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浙江省铁路沿线及桥下空间保护性利用工作指南(试行)(征求意见稿)为推进浙江省铁路沿线及桥下空间的安全环境管理和保护性利用工作,进一步提升铁路沿线环境水平,建设美丽浙江,现对浙江省铁路沿线及桥下空间的保护性利用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性意见。一、适用范围本指南所称的铁路沿线及桥下空间,包括铁路沿线的铁路用地、保护区用地,以及铁路高架桥下方垂直投影范围内的可使用空间。铁路沿线及桥下空间保护性利用,是指在对铁路沿线及桥下空间进行安全环境治理过程中,通过盘活铁路沿线及桥下土地资源,建设公共绿地、口袋公园、群众体育健身场所、小型汽车停车场等项目,以用代管彻底消除铁路安全环境隐患。其中,铁路桥下净高3-5米的,桥
2、下空间仅能用于绿化;桥下净高小于3米的,桥下空间不适合保护性利用。开展铁路沿线及桥下空间保护性利用相关工作,不得影响铁路运营安全。铁路沿线及桥下空间保护性利用范围,覆盖浙江省境内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管辖的所有国家铁路。委托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运营的地方(合资)铁路和其他地方(合资)铁路等,征得产权单位和运营管理单位同意后参照执行。二、总体原则(一)依法合规。铁路沿线及桥下空间保护性利用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法浙江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生态保护区等管控区域依照有关规定执行。满足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有关管理要求。未经批准,任
3、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利用铁路沿线及桥下空间。(二)安全可靠。铁路设施、设备、铁路标志及铁路用地受法律保护。项目利用单位应确保铁路沿线及桥下空间保护性利用项目安全可靠,不得有危害铁路设施设备等行为。(三)公益优先。铁路沿线及桥下空间优先用于公共绿地等绿化项目,支持用于群众体育健身等公益性项目。公益性项目的经营收入原则上仅能用于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及项目维护、管养相关工作。(四)权属不变。开展铁路沿线及桥下空间保护性利用工作,任何方式任何项目都不改变原有土地权属关系和用地性质。三、实施内容以下项目作为铁路沿线及桥下空间保护性利用按照因地制宜原则选择实施。运营过程中,如遇铁路建设、铁路运输生产经营等
4、需要,产权单位可以收回桥下空间及两侧土地使用权,项目利用单位、经营单位应无条件腾退和撤出。(一)公共绿地。铁路沿线及桥下空间,以种植多年生低矮草本植物、低矮匍旬型灌木为主,不得种植爬藤类植物,不得种植影响列车瞭望、易倒优侵限及影响接触网供电设备的高大乔木,不得影响桥梁设备日常检查维护。因景观等特殊要求需种植高大乔木的,需与铁路有关部门确认后实施。(二)口袋公园。是指面向公众开放、规模较小、形状多样、具有一定游憩功能的公园绿化活动场地,建设时宜与属地新农村建设、美丽淅江建设和“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等相结合。(三)群众体育健身场所。如篮球场、(气)排球场、羽毛球场、乒乓球场、门球场、广场舞场等
5、用做球类运动场地时,需设置带有顶网的全封闭防护。(四)小型汽车停车场。用作小型车辆的停放,同时需做好桥墩的防撞保护,并落实消防、自动预警等应急措施。其中,新能源车辆充电装置一般设置在铁路安全保护区范围外。具体以专业安全评估意见为准。(五)其他不影响铁路运营安全的项目。按“一事一议”原则,由利用方与铁路有关部门商议确定。铁路有关部门指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单位。四、工作要求(一)编制建议方案。地方人民政府按照“一项目一方案”原则编制建议方案,明确项目利用单位、建设管养单位和资金来源,结合自身建设需求,主动对接铁路运营管理单位和产权单位,初步达成一致意见。(二)规范项目申报。建议方案
6、初步达成一致意见后,项目建设单位委托具有铁路设计资质的单位编制设计方案,由项目建设单位向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提出书面申请。(三)畅通项目审批。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收到设计方案后,及时组织方案审查,提出审查意见;方案根据审查意见修改完善后,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一般在40个工作日内出具批复意见。(四)办理用地手续。项目取得批复意见后,项目利用单位即可与铁路土地产权单位商定用地费用,签订用地协议,办理用地手续。项目用地费用按“一事一议”原则确定。(五)抓好项目实施。项目实施可采用委托代管、委托代建或订单+租用模式。项目施工单位应具有涉铁施工经验。涉及营业线和邻近营业线施工的,按照铁
7、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规定办理安全审批手续。1.委托代管模式。涉铁影响较小的公益性项目,可由建设单位负责施工、监理、监测等招标并组织项目实施,安全管理委托铁路部门代管。2 .委托代建模式。对施工专业性强、技术复杂、安全要求高等类型的项目,宜由铁路部门代建实施;施工、监理、监测等招标由代建单位负责;安全管理由代建单位负责。3 .订单+租用模式。为进一步减轻属地政府工作负担,属地政府可以向铁路运营管理单位和产权单位提出保护性利用功能诉求“订单”,铁路运营管理单位和产权单位按“订单”投资建设,项目建成后由属地政府租用。租用年限、费用等按“一事一议”原则商定。(六)实行过程监督。项目实施接受中国铁路上海
8、局集团有限公司监督。路地双方要加强日常对接和问题沟通。省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分工,针对性做好指导服务和协调工作。(七)及时脸收项目。铁路桥下及沿线空间保护性利用项目一般采用“一阶段”验收,由项目建设单位、铁路运营管理单位和产权单位联合组织,并形成书面验收意见。(八)严格运行管理。铁路桥下及沿线空间保护性利用项目的日常运行管理按照“谁使用谁负责”原则,落实管养单位负责维护保养、履行秩序管理。项目投产使用前,项目管养单位还应与铁路设备管理单位签订安全协议,明确各自安全职责。项目利用单位、建设单位和管养单位等不得擅自改变铁路桥下及沿线空间保护性利用项目的使用用途,或以任何形式转让给第三方。属地乡镇(街道)要加强例行巡查和监管。省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市县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做好督查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