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法复习题知识点复习考点归纳总结.doc

上传人:小小飞 文档编号:25378 上传时间:2018-10-25 格式:DOC 页数:29 大小:188.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国际法复习题知识点复习考点归纳总结.doc_第1页
第1页 / 共29页
国际法复习题知识点复习考点归纳总结.doc_第2页
第2页 / 共29页
国际法复习题知识点复习考点归纳总结.doc_第3页
第3页 / 共29页
国际法复习题知识点复习考点归纳总结.doc_第4页
第4页 / 共29页
国际法复习题知识点复习考点归纳总结.doc_第5页
第5页 / 共2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国际法复习题知识点复习考点归纳总结.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国际法复习题知识点复习考点归纳总结.doc(29页珍藏版)》请在三一文库上搜索。

1、中央广播电视大学 2009-2010 学年度第一学期“开放本科 期末考试 国际法学概论 试题电大考试电大小抄电大复习资料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 1 分,共 20 分。在每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正确的答案, 请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括号内 J 1作为国际法渊源的一般法律原则是指( )。 A国际法基本原则 B各国法律体系共有的原则 C产生于一般法律意识的法律原则 D国际法强制规律 2下列哪些机关是联合国的主要机关( )。 A安全理事会 B万国邮政机构 C世界银行 D世界气象组织 3沿海国为防止在其领土或领海内违反其海关、财政、移民或卫生的法律和规章,可以 设立( )。 A专属经济区 B毗连

2、区 C渔区 D领海 4按我国国籍法的基本原则,已具有外国国籍的海外华人( )。 A允许保留中国国籍 B可以放弃外国国籍而保留中国国籍 C不允许保留中国国籍 D必须放弃外国国籍 5代表国家参加缔约谈判时须出具全权证书的是( )。 A国家元首 B政府首脑 C外交部长 D普通谈判代表 6 中华人民共和国领事特权与豁免条例规定,中国国家工作人员未经同意,不得进入( ) A领馆馆舍 B领馆中的办公室 C领馆馆长的寓所 D领馆馆舍中专供工作所用的部分 7在国际法院受理的案件中,如法院有属于一方当事国国籍的法官,则他方当事国也有权 选派一名本国法官参与审理,此种法官称( )。 A任选法官 B专案法官 C特别

3、法官 D聘任法官 8 “不动产所有权,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 。在这条冲突规范中, “不动产所在地”在国际 私法上被称为( )。 A连接点 B范围 C准据法 D关联词 9 “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 。该规范属于国际私法中下列哪种规范( ) A.单边冲突规范 B双边冲突规范 C重叠适用的冲突规范 D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 10我国民法通则第 150 条规定了法律适用方面的公共秩序保留原则:“依照本章规 定适用外国法律或国际惯例的,不得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公共利益。 ”根据该条规定,在 公共秩序的立法方式上,我国采用了( )。 A直接限制的方式 B间接限制的方式 C直接限制与间接限

4、制相结合的方式 D区别方式 11在下列各项中,适用最惠国待遇的是( )。 A边境贸易的特权 B-国给予邻国的特权 C征收关税 D经济集团内部成员国之间的优惠 12下列有关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法律适用,不符合我国立法规定的是( )。 A定居国外的我国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如其行为是在定居国所为,可以适用其定居国法 律 B定居国外的我国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如其行为是我国境内所为,适用我国法律 C无国籍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一般适用其定居国法律,如未定居的,适用其住所地国法律 D外国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一概依其本国法 13.我国与外国签订的司法协助条约中所指定的中央机关一般是( )。 A最高人民法院 B司法部

5、 C外交部 D最高人民检察院 14下列关于1980 年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的适用范围的规定的选项正确的是 ( )。 A.缔约国中营业地处于同一国家的当事人之间汽车的买卖 B缔约国中营业地分处不同国 家的当事人之间债券的买卖 C缔约国中营业地分处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货物的买卖 D缔约 国中营业地处于同一国家的不同国籍的当事人之间的货物买卖 15下列有关多式联运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多式联运表示在将货物从接管地运送至目的地整个过程中多次海运 B在同一运输过程 中,有多个承运人的存在 C尽管是处于同一运输过程,但存在多个运输合同 D同一运输过程中采取了类似航空、铁路、海运等不同的运输方式

6、16下述有关不清洁 提单的说法,正确的是( )。 A不清洁提单指的是提单表面有污渍 B不清洁提单意味着交付的货物内部质量有缺陷 C不清洁提单指在提单上批注有表明货物表面状况有缺陷的提单 D在说明情况的情况下,信用证项下的银行可以接受不清洁提单 17不属于信用证业务中的当事人的有( )。 A开证申请人 B开证行 C代收行 D受益人 18世贸组织的最高决策机构是( )。 A总理事会 B部长级会议 C成员国大会 D部长理事会 19根据服务贸易总协定对服务贸易范围的界定,提供服务的方式与投资有关的是 ( ) A跨境交付 B境外消费 C商业存在 D自然人流动 20解决东道国与外国投资者投资争端的国际公约

7、称为( )。 A华盛顿公约 B海牙公约 C蒙特利尔公约 D华沙规则 二、多项选择题(每小题 2 分,共 20 分。在每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二个以上的正确答 案,并将其序号填在括号内。多选、少选、错选均不得分) 1国际私法的规范包括( )。 A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规范 B冲突规范 C统一实体规范 D国际民事诉讼程序规范和国际商事仲裁程序规范 2 海牙公约规定的对空中劫持行为有管辖权的国家包括( )。 A飞行器降落地国 B罪犯所在地国 C犯罪行为发生地国 D飞行器登记国 3军舰在公海上发现其他船舶有下列嫌疑时,可以行使登临权( )。 A从事海盗行为 B没有国籍 C倾倒污染物 D从事未经许可的广

8、播 4领事的主要职务是在接受国( )派遣国有关商务、侨务以及文化及科学技术方面的事 务。 A办理 B协助 C调查 D裁判 5下列属于解决国际争端的政治方法有( )。 A.谈判 B仲裁 C司法解决 D斡旋 6对于具有双重或多重国籍的当事人,各国解决这种国籍的积极冲突一般包括( A以当事人最后取得的国籍为准 B以当事人最先取得的国际为准 C以当事人住所或惯常居所所在国国籍为主 D以与当事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籍为准 7我国民事诉讼法针对涉外民事诉讼规定的 30 天答辩期适用于( )。 A.居住在我国境内的外籍当事人 B居住在我国境外的外籍当事人 C居住在我国境内的中国籍当事人 D居住在我国境外的中国籍

9、当事人 8在国际货物买卖中,由于卖方违约使得买方蒙受损失,买方在依法解除合同后, ( A无权再提出损害赔偿要求 B有权再提出损害赔偿要求 C买方享有损害赔偿的权利不因其行使采取其他救济办法的权利而丧失 D合同的争议解决条款也随之被解除 9国际货物买卖支付方式中的托收方式涉及到的主要当事人有( )。 A.委托人 B托收行 C代收行 D付款人 10.根据双边条约的实践,关于对外国投资者的待遇标准,有( )。 A国民待遇标准 B最惠国待遇标准 C最低待遇标准 D公平与公正待遇 三、名词解释(每小题 4 分,共 20 分) 1国际经济法 2条约 3国际争端 4公共秩序保留 5国际货物买卖合同 四、简答

10、题(每小题 8 分,共 16 分) 1简述条约解释规则。 2简述世界贸易组织的基本原则。 五、论述题(14 分) 试述领海的法律地位。 六、案例分析(10 分) 张某和李某夫妻二人均为中国公民,婚后旅居阿根廷。因发生婚姻纠纷,阿根廷法律又不 准离婚,夫妻二人就按照阿根廷法律规定的方式达成长期分居协议,并请求中国驻阿根廷大使 馆领事部门予以承认与执行。 请问: 1什么叫做公共秩序保留制度? 2本案应该如何处理? 试卷代号:1232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 2009-2010 学年度第一学期“开放本科”期末考试 国际法学概论试题答案及评分标准 (供参考) 2010 年 1 月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 1

11、 分,共 20 分。在每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正确的答案, 请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括号内) 1-B 2A 3B 4C 5D6A 7B 8A 9D 10A 11C 12D 13B 14C 15D16.C 17C 18.B 19.C 20.A 二、多项选择题(每小题 2 分,共 20 分。在每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二个以上的 正确答案,并将其序号填在括号内。多选、少选、错选均不得分) 1. ABCD 2.ABD 3.ABD 4.ABC 5.AD 6. ACD 7.BD 8.BC 9.ABCD 10. ABCD 三、名词解释(每小题 4 分,共 20 分) 1是调整国际经济活动和国际经济

12、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即调整国际经济交往中商品、 技术、资本、服务在流通、结算、信贷、税收等领域跨越国境流通的法律规范和法律制度的总 称。 2是指国际法主体(主要是国家)间依据国际法所缔结的确定其相互权利和义务的国际协 议。 3是指国际法主体之间,主要是国家之间在政治利益、法律权利和事实确定等方面存在的 法律观点、事实依据或利害关系的矛盾和冲突。 4是指营业地分处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订立的货物买卖合同。 5是指用以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经由承运人接收或者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据 以交付货物的单证。 四、简答题(每小题 8 分,共 16 分) 1条约解释规则: (1)善意原则。要求对条加以善

13、意的解释,解释应使条约有效、合理、合法。 (2 分) (2)整体原则。要求根据条约的全部条款,结合上下文及附件而不拘泥于个别字句的解释, 包括使用条约准备工作等一切补充资料。 (2 分) (3)目的原则。要求特别注重条约所载的目的和宗旨,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采用最符合条 约的目的与宗旨的解释。 (2 分) (4)通常意义原则。条约文字必须按其在上下文中自然而通常的意义加以解释。 (1 分)(5) 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解释原则。 (1 分) 2世界贸易组织的基本原则: (1)最惠国待遇原则,是国际经济交往的基本原则之一,它要求一国在经济关系中给予另一 国国民的优惠待遇不应低于该国现在和未来给予任何

14、第三国国民的待遇。 (2 分) (2)国民待遇原则,是指一国在经济活动和民事权利方面给予其境内的外国国民不低于其给 予本国国民享受的待遇。 (2 分) (3)透明度原则,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指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行政命令等应事先公布然 后再予以执行和实施。二是指执行和实施的程序、标准和规则要公开化。 (2 分) (4)逐步削减关税和约束关税原则,关贸总协定下达成的关税协议,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 是将关税降低到一定水平;一是承诺不提高现有关税,即实行约束关税。 (1 分) (5)-般取消数量限制原则,为了确保降低关税的效果,关贸总协定自签订之初,即对配额 等进口数量限制加以规范。 (1 分) 五

15、、论述题【14 分)答题要点:领海是指沿海国主权管辖下一定范围的海域。依据联合国海 洋法公约第 2 条的规定, 领海的法律地位主要表现在:(2 分)1沿海国的领海主权 领海是沿海国领土的组成部分,受沿海国主权的管辖和控制。此项主权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领空主权。沿海国的领海主权及于领海的上空,因此,外国飞机未经许可不得进入他国 领海上空。 (1 分) (2)领海立法权。沿海国有权制定和颁布有关领海内航行、缉私、移民、卫生等方面的法律 和规章。 (1 分) (3)开发和利用领海内资源的专属权利。任何国家或个人非经沿海国同意不得开发和利用其 领海海域、海床和底土的生物和非生物资源。 (1 分)

16、 (4)沿海航运及贸易权。除非条约另有规定,在一沿海国两港口之间的航行和贸易只能由该 国公民经营,外国船舶不得进行这种事业。 (1 分) (5)属地优越权。沿海国对其领海内的一切人和物(除享受外交特权和豁免者外)均行使管 辖权,但通常从国际礼让出发不加行使,除非该行为已危及沿海国的秩序和安全。 (1 分) 2领海无害通过制度。 无害通过权是指所有国家,不论为沿海国或内陆国,其船舶在不损害沿海国和平、良好秩 序或安全的前提下,均享有自由通过他国领海的权利。 (2 分) 通过是指船舶以穿过领海,但不进入或停靠内水以外的泊船处或港口设施为目的而通过领 海的航行。 (1 分) 无害是指不损害沿岸国的和

17、平、良好秩序或安全。 (1 分)3沿海国的司法管辖权。 虽然从领土主权原则上讲,沿海国对其领海内的外国船舶及其内人员有管辖权,但是,国 际实践中,除非在特定情况下,沿海国一般对外国船舶上的人员不行使刑事和民事管辖权。 (3 分)六、案例分析(10 分) 答题要点: 1公共秩序保留,主要是指法院在依自己的冲突规范本应适用某一外国实体法作涉外民事 关系的准据法时,因其适用与法院地国的重大利益、基本政策、道德的基本观念,或法律的基 本原则相抵触而可以排除其适用的一种保留制度。 (2 分) 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中,公共秩序保留制度都得到了普遍的承认。 (1 分) 我国在法律适用、司法协助、判决和裁决的

18、承认执行上规定了公共秩序保留制度。 (2 分) 2中国驻阿根廷大使馆对该分居协议不予承认和执行。 (2 分) 张某与李某按照阿根廷法律达成的长期分居协议,违反了我国婚姻法关于夫妻基本权利义 务的规定,若承认其效力将破坏我国的基本道德观念和法律准则,因此,适用公共秩序保留制 度应排除其效力。 (3 分) 中央国际法期末复习名词解释指导答案 2007-05-06 14:16 1、国际法编纂:是指国际法的法典化,即把国际法的原则、规则和制度制定为系统的条文,并 且把正在形成的国际法原则、规则和制度以法典的形式作出规定,以促进国际法的发展。 2、国际法上的国家:他是指由定居在一定范围的领土之上的居民在

19、一个独立自主的政府之下组 成的社会。国家必须具备有固定的居民、确定的领土、政府和主权四个要素,国家是国际法的 基本的主体。 3、永中立国 :是根据国际条约或国际承认在对外关系中承担了永久中立义务,从而使其主权 受到了特殊限制的国家。 4、国家承认:即对国家的承认,通常是指既有国家确认某一实体为国际法意义上的国家并表示 愿意与之交往的行为。 5、政府承认: 即对政府的承认,指一国确认他国的新政府具有代表其本国的正式资格并表示 愿意与之交往的行为。 6、国家继承:国家继承是指一国对某一领土的国际关系所负的责任由别国取代。 7、政府继承: 政府继承是指某一政府代表国家的资格被新政府所取代,亦即国家政

20、府的更迭。 8、国家责任: 国家责任是指国家对其国际不当行为所应负担的国际法律责任。 9、国家责任的执行:国家责任的执行是指从事国际不当行为的国家履行因其不当行为而对受害 国所负担的有关义务,其目的和作用在于消除国际不当行为的后果,从而有效地维护受害国的 权利。 10、国家领土:国家领土是指隶属于国家主权之下的地球的特定部分,包括陆地、水域、陆地 与水域的上空和底土等部分。 11、领陆: 是国家疆域以内的全部陆地,包括大陆和岛屿。领陆是一个国家领土中最基本的组 成部分,领陆的其他部分都是附属于领陆而存在的,世界上不存在没有领陆的国家。 12、领水: 领水是国家陆地疆域以内的水域(称内陆水)和与

21、陆地疆界邻接的一带海域。 13、领空: 领空是国家领陆和领水以上一定高度的空气空间。 14、先占:亦称占领,是指国家通过对无主土地的占领而取得对该土地的主权的行为。先占的 主体是国家,客体是不属于任何国家的土地,即无主地。 15、时效:是指国家占有他国的部分领土,经过长期和平地行使管辖权而取得对该领土的主权。 16、租借:是指一国根据条约将其部分领土出租给另一国,在租借期内,承租国将租借地用于 条约规定的目的并行使全部或部分管辖权。出租国仍保持对租借地的主权,租借期满后予以收 回。 17、国际地役:是指一国根据条约承担的对其领土主权的特殊限制,其目的是为了满足别国的 需求或者为别国的利益服务。

22、国际地役的主体是国家,客体是国家的领土,不构成国家领土组 成部分的专属经济区、大陆架不能作为国际地役的客体。 18、国家边界:国家边界是确定国家领土范围的界限,是划分一国领土与他国领土,一国领土 与公海或专属经济区以及一国领空与外层空间的界线。 19、边境制度:边境也称边境地区,是指边界线两边的一定区域。 边境制度是为保护国家安全、 维护边界线和便利当地居民的生活,国家在边境地区建立的有关维护界标、利用界水、边境居 民往来等有关的制度。 20、海洋法:国际社会把海洋划分成各种不同的海域,确定他们的法律地位以及关于各国在各 种海域从事航行,资源开发和利用,科学研究以及海洋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原则,规

23、则和制度, 总称海洋法。 21、内水: 以海洋法公约的规定,内水是指除群岛国的情形外,领海基线向陆一面的海 域。他包括领海基线以内的海湾、海峡、海港以及其他领海基线与海岸之间的海域,亦称内海 水。 22、领海:沿海国的主权及于其陆地领土及其内水以外邻接的一带海域,成为领海。按照海洋 法公约的规定,领海的宽度从领海基线量起不得超过 12 海里。 23、毗连区:毗连区是毗连领海并在领海以外,由沿海国对海关、移民和卫生等特定事项行使 管制权的一带海域。按照国际法,毗连区的宽度从测算领海宽度的基线量起不得超过 24 海里。 24、公海:公海是指不包括在国家的专属经济区、领海、或内水或群岛水域内的全部海

24、域。 25、登临权:是指军舰在公海上对于有合理依据认为外国船舶(享有完全外交豁免权的除外) 有从事海盗行为、奴隶贩运、从事未经许可的广播、没有国籍或虽然悬挂外国旗帜或拒不展示 其旗帜、而事实上却与该军舰属同一国籍的嫌疑时,可命令该船舶停船并派人登临和检查的权 利。 26、紧追权:是指沿海国主管当局有充分理由认为外国船舶违反其国家法律和规章时,可对该 外国船进行追逐,继续进行到公海将其拿捕和交付审判的权利。 27、非法劫持航空的犯罪行为:依照海牙公约对非法劫持航空器的犯罪行的规定:凡在飞 行中的航空器内的任何人用暴力或暴力威胁,或用任何其它恐吓方式,非法劫持或控制该航空 器,或这类行为的任何未遂

25、行为,或是从事这类行为任何未遂行为的共犯即为犯有罪行。 28、或引渡或起诉原则:是指在其境内发现被指称的犯罪嫌疑人的缔约国,如不将此人引渡, 则不论罪行是否在其境内发生,应无例外的将此案件提交其主管机关以便起诉。该机关应按照 本国法律以对待任何严重性质的普通罪行案件的同样方式作出决定。 29、国籍:国籍是指个人(自然人)作为某一特定国家的成员而隶属于该国的一种法律资格或 身份。国家的主要作用是在有关个人和特定的国家之间建立一种特别而稳固的法律联系。 30、国籍的抵触:国籍的抵触又称国籍冲突,是指一个人同时具有不止一个国籍或不具有任何 国籍的法律状态。 31、国民待遇原则:国民待遇原则也称平等待

26、遇原则,是指一国对本国境内的外国人在一定事 项上给予与本国国民同等的待遇。这一原则的目的是使外国人与所在国国民处于平等的地位, 既不享有特权,也不受到歧视。 32、最惠国待遇原则:最惠国待遇原则是指一国(施惠国)给予某外国(受惠国)的国民的待 遇不低于他现在或将来给予任何第三国的国民的待遇。其目的是使受惠国国民与第三国国民相 比永远处于不受歧视的地位。 33、互惠待遇原则:互惠待遇原则是指一国给予外国国民某种权利、利益或优遇以该外国给予 本国国民同等的权利、利益或优遇为前提。其目的是避免外国人在本国片面获得某些权利和利 益,同时反对本国人在外国受到歧视。 34、外交保护: 外交保护泛指国家通过

27、外交机关对在国外的本国国民的合法利益进行的保护。 外交保护是国家的一项权利,可以由国家的国内外交机关或其外交代表机关来行使。 35、引渡:引渡通常是指一国应外国请求,将位于本国境内而被请求国追诉或判刑的人移交请 求国审判或执行刑罚的行为,现代引渡制度是国际刑事司法协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是 有关国家有效行使管辖权和制裁犯罪的重要保障。 36、庇护:庇护是指国家允许因政治原因受外国追诉或迫害而前来请求避难的外国人在本国入 境、居留并对之加以保护的行为。国家对外国人的庇护通常在本国领域内庇护,但不排除条约 规定的域外庇护。 37、国际人权法(狭义):狭义的国际人权法仅指在和平时期促进和保证人的

28、基本权利和自由的 普遍尊重和实现的国际法原则、规则和规章、制度,即平时国际人权法。 38、个人人权:个人人权是指以其自身名义享有的权利,其中包括属于某一种族、宗教、或语 言少数群体或者其他某一社会组织或团体(如工会)的成员以其个人名义享有的权利。 39、集体人权:集体人权是指某一群体、团体、组织、或其成员以集体名义享有的权利,其中 包括某一民族或其成员以集体名义享有的“民族自决权”,也包括某一种族、民族、宗教、或 语言群体或其成员以集体名义享有的权利,还可以包括诸如工会和宗教团体等其他社会组织、 团体或其成员以集体名义享有的权利。 40、外交团:外交团是由驻在一国的各国外交使节全体组成的团体。

29、外交团的主要作用在礼仪 方面、他不具有任何法律职能。 41、条约的加入:条约的加入是指未参加议定约文或虽参加议定约文而未签署条约的国家表示 同意受条约约束,成为条约当事方的一种方式。条约的加入多用于开放性多边条约。 42、条约的保留:是指一国于签署,批准,接受,赞同或加入条约时所做的单方声明,不论措 辞或名称如何,其目的在于摈除或更改条约中若干规定对该国适用时的法律效果。 43、国际组织法: 国际组织法是用于制约与调整国际组织的建立、法律地位、内部活动以及有 关法律问题的所有法律原则、规则和制度的总称。 44、维持和平行动:维持和平行动是由联合国建立的在冲突地区帮助维持或恢复和平的,有军 事人

30、员参加的,但无强制力的行动,包括派遣军事观察团和维持和平部队两种形式。 45、区域性国际组织: 区域性国际组织是指某特定区域内的国家或不属于该地域但以维持区域 性利益为目的的国家组成的国际组织。 46、国际争端:国际争端是国际法的两个主体间关于法律上或事实上的论点的分歧,法律上的 见解或利益的矛盾对立,国际争端主要是国家之间的争端。 47、斡旋:斡旋是指由第三方为争端当事国提供有利于他们接触和谈判的便利条件,提出自己 的建议或转达各方的意见,从而促使当事国开始谈判或者重开业以停止的谈判。 48、调查:调查是根据争端当事国的协议组成国际调查委员会,协助当事国解决因事实问题引 起的争端的方法。 4

31、9、和解:又称调解,是当事国将争端提交一个由若干成员组成的委员会,委员会在调查的基 础上提出报告,阐明事实并提出解决争端的建议,以设法使争端当事国达成协议。 50、仲裁:仲裁又称公断,是指当国家发生争端时,经各当事国同意,将争端交付给他们自己 选任的仲裁人处理,并相互约定服从其裁决。他是解决国际争端的法律方法之一。 51、司法解决:是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的法律方法之一,他是指当事国将争端提交给一个已事先 成立的、由独立法官组成的国际法院或国际法庭,根据国际法对争端当事国作出具有法律拘束 力的判决。 52、战争法:战争法是在战争中调整交战国之间、交战国与非交战国之间的原则、规则和制度。 53、战时中

32、立:战时中立是指国家在交战国之间保持一种不偏不倚的法律地位。战时中立国不 仅不参加交战国的作战和敌对行为,而且也不支持或援助交战国任何一方。 54、战争犯罪:战争犯罪是在战争中违反战争法规和惯例的行为。战争犯罪主要包括破坏和平 罪、战争罪和反人类罪。 55、战俘:是指在战争中或非战争的武装冲突只落于敌方权力支配下的合法交战者。 56、大陆架:是指沿海国的陆地领土在该国领海之外的全部自然延伸,扩展到大陆边缘的海底 区域的海床和底土。大陆架的宽度从测算领海宽度的基线量起不足 200 海里的可延长到 200 海 里,但不得超过 350 海里或不超过 2500 公尺等深线 100 海里。 57、情势变

33、迁:是指缔结条约以后,缔约时的情况变生了当事国不能预见的根本变化,当事国 可以终止或退出条约。情势变迁原则源自私法上的情势不变条款。 1、 简述国际法的概念及其特征。 答:国际法主要是国家之间的法律,它是为满足以国家为成员的国际社会需要而产生的,主要 是调整国家之间的法律关系,确定国家间权利义务的法律原则、规则和制度。他们是通过国际 程序而形成的。 国际法具有下列特征: (1)国际法的主体主要是国家,调整的对象主要是国家间的法律关系。 (2)国际法的创立方式是国际法主体间,主要是国家间的协议。 (3)国际法的强制执行依靠国家采取单独的或集体的措施。 2、简述国家承认的法律效果。 答:国家承认,

34、 即对国家的承认,通常是指既有国家确认某一实体为国际法意义上的国家并表 示愿意与之交往的行为。 (1)国际法上的承认意味着承认国对新国家的国家地位以及由此产生的国际法上的权利义 务关系的认可和接受;承认国在承认条件存续期间,对这些权利义务不得加以否认; (2)国家承认还可以在承认国和被承认国之间确立某些具体的权利义务关系,法律上的承 认可以在两国间建立起全面的外交关系; (3)国家承认对承认国的国家机关(特别是司法机关)具有约束力; 关于国家承认国际法上有“构成说”和“宣告说”两种理论。 3、 简述南极的法律地位。 答:1959 年签订、并于 1961 年生效的南极条约对南极的法律地位做了规定

35、、其主要内容 有: (1)和平利用南极。南极应永远专为和平目的而使用,不应成为国际纷争的场所和对象, 在南极地区禁止采取一切具有军事性质的措施; (2)任何国家都有在南极进行科学考察的自由并为此目的开展国际合作; (3)冻结各国对南极的领土要求; (4)维持南极的公海制度。 4、 简述沿海国的领海主权。 答: 领海隶属于国家主权之下,属国家领土组成部分,根据国家主权原则,国家对领海及其资 源具有所有权并对其中的人、物、和事具有管辖权。 这种所有权和管辖权具体表现为以下权利: (1)资源的开发和利用权; (2)沿海航运权; (3)领空权; (4)立法和管辖权。 但,领海与陆地领土和内水不同,外国

36、船舶有无害通过领海的权利。 5、简述空气空间的法律地位。 答:空气空间在法律上可以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是国家领空;另一部分是国家领空以外的空 气空间,它是各国自由航行的空间;国家领空是国家主权支配下的空间。 (1)国家领空的地位 国家领空是国家的领陆和领水之上的空气空间,是国家领土的组成部分,国家对它有完全的 排它的主权,它包括国家对领空资源排它的占有、使用、处分权和对领空及其内的人、物、事 的管辖权。具体有以下几个方面: 1 领空资源的开发利用; 2 制定航空法律规章; 3 保留国内载运权; 4 设立空中禁区。 (2)领空以外空气空间的法律地位 它是指公海、南极和各国专属经济区之上的空气空间

37、,它不属于任何国家的管辖范围,各国 有自由飞行权,但要遵守有关的国际法律法规。 6、简述海牙公约对非法劫持航空器的犯罪行为及其管辖权的确定。 答:海牙公约对非法劫持航空器的犯罪行为作了明确规定:凡在飞行中的航空器内的任何 人用暴力或暴力威胁,或用任何其它恐吓方式,非法劫持或控制该航空器,或这类行为的任何 未遂行为,或是从事这类行为任何未遂行为的共犯即为犯有罪行。 海牙公约规定各缔约国应采取必要措施对该类罪行实行管辖权: 1 罪行是在该国登记的航空器内发生的; 2 在其内发生罪行的航空器在该航空器降落时被指称的罪犯仍在该航空器内; 3 罪行是在租来时不带机组的航空器内发生的,而乘租人的主要营业地

38、,或如乘租人没有 这种营业地,则其永久居住地是在该国。 另外。罪犯在缔约国领土内,如该国未将其引渡,该缔约国应同样采取必要措施,对这种罪 行行使管辖权。 7、 简述外层空间的法律地位。 答:被称为具有外空宪章地位的外层空间条约等法律文件对外层空间的法律地位作了如下 规定: (1)外层空间的探索和利用自由; (2)外层空间不得据为己有; (3)外层空间应用于和平目的; (4)天体及其资源属于人类共同财产。 8、 简述使馆的职务。 答:使馆是派遣国在接受国的常驻外交代表机关,具有广泛的职务: (1) 代表,即在接受国代表派遣国; (2) 保护,在接受国中保护派遣国及其国民的利益。 (3) 谈判,即

39、与接受国政府办理交涉。 (4) 调查和报告,即以一切合法手段调查接受国的状况和发展情况,向派遣政府国具报。 (5) 促进,即促进派遣国与接受国的友好关系和发展两国间经济,文化和科学关系。 9、简述条约的定义和特征。 答:条约是国家等国际法主体之间缔结并受国际法支配的国际协议。条约有以下特征: (1)条约是国际法主体之间缔结的协议;任何国际法主体与非国际法主体间、或非国际法主 体相互间缔结的协议不能被视为条约。 (2)条约是受国际法支配的协议,他表现在两个方面: 1 条约确定的国际法主体之间的国际法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应符合国际法的原则和规则,否 则不能生效; 2 条约的缔结、生效、无效、解释、保留

40、、修订和暂停施行受国际条约法的调整。 (3)条约是具有法律拘束力的协议; (4)条约通常是书面形式的协议。 10、简述条约的无效及其后果。 答:条约的无效,是指条约因不符合国际法所规定的条约成立的实质要件而无法律效力。 (1)条约无效的理由 1 违反国内法关于缔约权限的规定; 2 违反自由同意:错误、诈欺、贿赂、强迫; 3 条约的内容违反国际法强行规则。 (2)条约无效的后果 条约无效可分为绝对无效和相对无效;绝对无效条约不可能通过受害国嗣后的明示或默示 的同意而得到补救使其成为有效的条约;对于相对无效条约,可以通过受害国嗣后的明示或默 示的同意而得到补救,使其成为有效的条约。 原则上,条约的

41、无效应当是自始无效,而不是从援引或确定无效之日起无效。 11、简述联合国的宗旨。 答:根据联合国宪章的规定,其宗旨有四项: (1)维持和平和安全,这是联合国的首要目的; (2)发展各国间友好关系; (3)促进国际合作; (4)构成协调各国行动的中心,以达成上述共同目的。 12、简述联合国的专门机构及其基本特征 答: 联合国专门机构是根据政府间缔结的国际条约建立的,在经济、社会、文化、教育和卫 生等特定领域内负有广泛责任,并根据与联合国经社理事会缔结的协定与联合国建立联系的专 门性国际组织。其基本特征如下: (1)他是政府间的国际组织; (2)其职能限于经济、社会等某一特定领域; (3)他是具有

42、普遍性的国际组织; (4)他同联合国具有法律联系。 13、简述战争的概念及其特征。 答:国际法上的战争主要是国家间武装争斗和由此而产生的法律状态。战争通常具有以下特征: (1)战争主要是国家之间的武装争斗; (2)主要是敌对国家之间武装部队的武力争斗; (3)战争是一种法律状态。 区别战争和和非战争的武装冲突一般取决于以下三个因素: 1 冲突的规模; 2 冲突的意图; 3 非冲突方的态度和反映。 14、简述禁止使用的作战手段和方法。 答:现行国际条约规定的禁止使用的作战手段和方法有: (1)禁止使用极度惨酷的和过分伤害的武器; (2)禁止使用不分皂白的作战手段和方法; (3)禁止使用改变环境的

43、作战手段和方法; (4)禁止使用背信弃义的作战手段和方法。 15、简述无害通过制度 答:(1)无害通过是各国在别国领海中享有的通过权;(2)通过是在不损害沿海国的和平、 良好秩序或安全的前提下迅速不停地进行;(3)在通过期间不得从事无害活动。(要求至少説 出两个非无害活动) 16、简述使馆的职务 答:使馆是派遣国在接受国的常驻外交代表机关,具有广泛的职务: (1) 代表,即在接受国代表派遣国; (2) 保护,在接受国中保护派遣国及其国民的利益。 (3) 谈判,即与接受国政府办理交涉。 (4) 调查和报告,即以一切合法手段调查接受国的状况和发展情况,向派遣政府国具报。 (5) 促进,即促进派遣国

44、与接受国的友好关系和发展两国间经济,文化和科学关系。 17、简述使馆的外交特权和豁免 答:(1)使馆馆舍不得侵犯 1 接受国官员非经使馆馆长许可,不得进入使馆馆舍。 2 接受国对使馆馆舍负有特殊的保护责任,应采取一切适当步骤保护使馆馆舍免受侵入和侵 损害,并防止一切扰乱使馆安宁或有损使馆尊严的情事; 3 使馆馆舍及设备以及馆舍内其它财产与交通工具免受搜查、征用、扣押或强制执行。 (2)使馆的档案和文件不得侵犯 (3)使馆有通讯自由 1 接受国应允许为一切公务目的的自由通讯并予保护; 2 使馆为了通讯的需要可采取一切适当方法; 3 使馆的来往公文不得侵犯; 4 接受国对外交邮袋不得予以开拆与扣留

45、,应提供便利保障迅速传递; 5 外交信使在执行职务时应受到接受国的保护; 6 外交邮袋可托交预定在准许入境地点降落的商业飞机机长转递。 (4)使馆免纳关税; (5)使馆人员有行动和旅行的自由; (6)使用国旗和国徽。 18、简述领馆的特权和豁免 答:(1)领馆馆舍不得侵犯 (2)档案和文件不得侵犯 (3)有通讯自由 (4)免纳关税; (5)人员有行动和旅行的自由 19、简述大陆架的法律地位 答:依据海洋法公约的规定,沿海国的大陆架包括其领海以外依其陆地领土的全部自然延 伸,扩展到大陆边缘的海底区域的海床和底土。大陆架的宽度不应超过从测算领海宽度的基线 量起 350 海里或不超过连接 2500

46、公尺深度各点的等深线 100 海里。 大陆架属于沿海国管辖范围之内的海底区域,但它不属于国家领土。依据海洋法公约的 规定: (1)沿海国为勘探大陆架和开发其自然资源的目的对大陆架行使主权权利,且这种权利是专 属的; (2)沿海国对大陆架的权利不取决于有效或象征的占领或任何明文公告; (3)沿海国对大陆架的权利不影响上覆水域或水域上空的法律地位; (4)沿海国对大陆架权利的行使绝对不得对航行和本公约规定的其它国家的权利和自由有所 侵害,或造成不当的干扰; (5)所有国家在大陆架上都有铺设海底电缆和管道的权利。 20、简述领海的法律地位 答:(1)领海是沿着国家的海岸或内水受国家主权支配和管辖下的

47、一定宽度的海水带。(2 分) (2)领海是国家领土的组成部分,受国家主权的支配。国家对领海的主权就是领海主权(2 分) 。根据国际法,这种主权及于领海的上空、海床和底土(1 分)。沿海国在领海享有属地最高 权,领海内的一切人和事物均受沿海国管辖。(1 分)沿海国对领海内一切资源的开发和利用 享有专属权;沿海国享有沿海航运的专属权利,沿海国有权制定和颁布有关领海的法律和规章 等。(3 分) (3)沿海国的领海主权受外国船舶无害通过权的限制。对元害通过权的含义进行解释。(3 分) (4)沿海国对元害通过的商船上的犯罪行为不行使管辖权,但有例外,把 4 种例外情形列举 出来。(2 分) 21、简述毗

48、连区的法律地位 答:A 沿海国可在毗连区内行使对海关、财政、或卫生事项的管制权。 B 沿海国在毗连区的管制权包括:防止在其领土或领海内违犯其海关、财政、或卫生的法律和 规章;惩治在其领土或领海内违犯上述法律和规章的行为。 22、简述蒙特利尔公约规定的管辖权的确定 答:(1)航空登记国的管辖权(1 分) (2)航空器降落时被指称的人犯仍在航空器内,则航空器降落地国有管辖权(1 分) (3)罪行发生地国有管辖权(1 分) (4)在租来时不带机组的航空器发生犯罪或针对该航空器的犯罪,承租人的主要营业地国或 永久居所地国有管辖权(1 分) (5)罪犯发现地国有管辖权(1 分) (6)不排斥本国法的其他管辖权(1 分) 23、简述战争开始的法律后果 答:(1)外交领事关系的断绝。(2)条约关系发生变化。(3)断绝通商往来。(4)对敌产的 影响。 (5)对敌国公民的影响。(6)关于敌性的确定。 24、简述战争结束的法律后果 答:战争结束后,二国恢复正常的国际关系。一般都恢复外交和领事关系,恢复经济贸易往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其他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1800153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