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街道)消防安全网格化 管理工作标准补充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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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江苏省乡镇(街道)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标准补充说明 一、消防组织和人员工作职责(一)消防管理办公室 1、承担乡镇(街道)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日常工作,定期组织开展消防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活动。2、拟定年度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计划,每季度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例会,定期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上级消防部门汇报网格化管理工作开展情况。3、掌握辖区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组织建设、设施建设、队伍建设等基本情况,积极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争取政策、经费等方面的保障措施,落实网格化管理有关人员、设施、队伍等方面的要求。4、协调乡镇(街道)级有关部门落实消防工作职责,共同开展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和上级综治、消

2、防部门和本级派出所保持密切沟通,协同推进网格化管理工作;定期检查指导村(社区)消防监管工作站落实网格化管理各项工作要求。5、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列入对村(社区)综治工作考核范畴,做到综治工作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同步部署、同步考核。6、完成上级综治、消防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交办的其他消防工作任务。(二)消防监管工作站1、承担村(社区)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日常工作,建立消防工作基础台帐,每月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例会。2、每月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做好登记并及时督促整改,对切实难以整改的及时报告乡镇(街道)消防管理办公室和辖区公安派出所。3、制定村(居)民防火安全公约,

3、建设固定消防宣传阵地,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和灭火逃生演练。4、组建村(社区)志愿消防队,落实村组、居民(楼院)小区、单位消防安全网格管理人员,掌握辖区保安队伍、巡防队伍、物业队伍的基本情况,组织、督促其落实网格化各项工作任务。5、落实村组、居民(楼院)小区公共消防器材配置点,掌握辖区网格化灭火设施、技防设施配备情况,多渠道筹集经费,落实网格化管理设施建设要求。6、组织辖区初起火灾扑救及人员疏散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火灾调查、人员安置、纠纷调解等善后处理工作。7、定期向村(社区)居委会和乡镇(街道)消防管理办公室汇报网格化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和辖区派出所保持密切沟通,协同推进网格化管理工作

4、;定期检查指导各网格管理人员工作落实情况。8、完成乡镇(街道)消防管理办公室和村(社区)居委会交办的其他消防工作任务。(三)消防安全网格管理人员1、掌握本网格基本情况,采集网格内消防队伍、消防设施、单位、弱势群体等基本消防信息,并及时上报村(社区)消防监管工作站。2、单独或会同网格内保安队伍、巡防队伍、志愿队伍、物业队伍等其他消防力量开展日常消防检查,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做好登记并督促整改,检查情况和有关记录及时上报村(社区)消防监管工作站。3、参与或组织开展群众性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和灭火逃生演练。4、掌握辖区市政消火栓、天然水源和消防车道情况,熟悉公共消防器材配置点情况,遇有火情时组织群众开

5、展自救,并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救援行动。5、熟悉本网格化内火灾危险部位和弱势群体分布情况,定期进行查看、回访,提示注意消防安全。6、完成村(社区)消防监管工作站交办的其他消防工作任务。二、网格化管理档案台帐(一)基本要求1、乡镇(街道)消防管理办公室、村(社区)消防监管工作站分级建立网格化管理档案台帐。2、应设立专柜保存档案台帐,摆放有序,便于查阅,并明确人员负责档案管理。3、可采用固定档案(如网格基本情况记录)和活动档案(如消防检查、宣传活动记录)相结合,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相结合的方式建立网格化管理档案。4、相关情况记录应书写规范、清晰,消防检查、消防宣传等活动情况记录可采用图表、图片的形式。5

6、、活动档案原则上每月整理归档一次,每年装订入档。(二)档案台帐种类1、消防基本情况台账,包括: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本级和上级有关文件和领导讲话,辖区网格化管理基本信息(包括辖区基本情况统计表、网格划分登记表、消防水源及公共消防器材配置点分布图、消防队伍分布图、辖区消防队伍名册、辖区社会单位底册等),工作职责和工作制度汇编,有关统计报表和工作情况汇总等。2、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日常工作台帐:使用一本台帐统一记录网格内开展的工作例会、消防检查、消防宣传等活动,可以采用文字、图表、图片等形式进行记录。(三)档案台帐参照式样消防安全网格化检查记录表检查日期: 编号: 被检查单位负责人地址电话消防许可情况公

7、众聚集场所: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 文号 经消防安全检查不合格 文号 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易燃易爆物品场所情况1、违法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有无2、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 有无3、违章进行电气焊作业。 有无“三合一”场所生产储存经营场所与住宿场所是否设置在同一连通空间。 是否生产储存经营项目: 居住人数: 物业服务企业对服务对象定期开展消防检查和宣传,并有相关记录 是否 市政消火栓市政消火栓完好有效,出水正常 是否灭火器配置及维护灭火器:数量充足数量不足 压力正常压力不正常 消防车通道及安全疏散消防车通道:畅通不畅通: 疏散通道: 畅通不畅通: 安全出口: 畅通不畅通: 消

8、防提示牌是否设置消防安全提示牌。 是否检查发现的其他情况处置情况自行处置 责令隐患单位立即整改 责令隐患单位限期整改移交 乡镇(街道)消防管理办公室村(社区)消防监管工作站 辖区公安派出所 辖区消防部门检查人员移交受理人员注:1、此表用于镇(街道)消防管理办公室、村(社区)消防监管工作站、消防安全网格管理人员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时填写,自行进行编号; 2、表格中的横线部分可以填写检查的具体情况; 3、切实存在整改难度,需要进行移交的,在相应的移交对象打勾。三、消防设施配备标准(一)办公设施配备1、办公室:乡镇(街道)消防管理办公室和村(社区)消防监管工作站应设有一间专用或合用的办公室,分别悬挂“消

9、防管理办公室”或“消防监管工作站”门牌,建筑面积应满足基本办公需要。2、办公设备:配备办公桌、椅、档案柜、电脑、电话机等办公设备,有条件的可以配备用于消防检查、宣传的数码相机、高音喇叭、消火栓扳手、强光手电筒等装备器材。3、制度上墙:上墙悬挂“一责两图”即本级网格管理职责、组织框架图、公共消防设施及力量分布图。4、档案台帐:建立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两本台帐,包括消防基本情况台账和日常工作台帐。台帐摆放有序,便于查阅。(二)灭火装备配备1、总建筑面积超过20万平方米的居民住宅区建立消防执勤点,消防执勤点应该配置一辆小型消防水罐车,有4至6名专兼职队员,配备战斗服、头盔、胶靴、简易防火面罩、安全绳、

10、呼救器、手电筒等个人防护装备。2、商业聚集区、距离公安消防队或专职消防队超过1.5公里、总建筑面积超过20万平方米的居民住宅区等消防安全管理薄弱区域、火灾高危区域的街道、社区巡防队伍,配备小型多功能巡逻车或消防电动巡逻车。经济发达的行政村和“城中村” 巡防队伍配备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车载消防装备。没有治安巡逻队的村庄、社区建立志愿消防队,配备机动消防泵、消防水枪、水带、灭火器、火钩等常规灭火器材。 3、多功能巡逻车或消防电动巡逻车应配备2部对讲机、1个高压细水雾灭火装置、4具MFZ/ABC4灭火器、1个消防扳手、1个消防斧、2盘水带、1个水枪、2个65卡、快转换接口以及两套战斗服、战斗靴、头盔等

11、个人防护装备.(三)技防设施配备设有视频监控管理系统的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应扩大视频监控系统的覆盖面,形成监控网络,达到各级间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实现对火灾的早期发现、迅速报告和有效处置。四、各类小场所消防安全基本要求(一)小旅馆消防安全基本要求1、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签订消防安全承诺书,并应在主入口处上墙。从业人员应经消防培训。2、加强火源管理,严禁使用瓶装液化气。3、加强用电管理,电气线路应全部穿管保护或采取阻燃分隔措施,不私拉乱接电气线路和使用大功率电器。4、每层配置4公斤ABC型干粉灭火器不少于2具、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灯不少于1具,可

12、根据具体情况设置疏散指示标志,室内设置的消火栓应配齐水带、水枪,消火栓、灭火器及自动消防设施应保持完好且不能遮挡或挪作他用。5、在醒目位置张贴、悬挂“禁止吸烟”等警示性标识和“四个能力”等消防安全常识宣传标识。6、每个房间(包间)门后应设置消防疏散指示示意图,标明本层安全出口位置及灭火器材放置位置。7、严禁锁闭安全出口,严禁在楼梯、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堆放杂物,严禁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二)小娱乐场所消防安全基本要求1、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签订消防安全承诺书,并应在主入口处上墙。从业人员应经消防培训。2、加强火源管理,严禁使用明火

13、。3、加强用电管理,电气线路应全部穿管保护或采取阻燃分隔措施,不私拉乱接电气线路和使用大功率电器。4、每层配置4公斤ABC型干粉灭火器不少于2具、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灯不少于1具,可根据具体情况设置疏散指示标志,室内设置的消火栓应配齐水带、水枪。5、消火栓、灭火器及自动消防设施应保持完好且不能遮挡或挪作他用。6、在醒目位置张贴、悬挂“禁止吸烟”等警示性标识和“四个能力”等消防安全常识宣传标识。7、除值班人员外,禁止无关人员留宿,严禁设置员工宿舍,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品。8、严禁锁闭安全出口,严禁在楼梯、疏散通道及安全出口堆放杂物,严禁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三)小商铺消防安全基本要求

14、1、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签订消防安全承诺书,并应在主入口处上墙。从业人员应经消防培训。2、加强火源管理,严禁使用瓶装液化气。3、加强用电管理,电气线路应全部穿管保护或采取阻燃分隔措施,不私拉乱接电气线路和使用大功率电器。4、每层配置4公斤ABC型干粉灭火器不少于2具、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灯不少于1具,可根据具体情况设置疏散指示标志,室内设置的消火栓应配齐水带、水枪。5、消火栓、灭火器及自动消防设施应保持完好且不能遮挡或挪作他用。6、在醒目位置张贴、悬挂“禁止吸烟”等警示性标识和“四个能力”等消防安全常识宣传标识。7、严禁设置员工宿舍,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品

15、。8、严禁锁闭安全出口,严禁在楼梯、疏散通道及安全出口堆放杂物,严禁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四)办公场所消防安全基本要求1、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落实自身消防安全管理。2、保障疏散通道畅通,不得圈占、封堵前室、楼梯间等公共疏散通道,不得在公共疏散通道上堆放杂物。3、严禁乱拉乱接电线,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不得超负荷用电,严禁使用明火。4、严禁违规留宿人员,严禁储存易燃易爆物品。5、确保消防设施完好,严禁圈占、遮挡、擅自关闭消防设施。6、从业人员经过消防教育培训,掌握逃生自救常识和灭火器等基本消防设施的操作使用。7、自觉服从公安消防机构、辖区派出所、办事处

16、、社区管理人员的消防安全管理,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五)居民(村民)楼院消防安全基本要求1、明确物业管理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落实自身消防安全管理。2、保障疏散通道畅通,不得圈占、堵塞公共疏散通道,不得在公共疏散通道上堆放杂物。3、严禁在公共区域乱拉乱接电线,不得超负荷用电,不得在门厅、楼梯间处对电动车充电。4、严禁在居民住宅开设经营性场所。5、严禁在住宅、地下室内储存易燃易爆物品。6、建立居民消防安全公约,开展入户宣传,引导全体业主掌握火灾逃生自救常识。7、自觉服从辖区派出所、办事处、社区管理人员的消防安全管理,及时消除火灾隐患。8、房屋实行承包、租赁经营的,应采取订立合同等方式明确产

17、权人、承包人、租赁人各自的消防安全职责。9、出租屋中严禁生产、储存、经营与住宿“三合一”现象。(六)小市场消防安全基本要求1、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落实自身消防安全管理。2、保障疏散通道畅通,夜间留宿人员不得超过2人。3、严禁乱拉乱接电线,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不得超负荷用电,严禁吸烟。4、严禁使用明火照明、取暖、做饭,禁止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餐饮、食品加工摊点等动用明火场所,必须设置在独立的防火分区内。5、严禁储存、销售易燃易爆物品。6、严禁经营、储存、住宿于一体,商铺内展示、存放货品的面积不得超过商铺面积的70%,禁止在灯具下方0.5米范围内摆放物品。7、从业人员经过

18、消防教育培训,掌握逃生自救常识和灭火器等基本消防设施的操作使用。8、自觉服从公安消防机构、辖区派出所、办事处、社区管理人员的消防安全管理,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七)小卫生医疗机构消防安全基本要求1、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落实自身消防安全管理。2、保障疏散通道畅通,夜间留宿人员不得超过2人。3、严禁乱拉乱接电线,严禁使用电炉、液化气炉、煤气炉、电水壶、酒精炉等非医疗电热器具,不得超负荷用电,严禁使用明火。4、不得大量储存易燃、可燃药品药剂。对易燃危险药品应限量存放,一般不得超过一天用量;存放的中草药药材应定期摊开,注意防潮,预防发生自燃。5、从业人员经过消防教育培训,掌握逃

19、生自救常识和灭火器等基本消防设施的操作使用。6、自觉服从公安消防机构、辖区派出所、办事处、社区管理人员的消防安全管理,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八)小易燃易爆场所消防安全基本要求1、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落实自身消防安全管理。2、场所与周边建筑防火间距应符合国家标准或国家有关规定,场所内严禁设置办公室、休息室等,且不得贴邻建造。3、保障疏散通道畅通,夜间除值班人员外严禁人员留宿。4、严禁乱拉乱接电线,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不得超负荷用电,严禁使用明火。5、严禁超越审批范围、超期超量储存易燃易爆物品,严禁混存易燃易爆物品;6、配备灭火器、沙池等基本消防设施,具备条件的鼓励使用可燃

20、气体检测和独立式火灾报警装置等设施;7、从业人员经过消防教育培训,并持证上岗,掌握逃生自救常识和基本消防设施的操作使用;严禁违章操作、野蛮操作。8、自觉服从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公安派出所、办事处、社区管理人员的消防安全管理,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九)小教育培训机构消防安全基本要求1、积极组织和参加消防培训,教职人员应会报火警、会疏散人员、会扑救初期火灾。2、每月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一次,确保完好有效。3、宿舍和教室等公共区域外窗不应安装影响人员逃生和应急救援的金属护栏。4、保证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畅通,在学生、教师休息时间,不得将疏散通道、疏散楼梯或安全出口锁闭、封堵或占用。5、禁止使用电炉、电熨斗等

21、大功率电气设备,不准私拉乱接电线。禁止在宿舍内使用蜡烛、蚊香等明火源。6、教育机构内部的厨房、液化石油气储存间、杂品库房、烧水间应与学生活动场所或学生用房分开设置。(十)小加工厂、作坊消防安全基本要求 1、积极组织和参加消防培训,会报火警、会疏散人员、会扑救初期火灾。2、每月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一次,确保完好有效。3、严禁锁闭安全出口,严禁在楼梯、疏散通道及安全出口堆放杂物,严禁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4、车间、仓库内严禁设置员工宿舍;生产、储存、经营区与生活区应分开设置。5、危险部位应张贴禁烟、禁火等警示标志。6、加强用火用电管理,严禁擅用明火、私拉乱接电气线路。7、加强用电管理,规范电气线路敷设,电气线路应穿管保护,不私拉乱接电气线路和使用大功率电器。8、车间和仓库在生产结束后,应由专人负责切断电源、火源等,并作好记录。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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