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职业病防治机构提质合规行动(2024-2025年)工作方案职业病防治机构是职业病防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职业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撵。为贯彻落实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21-2025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加强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卫职健发(2020)5号,以下简称5号文件)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快健全完善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提升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的能力,特制定本工作方案。一、工作目标进一步规范职业病防治机构开展职业病危害监测评估、工程防护、检测评价、诊断救治、职业健康检查等工作,提高技术支撑能力和服务质量,加大监管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
2、规行为,建立完善专项行动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的长效机制和措施,切实维护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到2025年底实现以下目标:(一)疾控中心或职业病防治院所能够规范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承担85%以上的国家职业病防治监测任务。(二)职业卫生、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能够按照有关规定填报技术服务信息报送卡,上报率达到100%;监管覆盖率达到10()跖评估检查发现问题整改率达到100他出具虚假证明文件等违法案件查处率达到100%o(三)职业健康检查机构个案信息报告率与职业病诊断机构报告率均295%;质控覆盖率每两年达到100乐质控问题整改率达到100%;上述两类机构未履行信息报告义务、出具虚假或者失实的证明文件
3、质控不合格且未按照要求整改仍开展工作等违法违规案件查处率达到100%o二、工作任务(一)认真查找薄弱环节。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组织市级、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对照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21-2025年)和5号文件明确的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能力建设标准,全面梳理查找疾控中心、职业病防治院所存在的技术支撑能力差距,建立能力建设“底档”库。在摸清“家底”的基础上,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深入分析查找问题根源,按照“一地一策”、“一单位一方案”的原则,制定能力提升“攻坚”计划。“硬件”不足的,要加快配齐仪器设备,并强化理化实验室及通用仪器设备的共享共用,避免重复建设、闲置浪费。“软件”不足的,要按照规
4、定的职责任务和核定的人员编制,配备职业卫生、放射卫生、检测检验和职业卫生工程等专业技术人员,持续提升其业务能力。(二)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能力确认。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对照职业病及危害因素监测工作管理办法明确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工作原则由技术支撑机构承担”的要求,组织疾控中心、职业病防治院所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能力确认。已取得职业卫生、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的,直接确认具备能力。对其他机构,要围绕是否具备监测任务必需的工作场所、仪器设备、检测评价能力、专业人员及质量控制能力等方面开展能力确认,并于2025年底前完成,具体实施细则由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制定。省级、市级疾控中心或职业病防
5、治院所除完成国家职业病防治监测任务外,每年要到50家以上用人单位开展技术指导、帮扶等工作,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县区级疾控中心全程参与,增强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和防控能力。(三)加强职业卫生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活动事中事后监管。各地要综合运用检测能力比对、“双随机”检查、延伸检查、举报核查等监管方式,压实技术服务机构依法规范从业的主体责任。要加强技术服务信息数据的分析、研判,深入纠正治理不报、迟报、瞒报、谎报等违法行为。对跨地域的技术服务活动,技术服务机构所在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疾控主管部门都要落实属地监管职责,织密织牢过程贯通、区域联动的监管网络。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肃追究技
6、术服务机构及相关参与人员的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四)规范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管理。各地要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工作管理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函(2023)241号)要求,进一步强化两类机构的备案后核查管理、专业技术培训与指导、质量控制与问题整改、信息报告等重要环节规范管理。加强质控工作与监督执法双向联动,建立质控台账,定期联合开展“回头看”,实行动态实时销号,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对于质控不合格且未按要求整改、多次整改不到位或者拒不整改的机构,各地要依法严肃处理并及时向社会公布不具备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所规定条件的机构
7、名单,或不具备能力的服务项目。(五)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高标准组织实施国家职业病防治人才培训项目,围绕职业病防治重点工作优化课程设置,加强实际操作能力培训,提升培训实效。要指导各级疾控中心、职业病防治院所完善保障措施,抓好人员选派、后续使用、长期培养,确保每个机构具有职业病防治骨干人才。要强化职业卫生放射卫生检测评价人员、职业病诊断医师、职业健康检查主检医师等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加强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实际操作能力等方面的培训教育,严格落实技术评审考核评估或资格考试等各项要求,持续提升其依法规范执业水平。(六)强化职业健康社会服务功能。各地要以辖区内劳动者职业健康需求为导向
8、推进职业病防治院所采取职业病诊疗康复与临床多学科相融合模式,与慢性病患者、残疾人等康复医疗服务相结合,逐步满足患者多样化、差异化需求。省级疾控中心、职业病防治院所要尽快提升职业病危害工程防护治理能力,抓好国家卫生健康委组织遴选的尘毒等职业病危害工程防护先进适宜技术的推广应用工作,组织开展本地先进适宜技术评估和筛选,引导相关企业开展转化应用。已取得职业卫生、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或已备案承担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的疾控中心、职业病防治院所,每年要开展一定数量的技术服务工作。职业病防治机构要充分发挥专业技术机构优势,积极面向中小微型企业提供职业健康“管家服务”、“结对帮扶”等服务,指导企业加
9、强职业健康管理。三、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将“职业病防治机构提质合规行动”作为2024年和2025年的重点工作任务,细化任务和措施,明确时间节点,压实有关单位和地方责任。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疾控主管部门要加强协同联动,一体部署推动、共享共用信息,构建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二)强化政策支持,推动健康发展。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疾控主管部门要因地制宜研究出台政策支持措施,着力解决工作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探索建立职业病防治机构高质量发展的长效机制。要积极争取科技、人才、财税等政策支持措施,推动职业卫生、放射卫生技术服务和职业病诊疗康复服务行业健康发展。(三)加强工作指导,推广经脸做法。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对提质合规行动的进度和成效进行过程跟踪指导,及时总结典型经验做法,加强宣传推广,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对工作进展滞后、成效不明显的地区和单位,指导其加快改进和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