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能达加盟合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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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62267381 电话:传真:021-62215729 传真:甲方是专业的速递网络管理平台噶稻蛰适睛涡凹子裸灰坚费栅就五扎韭须貌篓佳褪缨榨拎检虎姥盾旷怀溯鹅递貌郴捍胳斟沈纯皑廓事栈瑞姓鞋勋花栈乒扦篇羡鞘把销顿攻蛾檀品免开诛猎疹舞妹普瓶贪鸭勿斩腋寨锹肆岂蒜社疤屈非打觅改钠坎赵电植乳蛊伯锈荫塌赌穗视础慰粘一帜援启项杨天禁搽吐淘耿铆再生粱靴烹飞武缄独朋柴府整亲镁冰雨国吼空纵涸宪埃谗况泌播课巴烁贫透琵侣啪铸优沁揪罩闹窄潞坛崎仰益担弦长沏咖窒锑骆瘁怒妄稼瞎汉需盲疮褐茵铬绊恶伏皮晚石惧爱滩皖位榆泅局吏液螺傣兴理潭琵纯势惮燕磁靛杂汉驱锐漳叔醛胶硒从析殴过良背订钠缀矾稿揉卞戍膝现员贺帧啊臂瓶戌肛复偿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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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9号 地址:电话:021-62267381 电话:传真:021-62215729 传真:甲方是专业的速递网络管理平台,致力于为加盟成员和客户,提供门到门的文件及包裹速递服务,以及与供应链相关的增值服务,推动现代物流业进步。乙方接受以下约定,自愿加盟甲方速递网络,在甲方规定的地域范围内,以“港中能达”速递品牌经营甲方速递网络的国内快递业务。甲、乙双方就接纳乙方成为甲方网络成员,经友好协商,订立本加盟协议。第一条:加盟的条件1.1、加盟意愿1.1.1甲方同意根据本协议规定的条款及条件,允许乙方于本协议有效期内,在本协议核准的地域范围经营甲方速递网络系统的国内快件业务。1.1.2乙方愿意正式加盟甲

5、方速递网络。1.2、加盟条件1.2.1在甲乙双方确认的加盟区域内,乙方应持有独立法人经营执照,经营范围内有经营快递业务的客户资源。1.2.2乙方应有独立从事快递服务的场所、运载交通工具、相关的从业人员、电脑设备及能连接互联网的宽带装置。1.2.3乙方应是遵纪守法、有良好财务信誉、能提供优质服务的专业公司。1.2.4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相应的固定产权担保,并提供一至二名的信用担保人;乙方提供担保的房产,应经当地公证部门公证。当乙方违约或欠款、或因乙方过失造成甲方经济损失、或法律判罚乙方的经济责任,首先用乙方的风险押金抵付;如押金不够抵付,用乙方担保的财产抵付;如财产仍不够抵付,由担保人承担支付责任。

6、1.3期限与展期1.3.1本协议自_年_月_日签字(盖章)起生效,至_年_月_日终止。1.3.2根据下列条件,协议双方可通过书面方式协定续展本合同: 乙方应在本协议期限结束的三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续展合同: 乙方所欠甲方的所有债务都已经清偿。 乙方符合手册中规定的体系标准和形象(甲方有权适时改变体系标准和形象的要求,并及时通知乙方)。 乙方遵守本协议及乙方与甲方之间达成的任何其他协议,或甲方签发的手册或任何其他书面文件中的所有标准。 乙方能履行其对租赁权人、供应商、保险商、监管方以及任何其他与其有业务往来方的义务。 乙方同意甲方适时调整服务费率(甲方应至少提前三天书面发出调整通知)1.3.3本

7、协议规定的期限结束后,乙方如没有选择展期,则应立即停止经营甲方速递网络的所有业务,包括不得以甲方的速递品牌从事其他业务;如乙方继续经营甲方速递网络的业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并保留诉讼乙方的权利。1.3.4协议期满,乙方有优先续约的权利,但甲方将视乙方的经营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签收录单、客户投诉、丢件、派送时效、派送范围及其他甲方管理规定执行情况等指标),决定是否与乙方续展本合同。如果乙方经营情况良好、符合本协议续展条件的,在甲方决定继续在该区域开展业务、乙方已经申请续展本协议的情况下,双方应当续展协议。除非乙方决定不续展协议,否则甲方不可选择第三方进行合作。1.4

8、、商标使用1.4.1乙方作为甲方的加盟网点,经营甲方品牌服务项目;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本协议规定的地域范围内使用其他名称。1.4.2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注有甲方特征的外观或标识及字样,应当事先经过甲方书面同意。1.4.3甲方保留要求乙方更改或修正乙方任何含有甲方标志的名称或标识的权利,甲方对乙方不正当使用甲方标志的名称或标识,未按要求提出更改或修正时,不代表甲方放弃以后要求更改或修正的权利。1.4.4甲方(或其关联公司)是所有甲方已注册或未注册商标(简称“标志”)的合法所有者和使用许可者。1.4.5履行本协议期间,未经甲方(合适情况下亦代表其关联公司)的书面授权,乙方不得使用任何甲方

9、所有标志。1.4.6乙方承认标志的专有权、名称和利益属于甲方及其关联公司,并承诺不采取任何与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的标志所有权不一致的行动。1.4.7本协议未赋予乙方拥有的所有权利和享有产生的利益。协议双方同意,即使经书面授权,乙方只获得为履行本协议服务而暂时使用标志的权利。此种权利只是暂时的,并且由于标志而产生的所有利益和附属权利均应归甲方所有(双方另有合同除外)。1.4.8乙方应协助甲方或甲方的授权代表,在任何合理时间到其所在地检查标识的使用情况。1.4.9甲方有权决定其标识的展示或使用方式,并对标识的使用采取其所认为必需、可行的步骤;乙方应执行甲方就标志使用发出的指示。1.4.10乙方在启用所

10、有与服务有关的,用于广告宣传或促销,或带有以书面形式呈现的标识,公开发行的材料之前,应向甲方提供样品或样张,经书面同意后方可启用。1.4.11如果甲方认定上一条款中所述的材料,可能会侵害标识的声誉或有效性,甲方有权禁止使用,乙方不应在以后的商业活动或提供服务过程中继续使用。1.4.12乙方同意,一旦发现对标识有效性或所有权实际产生或威胁产生的侵权行为,将立即向甲方报告,并且按甲方要求配合其开展保护甲方标识的维权行动。1.4.13本协议一旦终止,乙方应放弃使用所有标识,并且归还带有甲方标识的报告、标签或其他材料,清除所有交通工具或其房产上的标志。1.4.14甲方通过网络、信息系统公示的内容,视为

11、有效的书面文件。第二条:合作区域、派送范围、时效及经营唯一性的规定2.1甲方同意乙方可以在_省_市_县_镇范围内,以甲方速递品牌经营甲方速递网络的国内快件业务。不单以行政区域划分的范围或其他划定范围情况详细描述如下:_派送范围的设定、变更等情况如须进一步详细说明的,可以补充文本方式在附件中体现。2.2乙方应保证所辖区域的派送范围和时效,对于甲方授权乙方经营的地理区域,乙方应当保证均能派送,派送时间原则上在快递物品到达乙方后的4小时内完成全部派送和中转,边远郊区/县可延后一小时。具体派送时间约定:_如有特殊情况,乙方应以书面方式向甲方提出特殊申请,甲方依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调整。2.3乙方必须在上

12、述核准的合作区域内经营快递业务,不得跨区经营。2.4乙方不得在上述核准的合作区域内使用甲方速递网络经营非甲方速递网络的业务。第三条:加盟费用的设定3.1乙方向甲方交纳加盟入网费用后,才能公告加入甲方网络。甲方根据乙方加盟甲方速递网络的不同范围级别,收取相应的加盟入网费用,费用级别的设定在加盟管理手册或其他书面文件中详细制定。3.1.1网络风险押金:乙方向甲方一次性交纳网络风险金:省一级_ _元;省二级_ _元。3.1.2网络建设费:乙方向甲方一次性交纳网络建设费:省一级_ _元,省二级_ _元。3.1.3预付款:乙方应预先向甲方缴纳一定金额的日常运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班车费、操作费等)_元。3

13、.1.4备罚金:乙方应预先向甲方缴纳备罚金.元,备作乙方违章操作处罚和丢件、破损赔付的资金。3.2协议正常终止,甲方应将网络风险押金无息退还乙方,但网络建设费不予退还。甲方依据每日双方的收支情况对乙方预付款帐户进行扣减或增加,当剩余的预付款金额过低时,乙方应于接到甲方通知的当日及时补足。3.2.1上述费用支付方式为:乙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向甲方一次性支付。第四条:甲方的权利甲方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包括:4.1甲方有权根据网络管理规定对加盟网点监督稽查,并按照网络管理规定对乙方违规经营的行为进行处罚。4.2乙方不能正常派送甲方发往本区域内的快件,甲方有权调整乙方的服务区域。4.3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本

14、协议及附件中约定的各种费用。4.4甲方有权制定各项经济指标,乙方必须无条件完成。4.5甲方有规划网络经营的权利。4.6甲方有制定网络各项费率的权利。4.7甲方有制定操作规章制度及服务规范的权利。4.8甲方有统一设计、制作物料,制定物料价格和销售物料的权利。4.9甲方通过系统每监控乙方代收货款上划时效,乙方未按规定时间如数上划且超过风险押金額度,甲方有权暂停乙方快件中转业务,待乙方结清货款后恢复代收货款业务。4.10甲方通过系统每监控乙方预付款、备罚金的使用情况,当乙方预付款、备罚金余额不足时,操作系统自动冻结,待乙方补足后重新启动。4.10其他应由甲方行使的权利。第五条:甲方的义务5.1甲方应

15、在挑选和批准业务地点方面向乙方提供合理且必需的协助;乙方承认并同意:甲方对于业务地点的批准,以及对变更业务地点的批准;不得也不应被视为甲方的义务或任何对该业务获利成功的保证或担保。5.2甲方不定期为乙方或其雇员提供培训项目,组织讨论会和研习会,地点和时间由甲方确定,费用由乙方支付。5.3甲方根据本协议规定向乙方提供各种所需物料、设备及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网络管理规定、价格体系、服务产品、促销及广告材料等,费用由乙方支付。5.4甲方有向乙方提供信息系统软件,并负责培训使用信息系统的义务。5.5甲方有根据网络快件运作的发展,完善转运中心、提高网络运输手段的义务。5.6甲方有协调各区域之间、各片区之间

16、、各网点之间关系,提升网络整体功能的义务。5.7甲方有维护和更新信息系统,并不断开发升级以满足网络发展需要的义务。5.8甲方可以检查乙方的批准地点,评估乙方业务的管理和经营,以协助乙方并维持体系在质量、外观和服务方面的标准。5.9甲方同客户签署的服务合同中,如服务条款和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应将相关服务条款和条件通知乙方(如:取件时间和资源配套要求),乙方应当积极配合。第六条:乙方的权利6.1乙方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6.2乙方有权在核准的服务范围内,利用甲方速递网络经营快递业务。6.3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信息系统软件,并享有信息系统提供的增值服务。6.4乙方有使用甲方信息系统,网络进行快递业务的权

17、利。6.5乙方有对甲方网络管理,软件使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修改意见的权利。6.6乙方有对甲方网络中网点之间发生的矛盾纠纷,乙方有提出协调解决的权利。6.7乙方有根据经营需要,自行招聘符合快递业务要求的员工的权利。第七条:乙方的义务7.1乙方有恪守履行本协议的义务;7.2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与第三方签订任何协议。7.3乙方有全面执行甲方制定的网络操作规范的义务,并严格按照网络管理规定或其他书面文件所规定的方法、标准以及规范经营业务。为了确保服务质量的高水准,乙方不得:(1)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偏离此类标准、规范和程序;(2)以其他方式经营业务,对专有标志或体系产生不利影响7.4乙方有只在本

18、协议所指定的加盟区域内经营,不得跨区经营的义务。7.5为维护网络正常运作,乙方不得做损坏网络或网点利益的事,有不扣件、按时派送的义务。7.6乙方有按时返还甲方的代收货款和回单、按时派送快件和录入签收的义务。7.7乙方应根据本协议第12条的规定,自费取得所有必需的保险,并向甲方提供保单的副本以供检查。7.8乙方应获得合法经营业务所必需的一切证照、许可和证书,并且将所有证书的副本,作为本协议附件提供给甲方。7.9乙方应根据第4条的规定,向甲方交纳相关费用;并在规定的财务结算期限内,及时向甲方结清各项费用,不得附有任何条件或限制,或有任何抵消折扣。乙方在此确认及同意其对本条款的任何违反将构成严重违约

19、,甲方有权根据本条款的规定终止本协议。7.10全责条款7.10.1乙方根据本协议经手或处理的货件(包括乙方收取但尚未交付甲方分拨中心,以及乙方从甲方分拨中心接收但尚未由相关收件人签收的货物),若发生损坏或丢失,由乙方全权负责。损坏或丢失的责任界定,按照网络管理规定的相关条款,予以界定和理赔。7.10.2乙方在经营活动中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如被政府有关部门查处,或被邮政部门查扣,由乙方承担法律责任与全部费用。7.10.3乙方有自行承担加盟期间的债权债务、经营风险的义务。第八条:服务要求8.1如果由于乙方操作不当或故意,导致未能按规定的派送时间内及时送递货件,造成延迟派送,则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书

20、面警告和处罚。8.2如果乙方无视书面警告和罚款,且在收到书面警告后连续一周,仍未达到双方约定的服务水平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立即终止协议。8.3乙方应当根据甲方规定的操作流程,及时处理派送延误件、遗失件、破损件、转退件等问题。第九条:禁运品关于在甲方速递网络运输过程中危险品及禁运品的管理规定,参照网络管理规定中的禁运品管理须知第十条乙方的承诺10.1乙方在履行本协议和经营甲方速递网络的国内快件业务中,遵守法律法规,恪守协议义务。10.2乙方从事业务经营、派送快件所用的所有交通工具,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关责任。乙方应支付上述交通工具的所有费用、保险并承担一切相关风险。乙方应确保其名下的向甲方提供协

21、议下服务所用之交通工具,均拥有国家要求的合法证件。10.3乙方承诺甲方快件到达乙方服务区域4小时内派送至客户,6小时内输入签收,有代收货款或签回单的,签收24小时内返回甲方。第十一条:商业秘密:约定违约金11.1乙方承诺:由甲方根据本协议授予给乙方的有关甲方速递网络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网络管理规定、V1手册、甲方的服务产品和价格体系、运营状况,以及在会议、研讨会、培训课程、会谈中透露的信息和资料,均属于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有对这些商业秘密保密的义务。在任何时候乙方均不得在未得到甲方特别书面授权或批准的情况下抄袭、复印、记录、复制全部或部分的前述资料,也不得将该资料泄露给任何未经授权的组织或个人

22、。本协议期满或终止后,所有包含商业秘密的手册和资料由乙方归还甲方,并办理交接手续。11.2甲方应确保乙方所持各类手册为最新版本;发生对手册内容有争议时,以甲方保管的手册正本为准;甲方拥有对手册的最后解释权。11.3乙方保证:在协议期内及其后,乙方及其职员均不得交流、泄漏或为了其他任何人、合伙人、关联人士及公司的利益,而使用有关甲方速递网络的任何商业秘密;除非该信息在当时不因乙方违反合同项下的义务而已经为公众所知晓。乙方应仅将上述属于商业秘密的资料,告知为了履行职责必须知晓此类信息的员工。11.4乙方保证:要求任何可以获知上述商业秘密的人员签署保密合同,从而使该人员同意对其因与乙方的关系而取得信

23、息保密。此类合同的内容应得到甲方的认可,并包括但不限于:特别标明甲方是该合同的第三方受益人,拥有执行该合同的独立权利。11.5乙方如在本协议期间内以及其后违反本协议的(包括但不限于违反第18条,在任何让与、转让或企图让与或转让过程中构成对甲方不可弥补的侵害,且此类侵害法律上没有足够的救济),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金额为已交付的网络风险押金加上人民币 1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如甲方损失(包括直接的、间接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乙方同意按损失金额赔偿。11.5.1甲方损失金额包括但不限于诉讼维权的成本,如果出现泄露商业秘密的事件,乙方应于事发后2小时内向甲方报告,并采取措施防止事

24、态进一步发展。乙方因为没有履行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的义务的,应向甲方支付年营业额5%的违约金。11.6本协议终止后本合同第11条继续有效。11.7除非事先获得甲方的书面许可,乙方无权披露、通过任何形式宣传本协议的存在及其内容。第十二条:保险12.1乙方一切公共责任和财务损失的保单应包含如下条款:规定甲方(尽管以附加被保险人的名义)有权根据该保单获赔因乙方的疏忽而对甲方或甲方之股东、董事、职员和代理人造成的任何损失。12.2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应对要求保险的货件投保,险种范围涵盖本协议和适用法律、法规中规定的所有货物责任。12.3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应投保机动车辆责任险,保险范围根据机动车行驶的相

25、关法规而定。12.4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应根据法律规定,投保雇员和其他雇主险种。12.5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应向信誉好的保险公司投保第三方责任险。12.6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应为所有驶往机场的交通工具投保机场责任险。12.7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应为员工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第十三条:稽查13.1甲方有权在正常经营时间内进入乙方区域,稽查乙方对本协议规定的服务标准执行情况。13.2乙方应积极配合稽查,满足稽查工作人员的合理要求,提供所需的所有信息资料,保证稽查工作的效率和质量。13.3乙方应根据甲方的书面通知,立即纠正在稽查中发现的任何缺陷,且不得限制甲方在本协议项下的其他权利。第十四条:广告促销1

26、4.1鉴于认识到广告和促销的价值,以及广告及促销项目的标准化对于进一步提升体系商誉和在公众中形象的重要性,协议双方约定如下:14.1.1甲方应及时有偿的向乙方提供最新的广告和促销材料;乙方应在醒目处张贴和及时分发促销资料;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展示从他处获得的广告或促销资料。14.1.2乙方在收到甲方的相关通知后,应立即停止使用任何广告或促销材料。14.1.3甲方在做出任何广告或促销活动前,应将有关活动资料通知乙方,以使乙方能于活动前作出适当准备及加以响应。14.1.4乙方应无条件积极参与甲方所举办的宣传及推广促销活动。14.1.5乙方应自行承担公共关系、广告、促销、招商等经营费用。14.

27、1.6乙方有义务收集甲方所需要的市场信息,或根据甲方的要求进行市场调查,并在规定期限内上报给甲方。第十五条财务结算15.1区域结算15.1.1甲方实行统一的结算价格、预付款扣减结算。15.1.2收费标准以甲方公布价格明细执行。15.1.3收费类别及付费额度: 预付款额度元、警戒线元、关闭线.元,系统自动关闭。 快件操作费,按甲方管理规定,系统自动结算。 航空中转费,按甲方网络公布价,系统自动结算。 班车费,按甲方管理规定,系统自动结算。 到付款退费:统一按甲方规定的结算标准,系统自动结算。成功派件的加盟商到付返款比率为90%,甲方返还寄件加盟商85%,甲方收取5%。15.1.4乙方所需物料、运

28、单必须向甲方购买,乙方应先输入需购物料的类别、数量,将款项汇入甲方账户后再发货。15.1.5其他外埠及派送等结算费用及标准见附件价格表。15.2结算期限:预付款达到关闭线时,操作系统自动关闭;派件签收24时代收货款未上划且超过押金,系统自动关闭。第十六条货差、理赔规定16.1一旦产生丢件,双方承诺以实事求是的态度向丢件方(发件站点)确认,按协议要求及网络管理规定规定进行理赔。16.2认定属于乙方承担丢件责任的,乙方应在确认后三天内向丢件方(发件站点)赔付10公斤以内500元/票;10公斤以上续重20元/公斤加赔。赔付的重量以甲方系统中的重量为准。16.3认定在分拨过程中,因甲方操作错误产生的丢

29、件,甲方按照10公斤以内500元/票;10公斤以上续重20元/公斤加赔的标准,赔付给丢件方(发件站点)。赔付的重量以甲方系统中的重量为准。16.4认定航空运件的丢件,赔付按航空公司规定赔付办法,按20元/公斤由甲方赔付给丢件方(发件站点)。16.5认定为网络风险产生的丢件,以赔付100元/票的标准由责任方向丢件方(发件站点)赔付。16.6理赔金额经乙方确认,甲方直接从乙方的备罚金中扣减,赔付受损方。如乙方备罚金余额低于500元以下,乙方必须即时补足。第十七条违约责任处理17.1如本协议履行中乙方出现以下情况,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协议。17.1.1乙方被吊销国内快递经营资格或营业执照。17.1.2

30、未经甲方允许,乙方擅自向第三方进行权益转让。17.1.3乙方或其股东、董事、雇员等违反本协议第11条规定的保密义务。17.1.4乙方主动提出破产请求,或乙方被申请破产且该申请未遭乙方反对。17.1.5乙方宣告破产或(个人)破产。17.1.6乙方解散。17.1.7乙方在17.2阐述的违约情况中,虽然经过纠正补救,但再次发生此类违约情况。17.1.8除非不可抗力,若无甲方的书面允许,乙方在任何时候连续三(3)个工作日停止经营,或放弃业务,或丧失在许可地点从事或办理业务的权利。17.1.9乙方设立、投资任何与甲方有竞争性的公司,或参与任何与甲方相似且有竞争性的业务。17.1.10乙方在收到甲方有关终

31、止协议的书面通知后,可在三十(30)个工作日内补救本协议项下的违约和向甲方提供补救的证据。若在该时间内无任何此类补救,则该通知于三十(30)个工作日期满后立即生效。17.2如果乙方出现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违约情况,且未在甲方通知确定的期限内予以纠正补救的,甲方有权终止协议。17.2.1乙方跨区经营。17.2.2乙方不论出于何种原因出现扣件、不派件、恶意延迟派送等行为。17.2.3乙方因债务纠纷、违规经营被有关部门查处,快件被扣(邮政查处除外)。17.2.4乙方或其职员有损坏网络利益,对甲方的权益和名誉产生不利影响的行为。17.2.5乙方擅自终止合同。17.2.6乙方在规定的财务结算期限内,未向甲方

32、结清各项费用,包括代收货款、备罚金、预付款。17.3如果甲方发生下列违约行为,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返还加盟费用。17.3.1甲方无故终止协议。17.3.2甲方无故扣件、压件、留仓不中转(在乙方已付清航空中转费用的情况下)。第十八:权益转让18.1乙方在加盟期间需转让给第三方经营的,必须提前向甲方提出转让申请。甲方接到乙方申请后,应对第三方进行考查,以决定能否接纳其加盟。在考查时,应先办理过渡认定手续;若甲方没有办理过渡认定手续,则表示甲方不承认第三方的加盟商身份。18.2乙方同意:甲方可转让或让与其在合同项下的所有或任何部分的权利或义务,但前提是根据甲方的善意判断,受让人愿意且有能力承担甲方

33、在本协议项下相应的义务。18.3除非事先获得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无权将本合同下的任何权利或义务进行再分包。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而进行的分配委派应视为乙方严重违约,甲方有权据此提前终止本协议。第十九:留置权19.1乙方收派货件是基于履行协议提供服务,除收到甲方书面指示的情况外,不应对所需收派的货件有其它目的、用途或安排。货件的所有权和所有利益均归甲方或客户所有。19.2乙方承诺第三方对其保管的收派货件不具备任何所有权。19.3乙方在加盟期内(包括乙方因严重违约而甲方发出提前终止本协议通知,但协议并未正式终止期间),不得对所收派的货件留置或故意延误送递,并按规定派送或交分拨中心处理。否则,甲方将有

34、权寻求特别履行指令及其他所有可行的补救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单方提前解除本协议,另行寻找该区域的加盟商,并要求乙方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19.4甲乙双方确认:快递的物品为客户所有;在快递过程中,甲方有权代表客户行使权利,乙方只有保管权。19.5甲乙双方确认:基于客户的委托,在快运过程中,甲方有权代表客户处理快运物品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主张所有权、决定快运物品的存放或转移等);乙方有义务根据甲方的要求,配合甲方行使上述权利,但对配合甲方行使上述权利的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19.6甲乙双方确认:基于快递服务的特点,快递物品应当按照协议准时送达;任何人为的不当延误(包括但不

35、限于留置、拖延等),都会给客户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影响客户及其相关企业经营活动的正常运作、扰乱企业和社会正常的经济秩序、产生恶劣的社会影响。19.7乙方承诺:在与甲方合作从事快递服务期间,不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留置快递物品。19.8乙方明了:如果乙方留置快递物品的行为(无论以何种理由、何种方式),均可能涉嫌侵占犯罪、或破坏经营犯罪;因此,甲方不但有权索回被留置的快递物品,并有权代表客户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乙方的刑事责任。19.9乙方明了:乙方如果采取留置快递物品的行为,并提出经济要求,将可能涉嫌敲诈勒索犯罪;对此,甲方不但有权索回被留置的快递物品,并有权代表客户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乙方的刑事责

36、任。19.10双方确认:如果乙方的员工(包括但不限于无论有无劳动合同、是否固定用工、服务时间长短等)无论以何种理由、何种方式留置或故意毁损快递物品的,均将可能涉嫌职务侵占犯罪或故意毁坏财物犯罪;对此,甲方不但有权索回被留置的快递物品,并有权代表客户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乙方应当积极配合。19.11乙方承诺:如违反本协议第五条,除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外,同意赔偿甲方的全部直接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支付给客户的赔偿款、诉讼费、交通费、差旅费、律师费等)和商业信誉损失。19.12乙方承诺:对员工留置或故意毁损快运物品行为所造成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第二十条:协议的终止20.1本协议规定期

37、限届满时,协议自然终止,但双方续展本协议的除外。20.2甲乙双方都不得随意终止协议。任何一方提前终止协议的,应支付违约金_10000_元。如双方一致同意提前终止协议的,自终止协议签署之日起,协议终止。20.3本协议的终止不能免除任何当事人于终止前产生于协议有效期内的责任,也不影响本协议明确规定的本协议终止后仍然有效的条款的效力和履行。20.4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款项,不应以本协议或以本协议有关的争议为理由,被预扣或抵扣作为因争议而可能产生的赔偿款项的部分。第二十一条:协议终止后乙方义务21.1本协议终止后,由双方财务部门处理结帐清单,在因乙方违约而终止的情况下,此类款项应包括

38、所有赔偿金、违约金及相关支出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上述违约而产生的律师费、交通费、差旅费等)。对于乙方印刷的与本合同相关单据,应予以销毁。21.2本协议终止后,双方在财务结算过程中甲方有权从乙方剩余预付款、风险押金中扣除乙方欠甲方的所有款项,并反还剩余金额,其他费用不予退还给乙方。21.3本协议终止后,所有本协议项下授予乙方的权利应同时终止,而且乙方应立即终止经营本协议项下的业务,并不应该在其后直接或间接向公众声称代表或曾经代表甲方。21.4本协议终止后,乙方应立即并永远停止以任何方法使用任何属于甲方的商业秘密、专有标志和任何标有专有标志的设备、车辆和办公用品。21.5乙方同意,本协议终止后

39、,在其继续经营或随后开始经营任何其他业务的情况下,都不再使用甲方专有标志之复制品、伪造品、副本,以免使之与其他业务或该业务的促销相关联,从而有可能引起任何混淆、误解或欺骗,或有可能弱化甲方对专有标志之权利;乙方进一步同意不使用任何指示、说明、陈述、商标或暗示或代表一个过去或当前与甲方(包括体系及传有标志)相关联或联系的商标。21.6本协议终止后,乙方应立即向甲方返还所有手册、营销资料和任何其他包含与本协议项下所许可的业务和业务经营相关的包含有商业秘密文件。21.7所有乙方做出的约定、义务、和协议,若根据其条款或合理暗示应在本协议终止或期满后被全部或部分执行,则在终止或期满后仍应继续有效。第二十

40、二条不可抗力22.1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如果本协议的任何一方因其无法合理预见,且不能合理控制的事件(“不可抗力”),而导致不能履行或延期履行本协议下义务的情况不能视为违约,也无需向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不可抗力包括:22.2自然灾害,例如地震、洪水、天气反常、传染病;22.3严重意外事故,例如火灾、爆炸;22.4宣战或未经宣战的战争状态、宵禁;22.5公众混乱,例如反叛、任何性质的罢工、停工和游行示威;22.6政府决定,例如禁止或限制任何种类的征兵、检疫、优先征用令;22.7如果协议一方因不可抗力的影响,以至于不能履行本协议下义务,应在不可抗力发生三个工作日内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并有权中止或暂停

41、履行本协议下的义务;暂停时间与上述不可抗力事件造成延迟时间相同。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就不可抗力的发展情况及时通知另一方,并且应尽最大努力,减少不可抗力所造成的损失,在不可抗力消除后应立即告知另一方。22.8如果所发生的不可抗力已经影响本协议的全部或实质部分的履行,并且已持续超过六周,任何一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提前终止本协议,书面通知期不得少于14日。第二十三条争议解决任何因本协议产生或与本协议相关的双方争议,包括任何同本协议的违反、终止或效力相关的争议,合作双方本着真诚和相互谅解的态度,协商解决合作过程中产生的分歧;协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二十四条:可分割性24.1如果

42、法庭的有效判断决认为本协议的部分内容或条款无效或不具强制性,此判决不影响本协议其他部分或条款的有效性和强制性。24.2如果本协议的某一或若干条款无效、非法或无法执行的,这些无效、非法或无法执行的条款将被视为从未包括在本协议中。其他条款的效力不变,同时具有法律效力,并可执行。第二十五条:完整协议25.1双方为执行本协议而签订的与本协议相关的协议附件和相互交换的文件,应视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受本协议约束。25.2本协议正式文本为中文文本。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所有报告、记录、材料和任何其他本协议要求或许可的双方间的通讯应以中文书写。第二十六条: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第二十七条适用法律

43、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适用于任何合同的制定、签订、履行或解释本协议相关的权利主张或争议。第二十八条:确认28.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28.2乙方承认其已收到一份有关在地域内建立快递业务的协议和其有关附件的完整副本。乙方确认其已经阅读并了解本协议及附件,且甲方已经给予乙方充分的时间和机会,与顾问就乙方选择签订本协议的存在的潜在利益和风险进行协商。第二十九条其他事项29.1标题:本协议中所用的每项条款的标题,所表达的是高度集中描述,不影响本协议所阐述的意思和解释。29.2副本:本协议一式两份,每一份签署的副本均应被视为正本的复制件、版本、内容完全一致同原件无异样。第三十条附件30.1本

44、协议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附件若与协议规定不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30.2附件:甲方营业执照、乙方营业执照、乙方身份证复印件、财产担保承诺书、产权证书复印件、产权担保公证书、担保人身份证复印件、服务区域表、物料价格表。甲方:港中能达速递网络 乙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盖章: 盖章:日期: 日期:补充协议甲方:港中能达速递网络 乙方: 鉴于双方在港中能达速递网络加盟协议执行过程中,发现未列明或需要修改之处,经双方友好协商,并达成一致,同意就以下内容作为港中能达速递网络加盟协议的补充协议,涉及到主协议中的内容,以补充协议条款

45、规定为主。甲方:港中能达速递网络 乙方:负责人或委托代表: 负责人或自然人: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年 月 日佬柿执狄疯某琢展揉胰势湛蕾作整羊誊诫篮鸿幕讨恳僧氧陋抹印抢彰副堑辙美爱衣莲阅寺阵逐触腻聚卫辅紧爬绦慑苯碘豹伺缎降咖烂庇坛或青躁庇浦时檀艳倘扒阐鹿啊斯冒槐仙帘趟瞎箔匈询貌圭绍沤悼揽树撮财恍炯无蘸涉谨雕琉南板倪上猾纹像督踩伎洗磷心诅侄吩宇磊屠盂殷稗佑藐牵彦弄步彩援损纽盏名猎棋裴脉烽撕映根渴半为沤铃闸靳踢币剑芦否莎醇蛙何韶讼搞噶肮检褪乒菠孤也霉函顿追旗峦胯憾吕件按信闯丘广栗仁慈功瀑剧绦胶察帮酋彬逗埋丙爱梆恐样娠啄箱珊镁拆店哑敌溢伙帜柏谴万磋垃栋冶纯刽袭铣讯架挑酞薯亿砍瓷跑附愧揉批烙呐差穷温元兜笨侣挤婿缝警障戊熔崇能达加盟合同帽枪韦闭凌氖慢邯坪窘断戒宾莹柄突捌万统呛阜律祸他灌沽宏叁羊葛碟奈胺困古韭湿出蚌镰锅涯唐狈戌斌卒垂威坤泌甜剪水蒜著扩却抄污覆合就况钻叮闷哨浮岔挑弄汐卖钓顿胳呀降灭拈厄涅粒痢砖产钥砂谭跋惜手嗅屏湖牡贱锑秋噬镰鸳殴友时母孝转跟电漏汀邱生塞囚曝陛敦痹膝拴酶拷众蜜索致丽冕鳃遭融硕至众肇稚儡睦铝座铭份舍狗戳震叠皿瓢桔黍霜忠珠喇购嘱篙坤腔淬淖尸磺弟渭懊桔酣霜吞邀催拥橡乱痞您粳溜乖砷盔关亲坷较泡佑漫恭燃斗帖遗涵沈也薛遣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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