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经济开发区下埕地块安置小区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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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GXTC平阳经济开发区下埕地块安置小区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招标编号:GXTC-1136114招 标 人:浙江省平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浙江恒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核备单位: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二一一年八月目 录第一卷5第一章 浙江省重大建设工程Y类项目招标公告5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1. 总则131.1 项目概况13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3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5 费用承担151.6 保密151.7 语言文字151.8 计量单位151.9 踏勘现场161.10 投标预备会(本

2、项目不召开投标预备会)161.11 分包161.12 偏离162. 招标文件162.1 招标文件的组成162.2 招标文件的澄清172.3 招标文件的修改173. 投标文件173.1 投标文件的组成173.2 投标报价183.3 投标有效期183.4 投标保证金183.5 资格审查需提供的资料及格式(具体要求见第八章第三部分)193.6 备选投标方案203.7 投标文件的编制204. 投标20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204.2 投标文件的递交20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215. 开标215.1 开标时间和地点215.2 开标程序216. 评标226.1 评标委员会226.2 评标原则2

3、26.3 评标227. 合同授予227.1 定标方式227.2 中标通知237.3 履约担保237.4 签订合同23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238.1 重新招标238.2 不再招标239. 纪律和监督23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23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23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24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249.5 投诉24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411. 备案审查2412招标代理服务费25附表一:问题澄清通知26附表二:问题的澄清27附表四:中标结果通知书29附表五:确认通知30第三章 评标办法31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37第一节 通用条款37第二

4、节 专用条款38附件一:合同协议书45附件二:履约担保格式46附件三:预付款担保格式47附件四: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48附件五:廉政建设合同50附件六:安全生产合同52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541. 工程量清单说明542. 投标报价说明543. 其他说明544招标人对工程主要材料设备的要求635工程量清单(另册)66第二卷67第六章 图 纸671. 图纸目录67第三卷68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68一、技术标准、规范68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71第一部分 商务标格式72目 录73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74(一)投标函74(二)投标函附录75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76三、授权委托书77四、联合体协议书

5、78五、投标保证金79第二部分 技术标部分95一、施工组织设计97附表一: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设备表98附表二:拟配备本标段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99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100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101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102附表六:临时用地表103二、项目管理机构104(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104(二)主要人员简历表105三、总承包管理的具体措施106第三部分 资格审查需提供的资料及格式1074第一卷第一章 浙江省重大建设工程Y类项目招标公告项目编号:Y2011-003平阳经济开发区下埕地块安置小区工程经平阳县发展和改革局平发改投资2011124号核准同意建设,项目

6、建设规模为总建筑面积约84853平方米、最大层数32层、总投资约为4.0658亿元人民币,资金来源为财政统筹 ,建设地址位于平阳经济开发区 ,计划于2015年2月建成。本项目招标人为浙江省平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为代理单位) ,招投标监督机构为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监督电话:0577-63193008 ,地址:平阳县鳌江镇新河中路68-70号 ,邮编:325401 。 本次招标的投标资格审查采用后审方式, 现将本次招标内容和投标资格条件等公告如下:平阳经济开发区下埕地块安置小区建筑安装工程施工1、标段内容:平阳经济开发区下埕地块安置小区建筑安装工程施工。

7、 2、资格条件:(1)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及以上的独立法人;(2)投标人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是指投标人完成过单体地上建筑面积不小于15000平方米的建筑工程施工,另具有地下室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0平方米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和竣(交)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表)的复印件,原件备查;(3)拟派项目经理为本单位在职职工(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需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盖章)的至投标截止月份前、连续不少于6个月(必须包含2011年2季度)的缴费证明(缴费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具有建筑工程专

8、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且无在建工程,同时符合浙政发200922号文件中关于项目经理的规定;(4)拟派项目经理以项目经理身份完成过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是指单体地上建筑面积不小于15000平方米的建筑工程施工,另具有地下室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0平方米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和竣(交)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表)的复印件,原件备查;(5)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6)投标人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

9、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须具有任命文件;(7)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本项目拟派专职安全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证书齐全、有效;(8)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自2008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以法院判决书日期为准)无行贿犯罪记录。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1年9月23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4、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杭州市曙光路140号黄龙体育中心黄龙广场东环(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总台);招标人将派人于2011年8月29日至2011年9月2日工作日的上午9:0011:30、下午2:00 4:30,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集中出售招

10、标文件,每本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800元,售后不退,逾期不再出售。凡符合资格条件并有投标意向的独立法人,请持浙江省重大建设工程交易登记手册,按本公告要求的时间、地点购买招标文件。未取得交易登记手册的投标申请人,应先办理承包单位交易档案登记手续,并请在投标截止前3个工作日交纳开标日当月的交易席位费,否则,交易管理系统将无法接受你的投标文件。集中受理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曙光路140号302室 4 号位招标人地址:浙江省平阳县鳌江镇园林路联系人:桑国坚、许女士联系电话:0571-87630262、 0571-88477130、0577-63638171 浙江省平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

11、司2011年8月26日99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本表是对投标人须知的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的均以本表为准)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2招标人名称:浙江省平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浙江恒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平阳县鳌江镇联系人:许女士电话:0577-63638171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玉古路168号石油大厦3楼联系人:桑先生、余先生 电话:0571-88477130、88270355 1.1.4项目名称平阳经济开发区下埕地块安置小区建筑安装工程施工1.1.5建设地点平阳县鳌江镇1.2.1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12、1.2.2出资比例全额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平阳经济开发区下埕地块安置小区建筑安装工程施工,主要1、2、3、4、5、6号楼及地下室工程的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消防工程等施工内容及总承包人应尽的责任和工作内容组成,总建筑面积:84853平方米。具体内容统一以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和给出的工程量清单为准(工程量清单文本文件与电子文本有矛盾的,一律以文本文件为准)1.3.2计划工期计划工期: 950 日历天,【其中:桩基工程(工程桩和支护桩工程)完工180 日历天,桩基工程(工程桩和支护桩工程)完工至基础工程(地下室底板工程)完工 150 日历天,基础工程(地下室底板工程)完

13、工至00以下工程(地下室底板至00结构工程)完工 60 日历天,00以下工程(地下室底板至00结构工程)完工至15层以下主体结构工程(一半主体结构工程)完工 150日历天,15层以下主体结构工程(一半主体结构)完工至主体结构结顶 150 日历天,以上节点工期仅供参考,在总工期不变的情况下,在合同中明确】。投标人应根据自身施工经验、技术水平及管理能力,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自行确定投标工期,一旦中标,投标工期即为合同工期1.3.3质量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中的“合格”标准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及以

14、上的独立法人。财务要求:/。业绩要求: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是指投标人完成过单体地上建筑面积不小于15000平方米的建筑工程施工,另具有地下室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0平方米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和竣(交)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表)的复印件,原件备查;信誉要求:/。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资格:拟派项目经理为本单位在职职工(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需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盖章)的至投标截止月份前、连续不少于6个月(必须包含2011年2季度)的缴费证明(缴费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

15、师注册证书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且无在建工程,同时符合浙政发200922号文件中关于项目经理的规定;同时具有以项目经理身份完成过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是指单体地上建筑面积不小于15000平方米的建筑工程施工,另具有地下室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0平方米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和竣(交)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表)的复印件,原件备查;其他要求:(1)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2)投标人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 “三类

16、人员”A类证书、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须具有任命文件;(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本项目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证书齐全、有效;(4)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自2008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以法院判决书日期为准)无行贿犯罪记录。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1.9.1踏勘现场不组织组织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投标人请于2011年9月7日上午10时前,将需澄清的投标疑问书面传真至招标代理机构,Fax:0571-88084051 桑先生收1.10.3招标人书面答疑的时间

17、2011年9月8日1.11分包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分包金额要求:/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1.12偏离不允许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招标补充文件等;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人请于2011年9月7日上午10时前,将需澄清的投标疑问书面传真至招标代理机构,Fax:0571-88084051桑先生收2.2.2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9月23日上午9时30分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应于收到该澄清文件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应于收到该澄清文件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3.1.

18、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3.3.1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3.4.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捌拾万元(投标人须从其基本账户中汇出)形式:必须通过投标人的基本帐户以银行转帐方式(如: 电汇、支票或汇票)缴纳单位名称: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开户行:民生银行杭州莫干山支行帐 号:0712014170001878注意: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指自

19、2008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3.7.3签字或盖章要求见投标文件格式3.7.4投标文件副本份数副本五份,投标文件的电子版一份(电子版本上必须注明公司名称)3.7.5装订要求商务标、技术标、资格后审资料应单独装订成册4.1.2封套上写明招标人的地址:平阳县鳌江镇园林路招标人名称:浙江省平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浙江恒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平阳经济开发区下埕地块安置小区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投标文件在2011年9月23日上午9时30分前不得开启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杭州市曙光路140号黄龙体育中心黄龙广场东环(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2.3是否退还投标文

20、件否是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杭州市曙光路140号黄龙体育中心黄龙广场东环)5.2开标程序(1)密封情况检查:投标文件是否密封良好,在封口处是否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2)开标顺序:先送达后开标。开标时,如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则投标文件不予启封或唱标,即使已启封或唱标的,其投标文件仍然无效:1) 投标人代表未能在所投标段开标结束前参加开标或未能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的;2) 投标人的授权代表在所投标段开标结束前未能出示有效的投标授权书原件的;3) 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或其它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或无法辨认的;4)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标段有

21、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书面声明以哪个为最终报价的;5) 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6) 法律、法规、规章或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标情况的。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 9 人及以上单数,经抽签产生的招标人代表不超过 1 人,其它专家 8 人及以上;评标专家确定方式:浙江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中随机选聘(招标人代表除外)。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三个7.3.1履约担保与支付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支票或银行汇票或银行保函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价的10%支付担保的形式:支票或银行汇票或银行保函支付担保的金额:合同价的10%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

22、容101其他说明(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准备好投标人资格审查所涉及的证明材料原件作为备查,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的需要,可能要求投标人提供相应的原件,如届时未能按要求及时提供的,作符合性审查不通过处理;(2)本工程最高限价将于2011年9月16日发布,凡高于最高限价报价的属于无效标。为防止投标人低价抢标,本工程设定最高限价的85%作为风险控制价,凡低于该风险控制价中标的,中标人在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同时必须额外提交中标价净值与风险控制价之差额,作为履约担保,支票或银行汇票支付;(3)投标人如发现招标文件及其评标办法中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以及歧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违法违规等内容时,请

23、在投标截止日十五天前同时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和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反映,逾期不得再对招标文件的条款提出质疑;(4)未交纳席位费的投标申请人,请在投标截止前3个工作日交纳开标日当月的交易席位费,否则,交易管理系统将无法接受你的投标文件。1. 总则1.1 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7部委12号令、浙江省重点建设工程发包承包管理办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国家计委等七部委联合令第30号)、关于严格规范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意见浙政发(2009)22号文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

24、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

25、前附表。1.3.4 本标段的工程管理要求:1.3.4.1承包人应严格按已确认的施工技术方案组织实施,并无条件地接受业主委托的监理单位对施工质量的监督和管理。1.3.4.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的承诺,工程项目经理及相应资质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应按工程进度及时到位,未经业主同意,承包人不得调换和撤离,否则业主将扣除履约保证金中的人员到位保证金。在施工过程中,业主有权要求承包人撤换工作不负责任、管理不力、贻误工期和造成严重的安全事故和工程质量事故、违法乱纪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直至项目经理,承包人必须按照业主的要求及时撤换到位。1.3.4.3安全施工、文明管理本工程必须达到浙江省标化工地要求。1)承包人

26、应与业主签订治安责任承包协议书,服从地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交通管理、环境保护等管理规定。并设有专职人员负责上述条款的执行。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有详细的工程安全措施和安全组织及配备专职安全负责人的说明和承诺,以确保施工工作的安全。3)承包人在工程施工期间,必须设有专职用电管理员全面负责施工用电的管理。4)承包人在工程施工全过程中要认真做好产品保护。因失窃或失火造成的损失均由承包人负责,凡由此而损及业主利益时,业主将向承包人索赔。1.3.4.4本次招标工程的中标人为项目的总承包人,对分包人承担总承包责任,并负有以下责任和工作内容:1)总承包人须对整个工程负责(包括分包人所进行的工程

27、),并承担组织、管理、协调工作,及时迅速将招标人代表、监理单位发给的工程指令、通知、联系单意见中有关分包工程的部分传送给指定分包单位并督促该指令、通知、联系单意见迅速得到执行。2)总承包人免费向分包人提供已在现场设置的所有施工设施,以便分包人能顺利开展工作。a.向分包人提供工地内已有的并能独立使用的脚手架、机械设备、贮存仓库等辅助设施及临时设施,并在如装卸、起吊、安排场地等方面进行必要帮助。b.总承包人须做好安排,以使其它分包人能与其共同使用现场的通道及场地,并为分包人提供合理的施工作业空间。c.提供分包人施工及照明用电、施工用水、并供应其测试所需的负荷。d.负责对已完工的分包工程的保护管理,

28、以防损失,并采取适当的防火、防水、防风、防雨、防盗等措施。e.向分包人准确提供其所需的标高、定位基准等技术资料。3)总承包人须对工程的整体进度负责,熟悉各分包工程的具体要求。尤其是对那些影响整个施工进度的分项工程须特别注意。并应要求各分包人提供分包工程的详细施工组织设计与工程进度计划,以便总承包人汇总分配,对施工程序中有矛盾的地方进行协调并解决。4)总承包人在各分项工程施工前须与每个分包人联系,以了解分包人在该分项工程上的特别要求,如预留孔洞、预埋件等,并在每次浇筑砼前请有关分包人确认。另外,应给分包人足够的时间进行放置电缆、电线套管、预埋配件等其它类似工作。如未做这项工作而导致额外的施工费用

29、,将由总承包人承担。5)总承包人还须负责对分包工程完工后的填补、修复与清理工作(如用水泥砂浆、砼材料填实设备、框架及建筑结构之间的缝隙;外露的电线、管道修补、批灰、面层修饰等工作)。1.3.5施工现场条件(1) 场地已具备施工条件;(2) 施工用水水源和用电电源已接至施工现场边缘。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 投标

30、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

31、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5 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

32、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踏勘现场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 投标预备会(本项目不召开投标预备会)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

33、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 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1.12 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 招标文件2.1 招标文

34、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6)图纸;(7)技术标准和要求; (8)投标文件格式;(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

35、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36、3. 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由商务标、技术标和资格后审资料三部分组成, 应包括下列内容:1商务标(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4)投标保证金;(5)商务报价格式格式一、投标总价格式二、总说明格式三、工程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格式四、单位(专业)工程投标报价计算表格式五、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格式六、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计算表(考虑到投标文件的篇幅,此表可以以电子文档的形式提交,书面不作要求)格式七、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考虑到投标文件的篇幅,此表可以以电子文档的形式提交,书面不作要求)格式八、工程量

37、清单综合单价计算表(考虑到投标文件的篇幅,此表可以以电子文档的形式提交,书面不作要求)格式九、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考虑到投标文件的篇幅,此表可以以电子文档的形式提交,书面不作要求)格式十、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格式十一、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计算表(考虑到投标文件的篇幅,此表可以以电子文档的形式提交,书面不作要求)格式十二、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考虑到投标文件的篇幅,此表可以以电子文档的形式提交,书面不作要求)格式十三、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格式十四、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格式十五、暂列金额明细表格式十六、专业工程暂估价表(本工程不适用)格式十七、计日工报价

38、表格式十八、总承包服务费报价表格式十九、主要工日价格表格式二十、主要材料(设备)价格表格式二十一、主要机械台班价格表2技术标(1)施工组织设计; (2)项目管理机构;(3)总承包管理的具体措施;(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5)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技术资料。3. 资格后审资料【即资格审查需提供的资料及格式(具体要求见第八章第三部分)】3.2 投标报价3.2.1 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3投标报价编制要求详见第5章

39、、第7章和第8章有关规定。3.3 投标有效期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

40、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3.4.3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投标人无故放弃中标资格的;(3)拒绝接受投标书中已确认的承诺或条款;(4)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5)经查实,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的或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的。(6)发现投标过程中有串通投标、弄虚作

41、假或其他违法的行为。(7)中标候选人未在中标公示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资格审查资料报平阳县规划建设局审查通过且办理押证备案手续;3.4.5 第一中标候选人因不可抗力之外的原因放弃中标权的,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没收的投标保证金不能弥补由于其放弃中标权而给招标人造成报价的差额损失的,由放弃中标权的中标候选人承担。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应将其放弃中标权的情况记入其信用档案。3.5 资格审查需提供的资料及格式(具体要求见第八章第三部分)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

42、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拟派项目经理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拟派本项目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三类人员”C类证书和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的任命文件等材料复印件。以及企业和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及业绩(包括招标文件要求的证明材料);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和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4 “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

43、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6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5.7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自2008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以法院判决书日期为准)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3.5.8 其它需要提供的资料。3.6 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

44、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7 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

45、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4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 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7.5 投标文件中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4. 投标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投标文件中的商务标(含正本与副本)、技术标(含正本与副本)、资格后审资料(含正本与副本)应分开单独包装在三个密封袋内,投标文件电子版封在商务标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4.1.2 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技术标”、“商务标”、“资格后审资料”,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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