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企业职业病危害识别与控制 PPT.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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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业企业职业病危害识别与控制,内容提要 1.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 2.职业危害因素对人体健康的影响 3.如何做好职业病危害防护工作 4.用人单位在职业病防治中的法定职责,一.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 什么是职业病危害因素? 工作场所中存在或产生的对劳动者 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因素。,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来源,不同行业职业危害因素的种类,电力行业:噪声、高温、粉尘、氯气、氨、盐酸、烧碱、X射线(探伤)、工频辐射等。 建材行业:水泥尘、石棉尘、噪声、高温、一氧化碳等。 化工、医药行业:各种有毒化学物质(原料、产品及中间体)、噪声、高温、粉尘等。 轻工行业- 印刷:噪声、铅烟(尘)、高温、汽油、苯、甲苯、二

2、甲苯、氰化物、醋酸乙酯、环已酮、油彩、紫外线等。 家具、玩具:木尘、苯、甲苯、二甲苯、汽油、高温、噪声等。 仪表:金属汞、苯、高温等。 制鞋:苯、甲苯、二甲苯、汽油等。 纺织行业- 棉纺、针织:棉尘、噪声、高温、铅烟等。 印染:噪声、高温、高湿、染料、一氧化碳、氯气、苯胺、氮氧化物、甲醛等。,机械行业主要职业危害因素,机械制造工业的范围很广,包括各型机器、运输机械、机床工具、农业机械、船舶、飞机及精密仪器等各种制造工业。 机械制造是各种工业的基础。机械制造水平是国家工业化水平和发达程度的重要标志。 机械行业的基本工艺: 铸造工艺 冲压工艺 锻造工艺 涂装工艺 焊接与气割工艺 机械装配工艺 热处

3、理工艺 金属加工工艺(钻、铣、镗、车、刨、磨等) 金属表面处理工艺 工业探伤(超声波、X射线、射线) 特殊领域有要求时的工艺(如发动机试机),铸造作业主要职业性危害因素,机械行业职业危害因素的种类,锻造:高温、热辐射、一氧化碳、二氧化硫、噪声、振动等 热处理:高温、氰化物、高频等。 电焊:紫外线、粉尘、氮氧化物、氟化物、氧化锰、一氧化碳等。 电镀:硫酸雾、铬酸雾、镍酸雾、氰化氢等。 喷涂(喷漆、刷漆等):苯、甲苯、二甲苯、丁醇、醋酸酯类、丙酮等有机溶剂,噪声,高温,粉尘等。,水泥行业主要职业危害因素,1、水泥生产工艺流程:高温煅烧研磨 设备:破碎、筛分、生料粉磨、煅烧窑、熟料粉磨;配套动力、风

4、机、机泵、除尘设备 2、主要职业危害因素: 生料、孰料、水泥粉尘,烟尘; 燃烧产生的一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高温热辐射、设备噪声,2019/5/30,10,铅蓄电池制造主要职业危害因素,1、铅蓄电池一般生产工艺: 配合金-铸板栅-涂片(之前应有制铅粉-和膏过程)-固化、干燥-分片打磨-配组-包片-极群焊接-装壳-上盖密封-端子焊接-入槽-注酸-化成-清洗-入库-包装发货。,2019/5/30,11,2、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 铅酸蓄电池生产中的有害物质有铅、硫酸、炭黑、硫磺、沥青等。其中接触铅和硫酸的人员最多,这2种物质对操作者的危害也很严重。我国目前已将铅中毒、炭黑尘肺、牙酸蚀病列入法

5、定职业病名单之中。 3、技术控制措施: 工艺改革:可以将危害程度降低或消除部分工序的有害物质,例如极板化成工序采用铅条焊接作业方式连接生极板时会产生大量高浓度的铅烟,对焊接工人构成极大的危害。应用不焊接化成工艺不仅可以消除铅烟危害。 降低有害物质的浓度。改进生产设备,降低单位电池容量耗铅比率;对产生有害物质的设备密闭化; 生产作业现场强制通风,生产设备局部吸尘、有害物质收集净化等。,2019/5/30,12,不同行业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依据,根据国家卫计委会同安全监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全国总工会联合修订颁布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国卫疾控发201592号)所列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名称加以确

6、定。 本次修订只按照危害因素性质进行分类,调整后的目录将职业病危害因素分为粉尘、化学因素、物理因素、放射性因素、生物因素和其他因素等6大类。 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中具体危害因素的遴选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能够引起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所列职业病。 (二)在已发布的职业病诊断标准中涉及的致病因素,或已制定职业接触限值及相应检测方法。 (三)具有一定数量的接触人群。 (四)优先考虑暴露频率较高或危害较重的因素。 注意在实际生产过程中,往往同时存在多种有害因素对劳动者的健康产生联合作用。,职业健康损伤: 职业性疾病: 职业性疾病定义:在一定条件下,职业性危害因素直接作用于人体、损害健康所引起的疾病,

7、工伤(俗称“红伤”),职业性疾病(俗称“白伤”),职业病(又称法定职业病),工作相关疾病(又称职业性多发病),二、职业性有害因素对健康的影响,法定职业病: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 法定职业病的四要素: 患病主体是劳动者 因接触职业危害因素 职业活动后 (或过程中)发生 是国家颁布职业病分类和目录范围内的疾病 (2013年职业病分类和目录,职业病分为10大类132种) 凡属法定职业病的患者,在治疗和休

8、息期间及在确定为伤残或治疗无效而死亡时,均应按劳动保险条例有关规定给予劳保待遇。有的国家对患职业病的工人,给予经济上的补偿,故也称为需赔偿的疾病。,职业病的特点,(1)病因明确: 病因即职业性有害因素,在控制病因或作用条件后,可以消除或减少发病。 (2) 缓发性:职业病不同于突发的事故或疾病,其病症要经过一个较长的逐渐形成期或潜伏期后才能显现,属于缓发性伤残。 (3) 内在性:虽然同属职业伤害,但职业病不同于一般的突发性的工业事故伤害,职业病多表现为体内生理器官或生理功能的损伤,因而是只见“疾病”,不见“外伤”。 (4) 不可逆性:职业病属于不可逆性损伤, 很少有痊愈的可能。 (5)易预防而难

9、治疗:如能早期诊断、及时 治疗、妥善处理,愈后较好,康复较易。,我国职业病危害形势及特点,我国职业危害状况十分令人担忧,全国50多万个厂矿存在不同程度的职业危害,实际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2500万人以上,截至2014年底,全国各地累计报告职业病742730例,其中尘肺病累计发病65.5万例,已死亡15万余例。目前,无论从接触职业危害人数、职业病患者人数,职业危害造成的死亡人数及新发职业病人数,中国均居世界首位。,(一)群发性职业病事件不断发生,一是事件多发,近年来,媒体报道了福建仙游县、广西马山县、贵州施秉县、甘肃古浪县、江西修水县、辽宁朝阳市、安徽凤阳县等多起尘肺病群发事件,一次性几十人甚

10、至上百人患病,情况严重。,(一) 群发性职业病事件不断发生,二是治愈难,费用高。尘肺病等职业病一旦患病, 很难治愈。尘肺病患者往往需要终身治疗,治疗 费用昂贵,每年治疗费都在万元以上。,三是形成严重社会问题。罹患尘肺病的 人群绝大多数都是农民工,其应享有的 法定权益很难得到保障,昂贵的治疗费 用全由其家庭支付,造成很多家庭因病 致贫、因病返贫,形成了严重的社会问 题。,职业病危害事故案例,我省发生过苏州某企业女工三氯乙烯中毒死亡事件、无锡松下电池有限公司员工“尿镉含量超标”事件等。 2006年8月14日上午, 盐城市亭湖区酱菜厂 在清理酱菜腌制池时, 发生一起急性硫化氢 中毒事故,共有6人中

11、毒,其中4人死亡。,张海超开胸检肺事件,61.5万的赔偿,(二)职业病危害种类多、分布广,超标情况严重,职业病种类多 10类132种,职业病危害因素多 400余种,职业病危害分布广 矿山、冶金、建材、化工、电子等30多个行业。,新的职业病 危害因素层出不穷,(二)职业病危害种类多、分布广,超标情况严重,所检测的木质家具企业至少存在15种化学毒物,最多达31种,超标严重,(三)大多数企业职业卫生工作基础薄弱,一是不少用人单位职业卫生主体责任未能有效落实, 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意识淡薄。,二是职业卫生管理薄弱,作业环境恶劣,缺乏有效 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四是劳动者职业卫生知识不足,防护

12、意识不强,因 此深受职业病危害伤害。,三是国家有关职业卫生法律法规、政策标准未能得 到有效贯彻。,用人单位,(四)职业危害的严重后果,1、职业危害损害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安全权利、健康权利、生命权利(人权)。 2、职业危害是劳动者及其家庭的灾难,成为影响社会安全、稳定的不利因素。 3、职业危害给国民经济造成巨大损失,每年职业病损失近百亿元。 4、职业危害有损中国在世界上的大国形象,成为国外攻击中国人权问题的借口。,三、如何做好职业病危害防护工作,职业病防治原则: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职业病的三级预防 一级预防:病因预防(前期预防) 预防、消除危害源头 二级预防:劳动过程中预防 工作场所定期职业危害

13、评价 职业健康监护(检查)(早期发现、早干预) 三级预防:职业病病人保障 职业病诊断、治疗与康复(早诊断、早治疗) 保障职业病人权益,(一)粉尘的危害及防护,粉尘的概念 尘肺病的概念 粉尘分类:有机、无机、混合 粒径大小:粗尘、细尘、微尘、超微尘 不同的粉尘:矽尘、煤尘、水泥尘、电焊烟尘 、石棉尘等 呼吸性粉尘:粒径小于等于5微米的粉尘,可进入肺泡。 粉尘危害:中毒、致癌、刺激、尘肺病 我国报道尘肺累积病例60余万例,不包括还有2/3是没有进入职业病救助范围的农民工患者。 尘肺病是我国最主要的职业病,约占职业病病人总数的80%。,粉尘对人体的危害:导致肺纤维化,形成肺结节 尘肺病分三期:1期、

14、2期、3期,尘肺之痛,尘肺病治疗:对症治疗、洗肺、 营养、适当锻炼、心理治疗,粉尘危害治理 革:改革工艺和技术革新; 水:湿式作业; 密:密闭尘源; 风:通风除尘; 护:个人防护; 管:建立规章制度、维护管理; 教:宣传教育; 查:职业健康检查、定期检查。,33,目前常用的除尘设备有:重力沉降室、旋风除尘器、湿式除尘器、过滤式除尘器、电除尘器等。,除尘器分类与性能,几种除尘器的性能,34,粉尘危害控制技术,旋风除尘器,利用气流旋转作用于尘粒上的惯性离心力,使尘粒从气流中分离。 主要适用于1020m的粉尘。 结构简单、体积小、维护方便,除尘效率高。,袋式除尘器,36,粉尘危害控制技术,过滤式除尘

15、器,使含尘气体通过多孔滤料,把气体中尘粒接留下来,使气体得到净化。最典型、应用最为广泛的的装置是袋式除尘器。 袋式除尘器结构:主要由上部箱体、中部箱体、下部箱体(灰斗)、清灰系统和排灰机构等部分组成。,(二)毒物的危害及防护,生产性毒物的分类及毒性 1.生产性毒物概念:生产过程中生产或使用的有毒物质 2.分类:金属和类金属、刺激性气体、窒息性气体、农药、有机化合物、高分子化合物 3.毒性:致癌、致畸、致突变;LD50半数致死剂量、LC50半数致死浓度。 具体可分为:剧毒、高毒、中毒、低毒、微毒。,毒物进入人体的途径 呼吸道 皮肤 消化道,毒物与职业中毒,毒物对人体的危害, 引起刺激 过敏 缺氧

16、 昏迷和麻醉 全身中毒 致癌 致畸 致突变,中毒分类:急性、慢性、亚急性 影响毒害程度的因素: (1)毒性大小; (2)浓度; (3)接触时间; (4)作业环境条件与劳动强度; (5)年龄、性别和体质,毒物危害的预防 (1)密闭、自动化 (2)无毒代替有毒,低毒代替高毒 (3)工业通风 (4)有毒气体净化 (5)个体防护 (6)卫生保健,毒物危害的预防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352号)要求: (一)作业场所与生活场所分开,作业场所不得住人; (二)有害作业与无害作业分开,高毒作业场所与其他作业场所隔离; (三)设置有效的通风装置;可能突然泄漏大量有毒物品或者易造成急性中毒

17、的作业场所,设置自动报警装置和事故通风设施; (四)高毒作业场所设置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 (五)警示标识、警示线(红色、黄色); (六)淋浴间、更衣室、洗衣房; (七)检维修进入受限空间要制定预案、通风、监测、个人防护、办理作业票。,毒物危害的预防 工程控制(密闭、通风等) 加强管理(报警、警示标志、检测等) 个人防护(从头到脚七个方面) 卫生保健(健康查体、中毒救治等),工程控制 主要是设置职业病防护设施,抓源头,依法做好职业卫生工作,坚持预防为主,开展建设项目的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三同时”工作,从源头上减少职业危害。定期维护、检修和保养职业危害防护设施,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其处于正

18、常状态。 开展职业卫生知识培训,使劳动者了解岗位职业危害情况,掌握操作规程,正确使用防护设施、设备和个体防护用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能力。,抓源头,依法做好职业卫生工作,送新风,隔离,通风排毒,厂房通风排毒(工业通风) 1、概念: 以换气的方法,将不符合卫生标准的污浊空气排出室外,将新鲜空气或经过净化的空气送入室内,以改善生产环境,使之符合卫生要求,保障人体健康。 2、两个要素: 排风:将被污染的空气排出室外。 送风:将卫生的空气送入室内。 3、目的: 提供新鲜空气 稀释浓度、稀释及排出 温湿度的调控,49,工业通风系统分类,全面通风,局部通风,自然通风,机械通风,移动式 排气罩,实 验

19、室,可移动曲臂局部吸气罩,电 焊 场 地,2019/5/30,52,局部排风系统主要设施(部件),局部排风系统主要由排风罩、风道(管道)、除尘或净化装置、风机和排气筒组成,排风罩,排风罩,排风罩,排风罩,管道,排风口,净化装置,风机,排风管道,53,化学毒物净化措施,几种净化方法的适用范围,(三)噪声的危害及防护,噪声(noise),基本概念 声音:振动物体的振动能量在弹性介质中以波的形式向外传播,传到人耳引起的音响感觉 噪声:无规则、非周期性振动所产生的声音。从卫生学角度讲,凡是使人烦恼的、讨厌的不需要的声音 生产性噪声: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 在职业卫生名称术语(GBZ/T224-2010

20、)中规定,存在有损听力、有害健康或有其他危害的噪声,且8h/d或40h/w噪声暴露等效声级不小于80dB(A)的作业为噪声作业。,分 类,根据噪声的来源分 生产噪声 机械性噪声:机械的撞击、摩擦、转动所产生的噪声 流体动力性噪声:气体压力或体积的突然变化或流体流动所产生的声音 电磁性噪声:电机中交变力相互作用而发生 交通噪声 生活噪声 军事噪声,噪 声,分 类,根据噪声的作用特点 连续性噪声 稳态性噪声:声压波动小于5dB 非稳态性噪声:声压波动大于5dB 间断性噪声(脉冲性噪声):声音持续时间0.5秒,时间间隔1秒,声压有效值变化40dB 对于稳态噪声,根据频率特性,又可分为低频、中频、高频

21、噪声。,噪 声,噪声对人体的危害,听觉系统危害 暂时性听阈位移(TTS):是指人或动物接触噪声后引起听阈变化,脱离噪声环境后经过一段时间听力可恢复到原来水平 永久性听阈位移(PTS):是指噪声引起的不能恢复到正常水平的听阈升高 爆震性耳聋:因强烈爆炸所产生的振动波造成急性听觉系统的严重外伤,引起听力丧失,听觉外系统危害,神经系统:神经衰弱症候群 心血管系统:植物神经调节功能变化 消化系统:胃肠功能紊乱 对心理的影响:人们感到烦躁,注意力不集中,工作效率下降,易发生工伤事故 其他系统:免疫功能下降;性周期紊乱,生殖功能下降;噪音对其他生物也有不良影响,噪声危害的控制,消除、控制噪声源:根本措施

22、控制噪声的传播 个人防护 健康监护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02) 工人工作地点噪声容许值为85dB(A) 如果接触时间减半,标准可放宽3dB(A) 最高不能高于115dB(A),噪 声,62,噪声危害的控制,消除噪声污染的根本途径是减少机器设备本身的振动和噪声,主要方法包括: 1、选用低噪声、低振动的设备; 2、生产噪声的设备安装时设置减振基础、噪声较大的设备设置消声装置; 3、改进机械设计:选用发声小的材料;改进设备结构;应用低噪声传动装置;合理配用润滑剂; 4、改进工艺和操作方法:降低噪声污染,用自动化工艺或机械无人操作; 5、提高加工精密度和装配质量;减少装配误差,避免撞击

23、和减少摩擦。,63,噪声主要是通过空气或固体传播。由于某种技术和经济的原因,从声源上控制噪声难以实现, 这时可从传播途径上加以考虑。 在传播途径上阻断和屏蔽声波的传播,或使声波传播的能量随距离衰减,是控制 噪声、限制噪声传播的有效方法。,噪声危害的控制,64,传播途径的控制需考虑: 总图布局合理。 控制生产车间的噪声。 利用天然地形上的土坡、树丛和草坪等控制噪声。 利用声源的指向性控制噪声。,噪声危害的控制,将高噪声车间与一般噪声较低的车间、生活区分开;将特别强烈的噪声源,设置在离厂区比较远的地区等。,生产工艺设备的平面布置采取“静闹分区”,防止相互影响;将各车间同类型的噪声源集中布置在一个区

24、域内,不仅防止声源过于分散、扩大噪声污染面,而且也便于采取声学技术措施集中处理。,65,在声源和途径上无法采取措施,或采取了声学技术措施仍达不到预期效果时,就必须为作业人员提供良好的个体防护用品,例如防声耳塞、防护耳罩、防声帽盔等。,噪声危害的控制,降噪措施,降噪声的方法:,隔声,控制声源,隔离,护耳器,个体防护,控制噪声源,(四)高温危害及防护,高温作业定义 1.生产劳动过程中作业地点平均WBGT指数等于或大于25 的作业。 2.作业场所有生产性热源,当室外实际出现本地区夏季通风室外计算温度时,工作场所的气温高于室外2或以上的作业。 高温作业分类 1.高温强热辐射作业 2.高温高湿作业 3.

25、夏季露天作业,高温对人体的影响 1.体温调节 2.水和电解质平衡与代谢 3.循环系统 4.消化系统 5.神经系统 6.泌尿系统 高温中暑的类型 热射病:高温强热辐射、蓄热,导致体温调节紊乱 日射病:夏季露天作业人员( 晒伤) 热痉挛:大量出汗,导致肌肉中的含盐量低,70,高温防暑措施,减少热源的热作用,即隔热。 大量排走热量,即排风。 局部降温冷却,即送风。,71,高温防暑措施,隔热常用方法主要有热绝缘和热屏挡。 热绝缘:在发热体外直接包覆一层导热性能差的材料后,由于热阻的增加,发热体向外放散的热量就会减少。材料的导热性越差,厚度越大,则发热体向外散热就减少的越多。 热绝缘一般分为包裹、涂抹、

26、砌筑和填充。常用的隔热材料有草灰、草绳、泥土、土坯、青砖、石棉、矿渣棉等。 热屏挡:根据用途可分为透明、半透明和不透明三类。 常用的有玻璃板、铁纱屏、铁纱水幕、石棉板、铁板及流动水箱 等。,72,高温防暑措施,在车间上部装可调节的排风天窗,加强车间内空气对流,降低车间温度。,73,高温防暑措施,常用的局部送风降温措施有:送风扇、喷雾风扇、空气淋浴等。 送风扇:通过造成一定的风速,使人身体感觉凉快,但并不能使工作地点空气温度降低。常用的有吊扇、座扇、机床风扇和轴流风机等。 喷雾风扇:是在轴流风机上加设与供水管接通的甩水盘,通过风机转动时,甩水盘跟着转动,形成水雾吹向工作地点。其优点是不仅增加工作

27、地点风速,且水雾能吸收空气热量,落在人体表面形成“人造汗”可增加蒸发散热。 喷雾风扇由轴流式风机、甩水转盘、挡水外壳、导风板、支架等部分组成。,74,高温防暑措施,空气淋浴:利用风机、风道把室外空气抽入一个喷水室内,把空气加湿冷却,使温度降低,然后用风管送到工作地点,直接吹向人体。 某些高温车间,没有必要对整个车间进行降温,只需向少数的局部工作地点送风,在局部地点造成良好的空气环境,这种通风方法称为局部送风。,局部机械送风系统,高温作业环境改善示例,2019/5/30,(五)做好个体防护,个体防护,个体防护是预防职业危害的重要辅助措施。包括:呼吸防护器、防护帽、防护眼镜、防护面罩、防护服、皮肤

28、防护用品等。,1.头部防护用品 2.眼及面部防护用品 3.耳部防护用品 4.呼吸防护用品 5.手臂与手部防护用品 6.躯干防护用品 7.腿与足部防护用品,关注劳保着装,从头到脚,如何选用?,1.1 头部防护用品,1.1头部防护用品,冲击吸收 耐穿刺,1.1头部防护用品,安全帽观察要点: 不戴 佩戴不当 质量有问题,坠落物伤人事故中15%是与 安全帽使用不当有关的,1.2 眼面部常见危害,机械伤害 化学品 高温 电磁波,2002至今 6起,1.2 眼面部防护,眼及面部防护用品: 防护眼镜 防护面罩(焊接眼面护具*、防冲击眼护具*、防化学品眼面护具、遮光护目镜),1.3 耳部防护,听细胞没有再生能

29、力,1.3 耳部防护,两个判断小方法,一日一题?,1.4 呼吸防护,粉尘,气体,呼吸防护用品选择因素,1.4 呼吸防护(粉尘防护),粉尘的危害特点: 不可见性 隐秘性 累积性 不可逆性,1.4 呼吸防护,除锈打磨作业,可以吗?,1.5 手臂与手部防护,危害: 化学危害 高温及低温 割伤、刮伤及刺伤等机械伤害 电能伤害,1.6 躯干防护,1.7 腿与足部的危害,滚动物体 坠落物体 尖刺物体 发热物体 带电物体 酸碱、腐蚀性液体,1.7 腿与足部防护用品,防砸鞋* 防穿刺鞋* 防静电鞋* 防水鞋 电绝缘鞋* 耐酸碱鞋,(六)依法做好职业健康监护 和职业病诊断与鉴定,1、什么是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健康

30、监护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职业健康监护是以预防为目的,根据劳动者的职业接触史,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医学健康检查和健康相关资料的收集,连续性地监测劳动者的健康状况,分析劳动者健康变化与所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关系,并及时地将健康检查和资料分析结果报告给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本人,以便及时采取干预措施,保护劳动者健康。 职业健康监护主要包括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等内容。 2、为什么要开展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健康检查的种类? 职业健康检查是指通过医学手段和方法,针对劳动者所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可能产生的健康影响和健康损害进行临床医学检查,了解受检者健康状况,早期发现职业病、职业禁忌证和可能的其它疾病

31、和健康损害的医疗行为。 职业健康检查包括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和离岗后以及应急健康检查。 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目的在于掌握劳动者的健康状况,发现职业禁忌;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目的在于及时发现劳动者的健康损害;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是为了解劳动者离开工作岗位时的健康状况,以便分清健康损害的责任;应急检查是指当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时,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应及时组织健康检查。,3、职业健康检查与一般健康体检有何区别? 职业健康检查项目和周期的依据是? 一般健康体检是指通过医学手段和方法对受检者进行身体检查,了解受检者健康状况、早期发现疾病线索和健康隐患的诊疗行为;而职业健康

32、检查是由企业、事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组织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的健康检查,目的在于筛查职业病、疑似职业病及职业禁忌。 职业病是指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职业禁忌证是指劳动者从事特定职业或者接触特定职业病危害因素时,比一般职业人群更易于遭受职业病危害和罹患职业病或者可能导致原有自身疾病病情加重,或者在作业过程中诱发可能导致对他人生命健康构成危险的疾病的个人特殊生理或病理状态。 职业健康检查具有“三性”:针对性,特异性,强制性! 职业健康检查的项目、周期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 188)等规定执行。主要职业

33、病危害因素职业性健康检查要求(体检项目与体检周期),4、职业健康检查项目能否增加和减少? 职业健康检查项目必须根据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如噪声、苯等)和检查类别(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等),按照职业健康检查技术规范(GBZ 188)确定,其中必检项目任何人(包括职业健康检査专业人员)均不得减少,如果缺项则不能作出职业健康检查结论与评价;选检项目由职业健康检查专业人员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劳动者健康情况选定,应遵照执行。以上两类检查项目应视为“强制性检査项目”,用人单位及劳动者均有责任与义务遵照执行,否则将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 职业健康检查专业人员可以根据不冋情况建议增加其他检查项目,用人单位可以

34、根据情况适当釆纳,用人单位也可以出于保护劳动者健康目的提出增加职业健康检查技术规范(GBZ 188)规定之外的检査项目,这些检査项目均应向劳动者说明其目的和意义,征得劳动者同意后执行。 5、工人接触多种职业病危害因素能否选择危害因素进行体检? 接触多种职业病危害因素不能只选其中一种或几种体检,应按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全面检查,检查项目是所有职业病危害因素必检项目合并,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査可以按不同因素的周期进行。建议对于接触多种职业病危害因素员工体检尽可能安排在有能力完成所有检查项目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进行,以避免相同检查项目重复检查。,6、对于职业健康检查总结报告的结论中要求复查或进一步检

35、查的人员,是否必须要安排复查?不安排复查有什么后果? 目前,在职业健康检查工作中,许多用人单位不按职业健康检査机构要求安排复查, 而是直接将检查结果异常人员调离或不予录用(尤其是上岗前检査),是造成职业健康检查复査率低、职业禁忌证检出率低的主要原因。 职业健康检査针对劳动者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目标疾病而进行,其主要目的是检出职业禁忌证和疑似职业病,职业健康检査总结报告结论中建议复査的主要目的是在于进一步确定劳动者是否有职业禁忌证和疑似职业病,因此,未按职业健康检査机构要求的时间和项目完成复查,职业健康检査机构不能作出相应结论,实际等于未完成本次职业健康检査,也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36、有关规定,有关主管部门可以对用人单位给予相应处罚。 如果未按要求复査,对于可能受到职业损害的劳动者,将因未及时发现职业病而延误治疗,用人单位更可能因此错过发现和控制职业病事故隐患的时机而酿成大事故。对于可能存在职业禁忌证者,不予复査而直接调离或不予录用,对劳动者不公平,可能存在侵犯平等就业权的风险;如果是熟练工,对用人单位也造成不必要的损失。,7、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告知的不怡当做法有哪些? 职业健康检査结果告知方面,用人单位有些不恰当做法: (1) 张榜公布所有人体检结果。 (2) 张榜公布体检异常人员名单。 (3) 张榜公布体检正常人员名单。 (4) 张榜公布复査人员名单。 (5) 仅向体检异

37、常人员出示体检结果。 (6) 仅向需复査人员出示体检结果。 这些做法都不太恰当,存在侵犯劳动者隐私权或未完全履行告知义务,建议用人单位采用一对一方式将体检结果书面告知所有受检者并签名确认。,8、个人能否自行委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这种检查有效吗? 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是用人单位的责任。原则上, 职业健康检查应是用人单位委托职业健康检査机构进行。但是,目前有些单位没有按相关规定组织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査,甚至隐瞒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劳动者出于保护健康的目的,常自行到职业健康检査机构要求检査。职业健康检査机构依据劳动者提供的资料,以个人委托方式接受劳动者进行体检,这种体

38、检一般视为“健康检查”。 这种个人委托体检,仅由劳动者单方提供的资料,体检机构仅对检査项目结果的准确性负责,不对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情况负责。如果劳动者提供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接触情况属实,则有相应的效力。,9、员工自动离职后,过了几个月再返回公司说未进行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要求补检,或者说得了职业病,要求公司承担法律责任,公司该如何处理? 自动离职是指在职工出现不辞而别的情形时,用人单位依法定方式履行了通知义务后职工仍不到岗,许可用人单位对职工作出中断劳动关系处理的一种方式。按照劳动法的相关规定,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职工如果未履行相关程序擅自离职属严重违纪行为,依

39、据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员工自动离职后,企业规范的做法是做违纪解除劳动关系决定,并且要把这个决定送达本人,直接送达不了的以邮寄方式送达,送达不了被退回来的将其公告,这是一个完整的解除劳动关系的程序。一般来讲,劳动关系解除后,员工的一切问题就与原用人单位无关。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劳动者被诊断患有职业病,其治疗和生活保障由最后的用人单位承担;最后的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该职业病是先前用人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造成的,由先前的用人单位承担。所以,当发现有员工“自动”离职时,应了解其是否因疑似职业病而离职,如属疑似职业病,应及时安排其进行诊断和治疗,否则,

40、用人单位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0、在职业健康检查中,用人单位应提供哪些资料? 在职业健康检查中,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提供以下资料: 1.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 2.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及其接触人员名册、岗位(或工种)、接触时间 3.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等相关资料 11、在职和已离职人员的职业健康档案各应保存多长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规定期限妥善保存。但在配套法规、标准中并未对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保存期限作出明确规定。鉴于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对分清职业危害责任有重要意义,建议长期保存为妥。,操作人员严格按照 各项检查/检

41、测标准 操作规范进行操作,结合用人单位提交 资料制定体检方案, 确定职业健康检查 项目及周期,职业健康检查流程图,必要时现场调查, 核实职业危害因素 与接触人数,外出职业健康检查 进行医学影像学检查 和实验室检测,必须 保证检查质量并满足 放射防护和生物安全 的管理要求,检查结束30日内将职业健康 检查结果,书面告知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应当将个人检查结 果及建议书面告知劳动者,发现疑似职业病人时,应当 告知劳动者本人并及时通知 用人单位,同时向卫生和安 监部门报告。发现职业禁忌 的,应及时告知用人单位和 劳动者,一、工人接触职业危害因素资料,二、签订职业健康检查合同,三、体检前期准备,四、实施

42、健康检查,五、出具各单项结果,六、签发主检意见,七、职业健康检查报告,由用人单位统一 组织劳动者;也可以 由劳动者持单位介绍信,职业病诊断工作相关要求,职业病诊断机构资质要求 职业病诊断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2.具有相应的诊疗科目及与开展职业病诊断相适应的职业病诊断医师等相关医疗卫生技术人员; 3.具有与开展职业病诊断相适应的场所和仪器、设备; 4.具有健全的职业病诊断质量管理制度。 职业病诊断资料要求 1.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史(包括在岗时间、工种、岗位、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名称等) 2.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结果 3.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43、4.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还需要个人剂量监测档案等资料 5.与诊断有关的其他资料,诊断机构需要了解危害 情况,可以现场调查,四、 资料补正后5日内 通知劳动者确认,1.对劳动关系, 2.对工种、工作岗位 在岗时间有异议,二、 1.出具提供材料的函, 并抄送安监 2.单位应在10日内提交,三、 机构5日内资料审核,职业病诊断流程图,一、 1.就诊地; 2.填写就诊登记表; 3.告知:程序、提交材料和 不具备资质时就诊途径。,一次性告知 10日内补正,1.县(市、区)级安监 2.提供已有资料复印件 所需资料清单和建议,1.对工作场所检测 结果等资料有异议的, 2.用人单位解散、破产 无法提供资料的,

44、1.县(市、区)级安监 2.提供资料复印件,提需要解决问题 3.书面反馈对异议或危害的判定结果 4.调查结论前,职业病诊断应中止,五、 1.资料收集后(确实不全的) 2.三十日内职业病诊断, 3.必要时可以适当延长 4.应3名以上单数诊断医师 5.可聘请、回避等,完成诊断记录,六、 1.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2.档案要求,一、接诊与告知,二、提交资料,三、资料审核(补正),四、资料确认,五、集体诊断,六、出具诊断书,七、职业病报告,职业病鉴定工作相关要求,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机构作出的职业病诊断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职业病诊断机构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

45、定。 一次诊断,两次鉴定! 设区的市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负责职业病诊断争议的首次鉴定。 当事人对设区的市级职业病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鉴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鉴定组织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再鉴定。 职业病鉴定实行两级鉴定制,省级职业病鉴定结论为最终鉴定。 当事人申请职业病鉴定时,应当提供以下资料: (一)职业病鉴定申请书; (二)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申请省级鉴定的还应当提交市级职业病鉴定书; (三)卫生行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根据职业病鉴定工作需要,职业病鉴定办事机构可以向有关单位调取与职业病诊断、鉴定有关的资料,有关单位应当如实、及时提供。 专家组应当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

46、辩,必要时可以组织进行医学检查。 需要了解被鉴定人的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情况时,职业病鉴定办事机构根据专家组的意见可以对工作场所进行现场调查,或者依法提请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现场调查。 职业病鉴定应当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专家组进行职业病鉴定时,可以邀请有关单位人员旁听职业病鉴定会。所有参与职业病鉴定的人员应当依法保护被鉴定人的个人隐私。,四、用人单位在职业病防治中的法定职责,用人单位在职业病防治中的法定职责,职业病问题不仅仅是一个重大的公共卫生问题,也是一个重大的社会问题。 职业病防治工作事关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事关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 多年来,党和政

47、府十分重视职业病防治工作,在设立机构、制订法规、培养队伍、改善劳动条件、降低职业病发生率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一)职业卫生法规体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职业卫生配套规章: 职业病分类目录 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 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 职业卫生监督程序 ,放射卫生配套规章: 放射工作卫生防护管理 防护器材、含放射性产品管理 放射事故管理 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管理 核设施放射卫生防护管理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规范用人单位,规范执法行为,规范技术服务,标

48、准与技术规范,职业病防治法配套规章框架,职业病防治法配套规章,职业病危害分类 危害项目申报 职业病危害因素 职业病目录 作业场所管理 作业管理 ,健康监护 职业病诊断鉴定 技术服务机构 职业危害评价 职业卫生监测 ,职业卫生标准 工业企业设计 接触限值 检验方法 放射卫生防护 听力保护规范 ,事故处理 监督程序 处罚办法 ,国家安监总局五部部门规章 1、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47号令) 2、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国家安监总局48号令) 3、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49号令) 4、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监总局50号令) 5、建设项

49、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监总局51号令) 6、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八条规定(国家安监总局76号令),现已发布的配套规章和文件(部分)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 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 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 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 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 职业病分类和目录 高毒物品目录,(二)用人单位在职业病防治中的法定义务,职业危害申报义务: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48号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已经2012年3月6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6月1日起施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09年9月8日公布的作业场所职业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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