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8792维纶纤维增强水泥平板 标准 JC T 671-199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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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材行业标准 维纶纤维增强水泥平板 V i n y l o n f i b e r r e i n f o r c e d c e m e n t f l a t s h e e t J E T T8 7 1 - - 1 9 9 7 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 1 9 9 7 - 0 5 - 0 8 批准并发布 1 9 9 7 - 1 1 - 0 1 实施 5 9 7 前言 本标准非等效采用I S O 8 3 3 6 -9 3 K 纤维水泥平板中的有关条款。 本标准是在总结生产、使用维纶纤维增强水泥平板实践经验与企业标准的基础上, 参 照I S O 8 3 3 6 -9 3 纤维水泥平板

2、制定的。 本标准自1 9 9 7 年1 1 月1 日 实施。 本标准 由全国水泥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委托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院房建材料与混凝土研究所负责解释。 本标准由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院房建材料与混凝土研究所,江苏爱富希新型建筑材 料厂等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崔琪崔玉忠沈荣熹 盛祖念史志强陈立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5 9 8 1 范 围 本标准规定了维纶纤维增强水泥平板的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产品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以改性维纶纤维和 ( 或)高弹模维纶纤维为主要增强材料,以水泥或水 泥和轻骨料为基材并允许掺人少量辅助材料制成的不含石

3、棉的纤维水泥平板。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文, 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在标准出版时, 所 示版本 均为 有效。 所 有标准都会被修订, 使用本标准的各 方应探讨使用 下列标准 最新版本 的可能性。 G B 1 7 5 一9 2 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 G B 5 4 6 4 一8 5建筑材料不姗性试验方法 G B / T 7 0 1 9 -1 9 9 7 纤维水泥制品试验方法 J C 4 1 2 -9 1 ( 1 9 9 6 ) 建筑用石棉水泥平板 J C J 6 3 一8 9 混凝土拌和用水质量标准 3 分类、规格与标记 3 . 1 分类 按密度分为: 维纶纤

4、维增强水泥板 ( A型板)与维纶纤维增强水泥轻板 ( B型板) 。 A 型板主要用于非承重墙体、吊顶、通风道等,B型板主要用于非承重内隔墙、吊顶等。 3 . 2 规格 平板的规格尺寸与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 的规定。 规格尺寸与尺寸允许偏理衰 1 项目 公称尺寸 尺寸允许偏差 长度 ,m m 1 8 0 0 , 2 4 0 0 , 3 0 0 0士 5 宽度,m m9 0 0 , 1 2 0 0 士5 厚度 ,m m 4, 5 , 6士0 . 5 8 , 1 0 , 1 2 , 1 5 , 2 0 , 2 5士 0 . 1 e 厚度不均匀度, % 厚度在2 0 m m以上到2 5 mm的板 不

5、应超过3 m m e 4 . 3 板的尺寸偏差应符合表1 的规定。 4 . 4 物理力学性能 板的物理力学性能指标应符合表 2 的规定。 物 理 力 学 性 能衰 2 专 补 3 、 。 气干状态试件的质量, 9 ; m, 干燥试件的质量,9 。 5 . 2 . 5 抗冻性试验按G B / T 7 0 1 9 规定进行。 5 . 2 . 6 不透水性试验按G B / T 7 0 1 9 规定进行。 5 . 2 . 7 不燃性试验按G B 5 4 6 4 规定进行。 5 . 2 . 8 干缩率试验: 在距离板边缘2 0 0 m m以内的中间部位, 切取两块2 6 0 m m X 2 6 0 m

6、m的 试样, 在室内自然通风条件下, 放置7 d以上, 用2 5 0 2 7 5 mm的外径千分卡测量4 个边长 ( 精确至0 . O l m m) , 在烘箱里保持6 0 士5 C 烘干2 4 h时后, 在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 再测量 一次4 个边长,按式 ( 2 )求出干缩率,以百分比表示。 。 一 1呀 五 “ 。 。 ( 2 ) 式中 : 千 缩率, %; 1 , 自 然条件下试样长度, m m; 1 2烘干条件下试样长度, m m; 干缩率为二块试样数据的平均值. 6 检脸规则 6 . 1 6 . 1 . 1 密度。 6 . 1 . 2 6 . 2 6 . 2 . 1 检验项 目 出

7、厂检验:规格尺寸、外观质童、抗折强度、抗冲击强度、吸水率、出厂含水率、 型式检验:技术要求4 . 2 -4 . 4 中的全部项目。 抽样与判定 出厂检验 6 . 2 . 1 . 1 批盘: 从同一类型同一规格产品中, 以1 0 0 0 张为一批, 如不足一批时, 则在2 0 0 张以上亦按一批计算。 . 2 . 1 . 2 判定规则 外观质la与尺寸偏差:在受检批中随机抽取十张检验,如不符合技术要求张数不大于 一张,则判该批产品外观质量与尺寸偏差合格;若有二张不符合技术要求,则取加倍数量 复验,当不合格数不大于一张时, 则判该批产品合格。 若仍有二张不符合技术要求时, 则 判该批产品不合格。

8、物理力学性能: 从上述外观质量、尺寸偏差合格的产品中抽取一张做物理力学性能项 目试验,若其中I 项指标不符合技术要求,则取双倍数量试样进行不合格项目的复验,若 6 0 1 仍不符合要求,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 若检验的外观质量、尺寸偏差与物理力学性能均符合标准规定,则判该批出厂产品合 格 6 . 2 . 6 . 2 2 型式检验 2 . 1 当产品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 )产品结构、原材料、生产工艺有较大改变时; b )产品停产后恢复生产时或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c )正常生产时,每 2 年进行 1 次型式检验; d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

9、6 . 2 - 2 . 2 批量与抽样 外观质量与规格尺寸:从经出厂检验合格的批产品中抽取样品,抽样数量列于表3 第 2 栏中。 6 . 2 . 2 . 3 判定规则 外观质量与规格尺寸检验按 5 . 1 进行。 判定按表3 第3 - 6 栏程序进行, 即不合格品数 未超过表3 第3 , 5 栏时,则该受检批量应判合格;若不合格数等于或大于表 3 第4 , 6 栏 时, 则该批量应判为不合格; 若第一次样品中的不合格数超过A c, 但小于R e , , 则应抽取 并检验与第一次样品相同数量的第二次样品, 当等于A c : 时予以验收, 当大于或等于R e : 时 判为拒收。 抗折强度与抗冲击强

10、度按变量检验程序 ( 表3 第7 , 8 栏) 进行判定。 若样品的平均值 ( X)大于或等于可验收极限,即X)A L ,则该批量应判合格; 若XGA L , 则判该批量不 合格。 型式植脸抽样与到定 襄 3 批1 t 数t N 品质检脸一二次抽样变量检脸一单一抽样 样品 数t n 第一次样品 第一次+第二次样品 样品 数t 份 可接收 系数 K 备注合格判定 数A c , 不合格判定 数 R e , 合格判定 数A c : 不合格判定 数 R e , 123 45678 9 ( 1 5 0301 不适用不适用30 . 5 0 2 AL =L tK R 式中A L一可接收极 限. L -标准低

11、限; K- 可接收系数,R一样品 中最大值与最小值之 差 。 1 5 1 - 2 8 080 21230 . 5 0 2 2 8 1 - 5 0 0802124 0 . 45 0 5 01 - 1 2 0 080 21250 . 4 3 1 1 2 0 1 -3 2 0 080212 70 . 4 0 5 平板的密度、吸水率、抗冻性、不透水性、干缩率、 不燃性应在同一批量中任意抽取 二张试样, 试验结果如有不合格时, 再取加倍数量进行试验,复验后仍有一张不合格, 则 6 0 2 判该批产品不合格。 若检验的外观质量、尺寸偏差与物理力学性能全部符合标准要求时,则判型式检验合 格 。 7标志、包装

12、、运输与贮存 7 . 1 标志与产品合格证 7 . 1 . 1 标志: 在每张板的正表面角上用不褪色的颜料标明生产厂名称, 生产日 期与产品标 记 。 7 . 1 . 2 产品合格证:随货发寄给用户,并载明: a )生产厂名称、地址、商标; b )生产批号与产品标记; c )产品检验结果; d )检验部门与检验人员签名、盖章。 7 . 2 包装:产品可采用木架或木箱包装,应采取防潮措施。 7 . 3 运输: 人力搬运板材时应两人将板侧立搬运, 整垛板应用叉车搬运长途运输时, 运 输工具底面必须平整,应尽量堆放同样高度并使之固定好。在运输过程中要减少震动,防 止撞击和雨淋。吊装时应用专用吊具,避免损坏。 7 . 4 贮存: 板材应按不同板型规格分别堆放, 堆放场地必须平坦, 坚实并防止雨淋。 A型 板的堆放高度一般不得超过1 . 5 m, B型板的堆放高度一般不得超过 1 . O m e 6 0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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