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群生态绿道及旅游一体化规划.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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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浙中城市群生态绿道及旅游一体化规划浙中城市群生态绿道及旅游一体化规划 文文 本本 金华市规划局 2012 年 10 月 目 录 前前 言言 1 1 第一章第一章 规划总则规划总则 2 2 第二章第二章 绿道功能、组成与分类绿道功能、组成与分类 4 4 第三章第三章 规划目标与原则规划目标与原则 7 7 第四章第四章 绿道网布局规划绿道网布局规划 9 9 第五第五章章 绿道系统建设指引绿道系统建设指引 1717 第一节 绿廊控制 . 17 第二节 配套系统 . 18 第三节 服务节点 . 20 第四节 标识系统 . 23 第六章第六章 分县市建设指引分县市建设指引 2727 第一节 金华市区

2、. 27 第二节 兰溪市 . 28 第三节 义乌市 . 30 第四节 东阳市 . 31 第五节 永康市 . 32 第六节 武义县 . 34 第七节 浦江县 . 35 第八节 磐安县 . 36 第七章第七章 实施措施与行动计划实施措施与行动计划 3838 附图附图 4141 - 1 - 前 言 目前,浙中城市群正处于增长方式从规模扩张向功能提升转型、 经济模式从工业经济向城市经济转型、 空间组织从县域竞争向区域统 筹转型的发展新阶段。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浙中城市群规划的批复 (浙政函2011241 号)指出,浙中城市群要“认真贯彻落实科学 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深入实施新型城市化战略” ,

3、 “努力 建设定位明确、布局合理、生态良好、设施完善、辐射带动能力强的 宜居、宜业、宜游城市群” 。 为了深化落实浙中城市群规划 ,加强城市群功能联系,提升 城市群生活品质,金华市组织编制了浙中城市群生态绿道及旅游一 体化规划 (以下简称“本规划” ) 。依托浙中地区的自然生态和人文 资源优势,规划建设浙中城市群生态绿道网络,是贯彻科学发展观的 实际举措、落实“文化强省”和“生态浙江”战略的具体行动,也是 加强城市群功能联系、打造城市群优质生活圈、构建安康祥和的幸福 家园、全面建成惠及全市人民的小康社会的有效途径。 本规划是浙中城市群各县市(区)开展绿道网规划建设的重要依 据。各县市(区)应以

4、本规划为指导,制定本地区的绿道建设规划和 绿道实施计划,切实推进本地区的绿道网建设工作。通过科学规划和 系统建设,努力把绿道网打造成为浙中生态空间的保护系统、历史文 化的展示系统、健康生活的活动系统、旅游网络的支撑系统和城乡统 筹的连接系统, 把城市群绿道网建设成为与浙中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 适应的“绿色文化”精品工程。 - 2 - 第一章 规划总则 第一条第一条 编制目的 为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新型城市化战略,加强浙中城市群功能 联系,打造城市群优质生活圈,综合考虑浙中地区的城乡居民点布局、自然生态 条件、人文资源优势和地方意愿等因素,制定本规划。 第二条第二条 规划范围 为金华市行

5、政管辖区,包括婺城区、金东区、义乌市、东阳市、永康市、兰 溪市、浦江县、武义县、磐安县 9 个县(市、区),土地总面积 1.09 万平方公里。 第三条第三条 规划期限 本规划期限至 2020 年,其中近期至 2015 年,远期至 2020 年。 第四条第四条 规划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008) 2、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2006) 3、 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 (2010) 4、 浙江省城镇体系规划(2011-2020 年) 5、 浙中城市群规划(2008-2020 年) 6、各县市(区)城市总体规划或县市域总体规划 7、各县市(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8、各县市(区)国民经济和

6、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 9、各县市(区)旅游相关规划及旅游“十二五”规划 10、各县市(区)交通、文化、体育、水利、农业、林业、美丽乡村、绿色 城镇等其他相关专项规划、 “十二五”规划、行动计划等 - 3 - 第五条第五条 规划对象 本规划对象为浙中城市群的区域绿道。 第六条第六条 约束效力 本规划是开展浙中城市群绿道建设的重要依据。各县市(区)应以本规划为 指导,制定本地区绿道网规划和实施计划,落实区域绿道层面的内容,原则上不 能取消本规划确定的区域绿道和服务节点。 第七条第七条 解释权属 规划由金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 4 - 第二章 绿道功能、组成与分类 第八条第八条 绿

7、道功能 浙中城市群绿道是贯穿浙中全域、体现浙中特色的一种线形绿色开敞空间, 是连接主要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旅游区、农业园区、历史古迹和城乡居住区 等自然和人文资源,集生态保护、文化体验、体育健身、休闲旅游、科普教育、 城乡交流等功能为一体,供城乡居民、游客步行和骑游的绿色廊道,规划建设成 为与浙中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绿色文化”精品工程。浙中城市群绿道具 体功能如下: 1、生态空间的保护功能 通过维护绿道及周边河流、湿地、森林等生态系统的生态功能,可以保护与 优化生态系统,维护生态系统稳定,对保障浙江省生态屏障安全具有重要作用。 2、历史文化的展示功能 通过绿道网络的建设将城市群内各类有

8、代表性的文化遗迹、 历史建筑和传统 街区串联起来,使人们可以更加便捷地感受金华的历史文化遗存,有助于彰显城 市群的文化魅力、提升城市群的发展品位。 3、健康生活的活动功能 通过绿道网络的建设为城乡居民提供更多贴近自然的休闲场所, 可供开展体 育锻炼、人文休闲、科普教育活动,丰富居民生活,增进居民健康,引导低碳出 行,进一步提升城市群的生活品质。 4、旅游网络的支撑功能 通过绿道网络的建设促进旅游观光、 商贸服务等相关产业的发展, 拉动消费, 扩大内需,并为周边居民提供多样化的就业机会,促进沿线农民增收,促进经济 增长。 5、城乡统筹的连接功能 通过绿道网络的建设提供大量的户外交往空间,增进居民

9、之间、城乡之间、 - 5 - 城际之间的融合与交流,将成为促进城市群城乡协调发展、加强城际交流的“绿 色项链”。 第九条第九条 绿道组成 浙中城市群绿道系统由生态绿廊系统和配套设施系统构成。 1、生态绿廊系统 绿廊系统主要由植物群落、水体、土壤等具有一定宽度和生态功能的绿化空 间构成,是实现生态绿道功能的基础。 2、配套设施系统 主要包括慢行道路系统和辅助设施系统。慢行道路系统主要由自行车道、步 行道等组成,是建设生态绿道的重要骨架。辅助设施系统由标识系统、基础设施 系统、服务系统等组成,是生态绿道的必要组成部分。 第十条第十条 绿道分类 1、绿道分级 根据绿道的区域连接范围,将浙中城市群绿道

10、分为区域绿道、城市绿道和社 区绿道三个等级。本规划安排区域绿道部分。 (1)区域绿道 连接两个及以上县市的绿道为区域绿道, 对浙中城市群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 支撑体系建设具有重要作用。 (2)城市绿道 为各县市行政辖区范围内的主要绿道,对生态网络保护、绿道网的连续性和 完整性起主导作用,应与城市群区域绿道有机衔接。 (3)社区绿道 为附近社区居民或特定区域提供游憩休闲服务的绿道, 一般用于连接城镇居 住社区和社区公园、小游园、街头绿地、公共活动场所等空间,或者连接农业园 - 6 - 区、风景区、旅游度假区等特定区域内的各个功能组团。 2、绿道分类 根据绿道所处位置和具体建设要求,将绿道分为城镇型

11、绿道、田园型绿道、 山野型绿道三种类型。 (1)城镇型绿道 位于现状城镇建成区和规划城镇建设区范围内的绿道, 主要依托各类城市公 园、街头绿地、广场、人文景点和带状绿地等设立,对城镇内孤立的生态斑块起 到连接作用,是改善城市环境和提升城市品质的重要载体,也是居民开展游憩、 休闲、 出行、 健身等日常活动的绿色空间。 城镇型绿道建设应符合城镇总体规划, 并与各类详细规划相衔接。 (2)田园型绿道 位于河谷平原农村地区的绿道,主要连接城镇与重要风景区、旅游度假区等 绿色开放空间,以及历史文化名镇、历史文化名村、历史人文资源密集区等重要 历史人文区和重要农业观光区、特色乡村等,依托城镇外围的开敞绿地

12、、水体、 丘陵和农田等设立。田园型绿道建设应与旅游开发、耕地保护、美丽乡村建设、 农业和水利建设、平原区域绿化等相结合,为市民亲近自然、康体健身、旅游观 光、寻古探幽、城乡交流等提供绿色休闲空间。 (3)山野型绿道 进入或穿越山地区的绿道,主要连接城镇与重要生态区、景区、度假区、高 山农业观光区等,依托山体、溪流等设立。山野型绿道建设应与生态保护、生态 旅游发展、林业建设等相衔接,为维护生态安全、发展生态旅游、开展科普教育 等提供支撑。 - 7 - 第三章 规划目标与原则 第十一条第十一条 规划目标 1、总体目标 以满足人的需求和因地制宜为主要原则,依托于浙中城市群生态网络基础, 组织便捷连接

13、城市群主要城市、重要开发区、生态休闲之心,以及主要风景区、 度假区、森林公园和其它旅游目的地、休闲空间、生态空间的绿道网络,形成具 有浙中地域特色的绿色文化长廊, 推进浙中优质生活圈建设, 加快城乡统筹进程, 促进休闲旅游业发展。 2、区域绿道可达性目标 (1)进入目标:县市域中心城市和其它重要城镇功能区居民 30 分钟自行车 骑行可进入区域绿道主线(6km 以内) 。 (2)可达目标:各县市域中心城区中心沿绿道 2-3 小时自行车骑行可达浙 中核心区域的金华或义乌主城、相邻县市域中心城市、生态休闲之心和外围生态 圈中临的重要自然或人文资源密集区。 第十二条第十二条 规划原则 1、绿色低碳、生

14、态安全原则 以构建区域生态安全格局和优化城乡生态环境为基础,充分利用现有地形、 植被、水系等自然资源,结合市域生态廊道、生态隔离绿地、环城绿带和农田林 网等构建绿道,有机连接分散的生态斑块,构建和维护完整、安全的区域生态格 局,保护生物多样性。 2、彰显文化、本土特色原则 突出浙中的自然资源条件和历史人文特色, 发挥绿道对各类发展节点的组织 串联作用,充分发掘并展示本地具代表性的特色资源,形成体现地域景观特色、 本土文化、历史传统的绿道系统。 - 8 - 3、功能多样、综合利用原则 结合地域特征和人文特点,根据不同使用人群的需求,打造形式多样、功能 丰富的绿道,展现不同的目标和主题,体现绿道的

15、多样化。 4、因地制宜、经济可行原则 结合浙中自然地形条件,与浙中城市群规划空间结构相吻合,将城市群主要 居住社区、生态休闲之心、外围生态空间、主要风景区和其它主要旅游目的地相 联系,因地制宜选择绿道路线,充分利用现状设施合理安排绿道配套服务功能。 5、以人为本、便捷使用原则 遵循生态化、 人性化和便利性原则选择绿道线路, 完善绿道的安全防护设施、 标识系统、应急救助系统等配套设施。加强绿道网与公共交通系统、旅游集散中 心、重要交通枢纽、重要道路的有效衔接,完善换乘系统,方便居民和游客进出 绿道。 6、统筹协调、有序推进原则 充分体现协调发展的指导思想,加强与周边地区的统筹协调,合力促进绿道

16、网络系统的有序构建。 - 9 - 第四章 绿道网布局规划 第十三条第十三条 规划结构 结合浙中空间结构,突出金义主轴线,组织环状加放射的绿道网,形成“环 状放射多点”的总体结构,即:以环绕城镇环和生态休闲之心的环线绿道,以及 串联生态休闲之心、城镇环、外围生态空间,并衔接周边地市绿道网的放射状绿 道线共同构筑城市群绿道网,并合理布局多个服务驿站。 第十四条第十四条 绿道网布局 规划共布置 12 条区域绿道,线路总长度约 1127.2 公里,绿道网络密度为 0.10km/km 2。主要由“”形滨水绿道和其它绿道构成。滨水绿道依托浙中主要 河流,形成“”字形骨干滨水绿道,连接区内主要城市的核心区,

17、并与杭州、 绍兴、台州、丽水、衢州等周边地市绿道相衔接,以滨水景观、城市景观与乡村 田园景观交错为特色。其它绿道临近丘陵或沿盆地内平原安排,以丘陵地貌、田 园风光、山野景观为特色。 第十五条第十五条 分类布局与功能引导 1、分类布局 规划区域绿道中城镇型绿道总长 333.1 公里,占区域绿道总长的 29.6%;田 园型绿道总长 477.0 公里,占 42.3%;山野型绿道总长 317.1 公里,占 28.1%。 2、功能引导 (1)城镇型绿道:突出都市休闲、文化休闲特色 城镇型绿道连接各类城市公园、街头绿地、广场、人文景点、商业中心、文 化场馆等设施,适宜开展餐饮购物、文化展示、休闲观光和康体

18、健身等活动。 (2)田园型绿道:突出乡村休闲、运动休闲特色 田园型绿道连接度假区、风景旅游区、郊野公园、历史人文资源点、农业观 - 10 - 光区、特色乡村等休闲旅游资源,为开展旅游观光、康体健身、农业体验、节庆 民俗和乡野美食等活动创造条件。 (3)山野型绿道:突出山水休闲、生态休闲特色 山野型绿道连接水源涵养区、风景旅游区、度假区、高山农业观光区等生态 休闲资源,适宜开展科普教育、生态养生、户外运动、野外探险等活动。 3、其他功能引导 (1)生态休闲之心 除生态绿心的功能外,建议作为浙中最重要的生态休闲场所,为浙中户外生 态休闲设施、郊野公园、度假设施、现代观光农业园和农家乐鼓励建设区。位

19、于 生态休闲之心的主要绿道沿线两侧,鼓励优先安排相关休闲设施。 (2)美丽乡村建设重点线 建议美丽乡村建设活动的建设重点与绿道建设相协调,将绿道(特别是田园 型绿道)沿线作为美丽乡村重点风景线。到 2015 年,绿道沿线的乡村全部建设 成美丽乡村。 第十六条第十六条 县市交接点布局 绿道县市交接点指跨县市区域绿道的衔接点, 重点协调各县市绿道的走向和 建设标准。在保障交通安全的基础上,可通过公路、桥梁或结合绿地系统等方式 贯通,形成一体化的区域绿道网络。本规划共确定县市交接点 30 个。 第十七条第十七条 线路布局 1 号区域绿道:连接兰溪、金华、义乌和东阳,以都市体验、古婺文化、滨 水休闲为

20、特色,沿兰江、金华江、义乌江、东阳江、白溪串联兰溪古城、金华古 子城、燕尾洲、佛堂古镇、义乌国际商贸城、木雕文化旅游区、东白山风景区等 重要发展节点,并预留与桐庐、嵊州绿道的联系廊道,总长 212.6 公里。 2 号区域绿道:连接金华、武义、永康,以山水体验、五金文化为特点,自 - 11 - 金华燕尾洲沿武义江、永康江至永康厚吴,串联燕尾洲、雅畈历史街区、武义老 城、中国科技五金城、石城山景区、厚吴村等重要发展节点,并预留与缙云绿道 的联系廊道,总长 94.2 公里。 3 号区域绿道:连接金华和武义,以休闲度假、古村文化为特色,自燕尾洲 沿武义江、梅溪,穿越南山进入武义境内往南至柳城,串联石门

21、农场、仙源湖度 假区、王宅、俞源、柳城等重要发展节点,并预留与松阳绿道的联系廊道,总长 90.7 公里。 4 号区域绿道:连接浦江、兰溪、义乌、东阳、磐安,以山水观光、影视文 化、生态休闲为特色,自浦江虞宅至兰溪梅江,经义乌上溪、佛堂、东阳南马、 横店进入磐安,连接仙华山风景区、横溪镇、义乌铜山湖湿地公园、双江湖水利 枢纽工程、双林风景区、八华山风景区、南马镇、横店镇、八面山森林公园、南 江水库、花台山森林公园、花溪风景区、方前双岩景区、高姥山旅游区等重要发 展节点,并预留与桐庐、天台绿道的联系廊道,总长 243.4 公里。 5 号区域绿道:连接义乌、东阳、永康,以休闲运动、风景观光为特色,自

22、 义乌大陈经东阳中心城区、横店、永康龙山、古山至方岩风景区,连接华溪森林 公园、浪坑口郊野公园、东阳体育中心、三都屏岩风景区、横店、方岩风景区 等重要发展节点,并预留与诸暨、缙云绿道的联系廊道,总长 107.6 公里。 6 号区域绿道:连接兰溪和浦江,以农家体验、传统文化为特色,自兰溪游 埠沿衢江、兰江、梅江至浦江黄宅、白马,串联兰溪老城、女埠古镇、横溪城头 风景区、南山风景区、上山遗址、郑宅等重要发展节点,并预留与龙游、诸暨绿 道的联系廊道,总长 142.2 公里。 7 号线区域绿道:位于兰溪境内,以历史文化、民俗体验为特色,自兰溪中 心城区至诸葛村,连接兰溪中心城、永昌古镇、诸葛八卦村等重

23、要发展节点,并 预留与建德绿道的联系廊道,总长 21.2 公里。 8 号区域绿道:连接兰溪、金华和义乌,以休闲度假、景区观光、道教文化、 名人故地为特色,自兰溪古城、赤山湖度假区沿北山南侧经金华罗店、曹宅至义 - 12 - 乌上溪,串联赤山湖旅游度假区、双龙洞景区、曹宅镇、大佛寺风景区、山头下 村、岩口湖度假区等重要发展节点,总长 74.8 公里。 9 号线区域绿道:连接义乌和永康,以山野体验、寻古探幽为特色,自义乌 佛堂、赤岸至永康中心城区,串联佛堂古镇、赤岸古镇、五指山景区、飞龙山景 区、西津桥商业旅游街区等重要发展节点,总长 44.8 公里。 10 号区域绿道:在武义境内连接 2 号区域

24、绿道与 3 号区域绿道,以山水休 闲为特色,自武义中心城区至王宅,串联温泉度假区、古竹旅游功能区、王宅等 重要发展节点,总长 19.8 公里。 11 号区域绿道:在永康境内连接 2 号区域绿道与 5 号区域绿道,以乡村体 验、工业旅游为特色,自永康中心城区经芝英至古山,串联西津桥旅游街区、中 国科技五金城、古山胡氏旧宅等重要发展节点,总长 16.1 公里。 12 号线区域绿道:位于磐安境内,贯穿磐安南北,以山地运动、山野体验、 生态休闲为特色,自尖山经墨林至新渥,串联夹溪风景区、尚湖万亩茶艺景区、 仑泉景区、螺岩景区、大盘山自然保护区、灵山古民居、百杖潭风景区等重要发 展节点,总长 80.0

25、公里。 - 13 - 表表 4 4- -1 1:区域绿道规划一览表:区域绿道规划一览表 编号 线路走向 主要节点 县市交接点 驿站 长度(km) 01 兰溪中心城金 华长湖金华燕 尾洲金华孝顺 义乌佛堂义 乌国际商贸城 东阳中心城东 阳巍山,向东延 伸至嵊州,向西 延伸至建德 东白山风景区、厦程里位育堂、巍 山镇、务本堂、福舆堂、东阳江绿 带、木雕文化旅游区、义乌国际商 贸城、义乌江绿带、义乌小商品城、 双江湖水利枢纽工程、佛堂古镇、 孝顺镇(金东开发区) 、琐园乡土建 筑、澧浦镇、东藕塘湿地公园、燕 尾洲、古子城、金华江绿带、长湖 湿地公园、兰溪古城、三江源湿地 公园、女埠古镇、兰江水上旅游

26、 义乌东阳交接,东阳木雕城 东阳嵊州交接,37 省道白峰 岭 金华义乌交接,金华低田 金华兰溪交接,兰溪烟溪与 金华蚕种场之间 兰溪建德交接,兰溪将军岩 一级驿站:兰溪中心城、燕尾 洲、下范村、佛堂、义乌中心 城、东阳中心城 二级驿站:将军岩、陈店、后 杜、筱溪、金华八中、艾青文 化公园、下湖、洪村、新叶店、 倍磊、红联、南山公园、廿三 里、木雕城、六石、巍山、虎 鹿 总长 212.6 兰溪 33.3 金华 82.3 义乌 47.3 东阳 49.7 02 金华燕尾洲武 义中心城武义 桐琴永康中心 城永康厚吴, 延伸至缙云 燕尾洲、 雅畈历史街区、 江东-岭下、 石楠塘徐氏宗祠、武义后郭山湿地

27、公园、履坦徐氏民居、武义江绿带、 熟溪桥、武义老城、桐琴、永康江 绿带、西津桥旅游街区、中国科技 五金城、金胜山森林公园、南溪景 区、石城山景区、白云景区、厚吴 村 金华武义交接,建议:1、武 义江以南, 金华焦岩与武义范村之 间;2、西侧山体,金华外林场与 武义金山头之间 武义永康交接,武义桐四村 与永康夏作村之间 永康缙云交接,建议南溪东 岸,永康光瑶与缙云田宅之间 一级驿站:燕尾洲、武义中心 城、永康中心城 二级驿站:假日公园、雅畈、 上王、叶长、桐琴、石柱、厚 吴 总长 94.2 金华 24.5 武义 30.7 永康 39.0 - 14 - 编号 线路走向 主要节点 县市交接点 驿站

28、长度(km) 03 金华燕尾洲武 义江梅溪交汇处 金华安地武 义王宅武义柳 城,延伸至松阳 湖海塘、雅畈历史街区、石门农业 休闲园区、农垦物产小镇、安地度 假小镇、仙源休闲度假综合体、小 同村、寿仙谷有机国药精品园、大 红岩景区、王宅旅游中心、清风寨 刘秀垄景区、俞源、延福寺、柳城 旅游中心、白水瀑景区、十里荷花 景区、荷花淀湿地公园、小黄山景 区 金华武义交接,金华下古与 武义新塘岗之间 武义松阳交接,44 省道 一级驿站:燕尾洲、王宅、柳 城 二级驿站:假日公园、苏孟、 安地、郑宅、清风寨、桃溪 总长 90.7 金华 30.4 武义 60.3 04 虞宅西山公园 梅江岩口 佛堂横店磐 安中

29、心城大盘 方前,向东延 伸至天台,向北 延伸至桐庐 富春野马岭景区、新光村、仙华山 风景区、西山公园、通济桥水库、 橫溪镇、橫溪城头风景区、贝家村、 萧皇岩、岩口水库、义乌铜山湖湿 地公园、双江湖水利枢纽工程、双 林风景区、八华山风景区、荷花蕊 景区、上安恬懋德堂、花园村、南 马镇、横店镇、八面山森林公园、 马上桥花厅、南江水库、昌文塔、 道德桥、花台山森林公园、石头村、 花溪风景区、大盘镇、里王村、方 前双岩景区、高姥山旅游区 建德浦江交接,浦江马岭脚 村 浦江兰溪交接,浦江下方村 兰溪义乌交接,义乌西坪 义乌东阳交接,义乌画坞坑 东阳磐安交接,东阳长庚村 磐安天台交接,里石门水库 磐安仙居

30、交接,磐安冲背后 一级驿站:西山公园、横溪、 岩口、横店、安文、大盘 二级驿站:新光、杭坪、墩山、 黄山、流大塘、石塔、红联、 石壁、画水、南马、湖溪、云 山、方前、维新 总长 243.4 浦江 43.4 兰溪 15.3 义乌 45.2 东阳 70.1 磐安 69.4 - 15 - 编号 线路走向 主要节点 县市交接点 驿站 长度(km) 05 义乌苏溪东阳 中心城东阳横 店永康龙山 永康方岩风景区 永康舟山,向 北延伸至诸暨, 向南延伸至缙云 大陈生态城镇休闲旅游区、华溪森 林公园、浪坑口郊野公园、东阳体 育中心、三都屏岩风景区、横店、 严济慈故居、南马、葛府窑址、太 平水库、古山胡氏旧宅、

31、方岩风景 区、杨溪水库 诸暨义乌交接,大陈燕窝村 义乌东阳交接,东阳楼宅村 东阳永康交接,永康西坞村 永康缙云交接,永康道坦与 缙云青川之间 一级驿站:东阳中心城、横店、 方岩 二级驿站:楂林、苏溪、华溪、 浪坑口、南马、龙山、后山头、 舟山 总长 107.6 义乌 24.5 东阳 42.7 永康 40.4 06 游埠兰溪中心 城梅江浦江 中心城安华水 库,向北延伸至 诸暨,向东延伸 至龙游 游埠镇、金华青阳洲湿地公园、后 龚永锡堂、兰溪老城、女埠古镇、 马涧镇、通州桥、转轮岩景区、横 溪镇、城头风景区、南山风景区、 浦江城区、上山遗址、郑宅、曹街 村、土库、安华水库 兰溪龙游交接,兰溪山峰张

32、 村 兰溪浦江交接,桐坞岭 浦江诸暨交接,安华水库 一级驿站:游埠、兰溪中心城、 马涧、横溪、浦江南山、郑宅 二级驿站:后龚、女埠、香溪、 柏社、东村、墩头、渠南、白 马 总长 142.2 兰溪 85.2 浦江 37.0 07 诸葛村永昌 兰溪中心城,向 北延伸至建德 诸葛八卦-长乐村民俗风情景区、 积 庆堂、永昌古镇、兰溪中心城 兰溪建德交接,洪垄水库 一级驿站:诸葛村、兰溪中心 城 二级驿站:永昌 总长 21.2 兰溪 21.2 08 兰溪中心城兰 溪赤山湖度假区 婺江金华罗 店金华曹宅 岩口水库 赤山湖旅游度假区、双龙洞景区、 曹宅镇、大佛寺风景区、山头下村、 艾青故居、岩口湖度假区 金

33、华兰溪交接,兰溪上湖水 库。 金华义乌交接,金华傅村镇 派溪头 一级驿站:兰溪中心城、赤山 湖、罗店、曹宅、岩口 二级驿站:后杜、竹马、北山 口、龙山、蒋田畈、 总长 74.8 兰溪 12.3 金华 54.5 义乌 8.0 - 16 - 编号 线路走向 主要节点 县市交接点 驿站 长度(km) 09 义乌佛堂义乌 赤岸永康中心 城 西津桥商业旅游街区、上黄水库、 飞龙山景区、五指山景区、赤岸古 镇,佛堂古镇 义乌永康交接, 义乌大门里。 一级驿站:佛堂、永康中心城 二级驿站:赤岸、毛店、枫坑 总长 44.8 义乌 23.7 永康 21.1 10 武义中心城温 泉度假区武义 王宅 王宅镇、古竹旅

34、游功能区、温泉度 假区、植物园景区、熟溪桥 一级驿站:武义中心城、王宅 二级驿站:温泉度假区 总长 19.8 武义 19.8 11 永康古山永康 芝英永康中心 城 古山胡氏旧宅、芝英、中国科技五 金城、西津桥旅游街区 二级驿站:芝英、五金园区 总长 16.1 永康 16.1 12 磐安尖山磐安 新 渥 磐 安 冷 水,向北延伸至 新昌,向南延伸 至缙云 夹溪风景区、尖山镇、尚湖万亩茶 艺景区、仑泉景区、螺岩景区、大 盘山自然保护区、灵山古民居、新 渥镇、百杖潭风景区 磐安新昌交接,磐安里岙村 九里坑 磐安缙云交接,磐安潘潭村 一级驿站:尖山 二级驿站:尚湖、窈川、云山、 新渥、冷水 总长 80

35、.0 磐安 80.0 - 17 - 第五章 绿道系统建设指引 第一节 绿廊控制 第十八条第十八条 绿道控制区 绿道控制区是为保障绿道的基本生态功能、营造良好的景观环境、维护各项 设施的正常运转,沿绿道慢行道路缘线外侧一定范围划定并加以保护和管制区 域。绿道控制区范围内禁止破坏或污染绿道环境、对环境和休闲游憩活动造成安 全隐患、 对不可移动文物和历史建筑保护造成安全隐患或破坏等的开发建设项目 和活动。 1、城镇型绿道 主要包括集中在城镇建成区内的人文景区、公园广场、河渠、绿地等。控制 宽度与城市规划确定的绿线要求相一致,一般不宜小于 20 米(慢行道路缘外侧 划定的控制边界线之间的距离, 下同)

36、 。 主要以人工绿化、 交通换乘等设施为主, 允许已有设施依据城市绿地的控制要求进行改造完善。 2、田园型绿道 控制宽度应满足动植物迁徙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生境, 满足人们亲近大自然 的需求,同时应有效避免人的活动对自然生态环境及动植物的消极影响,一般不 小于 100 米。 以半自然、 半人工要素为主, 主要包括城镇建成区周边的开敞绿地、 水体、林地、农田、丘陵,以及旅游度假区、风景名胜区、文物和历史建筑、古 村落等自然和人文资源。 允许在限定条件下进行与其功能不相冲突的低强度开发 建设。 3、山野型绿道 控制宽度应满足动植物繁衍、迁徙和生存的生态环境,一般不小于 600 米。 以自然生态要素为

37、主,主要包括沿线的水体、丘陵、山体、林地、园地、农田, 建立城乡连续的生物廊道网络,同时服务于农业生产和城市绿化生产,改善城市 生态环境质量。 加强对原生态环境的恢复、 维护和保育, 除最基本的绿道设施外, - 18 - 禁止城镇建设蔓延侵入,控制区范围内已建合法建(构)筑物,不得擅自改建和 扩建,控制村庄建设规模。 第十九条第十九条 绿廊建设区 指绿道慢行道两侧以生态维育、 生产防护、 景观美化等为主导功能的绿化带。 城镇型绿道的绿化以提高慢行道的遮荫程度为出发点,以乔木树种为主、灌木为 辅。田园型和山野型绿道不宜进行大规模的绿化改造,应最大限度地保留原有植 被,确实要进行绿化改造的,要优先

38、选用本地乡土树种,以野生自然乡土植物种 为主。 1、城镇型绿道 在与城市绿线控制相衔接的前提下,绿化带一般不宜小于 3 米,现状改造有 困难的地段不宜小于 1 米。借助城市道路通行、并有绿化遮荫的绿道,可不再单 独建设绿化带。 2、田园型绿道 田园型区域绿道每侧绿廊建设区宽度一般不小于 10 米,田园型城市绿道主 线每侧一般不小于 5 米,田园型城市绿道支线每侧一般不小于 3 米。 3、山野型绿道 山野型绿道每侧的绿廊宽度一般不小于 15 米,以生态自然保护、水源涵养、 山林养护为主导, 严格控制建设活动, 加强保护自然生态系统, 维护生态多样性, 严禁滥砍滥伐和破坏山林等行为。 第二节 配套

39、系统 第二十条第二十条 慢行道系统 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步行道、自行车道和综合慢行道的其中之一。绿道慢行道 应以利用现有道路、河堤、公园道、林荫道、机耕道等进行改造和配套设施建设 - 19 - 为主。对慢行道宽度原则要求如下(具体宽度在绿道详细规划阶段根据实际情况 明确) : 1、山野型绿道的步行道(登山道)宽度不小于 1.2 米;田园型绿道的步行 道宽度不小于 1.5 米;城镇型绿道的步行道单独设置时宽度不小于 2 米,与市政 道路结合时不小于 2.5 米。 2、单向设置自行车道时,其一条车道的路面宽度不小于 1.5 米,两条车道 不宜小于 2.5 米;双向设置的最小宽度不宜小于 3.5 米(人

40、流量较少的田园型和 山野型绿道可适当减少宽度,但不宜小于 2.5 米)。绿道与城市桥梁、隧道合并 设置时,自行车道宽度不小于 2 米,且自行车道、人行道与机动车道之间应通过 防护栏进行隔离。 3、综合慢行道宽度应满足人与自行车混行的要求,其中山野型绿道不小于 2 米,田园型不小于 3 米,城镇型不小于 4 米。 4、区域绿道慢行道一般不得直接借道等级公路和城市干道。必须借用等级 公路或城市干道的绿道,应严格控制长度和比例,并设置安全隔离设施。 5、步行道纵坡最大不宜超过 12%(小于 3%为宜,当纵坡坡度大于 8%时,应 辅以梯步解决竖向交通) ,横坡最大不宜超过 4%;自行车道纵坡最大不宜超

41、过 8% (小于 3%为宜) ,横坡最大不宜超过 4%(小于 2%为宜) ;综合慢行道纵坡最大不 宜超过 8%(小于 3%为宜) ,横坡最大不宜超过 4%(小于 2%为宜) 。盲道与无障碍 设施参照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等相关规范要求设置。 6、根据绿道的具体功能、类型与周边环境选择慢行道的铺装材料,并体现 当地特色或文化特征。绿道铺面材料尽量选用经济、环保和地方材料。 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一条 交通衔接系统 包括衔接设施、停车设施和换乘设施。城乡公共交通网络应与绿道保持便捷 联系,并开辟连接绿道出入口、主要节点的公交线路,完善换乘系统,提高绿道 的可达性。 - 20 - 第二十二条第二十

42、二条 服务设施系统 主要包括管理设施、商业服务设施、游憩设施、科普教育设施、安全保障设 施。配套服务设施应与功能相结合,详见“服务节点”章节。 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三条 基础设施系统 1、公共厕所:市政给水、排水管网配套完善的地方采用水冲厕所;市政给 水管道就近可以到达,但无污水管网配套的地方采用真空厕所;无市政给水、排 水管网配套的地方采用循环冲洗生态厕所,进行再生处理后用于绿化。 2、照明系统:照明设施应安全可靠、经济合理、节省能源、维修方便、技 术先进, 照明的范围和强度应避免对野生动物生存、 繁殖、 迁徙等活动造成威胁。 3、通讯系统:配备完善的通讯系统以及应急呼叫系统,满足使用者沟通呼

43、叫需求。建立有线与无线相结合的绿道通讯网络,保障通讯的畅通性。 4、安防系统:在节点、应急电话机等位置设置视频安防系统。根据现场情 况,采用无线型传输系统。设置无线巡更系统。 第三节 服务节点 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四条 服务节点分级 服务节点是为了绿道的日常使用而设置, 是绿道系统中游客逗留和休憩的重 要场所。服务节点应积极依托现有游览设施、景区集散(服务)中心、城镇设施、 特色村庄等,配备完善的交通衔接、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避免重复建设。根据 服务设施的内容及服务水平,规划绿道服务节点分三个等级,本规划明确一级驿 站和主要二级驿站布局。 1、一级驿站 一级驿站宜每 15-30 公里设置一处。主要

44、设施包括:绿道管理及游客服务中 - 21 - 心、公共停车场、自行车停车场、自行车租赁与维修点、餐饮(售货)点、医疗 点、厕所、淋浴室、健身场地、治安报警点、消防点、信息咨询亭等。一级驿站 应尽量结合现有城镇、特色旅游村、风景区、度假区、旅游区等进行选址,充分 利用现有设施、建筑等提供配套服务,设施在空间布局上应相对集中。规划共设 置一级驿站 26 个。在各县市绿道编制规划时,原则不得取消一级驿站。 2、二级驿站 二级驿站宜每 5-10 公里设置一处,在城镇范围内结合服务人口和实际条件 可适当增加布点密度。主要设施包括:自行车租赁点、自行车停车场与维修点、 厕所、小卖部、健身场地、信息咨询亭、

45、治安点、消防点等。二级驿站应结合城 市公园、村庄、农业园区以及小型的旅游区、度假区等进行安排。规划共设置主 要二级驿站 69 个。 3、三级驿站 三级驿站一般宜每 2-3 公里设置一处,其中城镇及人口密集区取下限值,其 余地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取上限值。主要设施包括:休息亭廊、自行车停车位、坐 凳、垃圾箱、标识标牌等。三级驿站可结合现状条件进行灵活布置。 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五条 服务节点配置内容 各级服务节点配置的基本设施内容及规模建议详见下表。 表表 5 5- -1 1:各级服务节点配置标准各级服务节点配置标准 服务节点 一级驿站 二级驿站 三级驿站 备注 设置要求 设 置 间 距 约 15-30

46、km 设 置 间 距 约 5-10km(人口密 集区可适当增加 布点密度) 设 置 间 距 约 2-3km(人口密集 区可适当增加布 点密度) 设置地点 结合公园、村镇、 景区、度假区、 旅游区等设置 结合公园、村庄、 农业园区等设置 结合当地实际灵 活设置 - 22 - 服务节点 一级驿站 二级驿站 三级驿站 备注 建设规模 用地面积不小于 1000 平方米 用地面积约 500 平方米左右 用地面积约 50 平 方米左右 依托现状建筑改 造或与公园等综 合设置的,可不 受此建设规模限 制 游客服务 提供绿道管理、 治安维护、旅游 信息咨询等服务 医疗点 配备基本的急救 药品和设施 餐饮设施

47、小卖部 休息设施 淋浴室 居民健身 设施 停车场 标准停车位不少 于 15 个,其中大 型客车停车位不 少于 3 个 与周边现有及规 划停车场综合考 虑。 自行车租 借点 提 供 自 行 车 租 借、停放和维护 服务,与停车场、 公 交 站 结 合 设 置,自行车停车 位一般不少于 50 辆自行车 提 供 自 行 车 租 借、停放和维护 服务,自行车停 车位一般不少于 20 辆自行车 公交站 公 厕 垃圾箱 - 23 - 服务节点 一级驿站 二级驿站 三级驿站 备注 给排水 就近接入城市给 水、污水管网, 若无条件,须采 用独立供水和生 态化的处理污水 方式就近处理 照明设施 通讯系统 消除手

48、机信号盲 点,有条件可配 备公用电话 图例:应设 可设 不考虑 可结合各条绿道的实际情况和发展特色, 适量增加商业服务设施、 游憩设施、 科普教育设施、体育设施等配套服务内容。鼓励有条件的一级驿站设置儿童游乐 设施、露营地、运动场地等,以增强驿站的服务功能。 第四节 标识系统 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六条 标识系统设立总则 绿道标识系统包括信息标志、指示标志、规章标志、警示标志、安全标志和 教育标志六种类型。绿道各类标志牌必须按统一规范的要求清晰、简洁地设置, 从而实现对绿道使用者的指引功能。 各种标志牌一般应设置在游客行进方向道路右侧或分隔带上, 牌面下缘至地 面高度宜为 0.8-4 米;同一地点需设两种以上标志时,可合并安装在一根标志柱 上,但最多不应超过四种,标志内容不应矛盾、重复;同类标示牌设置间距不应 大于 500 米;制作标志牌所采用的原材料应体现环保和节约的精神。 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七条 标识系统设置要求 - 24 - 1、信息标志 用于标明游客在浙中绿道中的位置,并提供绿道设施、项目、活动,以及游 览线路及时间等信息。 (1)分布要求:在驿站、景点景区、古镇、湖泊湿地、历史文化点位、产 业项目等区域的前方 1 公里范围内,以 500 米为间距,提前设置信息标志。 (2)内容要求:提供浙中绿道设施、项目、活动,以及游览线路及时间等 信息,宜采用文字和图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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