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瑶海大市场物经营户手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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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滁州瑶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滁州瑶海大市场经营户手册滁州瑶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二一一年五月前 言尊敬的经营户:欢迎您入驻滁州瑶海大市场!谨此,滁州瑶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的全体同仁,向您表示最诚挚的敬意,在此恭祝各位商家生意兴隆,财源广进。我公司向您郑重承诺:我们将关注您的每一个需求,重视您的每一项投诉,并随时欢迎您对我们的服务予以指正!完美的硬件设施为您享受物业服务打下了良好的基础,而软性的服务,更是品质生活的保障。在瑶海大市场,我们将引入舒适物业服务体系,以专业的市场化基础服务,让您享受贵宾般的礼遇和“专业、尊崇、个性化服务”的良好经营和消费环境体验。为让您能更好、更清晰地知晓您享有舒适物业服务体

2、系的服务内容,让您熟悉滁州瑶海大市场的日常操作,了解物业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知晓您所拥有的权利和义务,我们编印了滁州瑶海大市场经营户手册,希望对您会有所帮助。本手册为一本实用指引,主要包含的内容:有关物业的介绍、各经营户与服务公司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物业管理、安全措施、应急程序等,以方便您尽快熟悉本市场的物业运营服务、设备及设施运作。“专业、尊崇、个性化服务”是每一位瑶海人奉行的工作信念,瑶海大市场优美的环境不但需要我们瑶海人全力营造,更离不开您的悉心呵护。我们期待与您一起努力,营造高品位的生活和经营氛围。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均可致电物业服务中心,服务热线: 0550 2182019,我们

3、将竭诚为您提供服务。在此,感谢您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为保障全体经营户在瑶海大市场的共同利益,维护公共环境和秩序,保障物业的安全和合理使用,我们根据瑶海大市场业主临时规约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本手册,所有经营户须自觉遵守,以期共同营造温馨、舒适、和谐的生活和购物环境。 滁州瑶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二一一年五月一 致滁州瑶海大市场经营户的一封信尊敬的经营户:欢迎您入驻滁州瑶海大市场 !滁州瑶海大市场是由滁州瑶海农机大市场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开发,它位于滁州南谯区担子社区“黄金腹地”,处于滁宁快速通道东侧,距市区4公里。优越的地理位置必将使其具有强劲的升值潜力和无限的发展空间,使“一间好商铺,百年摇钱树”

4、成为现实。当您进驻旺铺时,我们将派专门人员陪同您认真检查房屋内部设施是否齐全完好,如发现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我们将无偿为您服务;不在保修期内的,我们将热忱提供有偿服务,让您欢心买铺,舒心用铺。良好的经营环境靠大家维护,管好大市场需要大家的关心、理解和支持。让我们携起手来,为创造一个繁荣、稳定的经营、生活环境而共同努力!祝财源广进,生活愉快! 滁州瑶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总经理签名: 二一一年 月 日目 录第一章 服务单位 1、滁州瑶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简介 2、瑶海物业服务中心 简介 第二章 市场物业管理总则1、总则 2、市场物业服务内容 第三章 共用部位、共用区域、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管理要求1

5、、屋面管理规定 2、外立面管理规定 3、房屋结构的管理 4、公共设施、共用部位的使用 5、共用部位、共用区域管理 6、庆典等活动 7、特别提示 8、公共环境维护 9、绿化维护 第四章 市场运营管理规定1、经营户经营管理规定 2、标牌指示牌制作安装及其它宣传规定 3、推市活动 4、兜售商品,派发宣传品 5、音乐、噪音、气味 6、摄/录影 7、节日布置 8、市场商品质量管理规定 9、市场违规清退规定 10、市场经营质量信用服务规定 第五章 市场秩序维护措施1、市场秩序维护管理 2、经营户安全 3、紧急联络名单 4、偷窃 5、防盗措施 6、伪造信用卡、伪钞 7、临时促销及推市活动的安全 8、消防工作

6、 第六章 市场应急程序1、紧急电话号码 2、火警 3、受伤/急救 4、停电 5、水浸 6、疏散撤离程序 第七章 市场物业管理规定1、安全管理规定 2、公共设施设备管理规定 3、环境卫生管理规定 4、消防管理规定 5、绿化管理规定 6、车辆停放管理规定 7、市场货运车辆管理规定 8、货物装卸管理规定 9、摊点摆放规定 10、精神文明公约 11、垃圾、废物处理 12、经营户清洁卫生 13、市场外墙 14、装修流程图 第八章 商铺安全管理责任书1、治安安全责任 2、员工及外来人员登记管理 3、用电安全管理 4、消防安全管理 第九章 瑶海大市场房屋装饰装修管理补充协议1、凡需进行装修的经营户,需提供的

7、资料 2、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装修期间注意事项及禁止行为 4、其他事项 第十章 金钥匙物业服务内容 1、免费服务项目 2、入户维修服务 3、商务服务 4、家政服务 第十一章 经营户承诺书 结束语 用专业尊崇提供个性服务 以 诚 信 铸 就 瑶 海 市 场 未 来第一章 服务单位一、滁州瑶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简介滁州瑶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7月1日,由滁州瑶海农机大市场开发有限公司投资组建。主要经营范围为物业服务、房产中介、房屋租赁等一体化综合性服务;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下设市场运营管理部、物业部、综合服务部、安全管理部、工程部和环境绿化部。现有员工100多名,高级管

8、理人员经过了严格的专业培训,均具有多年物业服务管理工作经验。经营管理面积约1300亩,市场内建筑面积100万平方米,入市经营户近8000户。瑶海物业奉行国际化标准服务理念,并倡导高品质精致生活。依托总公司的综合管理与强大的实力,确立了“团结敬业、尊客守信、务实高效、创新发展”的企业精神和“争先、勤奋、严谨、关爱”的行为准则。公司坚持重服务、控成本、提高经济效益;重管理、抓培训、创新服务理念,为市场客商和经营户提供专业化的物业管理和全方位的环境保洁、客货运输、货物上下搬运、治安消防、巡逻、仓储、中介、信息等综合服务。同时,公司为加强管理,做到服务及时快捷,所有市场客商档案、经营品种、房租、水电费

9、的管理全部实现了计算机网络化,在物业管理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 最后,把物业服务公司建设成为本地区最好、最大的物业服务企业是我们瑶海人的美好愿景和奋斗目标。 二、瑶海大市场物业服务中心简介 瑶海大市场物业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服务中心)为滁州瑶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派驻瑶海大市场服务机构。我们秉承瑶海物业“专业、尊崇、个性化”的服务理念,根据前期物业服务协议,具体承担市场运营,公共秩序维护;公共部位、公共设备和设施的运行、保养及日常维修;公共部位保洁、绿化养护,经营户服务等物业服务职能。我们非常乐意在工作中诚恳接受您的批评和监督,真诚采纳有利于瑶海物业服务的各项合理建议。联系方式服务中心办公地点: 瑶海

10、大市场配套商服17号楼。 服务中心办公电话: 0550-2182019 服务中心接待时间:上午7:30晚上18:00 (双休日照常上班)第二章 市场物业管理总则一、总则1、为加强和规范对市场物业和公共秩序的管理,保障经营户的合法权益,树立和维护市场的形象和商誉,营造良好的经营和消费环境,依据市场前期物业服务协议,特制定本总则。2、本市场位于滁州市腰铺镇担子社区。3、本总则适用范围:本市场的管理方和经营户。4、本总则对市场的管理方和经营户均有约束力,双方均应自觉接受管理。5、为不断提高和改进市场的物业管理工作,物业服务公司将认真听取经营户的合理化意见和建议。二、 市场物业服务内容1、物业服务公司

11、将依据国家、所在地省、(地)市的法律法规和市场的管理制度,为市场提供物业服务和管理。2、物业服务公司的服务和管理范围:(1)供水、供电、供气、通讯、照明、排污、消防、秩序维护环境绿化及设施设备和公共区域的正常运行、养护和维修;公用休闲设施的养护和维修;(2)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垃圾清运和处理;(3)公用休闲设施的养护和维修;(4)停车场的管理;(5)市场的装修管理;(6)市场的对外宣传、推广活动;(7)处理经营户与顾客的投诉接待工作;第三章 市场共用部位、共用区域、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管理要求一、屋面管理规定楼宇的屋面属该幢楼宇的公共部位,也是楼宇主体结构的组成部分。经营户不得变动屋面原有的建筑风

12、貌和用材,亦不可私自占用屋面,堆放各类物品、安装独立天线、太阳能热水器及地面卫星接收器设施。二、外立面管理规定为了保证市场外立面的统一美观,严禁随意变更外立面的外观、结构、色调,禁止伸出外立面晾晒衣物,禁止在外立面上张贴广告、悬挂招牌,不得在外墙上安装晾衣架等设施,不得搭建阳光房、花架及雨棚等。若发生上述行为,物业服务中心有权将该类物品处理、清除,由此而产生的费用须由相关人员承担。并视情节严重性,予以扣除经营户经营保证金百分之十至百分之三十作为处罚。三、房屋结构的管理房屋承重墙、柱、梁、楼板、屋面等均严禁拆除,不得擅自开窗、开洞或进行嵌入式装修改动。若发生上述行为,物业服务中心有权视情节严重性

13、,予以扣除经营户经营保证金百分之十至百分之三十作为处罚。四、公共设施、共用部位的使用请勿在公共设施、共用部位(如公共走廊、楼梯、门厅、公共绿地、道路等部位)私自堆放、储存杂物、车辆、家具或晾晒衣物、阻塞通道。若发生上述行为,物业服务中心有权将该类物品处理、清除,由此而产生的费用须由该住户承担。并视情节严重性,予以扣除经营户经营保证金百分之十至百分之三十作为处罚。五、共用部位、共用区域管理经营户不得在公共绿地、道路等共用部位、共用区域私自堆放物品、晾晒衣物、停放车辆。若发生上述行为,物业服务中心有权进行清除或移位,由此产生的费用和造成的损失须由相关人员承担。并视情节严重性,予以扣除经营户经营保证

14、金百分之十至百分之三十作为处罚。六、庆典等活动经营户若需在共用部位、共用区域开展任何庆典等活动,应事先征得物业服务中心的书面同意。物业服务中心有权视情节严重性,予以扣除经营户经营保证金百分之十至百分之三十作为处罚。七、特别提示严禁储藏易燃、易爆、易腐蚀等物品,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八、公共环境维护在公共区域内请勿随地吐痰,乱丢果皮、纸屑、烟蒂等,请勿向铺外乱抛杂物,以免影响公共环境卫生和人身安全。严禁在建筑物、构筑物、树木及其它共用设施和共用部位上张贴、涂写和刻画。九、绿化维护严禁在绿化带上遛狗、踢球、玩耍、堆放杂物,或向绿化区域倾倒污水、垃圾等有害物质,严禁攀爬树木和公共机构建筑物。若不按规定而

15、造成的损失,由当事者或监护人负责。第四章 市场运营管理规定一、经营户经营管理规定1、礼貌经营,文明经商。使用“谢谢、你好、慢走、欢迎下次光临瑶海大市场”等文明用语。禁止污言秽语,谩骂消费者。2、与消费者发生纠纷要耐心细致解决,不得推诿。3、经营户要注意自身形象,不说粗话、衣冠整洁,经营户之间不闹纷争。4、市场交易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的原则,遵守商业道德。5、市场内参与经营活动者,应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提高自身经商水平,共同维护市场的繁荣、稳定。6、所经营商品来源合法,货真价实,严禁摆放、出售不符合标准或不符合环境污染控制标准,内容不健康或国家禁止流通的商品。7、必须合法经营,

16、文明经商、礼貌待客、明码标价,严禁掺杂使假、欺行霸市,强卖骗卖,哄抬物价。8、禁止采取诋毁他人等不正当手段进行销售。9、合法经营,做到资质合格、证照合法齐全。10、未经物业服务公司同意,经营户不得改变商铺的用途及经营范围、类别或品种,更不得擅自停业或将商铺长期空置。11、不得经营易燃易爆及危险品(取得特种行业批准的除外)。12、所有商品不得摆放在商铺外部销售,否则,物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有权制止或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并视情节严重性,予以扣除经营户经营保证金百分之十至百分之三十作为处罚。13、营业管理(1)经营户每天须准时营业。(2)如经营户希望提前或延长及更改营业时间,须提前一个工作日向物业服务

17、中心提出申请,(3)经营户员工不得与顾客发生任何的争吵或其它纠纷,(4)自出租方公告市场开业(或试营业)前,承租方就该商铺的全部营业面积均应满足开业(或试营业)的全部条件,并在开业(或试营业)当日全部处于营业状态。对于本合同订立时,出租方已公告市场开业(或试营业)的,承租方应在 年 月 日前全部处于营业状态。如有违反上述规定的,每延期一个日历日将扣百分之二的经营保证金。如因出租方原因致使承租方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期限营业的,上述期限营业的日期按照阻碍是由存续期间相应顺序。(5)未经出租方书面许可,承租方不得暂停营业,承租方每月连续暂停营业或累计不开门营业不得超过五个日历日。如有违反,每超出一个

18、日历日将扣除百分之二的经营保证金。(6)未经出租方书面许可,承租方不得违反市场整体业态规划,擅自更改该商铺自主经营的部分或全部产品和服务内容。如有违反,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或部分整改的,出租方有权作出清退处理并扣除全部经营保证金。(7)承租方应及时足额缴纳该商铺自主经营所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物业管理费,其中,物业管理费的收费标准,依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对于承租方延期缴纳相关费用的,承租方应承担每延期一日应缴纳费用千分之三核计的滞纳金。与此同时,每发生一次逾期交纳相关费用的,出租方同时扣除承租方百分之二的经营保证金。(8)未经出租方书面许可,承租方不得有以企业变更

19、或其他形式擅自转让经营权利给予第三人或与第三人合作经营,否则,出租方有权视情节扣除承租方的部分或全部的经营保证金并作清退处理。(9)承租方不得违反本手册及市场统一经营管理的其它有关规定,不得实施其它出租方认为有损市场经营安全和运营秩序的行为。严重影响市场经营安全和运营秩序,情节特别恶劣并导致相关不良后果的,出租方可扣除承租方的全部经营保证金,并有权对承租方采取经营限制性措施。二、标牌指示牌制作安装及其它宣传规定1、市场内所有商铺制作安装门头标牌须提前一周到物业服务中心办理申请手续,根据中心广告牌制作安装要求,招牌及指示牌必须按照物业服务中心要求统一材质、尺寸及安装位置。2、除已获批准的招牌、指

20、示牌外,不得摆放、陈列其他宣传物品于墙身、公共区域、铺门及橱窗或外墙上。3、经营户宣传横幅不得妨碍铺内的视线。4、经营户自立式招牌应放置于经营户租用商铺使用范围内,市场原则上不得使用易拉宝、展架等简易广告立牌。5、经营户不得张贴任何招牌或喷漆于商铺的门上或橱窗上。6、经营户宣传招贴不得出现类似“清场、清仓、甩卖”等影响市场商业形象的用语。7、所有招牌(包括临时招牌)均需先获物业服务中心的审核后方可安装。8、凡是违反上述规定及要求的,服务中心将视情节严重性予以扣除经营户经营保证金百分之十至百分之五十作为处罚。三、推市活动经营户应积极配合市场统一安排的商业推市活动,并支付相关费用。经营户如需在市场

21、公共区域进行商业推市活动(包括张贴广告、派发传单、安置DP台、举行活动等),需事先书面报物业服务中心审批。四、兜售商品,派发宣传品未经物业服务中心批准,经营户不得在店外及公共区域作任何兜售行为及拉客、派发传单、广告、赠品及招工等。如违反市场规定,物业服务中心将予以扣除经营户保证金百分之十作为处罚。五、音乐、噪音、气味1、商铺内所播放的所有声频音量须调低至不影响其他经营户。2、大理石、瓷砖、木地板等经营户不得在市场内进行现场加工,以免噪声扰人。3、严禁燃放任何形式的烟花和爆竹。严禁在商铺区域内存放任何危险品、易燃物品。4、不得在商铺内或附近地方放置散发刺激性气味的物品。5、汽车快修经营户不得在公

22、共场所或楼道进行喷漆作业。六、摄/录影公共区域不可以随意摄影和录影,针对市场或经营户的摄影需向物业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并征得物业服务中心同意后方可进行。七、节日布置节日期间物业服务中心将在公共区域布置灯光及其他装饰物增加节日气氛。经营户根据需要可自行在店铺内布置,但不得在公共区域擅自进行任何装饰。八、市场商品质量管理规定1、市场管理:对市场经营户以下的资质及证件进行审查,资质符合要求方可入场经营:(1)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2)税务部门核发的税务登记证;(3)企业相关资质、经营人员身份证、法人代表授权书和身份证。代理商的需提供授权代理相关证明。(4)经销注册商标商品的,经营户应提供商品商标注

23、册证或者商标使用授权书复印件。2、商品质量管理:市场内经营户销售的所有商品应是合格商品,商品质量审核应包含下列要求:(1)商品质量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规定;(2)应有产品合格证,应按规定要求提供产品使用说明书及厂家产品质量三包规定说明;(3)产品标识应规范、明确;(4)应有质量监督部门检测报告;(5)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所属经销商必须提供厂家生产许可证,并注明生产厂址及联系电话;3、价格管理:经营户核定的商品销售价格及相关服务费应满足以下要求:(1)商品销售价格和服务收费应符合国家价格管理的相关规定;(2)销售商品应明码标价,标签应使用物价部门统一批准的标签;(3)降价商品应标明降价理由

24、(须保证产品质量要求);(4)经销商对所有售出商品都应开具票据,并注明产品名称、时间、规格、型号。4、经营秩序:(1)经营人员应严格遵守市场与经营户共同制定的经营者行为准则。(2)建立经销商档案,加强对经销商的资质、业绩、信誉及经营行为的管理。(3)经营中不得有欺诈、胁迫等违规经营行为,不得有偷税、漏税,违反市场管理制度等行为。九、市场违规清退规定为了维护市场的良好信誉,创造一个安全、文明、有序、繁荣的经营环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合同约定,特制定本制度。对有违反市场管理相关规定或本手册行为的经营户,服务中心将先采取书面警告或限期整改措施,对于仍不予执行的经营户,服务中心将采取扣除全部经

25、营保证金并清理出场等措施。对于以下严重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或市场管理规定的,服务中心将直接采取清退措施:1. 在租赁期限内乙方因违法经营被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吊销、收回经营证照的。2. 乙方利用商铺加工、存放、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3. 乙方在该商铺进行其他违法活动或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恶劣影响的。4. 甲方依据市场的经营现状和发展预期,对市场业态定位进行必要、合理的调整,乙方拒绝遵循甲方的统一调整和统一管理的。5. 乙方未经甲方书面许可,将该商铺擅自转租、转让、转借给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换场地的。6. 严重违反房屋租赁合同、市场经营质量信用服务规定、市场商品质量管理规定等制度的有关条款,造成市场及

26、消费者的权益受到损害。7. 市场建立消费者投诉接待制度,各经营户若在全年累计发生三起以上消费者申投诉事件,包括各行政职能部门受理的投诉,物业服务公司有权对该经营户做清退处理。十、市场经营质量信用服务规定1、市场为全体经营户建立有关企业概况、市场信息、质量信用等方面的宣传平台,向社会展示综合类商品专业市场的集体形象。2、经营户应向市场提供有关各自企业概况、产品介绍、技术规格、售后服务等有关资料,供瑶海大市场建立市场经营户质量信用档案。3、市场内严禁假冒伪劣产品进入。经营户不得销售与厂家对外宣传不符的产品,不得经销无合格证的产品,不得销售无检验报告 ,检验报告与产品标准不符的产品。4、市场内经营户

27、应严格遵守市场为针对全体经营者制定的精神文明规约、市场商品质量管理规定、安全及卫生规定、市场违规清退规定等相关管理制度,共同构建消费者信赖的文明市场。5、经营户不得有降低品质、压价、恶意竞争等行为。6、经营户应确保产品的售后服务,让消费者使用放心,无后顾之忧,树立市场品牌的良好形象。7、市场服务中心将于每年年终根据经营户的产品质量、售后服务、消费者信誉反馈等对经营户进行信用评级,并对信用等级优良的经营户在市场内进行品牌宣传。第五章市场秩序维护措施一、市场秩序维护管理市场提供24小时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服务,主要工作为:1、处理各类紧急情况。2、制止违法犯罪和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3、监控维持安全和消

28、防灭火的行动。4、协助控制人流及维护公众安全。二、经营户安全经营户应加强对自己财物的保管,现金不得过夜,在营业高峰期和用餐时间,尤其要对行为异常的人提高警觉,做好防盗、安全提醒工作。三、紧急联络名单1、经营户须向物业服务中心提供一份非营业时间处理紧急事项的员工名单。以便物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在特殊情况下妥善处理紧急事项。2、联络资料如有更改,须及时通知物业服务中心。四、偷窃如经营户发现市场内有偷窃或行迹可疑者,请立即通知物业服务中心,保持可疑人物在视线内及记住可疑人物的外形及特征等,以便物业服务中心向其他岗位发出提醒。五、防盗措施商铺内的保管责任由经营户全权负责,请经营户采取防盗措施以保障自身利

29、益。1、任何时候都不宜在商铺内存放大量现金;2、应保证两人或以上不同路线将每日营业款送至银行;3、商铺开门和关门时易被劫匪乘机抢劫,需特别小心提防;4、购买相应的保险(如:财产险、公众责任险等)。 5、在经营区域内,经营户有义务保证顾客的财产和人身安全,必要的提醒和高度的警觉是经营户的责任。六、伪造信用卡、伪钞如怀疑消费者使用伪钞或被窃信用卡时,请立即与物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联络,由于此类事件属于刑事案件,物业服务中心会积极协助公安部门处理。七、临时促销及推市活动的安全经营户在公共区域举行的一般活动,须提前一周将活动方案及相关的安全预案书面递交物业服务中心报审,如经营户举行大型活动,须提前15日

30、物业服务中心递交书面申请,由物业公司向向公安部门报备,批准同意后方可实施。八、消防工作1、经营户必须遵照消防管理规定在商铺内配备消防器材。并每天对商铺内进行消防检查,以预防火警发生。2、商铺内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体(如清洁溶剂,煤油,酒精,香蕉水,烟花爆竹等),如需使用,请于使用后当天存放于物业服务中心指定的危险品仓库,隔天使用时再领取。3、每天清理商铺内废纸、垃圾,建议在闭店后进行。4、积极配合现场物业服务中心安排的消防培训和演习。5、除非得到现场物业服务中心人员的同意,经营户员工在每天结束营业锁门前,必须关闭所有用电器具,仔细检查商铺内是否留有可能引起火警的材料、易燃物、垃圾等,确保消防安全

31、。6、物业服务中心不定期对经营户进行消防检查(在不影响营业的情况下,特殊情况除外),经营户不得以任何理由加以阻挠或拒绝。第六章程序一、 紧急电话号码 单位名称 电话号码 物业24小时服务电话 0550-2182019 匪警 110 火警 119 交通肇事 122 医疗急救 120 市内电话查号台 114 市内电话障碍台 112 市场工商所电话 0550-3025530 市产权产籍办事处 0550-3011625 南谯区自来水营业所 0550-3064110 腰铺派出所电话 0550-3971110 腰铺燃气公司电话 0550-3066666 腰铺电信营业厅电话 0550-3972000 腰铺供

32、电所电话 0550-3971799 有线电视服务电话 0550-96599 市场国税税务咨询电话 0550-3049516 市场地税税务咨询电话 0550-3115725二、火警通过市场每年度的消防演习及培训,市场内所有人员必须熟悉灭火器、消防栓箱、逃生通道、报警系统的位置及消防部门的电话号码。如发生火情请采取以下措施:1、若是轻微失火(如废纸篮,烟灰缸等),尽可能自己把火扑灭,但切勿冒险。2、如人身安全已受到威胁,而火势不能立即受到控制时,把通往失火现场的门关闭但不要上锁,以隔离及控制火势,方便其他困在火场的人士逃生及消防人员进入灭火,并第一时间拨打火警电话。三、受伤/急救当发生意外或需要紧

33、急救护时:1、尽可能获取有关本次损伤的资料、物证;2、使受伤者处于温暖及舒服的状态,并加以陪伴,安慰;3、拨打“120”电话要求急救医疗服务;4、通知物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详述意外情况,包括所在单位、姓名、地址、电话号码、目击者等。5、在任何情况下,均应尽量保持镇定;6、切勿慌乱或尝试治疗(接受过急救训练者例外)。 四、停电当经营户的商铺遇到突然停电时:1、请关闭所有电器设备,照明灯除外。2、在情况许可下,检查商铺内的供电断路装置,查看是否保险丝被烧断或断路开关因短路而跳到关闭位置。3、物业服务中心会尽快通知有关停电原因及预计修复时间。五、水浸1、遇到可能遭受水浸时(1)把可能受损的贵重物品移往

34、较高处或他处。(2)把有可能受损的电气设备保管好。(3)切断受浸部位电器用具的电源。(4)避开通电的电线。2、水浸之后(1)检查财产以估计损失,取证及拍照。(2)物业服务中心组织人员清理商铺内积水,以减少对市场结构造成的更大损害。(3)物业服务中心会清除公共区域及其他地方的积水,避免破坏环境卫生。六、疏散撤离程序市场的安全是我们最关注的事情。在需要疏散市场内人群时,市场会通过公共广播系统或其他媒介发出通知,听从物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现场疏导。届时,市场会紧密保持与各部门联络,并请按以下程序疏散市场内消费者:1、所有工作人员应熟知疏散通道。2、现场人员应尽可能保持镇定。3、指示市场内的消费者前往最

35、近的出口离开市场。4、协助消费者保持镇静,尽量避免出现恐慌情况。5、当市场内的消费者完全撤离后,请锁上店门及利用最近的出口离开市场,物业服务中心会通知安全返回市场的时间。第七章市场物业管理规定一、安全管理规定1、市场经营户、单位或外来人员,要树立法制观念。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市场的规章制度。2、经营户有义务爱护市场内的所有公共设施,不得损坏。对蓄意破坏的违规者,服务中心将根据损坏物品的金额要求全额赔偿。3、经营户应教育子女及员工爱护市场内各种公共设施和花草树木,行使监护人职责。如属经营户子女或员工人为原因造成损坏,经营户应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对因少儿在市场内造成的人身伤害事故,均由其个人和

36、监护人负责。4、任何经营户不准在市场内进行明火作业,以防火灾发生。5、市场内的经营户不得聚赌,传播不健康的书刊、音像。6、市场内的经营户不得发生打架、斗殴事件,情节严重者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7、经营户应积极配合物业服务中心做好市场内的治安防范工作。8、严禁将宠物带入市场公共场所,由此引起的后果,由责任人承担。二、公共设施设备管理规定1、保护市场设备、设施,爱护公物。2、禁止乱拉、乱搭、乱接电线与管道,如确实需要,须向物业服务中心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安装施工。3、严禁使用电炉等超负荷电器设备。4、市场内所有公共部位区域禁止搭建和改建,不得占用公共场地作为经营场地。5、如电气故障、线路障碍、卫

37、生设备漏水等,及时到物业服务中心报修,请维修人员及时维修,望经营户配合。修理后请在维修单上签字认可,经营户如有特殊需要,请与物业服务中心及时联系。6、市场内所有配套设施,如路灯、消防栓、机电设备、电表、水表、园林绿化、市场、上下水管道,管道井、化粪池、公厕等,不得移动、拆迁,如人为造成损坏,应由损坏者负责修复或赔偿,并对责任人加以处罚。7、相邻房屋维修时,经营户应予以支持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碍维修工作。8、爱护市场公共部位(如屋顶、外墙面、走廊通道、设备机房)及公共设施、设备(如上下水管道、供电线路、通讯线路、供暖管道、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市场公厕、视频监视器等)。

38、人为损坏照价赔偿。三、环境卫生管理规定1、市场内所有人员须自觉遵守社会公德,维护公共卫生。2、所有经营户应将生活垃圾定时放在指定地点,由保洁人员定时清运。3、汽车快修市场的经营户不得将机油油污流入公共场所。4、装修产生的垃圾应遵守装饰装修管理规定,及时外运。5、公共区域,严禁堆放垃圾、杂物,卫生实行门前三包。6、严禁随地大小便,吐痰扔果皮、杂物和随地倒垃圾。7、经营户应保持室内外卫生,不得向室外乱泼、乱倒、乱丢污水杂物。8、经营户不得在市场道路、绿化植物等公共区域晾晒衣物,堆放杂物。9、所有人不得向绿化地上扔废弃物、堆放物品及捆绑树木。10、经营户都应爱护市场内卫生设施、设备,不得破坏、损毁。

39、11、市场内不得饲养家禽、家畜。12、未遵守以上规定的,物业服务中心扣除经营户保证金5%。四、消防管理规定1、市场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宗旨,由物业服务中心指派专人为防火责任人,经常检查防火安全工作。2、经营户应牢固树立消防安全意识,安全使用煤气,加强对火种、火源的管理,教育儿童不要玩火。3、严格遵守安全用电管理规定,禁止超负荷使用及乱接临时线路。4、严禁在市场内经营或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禁止燃放烟花炮竹,禁止燃烧祭祀品。5、楼梯走道和出口必须保持畅通无阻,任何人不得占用或封堵。6、严禁损坏消防设施,不得擅自移动、挪用、拆除消防器材,不准在消防通道或消防栓附近堆放物品。7、经营户

40、进行室内装饰装修时,须注意安全防火并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8、发生火警,应立即告之物业服务中心或拨打火警电话119,关闭电闸,并设法控制火势,火势扩散时应迅速离开火场。9、市场内所有井道(如管道井、电缆井、排水井等)和设备间未经许可,不得随意开启。10、根据消防管理条例,对违反消防管理的行为,物业服务中心有权督促纠正和制止,并视情况扣除经营户保证金50%,对情节恶劣或造成重大事故者,交由消防主管部门追究责任。五、绿化管理规定1、市场的内的各种植被、草坪、花卉及绿化设施是美化市场的绿色景观,经营户有责任和义务保持市场内绿化完好,维护和管理的义务。2、经营户不得在树木上晾晒衣服和绑扎铁丝、绳索。不准在绿化地带堆放垃圾乱扔杂物,不得向花草树木泼洒污水和有害物质。3、经营户不得任意攀折和损坏花草树木及剥削树皮,并教育小孩不摘花、不塌草、不损坏花卉、绿篱。4、经营户不得在绿化带周边及草坪内燃放烟花爆竹,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责任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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