)本表由车辆购置税纳税人(或代理人)在办理纳税申报时填写。 (2)“申报计税价格”栏,分别按下列要求填写: 境内购置车辆,按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注明的价费合计金额(1+17%)填写; 进口自用车辆,填写计税价格。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自产、受赠、获奖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的车辆,按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有效凭证)注明

21、的价费合计金额(1+17%)填写。,(3)“计税价格”栏,经税务机关辅导后填写: 填写最低计税价格; 底盘发生更换的车辆,按主管税务机关提供的最低计税价格的70%填写; 免税条件消失的车辆,自初次办理纳税申报之日起,使用年限未满10年的,按主管税务机关提供的最低计税价格每满1年扣减10%填写。未满1年的按主管税务机关提供的最低计税价格填写。使用年限10年(含)以上的,填写0; (4)本表一式二份(一车一表),一份由纳税人留存;一份由主管税务机关留存。,3、纳税申报的附报资料 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时应如实填写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表,同时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报税联由主

22、管税务机关留存,其他原件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退还纳税人。,(1)车主身份证明 内地居民,提供内地居民身份证(含居住、暂住证明)或居民户口簿或军人(含武警)身份证明; 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台湾地区居民,提供入境的身份证明和居留证明。 外国人,提供入境的身份证明和居留证明。 组织机构,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书。,(2)车辆价格证明 境内购置车辆,提供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发票联和报税联)或有效凭证。 进口自用车辆,提供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海关代征消费税专用缴款书或海关征免税证明。,(3)车辆合格证明 国产车辆,提供整车出厂合格证明。 进口车辆,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货物进口证明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海

23、关监管车辆进(出)境领(销)牌照通知书或没收走私汽车、摩托车证明书。,(4)免税申报还应提供以下资料 符合条例第九条免税、减税规定的车辆,纳税人在办理纳税申报时,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应根据不同情况,分别提供下列资料的原件、复印件及彩色照片。原件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退还纳税人,复印件及彩色照片由主管税务机关留存。,(1)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的车辆,提供机构证明。 (2)外交人员自用车辆,提供外交部门出具的身份证明。 (3)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列入军队武器装备订货计划的车辆,提供订货计划的证明。 (4)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提供车辆内、外观彩色5寸照片。 (5

24、)其他车辆,提供国务院或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四)实地验车 主管税务机关在为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手续时,应实地验车。 (车购税征管办法第十三条),一般纳税申报流程图:,其他纳税申报流程图: (因更换底盘、免税条件消失等原因重新办理纳税申报 ),税款征收 条例第十三条规定,车辆购置税应当一次缴清。 税款的缴纳方式主要有: 1、现金缴纳。纳税人用现金缴纳税款。 2、支票缴纳。纳税人支票缴纳税款。,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车购税缴税凭证上的应纳税额保留到元,元以下金额舍去。,税款征收流程图:,车辆购置税的税务管理,车辆购置税免(减)税的管理 (一)由生产企业提出的免税事项申请的管理 由生产企业提

25、出的免税事项主要是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申请列入免税图册,具体规定如下:,1、由车辆生产企业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填写车辆购置税免(减)税申请表,提供下列资料: (1)车辆合格证样本; (2)车辆内、外观彩色五寸照片1套; (3)车辆内、外观彩色照片电子文档(文件大小不超过50KB,像素不低于300万)。 (4)发改委公告产品所在页码与技术参数页码 2、主管税务机关将审核后的免税申请表及附列资料逐级上报。其中: (1)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分别于每年的3、6、9、12月将免税申请表及附列资料报送至国家税务总局。 (2)国家税务总局分别于申请当期的4、7、10月及次年1月将

26、符合免税条件的车辆列入免税图册。,(二)由主管部门提出的免税申请管理 征管办法第三十六规定,防汛和森林消防部门购置的由指定厂家生产的指定型号的用于指挥、检查、调度、防汛(警)、联络的专用车辆(以下简称防汛专用车和森林消防专用车)免税。同时征管办法的第三十七条要求: 1、主管部门每年向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提出免税申请; 2、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将审核后的车辆型号、数量、流向、照片及有关证单式样通知纳税人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 3、主管税务机关依据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批准文件审核办理免税。,(三)由纳税人在纳税申报的同时提出的免税申请 1、纳税人购置未列入免税图册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 可直接向主管

27、税务机关提出免税申请。填写免税申请表,提供车辆合格证明复印件及车辆内、外观彩色五寸照片2套。主管税务机关依据下列程序为纳税人办理免税申请审批事宜: (1)审核免税申请表及附列的车辆合格证明及照片 (2)将审核后的免税申请表及附列资料逐级上报。 (3)依据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后的免税申请表办理免税事宜。 纳税人购置的尚未列入免税图册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在规定的申报期限内,应先办理纳税申报,缴纳税款。,(四)直接办理的免税事宜 1、纳税人购置农用三轮车免税,主管税务机关可直接办理免税事宜。 2、纳税人购置由指定厂家生产的指定型号的防汛和森林消防专用车,主管税务机关依据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批准文件

28、审核办理免税 3、纳税人购置列入免税图册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主管税务机关依据免税图册办理免税。,4、留学人员购置的、来华专家进口自用的符合免税条件的车辆,主管税务机关可直接办理免税事宜 分别下列情况提供资料:,(1)留学人员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驻留学生学习所在国的大使馆或领事馆(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联络办公室教育科技部、中央人民政府驻澳门联络办公室宣传文化部)出具的留学证明;公安部门出具的境内居住证明、个人护照;海关核发的回国人员购买国产小汽车准购单; (2)来华专家提供国家外国专家局或其授权单位核发的专家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境内居住证明。,(五)车辆购置税免(减)税申请表的式样、印制及填报

29、要求 1、车辆购置税免(减)税申请表的式样 2、车辆购置税免(减)税申请表印制 车辆购置税免(减)税申请审批表采 用压感技术印制。 3、车辆购置税免(减)税申请表的填报要求,车辆生产企业申请列入免税车辆图册的业务流程图,防汛专用车和森林消防专用车免税的业务流程图,车辆购置税退税的管理 (一)车辆购置税退税的基本规定 1、因质量原因车辆退回生产企业或者经销商的; 2、应当办理车辆登记注册的车辆,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不予办理车辆登记注册手续的; 3、已征税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收到总局批准免税文件的;,(二)纳税人申请退税时,应如实填写车辆购置税退税申请表,分别下列情况提供资料: 1、未办理

30、车辆登记注册的,提供生产企业或经销商开具的退车证明和退车发票、完税证明正本和副本; 2、已办理车辆登记注册的,提供生产企业或经销商开具的退车证明和退车发票、完税证明正本、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出具的注销车辆号牌证明。 3、已征税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主管税务机关依据国家税务总局批准的免税文件,办理退税。,(三)应退税款的计算 1、因质量原因,车辆被退回生产企业或者经销商的,纳税人申请退税时,主管税务机关依据自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之日起,按已缴税款每满1年扣减10%计算退税额;未满1年的,按已缴税款全额退税。 2、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不予办理车辆登记注册的车辆,纳税人申请退税时,主管税务机关应

31、退还全部已缴税款。 3、已征税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主管税务机关依据国家税务总局批准的免税文件,退还全部已缴税款。 (四)车辆购置税退税申请表的式样、印制及填报要求,A、因质量原因,车辆被退回生产企业或者经销商的; B、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不予办理车辆登记注册的; C、因其他原因多缴税款的。,退税申请流程图,退税业务流程图,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的管理 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是由税务机关核发的车辆购置税应税车辆依法缴纳或免缴车辆购置税的具有公示力的法定凭证。 完税证明的管理是指税务机关通过向已缴纳或办理免缴车辆购置税手续的单位和个人发放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并在应税车辆发生变更时重新核发,作为应税

32、车辆已纳入税收管理及办理交通注册手续的重要依据。,(一)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作用 1、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既是纳税人缴纳车辆购置税的完税或免税依据,也是车辆管理部门办理车辆牌照的主要依据。 2、车辆发生变更事项,需重新换发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有利于强化车辆购置税的管理,有效地防止偷逃税现象的出现。,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的内容 年度 纳税人(车主)名称 车辆厂牌型号 发动机号 车架号(车辆识别码) 车辆牌照号码 征收机关名称 经办人签章 完税证明编号,(二)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的核发及使用 1、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填写是在征税栏加盖“车辆购置税征税专用章”,用于已缴纳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在免税栏加盖“车辆

33、购置税征税专用章”,用于已办理免税手续的纳税人 。 2、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分正本和副本,按车核发、每车一证。正本由纳税人留存保管以备查验,副本用于办理车辆注册登记(由公安机关等车辆管理部门留存,作为办理牌照的依据)。 3、完税证明不得转借、涂改、买卖或者伪造。,(三)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的换发 1、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因车辆变动的换发 过户 转籍 变更,车辆过户业务流程图,车辆转籍业务流程图 1、车辆转出业务流程图,车辆转入业务流程图,车辆变更业务流程图,2、因完税证明发生损毁、丢失的换补 完税证明发生损毁、丢失的,车主在申请补办完税证明前应在中国税务报或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指定的公开发

34、行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填写换(补)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申请表,并分别情况提供以下资料:,纳税人在办理车辆登记注册前完税证明发生损毁、丢失的,主管税务机关应依据纳税人提供的车购税缴税凭证或主管税务机关车购税缴税凭证留存联,车辆合格证明,遗失声明予以补办。 (车购税征管办法第二十条) 车主在办理车辆登记注册后完税证明发生损毁、丢失的,车主向原发证税务机关申请换、补,主管税务机关应依据车主提供的机动车行驶证,遗失声明核发完税证明正本(副本留存)。,完税证明换(补)流程图,车辆购置税档案管理 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规定:主管税务机关应对已经办理纳税申报的车辆建立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档案。 车辆购置税纳税

35、申报实行“一车一申报”制度,档案管理也采用“一车一档”的原则,收集、整理有关税务管理资料,建立的车辆购置税档案。车辆购置税档案管理包括建档、统计、分析、保管、查询、异动、转档、注销等内容。,(一)车辆购置税档案管理的作用 车辆购置税档案是车辆购置税税收管理工作基础资料,它记录和反映税务机关进行税务管理的过程及履行职责的情况。 车辆购置税档案是车辆发生过户、转籍、变更等情况时税务机关办理相关变动手续的依据。 加强车辆购置税档案管理,是堵塞车辆购置税征管漏洞,做好组织车辆购置税税收收入的要求。,(二)车辆购置税档案的内容 1、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表及附报资料。 2、车辆购置税退税申请表及附报资料。

36、3、车辆变动情况登记表及附报资料。 4、换(补)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申请表及补发完税证明的有关资料。 5、其他资料。,(三)车辆购置税档案管理 税务机关受理纳税人应税车辆纳税申报,核发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后,建立车辆购置税档案。 车辆发生过户、转籍、变更等情况时,车主应在向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办理车辆变动手续之日起30日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档案变动手续。 具体管理规定如下:,1、纳税人发生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损毁、丢失情况,税务机关受理纳税人补发申请,补发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后,及时补充、完善车辆购置税档案。 2、税务机关受理纳税人应税车辆过户、变更申请,核发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后,及时补充、完善车辆

37、购置税档案。 3、税务机关受理车辆转籍申请,档案资料变动的管理要求:,(1)车主办理车辆转出手续时,应如实填写变动表,提供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出具的车辆转出证明材料。转出地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据此办理档案转出手续,向转入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车辆购置税档案转移通知书。 转出地主管税务机关将档案资料连同档案转移通知书,交由车主自带转籍。转出地主管税务机关复印留存转出的全部档案资料并保存60天; (2)车主办理车辆转入手续时,应如实填写变动表,提供转出地主管税务机关核发的完税证明正本、档案转移通知书和档案。转入地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将转出地主管税务机关核发的完税证明正本、档案转移通知书和档案留存。对转籍车辆核发新的完税证明正本(副本留存)。,转入地主管税务机关按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规定建立档案; (3)转籍过程中档案丢失、损毁的,转出地主管税务机关在档案留存期限内,可向车主提供留存档案,每页加盖转出地主管税务机关印章。 (4)既过户又转籍的车辆,税务机关按车辆转籍办理档案变动手续。,谢 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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