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标准]-SBT 10204-1994 糖果拉白机技术条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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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备案号: 9 5 -0 1 4 S B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S B / T 1 0 1 8 3 一1 0 1 8 4 一9 3 S B / T 1 0 2 0 4 一9 4 保温辊床技术条件 拉条机技术条件 糖果拉白机技术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贸易部发布 备案号: 9 5 -0 1 4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糖果拉白机技术条件 S B / T 1 0 2 0 4 -9 4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 糖果拉白 机的技术要求、 试验方法、 检验规则、 标志、 包装、 运输与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糖果拉白机的设计、 制造与检验。 2 引用标准 G B 2 8 2 8 逐批检查计数抽

2、样程序及抽样表( 适用于连续批的检查) G B 2 8 2 9 周期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 适用于生产过程稳定性的检查) G B 3 7 6 8 噪声源声功率级的测定 简易法 S B 2 2 2 食品机械通用技术条件 基本技 术要求 S B 2 2 6 食品机械通用技术条件 焊接、 铆接件技术要求 S B 2 2 7 食品机械通用技术条件电 气装 置基本技术要求 S B 2 2 8 食品机械通用技术条件 涂漆、 涂塑通用技术要求 S B 2 2 9 食品机械通用技术条件 产品 包装技术要求 3 技术要求 3 . 1 一般技术要求 3 . 1 . 1 糖果拉白 机应按有关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

3、和本标准的规定进行设计, 并按照规定程序 批准的图样和技术文件进行制造。 3 . 1 . 2 糖果拉白机应设计合理, 造型美观, 安全可靠, 操作方便, 易 于清洗和维修。 3 . 1 . 3 糖果拉白机的传动机构和工作机构, 在空 载和额定负载运转时, 应灵活, 不得有停滞和 爬行等现象。 32 机械性能要求 3 . 2 . 1 糖果拉白机工作台面、 拉棒等与糖团 强力摩擦的部位, 不得使用铝和铝合金材料制造。 3 . 2 . 2 满载连续运转时, 油箱内油温不得超过6 5 0C , 无油箱的主传动齿轮齿面温度不得超过 7 0 0C。 3 . 2 . 3 饭金件的制造, 应符 合S B 2

4、2 6 的有关规定。 3 . 2 . 4 装人整机的零部件, 平均寿 命( MT T F ) 应在5 0 0 0 h 以上。 在正常工作情况下, 平均无故 障工作时间( M T B F ) 应在1 8 0 0 h 以 上。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贸易部1 9 9 4 - 0 3 -1 7 批准1 9 9 4 - 0 6 - 0 1 实施 1 7 S B/ T 1 0 2 0 4 -9 4 3 . 2 . 5 搪果拉白机拉棒的直径, 小端不得小于 2 2 mm e 3 . 3 工作性能要求 3 . 3 . 1 糖果拉白机在正常工作的条件下, 每小时生产能力应不低于6 次拉糖量。 3 . 3 . 2

5、被糖果拉白机拉出的糖团, 应丝状明显均匀, 并富有白色光泽, 不应有明显的气泡。 3 . 3 . 3 搪果拉白机拉制的糖团, 在上机时的温度不低于 8 0 C 糖团拉好后, 出机温度不应低 于 7 3 . 3 . 4 电动机功率要求 3 . 4 . 1 搪果拉白机在正常运转时, 其空载功率不得大于额定功率的3 0 %. 3 . 4 . 2 搪果拉白 机在正常运转时, 其满载功 率不得小于额定功率的7 5 %0 3 . 5 电气要求 搪果拉白 机整机电气应符合S B 2 2 7 的有关规定。 3 . 6 噪声要求 糖果拉白 机在正常运 转时, 其空载、 满载噪 声( A ) 声功率级, 不得大于

6、8 5 d B o 3 . 7 卫生要求 3 . 7 . 1 糖果拉白机接触搪团的零部件, 应用防锈、 防腐、 无毒的金属或非金属材料制造。 3 . 7 . 2 糖果拉白机 直接接触糖团的用 铝、 铝合金材料制造的 零部 件, 其砷、 锡、 铅的含量, 应符 合S B 2 2 2 的要求。 3 . 7 . 3 糖果拉白机 接触糖团的 零部件, 不得使用 镀锌板和 镀锌材 料制造。 3 . 7 . 4 搪果拉白机 接触糖团的 部位, 不得镀铬。 3 . 7 . 5 糖果拉白机润滑油, 不得通过轴与机体连接处渗入搪团内。 3 . 8 安全要求 3 . 8 . 1 搪果拉白机外露的旋转部件, 应有防

7、护装置。 3 . 8 . 2 电气安全按S B 2 2 7的有关规定执行。 3 . 9 外观要求 3 . 9 . 1 糖果拉白 机的 外表面, 不应有磕伤、 划伤、 凹 凸不平、 棱角锐边等现象。 3 . 9 . 2 涂漆应牢固 并符合S B 2 2 8 的规定, 经常拆卸的部件应分离涂漆。 3 . 9 . 3 糖果拉白机 外露的螺钉, 在同一部位应一致。 3 . 9 . 4 糖果拉白机 镀铬件的镀层, 应均匀、 牢固、 表面光滑, 不得有划痕、 锈斑、 脱落、 漏镀等缺 陷。 4 试验方法 4 . 1 试验方法概要 糖果拉白机的试验方法, 是按其加工原理 及机械结构确定的, 用以 检验机械的

8、可靠性。 4 . 2 试验用仪器及工具 试验用仪器及工具应符合表 1 的规定。 4 . 3 试验场地及装置要求 4 . 3 . 1 搪果拉白 机的 试验, 应置于四周各距2 m无杂物的房间进行。 4 . 3 . 2 糖果拉白机的 试验, 必须在仪器、 工具具备的情况下进行。 4 . 3 . 3 糖果拉白 机进行电的试验, 必须在接通电 源及试验用仪器后, 方可进行。 4 . 4 糖果拉白机的试验方法 1 8 S B/ T 1 0 2 0 4 -9 4 4 . 4 . 1 检查图样、 技术文件和实际空运转, 结果应符合本标准 3 . 1 . 1 , 3 . 1 . 2的规定。 表l 仪 器 及

9、工 具 名 称 规 格 与 精 度备注 放大镜3 5 倍 声级计 士 1 d B 有校验证明 点温计 0 - 1 0 0 有校验证明 秒 表士 1 s有合格证明 磅 秤3 0 k g有校验证明 兆欧表5 0 0 V有校验证明 毫安表1 级 1 0 A有校验证明 三相功率仪1 级有校验证明 泄漏电流侧试仪1 级有校验证明 合尺2 m合格品 钢板尺 5 0 0 . m 合格品 卡 尺 I S O mm带深度尺 有校验证明 其他通用量具有校验证明 4 . 4 . 2 糖果拉白 机在未接通电 源时, 用徒手驱动, 检查其传动部分。 接通电源后, 分别检查其 空载、 满载的运转情况, 结果应符合本标准3

10、 . 1 . 3 的 规定。 4 . 4 . 3 结合图 样及有关标准的规定, 检查机械加工部位与糖团强力摩擦的零部件, 制造材料 应符合本标准 3 . 2 . 1的要求。 4 . 4 . 4 糖果拉白机满载连续运转不得低于 2 h , 停车检查油温, 用快速点温计插入油箱, 测其 油箱内不同位置的 6 点, 取其最高值, 为油箱的温度, 结果应符合本标准 3 . 2 . 2 的规定。 无油箱 的测其主传动齿轮的齿面, 测其圆周的 6 点, 取其 6 点中的最高值为齿面的温度, 结果应符合 本标准 3 . 2 . 2 的规定。 4 . 4 . 5 糖果拉白 机零部件的平均寿命和整机平均无故障工

11、作时间, 委托用户实际测试, 并做 使用情况记录, 2 年后进行分析, 评定分析结果, 应符合本标准 3 . 2 . 4的规定。 4 . 4 . 6 糖果拉白机拉棒的直径, 其小端应符合本标准3 . 2 . 5 的 要求, 再用熬好的糖团拉白, 糖 团在7 3 0C -8 0 之间不被拉断。 4 . 4 . 7 糖果拉白机在正常生产中, 生产能力每小时不 得低于本标准3 . 3 . 1 的规定。 计算公式 如公式( ll: K=r Xn ” ( 1 ) 式中: K 每小时生产能力, 翰/ h ; r 每次进料数量, k g ; n 在每小时内拉白的 次数。 4 . 4 . 8 糖果拉白机在正常

12、工作的情况下, 按规定数量进料, 对拉好的搪团 进行检查, 并用刀切 开 5 处检查( 反复进行三次) , 每次均应符合本标准 3 . 3 . 2的规定。 4 . 4 . 9 糖团经过拉白合格后, 用点温计测量糖团 表面的 温度, 共测1 0 点, 取其最低值为糖团出 机的温度, 应不低于 本标准3 . 3 . 3 的要求。 4 . 4 . 1 0 糖果拉白机在未接通电源时, 先 接通三相功率仪, 开机正常运转后, 用三相功率仪先 测其空载, 停、 开各三次, 每次指针( 或数码) 基本稳定后, 取其最高值, 为空 载功率, 应符合本标 1 9 S B / T 1 0 2 0 4 -9 4 准

13、3 . 4 . 1 的规定, 然后用额定数量的 糖团, 负 载运转, 开、 停各三次, 每次指针( 或数码) 基本稳 定后, 取其最低 值, 为 满载功率, 应符合本标准3 . 4 . 2 的规定。 4 . 4 . 1 1 电气装置及电 气安全检测, 应符合本标准3 . 5 的规定, 并按S B 2 2 7 的规 定进行。 4 . 4 . 1 2 糖果拉白 机应置于本标准4 . 3 . 1 规定条件下测量其噪声。将声级计置于距机身的简 化表面l m远处, 机身 1 / 2 的高度, 左右适中的位置, 测其6 点, 每点测量的数值, 取其指针波 动最高值。测点位置及噪 声值按G B 3 7 6

14、8 有关规定进行, 其结果应符合本标准3 . 6 的规定。 4 . 4 . 1 3 用目 测检查, 并检查材料化验合格 证明接触糖团零部件的 制造材料与镀层, 应符合本 标准 3 . 7 . 1 , 3 . 7 . 2 , 3 . 7 . 3 , 3 . 7 . 4 的规定。 4 . 4 . 1 4 在规定时间内 拉好的糖团, 用刀切开, 共切5 个刀口, 用目 测检查糖团 是否被污 染, 连 续检查三个糖团, 检查结果应符合本标准3 . 7 . 5 的规定。 4 . 4 . 1 5 糖果拉白机目测并结合图样进行检查, 凡是外露的旋转部件, 应符合本标准 3 . 8 . 1 的 规定。 4 .

15、 4 . 1 6 糖果拉白机的饭金件实际测量, 结果应符合本标准 3 . 2 . 3 的规定。凹凸不平的测量, 其凸点测量用 5 0 0 mm的钢板尺的侧面, 将凸点中心放在钢板尺 2 5 0 m m的位置上, 一端靠在 饭金件上, 另一端翘起, 用深度尺量其翘起钢板尺的端点高度。计算公式如公式( 2 ) : _H Q 一 蓄二 二 一 二 二 二 二 二 二 二 二 二 二( 2 ) 式中: Q测量凸点的高度, m m; H - 翘起的高度, m m, 凹点的测量用5 0 0 m m钢板尺, 用侧面完全靠近饭金件, 用深度尺量其间隙, 则为饭金件 的凹点深度。 凸点 和凹点的测量结果, 应符

16、合本标 准3 . 9 . 1 的要求, 并应符合表2 的规定。 表 2 被测名称被测面积( 。)缺陷处数( 应小于)缺陷偏差( mm) 备注 凸点 5 0 0 X 5 0 0 31 . 5 可 见 面 凹点 5 0 0 X 5 0 0 33 可见面 4 . 4 . 1 7 油漆应符合S B 2 2 8 中的有关规定。 附着 力的测试采用划痕法, 在机体的 背面或侧面, 能代表整机涂漆的部位, 用i s 号缝纫机 针( 新的) , 每隔 5 mm横竖各划 6 道, 划至底材, 组成 2 5 个方格, 然后用氧化锌橡皮膏贴牢沿 4 5 。 角猛揭下来, 检查脱落块数, 脱落的总面积不得超过 2 5

17、 m m , 或按S B 2 2 8 中3 . 5 . 4 规定进 行, 检查结果应符合本标准3 . 9 . 2 的规定。 检查装入整机外露表面经常拆卸的部件、 应符合本 标准3 . 9 . 2 的 规定。 不得整体涂漆。 4 . 4 . 1 8 用目 测检查整机外露表面的螺钉, 应符合本标准3 . 9 . 3 的规定。 4 . 4 . 1 9 用目ra il 检杳电锗件, 应符合本标准 3 . 9 . 4的规定。 检验规则 5 . 1 检验分类 5 . 1 . 1 出厂检验 2 0 S B/ T 1 0 2 0 4 -9 4 糖果拉白机出厂时, 必须进行检验, 并有检验证明。 5 . 1 .

18、 2 型式检验 为保证搪果拉白机的质量, 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必须进行型式检验。 a .正式生产后, 在结构、 材料、 工艺等有较大改变影响到产品性能时; b . 产品长期停产, 再次恢复生产时; c .产品规定周期性检验或上级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出进行检验时。 5 . 2 检验项目 5 . 2 . 1 出厂检验, 应按附录A的规定进行。 5 . 2 . 2 根据本标准5 . 1 . 2 的规定, 对糖果拉白 机进行全面的检验。除本标准5 . 2 . 1 规定项目 应检外, 还应对附录A规定的各条进行检验。 5 . 3 产品检验抽样及质量的评定 5 . 3 . 1 糖果拉白 机抽样原则 5 . 3

19、. 1 . 1 糖果拉白机抽样, 应在能代表本批质量的批量幸产中抽取。 5 . 3 . 1 . 2 糖果拉白 机抽样, 按G B 2 8 2 8 , G B 2 8 2 9 有关规定执行。 该产品采取判别水平I 抽样 方案检索。 5 . 3 . 1 . 3 糖果拉白机抽取样本, 应在生产过程中的前、 中、 后三个阶段中抽取。当产品的批量 不足1 5 台时, 可在批组成后抽取。型式检验可在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抽取。 5 . 3 . 2 搪果拉白 机样本检验原则 5 . 3 . 2 . 1 糖果拉白机检验样本的检验项 目, 是根据本标准所规定的项目和订货合同中规定的 项目 进行检验。 5 . 3

20、. 2 . 2 搪果拉白机被检验的 样本, 采取累计计算不 合格总数或不合格品总数。累计计算方 式, 按G B 2 8 2 8 , G B 2 8 2 9 有关规定执行。 5 . 3 . 3 糖果拉白机出厂检验合格质量水平的判定 5 . 3 . 3 . 1 糖果拉白机出厂检验合格质量水平的判定, 应由生产方与订货方在合同中或协议中 规定。 5 . 3 . 3 . 2 糖果拉白机出厂检验, 检验项目 分为A , B , C三类。检验项自 可按本标准附录A表 A1 规定进行. 5 . 3 . 3 . 3 糖果拉白机出厂检验的合格质量水平的评定, 采取一般检查水平 I, 见表3 , 表 3 类别A

21、QL值判定数( A c R e )备注 A4 . 00 1 B1 5 12 C252 3 5 . 3 . 3 . 4 糖果拉白机检查后的处置按 G B 2 8 2 8中的4 . 1 2 执行。 5 . 3 . 4 糖果拉白机型式检验不合格质量水平的判定 5 . 3 . 4 . 1 糖果拉白 机的型式检验不合格质量水平的判定, 应根据该产品批量生产过程中的稳 定性 , 规定检验时间。 5 . 3 . 4 . 2 糖果拉白机的型式检验, 检验项 目分为 A, B , C三类, 检验项目按本标准附录 A表 A 1 规定进行。 2 1 S B/ T 1 0 2 0 4 -9 4 5 . 3 . 4 .

22、 3 搪果拉白机的型式检验, 不合格质量水平的判定, 采用 G B 2 8 2 9 中规定的判别水平 , 见表 4 , 表 4 类别 R Q L值 判定数( A c R e ) 备注 A2 50 1 B5 01 2 c6 52 3 5 . 3 . 4 . 4 糖果拉白机型式检验后的处置, 按G B 2 8 2 9中4 . 1 2 的规定进行。 6 标志、 包装、 运输与贮存 6 . 1 标志 6 . 1 . 1 搪果拉白 机应在明显的位置固定产品的 商标、 生产许可 证、 标志和标牌, 标牌内容应包 括 : a .产品名称、 型号; b .产品生产许可证代号及编号; c .产品的主要参数; d

23、 .产品制造编号; e .产品出厂年、 月、 日; f . 制造厂名称及地址。 6 . 1 . 2 搪果拉白机应在操作部位、 加油部位、 旋转部位、 接地部位及其他应标志的部位, 有明 显的标志。 6 . 2包装 6 . 2 . 1 包装箱应按S B 2 2 9 的规定制造。 6 . 2 . 2 糖果拉白机包装前, 对机械外露部件和附件, 应做防锈处理。 6 . 2 . 3 包装箱应牢固可靠, 保证在运输中机械在箱内不发生任何方向性的移动。机械在包装 箱内, 应有防雨、 防潮、 防 尘、 通风的措施。 6 . 2 . 4 糖果拉白 机附 件应随机包装, 固定在包装箱内的 底座上, 不得在箱内

24、相互撞击。 6 . 2 . 5 随机包装的文件有: a . 装箱单; b .产品合格证, 并应有检验人员签章; c .使用说明书; d .用户意见书。 6 . 2 . 6 包装箱面应有标志, 一般包括下列内 容: a .产品名称及型号; b . 产品生产许可证标志、 编号; c .产品出厂的编号; d .体积( I Xb Xh ) ( mm) ; e . 毛重与净重( k g ) ; f . 运输、 贮存应注意的标志; 2 2 S B/ T 1 0 2 0 4 -9 4 9 . 装箱日 期; h .到站( 港) 及收货单位; i . 发站( 港) 及发货单位; J .制造厂名称及地址。 6 .

25、 3 运输 6 . 3 . 1 产品 包装箱 应符合运输部门 和机械化装卸的规定。 6 . 3 . 2 包装箱应有在运输中注意的标志, 如“ 小心轻放” 、 “ 不得叠放” 、 “ 向上” 、 “ 不得漏雨气 “ 不得受潮” 、 “ 不得跌落” 、 “ 由此吊装” 和包装箱重心点的标志等。 6 . 4 贮存 6 . 4 . 1 糖果拉白 机应存放在干燥、 通风的库房内, 不得与有腐蚀性物质和有毒物品存放在一 起 。 6 . 4 . 2 已 包装好的糖果拉白机, 在保管期内, 应注意包装箱上的各项标志, 不得有字迹不清、 剥蚀及包装箱破损的现象, 如有发生应及时采取措施, 保证完好。 S B/

26、T 1 0 2 0 4 -9 4 附录A 搪果拉白机出厂检验、 型式检验的项目 ( 补充件) 表 A1 , A, B , C三类对应表 序号项目出厂检验型式检验试验方法备注 13 . 1 . 1B4 . 4 . 1 2 3 . 1 . 2B4 . 4 . 1 33 . 1 . 3B4 . 4 . 2 43 . 2 . 1 B4 . 4 . 3 53 . 2 . 2B4 . 4 . 4 63 . 2 . 4 B 4 . 4 . 5 73 . 2 . 5B4 . 4 . 6 83 . 3 . 1 B4 . 4 . 7 93 . 3 . 2B4 . 4 . 8 1 03 . 3 . 3B 4 . 4

27、 . 9 1 13 . 4 . 1B4 . 4 . 1 0 1 23 . 4 . 2B4 . 4 . 1 0 1 33 . 5B4 . 4 .1 1 1 4 3 . 6B4 . 4 . 1 2 1 53 . 7 . 1 A4 . 4 . 1 3 1 63 . 7 . 2A4 . 4 . 1 3 1 73 . 7 . 3 A4 . 4 . 1 3 1 83 . 7 . 4A4 . 4 . 1 3 1 93 . 7 . 5 A4 . 4 . 1 4 2 03 . 8 . 1C4 . 4 . 1 5 2 13 . 2 . 3B4 . 4 . 1 6 2 23 . 9 . 1C4 . 4 . 1 6 2 33 . 9 . 2C4 . 4 . 1 7 2 43 . 9 . 3C4 . 4 . 1 8 2 5 3 . 9 . 4C4 . 4 . 1 9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 共和国国内 贸易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商业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 北京市服务机械研究所、 四川郸县商业机械厂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彭振起、 王忠、 苏运刚。 本标准由全国商业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贵解释。 2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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