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培训资料之01.doc

上传人:本田雅阁 文档编号:2520918 上传时间:2019-04-05 格式:DOC 页数:12 大小:66.02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安全培训资料之01.doc_第1页
第1页 / 共12页
安全培训资料之01.doc_第2页
第2页 / 共12页
安全培训资料之01.doc_第3页
第3页 / 共12页
安全培训资料之01.doc_第4页
第4页 / 共12页
安全培训资料之01.doc_第5页
第5页 / 共12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安全培训资料之01.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安全培训资料之01.doc(12页珍藏版)》请在三一文库上搜索。

1、安全生产法简介 一、安全生产法立法宗旨、法律地位及立法意义 安全生产法的公布实施,是我国安全生产领域影响深远的一件大事,是安全生产法制建设的里程牌,它标志着我国的安全生产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正确理解法的立法宗旨、法律地位和制度,对深入学习、贯彻安全生产法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安全生产法的立法宗旨 制定安全生产法,保障生产安全,不仅是为了避免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害,也是为了保证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促进经济的健康发展。法的第一条开宗明义地表述了安全生产法的立法宗旨:“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 (二)安全生产法的法律地位

2、 安全生产法是我国第一部全面规范安全生产的专门法律,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它是我国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主体法,是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实现安全生产所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是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进行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法律依据,是制裁各种安全生产违法犯罪行为的有力武器。关于安全生产法的调整范围,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的安全生产,适用本法;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这就确定了安全生产法在安全生产工作方面基本法的地位,也明确了与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关系,即

3、通用的基本制度普遍适用,专项的依照相关法规执行,是一种互补的关系。(三)安全生产法的基本法律制度 作为一部安全生产大法,安全生产法确立了对各行业和各类生产经营单位普遍适用的7项基本法律制度: 1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这项制度主要包括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各级人民政府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各自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安全监督管理人员职责、社区基层组织和新闻媒体进行安全生产监督的权利和义务等。 2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保障制度。这项制度主要包括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管理机构及其人员配置、安全投入、从业人员安全资质、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建设工程“三同时”、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

4、验收、安全技术装备管理、生产经营场所安全管理、社会工伤保险等。 3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责任制度。这项制度主要包括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其他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资质及其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主要职责。 4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义务制度。这项制度主要包括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5安全中介服务制度。这项制度主要包括从事安全评价、评估、检测、检验、咨询服务等工作的安全中介机构和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的法律地位、任务和责任。 6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这项制度主要包括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安全生产责任的确定和责任形式,追究安全责任的机关、依据、程序和安

5、全生产法律责任。7事故应急救援和处理制度。这项制度主要包括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事故应急体系的建立、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的原则和程序、事故责任的追究、事故信息发布等。(四)安全生产法的立法意义 安全生产法对于全面加强我国安全生产法制建设,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范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遏制重大、特大事故,促进经济发展和保持社会稳定,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安全生产法的贯彻实施,有利于各级人民政府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了各级人民政府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地位、任务和责任。只要各级人民政府特别是地方人民政府真正把安全生产当作重要工作来抓,处理好安全生产与稳定,安全生产与发展的关系,

6、加强领导,采取有力措施,就能够遏制重大、特大事故,促进经济发展。 安全生产法的贯彻实施,有利于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加强监督管理,依法行政。安全生产法规定了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是执法主体,依照本法对安全生产进行综合监督管理:同时规定了有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职责范围,对有关专项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这就把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与专项监督管理的关系界定清楚了,有利于综合监管部门与专项监管部门依法各司其职,相互协同,齐抓共管,做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安全生产法的贯彻实施,有利于依法规范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主体。安全生产法对其生产经营所必须具

7、备的安全生产条件、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配置、生产经营现场的安全管理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都做出了严格、明确的规定。这对促进生产经营单位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安全生产法的贯彻实施,有利于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从业人员安全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能否实现安全生产。安全生产法在赋予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的同时还明确规定了他们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及其法律责任。如果从业人员能够切实履行这些义务,逐步提高自身的安全素质,将会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及时有效地避免和消除大量的事故隐患,从而掌握安全生产的主动权。 安全生产法的贯彻实施,有利于制裁各种安全违法行为。对

8、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打击不力,是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多发的原因之一。安全生产法针对近年来主要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设定了严厉的法律责任,其范围之广、力度之大是空前的。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只有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法制原则,秉公执法,严惩那些敢于以身试法的违法犯罪分子,才能形成一个强大的法制氛围,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实现文明生产、安全生产。二、安全生产法的主要内容(一)总则 安全生产法共7章97条,又有丰富的内涵:从安全生产法的总则中,可以归纳出十大内容: 1立法宗旨 在安全生产法第1条中,便开宗明义地表述了立法宗旨是“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

9、安全,促进经济发展”。这个立法宗旨,正如朱镕基总理2001年11月29日在代表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请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草案)时所指出的:“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这就清楚地说明安全生产法关系到三大问题:一是人权问题(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二是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问题;三是社会稳定的大局问题。由此可见安全生产法出台的重要性。 2适用范围 关于安全生产法的适用范围,第2条作了明确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的安全生产,适用本法”。 这里需要说明: (1)关于生产经营单位。是指包括各种所有制(国有、集体、私营和个体工

10、商户等)、各种形式(工厂制、股份公司制、国外独资、中外合资、合作等)、各种类别(企业、事业、团体等)的生产经营实体,只要是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基本实体,都受本法的约束。这就体现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共同原则。 (2)关于本法约束对象。只约束生产经营活动。不屈于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问题,如公共集会中的安全问题、正在使用中的民用建筑倒塌造成的安全问题,不是本法约束的对象。 (3)关于本法的空间效力范围。适合于制定本法的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所管辖的全部领域,但是,由于本法目前尚未列入香港、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附件三”中,因而对这两个特区暂不适用。 3法律定位 安全生产法第2条还规定:“有关法律、行政

11、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这就明确了安全生产法的法律地位是安全生产方面的专门法和基本法,即它规定了安全生产上作的基本方针、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是普遍适用的一部法律;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只是某一个方面的专门法律,不能替代安全生产法的基本法地位。但是,本法也规定,在一些专业领域已有了专门安全法律的,适用其规定。这就说明了它与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关系是通用的依照本法执行、专项的依照相关法规执行。这是在统一原则指导下的互补关系。 4安全生产方针 安全生产法第3条明确规定:我国的安全生产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虽然只有简单的八个

12、字,但它却包括着丰富的内涵(及11个要点): (1)进行生产经营活动首先实行安全生产条件准入审批。 (2)“一把手”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及建立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3)企业要有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与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4)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安全生产检查。 (5)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认定和持证上岗。 (6)建设工程项目必须坚持“三同时”。 (7)对危险性大的项目要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安全性评价和验收前安全评审。 (8)对危险性大的特种设备实行安全认证和使用许可证制度。 (9)对高危企业(矿山,建筑施工单位,从事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运的单位)实行前置审批和严格监管。 (10)对重大危险源实行登记、建档

13、、监控和向政府报告的制度。 (11)对爆破、吊装等危险作业加强现场文全监管。 5生产经营单位三要素 第一要素是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文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第4条);第二要素是单位主要负责人“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第5条);第三要素是从业人员“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屡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第6条)。 6国务院和各级政府的安全生产职责 安全生产法第8条11条规定了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职责:口加强对安全生产

14、工作的领导;口加强对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口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口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应当及时协调、解决。 此外,还对各级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及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分别作出了规定。 7对工会(第7条) 在安全生产方面的作用做了规定:“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 8对中介机构(第12条) 在安全生产方面的作用做了规定:“依法设立的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服务的中介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执业推则,接受生产经营单位的委托为其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技术服务。”

15、 9事故报告与责任追究 安全生产法第13条对实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作出了明确规定:“国家实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10安全科技与安全奖励 安全生产法中对提高安全生产科技水平(第14条)以及奖励安全先进单位和个人(第15条)也作出了规定。以上是安全生产法的十大内容,综观其主要内容,清楚地表达了三个体现: (1)体现了我国宪法中关于“改善劳动条件、加强劳动保护”的基本要求和我国的社会主义本质。 (2)体现了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的主要思想。 (3)体现了中央政府依法治国、依法治理安全生产的基本方略。 可以预

16、见,安全生产法的出台和贯彻实施,必将: 1)有利于全面加强我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设。 2)有利于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重视和保障人权。 3)有利于依法规范各类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提高企业领导对安全生产的重视程度。 4)有利于各级人民政府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 5)有利于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依法行政、加强监督管理。 6)有利于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增加安全责任感。 7)有利于增强全体公民的法律意识和对安全生产的关注。 8)有利于制裁各种违反安全生产法规的行为。 (二)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即“一把手”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他履行自己职责的首要任务是建立一套安全生

17、产保障体系。这个体系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是事前预防对策体系:即建立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保障安全措施资金投入,设立安全管理机构并配备相应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与法规知识培训,坚持建设项目“三同时”,开展安全性评价,严格危险源管理,建立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落实交叉作业、租赁或承包经营的安全生产责任,以及实行工伤保险,等等。 二是事中应急对策体系:即组织制定应急预案,以便在一旦发生重大事故时能够紧张而有序地指导救援和减灾。要为这个应急对策体系建立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必要的设备设施,在平日要组织培训和演练。 三是事后处理对策体系:即发生事故后及时报告上级有关部门和启动应急救援程序,力争把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8、降低到最小程度。同时,还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既要注重汲取教训,也要实行事故责任追究,包括经济处罚、行政处分,以及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保障安全生产,首先是生产经营单位自身的严格自律。从近年来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看,大都与生产经营单位本身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管理不到位有直接关系。因此安全生产法用整理28个条款重点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保障作出了基本规定: 1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 安全生产法第17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贾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这就是常说的:各级“一把手”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安全生产法中的“主要负责人”的提法,是针对我国

19、当前正处在“转轨改制”过程中的现状而言的。现阶段的生产经营单位,由于所有制性质、领导层组成方式的不同,因而主要负责人也多样化,对于工厂制企业来说就是厂长和党委书记;对于公司制来说包括董事长、总经理;对于外贸型企业来说是总裁:对于外资企业来说是首席执行官等。当然,对于有些国有企业,董事长是国家委派作为国有资产的代表而并不管实际生产经营,因而在检查其安全生产履行情况和应负的责任时,应当是在现场工作并对生产经营具有实际管理权、指挥权利决策权的负责人,一般是总经理。 安全生产法第17条还规定了企业主要负贵人的六项安全生产职责: (1)组织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

20、程。 (3)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4)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5)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6)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电力建设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一、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重要性 (一)施工现场的特点 施工现场是一个露天、多工种立体交叉作业,临时设施多,作业环境多变,人员流动性大的生产场所。因此,存在着多种不安全因素,属于事故多发的作业现场。 (二)加强现场安全管理的重要性 1施工现场是企业安全管理的基础。公司级安全管理主要是进行规划、指导、检查、决定。而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既是属于组织实施阶段,又是保证生产处于最佳安全状态的最重要的一环。

21、 2在施工中,由于人员、作业位置流动性较大,因此,对施工现场的人、机环境系统的可靠性必须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分析、判断和调整处理,达到防患于未然,就必须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的动态管理。 3随着经济体制的改革,建筑市场的开放,农村建筑队伍参加施工,这些队伍由于没有很好地经过安全培训,员工队伍安全素质低,自我保护能力差,为控制伤亡事故,就更需要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二、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组织 1成立以施工现场(工地)的工地负责人(或项目经理)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应视工地的大小设置的安全专(兼)职人员成安全机构。 2成立以工地负责人(项目经理)为主的,有施工员、安全管理人员、班组长等参加的安全生产管理小

22、组,并组成安全管理网络。 3要建立由工地领导参加的包括施工员、安全管理人员在内的轮流值班制度,检查监督施工现场及班组安全制度的贯彻执行,并做好安全值日记录。 4工地还要建立健全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技术交底、安全宣传教育、安全检查、安全设施验收和事故报告等管理制度。 5班组新调入工地时,应将班组安全管理人员名单报告工地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属特种作业班组还应报告本班组持有操作证情况。同时,工地安全管理小组要向班组进行安全交底。 6总、分包工程或多单位联合施工工程,总包单位应统一领导和管理安全工作,并成立以总包单位为主,分包单位(或参加施工单位)参加的联合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管理施

23、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 7各分包单位(或参加施工单位)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原则,都应成立分包工程安全管理组织或确定安全负责人,负责分包工程安全管理,并服从总包单位的安全监督检查。 8在同一施工现场,由建设单位(甲方)直接负责,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单位除负责本单位施工安全外,还应服从现场总负责施工单位的监督检查和管理。三、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方法 1安全操作程式管理 企业必须根据工艺要求、技术的特点,在设备的安装、调试、运行、维修、检修(查)、改造等过程中,根据技术的规则,制定程式化的安全操作规程和程序,在作业过程中严格执行和遵守。程式化管理是依据职业安全卫生法规、标准和多年的生产实践经验和血的教训制

24、定的,是安全生产的基础保障。 2危险工作申请、审批制度 易燃易爆场所的焊接、用火,进入有毒的容器、设备工作,非建筑行业的高处作业,以及其他容易发生危险的作业,都必须在工作前制订可靠的安全措施,包括应急后备措施,向安技部门或专业机构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方可作业,必要时设专人监护。企业应有管理制度,将危险作业严格控制起来。 易燃易爆、有毒的危险品的运输、贮存、使用也应该有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需经常进行的危险作业,应该有完善的安全操作规程,经常使用的危险品应该有严格的管理制度。 3职业安全卫生设施与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职业安全健康设施包括以改善劳动条件,防止伤亡事故和职业病发生为目的的一切技术措施。

25、它主要包括:(1)劳动安全方面的设施:(2)劳动卫生方面的设施;(3)生产性辅助设施。 劳动法第54条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必要劳动防护用品。劳动防护从品,是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和职业危害的个人随身穿(配)戴的用品,是保护劳动者安全健康的一项预防性辅助措施,是安全生产、防止职业性伤害的需要,对于减少职业危害起着相当重要的作用。按照不同工种、不同劳动条件,建立相应的发放制度,同时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安全巡检“挂牌制” “巡检挂牌制”是指在生产装置现场和重点部位,要实行巡检时的“挂牌制”。操作工定期到现场按一定巡检路线进行安全检查时,一定要在现场进行挂牌警示,这对于防止他人可能造成

26、的误操作引发事故,具有重要作用。 5现场“定置管理” 现场的人流、物流要进行严格的位置规范化管理。首先是在车间或岗位现场,从平面空间到立体空间,其使用的工具、设备、材料、工件的位置要规范,文明管理,要进行科学物流设计。第二是对现场的人员的行动要进行限制性管理,一般分为三种区域:红色区域一是禁止区域,其间有危险或危害:黄色区域一是警告区域,其间有一定的危险性,必要进入时,要特别的注意或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第三是绿色区域一是安全区域,人员可以进入,而危险的物流要加以避免。 6现场“三点控制” 即对生产现场的“危险点、危害点、事故多发点”买进行强化的控制管理,进行护牌制,标明其危险或危害的性质、类型

27、、定量、注意事项等内容,以警示人员。 7防电气设操作“五步操作法” 防电气误操作“五步操作法”是指:周密检查、认真填票、实行双监、模拟操作、口令操作。不仅层层把关,堵塞漏洞,消除了思想上的误差,而且是开动机器,优势互补,消除行为上的误动。 8检修“ABC”管理法 检修“ABC”管理法是指:在企业定期大、小检修时,由于检修期间人员多、杂、检修项目多、交叉作业多等情况给检修安全带来较大的难度,为确保安全检修,利用检修“ABC”法,把公司控制的大修项目列为A类(重点管理项目),厂挂项目列为B类(一般管理项目),车间控制项目列为C类(次要管理项目),实行三级管理控制。A类要制定出每个项目的安全对策表,

28、由项目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公司安全执法队“三把关”;B类要制定出每个项目的安全检查表,由厂安全执法队把关;C类要制定出每个项目的安全承包确认书,由车间执法队把关。 9危险工作申请、审批制 易燃易爆场所的焊接、用火,进入有毒的容器、设备工作,非建筑行业的高处作业,以及其他容易发生危险的作业,都必须在工作前制订可靠的安全措施,包括应急后备措施,向安技部门或专业机构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方可作业,必要时设专人监护。企业应有管理制度,将危险作业严格控制起来。 易燃易爆、有毒的危险品的运输、贮存、使用也应该有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 需经常进行的危险作业,应该有完善的安全操作规程,经常使用的危险品应该有严格的管理

29、制度。 10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害因素管理 (1)化学因素。1)有害物质如苯系物、氯、氨、一氧化碳等。一般生产中产生的有毒物质有100多种,其中以接触苯系物、铅及化合物、氯气、锰及化合物、高分子化合物人数最多。2)生产性粉尘如石英尘、石棉尘、煤尘、有机性粉尘练。一般企业以接触石英粉尘(55)、水泥尘(67)、煤尘(92)、屯焊烟尘(1467)、铸造尘(1)、有机尘(227)的人数最多。 (2)物理因素。1)异常的气象条件如高温、低温、高低气压缩。2)吸声、振动、超声波。3)各种辐射如X射线、Y射线、紫外线、高频电磁场、微波、激光功。 (3)生物因素。如附着于皮毛上的炭疽杆曲、布氏杆曲;蔗渣上的霉

30、菌:森林作业中所接触到的森林脑炎病毒等。 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害因素要进行定期的检测、检验,按国家有关控制标准进行有效防治和管理,使其达到标准允许范围。 11好动过程中的有害因素管理 (1)劳动组织和制度不合理,劳动作息制度不合理等,如劳动时间过长。 (2)精神紧张,个别器官或系统过度紧张,如视力紧张。 (3)劳动强度过大或生产定额不当,如安排的作业与劳动者生理状况不相适应等。 (4)长时间处于某种不良体位或使用不合理的工具等。 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都应克服劳动过程的不良因素,改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提高企业员工安全生产素质。 12生产环境的有害因素 (1)自然环境因素,如夏季太阳辐射、冬季寒

31、冷。 (2)厂房建筑成布置不合理,如有害和无害工段安排在一起,无防尘、防毒设施等。 (3)由不合理生产过程造成的环境污染。 在实际生产劳动中危害因素常常不是单一存在的,往往同时存在多种危害因素对劳动者的健康产生联合作用。 劳动法第六章第52条、第53条、第54条明文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职业安全健康规程和标准,减少职业危害。职业安全健康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职业安全健康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根据劳动法等有关法规,企业工业卫生管理的基本原则是:对老企业实行有害作业分级管理。也就是说根据劳动条件对人体造成危害程度的大小,将作业

32、岗位分成不同的危害级别,对不同的危害级别实行不同的管理办法。对新建、扩建、改建、技改建设项目(工程)实行职业安全健康“三同时”管理。 13“5S”活动 指“整理、整顿、清扫、清洁、态度”。因为这5项的日语发音均以“S”起头,所以称为“5S”。开展“5S”活动,是通过人们的努力改变工作环境,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和生活习惯,达到提高工作效率,提高员工素质,确保安全生产的目标。 14八查八提高模式 一查领导思想,提高企业领导的安全意识;二查规章,提高员工遵守纪、克服“三违”的自觉性;三查现场隐患,提高设备设施的本质安全程度;四查易燃易爆危险点,提高危险作业的安全保障水平;五查危险品保管,提高防盗防爆的

33、保障措施;六查防火管理,提高全员消防意识和灭火技能:七查事故处理,提高防范类似事故的能力:八查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是否经常化和制度化,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15生产班组安全活动模式 生产班组的每周安全活动要做到时间、人员、内容“三落实”。以安全生产必须落实到班组和岗位的原则,企业生产班组对岗位管理、生产装置、工具、设备、工作环境、班组活动等方面,进行灵活、严格、有效的安全生产建设。 16三负责制 企业各级生产领导在安全生产方面“向上级负责,向员工负责,向自己负责”。四、施工现场的安全要求(一)一般工程的施工现场基本要求1平面布置(1)开工前,在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必

34、须有详细的施工平面布置图。运输送路、临时用电线路布置、各种管道、仓库、加工车间(作业场所),主要机械设备位置及工地办公、生活设施等临时工程的安排,均要符合安全要求。 (2)工地四周应有与外界隔离的围护设置,入口处一般应有(特殊工程工地除外)工程名称、施工单位名称牌,并设置施工现场平面图、施工概况表(或称“施工公告”)、安全纪律(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使进入该工地的人,能对该工程的概况有一个基本了解和注意安全的忠告。(3)工地排水设施应全面规划,排水沟的截面及坡度应进行计算,其设置不得妨碍交通和工地周围环境。排水沟还应经常清理疏浚,保持畅通。 2道路运输 (1)工地的人行道、车行道应坚实

35、平坦,保持畅通。主要通路应与主要临时建筑物的道路连通。场内运输道路应尽量减少弯道和交叉点。频繁的交叉处,必须设有明显的警告标志,或设临时交通指挥(指挥人员或指挥信号)。 (2)工地通道不得任意挖掘或截断。如因工程需要,必须开挖时,有关部门应事先协调,统一规划。同时将通过道路的沟渠,搭设安全牢固的桥板。 3材料堆放 (1)一切建筑施工器材(包括建筑材料、预制构件、施工设施构件等)都应该按施工平面布置图规定的地点分类堆放整齐稳固。各类材料的堆放不得超过规定高度。严禁靠近场地围护栅栏及其他建筑物墙壁堆置,且其间距应在50cm以上,两头空间应予封闭,防止有人入内,发生意外伤害事故。 (2)作业中使用剩

36、余器材及现场拆下来的模板、脚手架杆件和余料、废料等都应随时清理回收,并且将钉子拔掉或者打弯再分类集中堆放。 (3)油漆及其稀释剂和其他对员工健康有害物质,应该存放在通风良好、严禁烟火的专用仓库。沥青应放置在干燥、通气的场所。4、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安全设施如安全网、洞口盖板、防护栏、防护罩、各种限制保险装置都必须齐全有效,并且不得擅自拆除或移动,因施工确实需要移动时,必须经工地施工管理负责人同意,并需采取相应的临时安全措施,在完工后立即复原。5、安全标牌施工现场除应设置宣传标语牌外,危险部位还必须悬挂按照GB2893-82安全色和GB2894-82安全标志规定的标牌。夜间有人经过的坑洞等还用设红

37、灯警示。(二)特殊工程施工现场1、特殊工程系指:工程本身的特殊性或工程所在区域的特殊性或采用的施工工艺、方法有特殊要求的工程。有的是整体工程属于特殊工程施工现场,也有的仅是分部分项工程属于特殊工程施工现场。2、特殊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除一般工程的基本要求外。还应根据特殊工程的性质、施工特点、要求等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措施,基本要求是:(1)编制特殊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并向参加施工的全体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交底。(2)特殊工程施工现场周围要设置围护,要有出入制度并设门卫(值班人员)。(3)强化安全监督检查制度,并认真做好安全日记。(4)对于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要进行安全检测和设置监

38、护。如在容器内、地下室,特别是作防水、防腐蚀涂料、油漆、爆破、吊装拆除工程和滑模施工等。(5)施工现场应设医务室或派医务人员。 (6)要备有灭火、防爆炸等的器材物资。 (三)防火 1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时,应有消防安全要求。如施工现场平面布置、暂设工程(临时建筑)搭建位置、用火用电和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工地消防设施利消防责任制等都应按消防要求周密考虑和落实。 2施工现场要明确划分用火作业区,易燃、可燃材料堆放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点和生活区等。各区域之间间距要符合防火规定。 3工棚或临时宿舍的搭建及间距要符合防火规定。 (1)临时宿舍尽可能措建在离开建筑物20m以外;并不得搭在

39、高压架空线路下方,应和高压架空线路保持安全距离。 (2)工棚内顶高度一般不低于25m。 (3)每幢宿舍居住人数,不宜超过100人,每25人要有一个可直接出入的门,门宽不少于12m,同时门必须向外开。 (4)一切架空电线均须用固定瓷瓶绝缘,电线穿过墙壁时,必须从瓷管硬塑料管内通过。 (5)明火作业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才可动火。 (6)仓库、木工棚及易燃易爆物堆(存)放等处,应张贴(悬挂)醒目的防火标志。 (7)施工现场必须配备足够数量的防火、灭火设施和器材。如防火工具(消防桶、消 防梯、铁锹、安全钩等)、砂箱(池)、消防水池(缸)、消防栓和灭火器。 (8)要建立安全防火责任制,并划分防火责任区

40、。 (四)防爆 1爆炸的发生都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例如可燃气体、可燃液体的蒸汽或可燃性粉尘,在达到一定的浓度或压力时均空气混合,遇到火源等就会造成爆炸。2建筑施工现场做好防爆工作的主要内容是:(1)对于爆破及引爆物品的储存、保管、使用都必须严格按规定执行。(2)各种气瓶的运输、存放、使用,必须按有关规定执行。(3)各种可燃性液体、油漆涂料等在运输、保存、使用中,除按规定外,并根据其性能特点采取相应的防爆措施。(4)要向操作者及其有关人员,作好安全交底。五、施工现场安全评价 (一)工作中的危险分析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工作在项目施工正式开始前就应启动。在开始任何现场工作以前都应该做好施工计划,并检查

41、这些计划以确保工作能够在安全的方式下进行。一旦常握了即将开展的工作的性质和细节,就能明确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和危险部位。当然,还有一些其他的危险只有在充分考虑完成工作的过程中将采用的各种具体施工方法后才能识别出来。能够准确反映各个施工步骤的施工计划表对于危险分析是一份很有价值的参考资料。安全检查表也非常有用,但并不是在任何类型和规模的工程中都能够使用同样的安全检查表。为了获得良好的安全生产业绩,在实施每一施工步骤前认真检查工作程序非常重要。因为,施工人员必须在每一个施工步骤开始以前意识到危险或者危险的施工方法。只有这样才有可能采取积极的措施改善工作环境。这就是工作危险分析的作用。工作危险

42、分析应考虑工程的不同组成部分中的危险和寻找存在的或潜在的工作危险,而且无论工程规模的大小,都有必要对每一个在建工程进行工作危险分析。 对于即将开工的工程实行工作危险分析很有必要:而对于那些进展顺利的工程,不断地进行工作危险分析也是明智的。如果一个即将开工的工程具有某些不寻常的或以前没有经历过的特点,就必须对其有足够的重视。对于那些事故频发的工程或工序,则应该作为工作危险分析的重点。 (二)全面的危险评估 从过去的工程项目中获取有剧的信息和经验是实行工作危险分析的良好开端。对于只有某些类型、规模、位置成其他特征的工程,可以参考承包商或者当地政府部门近几年的事故记录,判断类似的项目是否曾经发生过某

43、些类型的意外伤害或病害事故。承包商或者当地政府部门的事故记录很有参考价值。其他一些有价值的资料还包括工程项目在过去的安全会议上曾经讨论过的违章行为、安全整改通知和相关的记录。在进行每一项工作危险分析的过程中,最好建立一个工程项目的全面危险评估表。如果出现比较典型的意外伤害事故,还可以再将其影响因素添加到评估表中。下列问题可以作为施工开始前工作危险评估的参考。 (1)现场的各种施工设施,尤其是心细,对员工是否存在潜在的危险? (2)起重机和其他设备是否能够安全地进入工地? (3)附近的交通是否有危险? (4)建筑垃圾是否能合理地处置? (5)施工过程中的噪声是否影响施工人员之间的信息沟通? (6

44、)工程的噪声是否可能导致失聪? (7)工地上是否有足够的消防设备? (8)现场照明是否充足? (9)现场通风是否良好? (10)员工是否经过适当的训练(在设备、消防、沟通危险信息等方面)? (11)所有的现场人员是否都按照要求正确佩戴了个人安全装备? (12)工地的现场布置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13)工程中所使用的化学药品是否存在明显的安全问题? (14)现场的道路是否有明显的安全标志? (15)主要工作设备(如起重机)的安全问题是否经过认真检查? (16)挖掘和掘进设备是否能够安全工作并备有安全装置? (17)现场的气候条件是否会导致特别的安全问题? (18)到材料堆积场地的过路是否安全? (19)下雨是否会引起特别的安全问题? (20)气候过热或者过冷是否会危及现场安全? (21)工地上是否需要使用炸药? (22)是否所有的电动工具和手工工具都经过检修? (23)是否所有的重型设备都运行正常(包括制动装置、防倾覆装置、喇叭部)? (24)是否所有的紧急出口都有清晰的标志? (25)工地上是否存在密闭空间? (26)现场是否做过缺氧和有害气体的测试? (27)现场是否有紧急救援计划和培训课程? (三)特殊操作的危险评估 在进行完全面危险评估以后,工作危险分析的查点就应该转移到施工中采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其他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1800153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