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课件PPT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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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六章 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一、外商投资企业概述,概念和特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规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中国投资者和外国投资者共同投资或者仅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外国投资者投入部分资本或全部资本而设立的企业。 经中国政府批准,设在中国境内 具有中国国籍,适用中国法律,外 商 投 资 企 业 的 种 类,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中外合营企业,外商独营企业,共同举办、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享盈亏,比较灵活;权利义务由合同约定,法律地位,中国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中国法人,合作企业、外资企业 中国法人 中国非法人,管辖,受中国法律管辖,保护,不实行国有化,二、外商投资

2、企业法概述,(一)概念和调整对象,是调整在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有关外商投资企业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外国投资者与中国投资者之间的关系,外商及外商投资企业与中国政府之间的关系,(二)我国外商投资企业立法,(年月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年月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决定修正 根据年月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1988年4月13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0年10月31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

3、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的决定修正),(1986年4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0年10月31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的决定修正),三、外商投资企业种类 (一)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概念教材P52),1、设 立,设立条件,基本要求 (教材P53),五种情况不予批准 (教材P53),设立程序,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的设立程序,呈报拟经营企业的项目建议书和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可行性研究工作,商签合营企业合同、章程 (备注),审批机构 审批,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三个月内作出决定,申请,审批,登记,3、投资,

4、投资总额及其构成,概念:指按照合资企业合同、章程规定的生产规模需要投入的基本建设资金和生产流动资金的总和。,构成,注册资本,借入资本,(二)注册资本的法律规定,出资比例:外国合营方一般不得低于25%,出资方式,货币出资,实物作价出资,工业产权、专有技术出资,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中方),出资期限,约定一次性缴清的,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6个月内缴清 分期缴付的,第一期不得低于认缴出资的15%,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3个月内缴清(授权资本制),逾期未缴或少缴的,应按合同的约定支付延迟利息或赔偿损失;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缴付出资的,视同企业自动解散,批准证书自动失效,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的比例,300万以下,

5、至少应占7/10,300万以上1000万,至少应占1/2,1000万以上3000万,至少应占2/5,3000万以上,至少应占1/3,注册资本的变更,在合营期内不得减少,转让全部或部分出资的,必须经合营他方同意,并经审批机关批准,合营他方有优先购买权,增加注册资本经董事会通过并报审批机关批准,办理变更登记,三、组织形式和组织机构,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机构,董事会,董事长 副董事长 董事,最高权力机构,法定代表人,分别由双方担任,经营管理机构,总经理 副总经理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聘用,外商投资的有限责任公司规定与公司法中的公司的区别,注册资本管理,公司,合资经营企业法,股东出资比例,

6、未作规定,外资一般不低于25%,注册资本最低额,3万 10万,无直接规定,注册资本认缴,折中资本制,可先认缴,后分期实缴,股东转让出资,经股东过半数同意,经合营他方同意并经审批机构批准,内部管理机构设置,设股东会、董事会或执行董事、监事会或监事,产生、人数有规定,不设股东会、监事会,董事会是各方推荐,人数协商确定,(二)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概念教材P56),要点 1、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非法人 2、合作期满后合作企业的全部固定资产归中国合作者所有。,与中外合营企业的相同点: 1、双方当事人资格相同; 2、都是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设立的经济组织 3、对合作各方的出资比例的要求相同; 4、设立、变更

7、、终止的程序与合资企业基本相同,合资企业与合作企业的区别,(三) 外资企业法律制度,1、概念(教材P59) 2、特点: 外资企业是全部资本由外商投资的企业,其财产和净利润为外商投资者所有,风险和亏损亦由外商投资者独自承担,因此又叫做外商独资企业。 外资企业属于中国的企业。 外资企业不包括外国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的分支机构。 外资企业是独立的经济实体,进行独立的经济核算,具有独立支配财产,并能独立进行经营管理活动,承担经济责任,参加诉讼活动。,外资企业设立程序,向所在地政府( 县级以上)报送 初步申请报告,当地政府收到申 请报告,在三十 天内提出意见,向审批机构报 送有关文件,审批机构九

8、十天 内决定批准或 不批准。,收到批准证书之日起三十天内 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组织形式和土地使用,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独资企业 合伙企业,土地使用,必须向中国政府提出申请并支付费用,出资方式,可自由兑换的外币 机器设备、工业产权、专有技术 作价金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20%,出资期限,分期缴付的,最后一期应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3年内缴清;第一期出资不得少于认缴出资额的15%,并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90天内缴清。(折中资本制),验资,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证出具验资报告,报审批机关和登记机关备案,案例分析,1997年11月,河南某工业公司与日本某有限责任公司商议成立一家中日合资企业,日方先提出了合资企业的协议草案。草案中有下列条款:,中方看了草案后认为其中多处不符合法律规定,必须进行修改。日方则坚持草案没有违法,双方发生了争执。,请你根据我国有关法律对协议草案的条款分析,指出其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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