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地质灾害防治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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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 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 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自然资源部及市委市政府和省自然 资源厅决策部署,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有效防范化解重大 地质灾害风险,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面做好 2024年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全国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省地质灾害防治“十 四五”规划(2021-2025年)和市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 规划(2021-2025年)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 制定本方案。一主要灾害点分布市是全省地质灾害多发易发市之一,全市高易发区面积

2、3179.02km2,占比25.76%;中易发区面积399.34km2,占比 31.36%;低易发区 5167.64km2,占比 41.88%。根据 2024 年 汛前调查结果,全市共查明地质灾害隐患点571处,规模及 险情等级均为小型,共威胁1444户4301人、财产2.59亿元。(一)按灾害类型分崩塌318处、滑坡208处、泥石流27处、地面塌陷18 处。(二)按行政区分*二、地质灾害趋势预测(一)降雨趋势预测据气象部门预测,我市2024年汛期气候状况为一般到 偏差,降水量较常年(865.1毫米)偏少12成,降水阶段 性变化特征明显,部分地区有洪涝或内涝;暴雨日数偏少, 有气象干旱发生发展

3、6月中旬中期入梅,接近常年(6月 16日);7月上旬前期出梅,较常年(7月11日)偏早;梅 雨期偏短,梅雨量较常年(346.4毫米)偏少12成,梅雨 强度偏弱。影响我市的台风2个左右,接近常年(1.9个), 主要出现在7月下旬-9月。(二)地质灾害趋势预测根据全市地质环境条件、地质灾害发育分布特点,结合 今年降雨趋势预测,2024年地质灾害总体趋势接近常年,较 2022年可能加重,灾害类型仍以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突发 性地质灾害为主。由于人类工程建设活动强度的不断加大, 对地质环境的影响和破坏作用将明显增强,人类工程建设成 为引发地质灾害的主要因素之一。三 地质灾害重点威胁对象受地质灾害威胁

4、区域内的城镇、村庄、学校、医院、重 要交通干线、江(河)湖岸、重大建设工程项目、风景名胜 区以及农村切坡建房等。四 2024年地质灾害防范重点(一)重点防范区全市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域为东南山区,主要包括宣州 区中南部、广德市、宁国市、泾县、绩溪县和旌德县等,是 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灾害发育区。全市共划分为11个地 质灾害重点防治区、8个地质灾害次重点防治区、5个地质 灾害一般防治区。1.重点防治区(1)宣州区养贤乡-狸桥镇地面塌陷地质灾害重点防治 区(2)广德市新杭镇牛头山-牌坊庙-青元岭沿线崩塌、滑 坡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3)郎溪县姚村乡及十字镇一宣州水东镇一宁国港口 镇崩塌、滑坡地质灾害重

5、点防治区(4)广德市四合一柏垫一卢村乡崩塌、滑坡、泥石流 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5)宣州区周王镇、溪口镇一泾县汀溪乡、泾川镇一 榔桥镇红岭村地面塌陷、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重点 防治区(6)泾县丁家桥、云岭镇一青弋江岸带河岸崩塌、滑 坡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7)旌德县云乐乡茶林村一旌阳镇凫山村滑坡、崩塌 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8)旌德县庙首镇祥云村崩塌、滑坡地质灾害重点防 治区(9)旌德县白地镇白地村红庙-茶树庄崩塌、滑坡、泥 石流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10)宁国市霞西镇、甲路镇一绩溪县家朋乡、长安镇 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11)宁国市仙霞、千秋一云梯乡杨树坑崩塌、滑坡重 点防治区

6、2.次重点防治区(1)郎溪县凌笆乡、涛城镇一广德市邱村、新杭镇崩 塌地质灾害次重点防治区(2)广德市新杭镇青元岭一百亩冲沿线地质灾害次重 点防治区(3)宣州区中北部一郎溪县十字镇中南部一广德市誓 节镇杨滩乡一宁国市梅林镇中溪镇地面塌陷、崩塌、滑坡、 泥石流地质灾害次重点防治区(4)宣州区溪口镇一新田镇崩塌、泥石流地质灾害次 重点防治区(5)泾县云岭镇天井一桃花潭镇查济崩塌、滑坡、泥 石流、地面塌陷次重点防治区(6)泾县泾川镇一黄村镇一榔桥镇一汀溪乡一茂林镇 一桃花潭镇一旌德县蔡家桥镇崩塌、滑坡、泥石流次重点防 治区(7)宁国市扬绩高速霞西段至S215甲路胡乐段次一旌 德县版书乡至上庄镇地面塌陷

7、崩塌、滑坡次重点防治区(8)绩溪县瀛州镇仁里一临溪镇上游崩塌、滑坡地质 灾害次重点防治区3. 一般防治区(1)宣州区水阳镇一狸桥镇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质 灾害一般防治区(2)宣州区一郎溪县一广德市崩塌地质灾害一般防治 区(3)宣州区杨柳镇、寒亭镇一泾县昌桥乡、琴溪镇、 黄村镇、茂林镇地面塌陷、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一 般防治区(4)泾县云岭镇陈塘村莲花一桃花潭镇清溪村万家涝 崩塌、滑坡地质灾害一般防治区(5)宣州区一宁国市一旌德县一泾县地面塌陷、崩塌、 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一般防治区(二)重点防范隐患点受降雨及人类工程活动等因素的影响,全市有直接威胁 对象的413处隐患点;交通沿线、切坡

8、建房以及工程建设项 目等;山区第一斜坡带范围内等都有可能诱发地质灾害。(三)重点防范期全市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为5-9月,其中:6、7月主要 防范梅雨期强降雨或连续降雨引发的地质灾害;8、9月主要 防范台风活跃期强降雨引发的地质灾害。次重点防范期为 3-4月,主要防范山区局部短时强降雨引发的地质灾害,10 月至次年2月,地质灾害相对低发,要重点关注冰雪冻融引 发的地质灾害。全年应加强防范各类工程活动引发的崩塌、 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面沉降等地质灾害。五 地质灾害防治措施(一)开展地质灾害排查、巡查和核查抓好汛前调查、汛期巡查、汛后核查工作。各地要建立 健全地质灾害动态巡查排查制度,各级自然

9、资源规划部门会 同相关单位和基层组织,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 死角”的要求,对地质灾害风险区和隐患点进行全面排查, 按照“一点一策”的要求,完善“两卡一表”(防灾明白卡、 避险明白卡、防灾预案表),逐点落实监测预警和防治措施; 对新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纳入群测群防网络,落实防 治责任单位、责任人和群测群防人员,明确包保责任,提出 防范措施;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城镇、学 校、居民点、交通干线、旅游景区、重要工程等进行汛期经 常性的巡查排查工作,及时处置发现的问题;组织汛后全面 核查,按规范及时核销有关灾害点。对因工作失职,造成人 员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

10、追究相关责 任。(二)加强和完善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值班值守和灾情 险情通报等制度各级自然资源规划、应急管理、气象、水利等部门,要 建立预报会商和预警联动机制,广泛运用广播、电视、手机 短信、微信、网络等载体,进行公益性、提示性的灾害预报, 及时发布地质灾害预警信息。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 防灾责任人在接到地质灾害预警预报信息后,要依据防灾预 案做好防灾避险,最大程度降低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认真 执行地质灾害值班值守制度,汛期和极端天气期间,各县市 区自然资源规划、应急管理等部门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 值守,实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信息通畅。一旦发生灾险情, 包括当时无法确定是否为地质灾害的,

11、均要及时向属地政 府、应急管理、自然资源等部门报告灾害发生的现场情况, 待专家组查明后再续报有关情况。对虚报、瞒报、漏报、不 报的单位和擅离职守的工作人员严肃查处,及时通报。(三)做好地质灾害应急处置相关工作各县市区政府及灾害重点防治乡(镇、街道办事处)编 制本地本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重点灾害隐患点应急预 案。市自然资源规划部门组建地质灾害防治专家队伍,对汛 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行重点巡查和应急处置技术支持。市 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编制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救援队伍建 设等,配备必要的交通通信和专业设备,建成高效的应急抢 险工作机制,适时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提高有关各方协调联 动和应急处置能力。对

12、出现地质灾害前兆的区域或地段,属 地政府应及时划定危险区,明确防灾责任人、疏散路线及临 时安置场所等,予以公告,在危险区边界设置明显警示标志; 一旦发布地质灾害橙色以上预警信息或发现临灾前兆,所在 政府要迅速启动防灾避险预案,按预案设计的撤离路线和避 让地点,迅速组织人员转移,确保群众生命安全,同时加强 对转移人员的管控,坚决杜绝避险人员擅自回流。(四)加强基层地质灾害防范和群测群防工作进一步提升地质灾害防治网格化管理体系,以乡(镇、 街道办事处)为网格单元,落实“乡(镇、街道办事处)、 村(社区)、基层所、地质专业人员、群测群防员”“五位一 体”协同管理模式,逐级明确责任人,落实防灾措施。在

13、重 点防范期内,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县、乡(镇、街道办事处)、 村加强地质灾害险情的巡回检查,对威胁学校、医院、村(社 区)、集市、敬老院、企事业单位等人员密集场所的重大隐 患点,安排专人盯守巡查,做好群测群防记录,汛期实行每 天监测,重点时段加密监测,发现险情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 或自然资源规划主管部门报告。当地人民政府或自然资源规 划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立即派人进行现场调查,采取有效 措施进行处理。(五)多渠道筹措资金,防治地质灾害各地要根据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需要,将地质灾害防治费 用和群测群防员补助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并制定重点灾害点 治理计划。按照市地质灾害“搬迁避让”攻坚行动实施方 案(202

14、2-2024年)的任务部署要求,全力推进地质灾害搬 迁避让工作。对难以实施搬迁避让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科 学论证,区分轻重缓急,分期分批加快开展工程治理。对已 安排的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加大力度,确保今年内完成治理 任务。因工程建设等人为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治理费用和安 全防范工作,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责任单位 承担。(六)强化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体系建设各地要进一步强化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各类建设活动 的监督管理。禁止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内进行爆破、削坡以及 其他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活动。加强对丘陵山区建设选址的 管理,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选址,应当进行地质 灾害危险性评估。按要求配套

15、建设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建设 工程主管部门要按照“三同时”(即: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与 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的要求,加强监 督管理。农村建房要严格执行省地质灾害易发区农村村民建房 管理规定,易发区集中建设农民新村,应当委托有资质的 机构对建房选址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质灾害易发区 严禁农村村民切坡建房。(七)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和培训充分利用“ 4 .22”地球日、“5. 12”防灾减灾日、“6.25” 全国土地日等,开展相关主题宣传活动,广泛宣传普及地质 灾害防灾基本知识,提高全社会预防地质灾害意识和自救、 互救能力;加强乡(镇、街道办事处)、村地质灾害防治责任 人员及

16、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人员的集中业务培训,对受地质 灾害威胁群众要进村入户宣传,提高相关责任人员地质灾害 防治、监测能力和受地质灾害威胁群众的避险能力。六、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防治责任各级政府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责任主体,严格落实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主要负责人对本地区地质灾害 防治工作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具体负责。各级政府要把地质 灾害防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 核,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引发、谁治理” 的原则,层层压实县(市、区)、乡(镇、街道办事处)、村 (社区)、组各级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市、县(市、区)自 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

17、质灾害防治工作的 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属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按照各 自职责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县市区政府要将灾害危险 区段(点)的监测和防治任务落实到具体的乡(镇、街道办 事处)、村(社区)、单位及监测人员。(二)坚持依法防灾,完善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防治相关规章制度,实现地质灾害 防治工作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在工程建设中严格落实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严格落实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三 同时”制度,科学安排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引导各项建 设选址尽量避让地质灾害风险较高地区,从源头上控制地质 灾害的发生,最大限度避免人为活动引发地质灾害。(三)筹措多源资金,加大防治力度加大对地

18、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和综合治理的支持 力度,建立政府、社会和责任者共同参与的地质灾害防治机 制。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把地质灾害综合治理 与土地整治、生态移民、新农村建设等相关工作紧密结合和 融合起来。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坚持共享发展理念。(四)加强监督考核,确保责任到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统筹发展和安全,市政府已将地质 灾害防治工作纳入市对县年度考核目标任务,各地要将地质 灾害防治工作纳入地方绩效考核体系。加强监督检查,确保 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工作落实、落细、落到位,对地质灾害防 治工作不到位,失职渎职,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 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附件: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组名单附件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组名单组长:副组长: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杨尚飞同志兼办公室主任,沈泽源同志兼办公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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