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十二讲及新版全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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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录第01讲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何再次修订?如何学好用好?2第02讲|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3制定的原因和依据7第03讲|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3总体要求都有什么12第04讲|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3遵循哪些原财19第05讲|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3理解运用“四种形态.26第06讲|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什么情况下会受到处分30第07讲|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3纪律处分的种类35笫08讲|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警告和严重警告处分3809Vt|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撤俏党内职务处分41第10讲|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3关于国党察看和开除党籍处分47第11说|W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3

2、不同对象的党纪处分54第12讲|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一从轻或减轻处分的情形60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3(新版全文)66第01讲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何再次修订?如何学好用好?2023年12月,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点击题目阅读),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2024年1月8日上午,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指出“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在全党开展一次集中性纪律教育由此可见,对该条例的学习贯彻执行将是各级党组织2024年的重要工作。如果你已经初步学习过该条例也会发现,其内容体量是非常之大的。因此,

3、从今天开始,将用大概几十讲的篇幅,为您全面深入整理辅助学习条例的备参。请注意,不同于解读,而是搜集有用信息并进行合理归纳。这真的是一项很繁重的任务,咱们现在就开始吧。今天我们要讨论的话题,是条例为何再次修订,以及如何学好用好。首先,我们来看一下条例一共修订了几次条例的首次印发,是在2003年12月,对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严肃党的纪律等发挥了重要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形势发展,该条例已不能完全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的实践需要,为此,党中央决定予以修订。2015年10月,新修订的条例正式印发,明确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六类违纪行为,开列负面清单,重

4、在立规,将党的十八大以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落实八项规定、反对“四风”等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制度化、常态化,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2018年7月3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8月26日,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公布,从2018年10月1日起实施。2023年12月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12月19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一一很明显,简单来说条例2003年12月首次正式印发,2015年10月第一次修订,2018年8月第二次修订,2023年12月第三次修

5、订。其实,在条例2003年12月首次正式印发之前,中共中央早在1997年2月还曾经发布过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在试行了6年多的时间之后,2003年12月正式印发的条例在之后十余年间没有再作修订。党的十八大后,随着全面从严治党的不断推进,原有条例已不能适应新形势的要求。一个最突出的表现是,党内规则混同于国家法律,许多规定都与法律条文重复。2015年10月,修订后的条例正式印发,发生了较大幅度的变化,从原来的3编、15章、178条、24000余字缩减为3编、11章、133条、17000余字。之后,随着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重要党内法规的制定修订,以及党

6、的十九大将党的纪律建设纳入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并在修改党章时充实完善了纪律建设相关内容,因此,2018年8月再次修订条例,与2015年修订的条例相比新增11条,修改65条,整合了2条。2023年12月的这次修订,与上次修订相比,新增16条,修改76条。从内容对比来看,非常明显是对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全面贯彻。比如第二条指导思想中增写的“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自我革命”“推动解决大党独有难题、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等内容;比如第三条总体要求中增写“坚守初心使命切实践行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等内容。这次修订的另一个特点是坚持问题导向

7、条例新增对统计造假、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信访工作职责等行为的处分规定;并对滥用问责或者在问责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也明确了相应的处分规定。诸如此类的修订就不再一一列举了,我们从中能够明显看出,这与通知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完全契合。好,以上我们梳理了条例自印发到历次修订的时间线,分析了每一次修订的原因,特别是对于2023年12月的这次修订,找到了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问题导向两个方面的修订特点。接下来,我们来看一下如何学好用好条例。这个问题的答案,就在中共中央印发修订后的条例所发出的通知中对于认真抓好条例的贯彻执行,首先明确了责任,各

8、级党委(党组)担负的是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各级纪委(纪检组)是要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其次提出了要求,党委(党组)层面一一包括“对违反党纪的问题,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切实维护纪律的刚性、严肃性”“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促进执纪执法贯通,准确运用四种形态,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把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高度统一起来”;纪委(纪检组)层面一一包括“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敢于善于斗争,严格执纪、精准执纪,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对于学习,是要把条例纳入党员、干部培训必修课,也就是说,作为基层党组织,我们或者专门组织针对条例的专题培训班、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员大会为主要形式的集中学习研讨,

9、或者在各类培训班里加入条例学习的课程。今天我们开了个头,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修订的背景、原因、特点为大家梳理了一遍,把学习贯彻执行的基本要求也都列了出来。从下一期开始,咱们将逐条逐句把条例学习到底。制定的原因和依据大家好,今天我们继续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点击题目阅读)。上一讲咱们曾经提到,本条例内容的体量非常大,有多大呢?一共分了三编,第一编是总则,共五章四十八条;第二编是分则,从第六章到第十一章(第四十九条至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三编是附则,从第一百五十五条至第一百五十八条。提纲挈领地来看是这样子的一一第一编总则第一章总体要求和适用范围第二章违纪与纪律处分第三章纪律处

10、分运用规则第四章对违法犯罪党员的纪律处分第五章其他规定第二编分则第六章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第七章对违反组织纪律行为的处分第八章对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处分第九章对违反群众纪律行为的处分第十章对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分第十一章对违反生活纪律行为的处分第三编附则简单来说,总则部分是概括性、原则性的规定;分则部分将违纪行为进行了细分,并分别进行了更加详细的阐述;附则部分即本条例由谁解释、谁可以进一步制定单项实施规则等。搞清楚了整体架构之后,我们来看第一编总则,其第一章是总体要求和适用范围。接下来,咱们一条一条学习。第一条为了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严肃党的纪律,纯洁党的组织,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教育党员

11、遵纪守法,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证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条例。第一条总的来说有两个层次,一是制定本条例的原因;二是制定本条例的依据。原因是什么呢?也就是“为了两个字之后的这段话“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严肃党的纪律,纯洁党的组织,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教育党员遵纪守法,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证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咱们拆开来看为了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指出“严明政治纪律就要从遵守和维护党章入手”,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指出“更加自觉地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

12、章、维护党章”。由此我们思考,对于党章的维护都包括什么呢?既然把学习、遵守、贯彻和维护这四个“动作”拆分开来,那么维护就不会包含前面三个“动作”,而更多地是与纪律相关。所以,简单来说,对于违反党章规定行为的情形和处分,就是对党章的维护,很明显“纪律处分”在此范围内。其他党内法规亦如是。为了严肃党的纪律。党章第三十九条明确规定“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保证。党组织必须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共产党员必须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的约束“。我们再来看“严肃”这个词,很明显此处是作为动词使用,查阅词典,其中有一层意思是“使严格”,也就是使党的纪律更

13、加严格。那么如何严格呢?对违反党的纪律的行为进行处分并作出规定是最主要的方式。为了纯洁党的组织。习近平总书记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指出“以严肃教育纯洁思想,以严格整顿纯洁组织这句话中的因果关系非常明显,也就是“严格整顿”是“纯洁组织”的重要方式。那么如何整顿呢?有明确的纪律处分的规定是应有之义。为了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党章第四条规定了党员享有的八个方面权利,简单概括就是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本条例多处规定了什么情形中止党员权利、什么情形剥夺党员权利、什么情况恢复党员权利,以及对侵犯党员权利行为的处分都作出了规定。为了教育党员遵纪守法。习近平总书记指

14、出“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也是党员、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每一个共产党员用党章党规党纪约束自己的一言一行”。由此可以建立基本联系,也就是纪律与党员遵纪守法、纪律方面的党纪与言行约束之间的关系。为了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前面引述过的党章第三十九条规定“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保证。”既然党的纪律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保证,制定本条例对于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意义也就不言而喻了。为了保证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我们通篇来看本条例,多处对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党和国家政策,以及参加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

15、路线、基本方略或者重大方针政策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情形等都分别进行了处分规定,因此其保证贯彻执行的作用也就很明显了。以上是制定本条例的七方面原因。那么制定本条例的依据是什么呢?原文写的很清楚,是“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党章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章程,也是总规矩。党章(2022年修改)的第七章专门对党的纪律作出了全方位的规定,包括对纪律处分的种类、程序等的规定,但这些规定都是总的原则,进一步的细分即是这次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总体要求都有什么大家好,今天我们继续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点击题目阅读)。这次学习的内容是第二条和第三条。第二条内容略,具体可参见原文。总的来看

16、第二条说的是党的纪律建设必须要坚持什么、加强什么、落实什么、推动什么等等,也就是对党的纪律建设提出的总要求。一共有9个方面一一必须坚持的指导思想。党章总纲第二段有明确规定(请杳阅党章)。简单来说,就是党的纪律建设以中国共产党的行动指南为指导,逻辑上也就通了。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这是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中的第一句话;同时,2023年6月28日至29日召开的全国组织工作会议,用“十三个坚持”集中概括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其中的第一个坚持就是“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这是党的建设的根本原则,对于党的纪律建设来说,也必然是首当其冲要坚持的。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

17、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以上即“两个维护”,我们知道,“两个维护”是事关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重大原则问题,是党的政治建设的首要任务,是全党必须遵守的根本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于纪律建设来说,必然也是要坚决做到的。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对伟大建党精神进行了系统深入的阐释,强调伟大建党精神是中国共产党的精神之源。“七一”重要讲话发表之后,习近平总书记又强调,“全党要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在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伟大征程中努力创造更加辉煌的业绩,为党和人民争取更大光荣”。党的二十大将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写进大会主题并载

18、入新修改的中国共产党章程,充分彰显了新时代弘扬伟大建党精神的重大现实意义和时代意义。从习近平总书记多次的讲话中能够看到,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对于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要意义,那么党的纪律建设也必然要坚持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自我革命。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党的十八大以来,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伟大实践中,我们不断进行实践探索和理论思考,在毛泽东同志当年给出让人民来监督政府的第一个答案基础上,给出了第二个答案,那就是不断推进党的自我革命“。我们党要团结带领全国人民胜利实现党的二十大擘画的宏伟蓝图,就必须发扬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以党的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

19、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保证。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2021年11月,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将“明确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方针,提出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作为“十个明确”的重要内容,凸显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地位。中共中央2021年12月发布的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中第二条各级纪委坚持的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即“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这是将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首次写入中央党内法规。

20、通过以上梳理我们能够得出基本结论,就是对于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的贯彻,以及对于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的落实,即是对党的创新理论贯彻落实的一个方面。推动解决大党独有难题、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明确指出,“我们党作为世界上最大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要始终赢得人民拥护、巩固长期执政地位,必须时刻保持解决大党独有难题的清醒和坚定“,并对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进行了全面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中,指出了深入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实践需要把握好的九个问题,其中的两个就是以解决大党独有难题为主攻方向”“以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为有效途径”,这也是党的纪律建设的努力方向和工作

21、目标。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本条内容在结尾之前强调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相当于在阐述了党的纪律建设各方面要求之后,再一次对党的纪律建设本身提出了“全面加强”的要求。为什么做这样的强调呢?我们知道,党的二十大报告对“坚持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作出战略部署,强调“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强调,要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党规制定、党纪教育、执纪监督全过程都要贯彻严的要求,既让铁纪“长牙”、发威,又让干部重视、警醒、知止,使全党形成遵规守纪的高度自觉。本条例的印发,也是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一种体现。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22、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明确了从现在起中国共产党的中心任务,就是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熨兴。由此我们可以看出,本条的这最后一句话是落脚到中国共产党的中心任务上的,而要实现中心任务,在纪律建设方面能够做的自然就是提供坚强纪律保障。(请注意,是“纪律保障”而非“纪律保证”)第三条内容略,具体可参见原文。本条内容看起来很长,但其实只有三句话一一第一句话说的是党章的定位,即“最根本的党内法规,是管党治党的总规矩第二句话说的是党的纪律的定位,即“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第三句话是对党组织和党员提出的要求,什么要

23、求呢?和前两句联系在一起看,说的其实就是遵守党章党纪方面的要求,一共有3个层次:坚守初心使命。党章关于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所提出的要求,就包括“践行初心、担当使命”,这是全党(各级党组织、全体党员)务必要做到的。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始终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切实践行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第三部分提出的第一个方面要求即“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其中即明确梃出了必须要增强“四个意识”;对于实现伟大梦想,也提出了更加自觉地增强“四个自信”;在二十大的报告中,坚定“四个自信”更被写到了“六个必须

24、坚持”当中。无论是“四个意识”,还是“四个自信”也都是对全党提出的要求。2020年5月2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不慕虚荣,不务虚功,不图虚名,切实做到为官一任、造福一方。这“三观”的要求,显然是提给党员干部的。自觉遵守和维护党章,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约束,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很明显,3个层次从使命到意识再到行动,均提出了相应的要求。此处无论是遵守、维护、执行还是接受,都是“行动”层面的要求了。但其中的用词,还是应该仔细体会。首先是遵守与执行的区别,遵守的更多是规则,而执行更多是落

25、实,前者是不能破,后者是照着做,这也说明了党章是总规矩,而党纪是行为规则。而后面两句,前者是“党的纪律”,后者是“国家法律法规”,这两者的指向范围是不同的。我们参考中纪委网站上的检索分类。国家法律法规包括宪法、法律、法律规范性文件、行政法规、部委规章、司法解释和国际公约;而党纪法规包括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从“动作”上来看,“自觉接受约束”更突出自觉性,而“模范遵守”则有“必须”“带头”遵守的意思。本条例的内容体量较大,今天就为大家梳理备参到这儿。这个系列将会持续几个月的时间,欢迎大家关注。遵循哪些原则大家好,今天我们继续学

26、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点击题目阅读)。因为临近春节假期,所以放假前我们将更新完条例的第一章,也就是到下一讲为止。因为条例体量较大,全部更新完成预计在上半年之内,如果您是在安排本单位党组织学习,请适当做好规划。今天我们要讲的,是第一章的第四条。第四条是党的纪律处分工作遵循的原则,一共有五条原则。在逐条梳理之前,我们先来搞懂一个关键概念,那就是“什么是原则?”什么是原则呢?简单说,就是行事所依据的准则。毛泽东同志在增强党的团结继承党的传统中说“理论与实践的统一,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最基本的原则”从这句话中可以看出,原则并不是看了就能直接去落实的措施,而是我们在做事的时候不断去对照,

27、确保自己的行为举措符合原则。在党内法规当中也一样,无论其规定有多细,或者我们按照规定、结合本单位情况去落实,都要遵循原则,而不是与原则相悖。五个方面的原则,第一条是“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加强对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把纪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一一在叙述模式上,每一条原则基本上都一样,就是先提出总的原则,再具体解释,这条原则是“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后面是对它的进一步解释。在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中,明确提出“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把全面从严治党作为党的长期战

28、略、永恒课题,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保持战略定力,发扬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永远吹冲锋号,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把党的伟大自我革命进行到底”。由此我们可以做出基本判断,条例的第一个方面的原则,既是对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的落实,也是把全面从严治党作为党的长期战略、永恒课题的落实,在贯彻条例各项规定的过程中是要始终坚持的,其后“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则是推进这一战略落实的重要途径,再其后的“加强对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把纪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则是在执行层面具体要做的事儿。五个方面的原则,第二条是“党纪面前一律平等。对违犯党纪的党

29、组织和党员必须严肃、公正执行纪律,党内不允许有任何不受纪律约束的党组织和党员J在党章的总纲部分,明确党的建设必须坚决实现的六项基本要求,其中第六项是“坚持从严管党治党”,提出“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加强组织性纪律性,在党的纪律面前人人平等”。因此,这条原则是对党章相关规定的落实,其后更明确地阐述了“党内不允许有不受纪律约束的党组织和党员“,也就是说,党的任何层级的组织、任何一名党员都要遵守党纪,违犯党纪都要受到处分。对此,从党的十八大至今,无数“打虎拍蝇”的案件中可见一斑。五个方面的原则,第三条是“实事求是。对党组织和党员违犯党纪的行为,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党章、其他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绳

30、执纪执法贯通,准确认定行为性质,区别不同情况,恰当予以处理。“我们知道,党的思想路线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在实践中检验真理和发展真理。这也是党章中明确党的建设必须坚决实现的六项基本要求的第二项。因此,这条原则实际上是对党的思想路线的落实,我们在进行纪律处分的过程中,必须做到实事求是。怎么做到呢?其后提到了“两个以”,即以事实为依据,以党章、其他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绳。只有以事实为依据才能准确定性精准量纪,防止尺度不准、畸轻畸重,执行纪律不偏不倚、不折不扣,对于维护纪律权威乃至党的权威至关重要。以党章、其他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绳,则是要求所有的纪律处分必须有据可

31、依,请注意,这里并没有一个“等”字,也说明了依据的范围是有严格界定的。条例将“执纪执法贯通”新增为党的纪律处分工作必须遵循的原则,这进一步为实现依纪监督和依法监察有序衔接、适用纪律和适用法律有机融合明确了方向。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严格依照纪律和法律的尺度,把执纪和执法贯通起来。党纪和国法都是管党治党、治国理政的基本依据,二者目标一致、功能同向、优势互补,都强调“规则之治”,这是纪法衔接的前提和基础。但是,党纪和国法毕竟分属两种不同的规范、运用两种不同的语言表达方式,其适用范围、内容要求、程序标准等均有所差异,这就决定了必须通过促进纪法贯通、纪法衔接来统筹运用好党纪和国法“两

32、把尺子为此,2019年施行的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在“领导体制”一章的第6条,明确要求“把执纪和执法贯通起来,实现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的有机统一”;2021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在总则第3条规定监察机关与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合署办公,要“促进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可见,促进纪法贯通、实现纪法衔接是贯穿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一条主线。所以,此次条例修订也在第4条将“执纪执法贯通”新增为党的纪律处分工作必须遵循的原则。举个例子,新修订的条例在第30条增设第3款,明确规定党员有嫖娼或者吸食、注射毒品等丧失党员条件,严重败坏党的形象行为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在此情形中,党

33、员前述失范行为既违背了党纪,又违反了国法,纪法就应当相互配合、协同适用,既给予党纪处分,又进行违法处理。其后的“准确认定行为性质,区别不同情况,恰当予以处理”则是对处分过程中的关键点、易出错点进行了强调,比如在不同情况下的相似行为,其性质所属应该公正客观准确,而不是“一刀切”。五个方面的原则,第四条是“民主集中制。实施党纪处分,应当按照规定程序经党组织集体讨论决定,不允许任何个人或者少数人擅自决定和批准。上级党组织对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作出的处理决定,下级党组织必须执行。”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它既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也是群众路线在党的生活中的运用。这也是党章

34、中明确党的建设必须坚决实现的六项基本要求的第五项。在2023年12月份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的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对民主集中制专门又进行了强调。在实施党纪处分的过程中也是如此,其程序必须符合民主集中制原则,规定的任何程序都不能少,也不允许任何个人或者少数人擅自决定和批准。本条原则中同时指出了上级党组织的处理决定、下级党组织必须执行,也极大地维护了纪律处分的严肃性,明确了上下级党组织在纪律处分过程中的关系,是“必须执行”而没有任何搞变通、打折扣的可能。五个方面的原则,第五条是“惩前崽后、治病救人。处理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应当实行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做到宽严相济。”在党章第七章“党的纪律”

35、第四十七条中,明确“坚持惩前患后、治病救人,执纪必严、违纪必究,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按照错误性质和情节轻重,给以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直至纪律处分J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作出了明确的解释,即“惩前慰后、治病救人是我们党的一贯方针,也是我们党加强自身建设的历史经睑。日常工作中发现了问题就要真管真严。惩治,治是根本,惩是为了治。要通过加强纪律建设和纪检工作,管住纪律、看住权力,使干部向高标准努力,不犯或少犯错误特别是严重错误,这才是党组织对党员、干部最大的关心和爱护。”在党纪处分的过程中,也不能只有惩戒,而是要与教育相结合,达到惩前感后、治病救人的目的。总的来说,党的纪律处分工作

36、遵循的五个方面原则,基本源于对党章相关内容的贯彻,也是我们在面对不同情形进行纪律处分的过程中需要时时对照的。本文的最后,再和您一起分析两个近义词的区别,大家应该都注意到了,今天所学五个方面原则中,多处提到了“对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对党组织和党员违犯党纪的行为”、“处理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这样的说法,那么,为什么是违犯而不是违反呢?简单来说,违反指的是不符合、不遵守,而违犯指的是违背和触犯,违反强调的是客观行为,而违犯除客观行为外还有主观恶意。很显然,违犯的情节较为严重。在搭配使用时,违犯一般与党纪搭配使用;而违反一般与某种纪律行为相搭配。理解运用“四种形态”大家好,今天我们继续学习

37、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点击题目阅读),将要学的既是第一编第一章的最后两条,也是我们在春节假期前的最后一期学习类文章。条例的第五条虽然篇幅不大,但却非常重要,因为它在此强调了一个我们很常见的概念一一“四种形态”,理解好这个概念,对于深化学习贯彻条例非常重要。我们来看原文,第五条是“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及时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杳、诫勉,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严重违纪涉嫌犯罪追究刑事责任的成为极少数。”我们知道,“四种形态”第一次提出,是在2015年;2016年1

38、0月27日十八届六次全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对“四种形态”进行了重新定义;之后,在党的十九大新修订党章、党的二十大新修订党章中,均把“四种形态”写入到了党的纪律章节当中。对比此次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2016年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四种形态”的定义,在表述上稍有差别,以下,咱们分别列出(监督条例中的表述写在括号中,不同处已标下划线)一一第一种形态: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及时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第二种形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党纪

39、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第三种形态: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第四种形态:严重违纪涉嫌犯罪追究刑事责任的成为极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那么,如何理解“四种形态”呢?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的工作报告中,关于精准运用“四种形态”,首先即明确了“四种形态适应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持惩前崽后、治病救人方针,充分体现对干部的严管厚爱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上,关于“四种形态”的文章有很多。很多总结和通报都分别说明了每一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的人次、比例,如下中央纪委办公厅2017年还专门印发了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

40、四种形态”统计指标体系(试行),设置了5类56项统计指标。(将谈话函询了结、“面对面”初步核实了结、诫勉谈话等14种“红脸出汗”的情形设置为第一种形态指标。将党内警告、党内严重警告、免职等21种纪律轻处分和组织调整措施设置为第二种形态指标。将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等12种纪律重处分和重大职务调整措施设置为第三种形态指标。将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后移送司法机关等2种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的情形设置为第四种形态指标。此外,为了从不同侧面反映实践“四种形态”的发展趋势和总体成效,在上述49项基础性指标之外,还设置7项辅助性指标,包括线索处置件数等3项先导性指标以及主动交代问题人数等4项效果性指标。

41、综合以上诸多信思,我们大致可以这样理解:“四种形态”随着情节的严重程度,划分出常态、大多数、少数、极少数,科学客观,体现了预防和惩治的关系。“四种形态”让纪律处分更加精细,详细区分了不同情形,以及相对应的处理方式。对“四种形态”中第一种形态的强调,体现了“惩前患后、治病救人”的一贯方针。本次新修订的条例,也是首次把“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写入到了总则当中,这也说明了“四种形态”与其后各部分内容的紧密联系。接着再看第六条,即“本条例适用于违犯党纪应当受到党纪责任追究的党组织和党员。”很显然,这一条说的是适用范围,关于违犯和违反,在上一讲已经讲过了,此处不再赘述。这一条的关键点有二,一是主体,

42、即“党组织和党员”,这里的党组织代表任何层级党的组织,而党员代表全体党员;二是定语,包括“违犯党纪”和“应当受到党纪责任追究”,比较好理解,就不再多说了。本文最后,为您附上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上的一组图,更加形象地说明了什么是“四种形态”一一什么情况下会受到处分大家好,今天我们继续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点击题目阅读),主要学习第七条。这一条的规定看似简单且宏观,但却划定了一条边界,也就是在什么情况下要依据条例进行处分。我们先来看一下第七条的原文共两段内容,第一段是“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党和国家政策,违反社会主义道德,危害党、国家和人民利

43、益的行为,依照规定应当给予纪律处理或者处分的,都必须受到追究。”首先,我们来看主语,也就是前六个字”党组织和党员”。这里所说的党组织,根据党章的相关描述,党组织即包括党的中央组织、党的地方组织、党的基层组织在内的各级党组织;这里所说的党员,即全体党员,既包括党员领导干部,也包括普通党员。这其中同时包括了两层含义,一是所有的党组织和党员,只要违犯了相关规定,都应当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规定受到处分;二是除党组织与党员外的其它组织形态,比如群众组织、党外组织、非党群众等等不在本条例的约束范围内,而是要按照其它的法规规定接受处理。那么,党组织和党员在什么情况下会受到处分呢?这里提到了“四个违反

44、和“一个危害”: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中国共产党章程是中国共产党为实现党的纲领、开展正规活动、规定党内事务所规定的根本法规,是党赖以建立和活动的法规体系的基础,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基本准则和规定,具有最高党法、根本大法的效力。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第3条规定:”党内法规是党的中央组织,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以及党中央工作机关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制定的体现党的统一意志、规范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活动、依靠党的纪律保证实施的专门规章制度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法律法规,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地方法规、地方规章、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对于该等法律法规的

45、不时修改和补充。其中,法律有广义、狭义两种理解。广义上讲,法律泛指一切规范性文件;狭义上讲,仅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在与法规等一起谈时,法律是指狭义上的法律。法规则主要指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民族自治法规及经济特区法规等。违反党和国家政策。首先我们来看什么是政策,政策是指国家、政党或某一团体组织为了实现特定的政治目标或解决特定问题而制定的行动准则。政策包括应该达到的奋斗目标、遵循的行动原则、明确的任务、工作方式、步骤和具体措施。它是路线、方针的具体化,旨在以权威的形式标准化地规定在一定的历史时期内应该遵循的指导原则和行动方向。上面是关于政策的学术性定义。接着我们用例证来强化理解

46、在党的政策方面,根据中组部12371网站上“政策文件”一栏中的收录,历次党内集中性教育(如党史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等)、每五年发布一次的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关于认真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通知等都在其列。我们接着再参考国务院网站,在“最新政策”的收录中包括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的意见等等都在其列。请注意,此处说的是党和国家政策,如果仅仅只是地方政府、基层组织自行出台的政策,则不在这个范围中。违反社会主义道德。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规定:社会主义道德建设”要以为人民服务为

47、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以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为基本要求”。危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行为。危害党的利益:一般指违反党的纪律、规定,破坏党的团结统一,干扰甚至破坏党的工作机制和决策部署的行为。例如,违背党的意志、散布错误思想、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等。危害国家利益:一般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行为。危害人民利益:一般指违背人民的根本利益,对人民群众负有的责任不尽职、不作为、不公正、不廉洁的行为。例如,滥用职权、贪污腐败、剥夺人民权益等。从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需要依据条例接受处分的范围是非常大的,这也说明了条例广泛的适用

48、性。那么,是不是稍有违反都要接受处分呢?接下来的一句“依照规定应当给予纪律处理或者处分的,都必须受到追究”包含了3个关键的信息点。信息点1:只要依照规定应当给予纪律处理或者处分的,就都必须受到追究,没有例外。信息点2:某些情节较轻且依照规定不必给予纪律处理或者处分的,也就没有相应的追究。信息点3:此处细分了纪律处理和纪律处分。在条例中,一共有55处提到了“处理”,在逐个分析了之后,我们大致能够梳理出两个主要差别:一是“处理”常见为“组织处理”,而“处分”常见为“党纪处分”;二是“处理”在应用范围上大于且包含“处分”,如条例第二十四条“一人有本条例规定的两种以上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违纪行为,应当合并处理,按其数种违纪行为中应当受到的最高处分加重一档给予处分”,这说明“处分”及其他非处分的方式可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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