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文明上施工、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强制条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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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强制条文 河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管理制度 HBJS.AQ.01-2011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强 制 条 文) 河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发 前 言 本文件为了保证制度的严肃性、科学性、权威性和实操性,使制度图表化、流程化、直观化、简约化,变繁为简、易懂易记、利于执行,确保制度适用有效、运转通畅,并切实落实到位,对集团公司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本文件与前版的主要差异是: 一、刷新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根据集团公司机关部室的调整,对集团公司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相应的变动,实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党政工团、齐抓共管”

2、的全员安全生产工作格局。 二、补充新增法律法规的内容。结合2010年以来新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政策时令,对比现有管理制度,将发生冲突的内容进行更新、补充,确保规则制度的有效性与权威性。 三、删减重复赘述修饰性语句。增加了一些表格与图表,删除了反复出现的官僚话、套话及修饰性语句,保留简洁明了、通俗易懂的词条,执行起来更加方便快捷,提高工作效率与工作质量。 本文件从2011年4月1日起实施,原版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冀建集安字2007第4号)同时废止。 本文件由河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提出。 本文件由安全管理部归口。 本文件起草部门:安全管理部。 本文件起草人:丁增会 祝玉喜

3、 杨少卿 2011年3月16日。 本文件审核: 王旭辉 丁增会 史培华 2011年3月18日。 本文件审批: 刘永建 2011年3月18日。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HBJS.AQ.01-2011 目 录 1.安全生产责任制 ? 1 2.各级管理人员安全责任考核制度 ? 2 3.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制度 ? 2 4.重大危险源辨识、控制管理制度 ? 2 5.安全生产检查暨隐患排查专项治理制度 ? 3 6.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 3 7.班组安全活动制度 ? 4 8.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制度 ? 4 9.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 4 10.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 4 11.防护用品的使用管理制度

4、? 5 12.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的保管制度? 5 13.现场消防管理制度? 5 14.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6 15.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6 16.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6 17.绿色施工实施细则(试行)? 6 - 1 -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HBJS.AQ.01-2011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第一条 全体员工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生产必须保证安全是企业生产必须遵守的原则。 第六条 各级要加强工程项目施工过程的日常安全管理。工程项目要有施工企业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在现场带班,并与工人同时上班、同时下班。 第八条 集团公司总裁是

5、企业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对集团公司的安全生产、制度建设、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并保持有效运行与持续改进负总责。 第十七条 总裁领导下,集团公司生产副总裁对安全生产负主要责任,积极推进安全管理系统卓越绩效工作模式和信息化。 第二十九条 集团公司总工程师对本企业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技术工作负总责。 第四十八条 工会主席代表员工合法权益,监督实施员工劳动保护管理。 第五十条 发挥工会组织“教育、协助、监督”职能的安全生产群众监督保证工作。 第五十二条 经理(厂长)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本单位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工作负总的责任。 第六十一条 子(分)公司(厂)生产副经

6、理(副厂长)对本单位的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积极推进安全生产系统卓越绩效工作模式和信息化。 第六十九条 子(分)公司(厂)主任工程师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技术负直接责任。 第七十八条 项目经理(车间主任)是本项目(车间)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对所辖项目工程(车间)的安全生产负总的责任,积极推进安全生产系统卓越绩效工作模式和信息化。 第八十六条 项目(车间)技术负责人对项目(车间)的安全技术负直接责任。 第九十二条 项目(车间)生产负责人(工长)对所管工程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第九十七条 分包负责人对所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 1 -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7、 HBJS.AQ.01-2011 第一百零四条 班组长全面负责本班组的安全生产。 第一百一十三条 爱护并正确使用生产设备、防护设施和防护用品。 各级管理人员安全责任考核制度 第一条 建立、健全独立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规定配足配齐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实行“垂直”管理,对项目实行派驻制(数量详见附件1、2)。 第三条 杜绝较大及以上重大伤亡事故;其它事故在受控指标内。 第六条 企业法定代表人对实现本单位的安全管理目标负总责。各单位一把手对实现本单位的安全管理目标负总责。 第七条 各级生产负责人对实现安全目标负直接领导责任。 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制度 第二条 对于专业性较强以及拆除工程等一系列

8、结构复杂、作业危险性大、特性较多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详见附件1),必须单独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并应有设计计(验)算和详图。经有关技术负责人审核审批,报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详见附件2),应当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对于一般安全专项方案,则在集团内部模拟专家论证。 第七条 各施工、安装、生产班组长,应当按照安全技术交底、施工安装和生产工序的实际情况,并针对当天的工作任务、作业条件和作业环境,就作业要求和施工中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向具体作业人员进行交底,并将参加交底中的人名单和交底内容记录在班组活动记录中。 第十条 在验收过程中,

9、如发现与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技术交底)、标准、规范等不符的,要填写事故隐患通知书,按照“五到位”(措施、人员、时限、资金、预案均要到位)的原则,限期解决,整改完毕后,再重新进行验收。 重大危险源辨识、控制管理制度 第二条 对自有或租赁的塔吊、电梯等特种设备作为重大危险源进行监控,执行大中 - 2 -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HBJS.AQ.01-2011 型起重机械设备准入、告知与备案制,做好大中型设备的定期检查工作。特种设备的安拆、改造、维修、检测必须选用具备相应资格的专业单位或机构承担,相关作业人员必须取得相应工种的操作资格证书,并经安全教育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第五条 加强重

10、大危险源的前期策划与过程监控,对各类重大危险源要分级建立详细的台账,及时掌握其数量和分布状况,做到底数清晰、上报及时。同时制定相应的控制目标、措施及责任人,作为重点进行监控到位,必要时采用旁站式监督方式,实现对危险源的动态监管。并定期在信息系统发布、施工现场明显处公示。 第六条 在做好深基坑、高大模板、爆破、暗挖、拆除等建设部要求的基础上,增加吊篮、多塔作业、火灾、悬挑架、大型吊(安)装等作为集团公司控制的重大危险源。各层级应将本级涉及到的重大危险源纳入管控的范畴。 安全生产检查暨隐患排查专项治理制度 第一条 实行集团公司季检、子(分)公司月检、项目经理部周检三级检查模式,按专业配套、务求实效

11、的要求进行全方位监督检查。各层级要列好检查计划、做好检查记录、打好检查评分、写好检查总结、整好检查隐患。 第六条 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按照措施、人员、时限、资金、预案“五到位”原则实施监控,限期整改销号,并组织复验。实行登记、整改、消项制度,在隐患没有排除前,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如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应立即停止作业,并报告上级单位和主管领导。 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第二条 特殊工种必须经上级主管部门统一培训、考试取得岗位资格证书后方能上岗操作。 第五条 新员工入厂必须逐级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经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准向下一级转送。凡未经人力资源部门组织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的人员,不予核发工资

12、,对于私招入厂的人员,一经查出或一旦发生事故要追究私招人员的责任,并予以严肃处理。对分包队伍的“三级教育”由所在单位组织进行,按集团公司基本队伍同等对待。 第六条 集团公司各级负责人、管理人员每年必须按有关规定参加一次有关安全法规、 - 3 -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HBJS.AQ.01-2011 法令、条例及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学习。“三类人员”必须经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由省建设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后,方可担任相应职务。 班组安全活动制度 第一条 班组长要合理安排工作,认真做好安全技术交底。 第五条 班组每变换一次工作内容或同类工作变换工作地点,

13、都要有针对性地进行安全交底,并做好记录。 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制度 第二条 职工发生伤亡事故后,负伤者或最早发现者,应立即向直接领导报告,直接领导接到报告后,应用电话、电报或其它快速方法立即将事故简况报告公司安全管理部、主管总裁;集团公司视伤害程度分别报告市安监站、安监局、公安局、总工会及有关部门。 第八条 对事故的处理,必须坚持“四不放过”原则严厉查处。 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第二条 创优争先,在安全文明施工中做出显著成绩,获得省级及以上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地称号的,予以奖励。 (一)奖励资金来源为集团公司安全优质奖励基金。优质工程、安全文明工地奖励基金从各参与单位提取,提取数额为当年合同签定额的万分

14、之二,不足部分由集团公司补贴,集团公司补贴每年不超过100万。 第三条 为在岗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设定不低于本人月实际收入10%的安全生产管理岗位风险津贴。 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 第七条 安全防护、文明措施费使用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资金中用于“项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方面的费用按照上级有关规定,从甲方预存到主管部门指定的帐户中按照不同施工阶段分别申请支付一定比例的费用,专门用于“安全防护、文明施工、环境保护、临时设施等防护设施”方面。安全生产资金须做 - 4 -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HBJS.AQ.01-2011 到专户储存,专人管理,专项使用,确保安全防护、文明措施费投入到

15、位并有效落实。 防护用品的使用管理制度 第二条 对进入施工现场(工作场所)的安全防护用品及电气产品,必须“三证”齐全。同时,必须对施工(生产)过程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及施工电气产品进行定期抽查,发现隐患或不符合要求的要立即停止使用,并向本地安监站报告,由安监站裁决处理。否则,对于由此造成伤亡事故的要追究相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的保管制度 第一条 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必须设置专库专帐,设专人管理,并严格出入库检查登记手续。 第五条 库房内外设置防火标志,仓库院内要留存不得小于3.5米宽的消防通道,并结合储存物品性质,设置相应消防器材(见附件1)。 现场消防管理制度 第三条

16、 经常对职工进行防火教育。施工现场作业场所禁止吸烟,吸烟要到吸烟室。违者视情节给予批评或经济处罚。 第四条 施工现场(作业场所)道路要畅通,做到活完场清,及时清理工地(作业场所)上散碎易燃物品,工地(车间)上设置相应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管理,任何人不得将消防器材挪作他用。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严肃处理或罚款。 对于30m以上高层建筑物施工,要随层做消防水源管道,用2立管,设加压泵,每层留有消防水源接口,加压泵必须单独敷设电源。 第五条 电气焊割作业,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范和注意清理现场可燃物品,在高处焊割时除清理地面现场外,还要选派责任心强的人进行现场防火监护。 第八条 凡明火作业,要严格执行动火审批

17、手续,工作前由用火班组向项目部(车间)消防负责人提出申请,经有关人员检查现场和防火措施,作好技术交底后,方可发给“准用动火证”,作业后要严格检查现场,防止留下火种隐患。 - 5 -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HBJS.AQ.01-2011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第三条 对有害有毒作业职工进行定期健康检查,对体检中发现的职业禁忌症者,人力资源部门应负责更改其工作。对检查发现的职业病人,要调离有害作业岗位,并安排治疗。 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第二条 施工现场实行持证上岗制度。进入施工现场应佩戴工作卡,特种作业人员及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持证(或复印件)上岗。 第三条 工地食堂应有卫生许可证,炊事人员

18、有健康证。 第六条 现场生活及办公设施 (二)禁止在在建工程中安排职工住宿。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第八条 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区域内,禁止夜间(晚22:00至次早6:00)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工作的,施工单位必须办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提前五日向当地环保部门审批夜间施工许可事宜,批准后,夜间作业还必须公告附近居民。 绿色施工实施细则(试行) 第五条 运用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与卓越绩效工作模式和集团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结合各系统工作管理流程及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制定绿色施工管理目标,并采用先进的生产手段、技术措施和施工方法,推进建筑施工

19、工业化、机械化、规范化、信息化和标准化。 第六条 绿色施工是建筑全寿命周期中的一个重要阶段。实施绿色施工,应进行总体方案优化。在规划、设计阶段,就应充分考虑绿色施工的总体要求,并应加强对包括施工策划、材料采购、现场施工、工程验收等各阶段在内的整个施工过程的管理和监督。 第十三条 人员安全与健康管理 - 6 -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HBJS.AQ.01-2011 (一)制订施工防尘、防毒、防辐射等职业危害的措施和人员安全与健康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保障施工人员的长期职业健康。 (二)合理布置施工场地,提供安全、卫生、健康、环保的工作与生活环境,“三区”保持一定距离且设置明显的“四

20、节一环保”标识,并按规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第十八条 环境保护 (一)扬尘污染控制 1、运送土方、垃圾、设备及建筑材料等,不污损场外道路。运输容易散落、飞扬、流漏物料的车辆,必须采取措施(如苫布覆盖、集装箱、袋装等)封闭严密,且施工现场出口应设置冲洗车辆设施,并须做到冲车用水循环使用。 (二)噪音污染控制 1、施工现场应根据国家标准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测量方法(GB/T12524-90)和建筑施工场地噪声限值(GB12523-90)的要求制定降噪措施,并对施工现场场界噪声进行检测和记录,噪音排放不得超过国家标准。 (四)水污染控制 2、在施工现场应针对不同的污水,设置相应的处理设施,如沉淀池、隔油池、化粪池等,废水不得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可经二次沉淀后循环使用或用于洒水降尘。 (五)建筑垃圾控制 3、严禁现场焚烧垃圾或现场回填有毒有害废弃物。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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