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工程勘察合同(GF建设工程勘察合同(GF-20240204)(岩土工程设计、治理、监测)(精选6篇)建设工程勘察合同(GF-2024-0204)(岩土工程设计、治理、监测)篇1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合同编号:(由承包人编填)勘察证书等级:发包人:承包人:签订日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20_年三月发包人:承包人:发包人委托承包人承担:工程项目的岩土工程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家有关法规,经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工程概况1. 1工程名称:1.2 工程地点:1.3 工程立项批准文件号、日期:1.4 岩土工程任务委托文号、日期:1.5 工程规模、特征
2、1.6 岩土工程任务(内容)与技术要求:1.7 承接方式:1.8 预计的岩土工程工作量:第二条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的有关资料文件序号资料文件名称份数内容要求提交时间第三条承包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报告、成果、文件序号报告,成果,文件名称份数内容要求交付时间第四条工期本岩土工程自年月日开工至年月日完工,工期为天。由于发包人或承包人的原因,未能按期开工、完工或交付成果资料时,按本合同第八条规定执行。第五条收费标准及支付方式5.1 本岩土工程收费按国家规定的现行收费标准计取;或以“预算包干”、“中标价加签证”、“实际完成工作量结算”等方式计取收费。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中没有规定的收费项目,由发包人、承包人
3、另行议定。5.2 本岩土工程费总额为元(大写),合同生效后3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预算工程费总额的20%,计元作为定金(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工程费)。5.3 本合同生效后,发包人按下表约定分次向承包人预付(或支付)工程费,发包人不按时向承包人拨付工程费,从应拨付之日起承担应拨付工程费的滞纳金。拨付工程费时间(工程进度)占合同总额百分比金额人民币(元)第六条变更及工程费的调整6.1本岩土工程进行中,发包人对工程内容与技术革新求提出变更,发包人应在变更前天向承包人发出书面变更通知,否则承包人有权拒绝变更;承包人接通知后于天内,提出变更方案的文件资料,发包人收到该文件资料之日起天内予以确认,如
4、不确认或不提出修改意见的,变更文件资料自送达之日起第天自行生效,由此延误的工期顺延外,因变更导致承包人经济支出和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建设工程勘察合同(GF20240204)(岩土工程设计、治理、监测)篇2发包方:承包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第一条工程名称一工程地点一工程规模;工程投资O第二条委托方根据本合规定填写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委托书。(见附表一、二)第三条勘察设计费取费的依据和取费标准,按国家规定执行。勘察设计费的拨付办法,自合同生效后天内,委托方应向承包方给付定金。合同度行后,定金抵作勘察设计费,不足部分委
5、托方应在天内一次结清(或订为分若干次结清)。勘察任务的定金为勘察费的30,设计任务的定金为估算设计费的20%。本工程的勘察费为元,估算设计费为兀O委托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承包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第四条委托方的义务1.委托方应在商定的时间内向承包方提供必要的资料并对提供的时间、进度与资料的可靠性负责。提供资料的内容,技术要求及期限见附表三。2 .在勘察设计人员进入现场作业或配合施工时,应负责提供以下工作和生活条件:。3 .委托方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承包方参加。4 .按有关规定的勘察设计取费
6、标准如期如数付给承包方勘察设计费。5 .维护承包方的勘察成果和设计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或转让给第三方重复使用。第五条承包方的义务1 .承包方应在年月日前提交有关勘察成果和设计文件,并承担责任。提交勘察成果的范围、进度和质量,以及设计的阶段、进度、质量和设计文件份数。详见附表四。2 .初步设计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后,在原定任务书范围内的必要修改,由承包方负责。原定任务书有重大变更而重作或修改设计时,须具有设计审批机关或设计任务书批准机关的意见书,经双方协商,另订合同。3 .设计单位对所承担设计任务书的建设项目应配合施工,进行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过程中有关设计的问题,负责设计变更和修改预算,参加试车
7、考核及工程竣工也收。对于大中型工业项目和复杂的民用工程应派现场设计代表,并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常驻代表费用由双方协商(另附协议)。第六条违约责任1 .因勘察设计质量低劣引起工程返工,或未按期提交勘察设计文件拖延工期造成损失,由承包方继续完善勘察设计任务,并视造成的损失浪费大小减收或免收勘察设计费。具体规定如下:2 .因勘察设计错误而造成工程重大质量事故,承包方除免收受损失部分的勘察设计费外,还应付给委托方与直接受损失部分的勘察设计费相等的赔偿金。3 .承包方不按合同规定的期限提交勘察成果、设计文件,每拖延一天,应向委托方交纳按勘察设计费5%。的违约金。4 .由于变更计划、提供的资料不准确、未按期
8、提供勘察设计必需的资料或工作条件而造成勘察设计工作的返工、窝工或修改设计,委托方应按承包方实际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费用。具体规定如下:5 .因委托方责任造成勘察设计工作的重大返工或重作设计,应另行增加勘察设计费用。6 .委托方超过合同规定的日期付费时,应偿付逾期的违约金。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该工程勘察设计费的5%。计算。第七条争议的解决方式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做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属于一个部门的,由上级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或双方不属于同一部门的,合同双方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委员会申清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八条附则本合同未言明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设工程勘
9、察设计合同条例规定执行。本合同附件:建设工程设计委托书、工程地质勘察委托书、建设文件和勘察设计基础资料交付日期一览表、勘察设计文件交付日期一览表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正本份,委托方、承包方各执1份;副本份,分别报送备案。委托方(盖章):承包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委托代理人(签名):委托代理人(签名):地址:地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电话:电话:年一月一日年一月0签订地点:签订地点:建设工程勘察合同(GF20240204)(岩土工程设计、治理、监测)篇3发包方:承包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
10、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第一条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规模;工程投费O第二条委托方根据本合规定填写藻设工程勘察设计委托书(见附表一、二)第三条勘察设计费取费的依据和取费标准,按国家规定执行。勘察设计费的拨付办法,自合同生效后天内,委托方应向承包方给付定金。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勘察设计费,不足部分委托方应在天内一次结清(或订为分若干次结清)。勘察任务的定金为勘察费的30%,设计任务的定金为估算设计费的20%。本工程的勘察费为元估算设计费为元。委托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承包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第四条委托方的义务1 .委托方应
11、在商定的时间内向承包方提供必要的资料并对提供的时间、进度与费料的可靠性负责。提供资料的内容,技术要求及期限见附表三。2 .在勘察设计人员进入现场作业或配合施工时,应负责提供以下工作和生活条件:(1) (2) (3) 3 .委托方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承包方参加。4 .按有关规定的勘察设计取费标准如期如数付给承包方勘察设计费。5 .维护承包方的勘察成果和设计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或转让给第三方重复使用。第五条承包方的义务1 .承包方应在年月日前提交有关勘察成果和设计文件,并承担责任。提交勘察成果的范围、进度和质量,以及设
12、计的阶段、进度、质量和设计文件份数。详见附表四。2 .初步设计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后,在原定任务书范围内的必要修改,由承包方负责。原定任务书有重大变更而重作或修改设计时,须具有设计审批机关或设计任务书批准机关的意见书,经双方协商,另订合同。3 .设计单位对所承担设计任务书的建设项目应配合施工,进行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过程中有关设计的问题,负责设计变更和修改预算,参加试车考核及工程竣工险收。对于大中型工业项目和复杂的民用工程应派现场设计代表,并参加陵筱工程验收。常驻代表费用由双方协商(另附协议)。第六条违约责任1.因勘察设计质量低劣引起工程返工,或未按期提交勘察设计文件拖延工期造成损失,由承包方
13、继续完善勘察设计任务,并视造成的损失浪费大小减收或免收勘察设计费。具体规定如下:(1) (2) (3) 2 .因勘察设计错误而造成工程重大质量事故,承包方除免收受损失部分的勘察设计费外,还应付给委托方与直接受损失部分的勘察设计费相等的赔偿金。3 .承包方不按合同规定的期限提交勘察成果、设计文件,每拖延一天,应向委托方交纳按勘察设计费5%。的违约金。4 .由于变更计划、提供的资料不准确、未按期提供勘察设计必需的资料或工作条件而造成勘察设计工作的返工、窝工或修改设计,委托方应按承包方实际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费用。具体规定如下:(1) (2) (3) 5 .因委托方责任造成勘察设计工作的重大返工或重作设
14、计,应另行增加勘察设计费用。6 .委托方超过合同规定的日期付费时,应偿付逾期的违约金。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该工程勘察设计费的5%。计算。第七条争议的解决方式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属于一个部门的,由上级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或双方不属于同一部门的,合同双方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八条经双方协商一致,增加补充下列项条款(没有增补以“空白”记入)。第九条附则本合同未言明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规定执行。本合同附件:建设工程设计委托书、工程地质勘察委托书、建设文件和勘察设计基
15、础资料交付日期一览表、勘察设计文件交付日期一览表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正本2份,委托方、承包方各执1份;副本份,分别报送业务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银行备案。委托方(盖章):承包方(盖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名):委托代理人(签名):一开户银行:帐号:电话:电挂:邮政编码:签约时间一年一月一日证意见经办人鉴(公)证机关(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名):委托代理人(签名):一开户银行:帐号:电话:电挂:邮政编码:签约地点鉴(公)有效期限至建设工程勘察合同(GF20240204)(岩土工程设计、治理、监测)篇4甲方:乙方:根据中华人
16、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责任,协作配合,确保工程勘察质量,经发包人、勘察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第一条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工程建设地点:工程规模、特征:工程勘察任务委托文号、日期:工程勘察任务(内容)与技术要求:承接方式:预计勘察工作量:工程内容:第二条发包人应及时向勘察人提供下列文件资料,并对其准确性、可靠性负责2.1 提供本工程批准文件(复印件),以及用地(附红线范困)、施工、勘察许可等批件(复印件)。2.2 提供工程勘察任务委托书、技术要求和工作范围的地形图、建筑总平面布置图。2.3 提供勘察工作范围已有的技术资料及工程所需的坐标与标高资料。
17、2.4 提供勘察工作范围地下已有埋藏物的资料(如电力、电讯电缆、各种管道、人防设施、洞室等)及具体位置分布图。2.5 发包人不能提供上述资料,由勘察人收集的,发包人需向勘察人支付相应费用。第三条勘察人向发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资料并对其质量负责勘察人负责向发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资料四份,发包人要求增加的份数另行收费。第四条开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资料的时间和收费标准及付费方式4.1 开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资料的时间4.1.1 本工程的勘察工作定于年月日开工,年月日提交勘察成果资料,由于发包人或勘察人的原因未能按期开工或提交成果资料时,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办理。4.1 .2勘察工作有效期限以发包人下达的开工通知书或合
18、同规定的时间为准,如遇特殊情况(设计变更、工作量变化、不可抗力影响以及非勘察人原因造成的停、窝工等)时,工期顺延。4.2 收费标准及付费方式4.2.1 本工程勘察按国家规定的现行收费标准计取责用;或以“颈算包干”、“中标价加签证”、“实际完成工作量结算”等方式计取收费。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中没有规定的收费项目,由发包人、勘察人另行议定。4.2.2本工程勘察费预算为元(大写),合同生效后3天内,发包人应向勘察人支付预算勘察费的20%作为定金、计元(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勘察费);勘察规模大、工期长的大型勘察工程,发包人还应按实际完成工程进度%时,向勘察人支付预算勘察费的%的工程进度款,计元;勘察工
19、作外业结束后天内,发包人向勘察人支付预算勘察费的%,计元;提交勘察成果资料后10天内,发包人应一次付清全部工程费用。第五条发包人、勘察人责任5.1发包人责任5.1.1发包人委托任务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勘察人明确勘察任务及技术要求,并按第二条规定提供文件资料。5.1.2在勘察工作范围内,没有资料、图纸的地区(段),发包人应负责查清地下埋藏物,若因未提供上述资料、图纸,或提供的资料图纸不可靠、地下埋藏物不清,致使勘察人在勘察工作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或造成经济损失时,由发包人承担民事责任。5.1.3发包人应及时为勘察人提供并解决勘察现场的工作条件和出现的问题(如:落实土地征用、青苗树木赔偿、拆除地上地
20、下障碍物、处理施工扰民及影响施工正常进行的有关问题、平整施工现场、修好通行道路、接通电源水源、挖好排水沟渠以及水上作业用船等),并承担其费用。51.4若勘察现场需要看守,特别是在有毒、有害等危险现场作业时,发包人应派人负责安全保卫工作,按国家有关规定,对从事危险作业的现场人员进行保健防护,并承担费用。5.1.5工程勘察前,若发包人负责提供材料的,应根据勘察人提出的工程用料计划,按时提供各种材料及其产品合格证明,并承担费用和运到现场,派人与勘察人的人员一起验收。5.1.6勘察过程中的任何变更,经办理正式变更手续后,发包人应按实际发生的工作量支付勘察费。5.1.7为勘察人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生产、
21、生活条件,并承担费用;如不能提供时,应一次性付给勘察人临时设施费兀O5.1.8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勘察人停、窝工,除工期顺延外。发包人应支付停、窝工费(计算方法见61;发包人若要求在合同规定时间内提前完工(或提交勘察成果资料)时,发包人应按每提前一天向勘察人支付元计算加班费。5 .1.9发包人应保护勘察人的投标书、勘察方案、报告书、文件、资料图纸、数据、特殊工艺(方法、专利技术和合理化建议,未经勘察人同意,发包人不得复制、不得泄露、不得擅自修改、传送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上述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勘察人有权索赔。6 .1.10本合同有关条。款规定和补充协议中发包人应负的其
22、它责任。5.2勘察人责任5.2 .1勘察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和发包人的任务委托书及技术要求进行工程勘察。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质量合格的勘察成果资料,并对其负责。5.3 .2由于勘察人提供的勘察成果资料质量不合格,勘察人应负责无偿给予补充完善使其达到质量合格;若勘察人无力补充完善,需另委托其他单位时,勘察人应承担全部勘察费用;或因勘察质量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工程事故时,勘察人除应负法律责任和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勘察费外,并根据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发包人、勘察人商定为实际损失的%。5.4 .3在工程勘察前,提出勘察纲要或勘察组织设计,派人与发包人的人员一起脸收发包人提供的
23、材料。5.5 .4勘察过程中,根据工程的岩土工程条件(或工作现场地形地貌、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及技术规范要求,向发包人提出增减工作量或修改勘察工作的意见。并办理正式变更手续。5.6 .5在现场工作的勘察人的人员,应遵守发包人的安全保卫及其它有关的规章制度,承担其有关资料保密义务。5.7 .6本合同有关条款规定和补充协议中勘察人应负的其它责任。第六条违约责任6.1 由于发包人未给勘察人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而造成停、窝工或来回进出场地,发包人除应付给勘察人停、窝工费(金额按预算的平均工日产值计算),工期按实际工日顺延外,还应付给勘察人来回进出场费和调遣费。6.2 由于勘察人原因造成勘察成果资料质量
24、不合格,不能满足技术要求时,其运工勘察费用由勘察人承担。6.3 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工程停建而终止合同或发包人要求解除合同时,勘察人未进行勘察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定金;已进行勘察工作的;完成的工作量在50%以内时,发包人应向勘察人支付预算额50%的勘察费计元;完成的工作量超过50%时,则应向勘察人支付预算额100%的勘察费。6.4 发包人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日期)拨付勘察费,每超过一日,应偿付未支付勘察费的千分之一逾期违约金。6.5 由于勘察人原因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日期)提交勘察成果资料,每超过一日,应减收勘察费千分之一。6.6 本合同签订后,发包人不履行合同时,无权要求退还定金;勘察人不履行
25、合同时,双倍返还定金。第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发包人与勘察人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第八条其它约定事项:第九条本合同发生争议,发包人、勘察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时,发包人、勘察人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发包人、勘察人未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拆。第十条本合同自发包人、勘察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按规定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发包人、勘察人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发包人、勘察人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终止。本合同一式份,发包人份、勘察人份.甲方
26、签章):乙方(签章):年月0年月日建设工程勘察合同(GF20240204)(岩土工程设计、治理、监测)篇5委托方(甲方):承包方(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特制定以下条款:一、委托事项:甲方委托乙方为其进行:二、勘察设计费用:包干勘察设计费人民币:陆万柒仟伍佰叁拾捌圆整(小写:67538o00元)三、付款方式:1.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后即付工程勘察设计费人民币:陆万柒仟伍佰叁拾捌圆整(小写:67538000元)。2,如甲方与乙方签订本工程的施工合同,已收取的设计费计入工程款内。四、工程勘察设计的时间、交付方式:乙方需在设计费到帐后的5
27、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电子版的设计文件(包括概、预算文件、材料、设备清单)。五、知识产权约定:1、甲方将委托设计的所有费用结算完毕后,甲方拥有设计文件(包括概、预算文件、材料、设备清单)的所有权、使用权和修改权。2、甲方在余款未付清之前对该设计文件(包括概、预算文件、材料、设备清单)不享有任何权利;甲方在余款未付清之前擅自使用或者修改使用乙方设计的文件而导致的.侵权,乙方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追究其法律责任;3、未被甲方采用的设计方案,知识产权仍归乙方所有;六、双方的权利及义务:1、甲方有义务支付合同约定的相关费用;2,甲方有义务提供有关企业资料或其他有关资料给乙方;3、乙方有权要求甲方
28、提供有关企业资料供乙方设计参考;4.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5、乙方对设计的作品享有著作权,有权要求甲方在未付清款项之前不得使用该设计作品:七、违约责任:1 .因甲方原因要求中途停止勘察设计工作的,已付工程勘察设计费不退还。2 .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所收取的定金应当全部退回给甲方。3、本合同以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合同中规定的全部工程设计文件,甲方按本合同规定付清全部设计费之日起,结束本合同关系,本合同另有条款约定的除外。八、合同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或蛊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持对方签字合同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甲方(盖章):用户公司乙方(
29、盖章):代表:代表:开户行:开户行:账号:账号:签订日期:年月曰建设工程勘察合同(GF20240204)(岩土工程设计、治理、监测)篇6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设计单位:,以下简称乙方。为了明确责任,分工协作,共同完成国家建设项目的设计任务,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的规定和批准的计划任务书,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一、工程名称,规模,投资额,速设地点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工程的设计项目,建筑安装面积为平方米,批准总投资为万元,建设地点在O二、甲方的义务1.甲方应在一九年一月一日以前,向乙方提交业经上级批准的设计任务书,工程选址报告,以及原料(或经过批准的资源报告),燃料
30、水,电,运输等方面的协议文件和能满足初步设计要求的勘察资料,需要经过科研取得的技术资料。甲方在一九年月日施工图设计前,应提供经过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和能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的勘察资料,施工的条件,以及有关设备的技术资料。甲方对上述资料必须保证质量,不得随意变更。2、及时办理各设计阶段的设计文件审批工作。3 .在工程开工前,甲方应组织有关施工单位,与乙方进行设计技术交底;工程俊工后,甲方应通知乙方参加竣工验收。4 .在设计人员进入施工现场进行工作时,甲方应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并在生活上予以方便。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因技术上的特殊需要进行试制试验,所需一切费用以及为配合甲方到外地的差旅费均由甲方负责。
31、5、甲方必须维护乙方的设计文件,不得攫自修改;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复制,重复使用或擅自扩大建设范围。甲方有义务保护乙方的.设计版权,不得转让绐第三方重复使用。三、乙方的义务1.乙方必须在一九年一月一日以前,向甲方交付初步设计文件;在一九年一月一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技术设计文件;在一九年一月一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施工图设计文件。其中,初步设计文件一式份,技术设计文件一式一份,施工图设计文件一式一份,甲方另需增添文件分数和需要模型费,另行收费。一九年一月一日以前,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交完毕所有设计文件(包括概预算文件,材料设备清单)。大型建筑安装工程,甲乙双方可视具体情况分阶段进行设计,在具备设计条件时
32、双方签订阶段设计合同,具体规定甲方应提交各阶段设计费料的名称和日期,乙方交付设计文件的日期。2、乙方必须根据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或上一阶段设计的批准文件,以及有关设计技术经济协议文件,设计标准,技术规范,规程,定额等提出勘察技术要求和进行设计,提交符合质量的设计文件。3、初步设计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后,在原定任务书范围内的必要修改,乙方应负责承担。4、设计单位对所承担设计任务的建设项目应配合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前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有关设计问题,负责设计变更和修改颈算,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四、设计的修改和停止1、甲方因故要求修改工程的设计,经乙方同意后,除设计文件交付时间另定外,甲方应按
33、乙方实际返工修改工日,每工日按元增付设计费,或按设计阶段中返工的工作量百分比计算。2,原定任务书如有重大变更而重作或修改设计时,须具有设计审批机关或设计任务书枇准机关的意见书,经双方协商,另订合同。已经进行了的设计费用的支付,按前条办法计算。3、甲方因故要求中途停止设计时,应及时用书面通知乙方,已付设计费不退,并按该阶段的实际耗工日,增付和结清设计费,同时结束合同关系。五、设计费的数量和交付办法本设计合同生效后一天内,甲方应向乙方交付相当于设计费的20%的定金,设计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乙方向甲方提交初步设计方案后一天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设计费;乙方向甲方提交施工图文件后一天内,甲方
34、应向乙方结清全部设计费(设计周期较长的大型工程项目,施工图阶段的设计费,可按单项工程设计完成后分别拨付)。六、奖励与违约责任1,在合理的工程投资控制数内,由于乙方采用先进技术或合理建议而节省了工程投资,可以从节约投资额中提取奖励乙方。2.由于甲方不能按期、准确提供有关设计资料,致使乙方无法进行设计或造成设计返工,乙方除可将设计文件交付日期顺延外,还应由甲方按乙方实际损失工日,以每日元计算增付设计费。3、甲方不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支付定金和设计费,应根据银行关于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4、由于乙方的原因,延误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乙方应向甲方偿付相当于设计费的%的违约金(
35、甲方可在设计费中扣除)。5、因乙方设计质量低劣引起返工,应由乙方继续完善设计任务,并视造成的损失浪费大小减收或免收设计费。对于因乙方设计错误造成工程重大质量事故者,乙方除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外,还应付与直接受损失部分设计费相等的赔偿金。七、其它本合同自一九年一月一日双方签字后生效,全部设计任务完成后失效。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与本合同内容抵触。在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做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属于同一部门的,由上级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或不属于同一部门的,可向国家规定的合同管理机关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一份,送计委,建委,建行等单位各留存一份。建设单位(甲方):代表人:联系人:通讯处:电话或电报:开户银行:帐号:设计单位(乙方):代表人:联系人:通讯处:电话或电报:开户银行:帐号:年一月一日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