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5840 电加热蒸汽发生器 标准 QB T 1485-199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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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行业标准 电加热蒸汽发生器 O B / r 1 4 8 5 -1 9 9 2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加热蒸汽发生器的产品分类、 技术要求、 试验方法、 检验规则、 标志、 包装、 运输和 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服装等行业使用的电 加热燕汽发生器。 2 引用标准 G B 1 9 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 B / T 5 2 2 6 机床电 气设备通用技术条件 3 术语 I, 产汽量: 在一定压力条件下, 单位时间内蒸发水的质量。 3 . 2 加热容器: 盛水并装有金属管状加热器的容器。 4 产品分类 41 型式 加热容器使软水加热后产生一定压力的燕汽, 并具有水位调

2、节、 压力调节和过压保护装置。 4 . 2 分类 按向加热容器内供水方式可分为: a . 自动加水式; b . 人工加水式。 4 . 3 主要技术参数 主要技术参数见表 1 , 表 1 项目单位数值 功率 k W24 . 5691 21 51 82 1 2 43 0 产汽量k g / h 2 . 45 . 47 . 21 0 . 81 4 . 41 82 1 . 6 2 5 . 2 2 8 . 83 6 工作压力 M P a)O . 2 电压 单相 V 2 2 0 3 8 0 三相 4 . 4 型号 型号编制规定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业部 1 9 9 2 一 0 4 一 1 4批准1 9

3、9 2 一 1 2 一 0 1 实施 6 I Q B / T 1 4 8 5 -1 9 9 2 一 改进设计顺序号, 用阿拉伯数字表示 主要技术参数代号, 用功率数值表示 一分类代号, 分别用人工加水、 自 动加水中“ 人” 、 “ 自 ” 的汉语拼音首位字母“ R , 或“ Z “ 表示 名称代号, “ D Z F ” 分别为“ 电” 、 “ 燕” 、 “ 发” 三字的汉语拼音首位字母 5 技术要求 5 . 1 外观质量 5 . 1 . 1 涂饰件表面应平整, 色泽均匀, 主要可见部位无明显流痕、 起泡、 剥落及碰伤等缺陷。 5 . 1 . 2 铭牌应图文清晰, 位置正确, 无明显划痕。 5

4、 . 1 . 3 电镀件表面应平整光滑, 色泽一致, 不应有漏镀、 起皮、 斑点、 擦伤及锈蚀等缺陷。 5 . 1 . 4 氧化件表面 应色泽均匀, 不应有 空白、 沉淀物光 斑点、 擦伤及锈蚀等 缺角。 5 . 2 安全性能 5 . 2 . 1 加热容器应由具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的单位生产, 并附有质量证明书。 5 . 2 . 2 绝缘电阻值应不小于1 ma . 5 . 2 . 3 电气设备能经受耐压试验而不发生闪络和击穿现象. 5 . 2 . 4 安全阀在机器达到规定的压力值时, 应能释放燕汽。 5 . 3 工作性能 5 . 3 . 1 在工作压力为0 . 3 士0 . 0 2 MP a

5、范围内的产汽量应不小于表1 规定。 5 . 3 . 2 水位和压力的自动控制装里, 应反应灵敏, 动作正确可靠. 5 . 3 . 3 各管路不得有渗漏。 5 . 3 . 4 阀门的开启和关闭应灵活可靠。 6 试验方法 6 . 1 本标准 5 . 1 条试验方法 目视。 6 . 2 本标准 5 . 2 . 1 条试验方法 查验“ 质量保证书” 。 6 . 3 本标准 5 . 2 . 2 条试验方法 按G B / T 5 2 2 6 中1 3 . 1 条方法进行。 6 . 4 本标准5 . 2 . 3 条试验方法 按G B / T 5 2 2 6 中1 3 . 2 条方法进行。 6 . 5 本标准

6、 5 . 2 . 4 条试验方法 目视。 6 . 6 本标准5 . 3 . 1 和5 . 3 . 2 条试验方法 6 . 6 . 1 试验仪器 a . 精度为 1 / 1 0 0 0的台秤; b . 精度为士1 5 的秒表。 6 . 6 . 2 试验程序 a . 将电加热蒸汽发生器置于台秤上, 供水至制造厂规定的容量后开始加热, 当燕汽达到。 . 3 MP a 后, 记录台秤读数值; 6 2 Q B / r 1 4 8 5 -1 9 9 2 b . 打开放汽阀的同时用秒表记时, 调节放汽量的大小, 使压力保持在0 . 3 士0 . 0 2 MP a 范围内, 历 时3 0 m i n时关闭放汽

7、阀, 第二次记录台秤读数值; c . 二次读数值之差即为该时间内的产汽量, 换算成单位时间的产汽JRe 6 . 7 本标准 5 . 3 . 3 条试验方法 循环反复三次目视。 6 . 8 本标准5 . 3 . 4 条试验方法 在制造厂规定的工作压力状态下, 保持压力1 0 m i n , 目 视。 7 检脸规刚 71 检验分类 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了 . 2 不合格分类 不合格按质量特性表示单位产品质量的重要性, 可分为: a . A类不合格: 单位产品的 极重要质A特性不符合规定; b . B 类不合格: 单位产品的重要质量特性不符合规定; c . C 类不合格: 单位产品的 一般

8、质I特性不符合规定。 了 . 3 出厂检验 7 . 3 . 1 对出厂的产品实行全数检验。 7 . 3 . 2 检验项目 检验项目 及类别见表2 , 表 2 检 验 项 目 不 合 格 分 类检 脸 分 类 A类B类C类 出厂检脸型式检脸 5 . 1 . 1v了v 5 . 1 . 2vvv 5 . 1 . 3训vv 5 . 1 . 4vvv 5 . 2 . 1vvv 5 . 2 . 2vv侧 5 . 2 . 3侧 丫 5 . 2 . 4侧侧 侧 5 . 3 . 1丫 丫 5 . 3 . 2丫 丫丫 5 . 3 . 3丫 训喇 5 . 3 . 4了侧 丫 7 . 3 . 3 单个产品的合格判定

9、单个产品在满足下列条件时, 即判为合格: a . 未出现A, B类不合格项目; b . 未出现两项以上C类不合格项目。 7 . 4 型式检验 Q B / T 1 4 8 5 -1 9 9 2 7 . 4 . 1 型式检验一般在下述情况之一时进行。 a . 新产品试制定型鉴定或老产品转厂生产时; b . 正式生产时, 如结构、 材料、 工艺有较大改变, 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正常生产时, 每年进行一次; d . 产品停产一年以上( 含一年) 恢复生产时; e .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f .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 7 . 4 . 2 样本的抽取 从本周期制

10、造的并经出厂检验合格的某个批或若干批中随机抽取4 个样本单位, 检验其中 两个样 本单位, 另两个样本单位备检。 7 . 4 . 3 检验项目 检验项目 及类别见表2 o 7 . 4 . 4 型式检验的合格判定 在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 即判为型式检脸合格: a .检验的 两 个样本单位未出 现A类不 合格项目 及一 项以 上B 类不合 格项目 , 也未出 现4 项以 上 C类不合格项目, 且在一个样本单位中 未出现总数超过两项不合格项目; b . 检验的两个样本单位如果未出现A类不合格项目 及两项以上B 类不合格项目, 也未出现5 项 以上C类不合格项目, 且在一个样本单位中未出现两项以上B类

11、不合格项目, 总数不超过4 项不合格 项目, 则允许复检另两个样本单位的同类项目, 这些项目 应全部合格。 8 标志、 包装、 运输、 贮存 8 . 1 标志 8 . 1 . 1 机器应有耐久性铭牌。 8 . 1 . 2 铭牌上应清晰地标出以下内容: a . 制造厂名; b . 注册商标; c产品名称; d . 产品型号; e . 制造日 期或编号。 8 . 2 包装 8 . 2 门机器应用牢固的包装箱包装, 并有防潮保护措施。 8 . 2 . 2 包装措施应是以保证产品在一般运输和保管条件下不致因颠震、 装卸、 受潮和侵人灰尘而使机 器受到损伤。 8 . 2 . 3 在包装前, 应对机器不油

12、漆的外露金属部位涂刷防锈剂。 8 . 2 . 4 机器及附件在包装箱内 应固定可靠, 必要时加人适当衬垫。 8 . 2 . 5 每台机器应具备下列文件: a . 产品合格证; b . 使用说明书; c .装 箱 单。 8 . 2 . 6 包装箱外表面应清晰地标出或表明以下各项: a . 产品名称; b . 产品标准代号及编号; c , 产品型号 ; Q B / T 1 4 8 5 -1 9 9 2 d . 净重; e . 毛重 ; f . 外形尺寸: 长X宽X高; 9 . 制造厂名。 8 . 2 . 7 包装标志应符合G B 1 9 1 的规定。 8 . 3 运输 机器在装卸及运输过程中应防止颠震及剧烈地冲撞。 8 . 4 贮存 0,装后的产品应贮存在通风良好、 干操的室内, 周围空气中不应有腐蚀性气体存在。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轻工业部技术装备司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服装机械标准化中心归口。 本标准由无锡服装机械厂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薛耀伦、 祁凡、 庄根美、 邢淑敏、 许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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