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具停放场库棚建设标准.doc

上传人:peixunshi0 文档编号:44728 上传时间:2025-07-09 格式:DOC 页数:9 大小:164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农机具停放场库棚建设标准.doc_第1页
第1页 / 共9页
农机具停放场库棚建设标准.doc_第2页
第2页 / 共9页
农机具停放场库棚建设标准.doc_第3页
第3页 / 共9页
农机具停放场库棚建设标准.doc_第4页
第4页 / 共9页
农机具停放场库棚建设标准.doc_第5页
第5页 / 共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发布-实施-发布农机具停放场、库、棚建设标准Construction criterion for agricultural machinery parking field、warehouse and shed(征求意见稿)(本稿完成日期:2016.6.14)NY/T 201NY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工程建设行业标准ICS备案号:目 次前 言II1 总则12 规范性引用文件13 术语与定义14 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25 选址与布局26 工艺流程及设备37 建筑工程及附属设施要求58 技术经济指标59 附录6前 言本建设标准根据农业部关于下达2013年农业行业标准制定和修订(农产品

2、质量安全和监管)项目资金的通知(农财发201391号)下达的任务,按照农业工程项目建设标准编制规范(NY/T2081-2011)的要求,结合农业行业工程建设发展的需要而编制。本建设标准共分9章:总则、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选址与布局、工作流程与设备、建筑工程及附属设施要求、技术经济指标和附录。本建设标准由农业部发展计划司负责管理,农业部工程建设服务中心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标准执行过程中如发现有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送农业部工程建设服务中心(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59号,邮政编码:100081),以供修订时参考。本标准管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

3、农业部发展计划司。本标准主持单位:农业部工程建设服务中心。本标准编制单位:农业部南京农业机械化研究所、农业部南京设计院。本标准编制协作单位: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晓文、陈巧敏、曹光乔、伍国林、赖红兵、陈爱辉、常志刚、单东林。农机具停放场、库、棚建设标准1 总则1.1 农机具停放场、库、棚建设应贯彻执行国家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各项方针,因地制宜,选用科学的生产工艺,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1.2 农机具停放场、库、棚建设应根据市场预测和服务作物种植的面积确定其规模,由规模确定工艺与设备,在此基础上进行设计与施工。新建场库棚必须在竣工验收后才能投入使用。1.3 农机具停放场、库、棚建设应贯彻

4、节能、节水、节地和环境保护等有关政策法规。1.4 农机具停放场、库、棚建设一般应一次建成,如需分期建设,先期工程应形成独立的存放能力,后期工程应不妨碍已建项目的正常使用。1.5 改(扩)建的农机具停放场、库、棚应充分利用原有的生产设施和设备,提高项目建设效益。1.6本标准是编制、评估和审批农机具停放场、库、棚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重要依据,也是有关部门审查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和监督、检查项目整个建设过程的尺度。1.7农机具停放场、库、棚建设除执行本建设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定额或指标的规定。1.8本标准适用于农机具停放场、库、棚(以下简称场库棚)建设的新建工程。改(扩)建

5、的工程可参照执行。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村镇设计防火规范GB 50039-1990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10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 50052-2009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农业机械标准NY/T 16402008农业机械维修业开业技术条件NY/T 1138.1-2006农业机械停放场区建设和保管技术规范DB23/T 1098-20

6、073 术语与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农机具-农业工程需要的机械化及半机械化工具。本标准的农机具是水稻、小麦、大豆、棉花、玉米、油菜及马铃薯等主要农作物的耕整地机械、种植施肥机械、田间管理机械、收获机械、场上作业机械、农用搬运机械及动力机械,不含畜牧水产养殖机械、农村再生能源利用设备、农作物收获后处理机械、农产品初加工机械、设施农业设备、排灌机械及农田基本建设机械等其他农业机械。3.2农机具停放场、库、棚农机具停放场-露天放置农机具的用地,农机具停放库-指在库房内放置农机具的场所,农机具停放棚-指在棚内放置农机具的场所。4 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4.1 场库棚建设应根据本地区农机发展

7、规划、资源及市场需求,以及建设场库棚条件、技术与经济等因素,确定合理的建设规模。4.2 场库棚的建设规模可按表1划分。表1 场库棚建设规模划分规模分类一类二类三类作物种植面积(亩)500100010015000500120000农机具价值(万元)22154487882392399注:表中种植物主要有水稻、小麦、大豆、棉花、玉米、油菜及马铃薯等主要农作物。4.3 场库棚项目按功能要求,分农机具装卸及冲洗区域、农机动力及农机具整机存放区域、农具存放区域、零配件存放区域、农机具保养维护检修区域、油料库及配套服务设施等七部分组成。4.4 室外场地包括农机具临时停放、清洗场地及道路。4.5 配套服务设施

8、包括办公业务室、辅助用房等。5 选址与布局5.1 建设用地要求5.1.1 场库棚地址选择应充分进行方案论证,应符合当地土地利用发展规划和城乡建设发展规划的需要。5.1.2 场库棚地址选择应充分利用当地已有的交通条件,接近主要公路,在作物种植区种植物相对集中、交通方便、距用户距离比较适中的地区,并宜与居民点相对分开。5.1.3 场库棚须有满足生产生活需要的可靠水源和稳定的电源以及良好的通风条件等。5.1.4 场库棚宜选择在地势较高处,在满足生产工艺要求下,不占用耕地,做到节约用地。5.1.5 场库棚的场地应具备满足工程建设需要的水文地质和工程地质条件。场库棚的地基一般选在天然且稳定的土层上,土层

9、构造变化大、厚薄不均、有大量淤泥和填土、有滑坡、泥石流、塌方及地下有涵洞、坑井等情况的地方不宜作场库棚的建设。5.1.6 禁止在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划定的水源保护区、旅游区、自然保护区等区域内建场库棚;山谷、洼地等易受洪涝威胁的地段不得建场库棚。5.2 场库棚总体规划和布局要求5.2.1 场库棚总体布局应体现建场方针、任务,在满足生产工艺要求的前提下,尽量利用沙荒地、废弃地,做到节约用地,不占用耕地。5.2.2 场库棚的总体布局应充分考虑今后的发展,留有余地。5.2.3 在进行总体布局时,应从提节约用地出发,根据工艺要求,合理安排各区、建筑设施的位置,库棚及配套建筑宜沿周边建设。5.2.4 油料

10、库应单独分开建设,依据作业流程按顺序布置,并满足与其他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要求。5.2.5 室外冲洗场地四周应设排水沟,并注意与雨水及生活污水分开排放。5.2.6 场库棚的停放场(含清洗区)及道路宜采用混凝土路面。主要干道以宽,一般道路以宽为宜。5.2.7 各类建筑面积指标按表2。表2各类建筑面积规模总占地面积(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停放库(棚)建筑面积(平方米)油料库建筑面积(平方米)配套及生活服务建筑面积(平方米)一类145018003204702203002080150二类180048004701370300115020150200三类4800125001370353011503

11、25030200250注:表中农机具为种植物水稻、小麦、大豆、棉花、玉米、油菜及马铃薯等农作物的单类配置。如以轮作方式种植两种农作物时,本表面积可放大15%。6 工艺流程及设备6.1 场库棚的面积与农机具配置,主要依据建设规模与管理水平来确定,遵循节能、降低成本和提高劳动生产率的原则。6.2 场库棚分区设计应遵守:管理服务区、冲洗区、存放区、维护零配件区、油料库区,油料库区在场区应相对分开,单独建设。 6.3 库棚的檐口高度不小于3.3m,且与停放的农机具最高点距离不小于400mm。6.4 农机动力机械及农机具整机的存放宜单独设库,一机一库,停放的农机具每台周围宜留有大于500mm的通道,便于

12、出入,农具及配件宜分类存放,集中设库。6.5 场库棚应结合农机具的冲洗及检修台设置农机具临时停放场地,有条件可设棚,其面积可根据主要农作物需要最大农机具量的阶段来确定,且停放的农机具每台周围应留有大于1000mm的通道,便于出入。6.6 库棚的面积由临时存放水稻、小麦、大豆、棉花、玉米、油菜及马铃薯等主要农作物的耕整地机械、种植施肥机械、田间管理机械、收获机械、场上作业机械、农用搬运机械及动力机械确定,农机具的规格数量根据规模宜按表3选用。表3 机具农配置表农机具种类参数一类规模设备配置数量(台)二类规模设备配置数量(台)三类规模设备配置数量(台)耕整地机械小型旋耕机6亩/小时2中型旋耕机12

13、亩/小时0-11-22大型旋耕机18亩/小时0-22-10铧液压式翻转犁5型;20亩/小时0-2种植施肥机械水稻小型插秧机2亩/小时1-4水稻中型插秧机8亩/小时12-44水稻大型(高速)插秧机10亩/小时0-44-22小麦小型施肥播种机10亩/小时11小麦中型施肥播种机18亩/小时0-10-34-10小麦大型施肥播种机(可折叠)100亩/小时0-1大豆播种机12亩/小时11-55-20棉花播种机20亩/小时11-44棉花大型播种机30亩/小时0-6玉米播种机8亩/小时1-228玉米大型播种机12亩/小时0-40-15油菜小型播种机2亩/小时4油菜中型播种机8亩/小时0-128油菜大型播种机1

14、2亩/小时0-40-15马铃薯播种机15亩/小时11-44-17田间管理机械框架式机动喷雾机10亩/小时1-3自走式喷杆喷雾机30亩/小时;500L;10M喷幅1-44大型喷雾机50亩/小时;1700KG;100L/M0-4马铃薯中耕机11-44-17收获机械水稻小型全(半)喂入式联合收割机5亩/小时;割幅1.8m1-3水稻中型全(半)喂入式联合收割机10亩/小时;割幅2.7m1-77-10水稻大型全(半)喂入式联合收割机50亩/小时;割幅4.57m0-3水稻小型全(半)喂入式联合收割机5亩/小时;割幅1.8m1-3小麦中型全(半)喂入式联合收割机10亩/小时;割幅2.7m1-77-10小麦大

15、型全(半)喂入式联合收割机50亩/小时;割幅4.57m0-3大豆联合收割机8亩/小时;割幅2.5m1-2大豆大型联合收割机10亩/小时;割幅2.75m2-77-25棉花收获机12亩/小时;幅宽300011-55-9棉花大型收获机40亩/小时;5行(7605)0-4玉米小型联合收割机8亩/小时;幅宽20001-2玉米联合收割机15亩/小时;幅宽22501-55-8玉米大型联合收割机20亩/小时;幅宽28000-7油菜小型全(半)喂入式联合收割机5亩/小时;割幅1.8m1-3油菜中型全(半)喂入式联合收割机10亩/小时;割幅2.7m1-77-10油菜大型全(半)喂入式联合收割机50亩/小时;割幅4

16、57m0-3马铃薯杀秧机18亩/小时;4行(4900)11-44-14马铃薯联合收割机8亩/小时;2行(2900)1-2马铃薯大型联合收割机15亩/小时;2行(2900)1-55-17动力机械小型拖拉机15-50P马力2中型拖拉机50-120P马力11-4(1-5)4-12(5-17)大型拖拉机125-180P马力0-2农用搬运机械半封闭自卸车2自卸货车0-11-33-12注:小型农机具、旋耕机及无动力机具放置在机具库房。动力机械中括号内数值为马铃薯选用。7 建筑工程及附属设施要求7.1 建筑工程要求7.1.1 场库棚的各类建筑应根据建设地区的气候条件、建筑物的用途及建筑场地等区别对待。贯彻

17、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经济合理、安全适用、因地制宜、就地取材和便于施工的原则。7.1.2 新建场库棚应充分利用当地提供的道路交通、水电管线、排污等基础设施进行建设;改(扩)建项目应充分利用现有设施和社会公用设施。7.1.3 停放库一般使用单层,宜采用轻钢屋架,砖混墙面;油料库宜采用砖混结构。7.1.4 农机具停放库、棚及配套服务建筑耐火等级宜为三级。7.1.5 油料库、变配电室的耐火等级应为二级。7.1.6 场库棚各类建筑抗震标准按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10)确定。7.1.7 场库棚应配有防火安全设施。7.1.8 场库棚建设必须严格贯彻国家有关职业安全卫生的规定,采取有效措施消除

18、或减少不安全因素,确保安全生产。7.1.9 场库棚排放的污水应根据污水成分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7.2 附属设施要求7.2.1 附属设施工程设置水平应满足生产需要,与建筑工程相适应;附属设施工程应布局合理、便于管理,并尽量利用当地条件。7.2.2 场库棚应有可靠的供水水源和完善的供水设施。7.2.3 场库棚内冲洗与生活污水宜采用暗管排放,雨水可采用明沟排放,不应混排。7.2.4 场库棚用电负荷为三级负荷,外部供电电压宜为380V/220V,电线和电缆宜采用铜芯绝缘线。8 技术经济指标8.1 主要建设指标要求8.1.1 场库棚的各类专业投资占工程总投资的比例,各类工程建设投资估算可按表所列指标控制

19、表4 工程建设投资估算指标规模总投资(万元)农机具设备(万元)(%)建筑安装工程(万元)(%)一类702292215461487539二类123100848788787522022三类4592929239239982220530188.2 人员配备8.2.1 场库棚根据建设规模和经营管理的要求,本着人员精干、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设置组织机构。8.2.2 管理负责人及相关技术人员需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中等专业及以上相关学历。8.2.3 从事农机具驾驶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取得技术岗位证书,持证上岗。8.2.4 各类场库棚劳动定员宜按表5给出的定额控制。表5 劳动定员劳动定员规模劳动定员(人)合计其中管理人员一类12132二类1318(19)3三类2148(51)6注:表中括号内数值为马铃薯选用。9 附录 _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水产/渔业

宁ICP备1800153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