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代收水费协议书 甲方: 乙方(用水户): 为方便本小区业主/住户的水费缴纳,现北滘镇自来水公司委托本司抄表计费,现将供水有关事项作以下协议。 一、俊兴楼小区供水总表由北滘镇自来水公司负责抄表计费,收取总供水费用,开据总供水发票,甲方负责开据乙方相应抄表计费的收据。 二、乙方同意自xxxx年xx月起,乙方每月的水费由甲方抄表计费收取。 三、甲方在每月的15 号前抄表计乙方消费的水量,按北滘自来水公司的实际水费价格收取(如水费有变动时再另行通知业主/住户)。 四、乙方应遵守“当月费用当月清缴”的原则,根据自己消费的水量,每月在本司管理处(办公处)交清。 五、甲方负责(15号前)采用全体业主/住户通
2、知的形式通知乙方交纳供水费用。 六、乙方应在本协议规定的时间内(三天内)按时交纳水费,逾期交纳的,甲方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逾期之日起向乙方计收水费违约金(按抄表计费的总金额每日的千分之一计收违约金)。 七、乙方如逾期(一个月)未交供水费用的,甲方有权终止乙方的供水(另行约定的除外),乙方再需开通供水时,应补交所拖欠的供水费及违约金,同时还应再交纳相应的供水开通费(按北滘自来水公司开通费计收)。 八、甲方保证抄表真实,按北滘自来水公司规定的供水费用计收供水费。 九、乙方如对供水抄表计费有疑问的可核实,对供水计费费用有疑问的可向北滘自来水公司咨询,甲方如有不符规定抄表计费的乙方有权令甲方及时改正。 十、本协议如有变更、更改、增补时,甲乙双方另行签定新的协议。 十一、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定后生效。协议生效后,双方应当严格按本协议的约定履行。 十二、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 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