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来湖南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总结.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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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XX 年来湖南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总结 近五年来,我省建设系统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 持“以人为本”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理念,认真贯彻国家 有关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律法规,落实建设部关于建筑施工 安全生产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安全监管工作目标,完善监管法规 制度和体系,强化监管措施,落实监管责任,加强我省建筑安全生 产形势分析,严肃查处建设工程安全责任主体的违法违规行为,保 持了我省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的平稳发展,较好的实现了年度建筑安 全生产管理目标。现将 20XX 年以来我省开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 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XX 年以来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2、自安全生产法 、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 安全生产 许可证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颁布实施以来,我省各级建设行政主 管部门积极宣传、认真学习,建立健全法规政策,制定一系列管理 制度,全面落实监管责任,强化市场监督执法,企业质量安全意识 以及自律和管理能力正在逐步提高,工程安全责任主体的违法违规 行为也得到了有效遏制,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呈现相对 趋好态势。 (一)认真贯彻落实建筑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 1、加强教育和培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各地均制定了严格学 习制度,在搞好政治学习的同时,采取邀请有关专家专题授课,开 办研讨班、学习班及座谈会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方 面的法律

3、法规和建设工程系列规范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的学 习。通过学习,增强了执法队伍的行政执法水平,提高了工程建设 从业人员的法律法规意识和从业能力。 2、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增强全民安全意识。积极参与并组织开 展建设系统一年一度的全国安全月活动,以此为契机,大力开展以 “实施安全生产法,人人事事保平安” 、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 “遵章守法,关爱生命”和“安全发展,国泰民安”等为主题的多 种形式宣传活动,宣传、学习安全生产法 、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 管理条例 、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建筑施工安全监察标准 等法律法规和标准,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刊物、网络等媒介,采 取形式多样的宣传手段,形成“关

4、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良好舆论 氛围,提高全社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广泛吸纳社会群众参与 和监督,提高全民安全生产意识。 (二)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文件精神。 1、贯彻落实时效性文件,确保 “两节、两会” 、 “五一、十一” 黄金周以及寒暑、雨季等期间的建筑施工安全。20XX 年来,我厅认 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建设部、省委省政府相关时效性文件,切实加 强组织领导,结合我省实际,重点针对城市公共交通车辆、场站、 设备设施的安全状况;旅游景点包括公园、风景名胜区景点、游乐 设施、城市广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状况;建筑施工现场各项安 全防护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事故的应对措施;城镇供水、供热和燃 气设施的运行

5、状况;以及紧急事件处置方案等,认真开展安全事故 隐患排查和检查工作,特别是对安全生产管理比较薄弱的环节和地 区以及市政公用行业生产经营网点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了隐患排查。 并制定和完善了城市公共交通以及公园、风景名胜区景点、游乐场、 城市广场等应对游客拥堵等突发性事件的应急预案,注重安全方面 的信息发布、重点地段疏导、安全防护设施修缮以及旅游高峰时段 分流等工作。同时,督促建筑施工企业认真制定事故应急救援方案, 切实做好预防高处坠落等安全专项整治,积极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 各有关单位还应针对暴雨、酷暑、大风、冰冻等特殊天气,进一步 细化、深化应急预案,做好对各种自然灾害的防范工作。确保了 “两节

6、、两会” 、 “五一、十一”黄金周以及寒暑、雨季等期间的建 设系统的安全生产平稳过渡,杜绝了群死群伤和对社会影响较大的 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2、积极开展专项整治、隐患排查等活动。20XX 年来,我厅根 据国务院、建设部以及省安委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省建筑施工实 际,及时行文下发,积极组织开展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隐患排查等活动。我省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分别根据我厅的工作 部署,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水平基础薄弱 的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环节进行隐患排查和监督检查。特别 是 2007 年,我省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建设部相关文件要求, 将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以及省政

7、府组织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改活 动相结合,在所属企业对其在建工程项目开展施工安全自查自纠的 基础上开展隐患排查,进一步督促施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 大安全投入,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增强从业人员,特别是农民 工的安全意识、操作技能和安全防范能力,有效遏制我省建筑施工 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强化监管,确保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有效的执行。 我省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紧紧围绕制定的年度建筑施工安 全生产工作管理目标,通过不断完善监管制度、健全监管机制、改 进监管方式、落实监管责任,进一步完善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 加强了针对施工现场执行强制性标准条文和工程建设责任主体各方 安全行为的监管。

8、1、结合公示制度的推广和执行,强化建筑安全生产日常巡 查。按照建设部的统一部署,我厅于 20XX 年制订出台了湖南省建 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公示制度(试行) ,通过法定程序, 发现、确认、处罚、公示建设单位、企业和个人在工程建设中的不 良行为, 形成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有效监督约束机制。 结合公示制度的执行,我省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实 际,对监管区域内的工程建设质量行为建立健全了以经常性、日常 式的施工现场巡查为内容的日常巡查制度。日常巡查实行分片包干 建立责任制,配备相应的检测设备和必要的交通工具,制定科学、 量化的巡查周期,对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质量行为以及工程质量

9、 监管基础薄弱地区和重点环节进行巡查监控,采取登记造册、逐个 排查的方式,确保不留死角。通过日常巡查,对隐患严重、问题多 发的工程项目和企业进行重点监管,对发现的违法违规工程及质量 隐患进行跟踪督办,及时落实责任、督促整改直至隐患消除;对不 按照强制性标准条文建设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任主体单位和责 任个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行政处罚,存在不良行为的, 按照我省公示制度予以确认公示。20XX 年以来,我省已对 1653 家责任主体单位和 1074 个责任个人的不良行为予以公示,日常巡查 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2、落实形势分析制度以及投诉举报处理制度。一方面强化建筑 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分析,

10、坚持每一季度一次小型施工安全情况分析 会议、每半年一次全省性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情况分析会议。通过 分析,找原因、定对策,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管能力,有效控 制建筑施工伤亡事故的发生,杜绝群死群伤的恶性事故的发生。如 我省 2006 年上半年,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共发生 建筑施工伤亡事故 15 起,死亡 18 人,与 2005 年同期比,事故起数 增加 5 起、上升 50%,死亡人数增加 8 人、上升 80%。对此,我厅分 别于 2006 年 4 月 7 日和 7 月 17 日两次召开全省性建筑施工安全生 产形势分析会,认真查找当前事故多发的原因和存在的问题。厅长 向世林、分管副

11、厅长袁湘江与会,并分别作了重要讲话,要求我省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清当前形势,认真查找安全生产工作存在 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强化监管,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多发势 头。会后,我省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 分别召开本地区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查找本地区安全 生产工作存在的问题,并通过制定和实施有效措施,迅速扭转了我 省事故多发的势头,确保了我省 2006 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的顺利完成。 另一方面建立投诉举报处理机构,公布投诉举报电话,明确受 理内容以及办理的责任和程序,对受理的的投诉举报进行登记造册, 及时督办、及时反馈,对投诉及时进行调查和处理,做到了事

12、事有 回音、件件有着落。通过对投诉举报处理制度的落实,加强了对责 任主体履行建设工程质量安全职责的监控,推动了我省建筑施工安 全生产的进一步发展。20XX 年至今,我省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共 受理工程质量安全投诉 3782 起,及时处理 3763 起,处理率 99.5%。 3、全面推行湖南省建设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制度和 湖南省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识别和控制管理暂行办 法。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管 理方针,规范建设工程参建各方责任主体的安全生产行为,强化对 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提高我省施工现场安全 生产管理水平,确保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条

13、件,杜绝重大生产事故发 生,我厅在 2006 年 4 月和 11 月分别出台了湖南省建设工程开工 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制度(试行)、湖南省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 全重大危险源识别和控制管理暂行办法。该两项制度出台以来, 我省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加大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管力度,强 化建设工程开工条件审查和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的识别和控制管理。 要求建筑施工企业在工程开工前对其项目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 收录现场存在的重大危险源目录并报现场总监理工程师核准,按相 关规定要求组织专家对专项工程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完善其工程项 目的安全生产条件,并通过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建筑工程安 全生产监督机构的安全生产

14、条件审查后,方能发放施工许可证开工 建设;要求施工企业现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以及现场安全监理人员 加强对重大危险源控制管理,强化日常巡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通过该两项制度的有效执行,实现了我省建筑工程安全监管从被动 防范向主动出击、从事后查处向源头监管的转变,为有效遏制我省 重大施工安全事故具有积极作用。 4、积极出台相关法规和配套政策。近年来,通过我厅的积极努 力和配合,省人大及时开展了对1995年4月27日颁布实施的湖南省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修订工作,于2007年7月28日顺利出台了 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该条例的实施,为推 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

15、、部门规章等提供 了重要的法规依据。同时,我厅组织相关专家编制,并于2007年下 半年出台了企业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现场管理标准 、 建筑施工企 业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导则和湖南省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 备和自升式架设设施以及施工临建设施安全生产管理暂行办法 ,进 一步强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督促参建各方责任主体认 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强化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规范安全生产 管理,确保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有效的执行。 (四)落实层级监管,加强监督和指导。 1、大力推行警示制度 。为切实防止监管缺位,2004 年我厅 制定出台了湖南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警示制度(试行) ,其 警示对象为各市州建设

16、行政主管部门和省本级质量安全监督机构, 每季度考核一次,年终总评。对市州因失职、渎职、监管不力而发 生质量安全事故或其他不作为、乱作为的,出示红、黄牌警示,并 通报地方人民政府,实行行政问责。凡发生三级及以上质量安全事 故或受到红牌警示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到我厅 接受工作质询;凡年度内受到两次红牌警示的,年终总评不合格, 并建议当地政府和监察部门追究其行政责任。同时,各市州建设行 政主管部门按照统一部署,也相继出台了对县区及本级质量安全监 督机构的警示制度,制定了相应的考核办法,强化对县区工作的指 导与监督,逐步在全省形成了省、市、县三级质量安全警示系统, 建立起了有效的监管链

17、,促进了我省监管网络体系的有效运行,增 强了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度。自 2004 年以来,我厅已对 14 个市州和省质安总站共出示了黄牌 20 张,红牌 9 张,各市州也 对本辖区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示黄牌共 47 张,红牌 16 张。 2、贯彻落实约谈制度。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 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 文件的规定和精神,全面加强我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强化省对市、市对县的层级监督和指导,做好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 和处理工作,维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安全,按照建设部的统一部 署,我厅于 2005 年 12 月下发了关于建立湖南省建设工程

18、重大安 全事故、重大质量安全隐患约谈制度的通知(湘建建2005338 号),建立了我省的约谈制度。目前止,我厅对存在因质量安全监 管工作受到红牌警示或连续两个季度受到黄牌警示;监管范围内发 生一次死亡二人以上的安全生产事故;监管范围内安全生产事故死 亡人数达到或超过季度控制指标的长沙市、衡阳市、邵阳市、永州 市、常德市、益阳市、湘西自治州等 7 个市州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进行约谈共 13 次。 3、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督查。根据建设部相关工作部署,结 合我省实际,我厅每年对全省 14 个市州及部分县(区、市)进行 2 次以上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执法检查或专项督查,通过随机抽查工 程项目的质量和安

19、全生产,追溯企业的质量和安全生产保障体系以 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管工作效能状况,督查结果通报全省。督查 中,对违法违规行为按照行政权限依法依规处罚,存在不良行为的, 按照我省公示制度进行了不良行为公示;对业务水平差、不能 及时发现现场存在重大隐患的现场监督员要求离岗学习;对不作为、 乱作为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我省警示制度,给予红、黄 牌警示。我省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均以督查为契机,认真梳理监 管工作思路,查找本地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中存在的薄弱 环节和问题,并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强化监管,堵塞漏洞,切实 贯彻落实各项监管制度,促进了我省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工作整体 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20、4、认真开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为认真贯彻建 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 作的决定(国发20042 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 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湘政发20044 号),落实安全责 任,强化安全监管,提高监管效能,实现生产安全与经济社会全面 协调发展,我厅于 2004 年制定出台了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目标管理 考核标准,每年对全省 14 个市州的建设主管部门(包括长沙市、 永州市房产局)和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总站的建筑工 程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目标管理考核。将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 省总站监管范围内的工程项目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情况;对各项监

21、管制度的执行情况;对国务院、建设部、省委省政府及省厅相关文 件的贯彻落实情况;自我考评情况等纳入考核内容。考核采取评分 制,标准分为 100 分,其中安全工作目标占 60 分,事故控制指标 占 40 分。考核得分在 90 分以上的为安全生产工作优秀单位,80 至 89 分的为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70 至 79 分的为安全生产工作合 格单位,70 分以下的为安全生产不合格单位。 (五)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两项”许可。 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建设部第 128 号建筑施工企业 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及相关规定和文件要求,我厅于 2004 年 年底开始,组织人员对申请安全生产考核的三类人员,以及申

22、请核 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进行了严格的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并从 2005 年 6 月 1 日起,开始严格依法对已经确定的建筑施工企业是否 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进行审查。规定:凡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建筑施工企业一律不得从事建筑施工活动;未取得企业负责人、项 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人员, 不得担任相应岗位职务或上岗作业;对不具备相关许可资质(格) 的企业,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施工单位不得与建设单位签订承发 包施工合同,要求各地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规定,对达不到安全 生产条件的企业,督促整改落实;对于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施工企 业和不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三类人员,依法

23、依规暂扣或吊销相 应的安全证书。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坚决驱逐出建筑市 场,从源头严把安全生产开工条件关。目前止,全省共完成三类人 员考核 49 批,考核合格 61645 人;完成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 48 批, 审查通过 2146 家;依法暂扣 52 家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收回 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113 本,并以及时取消了 243 家不具 备安全生产条件、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筑施工企业的施工资 质。 。 从 2007 年年底开始,我省已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和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将逐步到期,为了做好我省建筑施 工企业安全生产两项行政许可延期换证工作,我

24、厅从 2007 年 6 月起, 先后下发关于我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两项行政许可延期换证 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湘建建2007194 号)、关于我省建 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两项行政许可延期换证工作的补充通知(湘 建建2007328 号),规范延期换证申请、审批程序。截至目前, 我省受理安全生产两项行政许可延期换证 2 批,共有 122 家建筑施 工企业和 28516 个人完成了安全生产两项行政许可延期换证;76 家 建筑施工企业和 395 个人安全生产两项行政许可延期换证审批不合 格,需重新申请。 二、20XX 年以来建筑安全生产形势 (一)20XX 年至 2007 年建筑安全生产形势基本分析。

25、20XX 年以来,我省共发生建筑施工安全事故 148 起,死亡 174 人,20XX 年发生 41 起、死亡 50 人,分别占总数的 27.7%、28.7%;2004 年发生 19 起、死亡 23 人,分别占总数的 12.8%、13.2%;2005 年发生 23 起、死亡 28 人,分别占总数的 15.5%、16%;2006 年发生 29 起、死亡 35 人,分别占总数的 19.6%、20.1%;2007 年发生 36 起、死亡 38 人,分别占总数的 24.4%、22%。其中,一次性死亡 2 人的事故共发生 16 起,20XX 年 6 起、2006 年 4 起、2004 年、2005 年、2

26、007 年分别 2 起;一次性 死亡 3 人的事故共发生 3 起,20XX 年、2004 年、2006 年分别 1 起; 一次性死亡 4 人的事故共发生 2 起,20XX 年、2005 年分别 1 起。 (二)2007 年建筑安全生产形势专项分析。 事故类型:高处坠落事故 16 起、死亡 16 人,分别占 2007 年总 数的 44.4%和 42.1%;物体打击事故 8 起、死亡 8 人,分别占 2007 年总数的 22.2%和 21.1%;起重伤害事故 5 起、死亡 7 人,分别占 2007 年总数的 13.9%和 18.4%;中毒和窒息事故 3 起、死亡 3 人, 分别占 2007 年总数

27、的 8.3%和 7.9%;坍塌、触电、爆炸及其它类型 事故各 1 起、死亡各 1 人,分别占 2007 年总数的 2.8%和 2.6%。 事故部位:脚手架事故 7 起、死亡 7 人,分别占 2007 年总数的 19.4%和 18.4%;吊篮与龙门吊事故 5 起、死亡 6 人,分别占 2007 年总数的 13.9%和 15.8%;塔吊事故 2 起、死亡 2 人,分别占 2007 年总数的 5.6%和 5.3%;拆除坍塌事故 3 起、死亡 3 人,分别占 2007 年总数的 8.3%和 7.9%;临边防护事故 6 起、死亡 6 人,分别 占 2007 年总数的 16.7%和 15.8%;施工机具事

28、故 3 起、死亡 4 人, 分别占 2007 年总数的 8.3%和 10.5%;人工挖孔桩和深基坑事故 2 起、 死亡 2 人,分别占 2007 年总数的 5.6%和 5.3%,其它事故 6 起、死 亡 6 人,分别占 2007 年总数的 16.7%和 15.8%,墙板结构、临时用 电线路事故各 1 起、死亡各 1 人,分别占 2007 年总数的 2.8%和 2.6%。 事故发生地域:在省会城市发生 4 起、死亡 5 人,分别占总数 的 11.1%和 13.3%;在地级城市发生 14 起、死亡 15 人,分别占总数 的 38.9%和 39.5%;在县级城市发生 18 起、死亡 18 人,分别占

29、总数 的 50%和 47.4%。 事故工程性质:私人投资(联合)规模建房工程 3 起、死亡 3 人,分别占总数的 8.3%和 7.9%;拆除工程 4 起、死亡 4 人,分别占 总数的 11.1%和 10.5%;房地产开发工程 15 起、死亡 16 人,分别占 总数的 41.7%和 42.1%;一般房屋建筑工程 14 起、死亡 15 人,分别 占总数的 38.9%和 39.5%。 事故工程监管:办理了相关建设手续、纳入监管的项目 29 起、 死亡 31 人,分别占总数的 80.6%和 81.6%;未办理基本建设相关手 续、规避监管擅自开工的项目 7 起、死亡 7 人,分别占总数的 19.4%和

30、18.4%。 三、当前存在的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主要问题 1、安全生产管理理念有待进一步提高。随着我省经济的高速发 展,每年的建筑工程完成量也在逐年提高,而我省各级建设行政主 管部门和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在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方面不同 程度存在重实体轻行为、重监督轻执法的情况,不能通过有效发挥 各参建主体依法依规履行职责的自觉性,来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和安 全生产。 2、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地区不能将安全生 产形势分析制度与各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有机地结合起来,针 对不同时段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及时召开形势分析会进行 认真分析总结,研究制定对策,导致部分地区人工挖孔桩中毒

31、和窒 息事故、因临边防护不到位的高处坠落事故、机械设备伤害事故多 发。 3、层级监督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部分地区对所属县(市、区) 的检查、监督、指导不力,对部分县(市、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 管理整体水平较差和分工不明、职责不清等问题突出,未能发挥切 实有效的监督和指导作用,状况堪忧。 4、专项整治工作有待进一步落实。近几年来,国家和省部署的 建筑施工专项整治、安全隐患排查等一系列的工作,部分地区虽然 按照要求,制定并下发了专项整治、隐患排查等工作方案或措施, 但在实际工作中,仍然停留在文件的上传下达、隐患排查走过场等 形式上,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重大危险源识别和监控不到位, 施工现场重大危

32、险源仍然大量存在,专项整治工作没有落到实处, 成效不明显,同类型建筑施工伤亡事故没有得到有效遏制。如 2007 年发生的 36 起事故中,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和起重伤害事故共发生 29 起,占 2007 年事故总数的 80.1%。 5、执法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少数地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 机构及监督执法人员不认真履行职责,对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存在的 重大安全隐患,仅停留在要求整改上,该停工的停不下来,该处罚 的不依法依规提出处罚建议,措施和手段不硬,不能对建筑市场形 成有效的执法效力。 6、行政执法监督人员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监督执法人员 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标准不熟,不及时掌握国家、省政

33、策性 文件精神,对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条件不能正确认识,对安全隐患视 而不见或不具备发现安全隐患的能力。 四、2008 年工作思路 经我厅党组研究,决定将 2008 年定为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 工作“监督执法年” 。以大力贯宣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 管理条例为契机,进一步强化 2008 年的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 监督执法工作。 (一)强化层级监督考核。2008 年我省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将进一步加强警示制度的执行力度,严格目标考核,强化对市 州、县(市、区)的层级监督与指导。同时,认真实施建设部建 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人员考核管理办法 ,加强对我省、市州、县 (市、区)质量监督机构和人

34、员的管理,提高监管队伍的整体水平 和人员素质。 (二)严格执法,规范建设、施工、监理等责任主体的质量安 全行为。我省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通过 认真贯彻落实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强化 湖南省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识别和控制管理暂行办 法 、 湖南省建设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制度 ;制定出台湖 南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规程等手段督促建设、施工、监理等 责任主体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同时,全面 推行建筑施工企业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导则 ,督促建筑施工 企业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企业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标 准,并认真实施,保持

35、有效运行,夯实我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 基础,逐步推进我省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进程。 (三)加强教育培训工作。一是加强对行政执法监督人员相关 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政策性文件的培训学习,提 高依法行政水平;二是加强从业人员,特别是农民工的安全生产知 识及岗位操作技能的教育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自我保护意识和 对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的识别和防范能力。 (四)加大对私人规模建房的监管力度。2008 年,我厅将依据 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研究制定私人规模建 房管理办法,规范私人建房的报建、现场监督、竣工备案等法定程 序,将私人规模建房纳入有效监管范围,解决现行法律法规乏力的 现象,消除监管盲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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