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解决区域性流域性生态环境问题要采取的工作措施当前区域重大战略生态环保工作的新要求新目标。可以从区域重大战略生态环保工作的3个“新变化”来概括:一是顶层设计更加“体系化”。生态环境部联合有关部门制定印发粤港澳大湾区、成渝地区生态环保专项规划以及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正在编制新一轮京津冀协同发展生态环保中长期规划,面向2035年美丽中国目标,明确方向路径。开展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共同保护规划实施情况跟踪评估,建立问题发现和改进机制,确保目标任务按时序完成。截至目前,各区域重大战略均已制定生态环保专项规划,规划引领作用不断凸显。二是工作推进更趋“常态化”。我们印发生态环境部推动国家区域重大战略生
2、态环境保护工作措施11条,建立健全“年初工作要点一全年综合调度一年底评估考核”工作闭环,按年度滚动制定工作清单,精准推进任务落实,工作推进机制不断健全,形成了一套顺畅的打法、干法。截至目前,区域重大战略已逐步融入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适应气候变化能力建设、生态状况变化调查、生态环境科技发展等生态环境各领域工作,成为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水平的新支撑、新路径。三是政策创新更为“纵深化”。我们抓住每个区域的不同特点,改革开路、点上深入、创新突破,与有关省市密切协作,不断创新差异化区域政策,发挥重要的引领探路作用。在京津冀,支持三地探索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同立法,优化区域统一的重污染天气应急联
3、动协调机制;在粤港澳,深化三地生态环保合作交流机制,协商妥善处理影响群众健康、老百姓关切的空气、饮用水、固体废物等区域性环境难题;在长三角,率先开展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实施生态环境领域信用联合奖惩;在长江流域,积极推进水生态考核,川渝两地率先建立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白名单”;在黄河流域,开展并完成2.6万余个历史遗留矿山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正在推进成果运用。由此可以看出,在区域重大战略实施中生态环保工作有很多针对性、突破性、创新性探索,形成了大量优秀案例和有益经验,我们正在组织宣传推广。应对目标和变化新要求,解决区域性流域性生态环境问题要采取以下措施开展相关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
4、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在实施区域重大战略中进一步谋划好、规划好、落实好生态环保工作,研究制定关于加强区域重大战略生态环境保护推进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的指导文件,紧紧围绕意见关于聚焦区域重大战略建设美丽中国先行区的定位,积极培育一批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的典范样板。注重把握好以下“三个力”:一是聚焦用力,突出重点。集中解决区域性流域性生态环境问题,通过高水平保护塑造发展的新动能、新优势,在打造绿色发展高地上积极作为。二是精准发力,分类指导。立足区域功能定位,发挥自身特色,分区分类制定政策措施,因地制宜在美丽城市、美丽乡村建设中踵出各具特色的新路子。三是塑造合力,强化协作。打破传统以行政区域为单位的环境治理模式,强化生态环境共保联治,实施减污降碳协同、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重大工程,在美丽中国建设进程中发挥先行探索、示范带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