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融券知识培训.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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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融资融券知识培训,杭州文三路营业部,(一)融资融券业务的定义 国务院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融资融券业务知识在证券交易所或者国务院批准的其他证券交易场所进行的证券交易中,证券公司向客户出借资金供其买入证券或者出借证券供其卖出并由客户交存相应担保物的经营活动。,一、融资融券基础知识简介,融资交易,融券交易,(二)融资融券业务资格,1、证券公司参与融资融券资格条件,经营证券经纪业务已满三年,且被证券业协会评审为创新试点类的证券公司 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两年内未因违反违规经营受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且不存在因涉嫌违规而被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正处于整改期间的情形。 财务

2、状态良好,最近两年各项风险控制指标持续符合规定,最近6个月净资本均在12亿元以上 客户资金安全、完整,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方案已经证监会认可,且已对实施进度做出明确安排 以及其他有关公司治理、内部控制、人员准备方面的要求,(三)融资融券业务的特点,1。杠杆性: 融资融券交易最显著的特点是可以借钱买证券和借证券卖证券。而普通的股票交易必须支付全额价格,但融资融券只需交纳一定的保证金即可交易。 2。资金流通性:通过融资融券交易,可以充分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从而提高证券市场整体效率。 3。信用双重性:在融资信用交易中,投资者仅支付部分价款就可买进证券,不足的价款由经纪人垫付,经纪人向投资

3、者垫付资金是建立在信用基础上的。 4。做空机制: 引入融资融券后,投资者可以先借入股票卖出,等股价真的下跌后再买回归还给证券公司。,(四)融资融券业务对市场的影响,1、融资融券业务对投资者的影响,有利于为投资者提供多样化的投资机会和风险回避手段 融资融券的推出,可以使投资者既能做多,也能做空,不但多了一个投资选择以赢利的机会,而且在遭遇熊市时,投资者可以融券卖出以回避风险。 有利于提高投资者的资金利用率 融资融券具有财务杠杆效应,使投资者可以获得超过自有资金一定额度的资金或股票从事交易,人为地扩大投资者的交易能力,从而可以提高投资者的资金利用率。 有利于增加反映证券价格的信息 信用交易中产生的

4、融资余额(每天融资买进股票额与偿还融资额间的差额)和融券余额(每天融券卖出股票额与偿还融券间的差额)提供了一个测度投机程度及方向的重要指标。,2、融资融券业务对证券公司的影响,有利于提高证券公司融资渠道的有效性 在融资融券推出前,我国证券公司融资渠道还比较有限,主要是股权融资、发行债券及短期融资券等,融资融券的推出特别是以后证券金融公司成立以后,可以为证券公司提供一种新的合规融资渠道。 有利于促进证券公司建立新的盈利模式 目前,我国证券公司经纪业务的交易手续费收入仍然是证券公司的主要收入来源。发展融资融券交易,无疑可以为证券公司提供一个新的重要的收入来源。 有利于推动证券公司的产品创新 从证券

5、市场的发展来看,各种创新都需要卖空机制,股指期货期权、股票期货期权等的条件之一就是存在卖空套利机制,因此,融资融券的推出将有利于激发证券公司的产品创新能力。,3、融资融券业务对对证券市场的影响,融资融券有效地降低了流动性风险。 融资融券可以放大证券供求,增加交易量,放大资金的使用效果,对于增加股市流通性和交易活跃性有着明显的作用。 据统计,国外融资融券交易量占证券交易总量的比重都达到15%以上的水平,美国为16%20%,日本为15%,我国台湾地区为20%40%。 融资融券也有助于完善股价形成机制,对市场波动起着市场缓冲器作用。 由于各种证券的供给有确定的数量,其本身没有替代品,如果证券市场仅限

6、于现货交易,那么证券市场将呈现单方向运行,在供求失衡时,股价必然会涨跌不定,或暴涨暴跌。而信用交易和现货交易互相配合之后,可以增加股票供求的弹性,当股价过度上涨(下跌)时,“卖空者(买空着)”预期股价会下跌,便提前融券卖出(融资买入),从而对市场波动起着缓冲作用,(一)账户体系,二、融资融券业务管理,我国融资融券的账户体系被认为是“看穿式”二级证券账户架构。,为什么融资融券账户体系方面要强调“看穿”? “看穿式”账户体系的设计,主要是考虑了在保障证券公司担保权益的同时,也要充分保护参与融资融券投资者的资产安全及合法权益。在融资融券担保证券统一记在证券公司总账的情形下,由第三方进行明细账的维护,

7、可以有效防范个别证券公司伪造和篡改记录,违规挪用和串用客户担保证券等违规行为,有利于保障融资融券客户的权益。可以说,融资融券业务“看穿式”账户体系与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三方存管体制的构建思路是一脉相承的。,(二)重要概念,担保物,客户提交的保证金、融资买入的全部证券和融券卖出所得的全部资金及上述资金、证券所产生的孽息等,整体作为担保物,担保证券公司对客户的融资融券债权。,标的证券,标的证券是指交易所公布的可作为融资买入和融券卖出的证券。证券公司公布的标的证券范围必须在交易所公布的范围内,超出该范围的融资融券委托将被拒绝。交易所和证券公司可以定期或不定期地调整标的证券范围。,保证金,保证金指客户向证

8、券公司融入资金和证券时,应向证券公司提交不低于交易所和证券公司规定比例的融资融券保证金,保证金应为现金或证券(可充抵保证金证券)充抵。,可充抵保证金证券折算率,是指充抵保证金的证券在计算保证金金额时按其证券市值进行折算的比率(客户以现金作为保证金时,可以全额计入保证金金额)。 可充抵保证金证券的折算率一般由交易所规定,证券公司可以在不高于交易所规定标准的基础上,规定不同的折算率。 例如:如果某客户信用账户内有100万元现金和100万元市值的证券A,假设证券A的折算率为70%。那么,该客户信用账户内的保证金金额为170万元(100万元现金100%+100万元市值70%)。,可充抵保证金证券出现停

9、牌的处理 (1)连续停牌不超过20个交易日: 停牌期间内,将按沪深300指数法计算的价值与停牌前收盘价格计算的价值比较,按孰低法来确定客户持有该证券的市值作为其公允价值 (2)连续停牌超过20个交易日: 从第21个交易日起,该可充抵保证金证券市值按0计算,交易所关于折算率的有关规定,证券公司公布的折算率不得高于交易所规定的标准,保证金比列,保证金比例是指客户交付的保证金与融资、融券交易金额的比例,具体分为融资保证金比例和融券保证金比例。 目前证券交易所规定,融资保证金比例和融券保证金比例不得低于50%,证券公司在不超过上述交易所规定基础上,可自行确定相关的融资保证金比例和融券保证金比例。,融资

10、保证金比例 融资保证金比例是指客户融资买入证券时交付的保证金与融资买入金额的比例。客户融资买入不同标的证券时,其保证金比例会因标的证券折算率不同而不同。 融资保证金比例公式: 融资保证金比例保证金/(融资买入证券数量买入价格)100% 例如:某客户信用账户中有100万元保证金可用余额,拟融资买入融资保证金比例为80%的证券B,则该客户理论上可融资买入125万元市值(100万元保证金80%)的证券B。 (融资买入证券数量买入价格)即可买市值=保证金/融资保证金比例100%,融券保证金比例 融券保证金比例是指客户融券卖出证券时交付的保证金与融券卖出证券市值的比例。客户融券卖出不同标的证券时,其保证

11、金比例会因标的证券折算率不同而不同。 融资保证金比例公式: 融券保证金比例保证金/(融券卖出证券数量卖出价格)100% 例如:某客户信用账户中有100万元保证金可用余额,拟融券卖出融券保证金比例为80%的证券C,则该客户理论上可融券卖出125万元市值(100万元保证金80%)的证券C。 (融券卖出证券数量卖出价格)即可卖市值=保证金/融券保证金比例100%,保证金比例的管理,目前公司融资保证金比例公式: 融资保证金比例(1-标的证券的折算率)客户信用调整因子+交易所公布的最低融资保证金比例(50%) 例如:客户信用账户内有保证金100万元,根据公司规定如计划买入股票A(折算率60%)、股票B(

12、折算率70%)、股票C(折算率80%)、股票D(折算率90%),获得的“可融资金额”分别为多少? 计算公式为: (融资买入证券数量买入价格)即可买市值=保证金/【(1-标的证券的折算率)客户信用调整因子+交易所公布的最低融资保证金比例(50%)】100% 股票A可融资金额=100万元(1-60%+0.5)=111.1万元 股票B可融资金额=100万元(1-70%+0.5)=125万元 股票C可融资金额=100万元(1-80%+0.5)=142.9万元 股票D可融资金额=100万元(1-90%+0.5)=166.7万元,目前公司融券保证金比例公式: 融券保证金比例(1-标的证券的折算率)客户信用

13、调整因子+交易所公布的最低融券保证金比例(50%)+10% 例如:客户信用账户内有保证金100万元,根据公司规定如计划卖出股票A(折算率60%)、股票B(折算率70%)、股票C(折算率80%)、股票D(折算率90%),获得的“可融券金额”分别为多少? 计算公式为: (融券卖出证券数量买入价格)即可卖市值=保证金/【(1-标的证券的折算率)客户信用调整因子+交易所公布的最低融券保证金比例(50%)+10%】100% 股票A可融券金额=100万元(1-60%+0.5+0.1)=100万元 股票B可融券金额=100万元(1-70%+0.5+0.1)=111.1万元 股票C可融券金额=100万元(1-

14、80%+0.5+0.1)=125万元 股票D可融券金额=100万元(1-90%+0.5+0.1)=142.9万元,公司在试点期间A、B、C级客户信用调整因子统一执行1.00的标准。融资保证金比例不小于60%,保证金可用余额,保证金可用余额是指客户用于充抵保证金的现金、证券市值及融资融券交易产生的浮盈经折算后形成的保证金总额,减去客户未了结融资融券交易已用保证金及相关利息、费用的余额。 计算公式为: 保证金可用余额现金+(充抵保证金的证券市值折算率)+(融资买入证券市值融资买入金额)折算率(融券卖出金额融券卖出证券市值)折算率融券卖出金额融资买入证券金额融资保证金比例融券卖出证券市值融券保证金比

15、例利息及费用,公式说明: 融券卖出金额=融券卖出证券的数量卖出价格; 融券卖出证券市值=融券卖出证券数量市价; 融券卖出证券数量指融券卖出后尚未偿还的证券数量; (融资买入证券市值融资买入金额)折算率、(融券卖出金额融券卖出证券市值)折算率中的折算率是指融资买入、融券卖出证券对应的折算率,当融资买入证券市值低于融资买入金额或融券卖出市值高于融券卖出金额时,折算率按100%计算。 客户融资买入或融券卖出时所使用的保证金不得超过其保证金可用余额。,示例:,客户自有现金30万元,开始进行融资融券交易,融资买入股票A,数量2万股,价格10元,股票A折算率70%;融券卖出股票B,数量1万股,价格20元,

16、股票B折算率80%。 假设融资(融券)保证金比例=1-证券折算率+0.5,(利息及费用不计) 则股票A融资保证金比例为(1-70%+0.5)=0.8 股票B融券保证金比例为(1-80%+0.5)=0.7 则此时保证金可用余额= 30万元+20万元-20万元-2万股10元0.8-1万股20元0.7=0 (现金)+(融券卖出所得现金)-(融券卖出金额)-(融资买入证券金额融资保证金比例)-(融券卖出证券市值融券保证金比例),(1)如股票A价格不变,股票B由20元上涨到25元时,保证金可用余额为: 30万元+20万元+(1万股20元-1万股25元)-20万元-2万股10元0.8-1万股25元0.7=

17、 -8.5万元(负) (现金)+(融券卖出所得现金)+(融券浮亏)-(融券卖出金额)-(融资买入证券金额融资保证金比例)-(融券卖出证券市值融券保证金比例) (2)如股票B价格(20元)不变,股票A由10元上涨到15元时,保证金可用余额为: 30万元+20万元+(2万股15元-2万股10元)0.7-20万元-2万股10元0.8-1万股20元0.7=7万元(正) (现金)+(融券卖出所得现金)+(融资浮盈)-(融券卖出金额)-(融资买入证券金额融资保证金比例)-(融券卖出证券市值融券保证金比例) 如此时继续买入股票A,获得的可融资金额为7万0.8=8.75万元 如此时继续卖出股票B,获得的可融券

18、金额为7万0.7=10万元 由以上实例可见,保证金可用余额的多少,将决定可以继续使用多少的信用额度;保证金可用余额为零或负时,无信用额度可以被使用。,维持担保比例,维持担保比例是指客户信用账户内担保物价值与其融资融券债务之间的比例。 其计算公式为: 维持担保比例=(现金+信用证券账户内证券市值总和)/(融资买入金额+融券卖出市值利息及费用总和) 100%,其中:融券卖出市值=融券卖出数量市价 维持担保比例可认为是客户信用账户中资产与负债的比列 该比例和证券折算率无关 提高维持担保比列有两种方式: 追缴保证金 即(原有资产+m)/原有负债=a 减少负债 即(原有资产-m)/(原有负债-m)=a,

19、示例:,客户信用账户内有现金10万元,融资买入股票A,数量1万股,价格10元;融券卖出股票B,数量0.5万股,价格20元。(利息及费用不计;假设题中实例的融资保证金比例和融券保证金比例符合规定的要求) 则此时信用账户内现金变为:20万元(10万元+0.5万20元) 融资买入金额为:10万元(1万10元) 维持担保比例为:(20万 +1万10元)(10万+0.5万20元)100%=150%,(1)维持担保比例降低的情况: A、当股票A价格不变,股票B上涨到25元 此时维持担保比例为:(20万 +1万10元)(10万+0.5万25元)100%=133% B、当股票A下跌到8元,股票B上涨到25元

20、此时维持担保比例为:(20万 +1万8元)(10万+0.5万25元)100%=124% (2)维持担保比例升高的情况: A、当股票A上涨到15元,股票B价格不变 此时维持担保比例为:(20万 +1万15元)(10万+0.5万20元)100%=175% B、当股票A上涨到15元,股票B下跌到15元 此时维持担保比例为:(20万 +1万15元)(10万+0.5万15元)100%=200% C、当股票A、股票B价格均不变,用现金偿还8万元融资(或买券还券市值8万元)后 此时维持担保比例为:(20万-8万+1万10元)(10万+0.5万20元-8万)100%=183%,平仓线、警戒线 平仓线是指维持担

21、保比例的最低标准,约定为130%;警戒线是指维持担保比例的安全界限,约定为150%。 证券公司可以对平仓线、警戒线的标准进行调整;维持担保比例达到或低于平仓线时,将会面临强制平仓的风险。 目前,我公司规定的平仓线为140%,补仓线为160%。,可提取现金、划转证券的维持担保比例 当维持担保比例超过300%时,客户可提取现金、划转证券,提取现金、划转证券后维持担保比例不得低于300%。 提取现金的方式为将现金从信用资金账户转入银行结算账户(银行卡)后,在银行端提取;划转证券是指将证券从信用证券账户划转到普通证券账户。,保证金比例、保证金可用余额、维持担保比例综合示例:,客户自有现金100万元,自

22、有证券A市值为100万元(数量10万股,现价10元)开始进行融资融券交易,融资买入股票A,数量2万股,价格10元,股票A折算率60%;融券卖出股票B,数量1万股,价格20元,股票B折算率80%。 假设: 融资保证金比例(1-标的证券的折算率)客户信用调整因子+交易所公布的最低融资保证金比例(50%) 融券保证金比例(1-标的证券的折算率)客户信用调整因子+交易所公布的最低融券保证金比例(50%)+10% 其中客户客户信用调整因子设定为1,交易中的利息及费用不计,计算如下: 股票A的保证金比例=(1-60%)+50%=90% 股票B的保证金比例=(1-80%)+50%+10%=80% 保证金可用

23、余额=100万元+20万元+100万元60%-1万股20元-2万股10元60%-1万股20元80%-0=132万 保证金可用余额现金+(充抵保证金的证券市值折算率)+(融资买入证券市值融资买入金额)折算率(融券卖出金额融券卖出证券市值)折算率融券卖出金额融资买入证券金额融资保证金比例融券卖出证券市值融券保证金比例利息及费用 维持担保比例=(100万+2万股10元+100万)/(2万股10元+1万股20元+0)100%=550% 维持担保比例=(现金+信用证券账户内证券市值总和)/(融资买入金额+融券卖出市值利息及费用总和) 100%,其中:融券卖出市值=融券卖出数量市价,(1)如股票A价格由1

24、0元下降到5元,股票B由20元上涨到50元时: 股票A的保证金比例=(1-60%)+50%=90% 股票B的保证金比例=(1-80%)+50%+10%=80% 保证金可用余额=100万+20万元+50万60%+(10万-20万)100%+(20万-50万)100%-1万股20元-2万股10元60%-1万股50元80%-0=38万 保证金可用余额现金+(充抵保证金的证券市值折算率)+(融资买入证券市值融资买入金额)折算率(融券卖出金额融券卖出证券市值)折算率融券卖出金额融资买入证券金额融资保证金比例融券卖出证券市值融券保证金比例利息及费用 当融资买入证券市值低于融资买入金额或融券卖出市值高于融券

25、卖出金额时,折算率按100%计算 维持担保比例=(100万+2万股5元+50万)/(2万股10元+1万股50元+0)100%=228.57% 维持担保比例=(现金+信用证券账户内证券市值总和)/(融资买入金额+融券卖出市值利息及费用总和) 100%,其中:融券卖出市值=融券卖出数量市价,(2)如股票A价格由10元上升到15元,股票B由20元上升到50元时: 股票A的保证金比例=(1-60%)+50%=90% 股票B的保证金比例=(1-80%)+50%+10%=80% 保证金可用余额=100万+20万元+150万60%+(30万-20万)60%+(20万-50万)100%-1万股20元-2万股1

26、0元60%-1万股50元80%-0=114万 保证金可用余额现金+(充抵保证金的证券市值折算率)+(融资买入证券市值融资买入金额)折算率(融券卖出金额融券卖出证券市值)折算率融券卖出金额融资买入证券金额融资保证金比例融券卖出证券市值融券保证金比例利息及费用 当融资买入证券市值低于融资买入金额或融券卖出市值高于融券卖出金额时,折算率按100%计算 维持担保比例=(100万+2万股15元+150万)/(2万股10元+1万股50元+0)100%=400% 维持担保比例=(现金+信用证券账户内证券市值总和)/(融资买入金额+融券卖出市值利息及费用总和) 100%,其中:融券卖出市值=融券卖出数量市价,

27、(三)融资融券交易、普通证券交易、股指期货交易对比,融资融券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客户每笔仓单自该笔仓单建立之日起不得超过超过六个月,到期时如未续签合同不得展期,必须了结该笔仓单的债务。,示例:,客户B于5月21日建立一笔期限为六个月的仓单,则该笔仓单理论到期日为11月20日,实际到期日为11月22日。(11月20、21日为周六、周日),如客户M月D日建立某笔期限为六个月的仓单,则该笔仓单到期日为M+6月的D-1日。如D日为当月的1日则到期日为M+5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如D-1日为不存在日期(例如2月30日),则到期日为当月最后一个交易日;如到期日为非交易日,则顺延到其后第一个交易日。,客户A于

28、6月1日建立一笔期限为六个月的仓单,则该笔仓单理论到期日为11月30日,实际到期日为11月30日。,(五)权益处理,(六)通知与送达,公司选择与客户约定的下述任一方式进行通知送达的,视为已经履行各项通知义务,同时视为客户对通知中的内容已全部知悉 (1)以电子邮件方式与客户约定的第三方邮箱发生通知的,以电子邮件发出后即视为通知已经送达; (2)以电话和传真方式通知的,以通话当时视为通知送达;电话若干次无法接通或无人接听的,以最后一次拨出电话时间视为通知已经送达; (3)以短信方式通知的,以短信发出后即视为通知已经送达。,公司为获批开展融资融券业务的客户提供一个第三方电子邮箱 该邮箱用于发送追缴保

29、证金、仓单到期等各类通知。客户应及时登录该邮箱,查看接收电子邮件,对邮件内容有异议是应当及时通知我公司。只要公司将追缴保证金及强行平仓通知以及其他各种通知发送至邮箱,捅死即履行了相应通知义务。,客户联络方式变更时,应及时通知公司 客户有义务保证通知渠道的畅通。当联络方式有变动的,应当及时办理资料变更手续。因客户为及时办理变更手续而导致未收到通知,因此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七)融资融券相关风险,1、杠杆交易风险,融资融券交易具有杠杆交易特点,投资者在从事融资融券交易时,将有可能放大亏损。例如投资者以100万元普通买入一只股票,该股票从10元/股下跌到8元/股,投资者的损失是20万元

30、,亏损20%;如果投资者以100万元作为保证金、以50%的保证金比例融资200万元买入同一只股票,再将100万元现金普通买入该股票,该股票从10元/股下跌到8元/股,投资者的损失是60万元,亏损60%。投资者要清醒认识到杠杆交易的高收益高风险特征。 此外,融资融券交易需要支付利息费用。投资者融资买入某只证券后,如果证券价格下跌,则投资者不仅要承担投资损失,还要支付融资利息;投资者融券卖出某只证券后,如果证券的价格上涨,则投资者既要承担证券价格上涨而产生的投资损失,还要支付融券费用。,融资融券交易不仅具有普通证券交易所具有的政策风险、市场风险、违约风险、系统风险等各种风险,还具有其特有的风险,主

31、要有以下几个方面:,2、强制平仓风险,融资融券交易中,投资者与证券公司间除了普通交易的委托买卖关系外,还存在着较为复杂的债权债务关系,以及由于债权债务产生的担保关系。证券公司为保护自身债权,会对投资者信用账户的资产负债情况实时监控,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对投资者担保资产执行强制平仓。如果平仓后投资者仍然无法全额归还对证券公司的负债,还将继续被追索。,投资者应特别注意可能引发强制平仓的几种情况: 投资者在从事融资融券交易期间,如果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清偿债务,证券公司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强制平仓,由此可能给投资者带来损失; 投资者在从事融资融券交易期间,如果证券价格波动导致维持担保比例低于最低维持担

32、保比例,证券公司将以合同约定的通知与送达方式,向投资者发送追加担保物通知。投资者如果不能在约定的时间内足额追加担保物,证券公司有权对投资者信用账户内资产执行强制平仓,投资者可能面临损失; 投资者在从事融资融券交易期间,如果因自身原因导致其资产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投资者信用账户内资产可能被证券公司执行强制平仓、提前了结融资融券债务。,3、监管风险,监管部门和证券公司在融资融券交易出现异常、或市场出现系统性风险时,都将对融资融券交易采取监管措施,以维护市场平稳运行,甚至可能暂停融资融券交易。这些监管措施将对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投资者产生影响,投资者应留意监管措施可能造成的潜在损失,

33、密切关注市场状况、提前预防。,投资者在从事融资融券交易期间,如果发生标的证券暂停交易或终止上市等情况,投资者将可能面临被证券公司提前了结融资融券交易的风险,由此可能会给投资者造成损失; 投资者在从事融资融券交易期间,如果证券公司提高追加担保物和强制平仓的条件,造成投资者提前进入追加担保物或强制平仓状态,由此可能会给投资者造成损失; 投资者在从事融资融券交易期间,证券公司制定了一系列交易限制的措施,比如单一客户融资规模、融券规模占净资本的比例、单一担保证券占该证券总市值的比例等指标,当这些指标到达阈值时,投资者的交易将受到限制,由此可能会给投资者造成损失; 投资者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证券公司有可能

34、因融资融券资质出现问题,而造成投资者无法进行融资融券交易,由此可能给投资者带来损失。,4、其他风险,成本风险:投资者在从事融资融券交易期间,如果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金融机构贷款基准利率调高,证券公司将相应调高融资利率或融券费率,投资者将面临融资融券成本增加的风险; 未及时收到通知的风险:投资者在从事融资融券交易期间,相关信息的通知送达至关重要。融资融券合同中通常会约定通知送达的具体方式、内容和要求。当证券公司按照融资融券合同要求履行了通知义务后即视为送达,如果投资者未能关注到通知内容并采取相应措施,就可能因此承担不利后果。 投资者操作风险:投资者在从事融资融券交易时,应谨慎关注证券公司提供的交易委托类别。如投资者将普通委托交易类别当作融资融券交易的委托类别进行申报,由此造成的额外费用支出和损失等,投资者可能遭受损失。 投资者信用风险:投资者在从事融资融券交易期间,如果其信用资质状况降低,证券公司会相应降低对投资者的信用额度,从而造成投资者交易受到限制,投资者可能遭受损失。,以上揭示事项仅为列举性质,未能尽列所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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