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党纪学习教育“六大纪律”专题党课讲稿(精选12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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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4年党纪学习教育“六大纪律”专题党课讲稿(共12篇)目录篇一、2024年党纪学习教育“六大纪律”专题党课讲*3篇二、党纪学习教育严守“六大纪律”党课讲稿.18篇三、廉政党课讲稿:遵循廉洁自律规范,恪守六大纪律31篇四、党纪学习教育严守“六大纪律”党课讲稿.46篇五、2024年党纪学习教育六大纪律专题党课讲稿51篇六、学习教育党课讲稿:党的六大纪律之廉洁纪律53篇七、【党纪学习教育】六大纪律交流研讨专题党课讲稿59篇八、【党纪学习教育】严守“六大纪律”专题党课1.j71篇九、党纪学习教育党课讲稿:严守“六大纪律”争当讲纪律、寸规矩的表率.76篇十、2024年党纪学习教育“六大纪律”专题党课

2、讲81篇十一、2024年党纪学习教育党课讲稿辅导报告.85篇十二、2024年党纪学习教育党课讲稿辅导报告.95篇一、2024年党纪学习教育“六大纪律”专题党课讲稿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宣讲稿:精准把握条例主旨要义,牢记六大纪律,真正将其作为言行准则同志们:本次党纪学习教育强调要抓住学习重点,在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上下功夫见成效。作为规范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的基础性法规,条例在党内法规体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2023年对条例进行修订,是促进全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必然要求,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具体行动,是坚持问题导向、用严明的纪律管

3、全党治全党的现实需要,是总结从严管党治党经验、实现与时俱进的实践要求。今天,重点从把握条例的主旨要义方面做一次宣讲,希望能够帮助大家对条例关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要求有更深入的理解。一、严明政治纪律是首要要求,要把政治纪律摆在突出位置,带动各项纪律全面从严政治纪律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为方面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根本保证,是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在党的各项纪律中,政治纪律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条例开宗明义,将“保证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作为制定条例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强调了党的纪律

4、建设的政治属性。在总则中,突出纪律处分工作遵循的首要原则是“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着重强调要“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等等,这些都明确了条例确保全党讲政治的监督保障作用。第一,深入理解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条例落实党的二十大决策部署,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突出位置,带动各项纪律全面从严,推动全党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首先,政治纪律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根本保证。条例进一步充实完善各级

5、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为方面必须遵守的纪律规矩,把“两个维护”的要求贯穿始终,推动全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其次,明确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底线要求。条例坚持问题导向,与时俱进充实完善政治纪律部分的处分条款,有利于精准认定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及时发现和清除政治隐患。比如,关于坚定政治信仰。在总则中增写“始终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的内容;在第五十二条增写对私自阅看、浏览、收听有严重政治问题资料,情节严重行为的处分规定。关于践行政治忠诚。在第五十六条中增写对不顾党和国家大局、搞部门或者地方保护主义

6、行为的处分规定。最后,以更高标准保持政治上的先进性纯洁性。条例抓住政治纪律这个纲,带动各项纪律严起来,把政治要求体现在党的各项纪律当中,对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提出更高的政治标准,确保党在政治上的先进性纯洁性。比如,针对党员干部在党和国家事业中不履行责任、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在多个条款中进一步明确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的处分规定。增写了“新官不理旧账”的处分规定,增加对统计造假、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不履行信访工作职责等行为的处分条款,有利于完善责任链条,促进党员干部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第二,严格遵循政治规矩和政治纪律基本要求。一是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保障党中央政令畅通。“两个维护”

7、是党的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必须以严明纪律作保障。为此,条例在第五十六条中增写对不顾党和国家大局、搞部门或者地方保护主义行为的处分规定,将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行为由违反工作纪律调整到违反政治纪律。二是树立正确政绩观。实践中,有的党员领导干部固守错误的政绩观,将高质量发展要求抛诸脑后,贪大求洋、盲目蛮干,甚至把个人利益掺杂其中,竭泽而渔、劳民伤财,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所以,条例新增第五十七条,充实党员领导干部政绩观错位,违背新发展理念、背离高质量发展要求的处分规定,将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行为由违反群众纪律调整到违反政治纪律。三是促进对党忠诚老实,维护党

8、的团结统一。政治纪律的根本是对党忠诚。从执纪监督中可以看出,有的党员领导干部搞政治攀附、结交政治骗子,说到底是为了提拔重用而投机钻营、搞旁门左道,本质上是缺乏政治定力和政治自律。条例在第五十四条增写搞政治攀附行为的处分规定,并新增第五十五条,明确对搞投机钻营,结交政治骗子或者被政治骗子利用的,以及充当政治骗子行为的处分规定,以坚决打击此类具有严重政治危害的非组织行为。四是规范政治言行,坚定理想信念。条例针对执纪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在第五十二条增写对私自阅看、浏览、收听有严重政治问题资料,情节严重行为的处分规定;在第六十九条进一步完善对党员信仰宗教行为的处理处分规定,明确对信仰宗教的党员加强思想教

9、育,要求其限期改正;在第七十条增写对个人搞迷信活动行为的处分规定,促进党员坚定理想信念,永葆政治本色。二、严明组织纪律是独特优势,将其作为维护党的集中统一、保持党的战斗力的重要保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力量来自组织,组织能使力量倍增,要严明党的组织纪律,增强全党的组织纪律性。领导干部要切实增强党的纪律观念,严守组织纪律,带头模范遵守党章和党纪党规,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努力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党员干部要自觉抵制,要顾全大局、淡泊名利、作风正派、管住小节,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要建立健全教育长效机制和监督约束机制,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加强党的纪律约束、法律约束和制度监督。

10、促使党员干部提高纪律意识,规范自身行为,自觉严守纪律,抵制党内建“帮”立“派”、团团伙伙,推动形成民主务实的良好风气。第一,强化组织观念、严守组织纪律是贯穿党的建设始终的重大课题。正是因为建立了严密有序的组织体系,我们党才能行动起来“如身使臂、如臂使指”,由一个只有几十名党员的小党成长为长期执政的世界第一大党。这是我们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也是区别于世界上其他政党的重要标志。正是因为建立了严密有序的组织体系,我们党才能行动起来“如身使臂、如臂使指“,由一个只有几十名党员的小党成长为长期执政的世界第一大党。这是我们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也是区别于世界上其他政党的重要标志。分析这些年查处的违法

11、乱纪案件,栽跟头的人都是从淡漠组织观念、放松组织纪律开始的,有的思想上左右摇摆,有的工作上讨价还价,有的情感上虚情假意,究其根源就在于没有厘清个人与组织的关系。党员干部的职务有高低、岗位有差异,但在强化组织观念上的要求是一致的,只有心怀我是组织的人”这一朴实情感,时刻做到保持一致而不另搞一套、维护团结而不拉帮结派、服从组织而不我行我素,为官从政才能保持定力,干事创业才能不偏方向。第二,强化组织观念、严守组织纪律重在时时砥砺处处践行。条例新增第八十五条,明确规定在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工作中搞好人主义,存在以党纪政务等处分规避组织调整、以组织调整代替党纪政务等处分或者其他避重就轻作出处理行为的,视

12、情节给予相应处分。通过充实惩戒规定,推动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工作落到实处。第九十一条对党员虽经批准因私出国(境)但存在超出批准范围的行为作出处分规定。在第八十条新增规定,对在党组织纪律审查中,依法依规负有作证义务的党员拒绝作证或者故意提供虚假情况,达到情节较重或者情节严重程度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直至开除党籍的处分。通过完善上述规定,引导党员干部切实强化组织意识,摒弃个人主义、自由主义,做到对组织忠诚老实、光明磊落。党章规定“充分发挥人才作为第一资源的作用“聚天下英才而用之“。条例将推动服务人才强国战略、促进保障人才评价机制落实作为重要着力点,在第八十六条增写对在授予学术称号中弄虚作假、违规谋利行

13、为的处分规定,促进营造识才爱才敬才用才的良好氛围,为推动创新人才评价机制提供纪律保障。三、遵循廉洁纪律行为准则,将其作为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重要保障廉洁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为确保清正廉洁在从事公务活动或者其他活动中应当遵守的廉洁用权的行为规则,是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重要保障。党章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党章还明确规定了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坚持原则,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反对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行为。违反廉洁纪

14、律的行为,侵犯了职务行为的廉洁性以及公共财物管理制度。第一,划定党员不可触碰的廉洁底线,做到心有所戒、行有所止。条例坚持从党章这个总源头出发,在总则部分要求“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在分则部分,落实党章要求,增写“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的内容。明确违反廉洁纪律的具体行为,主要包括:为亲属、特定关系人谋利;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券)等财物;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吃喝;违规占用住房和办公用房等;违规借用、侵占、占用公私财物;公款旅游;违规使用公务交通工具;违规召开会议;权色交易、钱色交易等。比如,充实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的处分依

15、据,明确以讲课费、课题费、咨询费等名义变相送礼的处分规定等;针对“退而不休”搞贪腐、谋私利等问题,完善对党员离岗后违规从业等行为的处分规定;落实做廉洁齐家模范的要求,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亲友相关违规行为的规制,等等。这些规定,给全体党员干部划定不可触碰的底线,引导党员干部一身正气、两袖清风,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拒腐蚀、永不沾。第二,彰显央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驰而不息正风肃纪的坚定决心。此次修订条例,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执纪实践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充实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的处分依据。比如,新增以讲课费、课题费、咨询费等名义变相送礼的表现形式;增加滥发福利的处分规定;将第一百一十

16、六条“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修改为“违反接待管理规定”,囊括了公务、商务、外事等各种接待;衔接党政机关会议活动、办公用房等规定,增加违反会议活动管理规定兜底条款,未经批准租用、借用办公用房行为等。体现出对于“四风”新动向、新问题紧盯不放、寸步不让。党员干部不仅在职时要严守廉洁纪律,离岗后也要严格要求自己,不仅要做到自身廉,还要教育管理好身边人。一是对亲属、特定关系人收受财物的情形作出处分规定。条例第九十四条对党员干部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收受对方财物的情形作出处分规定。这种情况下,由于党员干部不知情,无法认定为受贿,但按照党纪严于

17、国法的要求,明确党员干部本人应对此承担纪律责任。二是对纵容、默许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取私利的行为作出处分规定。主要涉及条例第九十六条,党员干部对其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利用本人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的行为放任不管,不加制止,甚至暗示许可的行为。三是对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的情形作出处分规定。从近年来安徽省查处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看,有的省属企业领导人员把企业当成“私人领地”,安排多名亲戚朋友把控重要岗位,有的千方百计为子女铺路,利用手中职权帮助其承揽项目、协调请托事宜,把权力兑现成子女的丰厚“薪酬”。条例在第一百零四

18、条、第一百零六条专门对此类情形作出处分规定。此次修订还在第一百零四条第二款中,充实对领导干部违规为亲属经营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提供帮助谋取利益的处分规定,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四、严明群众纪律,推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党的群众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贯彻执行党的群众路线和处理党群关系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群众纪律是党的性质和宗旨的体现,是密切党同群众血肉联系的重要保证,是我们党区别于其他政治组织的显著标志和政治优势,更具有政党纪律的特色。密切联系群众是我们党的最大政治优势,脱离群众是我们党执政后的最大危险。全体党员尤其是党员干部

19、要严守党的群众纪律,做群众的“贴心人”,真心实意地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实现好、发展好、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第一,严明群众纪律是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克服脱离群众危险的重要保证。人民性是马克思主义的本质属性,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党章规定,党在任何时候都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同群众同甘共苦,保持最密切的联系党的二十大报告把“必须坚持人民至上”放在“六个必须坚持”的首位,鲜明昭示着“人民是我们党执政的最大底气,是我们共和国的坚实根基”这一颠扑不破的真理。严明群众纪律,有利于推动党员、干部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站稳人

20、民立场,厚植为民情怀,带头走好群众路线,把心系群众、情系百姓体现到履职尽责全过程各方面,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新时代严明群众纪律,有利于推动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满腔热忱地投入到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来,确保党始终同人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使中国式现代化拥有最可靠、最深厚、最持久的力量源泉。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假作为等违反群众纪律问题的实质是党员不能正确对待手中的权力,把公共权力异化为管理者的私权,将服务群众的义务当作管理群众的特权。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必须突出问题导向,严明群众纪律,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瘴痛疾,惩治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行为和不正之风。第二,深入治

21、理不作为、乱作为等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行为。条例第一百二十二条列举了直接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的6种表现形式,包括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违规扣留、收缴群众款物或处罚群众,克扣群众财物或者违规拖欠群众钱款,违规收取费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刁难群众、吃拿卡要以及其他行为。除了第一百二十二条,条例还对干涉群众生产经营自主权,在社会保障、社会救助、政策扶持、救灾救济款物分配等事项中优亲厚友、明显有失公平的,利用宗族或黑恶势力等欺压群众、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违纪行为作出规定。这些都是违反群众纪律,乱作为侵害群众利益的典型表现。谟视群众利益,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是违反群众纪律的另一类

22、突出表现,具体包括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能解决而不解决,庸懒无为、效率低下,对符合政策的群众诉求消极应付、推诿扯皮等。例如某县财政局副局长王某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力,未按规定及时向乡镇分解下达上级拨付的玉米、大豆补贴资金,致使巨额补贴资金闲置超1年,其中部分资金闲置超2年,严重影响财政补贴资金使用质效和群众农业生产切身利益,是典型的不作为、慢作为的表现。党员干部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假作为,漠视和侵害群众利益,从根本上说是没有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没有忠诚践行党的宗旨,破坏了党群、干群关系,损害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影响党的执政基础。对此类行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应当及时发现、坚决纠正

23、严肃查处。五、工作纪律是党的各项工作正常开展的重要保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面对新时代新征程的艰巨使命和繁重任务,有的党员、干部在干事创业方面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比如,有的缺乏担当精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现象仍较突出,等等,对此必须得下大气力解决。新修订的条例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紧紧围绕促进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勇挑重担,不断完善制度,为推动党的各项工作正常开展提供纪律保障。(一)充实完善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一是旗帜鲜明地为党员干部履职尽责亮出标尺、划出底线。条例聚焦监督执纪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充实违反工作纪律情形,细化处分规定,有利于党员干部在履职过程中警醒、知止,

24、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行动自觉。二是促进党员干部敢于斗争、正确履职。条例及时回应突出问题,对不敢斗争、不愿担当以及违反信访、统计、问责等工作规定行为作出处分规定,有助于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履职尽责、规范用权,进一步激发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三是引导党员干部养成简朴之风。条例对餐饮浪费行为作出处分规定,有益于党员干部弘扬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优良传统,带头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以优良党风引领社风民风。四是推动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从严从实。条例将原来一些适用兜底条款处理的违反工作纪律行为列举出来,使之成为具体的纪律条款,从而使工作纪律边界更加明确、清晰,推动监督执纪更

25、加精准、规范,为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二)督促党员干部勇于担当、积极作为。党的二十大强调,要加强干部斗争精神和斗争本领养成。针对一些干部满足于做太平官,遇到矛盾绕道走、碰到难题往上交等突出问题,条例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鼓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分别在总则和分则部分完善有关规定。在总则部分,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完善纪律处分运用规则,区分一般违纪、轻微违纪、不追究纪律责任等不同情形,给予相应处理,第十九条规定,党员有作风纪律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者违犯党纪情节轻微的,可以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不予党纪处分,还规定了对没有故意或者过失的行为不追究党纪责

26、任的具体情形,激发党员干部正确立身做事、积极担当作为。在分则部分,第一百三十一条增加对不敢斗争、不愿担当,面对重大矛盾冲突、危机困难临阵退缩行为以及“新官不理旧账”的处分规定,防止领导干部以班子换届、岗位调整为借口,对遗留问题视而不见、久拖不决。着眼促进党员干部履职尽责、规范用权,增加对统计造假、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信访工作职责行为的处分规定,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心怀“国之大者”,围绕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中心任务,正确行使权力、积极促进发展。第一百三十七条增加对滥用问责或者在问责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行为的处分规定,防止问责泛化简单化,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促进党员干部勇于担当

27、积极作为。六、生活纪律是党员在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中应当遵守的行为规则,要严明生活纪律,锤炼道德品行党的生活纪律是党员在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中应当遵守的行为规则,涉及党员个人品德、家庭美德.、社会公德等各个方面,关系着党的形象。党章规定,共产党员必须履行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倡共产主义道德,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义务。党员不仅在生产、工作和学习上,在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方面也应越到先锋模范作用。这就要求每一名共产党员在生活中必须严以修身、严以律己,坚决反对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坚决反对一切庸俗、落后、腐化和违背理想信念宗旨的思想和行为,自觉遵守家庭美德和社

28、会的公序良俗等生活纪律。党员的先进性与纯洁性,不仅要体现在生产、工作和学习中,也要体现在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中。严明生活纪律,就是明确党员在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中应当遵守的行为规则。此次修订条例,着眼促进广大党员带头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生活纪律中充实完善了相关条款。第一,生活纪律是党员干部在工作之余、单位之外也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一是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的必然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只要每个基层党组织和每个共产党员都有强烈的宗旨意识和贲任意识,都能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先锋模范作用,我们党就会很有力量,我们国家就会很有力量,我们人民就会很有力量,党的执政基础就能坚如磐石。中国共产党是中国

29、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先进性和纯洁性不仅要体现在生产、工作中,也要体现在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中。党员只有不断提高自身党性修养、思想境界、道德水平,真正做到思想不变质、行为不失范,才能确保党始终成为时代先锋、民族脊梁、全国人民的主心骨。二是履行党员义务的必然要求。党章规定,“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倡共产主义道德,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是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条例严明生活纪律,将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予以细化,列出负面清单,规范党员日常行为,督促和引导党员强化身份意识,切实履行好党员义务,承担起党员

30、的责任。三是带动引领社风民风的必然要求。党员的一言一行,是党的形象的具体表现,对人民群众、社会风气都会产生带动作用。如果党员都能够严守生活纪律,保持崇高的道德境界,那么群众就会自发向我们党看齐,从而营造良好社会风气。反之,如果党员在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中带头搞奢靡享乐、铺张浪费,违反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必然败坏党的形象,带坏社风民风,失去群众的信任。严明生活纪律,有助于引导党员加强思想道德修养,严格约束自己的言行,塑造党员队伍良好形象,共同营造和维护社会新风尚。第二,党员要锤炼道德品行,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党员锤炼道德品行,应当从一言一行、小事小节做起,持续保持良好生活作风、培养健康生活

31、情趣,自觉抵制歪风、带头树立新风。要明大德,永葆对党的忠诚之心。每一名党员都要强化党的意识,把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原则和首要任务,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传承和弘扬党的光荣传统,经常对照党章党规党纪,检视自己的理想信念和思想言行,不断婵去思想上的灰尘,矢志不渝听党话、跟党走。要守公德,站稳人民立场。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共产党人的人生信仰和价值追求。新时代党员锤炼道德品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须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把造福人民作为最根本的

32、职责,深刻领悟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的深远意义,敢于牺牲、甘于奉献、乐于吃苦,真正做到爱民、忧民、为民、惠民。要严私德,严守规矩、不逾底线。处理好公和私、义和利、是和非、正和邪、苦和乐的关系,任何时候都要稳得住心神、管得住行为、守得住清白。要有敬畏心,敬畏党、敬畏人民、敬畏法纪。要加强家庭家教家风窿设,吸收中华优秀传统家风中的廉洁思想,注重红色家风的时代传承,培育积极健康的家庭观念,形成清白做人、勤俭齐家、干净做事的好家风。要教育配偶子女遵纪守法、勤俭节约、自食其力,真正做到修身齐家。篇二、党纪学习教育严守“六大纪律”党课讲稿党纪学习教育党课讲稿:深入学习党章,推动全面从治党向纵深发展同

33、志们:2024年不仅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的重要时刻,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对于推动高质量发展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这样的背景下,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正当其时,刻不容缓。借此契机,本人将为大家讲授一堂党课,旨在与各位同志共同探讨、共同进步,为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地生根、开花结果贡献智慧和力量。一、新时代党的纪律建设的丰富实践,为党章修改提供了坚实的理论支撑和实践基础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政治保障的战略高度,针对党的纪律建设面临的突出问题,坚持与时

34、俱进,不断推进理论创新、实践探索和制度创新。在这一过程中,党的纪律建设成为了新时代党的建设总体布局的显著亮点和常态化工作内容,有力支撑了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战略部署,为党章的修改提供了坚实的理论支律和实践基础。1 .把党的纪律建设作为党的建设总体布局核心环节。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纪律建设,将其作为全面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基石,持续完善党的纪律体系,强化纪律的刚性约束。党的十九大将纪律建设与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等党的各方面建设紧密结合,共同构成新时代党的建设总体布局。这充分体现了纪律建设在党的建设中的基础性、战略性地位。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以党章

35、为根本遵循,紧盯落实主体责任这一关键环节,推动党规党纪制度体系更加完善,形成全党上下共同维护纪律、严格执行纪律的良好局面。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特别是对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严格要求他们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我们要继续深化党的纪律建设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和实践创新,不断提升党的纪律建设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2 .始终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突出位置。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要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政治纪律作为六大纪律中最为重要、根本和关键的纪律,必须始终从政治的高度进行审视,将讲政治、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置于首要地位。党的十八大

36、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极端重要性,不断深化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内涵与要求的理解。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指出了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七个有之”,而十九大后更是将“两个维护”确立为党的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十九届六中全会决议更是作出了“两个确立”具有决定性意义的重大历史判断。我们要始终坚持从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问题入手杳处案件,严肃惩处那些阻碍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严重损害党的执政根基的腐败行为,坚决清除那些表面上服从党的领导但背地里搞两面派的“两面人”,及时消除党内存在的严重政治隐患。3 .持续深化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

37、深刻阐述了纪律和规矩、纪律和法律的内在联系,强调了纪律的严肃性和重要性,明确指出党内法规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党中央高度重视党内法规制度的建设,将其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长期策略,持续强化防治腐败的制度防线。我们已制定并修订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一系列具有标志性的党内法规制度,为党的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设定了行为准则,明确了纪律红线。同时,我们对纪律处分条例进行了两次修订,为党的组织和党员划定了行为底线,列出了“负面清单”,为开展纪律监督和纪律处分提供了基本依据。我们要注重各项党内法规之间的衔接协调,强调实体性、程序性、保障性规范的相互

38、配套,努力构建和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以确保党的长期执政和国家的长治久安。4 .严格遵守和执行党的纪律。党的二十大报告鲜明指出,要同步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形成合力、同向发力、协同增效。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在于严格管理,而严格管理的基石则是铁的纪律。若无严明的纪律,从严治党便无从谈起。自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入把握惩、治、防之间的内在联系,全面加强政治监督、思想教育、组织管理、作风整顿、纪律执行和制度建设。我们要注重思想根源的治理,通过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党的创新理论武装、优秀传统文化熏陶,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注重制度体系的完善,以案为

39、鉴、以案促改、以案促治,编制严重违纪违法干部的忏悔录,明晰职责权限,规范工作流程,确保各项制度落地生根,构建特续、稳定、高效的正风肃纪反腐体系。要坚持纪律严明、执纪如山的原则,不断增强制度的权威性和约束力,防范”破窗效应”的发生,通过强化日常管理和监督,用铁的纪律确保党员干部的言行一致,严肃查处违反党章党规的行为。5 .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自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刻总结了自我革命的经验规律,提出了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这一新时代管党治党的重大理论和实践创新。随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全面推进,“四种形态”的适用领域已经从监督执纪拓展到监察执法,其基本理念和形态元素也被纳入监

40、察法和政务处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成为反腐败斗争的重要策略和全面从严治党的基本政策。在党的十九大以来的五年里,全国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了933.6万人次。对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认识不断深化,实践持续深入,运用逐步规范,成效更加凸显。这一实践不仅实现了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的拓展,而且充分体现了我们党惩前患后、治病救人的一贯方针。在纪律建设中,我们必须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原则,实现执纪执法、政策策略、思想引导的有机统一,以达到教育人、挽救人、改造人的目的。二、党章对党的纪律与纪律检查机关作出新规定纪律严明是我们党不断发展壮大的重要基石,也是我

41、们党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的根本保障。为了进一步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党的二十大对中国共产党章程进行了修订,并在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中作出了新的规定。新党章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充分吸收了近几年党的纪律建设和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的最新成果,总体上沿用了十九大党章的相关规定。同时,新党章在总纲第六项基本要求中增写了全面从严治党的相关内容,并对党的纪律和党的纪律检查机关两章进行了必要的充实。这些新规定主要包括:对党的纪律进行了全面梳理和规范,明确了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纪律要求;对党的纪律检交机关的职责和权力进行了进一步明确,强化了其在维护党的纪律、推动全面

42、从严治党中的重要作用。通过新党章的实施,我们将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强化党的纪律建设,确保全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保持高度一致,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1 .进一步明确了纪检工作职责。十九大党章在纪律检查机关主要任务中增补了“协助党的委员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内容,以满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大局的新要求。同样地,二十大党章第四十六条第一款在主要任务中也增写了“推动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内容,这进一步丰富了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的职能使命,拓展了纪委的使命和作用,彰显了党中央对纪律检查工作的高度重视。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是党在长期执政条件下推进自我革命的重要制度保障,也是中国特色社会

43、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自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在理论突破、实践创制、重点监督、全面覆盖以及单体强化到系统集成等方面取得了巨大进展,已进入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新阶段。纪检监察机关作为监督专责机关,担负着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主干责任,必须坚决贯彻党中央赋予的重大政治责任,准确把握自身职能定位。不仅要继续加强正风肃纪反腐工作,更要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强化监督职责,更加有力有效地推动党和国家战略部署目标任务的落实。为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我们应充分发挥党内监督的主导引领作用,推进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同向发力;要推动提升监督全覆盖质量,统筹衔接“四项监督

44、构建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监督机制;要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推动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有效贯通协同,发挥审计监督、统计监督的职能作用,形成常态长效的监督合力。2 .进一步丰富了监督执纪问责的渠道。十九大党章加入了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内容,明确了执行党的纪律原则。在实践总结基础上,二十大党章第四十条第二款对监督执纪问责的处理方式进行了补充完善,从“批评教育”扩展至“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给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更多的抓手,体现了党中央从严管党治党、强化日常管理监督的重要要求。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贯彻惩前患后、治病救人方针的创新举措,是全面从严

45、治党的重要抓手。在监督执纪实践中,”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属于“四种形态”的第一种形态,是党内监督的基础工作,针对的是破纪前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者轻微违纪违法问题,是党组织教育挽救违纪党员干部的重要手段。用好用足第一种形态,把纪律挺在前面,防病于未发,治病于初萌,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查处、早纠正,有助于帮助违纪的党员干部纠错改过、回归正遒,充分体现了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的纪律原则。自党的十九大以来,“四种形态”的内涵不断丰富和发展,监督执纪执法由“惩治极少数”不断向“管住大多数”拓展。在党的十九大以来的五年里,全国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第一种形态以教育帮助为主谈话函询、提醒批评627.8万人次

46、占总人次的67.2%。我们要坚持关口前移、防患未然,综合精准利用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等处理措施,发挥好“第一道防线”的作用,使党员干部既感受到纪律规矩的刚性约束,又体会到组织的关心和关爰,把惩前影后、治病救人的方针落到实处。3 .进一步强化了派驻监督的范围。党的中央和地方纪律检查委员会全面派驻党的纪律检查组至同级党和国家机关,从而确立了全面派驻机制并完善了派驻监督。二十大党章第四十五条第四款还增写了“按照规定向有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派驻党的纪律检查组二这一举措进一步拓展了派驻机构的范围,增强了派驻监督的全覆盖效果,有助于加强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党组织的监督。在党的十八大至十九大期间,中央纪

47、委共设立了47家派驻机构,实现了对139家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的全覆盖。而在党的十九大至二十大期间,按照党中央的部署,我们采取了分类施策的方式推进派驻机构改革,在国有金融企业、国有企业和普通高等学校等单位派驻纪检监察组,进一步完善了派驻监督的体制机制。国有企业是我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因此必须加强党的领导。事业单位则是以政府职能和公益服务为主要宗旨的社会组织,其中许多属于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然而,当前一些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内设纪检机构的权威性和独立性不足,导致其作用发挥不够有力,一定程度上存在监督执纪宽松软的问题。党章的这一修改充分汲取了派驻监督改革的历史经验,

48、有效运用了党的十九大以来深化派驻机构改革的创新成果,有利于推动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将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切实提升监督实效。将派驻机构改革的最新成果以党的根本大法形式固定下来,体现了对派驻监督的高度重视,彰显了将派驻向更宽领域拓展、将监督更加有力有效地延伸到各领域的坚定决心。4 .进一步推进“三不腐”方针。在十九大党章的总纲中,新增了“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的表述。至二十大,此表述被进一步提炼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彰显了党中央对新时代反腐败规律的深刻洞察,丰富并拓展了我党反腐斗争的理念与策略。这一方针不仅是我党管党治党实践中形成的核心经

49、验、原则与要求,更是其科学治理思路与有效手段的体现。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明确提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强调这三者构成一个有机的整体,而非阶段性分隔或环节分离,并指出必须实现三者的相互贯通,这代表了对反腐败规律认识的深化与发展。自十九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定不移地深化这一方针,通过惩治震慑、制度约束与提高思想觉悟三管齐下,推动反腐败斗争迈向决定性胜利,并持续加固成果。“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现了“惩、治、防”的辩证统一,它不单是反腐斗争的根本指针,亦是新时代全面严格治党的战略布局。作为一项长期而系统的任务,它蕴含深远的理论价值与实践意义。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须将此方针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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