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阳中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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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仪阳中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_年_月_日)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代会)是教职工群众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基本形式和制度,是学校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教代会应当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引导教职工正确处理国家、集体、教职工个人三者利益关系,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障教职工投身教育改革,完成学校教育教学等各项任务。协助校长开展工作,教代会接受学校党组织的领导,支持校长依法行使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对校长工作报告及学校规章制度、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措施、财务工作报告与其他学校有关改革和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意

2、见、建议。对学校提出的校内教职工的职称评定、评优选模、奖惩规定、校内收益分配原则、办法以及其他与教职工权益有关的重要规章制度,讨论通过后,由校长颁布施行。教代会还应审议教职工绩效工资管理使用的原则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教职工生活重大事项。教代会在上级党组织的领导下,民主评议校长以及学校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并可对被评议者奖惩提出建议意见。根据上级领导部门的部署,参与民主推荐校长人选的工作。学校召开教代会,一般全年应至少召开二次以上,特殊情况也可增加次数。在时间安排上:第一次一般在一月份左右召开,第二次一般在7-_月份召开。一、教职工代表的产生:(换届选举教职工代表由上届工会会同学校党组织共同主持)1、

3、名额分配代表人数一般占教职工总数的30%左右,教育教学第一线的教师代表不低于代表总数的70%。代表名额确定后,以书面形式下达各选举科室级部。2、代表的任期代表实行常任制,可以连选连任。考虑到教代会与工代会同步召开,教代会代表的任期与工代会代表的任期相一致,以35年为宜,与教育工会批准的同届工会任期一致。3、代表常任制教职工代表实行常任制,代表一经选举产生,在规定的时间内任职,无论教代会是开会还是闭会期间,代表始终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4、代表的基本条件凡依法享有政治权利的本校在编教职工,均可当选教职工代表。(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党的方针政策,贯彻国家的法律、法规。(2)掌握一定的业务知

4、识、管理知识和民主管理能力,愿意参加学校的民主管理活动。(3)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4)热心为教职工服务,办事公正公道、作风正派。(5)密切联系群众,正确代表群众利益,如实反映群众的正确意见和要求。(6)遵章守纪,胜任并做好本职工作。(7)具有大局意识,能够体现三者利益。5、怎样选举教职工代表教职工代表选举,由学校工会组织实施。学校工会提出代表选举方案,经党支部同意后,将代表名额以书面形式下达各选举组,以组为单位进行选举。选举时,先产生候选人,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选举。选举会议需有全体教职工三分之二以上出席,候选人得票数超过应到教职工半数才

5、能当选。代表选出后,由工会负责将选举结果,写成书面报告连同选举的原始材料,由工会立卷保存并向全体教职工宣布结果。教代会、工代会合并召开,实行代表合一。6、教职工代表的权利和义务权利:(1)在教代会上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2)有权按规定的程序,提出提案和议案。(3)有权对大会议程充分发表意见,对教代会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4)有权对学校有关部门的工作提出质询,有权向有关部门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5)因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受到压制,阻挠和打击报复时,有权向有关部门申诉和控告。义务:(1)努力学习,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2)提高自身素质和民主管理能力。(3)积极参加教代

6、会活动,认真执行和宣传教代会的决议,完成教代会交给的各项任务。(4)密切联系群众,听取和反映群众意见,做好群众工作。(5)遵守职业道德和学校规章制度,做好本职工作。7、需要进行代表资格审查(1)选出的代表是不是本校的在编教职工。(2)选出的代表是否享有公民权利。(3)选出的代表是否符合民主程序。(4)选举过程中有没有不正当的行为。此项工作由代表资格审查小组(临时机构)或学校工会负责进行。8、教职工代表培训对教职工代表要进行权利义务,对教代会的性质地位、任务和职权,对教代会的程序,对教职工代表的民主参与管理意识,需要不断地学习、提高,以提高代表的整体素质,提高参与能力和水平。9、教职工代表人数出

7、现缺额怎么办(1)教职工代表离职、退休或由于工作需要办理手续调离本单位,其代表资格应自行停止,由此而造成的缺额,原则上应及时增补。(2)教职工代表因工作需要在本校内部岗位调动,其代表资格应予保留,并视为调入单位代表,由此而造成原选举组代表缺额,一般不再增补。10、如有以下情况的可以更(撤)教职工代表(1)违法犯罪、受到刑事处分。(2)停薪留职、离开学校。(3)长期出国、外借、病假、事假等,不能参加教代会活动。(4)经常无故不参加教代会活动。更(撤)换代表,由原选举组提出书面报告,送校工会,说明更(撤)换代表的姓名及原因,经学校工会调查核实同意后,再按民主程序进行,经原选举组全体教职工会议讨论并

8、表决,过半数同意有效,允许被更(撤)换者到会申辩。违法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代表,应立即取消其代表资格,代表资格撤销造成的代表缺额,可按民主程序补足,撤销和补选代表结束后,经代表资格审查后,张榜公布。11、哪些人可以作为列席代表可根据本校的实际情况和会议的需要,邀请一些人员作为列席代表参加会议,列席代表一般应为学校某些方面有影响有代表性的人员,如不是正式代表的校级和中层领导干部等,也可邀请部分离退休人员作为列席代表,列席代表人数一般不应超过代表的五分之一。列席代表无选举权和表决权。二、教代会筹备1、教代会大会筹备由谁承担(1)以工会委员会为主,会同学校有关部门共同承担。(2)成立专门筹备组织,由

9、党组织负责人负责,校工会以及校行政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不管采取哪种形式,工会委员会作为教代会的工作机构,应当在筹备工作中起主要作用,并在党组织的领导下,做好各项工作。2、教代会筹备工作的内容(1)进行调查研究,为召开大会作准备。(2)提出召开大会方案的建议,包括大会召开的时间、主要议题,主要程序,选举代表方案等,报学校党组织同意。(3)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结合教代会大会议题,向全体教职工宣传党的有关方针政策及教代会有关内容。(4)组织教职工代表选举,进行代表资格审查和代表培训。(5)征集大会提案,并做好提案审查立案工作。(6)准备教代会有关文件,包括起草,征求意见,文印、分发、传递等工作。(

10、7)提出大会主席团建议_,报学校党组织同意,提交大会预备会通过。(8)安排布置会场,包括落实国旗、横幅、标语、音响、摄影等事项。3、教代会议题教职工代表大会议题是列入会议议程,提交大会讨论审议的题目。4、怎样确定议题应当围绕学校的教育教学、科研等中心工作以及教育改革、人事制度改革、思想政治工作和教职工普遍关心的其他重要问题,每次大会确定的议题不宜过多,可以突出一、二个中心议题。教代会大会议题的建议,一般由学校工会委员会在大会召开前一个月左右提出来,工会在酝酿大会议题时,应当充分听取广大教职工以及学校党、政领导意见,并及时与有关部门沟通情况。经工会委员会或者教代会代表团(组)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

11、报党组织同意后,提交大会主席团审议,最后在大会预备会上表决通过。5、教代会议程是大会讨论审议各项议案的程序和日期。议程的建议,由学校工会委员会提出,报学校党组织同意,提交大会主席团审议后,在大会预备会上表决通过。6、教代会提案教职工代表按照规定程序的程式,提交教代会讨论和决定问题的建议。提案一般由代表一人提出,两人以上附议才能成立。提案应包括案名、理由及整改建议或措施三部分。提案内容要实际、要符合党和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并限于本校的职权范围和教代会职权范围。提案按照一事一案的格式提出。教代会提案一经立案,就成为具有效力的议案,必须按规定的程序落实处理、答复反馈。本次大会提案落实处理情况,在下

12、一次大会上由工会或提案工作小组向教代会报告。7、怎样征集提案每次大会的提案,一般在大会召开前一个月开始征集,由学校工会或教代会提案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在征集提案前,要对代表进行专题培训,明确大会议题、提案工作目的意义和要求,以及提案落实处理的程序等。向代表发出提案征集通知时,要明确提案的截止日期,并随发提案表。工会或提案工作小组在提案截止期后,应立即对征集到的提案进行整理、审查和立案,在大会召开时报告大会提案征集和立案情况。8、处理和落实提案的程序工会或教代会提案工作小组负责提案处理工作。审核:分析收到的提案是否符合要求:(1)是否符合本校和教代会职权范围;(2)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规

13、3)是否符合提案的技术规范。对符合上述三点的可视为审核合格,不合格的提案,要退回提案人并说明情况。由提案人收回或修改后重新提出。立案。学校有条件办理,又确实需要办理的提案,应当给予立案;对一时还没条件解决的正确提案,可向提案人作出解释,暂不立案;一些不符合立案要求但有参考价值的提案,可作为“意见和建议”,转送有关部门,直接答复提案人。正式立案的提案,经整理分类,登记造册。落实。大会闭幕后,工会或提案工作小组会同学校党政领导,协商决定提案由哪个部门负责实施,将提案表一份,送交实施部门,并督促该部门制定实施计划和措施,做到“三定”,即定计划、定人员、定进度。工会或提案工作小组与实施部门保持联系

14、经常对提案的执行情况督促检查,并为提案的实施创造条件。再审。提案在实施过程中遇到困难或执行不力,工会或提案工作小组要调查研究,作出判断。属于应该执行的,要督促有关部门认真执行,属于条件变化,不能按原计划执行的,允许说明情况,取得一致意见后,暂缓或停止执行。但这时,要给提案人作出满意解释。反馈。立案的提案,不论是已经落实的,还是没有落实的,都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代表汇报或张榜公布,并征求提案人对处理结果的意见。做到案案有着落,件件有交代。三、教代会召开1、大会主席团是怎样产生的,有哪些人组成。教代会大会主席团,按民主集中制原则,由教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主席团候选人,一般校工会提出初步_,在广

15、泛征求代表意见的基础上,召开代表团(组)长联席会议进行民主协商,确定候选人建议_,报请党组织同意后,提交大会预备会选举或通过,可采用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方式,得票超过全体代表半数才能当选,不宜采取鼓掌通过的办法。主席团成员必须是本届教代会正式代表,由党、政、工的主要领导,学校各方面的人员组成,教师代表应占多数,以目前学校规模,可在59人之间考虑。2、怎样召开教代会预备会教代会预备会是指在教代会正式会议之前举行的会议,主要任务是为大会正式召开做好思想和组织上的准备,基本程序是:(1)报告大会筹备工作情况。(2)作代表资格审查报告。(3)选举大会主席团(休息片刻,主席团举行全体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大会

16、议题、议程以及其他有关事项)。(4)通过大会议题及议程。(5)通过大会其他有关事项。预备会主持有两种情况:(1)在大会主席团未选出之前,由工会主席或副主席主持,选出大会主席团之后,大会主席团执行主席主持。(2)教代会换届后,设立常任主席团(即届内各次教代会不重新选举主席团),届内历次代表大会预备会均由主席团主持。3、教代会正式会议的基本程序第一阶段大会开始:(1)主持人宣布大会开幕,全体起立奏(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2)上级领导或有关方面致辞。(3)校长作学校工作报告,(年终由正副校长作述职报告),分管财务领导作上年经费决算,当年的经费预算报告。(4)学校其他有关领导作学校出台的重大改革方

17、案、规定等。(5)分管财务领导作上半年度学校业务招待费开支情况报告(年终作下半年度的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第二阶段分组讨论:(6)分组讨论,各组作好记录。(7)对上述各项报告逐个进行讨论,审议。(8)年中一次教代会进行对学校工作满意度测评(填教代会代表对学校工作满意程序测评表),年终一次教代会进行民主评议领导干部。第三阶段(大会主席团集中)(9)听取各代表组对讨论情况的汇报。(10)主席团把汇报情况进行汇总,尤其是教职工关心的热点问题。(11)对上述报告形成决议。第四阶段(大会集中)(12)主持人把分组讨论情况和主席团集中讨论的相关问题,向代表反馈。(13)校长代表大会主席团对代表提出的有关建议

18、作解答。(14)对学校提交的各种规定、方案、草案进行表决(举手形式)。(15)由党支部进行大会小结。(16)大会闭幕,全体起立奏歌唱祖国。4、大会材料整理会议结束后,由工会汇同学校党支部对大会召开后的全部材料,进行整理。年中汇总代表对学校工作满意程度测评表,计算满意度。年终汇总民主评议领导干部测评表,民主评议情况反馈表。反馈表一式三份,由学校党支部盖章后,一份交本人,一份存档,一份张贴公开栏。上报教育工会的教代会材料:按如下程序装订(1)学校教代会开会情况报告表(2)校长述职报告或学校工作报告(3)对校长述职报告或学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4)对校长述职报告或学校工作报告的民主测评汇总表(5)招

19、待费使用报告(6)对招待费使用报告的审议意见(7)其他重要的规定,报告,并对该规定、报告的审议意见5、会后落实(1)落实教代会精神。(2)通过公开栏公示教代会所通过的决议等。校长对教代会通过的决议是否在一一落实。(4)对在落实教代会有关决议过程中就学校碰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工会组织有与学校,与教职工进行协调、沟通的职能。6、教代会闭会期间怎样组织代表视察活动为了发挥教职工代表的经常性作用,进一步参与学校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会或者教代会专门工作小组可以在闭会期间根据工作需要,组织代表对学校某些工作进行视察,视察内容应当是学校领导或教职工普遍关心的问题,例如学风、教风问题,教职工生活福

20、利问题以及其他方面问题。为使代表视察活动富有成效,在视察活动前,组织者应制定有关方案,明确内容和重点,并且与学校有关方面事先联系和协商,便于提高视察效果,视察活动结束后,应当通过座谈会、书面报告,或者其他形式向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反馈视察情况。仪阳中学工会办公室_年_月_日第二篇: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大理市挖色镇中心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民主政治建设,完善我校的民主管理制度,充分调动全校教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学校改革、建设发展,维护学校的团结和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教职工代表大会

21、以下简称教代会)是学校管理体制的组成部分,是在校党支部领导下教职工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实施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基本制度和组织形式;是学校领导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和建议,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重要渠道。第三条教代会要高举_理论伟大旗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执行党的的各项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在党支部领导下行使职权,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教职工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积极推进学校的民主政治建设;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实现学校的发展战略目标而努力第二章教代会职权第四条教代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听取审议校

22、长所作的工作报告,对有关学校办学指导思想、建设规划、重大改革方案、财务工作报告、事务公开情况以及其他有关学校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二)审议通过学校提出的校内聘任、奖惩、重大福利、收益分配,社会保障基金缴纳情况,推优评先、分配改革方案的原则和办法。(三)讨论决定学校管理方面的重要规章制度,提出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合法权益等方面的重大事项。(四)在校党总支领导下,分配主管部门和学校总体安排,参与民主评议中层领导干部以上管理人员。(五)向上级工会推荐优秀教师和先进教育工作者。第三章教代会代表第五条教代会代表由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凡享有政治权利的本校教职工,均有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第六条教代

23、会代表一般各完小文单位,由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代表的构成既要照顾到学校的各方面人员,又要体现以教学为主。因此,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代表比例一般在60%左右,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代表比例不超过40%。第七条教代会代表与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合一。第八条教代会代表实行常任制,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教职工代表接受选举单位教职工的监督,选举单位可按以下情况对教职工代表资格进行调整:(一)教代会代表在任期期间调离本校,其代表资格自行消失。校内调动一般应予以保留其代表资格。(二)教代会代表离、退休后,其代表资格即行停止;(三)教代会代表被开除公职和留用察看,其代表资格自其开除和留用察看之日起即行停止。

24、四)教代会代表因各种原因1年以上不参加教代会活动,其代表资格不予保留。(五)教代会代表失去群众信任的,有原选举单位向校工会提出撤销其代表资格的申请并经同意后,由原选举单位进行重新选举。(六)教代会代表出现上述情况的,由原选举单位报学校工会备案。第九条教代会代表的权利:(一)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按照规定程序提交提案;(三)有权对学校有关部门提出询问;(四)参加检查和督促教代会决议和提案的落实情况;(五)对教代会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六)在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受到压制、阻挠或打击报复时,有权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述和控告。第十条教代会代表的义务:(一)努力学习_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

25、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宣传、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民主管理能力;(二)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提高教师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认真做好本职工作;(三)积极参加教代会的各项活动,认真宣传、贯彻教代会决议、努力完成大会交给的任务;(四)密切联系群众,认真听取群众的诉求。实事求是地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努力做好群众工作。第十一条教职工代表大会在开会期间,可根据需要邀请有关领导、教职工和学生作为列席代表或邀请代表参加会议。第四章组织制度第十二条教代会每届任期三年。第十三条教代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大会主席团是教职工

26、代表大会的领导机构。(一)主席团成员的产生1、每次换届前,由主席团根据要求和实际工作需要,提出下届主席团人数、构成比例、建议人数,报校党总支审查。主席团成员应由学校党政工团主要领导、教师及其他代表,高级职称教师应占一定比例。主席团成员必须是教代会的正式代表。2、主席团组成人员推荐_需提交教代会预备会议通过。3、根据需要可设秘书长1人、副秘书长若干人。秘书长有工会负责人担任。(二)主席团的职责1、审议大会议题并提请大会通过;2、组织、主持会议;3、听取和讨论各代表团对各项议案的审议意见,对议案进行修订;4起草大会的各项决议和决定;5、处理大会期间的其他重要事情。第十四条教代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会议

27、研究、讨论和通过学校改革和发展的有关重大事项;教代会的选举和表决必须有应到会代表的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代表行使审议通过权、审议决定权时,要行使票决制。第十五条每次教代会的议题,要根据学校的中心工作和广大教职工的要求,经教代会主席团审议后,提请大会通过。第十六条教代会做出的决定,学校有关部门应认真贯彻执行;代表提交的提案要得到及时办理并向下次大会提出报告,教代会的工作情况要定期向教职工公布并接受群众的监督。第十七条教代会一般由一所或几所学校为单位建立代表团,有本团代表选举产生正、副团长。第十八条教代会设立民主管理及提案工作委员会、教职工福利监督、委员会、宣传教育委员会等专门工作委员会。各专门

28、委员会组成人选必须经教代会表决通过。专门工作委员会的任务是:对教代会要讨论论的重大问题和代表提出的重要提案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建议;检查有关部门贯彻教代会决议和处理提案的情况;完成大会交办的其他事项。第十九条大会闭幕期间,如有需要协商、讨论决定,并属于教代会职权范围内的重大问题,经校工会或三分之一以上代表的要求,经校党总支研究同意,可临时召开大会或教代会代表团长联席会议。教代会代表团长联席会议在校党总支领导下开展工作。第五章工作机构第二十条校工会在校党总支的领导下承担教代会工作机构的任务,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以下各项工作:(一)做好教代会召开的筹备工作,根据工作需要成立代表资格审查组、提案工作组、

29、会务组、秘书组等与大会召开有关的工作组织;(二)会议闭幕期间,组织传达、贯彻大会精神,监督、检查大会决议和决定的落实;组织专门工作委员会的活动;主持召开代表团长、专门工作委员会负责人联席会议;(三)组织教职工代表的培训工作,接受和处理教职工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四)完成教代会交办的其他任务。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实施细则从教代会讨论通过之日起实施。第二十二条本实施细则由中心校工会负责解释。大理市挖色镇中心学校小学教育工会委员会二年九月一日第三篇: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_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教育法、教师法的有关规定和依照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

30、为依法保障本院教职工的民主权利,充分发挥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办好学院,培养学生成为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发展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在院党委领导下的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代会)是教职工群众行使民主权利,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基本形式,是学院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教代会充分发挥它在参与学院重大决策、监督干部和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等方面的权利和作用,体现教职工在学院中的主人翁地位。第三条教代会应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令,正确处理国家、学校、教职工个人三者利益关系,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完成学院各项任务。第四条教

31、代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第二章职权第五条教代会在本院权限范围内行使下列职权:(一)听取讨论院长的工作报告,讨论学院的办学指导思想、年度工作计划、总体发展规划方案以及教职工队伍建设等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二)讨论通过岗位责任制方案、教职工聘任、奖惩分配改革的原则与办法,以及其它与教职工合法权益有关的基本规章制度,由院长颁布施行。(三)审议决定教职工住房的分配条例和方案、福利费管理使用的原则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教职工的集体福利事项。(四)民主评议和监督学院各级领导干部,参与民主推荐学院行政领导人选。可以进行表扬、批评,必要时可以建议上级机关予以嘉奖、晋升,或予以处分、免职。第六条教代会

32、行使职权的民主程序(一)凡提交教代会审议、决定的议案、方案、制度、办法和事由,均由学院行政起草,并将草案的指导思想、依据和条件报告院党委,通报院工会,征求意见和建议。(二)在教代会召开前两周,将草案初稿印发给教职工代表,然后由教代会讨论,广泛听取意见,对草案进行评析和论证,提出修改建议。(三)学院行政根据修改建议,对草案进行修正和补充,形成正式草案,提交大会审议表决。(四)评议学院行政领导干部的民主程序是。被评议人向教职工代表作述职报告;以代表组为单位,对被评议人进行评议;代表对被评议人进行无记名书面测评,大会主席团向大会汇报评议结果。第七条院长要定期(至少每学年一次)向教代会报告工作,听取意

33、见,认真对待教代会的有关决议和提案,尊重和支持教代会行使民主管理的职权。第八条教代会要尊重和支持院长及行政系统行使指挥权,教育教职工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以主人翁的责任感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第九条教代会对院长在其职权范围内决定的问题有不同意见时,可提出建议;院长对教代会在其职权范围决定的问题有不同意见时,可要求复议。当双方意见不能统一时,各自向主管上级报告。第三章教职工代表第十条凡享有公民权的本院在编教职工,均可当选教职工代表。教职工代表以系、部、处、室为单位,按一定的比例由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代表的构成要照顾到学院各方面,但要充分体现以教学为主。其中教师代表应占百分之六十左右;高级职称代表

34、不少于全体代表的五分之一。第十一条教职工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为三年,到期改选,可连选连任。代表接受原选举部门教职工的监督,必要时原选举部门可以依照规定的程序撤换、更换或补选本部门的代表。第十二条教职工代表的权利是:有权提出提案和议案;有权就大会的各项议程充分发表意见,参加表决;有权对教代会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有权对有关部门工作提出询问和检查提案落实情况;当行使民主权利遭到打击报复时,有权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和控告。第十三条教职工代表的义务是:努力学习并模范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令;认真做好本职工作;积极参与教代会的活动,贯彻执行教代会的决议;密切联系群众,经常听取和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做

35、好群众工作。第十四条教代会根据需要,可请有关领导、干部、教职工、学生及其他人员作为列席代表或特邀代表参加会议。第四章组织制度第十五条召开教代会时,选举大会主席团主持会议,主席团成员应由学院各方面人员组成,其中教师应占多数。主席团的职责是:审议提请教代会通过的大会议题;主持会议;组织与会议有关的各项活动。第十六条教代会每三年_届,定期开会,每学年至少召开一次。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出席。大会表决必须有全体代表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因故不能如期开会,应向代表说明原因,取得多数代表同意。遇到重要事项,经学院党委、院长、院工会或三分之一以上代表的提议,可提前召开大会或召开临时代表会议。第十七条

36、教代会的议题,应根据本院中心工作和群众迫切关心的问题,由院工会与学院党政协商后提出,广泛听取教职工的意见,经大会主席团或教代会执委会审议后,提交大会讨论通过。第十八条教代会在职权范围内所作的决议,应认真执行,未经代表大会同意不得修改。每次教代会应对上次大会的决议和提案的执行情况提出报告,教代会的工作应接受群众监督。第十九条教代会以学院为单位建立代表团,选举产生正副团长,团长一般应由学院工会主席当选,其职责是:会议期间,组织代表团讨论,收集代表提案;闭会期间,主动联系代表及广大教职工群众,随时反映各种意见和建议;组织本系统的民主管理,参与系统重大问题的决策和监督干部。第二十条教代会根据需要设立民

37、主管理、教学科研、维权、提案工作等若干专门工作组。其人选一般在教职工代表中提名,经教代会主席团审议,交大会表决通过。专门工作组的任务是对教代会要讨论的有关议案和代表提出的重要提案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建议;检查有关部门贯彻教代会决议和处理提案的情况;以及办理大会交办的其他事项。教代会也可根据需要举行有关人员的专题会议。第五章工作机构第二十一条院工会委员会承担教代会工作机构的任务。在学院党委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下列工作:(一)做好教代会的筹备工作和会务工作,组织选举教代会代表;提出教代会中心议题;起草大会有关文件;建议主席团人选_;征集和整理提案。(二)大会闭会期间,组织代表传达贯彻大会精神;监

38、督检查大会决议和提案的落实;组织代表团及各专门工作委员会的活动;开展各种民主协商活动。(三)大会闭会期间,遇急需审议的重要事由,可由院工会召集教代会执委会、专门工作组组长会议处理,向下一次教代会报告予以确认。必要时,可按规定的程序召集临时代表会议。(四)代表教职工参与学院重大事由的讨论和决策,推进学院的民主管理。(五)向代表和教职工群众进行宣传教育,维护和代表教职工的合法利益,保障他们的民主权利,接受他们的申诉。(六)处理教代会交办的其他有关事项。第四篇: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王家厂镇中心小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宪法第二条“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

39、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的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三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七条第五款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代会)是我校教职工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基本制度和形式。建立健全教代会制度是学校党、政、工的共同任务。第三条教代会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行使职权。教代会要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的关系,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保证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人才等项任务的完成。第四条教代会要尊重和支持校长及行政系统依法行使行政指挥的权力

40、校长及各行政系统要尊重和支持教代会依法行使民主管理的权力。第五条教代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第二章职权和职责第六条教代会的主要职权。1、听取校长工作报告,讨论审议学校的工作计划、发展规划、改革方案、财务预算、教职工队伍建设以及校长认为需要提交教代会讨论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对其实施作出决议。2、讨论通过教职工奖惩条例、教书育人条例、定编定员方案、工资调整、创收分配、职务聘任制实施方案、考核办法等与教职工密切相关和重要规章制度。通过后由校长颁布,交职能部门实施,教代会应督促检查其执行情况。3、审议决定教职工住房分配方案(条例)、福利奖金、勤工俭学和管理使用方案、集体福利基金的使用原则

41、和方法,有关教职工生活福利的其它事项。4、监督评议学校领导干部,教代会(或工会)会同学校有关部门对中层以上干部每学年进行一次评议,并提出嘉奖、晋升或处分、免职的建议;根据主管机构的部署,参与民主推荐学校行政领导人员的人选。对行政职能部门的工作进行监督。第七条教代会的主要职责1、维护教职工的全法权益,保证全心全意依靠工作阶级的方针得以落实。2、参与学校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支持校长依法行使管理职权,维护行政指挥的权威。3、民主监督学校领导干部。4、教育教职工增强主人翁责任感,遵守纪律,服从指挥。第八条校长及各行政职能部门要尊重和支持工会行使民主管理的职能,定期或不定期向教代会报告工作,听取意见和

42、建议,接受教代会的检查、评议和监督,认真采纳与实施教代会的建议、决议和决定,认真研究和办理教代会的提案。第九条教代会尊重和支持校长的工作,教育教职工严格遵守规章制度,以主人翁的态度努力完成教学科研等各项工作任务,经教代会通过事项决定的有关方案、规章、条例等在执行过程中若发现问题,应予及时纠正。第十条教代会对校长在其职权范围内决定的问题有不同意见时,可向校长提出建议,校长对教代会在其职权范围内通过的决议、决定、有不同意见时,可以要求复议,如双方意见不能统一时,可将情况报请学校党委和各自上级主管部门,协商解决。第三章教职工代表第十一条凡按法律程序享有政治权利的学校在岗教职工,均可当选为教职工代表。

43、教职工代表以各工作小组为单位,按在岗教职工人数的百分之三十的比例选举产生。代表的构成:教师一般占代表总数的60%左右,女教职工代表不少于代表总数的25%,青年教职工代表不少于代表总数的40%,高级职称的代表不少于代表总数的15%左右。第十二条教职工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五年,可连选连任。教职工代表受原选举部门的教职工监督,可依照规定的程序撤换、更换或补选本小组代表,代表在校内调动或在岗离、退休的可保留代表资格,若调出外校、离退休、停薪留职或健康原因等长期不能履行其职责的,其代表资格自然消失,由原工会小组补选。教职工代表应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具有较高的政治水平和业务素质,热心为教职工服务,有一定的参

44、政议政能力,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一定的代表性。第十三条教职工代表的权利。1、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2、有提出提案和方案,充分发表意见的权利;3、有向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参加教代会决议和提案落实情况的检查和督促的权利;4、有对教代会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5、因依法行使权利受到打击报复时,有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和控告的权利;6、因参加教代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占用工作时间,有权按照正常出勤享受应得的待遇。第十四条教职工代表的义务。1、努力学习并模范地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业务水平,以及参与民主管理的能力。2、密切联系群众,代

45、表教职工的合法利益,听取并如实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3、积极参加教代会及其专门工作组的活动,带头执行教代会的决议,做好教代会交办的各项工作。4、遵守职业道德和学校的规章制度,认真做好本职工作。第十五条教代会根据需要,邀请有关领导干部、离退休教职工,各民主党派负责人以及其它人员作列席代表(或特邀代表)参加会议。第十六条召开教代会时,选举主席团主持会议。主席团成员由筹备组提出建议_,应包含教职工和学校党政工团领导干部,其中教师应占多数。主席团设秘书长一人,由校工会主席(或副主席)担任。大会执行主席由主席团成员轮流担任。主席团的职责是:1、主持大会的召开,组织大会期间的各项活动;2、综合各代表组对

46、各项议题的审核意见;3、研究大会议题中需要通过和决定的事项,草拟大会决议;4、主持选举,主持大会应通过和决定事项的议程;5、处理大会期间发生的临时性问题。第十七条教代会每学年至少召开一次代表大会,每次必须有应到会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出席,大会的表决需经应到会代表人数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如遇特殊原因不能如期开会,应向代表说明,取得多数代表的同意。第十八条教代会的议程,应根据学校中心工作和群众迫切关心的问题,在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确定,经过大会主席团会议审议后,提请大会通过。第十九条教代会以工会小组代表类别为单位建立代表组,正、副组长由所在工会小组组长担任,列席(或特邀)代表的正副组长

47、由大会主席团指派。一、各代表组在大会期间的主要任务:1、组织本组代表按时出席会议,协助安排好代表的活动;2、征集提案汇总上报;3、组织代表进行讨论、审议,汇总代表的意见和建议,选派本组代表在大会上发表意见;4、作好讨论记录;5、接受大会委托的其它工作。二、各代表小组在闭会期间的主要任务:1、及时向本部门教职工传达会议精神,协助贯彻大会决议的事项,协助做好思想工作、说明解释工作等;2、收集本部门群众对大会决议等的反映,归纳整理后报送校工会委员会;3、参与本部门日常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4、接受大会或工会委员会的委托,做好其它工作。第二十条教代会根据工作需要可设立专门工作组。各专门工作组由教代会代表组成,校工会与各专门工作组工作相近的委员应参加各专门组,专业工作组组长应推选熟悉该项业务,有一定组织能力的人员担任,各专门工作组对教代会负责。专门工作组主要任务是:1、对教代会将要讨论的重大问题和代表的重要提案,分由各工作组进行调查研究,经论证后,提出建议;2、在闭会期间,对有关重大问题提出论证、咨询,由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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