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局工作总结七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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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金融局工作总结七篇金融局工作总结七篇(篇一)2018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金融局的大力支持和有力指导下,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我局紧紧围绕“绿色崛起、产业兴区、新区联动、一体发展”战略,奋发作为、开拓创新,有效维护了地方金融秩序稳定,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显著提升,各项工作都取得一定成效,现将我局2018年金融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完成情况(一)银行信贷投入力度加大,金融行业稳步发展。1、金融运行稳中向好。2018年以来,我区金融总体运行良好,存贷款余额稳步增长。截至9月底,全区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152.32亿元,较年初增长3.19

2、亿元,增幅2.13%;贷款余额99.86亿元,较年初增长23.71亿元,同比增长31.26%,存贷比约为65.56%,我区金融运行情况整体呈平稳增长趋势。同时,为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充分发挥支持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核心作用,我区出台了肇庆市鼎湖区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实施办法(试行)(肇鼎府函2018185 号)。2、区农信改制工作稳步推进。2018年以来,我局积极协调区农信社、区国土局、区规划局、区法院等相关部门加快推进农信社清产核资、资产评估工、清收压降、资产确权、股东审查工作,加快推进农商行改制工作。一是协调完成验收整改,配合做好申筹工作,在*银监局验收组验收工作结束后,区

3、农信社在我局积极协调下完成了各项整改,并配合高要农商银行向*银监局提出筹建肇庆农商银行申请。二是协调鼎湖区农信联社清收不良资产工作专责组,协助鼎湖区农信社加快推进不良资产清收工作。三是不定期召开鼎湖区农信社改制工作会议,及时掌握改制工作进度和改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联合有关部门商讨解决方案。四是我局积极协助区国有公司与鼎湖农信联社签订相关转让合同解决购买鼎湖区农信社1.2亿不良资产的资金,帮助农信社清收盘活不良资产。 (二)加强金融监管,防范金融风险。1、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不松懈。一是联合区内二十多个部门组成专项治理工作小组,深入开展了涉众金融领域社会问题专项治理、大宗商品交易场所风险排查等专

4、项工作,做好了现金贷、螃蟹云购、e租宝、善林金融、云联惠、P2P网络借贷等重大案件维稳工作。二是不定期召开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联席会议,研究部署我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建立处非情况工作台帐上报机制,每月上报市处非办。三是深入开展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组织到各镇(街)、广场、集市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活动共计10余次,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小手册、环保袋以及现场咨询等方式大力宣传国家有关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活动的各项政策措施,宣传活动期间共发放宣传册5000余份,面对面解答群众咨询2000余人次,有效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增强风险防范意识。 2、加强对辖内小贷公司监管。一是持续系统监管,坚持每月一次

5、通过小贷公司监管系统对我区侨兴小额公司进行非现场监管,实时掌握小贷公司信贷业务开展情况。二是及时向小贷公司传达省金融办、市金融局最新文件精神和政策要点。前往鼎湖区侨兴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深入了解了侨兴小贷公司经营现状,听取了企业对当前金融市场发展的意见建议并传达省金融办、市金融局最新文件精神。三是做好现场检查,按月收集小贷公司业务经营主要数据,不定期前往鼎湖区侨兴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工作。目前我区侨兴小贷公司规范运作、稳步发展,在服务我区中小企业、服务三农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3、贯彻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杠杠行动计划。2018年以来,我局积极协调区内各金融机构定期开展去杠杆风险自查,不定期

6、摸底各金融机构杠杆率,全面摸清我区金融杠杆的情况。引导各金融机构贯彻落实中央、省、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杠杆行动,提高服务效率,创新金融产品,减少企业融资成本,切实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防范和化解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点的风险。2018年我区地方法人银行机构(鼎湖农信)一季度杠杆率8.76%,二季度杠杆率9.5%,均达到银监会规定的4%的监管最低要求。4、协助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一是积极配合区国资部门,引导区属国有企业加快改革,协助组建鼎湖区国盛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实现多元化经营,构建投融资平台,积极探索民间资本、社会资本进入政府投资领域的途径和方式,拓展融资渠道。二是配合区财政部门

7、,按照中央文件精神以及财政部门相关政府债务管理规定,清理整顿政府购买服务融资项目,全面摸清政府负债底数,同时加强对接项目融资主体,了解融资情况,统计项目贷款数据,全面掌握还款期限和金额,并向政府反馈债务信息。三是积极鼓励银行机构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加快我区中小微企业发展壮大,提高企业纳税能力,增加我区财政收入。同时积极争取向国开行、农发行等政策性银行融资,降低政府融资成本。(三)推动政银企合作,深入开展普惠金融,加大实体经济扶持力度。1、政府融资工作难中求进。今年以来,金融政策进一步收紧,但我局积极对接国企银行、租赁公司、证券公司协调洽谈相关融资工作,协调融资提款2.773亿元。同时,积极创新政

8、府投融资管理,抓紧与深物业A、新兴际华、广物、软银赛富等大型央企、投资公司对接合作,不断优化融资方案。加强探索民间资本、社会资本(PPP)进入政府投资领域,增强企业实力,为企业发债作准备。2、多措并举,加强推进政银企合作。一是组织我区相关部门会同银行机构和鼎湖区中小微企业召开“政银企”专题会议,积极开展金融服务,促进银企双方交流互动,进一步发挥融资租赁业在拓宽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方面的作用;二是积极对接企业,联合区各银行机构先后到*鼎湖山泉有限公司、鸿特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恒港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肇庆皓明有机硅材料有限公司、肇庆市中南天实业有限公司、*逸舒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市东盛益源包

9、装材料有限公司等7家优质企业进行实地走访,深入了解企业融资情况,引导优质企业优化融资结构,大力协助优质企业利用多层资本市场融资,解决企业资金问题。三是服务实体经济不断发力,“助保贷”、联合科技信贷和“巾帼贷”等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发挥更大实效。截至目前,由区科工商务局牵头的“中小微企业助保贷”、“联合科技信贷”和区妇联牵头的“妇女巾帼贷”三个平台累计发放贷款8笔,贷款金额2300万元。3、普惠金融服务能力不断提升。今年以来,我局积极协调区各金融机构深入开展普惠金融四项业务,着力解决农村地区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让优质的服务走进乡村,为广大的农民朋友足不出户办理金融业务、有效解决农村地区金融

10、服务难题,不断改善农村金融支付环境,宣传金融知识,进一步推动农村普惠金融体系建设。截至目前,我区共发放30笔妇女小额贷款,金额为269万元;发放扶贫小额贷款5笔,金额3.6万元,支持了我区贫困户5户4、多措并举推动企业上市。一是积极对接区民营企业,联合区各银行机构到企业进行实地走访,深入了解企业融资情况,协助优质企业优化融资结构,引导优质企业利用多层资本市场融资,解决企业资金问题,力争实现优质企业挂牌上市。二是积极组织我区有条件的企业参加企业上市培训活动,树立上市融资基本理念,帮助企业深入了解目前中国境内资本市场的最新形势与政策、新三板市场概况、市场化融资渠道、新三板挂牌业务规则及流程,为企业

11、新三板上市做好充分准备。(四)抓好民生工程建设,持续推进农房保险工作。2018年以来,我局继续贯彻落实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深入推进我区2018年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续保工作。一是加强沟通协调,深入各镇、街道开展宣传工作,积极引导群众续保,我区已于2018年年初顺利完成农村住房保险续保工作,续保率为100%。二是协调做好农村住房保险理赔工作,2018年前三季度,全区共受理74个农房案件,其中19个案件已经结案,赔付金额为10.12万元,剩余55个案件已完成勘察定损,定损金额为55万元,我局将继续与人寿保险公司对接,实时掌握理赔工作进展情况,争取早日完成灾后理赔,帮助群众重建家园。三是协调做好201

12、9年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续保工作,积极对接区农业局、民政局、各镇(街道)以及人寿保险公司,力争2019年续保率达100%。(五)攻坚克难主动作为,全力推进区重点工作。1、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一是成立鼎湖区金融工作局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鼎湖区金融工作局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确立了我局2018年到2020年为期3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步骤,确保专项斗争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开通鼎湖区涉众金融领域扫黑除恶专线举报电话,并在我局微信公众号突出位置显示扫黑除恶相关标语及举报热线,同时不定期在微信公众号宣传扫黑除恶的知识、活动宣传情况及系列宣传动漫,积极鼓励群众踊跃举报

13、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三是健全线索排查、管理、反馈机制,落实专人负责,建立台账,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报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战果统计表。同时加强与区内各金融机构的沟通协调,充分发挥金融机构网点多分布广特点,加大对金融领域非法集资、互联网金融、小额贷款、融资性担保、非法放高利贷、“地下钱庄”、暴力讨债等领域的线索排查力度,做到资源互用,信息共享;加强与公安部门的沟通衔接,严格执行涉黑涉恶线索移送机制。四是积极开展扫黑除恶宣传工作,联合广利街道办事处、市公安局鼎湖分局及各银行机构在广利街道行政服务中心门前广场开展防范非法集资暨扫黑除恶宣传活动。通过悬挂条幅、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号召居民积极行动起来参与到扫黑

14、除恶的行动中来。该次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1000多份,宣传礼品500多份,参与群众900多人。2、精准扶贫,措施到位。一是成立我局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并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2018年鼎湖区金融工作局精准扶贫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我局今年的工作目标和思路,落实分工安排,确保扶贫工作落到实处。二是落实怀集县岗坪镇帮扶工作,我局于春节和中秋节前夕前往怀集岗坪镇四和村开展慰问帮扶活动,送上节日慰问金和慰问品,并扶持2户贫困户发展养殖黄牛各1头。三是抓好粤桂扶贫协作工作,我局于2018年5月3日随同区领导前往广西昭平县进行考察调研,详细了解了昭平县金融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当地的产业结构和特色,为下一步帮扶行动做

15、好充分准备。四是推进鼎湖区精准扶贫工作,我局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不定期前往挂点帮扶村沙浦镇沙四村开展扶贫慰问活动,并仔细核实7户贫困户“八有”情况。3、对标对点落实创文工作。一是加强银行窗口单位创文督导工作,要求区各银行网点严格按照创文规范落实学雷锋志愿服务队伍建设、门前三包、创文公益广告清理更换等工作,同时督促银行网点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立即整改。二是风雨无阻开展网格巡查,我局严格按照区府办网格巡查排班时间,认真执行社区网格精细化管理要求,持续清理第八网格楼盘小区、道路、花基等卫生死角。(六)党建提升重实效,反腐倡廉落实处。1、加强金融局党支部建设。一是与中国银行鼎湖支行党支部

16、达成党建共建协议,积极开展党建共建活动。二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落实健全党组织生活,从严教育管理党员,抓好学习教育各项工作,提高党员素质。三是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把学习党章党规和习近平系列讲话制度化、常态化。2、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是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从严治党系列讲话精神,局领导班子通过纪实手册及时记录全面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切实落实“一岗双责”重点工作任务;二是充分运用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监管平台,实时录入局领导班子和成员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落实情况,主动接受纪委在线监督。3、深入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2018年8

17、月至9月,我局紧紧围绕“加强党的政治建设、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积极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先后召开了党支部专题教育学习会、专题民主生活会、纪律教育专题辅导报告会,并观看了警示教育电教片,通过一系列教育活动,干部职工廉洁自律的意识得到加强,行为进一步规范。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一)当前金融政策收紧,我区国有企业虽然进行了整合,并不断推动发展状大,但目前体量不大,信用评级较低,有效抵押物不足,企业没有形成良好收益的主营业务,公司现金流不多,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企业融资途径和规模。(二)中小企业贷款难和银行放款难矛盾并存。区内金融机构虽积极主动为我区实体经济服务,但由于我区部分中小企业自身经营管理不

18、规范、财务规范性差、发展路径窄、抵御风险能力弱等问题,难以达到银行信贷条件,另一方面,由于融资渠道的限制,大量的银行资金找不到好的贷款项目。同时,部分发展前景较好的企业未彻底转变发展理念,融资渠道过于单一,仍然局限于银行信贷,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不足,无法获得企业发展所需的更多资源。(三)金融风险防控压力增大,非法集资等金融违法犯罪活动苗头增多。受经济下行因素影响,多地金融领域风险事件呈多发、频发态势,近两年非法集资等金融违法犯罪活动苗头在我区也有所抬头,表现形式隐蔽、欺骗性强,金融监管、处置难度不断加大。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一)积极拓展融资渠道。积极创新政府投融资管理,不断拓宽市场投融资

19、渠道,积极推动国有企业发展,增强企业实力,进一步加强与金融机构、社会投资财团的沟通合作,争取金融机构政策性贷款和中长期贷款;广泛开展与金融租赁、基金、资产管理、证券等公司的合作;积极探索民间资本、社会资本(PPP)进入政府投资领域的途径和方式,拓展政府融资渠道,实现投资、融资、建设、经营、偿债的良性循环,真正做到“投得准、融得来、用得好、还得起”。(二)加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一是继续引导金融机构以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为核心,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完善几个平台企业贷款准入条件,推出适合我区实际的金融产品,增强服务功能,重点推动“政银保”、“扶贫小额贷款”、“中小微企业助保贷”、“联合科技信贷”、“妇女巾

20、帼贷”5个基金平台发挥更大实效。二是协调区各金融机构进一步加强与省、市有关部门及金融机构联系对接,继续做好信贷规模的争取工作。三是加快转变企业发展理念,协助企业规范内部管理和财务管理、改善融资结构、拓宽融资渠道;进一步完善优质企业筛选机制,培育更多的意向上市企业,引导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融资。(三)继续做好金融风险防范。一是进一步完善金融机构对地方经济支持考核激励制度,对贡献突出的金融机构由区财政给予一定奖励,增强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性。二是强化金融风险预警,以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为底线,会同工商、公安、维稳等部门,进一步开展打击非法金融活动,维护良好金融秩序。三是加强对小贷

21、公司和融资性担保公司的监管和风险处置,防范非法集资等行为,确保地方金融稳定,不断优化辖区内金融生态环境。(篇二)一、*年工作情况*年是我市金融发展受诸多不利因素冲击影响,面临矛盾压力最大的一年。一年来,局党组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十九大以及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为根本遵循,以习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重要指导,以“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和“大学习大讨论”为根本动力,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谭作钧书记调研大连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的指示要求,紧紧围绕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和推进金融改革创新三大任务,坚持问题导向,突出矛盾治理,主动谋求创新,较好地推进了全市金融业

22、平稳向好发展。全市金融业当年实现增加值682.2亿元,增长2.1%,占地方生产总值的9.3%,比上年末提高0.25个百分点;上缴地税46.5亿元,增长6.7%,分别占全市和服务业的13.4%和19%。一是金融机构体系持续丰富完善。全年新设引进金融及融资类机构59家。其中金融机构26家,融资类机构33家。中德住房储蓄银行东北总部落户丰富了我市银行及住房保障体系,首家航运类专业担保机构、小额再贷款公司开业填补了相关领域空白。二是多层次资本市场稳步发展。年内资本市场直接融资607.18亿元。其中,首发融资6.83亿元,再融资64.5亿元,债券融资535.85亿元。百傲化学、万春医药等2家企业分别于境

23、内沪市和境外纳斯达克首发上市,2家企业申报主板上市,3家企业辅导备案;“新三板”新增挂牌企业11家,占全省的39%;四板新增挂牌企业172家。三是大商所龙头进一步强化。全国首个商品期货期权-豆粕期货期权和首个与国际标准接轨的黄大豆二号期货在大商所挂牌交易,标志着大商所向国际综合性衍生品市场迈出重大步伐。四是沪连金融合作成果显著。推动市政府与浦东发展银行、太平洋保险、申万宏源等驻沪金融总部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将在涉及银行、保险、证券的27个领域为我市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支持。五是自贸金融深入推进。启动大连片区三年滚动计划39项金融开放创新任务中的36项,复制推广金融政策24条,吸引200多家金融及融资

24、服务类机构入驻。六是地方金融创新取得实效。东北首个民间借贷服务中心正式设立,8家小贷公司获批开展互联网业务。全市73家小贷公司当年累计贷款62.4 亿元,113家融资性担保机构当年累计融资担保额185.92亿元。七是交易场所风险化解工作扎实推进。全市21家重点违规交易场所已经停止违规交易或新增业务,完成国家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回头看”行动各项阶段性任务,得到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中国证监会的充分认可和肯定。一年来,围绕重点任务和机关自身建设,我局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一)紧跟需求务实服务实体经济,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效推进。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一系列安排

25、部署,坚持以实体经济需求为导向,积极改善金融供给结构和方式,创新金融服务,金融支持全市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能力有效提升。一是稳步推进信贷投放。采取加强信贷与融资调度、分解下达信贷计划、组织开展信贷需求调查、推动融资对接等一系列措施,加大信贷投放。二是加强政策引导。印发进一步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量的实施意见(大政发*27号),从5个方面提出27项具体举措,着力解决企业融资难,促进金融与产业融合。三是积极争取总部资源。推动市政府与农行、太平保险、瑞士再保险等7家金融总部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借助总部资源优势,为我市实体经济发展提供资金保障。四是持续推动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调整并印发上市补贴资金管理办法

26、,发放上市挂牌补贴1517万元。走访重点后备企业,加强上市动态培育和申报推进。推动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牵头出台金融支持科技发展相关政策措施。组织到深圳等地考察学习资本市场业务和股权投资机构座谈。五是推动保险业创新发展。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养老保险的实施意见(大政办发*157号),从四个方面提出13条具体措施,推动我市商业养老保险健康发展。落实市政府与瑞士再保险战略合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开展巨灾指数保险。六是加强小贷行业业务指导。出台小额再贷款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和互联网小贷业务的管理办法及工作指引,进一步规范小额再贷款和小额贷款公司的设立运行,加强业务指导和管理。七是完善小微金融服务

27、。继续开展小微企业贷款保证保险,推进融资对接和投贷联动业务,截至12月末,全市小微企业贷款余额2175.9亿元,申贷获得率95.14%,较上年提高4.25个百分点。八是扎实推进金融精准扶贫。引导各类金融机构落实倡议开展金融精准扶贫志愿者行动,会同市扶贫办建立工作联系机制,积极加大对贫困地区的金融支持。(二)立足长远筑牢发展基础,区域性金融中心提质升级步伐进一步加快。深入贯彻国家战略,科学研判、准确把握金融发展规律和趋势,加强顶层设计,着力优化环境,筑牢区域性金融中心提质升级基础。一是积极争取市委支持。先后接受谭书记1次专题调研、2次专项汇报,谭书记就金融中心建设提出8条指导意见,并就金融风险防

28、控、金融发展规划提出具体意见,进一步明确金融中心未来发展方向。二是强化工作部署。推动市政府召开全市金融工作会议,全面总结*年全市金融工作,部署*年服务实体经济和推进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三是加强宏观研究和具体推进。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和谭书记调研时的指示要求,先后拟定了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和对标研究报告,启动了未来发展规划研究,从顶层设计和具体行动两个方面保持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的前瞻性和连续性。四是优化金融政策。修订支持金融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以同类城市最高标准加大对机构落户、创新、人才、金融市场建设等财政奖励扶持力度。五是全面开展沪连金融合作。与上海金融办签署合作备

29、忘录,推进5个方面具体合作。两次组织赴沪金融交流与招商,举办沪连金融合作(上海)恳谈会,回访签约机构推进项目落地。组织8家金融机构参与沪企大连行活动。六是持续推进法人机构设立。3家非银机构纳入银监会年度设立计划,农商行金融租赁公司、大商集团财务公司均已完成尽职调查。(三)抢抓机遇深化改革创新,金融发展活力进一步激发。抢抓中央新一轮东北振兴、自贸试验区、自创区和金普新区建设等机遇,大力推进金融创新,着力激发金融发展内生动力与活力。一是加快推进自贸金融。落实全市自贸总体方案,制定自贸金融实施方案,开展赴上海等地学习调研,举办自贸金融专题讲座等活动。协调推动监管部门复制推广金融政策,发布金融创新案例

30、,首创“自贸金融在线服务平台”,创新建立个案集审制度等。二是创新发展金融科技。与上海点融科技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支持其在未来3年内在连投资30-50亿元,建设民间借贷服务中心、金融科技基金、大连贸易融资平台等7个项目,并逐步引领大连形成金融科技特色。三是创新发展民间金融。设立东北首个民间借贷服务中心,引导民间资金市场规范化、阳光化发展。四是推动设立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已完成地方资产管理公司设立方案,待市政府批准后推动正式设立。五是支持大连金投创新发展。积极推进大连金投引入战略投资人、调整股权结构和增资扩股,已与意向投资人签署投资框架协议,并在金融服务、产业投资、资产管理三大领域开始布局。(四)

31、突出重点狠抓风险防控,金融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针对我市金融市场现状和民间金融、互联网金融兴起引发的金融风险新情况、新问题,加强源头治理,主动作为,确保金融市场稳定。一是优化地方金融法治环境。积极推进地方金融管理立法,大连市民间融资管理条例(暂定)作为论证项目列入市人大立法计划。二是优化金融营商环境。协调推动市中院印发维护合法金融权益的司法建议,研究制定维护信贷市场秩序营造诚信金融环境的具体举措,维护金融债权,保护金融机构合法权益。三是开展专项行动。针对金融乱象,会同市公安、工商、税务、金融监管部门等开展为期两个月的打击金融领域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排查企业2370家,破案30起,扣押、追缴赃款16

32、00多万元,有效维护全市金融经济秩序和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四是有序开展交易场所清理整顿工作。牵头制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和风险防控预案,通过多轮检查、约谈,督促21家重点违规交易场所尽快停止违规交易,全面有序落实全国“回头看”行动各项任务。五是稳步推进互联网金融风险清理整顿。按照国务院及省政府统一部署,重点对P2P网络借贷等七大领域进行专项整治,确定28家重点整治机构,有效排查开展“校园贷”、“现金贷”风险,草拟网贷备案及监管细则,促进互联网金融规范发展。六是持续清理打击整治非法集资活动。推进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进社区、进校园等活动常态化,全年组织宣传活动2600多次,累计受教育人员百万人次。加强风

33、险排查,完善监测预警排查机制,排查各类企业和机构3800多家,查处清理涉非广告6.6万个。稳妥推进案件打击和善后处置,切实做好信访维稳工作。七是稳妥推进企业债务风险处置。开展重点企业和法人机构风险排查,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防范化解风险。积极应对个别企业债务风险,在市领导小组的统筹部署下做好大连机床脱困重组的金融稳定工作,协调推动化解大船海工、础明集团等企业债务风险。(五)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机关党的建设持续加强。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围绕增强组织功能、推进干部作风转变、落实管党责任和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推进机关党建工作,为完成年度各项工作任务提供坚强组织保障。一是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

34、市委统一部署,局党组2次组织集中学习研讨,7个党支部分别召开专题会议,联系工作实际学研、编印、下发学习资料220余册,3次组织答题活动,党员干部对十九大精神的理解不断深化。二是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学习党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等,聘请市委讲师团成员专题辅导3次,组织专题研讨4次。三是大力实施“一线筑垒”工程。完成机关党总支、党支部换届选举,落实“八项”组织生活制度、党员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责任,建立党建活动宣传栏,健全“三册两簿三台账”,完善党员活动室,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加强。四是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3次组织到上海等地调研学习,围绕

35、“九个聚焦”从党员干部思想作风和金融发展两个方面认真开展对标检查,开展“我为大连献良策”活动,共献计献策49条,完成对标调研报告。五是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完善局党组工作制度、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2次,召开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回头看”专项整治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年度民主生活会,坚持重大事项集体研究,班子团结有凝聚力。六是推进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有关要求,编印党风廉政建设学习资料6期,组织党员干部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进一步增强了党员干部职工的廉洁自律意识。七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严格组织人事管理,制定局干部培训教育计划,组织参加各类培训68

36、人次,选派优秀青年干部8人到局机关和金融机构挂职,组织参加“精神文明创建”和“主题征文”等活动。(六)贴近市场构建良好营商环境,服务型机关建设水平进一步提高。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工作部署,积极推进简政放权和审批监管改革,持续改善营商环境。一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建立审核会商工作机制、信用评级和分类监管制度,积极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审批效率提高60%。二是全面落实依法行政、政务公开、电子政务、综治维稳、应急管理、安全检查等工作安排,获评全市综治工作优秀单位和保卫、密码安全保密等先进单位。三是做好绩效评估、督查、信访和应诉等工作。办结省市信访件922件,上报督查专报30期,

37、处理投诉和咨询978件,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1001件。配合异地公安调查取证19例;应诉行政复议3起,行政诉讼12起,未发生败诉。四是认真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人大代表建议8件、政协委员提案31件,办结率和满意率均为100%。五是加强信息宣传工作。全年报送、发布信息900余条(次),被评为信息工作先进集体。六是全力配合审计工作。积极配合国家审计署驻沈阳特派办金融处对全市金融工作审计,先后召开局工作协调会4次,提供各类材料500余份,专题沟通汇报数十次,较好完成配合工作。七是按要求做好财务管理、节约节能等工作,获评为*年财政预算公开全市样板。一年来,我局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但仍面临一些问题

38、与挑战。一是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的视野不够开阔。对标上海等金融中心,大连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还存在思路不够清晰、特色尚未形成、工作机制作用不明显等问题。二是服务实体的能力有待提升。协调各类融资的手段不多,推进企业上市的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指导和推进金融机构扩大资金投放的招法还需进一步落实,对普惠、小微、三农等薄弱领域的金融支持尚须创新手段方法。三是防控风险的长效机制亟需建立完善。重大企业债务风险处置的市场化机制尚未建立,交易场所风险还未彻底化解,地方金融监管体制机制亟待理顺。四是机关作风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按照“大学习大讨论”要求和服务型机关建设标准,还存在党员干部党性修养还需加强、服务型机关建设

39、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打造更具吸引力的金融营商环境还需进一步加强等。这些问题和短板需要在今后着力解决和改善。二、2018年工作安排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和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的攻坚的一年,机遇与挑战并存,促发展与防风险并重。全局上下要以十九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和“四个着力”“三个推进”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关于金融工作的各项部署,紧紧围绕三大任务,抓从严治党促全面建设,抓金融供给促经济发展,抓改革创新促金融中心建设,抓重点环节促风险防控,保持定力,解放思想,真抓实干,努力完成年度各项工作任务。(一

40、)紧跟实体经济需求,着力提升金融服务效能。切实为实体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持。一是切实做好资金保障,持续推进信贷投放,开展信贷与融资调度、信贷需求调查等,拓展直接融资渠道,有序推进全年融资工作。二是积极争取总部资源,推动落实与各金融总部战略合作。三是持续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做好拟上市企业培育工作,落实扶持政策,挖掘后备资源,做好直接融资协调服务。重点推动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规范健康发展。四是推动保险业创新发展,完善小微企业贷款保证保险,推动开展巨灾指数保险,推动商业养老保险发展。五是规范发展民间金融,推进民间借贷服务中心增资扩股,拓展服务功能。六是大力发展科技金融,研究制定金融支持科技创新

41、的实施细则,鼓励创新科技金融产品和服务,支持开展投贷联动业务。七是完善小微金融服务,加强融资对接,组织全市金融机构精准服务小微企业,进一步推动政策性担保体系建设,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二)保持发展定力,坚持不懈推进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提质升级。把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作为长期任务持续推进。一是全面贯彻落实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召开全市金融工作会议,印发实施方案。二是修订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规划和“三年行动计划”。结合贯彻落实十九大和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形势任务变化和城市总体规划编制,修订大连区域性金融中心发展规划。进一步完善大连市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尽快正式印发并组织实施。三是

42、出台支持金融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进一步优化金融发展环境,增强大连金融吸引力。四是做好大连城市未来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按照全市城市规划工作统一部署,开展大连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专项研究。五是持续推进沪连金融合作。继续开展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对标研究,推进落实与上海金融办合作协议,深化两地干部人才交流。六是继续发挥期货市场龙头作用,推进大商所铁矿石等期货品种国际化,推动现有交易场所整合和规范稳定发展。七是完善金融机构体系,持续推进法人机构设立。积极利用沪连合作引进上海金融资源,全年新设各类机构20家。(三)持续改革创新,着力激发金融内生动力。着力破解体制机制制约,激发金融发展活力。一是推进地方金融监管体制

43、改革,对地方金融实行统一归口管理,理顺地方金融管理体制。二是大力推进自贸金融,加强自贸金融政策研究和复制推广。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开展自由贸易港金融支持方案研究。三是创新发展金融科技。推进与宜信等国内一流金融科技企业开展战略合作,推进落实与上海点融科技合作协议,推进金融科技特色产业发展。四是推进“创投中心”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出台鼓励股权投资机构投资科技创新企业政策实施细则,充分发挥政府引导基金作用,推动股权、创业投资机构落户、投资,通过培训、对接、调研等多种方式推动股权投资机构与企业加强沟通交流。五是推动设立地方资产管理公司,争取尽快完成筹设。六是加快推进大连金融产业投资集团股权结构改革,探索建立

44、市区两级金融平台合作机制。(四)严防金融风险,持续改善金融生态环境。坚持促发展与防风险两手抓。一是继续做好交易场所清理整顿,督促违规交易场所稳妥处置投诉举报和清退存量业务。二是做好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稳妥有序做好分类处置,制订应急处置预案,出台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实施细则。三是持续跟踪个别企业信贷风险,按照省、市政府统一部署妥善做好风险防控和化解,支持债委会开展风险排查,主动防范企业债务风险。四是做好非法集资防范和处置工作,防范、打击和处置各类非法集资和非法金融活动。五是维护金融市场秩序,印发加强金融诚信建设维护金融市场秩序的若干措施,促进金融机构诚信合作。六是完善金融监管联席

45、机制,加强综合监管,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加强地方金融市场和业务准入管理,建立多部门参与的金融市场秩序维护机制。七是推进地方金融管理立法。会同市人大法工委、市政府法制办等开展前期调研,加快推进立法工作。(五)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推进机关党建全面过硬。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和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加强机关党建工作。一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组织开展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二是紧盯存在的突出问题,严抓“八项”组织生活制度落实,夯实党支部建设基础,抓1个市级规范化建设示范点。三是下大力抓好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深入对标上海,按照“即知即改、立行立

46、改、先易后难”的原则,持续整改存在问题,践行“马上就办,办就办好”工作作风。四是不断研究探索党建工作新方法,继续推动金融机构和政府相关部门双向挂职锻炼机制落实,促进我市金融业健康稳定发展。五是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紧抓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加强局党组工作和学习制度建设,局党组、机关党总支和党支部建立月工作计划和月工作小结制度,努力做到月初有计划、平时有安排、月底有小结。领导干部发挥模范先锋示范作用,带头努力工作,带头勤政廉政。六是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届中纪委全会精神,强化“两个责任”,着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促进金融事业健康发展。七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工作。继续推进金融干部和人才交流,严格执行干部选任条例

47、和大连市干部选拔任用“1+7”有关制度文件,抓好局机关处级干部选拔任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工作。(六)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提高行政效率。努力提高行政效能,优化金融行政环境。一是持续推进简政放权,创新审批监管,提升服务效能,促进职能转变。二是加强绩效考绩、政务公开、依法行政、节约节能、信用体系建设、督查等工作。三是继续做好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四是妥善处理信访、投诉与咨询,加强安全保卫工作。做好综合治理、维稳、应急管理等工作。五是加强信息宣传工作,及时报送、发布各类信息。六是按要求做好财务管理、节约节能等工作,严控“三公”经费。(篇三)一、金融运行的基本情况截至*年9月底,进驻我市的银

48、行、保险、证券、期货等金融机构共151家,其中银行31家,保险公司56家,证券公司33家,期货公司2家、信用评级机构6家,小额贷款公司15家,融资性担保公司8家。至*年9月底,全市本外币存款余额达到4279.57亿元,比年初增长6.18%;本外币贷款余额2780.06亿元,比年初增长12.56%,其中小微企业贷款余额为1093.47亿元,同比增长25.35%;今年1-9月全市保费为106.09亿元,证券交易额达8733.51亿元。二、*年工作总结(一)切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杠杆行动。为推进供给侧改革,根据省金融办和市政府的部署,由我局牵头制定了江门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1+5”行动方案及第一

49、批供给侧改革去降补(六新六去)工作清单,其中包括江门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杠杆行动计划(*-2018年),切实做好我市去杠杆工作。同时,为保证去杠杆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局制定并印发了江门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杠杆行动计划(*-2018年)督查工作方案,划分责任分工,建立工作台账,开展重点督办,确保杠杆率控制在合理水平。目前,我市去杠杆各项工作正有序推进。我局认真按照责任分工有效配合落实去杠杆相关工作,加强对金融监管对象的日常风险监测,有针对性地制定和完善应急预案,确保维护我市金融稳定。经排查,我市各金融业务主要风险指标达到监管要求,金融机构杠杆率也处于合理水平。同时,进一步推动新金融的发展,通过创新金融助力我市实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截至*年9月,江门辖区农合机构和村镇银行的杠杆率均超过8%,全部达到银监会规定4%的监管最低要求;截至第三季度末,全市融资性担保公司杠杆率为96.07%,小额贷款公司杠杆率为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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