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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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辅导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第一章 会计法律制度第一节 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一、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会计法律制度,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制定的各种关于会计工作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包括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和地方性会计法规。会计法律制度是我国财经法规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调整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会计关系是指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在处理会计事务过程中,以及国家相关部门在行使会计管理职能时所发生的经济关系。二、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内容我国会计法律制度包括四个层次:(一)会计法律。是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经过一定立法程序制定的有关会计工作的法律。如1999年10月

2、31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修订通过的现行会计法。(二)会计行政法规。是指由国务院制定并发布,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拟订并经国务院批准发布,调整经济生活中某些方面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如国务院发布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总会计师条例。(三)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是指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会计法制定的关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以及会计工作管理的制度,包括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会计部门规章是根据立法法规定的程序,由财政部制定,并由部门首长签署命令予以公布的制度办法,如以财政部第26号部长令签发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和以财政部第33号部长令签发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等。会计规范性文件是指

3、主管全国会计工作的行政部门即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并发布的制度办法,如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中的38项具体准则及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以及财政部与国家档案局联合发布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四)地方性会计法规。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在与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不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的地方性会计法规。根据会计法律规范的构成、制定机关和效力的不同,我国会计法的渊源分为几个从高到低的层次:(见表11)(表11)名称制订或颁布者举例1会计基本法(会计法律)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本法是指国家最高权利机关制定的、调整我国经济生活中会计关系的法律基本规范。2会

4、计行政法规国务院现金管理暂行条例会计行政法规是指由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即国务院制定的、调整经济生活中某些方面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3国家统一会计制度会计部门规章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会计规范性文件企业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4地方性会计法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或其常委会会计法颁布、实施、修订时间(见表12)(表12)颁布时间实施时间试用范围1985.1.211985.5.1社会主义计划经济1993.12.29修正1985.5.1社会主义计划经济过渡到市场经济1999.10.31修订2000.7.1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第二节 会计工作管理体制会计工作管理体制是划分会计管理工作职责权限关系的制度,包

5、括会计工作管理的组织形式、管理权限的划分、管理机构的设置等。一、会计工作的主管部门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二、会计制度的制定权限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由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会计法制定并公布。国务院有关部门对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有特殊要求的行业,依照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制定具体办法或者补充规定,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审核批准。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可以依照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制定军队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具体办法,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备案。三、会计人员的管理(一)会计人员的管理制度:会计行政管理部门与基层会计核算单位、各级会计核算

6、部门之间在会计人员管理方面的权责关系。(二)会计人员的任职资格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经历。(三)会计人员的管理部门财政部门负责会计从业资格管理、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管理、会计人员评优表彰奖惩,以及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等。四、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一)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的责任主体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的责任主体是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负责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应当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违法办理

7、会计事项,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二)单位内部会计管理制度单位内部会计管理制度,是指单位根据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类型和内部管理的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则制定的,用于规范单位内部会计管理工作和会计行为的具体制度和管理办法。1.单位内部会计管理制度的制定原则:尤其注意P7(1)和(2)2.单位内部会计管理制度的内容12点:尤其注意P8-9(1)(4)(5)(10)第三节 会计核算一、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一) 真实性要求(二) 相关性要求(三) 明晰性要求(四) 可比性要求(

8、五) 紧急实质重于法律形式要求(六) 重要性要求(七) 谨慎性要求(八) 及时性要求二、会计核算的一般要求(一) 依法建立账册(二) 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三) 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1.会计资料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其他会计资料,不得提供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伪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其他会计资料,是指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为前提,编造不真实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其他会计资料。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其他会计资料,是指用涂改、挖补等手段来改变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等的真实内容,歪曲事实真相的行为,

9、及篡改事实。提供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是指通过编造虚假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其他会计资料或直接篡改财务会计报告上的数据,是财务会计报告不真实、不完整的反映真实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借以误导、欺骗会计资料使用者的行为,及以假乱真。(四) 明确会计核算内容 会计法规定下列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1. 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2.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3.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4.资本的增减5.收入、费用、支出、成本的计算6.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7.需要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其他事项(五) 正确采用会计处理方法 采用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会影响会计资料的可比性,进而影响会计信息的质量

10、。因此,各单位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一致,不得随意变更;确有必要变更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变更,并将变更的原因、情况及影响在财务会计报告中说明。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变更会计政策:一是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额会计制度等要求变更;二是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提供更可靠、跟相关的会计信息。(六) 以公历年度为会计年度会计年度是以年度为单位进行会计核算的时间区间,是反映单位财务状况、核算经营成果的时间界限。我国对会计年度的规定:我国自建国一来一直实行公历制会计年度。会计法规定:“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七) 以人民币为记账

11、本位币1.原则性规定:会计核算原则上应当以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2.选择性规定: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单位,可以选定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3强制性规定:编报的财务会计报告必须以人民币反映。(八) 会计电算化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1. 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的单位,试用的会计软件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2. 用电子计算机生成的会计资料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九) 正确使用会计文字记录1. 强制性规定:会计记录文字应当试用中文。2. 备选性规定:民主自治地方和在我国境内的外国组织可以同时使用另外一种文字。(不能理解为可以使用中文,也可以使用其他

12、通用文字。)三、会计凭证(一)原始凭证1. 原始凭证的内容2. 原始凭证的填制和取得(重点)3. 原始凭证的审核(重点):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受理,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请求查明原因,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对记载 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经办人员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更正、补充。4. 原始凭证的保管P15(2) 原始凭证不得外借(3)从外单位.(4)原始凭证的保管期一般为15年。 注意P16【例1-16】(二)记账凭证1. 记账凭证的内容2. 记账凭证的填制(重点)(3)(4)3. 记账凭证的审核4. 记账凭证的保管(15年)四、会计账簿

13、(一)会计账簿的设置 各单位会计账簿的设置和登记应当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会计业务的需要,不得私设账簿登记、核算。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和其他辅助性账簿。库存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必须采用订本式账簿,并逐日结出余额。(二)会计账簿的启用与登记1.启用2.登记(三)账目核对(四个相符) 1.帐证相符2.帐帐相符3.帐实相符4.帐表相符(四)结账 各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定期结账,不得提前或延迟。(五)账簿保管1. 一般的会计凭证、账簿、保管期限为15年2. 库存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的保管期限为25年3. 固定资产卡片(属于会计账簿类档案)报废后保管5年五、财务会计报告(一)

14、财务会计报告的组成财务会计报告是指企业对外提供的反映企业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会计信息的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的规定,财务会计报告由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组成。1会计报表。会计报表是财务会计报告的主要组成部分。 它是根据会计账簿记录和有关资料,按照规定的报表格式,总括反映一定会计期间的经济活动和财务收支情况及其结果的一种报告文体。会计报表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资产负债表主要反映公司、企业一定会计期间现金和现金等价物流入和流出情况。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反映一定会计期间构成所有者权益各个

15、组成部分当期的增减变动情况。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是公司、企业的基本报表,它们反映的是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所共同关心的一些信息。2会计报表附注。会计报表附注是对会计报表的补充说明,也是财务会计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会计报表附注主要包括两类内容:一是对会计报表各要素的补充说明;二是对那些会计报表中无法描述的其他财务信息的补充说明。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的规定,会计报表附注一般应按如下顺序和内容进行披露(结合P19“至少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2)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3)重要会计政策的说明,包括财务报表项目的计量基础和会计政策的确定依据等;(4)重

16、要会计估计的说明,包括下一会计期间内很可能导致资产、负债账面价值重大调整的会计估计的确定依据等;(5)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6)对已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列示的重要项目的进一步说明,包括终止经营税后利润的金额及其构成情况等;(7)或有和承诺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等需要说明的事项。企业还应当在附注中披露在资产负债表日后、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前提议或宣布发放的股利总额和每股股利金额(或向投资者分配的利润总额)。此外,下列各项未在与财务报告一起公布的其他信息中披露的,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 (1)企业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

17、地址;(2)企业的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3)母公司以及集团最终母公司的名称。3财务情况说明书。财务情况说明书是对单位一定会计期间内财务、成本等情况进行分析总结的书面文字报告,也是财务会计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财务情况说明书全面提供公司、企业和其他单位生产经营、业务活动情况,分析总结经济业绩和存在的不足,是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特别是单位负责人和国家宏观管理部门了解和考核有关单位生产经营和业务活动开展情况的重要资料。按照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的规定,财务情况说明书至少应包括如下内容:(1)企业生产经营的基本情况;(2)利润实现和分配情况;(3)资金增减和周转情况;(4)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

18、金流量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二)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 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是会计核算工作的重要环节。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对包括编制依据、编制要求、提供对象、提供期限等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1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依据。各单位的财务会计报告必须根据经过审核的会计账簿记录和有关资料编制。依据经过审核的会计账簿记录和有关资料编制财务会计报告,是保证财务会计报告质量的重要环节。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的主要目的是为投资者、债权人和其他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提供对决策有用的财务会计资料和信息,促进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为国家和社会公众服务。保证财务会计报告编制依据的

19、会计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的真实、完整,严格的审核正是一个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2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要求、提供对象、提供期限应当符合法定要求。(1)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要求。各单位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依法编制,因为财务会计报告是一个单位经营和业务活动、财务状况的综合反映,是各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进行有关决策的重要依据,也是政府部门进行宏观经济管理的重要依据。因此,各单位应保证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具体而言:【P20-】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对财务报表的编制提出如下基本要求:企业应当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

20、其他各项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项目的列报应当在各个会计期间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性质或功能不同的项目,应当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报,但不具有重要性的项目除外;财务报表中的资产项目和负债项目的金额、收入项目和费用项目的金额一般不得相互抵消;当期财务报表的列报,至少应当提供所有列报项目上一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以及与理解当期财务报表相关的说明。(2)财务会计报告的提供对象。各单位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按照规定的对象,向本单位、本单位的有关财务关系人(如投资者、债权人)以及政府有关管理部门(如财政、税务部门)等提供,以便于有关的财务关系人及政府部门及时了解经营和业

21、务活动情况,据此作出相关决策。(3)财务会计报告的提供期限。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规定,财务会计报告分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财务会计报告,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至少应当按年编制财务报表。年度财务报表涵盖的期间短于一年的,应当披露年度财务报表的涵盖期间,以及短于一年的原因。对外提供中期财务报告的,还应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第32号中期财务报告的规定。月度财务会计报告应于月份终了后6日内对外提供;季度财务会计报告应于季度终了后15日内对外提供;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应于半年度终了后60日内对外提供;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应于年度终了后4个月内对外提供。3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其编制依据应当一

22、致。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企业向有关各方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其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编制方法必须一致。以不同的依据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实际上是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是种严重违法行为,必须依法制止和惩治。4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依据、编制要求、提供对象、提供期限等具体要求,由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对此均有明确的规定。(三)财务会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审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定,凡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应当经过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单位,在提供财务会计报告时,需将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

23、计报告,随同财务会计报告一并提供,以示本单位的财务会计报告已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增强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对财务会计报告的信任度。由注册会计师对财务会计报告进行审计,这是保证财务会计报告质量的重要措施,也是便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有效利用财务会计报告的重要手段。(四)财务会计报告的签章程序和财务会计报告的责任主体 会计法规定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还须由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在财务会计报告上签章是明确责任的重要程序,目的是督促签章人对财务会计报告的内容严格把关并承担责任。 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规定,单位负责

24、人应当保证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单位负责人是单位对外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的责任主体。财务会计报告虽然主要由会计人员编制,但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不是会计人员的个人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所反映的情况是单位全体经营管理人员工作成果的综合体现。单位负责人作为法定代表人,依法代表单位行使职权,应当对本单位对外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的质量负责。六、财产清查财产清查是会计核算工作的一项重要程序,特别是在编制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之前,必须进行财产清查,并对账实不符等问题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以保证财务会计报告反映的会计信息真实、完整。财产清查制度是通过定期或不定期、全面或部分地对各项财产物资进行实地盘点

25、和对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债权债务进行清查核实的一种制度。通过清查,可以发现财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便查清原因,改善经营管理,保护财产的完整和安全;可以确定各项财产的实存数,以便查明实存数与账面数是否相符,并查明不符的原因和责任,制定相应措施,做到账实相符,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性。会计法规定,各单位应当定期将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及有关资料相互核对,保证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及款项的实有数额相符。七、会计档案管理的规定(一)范围及种类会计档案是指记录和反映经济业务事项的重要历史资料和证据,一般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以及其他会计资料等会计核算的专业材料。具体包括:1.会计凭证类:原始

26、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其他会计凭证;2.会计账簿类: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账、辅助账簿,其他会计账簿;3.财务报告类: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附表、附注及文字说明,其他财务报告;4.其他类: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应当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财务预算、计划、制度等文件材料属文书档案。会计档案对于单位总结经济工作,指导单位的生产经营和事业管理,查验经济财务问题,防止贪污舞弊,研究经济发展的方针、战略都具有重要作用。因此,各单位必须加强对会计档案的管理,确保会计档案资料的安全和完整,并充分加以利用。(二)

27、会计档案管理要求会计档案管理是一项技术性、政策性都很强的工作,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于1998年修订了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对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调阅和销毁,以及单位变更后的会计档案管理等问题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1会计档案应当妥善保管。会计档案由单位会计机构负责整理归档,并保管一年期满后,移交单位的会计档案管理机构或指定专人继续保管;单位会计档案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后可以提供查阅或者复制原件。采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的单位,应当保存打印出的纸质会计档案。2会计档案保管的期限。会计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和定期两类,定期保管期限分为3年、5年、10年

28、、15年和25年五类。企业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见下表表 企业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表序号档案名称保管期限备注会计凭证类l原始凭证15年2记账凭证15年3汇总凭证15年二会计账簿类4总账15年包括日记总账5明细账15年6日记账15年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保管25年7固定资产卡片账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后保管5年8辅助账簿15年三财务报告类包括各级主管部门汇总财务报告9月、季度财务报告3年包括文字分析10年度财务报告(决算)永久包括文字分析四其他类11会计移交清册15年12会计档案保管清册永久13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永久14银行余额调节表5年15银行对账单5年会计档案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第一天算起。3会计档案应当按

29、规定程序销毁。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应由单位档案管理机构提出销毁意见,会同会计机构共同鉴定,报单位负责人批准后,由单位档案管理机构和会计机构共同派员监销;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应当单独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时为止;正在项目建设期间的建设单位,其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不得销毁。第四节 会计监督会计监督是会计的基本职能之一,是我国经济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我国已形成了三位一体的会计监督体系,包括单位内部监督、以注册会计师为主体的社会监督和以政府财政部门为主体的政府监督。一、单位内部会计监督(一)单位内部会计监督的概念单位内部会计监督,是指一个单

30、位为了保护其资产的安全完整,保证其经营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内部规章要求,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效率,防止舞弊,控制风险等目的,而在单位内部采取的一系列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制度和方法。这是单位内部为保证会计秩序、防止有关部门人员故意违法、预防单位内部管理失控的重要会计监督制度,其本质是一种内部控制制度。会计法对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基本内容和要求作出原则性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项:一是会计事项相关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二是重大经济业务事项的决策和执行程序应当明确;三是进行财产清查;四是对会计资料进行内部审计。(二)单位内部会计监督的主体和对象 根据会计法、会计工作规范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试行)的

31、规定,各单位的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本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会计监督。内部会计监督的主体是各单位的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内部会计监督的对象是单位的经济活动。尽管单位内部会计监督的主体是各单位的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但内部会计监督不仅仅是会计机构、会计人员的事情,单位负责人应当积极支持、保障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行使会计监督的职权。根据会计法的规定,单位负责人负责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组织实施,对本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建立及有效实施承担最终责任。(三)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基本要求 单位内部会计监督的内容十分广泛,涉及人、财、物等诸多方面,各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健全本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根据会计法的

32、规定,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应当符合以下要求:1记账人员与经济业务或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 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2重大对外投资、资产处置、资金调度和其他重要经济业务,应当明确其决策 和执行程序,并体现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要求。3财产清查的范围、期限和组织程序应当明确。4对会计资料定期进行内部审计的办法和程序应当明确。(四)单位内部会计监督的依据和内容1.依据 P25 1-52.内容 P25-26 1-7(五)单位负责人在单位内部会计监督中的职权 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六

33、)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在单位内部会计监督中的职权1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事项,有权拒绝办理或者按照职权予以纠正。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在许多情况下,是通过单位内部的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在处理会计业务过程中进行的。由于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会计业务及相关法规、制度有比较全面的了解和掌握,对会计事项是否合法的界限比较清楚,单位内部的其他人员是不可能具有他们这种先天的优势的。因此,由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在处理会计业务过程中严格把关,对会计业务实行监督,可以有效地防范违法会计行为的发生,这也是单位负责人的会计责任得以具体落实的重要措施。2发现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及有关资料不相

34、符的,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有权自行处理的,应当及时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当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会计资料是会计工作的最终产品,会计对自己工作的结果实施有效的控制和监督,是会计机构、会计人员的基本职责。单位的财产物资及其财产物资的货币表现,是会计工作的对象。保证单位内部的账实、账款、账账与账表相符,是法律、单位内部负责人对会计工作的基本要求,也是加强物资管理的重要措施。因此,会计法规定,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单位内部的会计资料和财产物资有权实施监督。(七)单位内部会计控制1.内部会计控制的概念 内部会计控制是指单位为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法律

35、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等而制定和实施的一系列控制方法、措施和程序。2.内部会计控制的目标 (1)规范单位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2)堵塞漏洞、消除隐患,防止并及时发现、纠正错误及舞弊行为,保护单位资产的安全、完整。 (3)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单位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3.内部会计控制的基本原则 内部会计控制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范,以及单位的实际情况。 内部会计控制应当约束单位内部涉及会计工作的所有人员,任何个人都不得拥有超越内部会计控制的权力。 内部会计控制应当涵盖单位内部涉及会计工作的各项经济业务及相关岗位,并应针对业务处理过程中的关键控制点,落实到决策、执行、

36、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内部会计控制应当保证单位内部涉及会计工作的机构、岗位的合理设置及其职责权限的合理划分,坚持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确保不同机构和岗位之间权责分明、相互制约、相互监督。 内部会计控制应当遵循成本效益原则,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控制效果。 内部会计控制应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单位业务职能的调整和管理要求的提高,不断修订和完善。4.内部会计控制的内容内部会计控制的内容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实物资产、对外投资、工程项目、采购与付款、筹资、销售与收款、成本费用、担保等经济业务的会计控制。1) 单位应当对货币资金收支和保管业务建立严格的授权批准制度,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应当分离

37、,相关机构和人员应当相互制约,确保货币资金的安全。2) 单位应当建立实物资产管理的岗位责任制度,对实物资产的验收入库、领用、发出、盘点、保管及处置等关键环节进行控制,防止各种实物资产被盗、毁损和流失。3) 单位应当建立规范的对外投资决策机制和程序,通过实行重大投资决策集体审议联签等责任制度,加强投资项目立项、评估、决策、实施、投资处置等环节的会计控制,严格控制投资风险。4) 单位应当建立规范的工程项目决策程序,明确相关机构和人员的职责权限,建立工程项目投资决策的责任制度,加强工程项目的预算、招投标、质量管理等环节的会计控制,防范决策失误及工程发包、承包、施工、验收等过程中的舞弊行为。5) 单位

38、应当合理设置采购与付款业务的机构和岗位,建立和完善采购与付款的会计控制程序,加强请购、审批、合同订立、采购、验收、付款等环节的会计控制,堵塞采购环节的漏洞,减少采购风险。6) 单位应当加强对筹资活动的会计控制,合理确定筹资规模和筹资结构、选择筹资方式,降低资金成本,防范和控制财务风险,确保筹措资金的合理、有效使用。7) 单位应当在制定商品或劳务等的定价原则、信用标准和条件、收款方式等销售政策时,充分发挥会计机构和人员的作用,加强合同订立、商品发出和账款回收的会计控制,避免或减少坏账损失。8) 单位应当建立成本费用控制系统,做好成本费用管理的各项基础工作,制定成本费用标准,分解成本费用指标,控制

39、成本费用差异,考核成本费用指标的完成情况,落实奖罚措施,降低成本费用,提高经济效益。9) 单位应当加强对担保业务的会计控制,严格控制担保行为,建立担保决策程序和责任制度,明确担保原则、担保标准和条件、担保责任等相关内容加强对担保合同订立的管理,及时了解和掌握被担保人的经营和财务状况,防范潜在风险,避免或减少可能发生的损失。5.内部会计控制的方法内部会计控制的方法主要包括: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控制、授权批准控制、会计系统控制、预算控制、财产保全控制、风险控制、内部报告控制、电子信息技术控制等。 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控制要求单位按照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合理设置会计及相关工作岗位,明确职责权限,形成

40、相互制衡机制。不相容职务主要包括:出纳与记账、业务与记账、业务经办与业务审核、业务审批与记账、财物保管与记账、业务经办与财物保管、业务操作与业务复核等。 授权批准控制要求单位明确规定涉及会计及相关工作的授权批准的范围、权限、程序、责任等内容,单位内部的各级管理层必须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和承担责任,经办人员也必须在授权范围内办理业务。 会计系统控制要求单位依据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制定适合本单位的会计制度,明确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会计报告的处理程序,建立和完善会计档案保管和会计工作交接办法,实行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充分发挥会计的监督职能。 预算控制要求单位加强预算编制、执行、分析、考核

41、等环节的管理,明确预算项目,建立预算标准,规范预算的编制、审定、下达和执行程序,及时分析和控制预算差异,采取改进措施,确保预算的执行。 预算内资金实行责任人限额审批,限额以上资金实行集体审批。严格控制无预算的资金支出。 财产保全控制要求单位限制未经授权的人员对财产的直接接触,采取定期盘点、财产记录、账实校对、财产保险等措施,确保各种财产的安全完整。 风险控制要求单位树立风险意识,针对各个风险控制点,建立有效的风险管理系统,通过风险预警、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分析、风险报告等措施,对财务风险和经营风险进行全面防范和控制。 内部报告控制要求单位建立和完善内部报告制度,全面反映经济活动情况,及时提

42、供业务活动中的重要信息,增强内部管理的时效性和针对性。 电子信息技术控制要求运用电子信息技术手段建立内部会计控制系统,减少和消除人为操纵因素,确保内部会计控制的有效实施;同时要加强对财务会计电子信息系统开发与维护、数据输入与输出、文件储存与保管、网络安全等方面的控制。(八)内部控制2008.6.28财政部等五部门联合发布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该规范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大型企业、上市公司和其他涉及重大公众利益的企业中小企业和其他有关单位可以参照本规范和具体规范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内部控制。内部控制,是指由企业董事会(或者由企业章程规定的经理、厂长办公会等类似的决策、治理机构,以下简称董事会)、管

43、理层和全体员工共同实施的、旨在合理保证实现以下基本目标的一系列控制活动:1企业战略;2经营的效率和效果;3财务报告及管理信息的真实、可靠和完整;4资产的安全完整;5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监管要求。有义务对外提供财务报告的企业,应当确保财务报告及管理信息的真实、可靠和完整,具备条件的,还应同时实现其他控制目标。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至少应当考虑以下基本要素:1.内部环境。内部环境是影响、制约企业内部控制建立与执行的各种内部因素的总称,是实施内部控制的基础。内部环境主要包括治理结构、组织机构设置与权责分配、企业文化、人力资源政策、内部审计机构设置、反舞弊机制等。2.风险评估。风险评估是及时识别、科学

44、分析和评价影响企业内部控制目标实现的各种不确定因素并采取应对策略的过程,是实施内部控制的重要环节。风险评估主要包括目标设定、风险识别、风险分析和风险应对。3.控制措施。控制措施是根据风险评估结果、结合风险应对策略所采取的确保企业内部控制目标得以实现的方法和手段,是实施内部控制的具体方式。控制措施结合企业具体业务和事项的特点与要求制定,主要包括职责分工控制、授权控制、审核批准控制、预算控制、财产保护控制、会计系统控制、内部报告控制、经济活动分析控制、绩效考评控制、信息技术控制等。4.信息与沟通。信息与沟通是及时、准确、完整地收集与企业经营管理相关的各种信息,并使这些信息以适当的方式在企业有关层级

45、之间进行及时传递、有效沟通和正确应用的过程,是实施内部控制的重要条件。信息与沟通主要包括信息的收集机制及在企业内部和与企业外部有关方面的沟通机制等。5.监督检查。监督检查是企业对其内部控制的健全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监督检查与评估,形成书面报告并作出相应处理的过程,是实施内部控制的重要保证。监督检查主要包括对建立并执行内部控制的整体情况进行持续性监督检查,对内部控制的某一方面或者某些方面进行专项监督检查,以及提交相应的检查报告、提出有针对性的改进措施等。企业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是内部控制监督检查的一项重要内容。企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1.合法性原则。2.全面性原则。3.重要性

46、原则。4.有效性原则。5.制衡性原则。6.适应性原则。7.成本效益原则。二、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一)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的概念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主要是指财政部门代表国家对单位和单位中相关人员的会计行为实施的监督检查,以及对发现的违法会计行为实施的行政处罚,是一种外部监督。(二)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的主体会计法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财政部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执法主体,是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实施主体。此外,会计法规定,除财政部门外,审计、税务、人民银行、银行监管、证券监管、保险监管等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职责和权限,可以对有关单位的会计资料实施监督检查。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税务机关有权检查纳税人的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和有关资料。前款所列监督检查部门对有关单位的会计资料依法实施监督检查后,应当出具检查结论。有关监督检查部门已经作出的检查结论能够满足其它监督部门履行本部门职责需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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