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洲区沐家泾泵站进水港综合整治工程施工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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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施工招标文件制式文本 (适用于综合评估法) 武汉市建设委员会制 二九年十二月 1 施工招施工招标标文件文件 项目报建编号:项目报建编号: 42011720111116001 项目名称: 新洲区沐家泾泵站进水港综合整治工程 招标人(盖章): 武汉市新洲区水务局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招标人联系人: 徐新生 电话: 89355070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湖北中天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程 军 电话: 82938440 招标投标监管部门(盖备案章): 日期: 年 月 日 目 录 2 第一章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投标邀请书4 第二章第二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2、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4 一、废标条件一、废标条件5 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 三、投标人须知三、投标人须知8 (一)总 则9 (二)招标文件10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1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16 (五)开 标18 (六)评标和定标18 (七)合同的授予19 (八)重新招标20 (九)纪律和监督20 第三章第三章 合同条款合同条款.22 一、通用条款一、通用条款22 二、专用条款二、专用条款22 第四章第四章 合同文件格式合同文件格式23 一、合同协议书一、合同协议书23 二、工程质量保修书二、工程质量保修书23 第五章第五章 工程建设标准工程建设标准23 工程建设标准

3、工程建设标准23 第六章第六章 图图 纸纸.24 一、图纸清单一、图纸清单24 二、标准图集清单二、标准图集清单25 第七章第七章 工程量清单格式工程量清单格式 26 一、工程量清单说明一、工程量清单说明26 3 二、工程量清单二、工程量清单26 第八章第八章 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格式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格式27 一、企业法定代表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企业法定代表人营业执照(复印件)29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30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1 四、投四、投 标标 函函32 五、投五、投 标标 函函 附附 录录33 六、投标担保书六、投标担保书3

4、4 七、投标担保银行保函七、投标担保银行保函35 八、投标保证金收取凭据八、投标保证金收取凭据35 九、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投标资料九、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投标资料35 十、项目管理机构配备十、项目管理机构配备38 第九章第九章 投标文件商务标格式投标文件商务标格式.41 第十章第十章 投标文件技术标格式投标文件技术标格式.59 一、施工组织设计一、施工组织设计60 二、拟分包项目情况一览表二、拟分包项目情况一览表62 第十一章第十一章 附件附件.63 附件附件 1:工程招标工作日程安排表:工程招标工作日程安排表.64 附件附件 2:技术标评审评分表:技术标评审评分表.65 附

5、件附件 3:技术标评审评分汇总表(另附):技术标评审评分汇总表(另附).66 附件附件 4:书面评标报告:书面评标报告.67 附件附件 5:工程量清单(另附):工程量清单(另附).71 第一章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投标邀请书 4 致: 通过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单位 1、你单位已通过资格审查,现邀请你单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参加 武汉市新 洲区水务局 的 新洲区沐家泾泵站进水港综合整治工程 工程的施工投标。 2、凭本通知书于 2011 年 月 日 时至 2011 年 月 日 时到 工 农兵路 99 号恒昌花园 B 单元 1005 室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元人 民币,另需交纳图纸押金 元

6、人民币,当投标人退回图纸时,该押金将同时退还给投 标人(不计利息) 。 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72 小时,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须知的规定提交投 标担保。 4、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 年 月 日 9 时 分,逾期送达的或 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送达地点: 武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 5、收到本书后 日内,请及时购买招标文件。如果你方不准备参加本次投标,请 于 20 年 月 日前通知我方。 6、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招标人(盖章):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日期: 20 年 月 日日期: 20 年 月 日 办公地址:武汉市新洲区邾城

7、街衡州大街 办公地址: 工农兵路 99 号恒昌花园 1005 室 邮政编码: 431400 联系电话: 89355070 邮政编码:430012 联系电话: 82938440 传 真: 89355070 联 系 人: 徐新生 传 真:82938436 联 系 人:程 军 第二章第二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一、废标条件一、废标条件 5 1、投标文件或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其投标文件: 1.1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1.2 未密封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1.3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未按时出席开标会的; 1.4 投标人法定

8、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件与本人不符的,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 代理人不是拟派的注册建造师(施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的; 2、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后按废标处理: 2.1 投标文件未按本须知第 19 条的要求制作、装订、标记的; 2.2 本须知第 11 条规定的投标文件有关内容未按本须知第 18.2 款规定加盖投标人印 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盖章的;由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但 未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的; 2.3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2.4 组成联合体投标,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

9、标协议书的; 2.5 联合体成员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同时参加两个以上(含两个)联合体投标的; 2.6 对招标文件关于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工期等要求未做出实质 性响应的; 2.7 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 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 外; 2.8 投标报价中的不可竞争费用部分,投标人未按照规定的费率、税率标准计取的; 2.9 投标报价中,投标人擅自改变,拆分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 单位和工程量的;工程量清单存在漏项的; 2.10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已经公示的预算控制价

10、的; 2.11 投标文件中标注的投标人及其拟派的建造师(项目经理负责人)或项目经理的 资格与通过资格预审时的状况发生实质性改变,又未提供经过招标人确认的材料以证明 其仍能满足资格预审标准,或在评标时,投标人已经不能达到资格评审标准的; 2.12 投标文件商务标没有注册造价师或注册造价员签字加盖执业专用章的; 2.13 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电子投标文件的; 6 2.14 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担保的; 2.15 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以他人名义或者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2.16 无正当理由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 2.17 招标人认为投标人必

11、须作出响应的其它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2.21.1 ; 2.21.2 ; 2.21.3 ; 7 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项号条款号内容说明与要求 11.1工程名称新洲区沐家泾泵站进水港综合整治工程 21.1建设地点新洲区沐家泾 31.1建设规模 总清淤长度 10.43Km(沐家泾一站进水港 7.62km、沐家泾二站进水港 1.81km、涨渡 湖东支港 1km) ;衬砌护坡长度 1.22Km, 桩号一站 K0+120K0+350/K0+500K0+600 及 K1+200K1+500,二站 K0+190K0+400、K1+000K1+200 及 K1+800K1+980;拆除重建

12、桩号 K2+450 处马驿闸。 41.1质量标准合格 52.1招标范围清淤除杂、护坡护岸、重建马驿闸 62.2工期要求 2012年 月 日计划开工, 年 月 日计 划竣工,施工总工期: 210 日历天; 开工时间 以招标人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73.1资金来源自筹 投标人资质 要等级求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或项目经 理资格要求 水利水电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84.1 是否接受联合体招标不接受 接受 8 94.3资格审查方式评审制审查 项号条款号内 容说明与要求 1013.1工程报价方式综合单价 1115.1投标有效期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90 日历天 1216.1投标担保金额

13、 投标总价的 %或 500000 元; 收款单位:湖北中天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新洲大道支行 账 号:3202 0202 1920 0041 996 135.1踏勘现场 集合时间:2011 年 月 日 集合地点:施工现场(投标人自行踏勘) 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合格 1417 文明施工管理目标合格 1518.1投标文件份数 一式 叁份,一份正本,两份副本,另须投标 文件的电子文件,并以 U 盘为主。技术标实行 “暗标”评审,技术标不分正、副本。 纸质全套投标文件 份,以及包含全套投标 文件备份的加密锁。 16 20.1 21.1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 截止时间 收件人:湖北中天招标公司 地点:市

14、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截止时间:2011 年 月 日 9 时 分 1725.1开 标 开始时间:2011 年 月 日 9 时 分 地点: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1829.2评标方法及标准武建规200970 号文“综合评估法” 1930.1定标原则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9 三、投标人须知三、投标人须知 (一)总(一)总 则则 1、工程说明、工程说明 1.1 本招标工程项目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1 项第 4 项; 1.2 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 部门规章,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承包人。 2、招标范围及工期、招标范围及工期 2.1 本招标工程项

15、目的范围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5 项。 2.2 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工期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6 项。 3、资金来源、资金来源 3.1 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7 项。 4、合格的投标人、合格的投标人 4.1 投标人及其拟派的注册建造师(施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要求 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8 项。 4.2 投标人合格条件详见本招标工程施工招标公告或资格预审文件。 4.3 本招标工程项目采用本须知前附表第 9 项所述的资格审查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4 由两个以上的施工企业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时,除符合 第 4.1、4.2 款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要

16、求: 4.4.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 力; 4.4.2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 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4.4.3 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 人承担连带责任; 4.4.4 联合体的各方应共同推荐一名联合体主办人,由联合体各方提交一份授权书, 20 34.1 34.3 工程担保金额 投标人提供的履约担保金额为: 合同价款的 或 元 招标人提供的支付担保金额为: 合同价款的 / 或 / 元 10 证明其主办人资格,该授权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

17、并提交招标人; 4.4.5 联合体的主办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 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工程工程款的支付; 4.4.6 由同一专业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4.7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4.8 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本须知中“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5、踏勘现场、踏勘现场 5.1 招标人将按本须知前附表第 13 项所述时间,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 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 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 5.2 招标人向

18、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 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5.3 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 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6、投标费用、投标费用 6.1 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 (二)招标文件(二)招标文件 7、本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的组成 7.1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合同条款 第四章 合同文件格式 第五章 工程建设标准 第六章 图纸 第七章

19、工程量清单格式 第八章 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格式 第九章 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格式 第十章 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格式 第十一章 附件 附件 1:工程招标工作日程安排表 附件 2:技术标评审评分表 11 附件 3:技术标评分汇总表 附件 4:书面评标报告 附件 5:工程量清单 附件 6:合同专用条款 附件 7:招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7.2 除 7.1 内容外,招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5 天前,以书面形式发出 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 作用。 7.3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 在获得招标文件的 3 日

20、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 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 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 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7.4 当投标人退回图纸时,图纸押金将同时退还给投标人(不计利息不计利息)。 8、招标文件的澄清、招标文件的澄清 8.1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投标截止日期前 17 日以书面形式及电 子邮件方式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送至 工农兵路工农兵路 99 号恒昌花园号恒昌花园 AB 座座 B 单元(电单元(电 子文

21、件一份发送至:子文件一份发送至:) 。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 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于投标截止时间 15 日前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书面澄清文件经招标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向所有获得招 标文件的投标人人发送,投标人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应于 当当 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 认,该澄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书面澄清文件自备案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 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直至满足。 9、招标文件的修改及补充 9.1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5 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 行必要的修改或

22、补充。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及补充,以向投标人发出补充招标文件 的方式作出。补充招标文件将以书面形式经招标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发送给所有获得招 标文件的投标人,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约束作用。投标人收到补充招标文件后 当 日内, 应当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 补充招标文件自备案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 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直至满足。 9.2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 12 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文件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 书面文件为准。 9.3 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

23、改、补充等 内容进行研究,必要时,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 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0.1 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的语言均使用简体中文。 10.2 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法定计量单位。 11、投投标标文文件件的的组组成成 11.1 投标文件由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三部分组成。 11.2 投标函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1.2.1 企业法定代表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 11.2.2 法定

24、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11.2.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11.2.4 投标函; 11.2.5 投标函附录; 11.2.6 投标担保; 11.2.7 联合体协议书(如有联合体投标的) 11.2.8 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投标资料: (1)对对本本章章第第二二条条 “投投标标人人须须知知前前附附表表 ”中中的的各各项项目目标标作作出出 承承诺诺及及说说明明 。 (2) 。 (3) 。 (4) 。 (5) 。 (6) 。 11.2.9 项目管理机构配备: 13 (1)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 (2)施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简历表; (3)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4)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辅助

25、说明资料(证明材料) 。 11.3 商务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1.3.1 封面。 11.3.2 投标总价。 11.3.3 工程项目总价表。 11.3.4 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11.3.5 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 11.3.6 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 11.3.7 零星工作项目计价表。 11.3.8 工程单价汇总表。 11.3.9 工程单价费(税)率汇总表。 11.3.10 投标人生产电、风、水、砂石基础单价汇总表。 11.3.11 投标人生产混凝土配合比材料费表。 11.3.12 招标人供应材料价格汇总表。 11.3.13 投标人自行采购主要材料预算价格汇总表。 11.3.14 招标人

26、提供施工机械台时(班)费汇总表。 11.3.15 投标人自备施工机械台时(班)费汇总表。 11.3.16 总价项目分类分项工程分解表。 11.3.17 工程单价计算表。 11.4 技术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技术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1.4.1 施工组织设计 (1)投标总说明; (2)施工总进度计划及保障措施; (3)主要分项工程施工方案汇和技术措施; (4)对总承包管理的认识以及对专业工程的配合、协调、管理、服务方案; (5)定位和测量放线施工方案; (6)施工安全措施; (7)现场文明施工、消防以及环保方案; (8)冬季和雨季施工方案; (9)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 (10)现场组织管理机

27、构; (11)承包人自行施工范围内的分包计划; 14 (12)质量保证措施和创优计划; (13)成品保护和工程保修工作的管理措施和承诺; (14)紧急情况的处理措施、预案以及抵抗风险的措施。 11.4.2 拟分包项目情况一览表。 12、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格式 12.1 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 11 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 本招标文件第八、第九、第十章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 13、投标报价、投标报价 13.1 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本须知前附表第 10 项所规定的方式。 13.2 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 13.

28、3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本须知第 2 条和合同条款上所列招标工程范围及 工期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作为投标人计算单价或总价的依据。 13.4 除非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修改,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 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单价和合价。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 将不予接受。投标人未填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在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支付,并视 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 13.5 本招标工程的施工地点为本须知前附表第 2 项所述,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 标人在报标中所报的单价和合价,以及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价格均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 的成本、

29、利润、税金、开办费、技术措施费、大型机械进出场费、风险费、政策性文件 规定费用等所有费用。 13.6 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填写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须与招标人提供的一致。 13.7 本招标工程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费,按照 / 规定的标准计取。 并在投标报价表和投标函附录中单独列项。 13.8 人工费的投标报价应当参照市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人工市场价格信息, 并结合市场行情确定,但不得低于定额规定的人工费标准。人工费应当在投标报价 中单独列项。 13.9 以暂估价形式包括在本次招标范围内的专业工程达到规定规模标准的,应 当进行招标。

30、 13.10 与本工程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采购达到规定规模标准,应当按照武汉市 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加强建设工程设备材料采购招标投标管理的若干意见 (武 城建规200927 号)文件的规定进行招标; 15 13.11 深基坑支护费用在投标报价表和投标函附录中单独列项(含有深基坑的 工程项目) 。 13.12 投标人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 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 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14、投标货币、投标货币 14.1 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 人民币人民币 。 15、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 15.1

31、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11 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 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5.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 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 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 标保证金人。 16、投标担保、投标担保 16.1 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按有关规定提交本须知前附表第 12 项所规 定数额的投标担保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担保由联合体主 办人提交,并应符合本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16.2 投标

32、人应按要求提交投标担保,并采用下列形式: 16.2.1 投标保函应为中国境内注册并经招标人认可的银行出具的不可撤销银行保 函,或具有担保资格和能力的担保机构出具的不可撤销担保书。银行保函的格式,应按 照担保银行提供的格式提供;担保书的格式,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所附格式提供。银行保 函或担保书的有效期应在投标有效期满后 28 天内继续有效; 16.2.2 投标保证金 (1)银行汇票; (2)银行支票; (3)转账支票。 16.2.3 投标人采用转账支票、汇款等方式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 转出;采用银行保函、银行汇票等方式的,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出具。 16.3 对于未能按招标文

33、件要求提交投标担保的投标,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 而予以拒绝。 16.4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担保将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 16 16.5 中标人的投标担保,在中标人按本须知第 33 条规定签订合同,并按本须知第 34 条规定提交履约担保后 3 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 16.6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其投标担保被没收。 16.7 中标人未能在按本投标人须知第 33 条、第 34 条规定签订合同协议或提交履约 担保的,其投标担保将被没收。 17、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目标、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目标 17.1 本招标工程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目

34、标按本须知前附表第 14 项要求执行。 17.2 投标人必须在技术标中,按照有关文件的要求,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与环境 保护提出详细的实施方案和相关措施,并作出实质性承诺和明确细致的安排。 18、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8.1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 15 项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 18.2 投标文件封面或扉页、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 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 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 求,否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无效。 18.3 除投标人

35、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 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印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18.4 技术标的标记、修改、签字、盖章等事项按本须知第技术标的标记、修改、签字、盖章等事项按本须知第 19.8 款的规定执行。款的规定执行。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19、投标文件的制作、装订、密封和标记、投标文件的制作、装订、密封和标记 19.1 投标文件应当按照工整、整洁的要求,进行简单装订,不提倡使用硬封面包装。 技术标的页数一般控制在 150 页以内。 19.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

36、笔书写,字迹应清 晰易于辨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 。正本和副本 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技术标采用“暗标”评审,其封面上不得标准“正本”或 “副本”及其他任何字样和标记。 19.3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投标函和投标函附 录分别各做一个内层包装,分别在内层包装上注明“投标函部分” 、 “商务部分” 、 “技术 部分”和“投标函和投标函附录”字样,然后合封在一个外层包装内。 17 19.4 外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应: 19.4.1 写明招标人和投标人的名称及地址; 19.4.2 注明下列识别标志: (1)招标工程项目编号; (2)

37、工程名称和标段; (3)2011 年年 月月 日日 时时 分分开标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 19.5 在内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写明工程名称和标段。 19.6 在投标文件内层或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 19.6.1 投标文件的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必须加盖投标人印章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 其授权的代理人印章。 19.6.2 投标文件投标函不分、商务部分、投标函和投标函附录的内层密封袋的封口 处须加盖投标人印章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印章。 19.6.3 投标文件技术不分的内层密封袋的封口处须加盖“密封章”字样的印章。 19.7 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本投标人须知第 19.3 款、第 19.4 款、

38、第 19.5 款和第 19.6 款规定包装和加写标记及密封,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提前开封的责任。对由此造成 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19.8 技术标实行暗标评审,其标书制作遵循下列规则:技术标实行暗标评审,其标书制作遵循下列规则: 19.8.1 使用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统一制作的封面、封底及装订编杆,在规定的位置按使用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统一制作的封面、封底及装订编杆,在规定的位置按 要求填写单位名称、盖章及密封;要求填写单位名称、盖章及密封; 19.8.2 “施工进度横道图施工进度横道图” 、 “网络计划图网络计划图” 、 “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施工总平面布置图”采用电脑绘制

39、,采用电脑绘制, 白色纸张,黑色打印,纸张大小不限,字体不限,字号大小不限。白色纸张,黑色打印,纸张大小不限,字体不限,字号大小不限。 19.8.3 除除 19.8.2 款的内容外,其它内容采用款的内容外,其它内容采用 A4 规格的白色纸张,黑色打印,文字规格的白色纸张,黑色打印,文字 一律为一律为 4 号简写宋体,目录、章、节、点标题及正文内容文字不得加粗或采用其他字体;号简写宋体,目录、章、节、点标题及正文内容文字不得加粗或采用其他字体; 19.8.4 各种表格内的字号大小不限;各种表格内的字号大小不限; 19.8.5 页面不注明页码,页眉、页脚处不得划线或作其他任何标记;页面不注明页码,

40、页眉、页脚处不得划线或作其他任何标记; 19.8.6 版面整洁、字迹清楚、不许涂改,不得出现手写,封面、封底不得作任何标版面整洁、字迹清楚、不许涂改,不得出现手写,封面、封底不得作任何标 识,标书内不得出现投标人单位名称、人员姓名或曾经承建过的工程名称。识,标书内不得出现投标人单位名称、人员姓名或曾经承建过的工程名称。 20、投标文件的提交、投标文件的提交 20.1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 16 项所规定的地点,于截至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2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1.1 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16 项规定。 18 21.2 招标人可按本须知第

41、 9 条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 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 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22、迟交的投标文件、迟交的投标文件 22.1 招标人在本须知第 21 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并退回给投标人。 23、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23.1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以书面形式补 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 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3.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文件,应按

42、本须知第 19 条有关规定密 封、标记和提交,并在其补充、修改或撤回文件密封带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 ”或 “撤回”字样。 23.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 23.4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撤回已提交投标文件的。招标人 已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收取投标保证金的,应当自接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后十日内返还 投标保证金。 24、注册建造师(施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的更新、注册建造师(施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的更新 24.1 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提出更换拟派注册建造师(施工项目负责 人)或项目经理要求的,应当征得招标人同意,招标人应

43、当按照招标公告和资格预审的 条件,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重新审查,并向招标投标管理部门进行补充备案。 (五)开(五)开 标标 25、开标、开标 25.1 招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第 17 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获 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参加。 25.2 开标时,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投标人。 25.3 开标程序: 25.3.1 开标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持; 25.3.2 宣布开标纪律; 25.3.3 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25.3.4 招标人核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身份,包括法人委托书和 19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

44、权的代理人的身份证的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须在签到 薄上签名以证明其出席; 25.3.5 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的密封情况,招标人记录后,交各投标人 签字确认。 25.3.6 经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进行唱标。 25.3.7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 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25.4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合格投标文件,开标 时都将当众予以拆封、宣读。 26、废标的判定和处理、废标的判定和处理 26.1 评标委员会按照本招标文件集中列示的废标条件,判定投标文件为废标的,其 投标文件将退还给

45、投标人。未在招标文件集中列示的,一律不得作为废标条件。 (六)评标和定标(六)评标和定标 27、评标委员会与评标、评标委员会与评标 27.1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成,负责评标活动。 27.2 本工程评标委员会由 7 人组成(不得少于 7 人,其中经济类的评委至少 1 人) 组成,其中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评委 名,招标人推荐评委 名。 27.3 开标结束后,开始评标。评标采用保密方式进行。 28、投标文件的澄清、投标文件的澄清 28.1 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必要时,评标委员会可以以书面形 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做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投标人应采用书面形 式进

46、行澄清说明,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评标委员 会不得向投标人提出带有暗示或者诱导性的问题。 29、投标文件的评审、投标文件的评审 29.1 评标委员会仅对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合格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29.2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须知前附表第 18 项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 评审和评分后,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书面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 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 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评标 委员会应当对此作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 20 3

47、0、确定中标人、确定中标人 30.1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按照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由高至低推荐 3 名有排序的 中标候选人。当符合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不足 3 名时,可以推荐剩余的符合中标候选人 条件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将依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 选人的排序,依法确定中标人。 30.2 评标委员会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后,招标人一般应当在十五日内确定中标人,但 最迟应当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三十个工作日前确定。 31、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 31.1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将在武汉建设网和中国武汉建设网上对中标结果进行公 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2 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招标人于 15

48、 日内向招标监管机构提交招 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31.2 提交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经审查备案后,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同时,将中标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七)合同的授予(七)合同的授予 32、合同授予标准、合同授予标准 32.1 本招标工程的施工合同将授予按本须知第 30.1 款的规定所确定的中标人。 33、合同协议书的签订、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33.1 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 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工程施工合同。 33.2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施工,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 (转包)给他人施工。需要分包的。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出分包计划,并按有关规定进 行分包。 34、履约担保和工程款支付担保、履约担保和工程款支付担保 34.1 合同协议书签署后 日内中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 20 项规定的金额向招 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34.2 若中标人不能按本须知第 34.1 款的规定执行,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取消其 中标资格,并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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