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范文】中外合资经营合同范文[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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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页 中外合资经营合同范文1 特征码 FXZsiGJOSupLxMzlfQcC 这篇中外合资经营合同范文是为大家整理的,希望对大家 有所帮助。以下信息仅供参考! (正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中国 公司和 国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 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他有关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 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省 市,共同投资举办 合资经营企业,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 合 营 各 方 第二条 本合同的中方为:中国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在中国 地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中国 市 区 街 号。 甲方的法定代表:姓名 职务 国籍 。 第三条 本合同的外方为: 国 公

2、司(以下简称乙方) ,在 国 地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 。 乙方的法定代表:姓名 职务 国籍 。 (注:若有两个以上合营 者,依次称丙、丁方。 ) 第三章 成立合资经营公司 第 2 页 第四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 其他有关法规,甲、乙双方同意依据本合同条款在中国境内建 立合资经营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合营公司) 。 第五条 合营公司的名称为 有限责任公司。外文名称为 。合营 公司的法定地址为: 省 市 路 号。 第六条 合营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法令和有关条例规定。 第七条 合营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甲、乙方以各自 认缴的出资额对合

3、营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各方按其出资额在 注册资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四章 生产经营目的、范围和规模 第八条 甲、乙方合资经营的目的是:本着加强经济合作和技术 交流的愿望,采用先进而适用的技术和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 提高产品质量,发展新产品,并在质量、价格等方面具有国际 市场上的竞争能力,提高经济效益,使投资各方获得满意的经 济利益。 (注:在具体合同中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 第九条 合营公司生产经济范围是: 生产 产品;对销售后的产 品进行维修服务;研究和发展新产品。 (注: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 第十条 合营公司的生产规模如下: 1 合营公司投产后的生产能力为 。 2 随着

4、生产经营的发展,生产规模可增加到年产 ,产品品种 第 3 页 将发展 。 (注: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 第五章 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 第十一条 合营公司的投资总额为人民币 元(或双方商定的一 种外币) 。 第十二条 甲、乙方的出资额共为人民币 元,以此为合营公司 的注册资本。其中:甲方 元,占 ;乙方 元,占 。 第十三条 甲、乙方将以下列作为出资: 甲方:现金 元; 机械设备 (详细清单) ,价值 元; 厂房 (具体间数或亩数) ,价值 元; 土地使用权 ; 工业产权 ; 其他 ; 共 元。 乙方:现金 元; 机械设备 (详细清单) , ,价值 元; 工业产权 元; 第 4 页 其他 元; 共

5、 元。 (注:以实物、工业产权作为出资时,甲乙双方应另行 订立合同,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 第十四条 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由甲、乙方按其出资比例分 期缴 付,每期缴付的数额如下: 。 (注:根据具体情况写。 ) 第十五条 甲、乙任何一方如向第三者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 须经另一方同意,并报审批机构批准。一方转让其全部或部分 出资额时,另一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六章 合营各方的责任 第十六条 甲方应完成以下各项事宜: 1 办理为设立合营公司向中国有关主管部门申请批准、登记注 册、领取营业执照等事宜; 2 向土地主管部门办理申请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手续; 3 组织合营公司厂房和其他工程设施的设计、施工

6、; 4 按第十二条规定提供现金、机械设备、厂房; 5 协助办理乙方作为出资而提供的机械设备的进口报关手续和 在中国境内的运输; 6 协助合营公司在中国境内购置或租赁设备、材料、原料、办 公用具、交通工具、通信设施等; 7 协助合营公司联系落实水、电、交通等基础设施; 8 协助合营公司招聘当地的中国籍的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 工人和所需的其他人员; 第 5 页 9 协助外籍工作人员办理所需的入境签证、工作许可证和旅行 手续等; 10 负责办理合营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第十七条 乙方应完成以下各项事宜: 1 按第十二条规定提供现金、机械设备、工业产权并负责将作 为出资的机械设备等实物运至中国港口

7、; 2 办理合营公司委托在中国境外选购机械设备、材料等有关事 宜; 3 提供需要的设备安装、调试以及试生产技术人员、生产和检 验技术人员; 4 培训合营公司的技术人员和工人; 5 如乙方同时又是技术转让方,则应负责合营公司在规定的期 限内按设计能力稳定地生产合格产品; 6 负责办理合营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注:要根据具体情况 写。 ) 第七章 技 术 转 让 第十八条 甲、乙双方同意,由合营公司与 方或第三者签订技 术转让协议,以取得为达到本合同第四章规定的生产经营目的、 规模所需的先进生产技术,包括产品设计、制造工艺、测试方 法、材料配方、质量标准、培训人员等。 (注:要在合同中具体 写明

8、。 ) 第十九条 乙方对技术转让提供如下保证:(注:在乙方负责向 第 6 页 合营公司转让技术的合营合同中才有此条款。 ) 1 乙方保证为合营公司提供的 (注:要写明产品名称)的设 计、制造技术、工艺流程、测试和检验等全部技术是完整的、 准确的、可行的,是符合合营公司经营目的和要求的,保证能 达到本合同要求的产品质量和生产能力; 2 乙方保证本合同和技术转让协议规定的技术全部转让给合营 公司,保证提供的技术是乙方同类技术中最先进的技术,设备 的选型及性能质量是优良的,并符合工艺操作和实际使用的要 求; 3 乙方对技术转让协议中规定的各阶段提供的技术和技术服务, 应开列详细清单作为该协议的附件,

9、并保证实施; 4 图纸、技术条件和其他详细资料是所转让的技术的组成部分, 保证如期提交; 5 在技术转让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对该项技术的改进,以及改 进的情报和技术资料,应及时提供给合营公司,不另收费用; 6 乙方保证在技术转让协议规定的期限内使合营公司技术人员 和工人掌握所转让的技术。 第二十条 如乙方未按本合同及技术转让协议的规定提供设备和 技术,或发现有欺骗或隐瞒之行为,乙方应负责赔偿合营公司 的直接损失。 第二十一条 技术转让费采取提成方式支付。提成率为产品出厂 第 7 页 净销售额的 。提成支付期限按照本合同第十九条规定的技术 转让协议期限为期限。 第二十二条 合营公司与乙方签订的技术

10、转让协议期限为 年。 技术转让协议期满后,合营公司有权继续使用和研究发展该引 进技术。 (注:技术转让协议期限一般不超过十年,协议须经对 外经济贸易部或其委托的审批机构批准。 ) 第八章 产品的销售 第二十三条 合营公司的产 品,在中国境内外市场上销售,外销部分占 ,内销部分占 。 (注:可根据实际情况写明各个年度内外销的比例和数额。 一般情况下,外销量至少应能满足合资公司外汇支出的需要。 ) 第二十四条 产品可由下述渠道向国外销售: 由合营公司直接 向中国境外销售的占 。由合营公司与中国外贸公司订立销售 合同,委托其代销,或由中国外贸公司包销的占 。由合营公 司委托乙方销售的占 。 第二十五

11、条 合营公司内销产品可由中国物资部门、商业部门包 销或代销,或由合营公司直接销售。 第 8 页 第二十六条 为了在中国境内外销售产品和进行销售后的产品维 修服务,经中国有关部门批准,合营公司可在中国境内外设立 销售维修服务的分支机构。 第二十七条 合营公司的产品使用商标为 。 第九章 董 事 会 第二十八条 合营公司注册登记之日,为合营公司董事会成立之 日。 第二十九条 董事会由 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 名,乙方委 派 名。董事长由甲方委派,副董事长由乙方委派。董事和董事 长任期 4 年,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第三十条 董事会是合营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营公司的 一切重大事宜。对于

12、重大问题(注:按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 施条例第三十六条列举主要内容)应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定。 对其他事宜,可采取多数通过或简单多数通过决定(在具体合 同中要明确规定) 。 第三十一条 董事长是合营公司法定代表。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 其职责时,可临时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为代表。 第三十二条 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并主 持会议。经 1/3 以上的董事提议,董事长可召开董事会临时会 议。会议记录应归档保存。 (注:也可以在盖章中约定何种情况出现时,董事和董事长的 更换,以借此实现控制权的调整。 ) 第 9 页 第十章 经营管理机构 第三十三条 合营公司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日

13、常经营管 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一人,由 方推荐;副总经理 人,由甲方推荐 人,乙方推荐 人;总经理、副总经理由董事 会聘请,任期 年。 (注:也可约定总经理、副总经理由合营一 方委派。 ) 第三十四条 总经理的职责是执行董事会会议的各项决议,组织 领导合营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 经营管理机构可设若干部门经理,分别负责企业各部门的工作, 办理总经理和副总经理交办的事项,并对总经理和副总经理负 责。 第三十五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的,经董 事会会议决议可随时撤换。 第十一章 设备、材料购买 第三十六条 合营公司所需原材料、燃料、配套件、运输工具和

14、 办公用品等,在条件相同情况下,尽先在中国购买。 第三十七条 合营公司委托乙方在国外市场选购设备时,乙方应 邀请甲方派人参加。 第十二章 筹备和建设 第三十八条 合营公司在筹备、建设期间,在董事会下设立筹建 处。筹建处由 人组成,其中甲方 人,乙方 人。筹建处主任一 人,由 方推荐,副主任一人,由 方推荐,筹建处主任、副主 第 10 页 任由董事会任命。 第三十九条 筹建处具体负责审查工程设计,签订工程施工承包 合同,组织有关设备、材料等物资的采购和验收,制定工程施 工总进度,编制用款计划,掌握工程财务支付和工程决算,制 定有关的管理办法,做好工程施工过程中文件、图纸、档案、 资料的保管和整理

15、等工作。 第四十条 甲乙双方指派若干技术人员组成技术小组,在筹建处 领导下,负责对设计、工程质量、设备材料和引进技术的审查、 监督、检验、验收和性能考核等工作。 第四十一条 筹建处工作人员的编制、报酬及费用,经甲乙双方 同意后,列入工程预算。 第四十二条 筹建处在工厂建设完成并办理完毕移交手续后,经 董事会批准撤销。 第十三章 劳 动 管 理 第四十三条 合营公司职工的雇用、辞退、工资、劳动保险、生 活福利和奖惩等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 业劳动管理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经董事会研究制订方案,由 合营公司和合营公司的工会组织集体或个别地订立劳动合同加 以规定。 劳动合同订立后,报当地

16、劳动管理部门备案。 P第四十四条 甲、乙方推荐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聘请和工资待遇、 社会保险、福利、差旅费标准等,由董事会会议讨论决定。 第 11 页 第十四章 税务、财务、审计 第四十五条 合营公司按照中国的有关法律和条例规定缴纳各项 税金。 第四十六条 合营公司职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四十七条 合营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法的规定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及职工福利奖励基金, 每年提取的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情况讨论决定。 第四十八条 合营公司的会计年度从每年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一切记账凭证、单据、报表、账簿,用中文书写

17、。 (注: 也可同时用甲乙双方同意的一种外文书写。 ) 第四十九条 合营企业的财务审计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审查、 稽核,并将结果报告董事会和总经理。如乙方认为需要聘请其 他国家的审计师对年度财务进行审查,甲方应予以同意。其所 需要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五十条 每一营业年度的头 3 个月,由总经理组织编制上一年 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计算书和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董事会会 议审查通过。 第十五章 合 营 期 限 第五十一条 合营公司的期限为 年。合营公司的成立日期为合 营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经一方提议,董事会会议一致通过, 可以在合营期满 6 个月前向对外经济贸易部(或其委托的审批 第 12 页

18、 机构)申请延长合营期限。 第十六章 合营期满财产处理 第五十二条 合营期满或提前终止合营,合营公司应依法进行清 算,清算后的财产,根据甲、乙各方投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十七章 保 险 第五十三条 合营公司的各项保险均在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 投保险别、保险价值、保期等按照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规定由 合营公司董事会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八章 合同的修改、变更与解除 第五十四条 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须经甲、乙双方签署 书面协议,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才能生效。 第五十五条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是由于合营 公司连年亏损、无力继续经营,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并报原审 批机构批准,可以提前终止

19、合营期限和解除合同。 第五十六条 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或严重违 反合同、章程规定,造成合营公司无法经营或无法达到合同规 定的经营目的,视做违约方片面终止合同,对方除有权向违约 一方索赔外,并有权按合同规定报原审批机构批准终止合同。 如甲、乙双方同意继续经营,违约方应赔偿合营公司的经济损 失。 第十九章 违 约 责 任 第五十七条 甲、乙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第五章的规定依期按数 第 13 页 提交完出资额时,从逾期第一个月算起,每逾期一个月,违约 一方应缴付应交出资额的百分之 的违约金给守约的一方。如逾 期 3 个月仍未提交,除累计缴付应交出资额的百分之 的违约金 外,守约一方有权

20、按本合同第五十三条规定终止合同,并要求 违约方赔偿损失。 第五十八条 由于一方的过失,造成本合同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 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失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的过 失,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第五十九条 为保证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甲、乙各方应相互 提供履约的银行担保书。 第二十章 不 可 抗 力 第六十条 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 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 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 ,遇有上述 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报通知对方,并应 在 15 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

21、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 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 事故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 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 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二十一章 适 用 法 律 第六十一条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 第 14 页 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二十二章 争议的解决 第六十二条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 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北 京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 会的仲裁程序暂行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

22、都有约束力。 (或者,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 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 解决,应提交国地仲裁机构根据该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 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 ( 或者,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 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仲裁。仲裁在 被诉人所在国进行,在中国,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根据该会的仲裁程序暂行规则进行仲裁。或在被诉人国名 , 由被诉人国家的仲裁组织名称根据该组织的仲裁程序进行 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 (注:在订立 合同时,上述三种方式仅能选一。 ) 第

23、六十三条 在仲裁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 第 15 页 外,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第二十三章 文 字 第六十四条 本合同用中文和 文写成,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上述两种文本如有不符,以中文本为准。 第二十四章 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六十五条 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原则订立如下的附属协议文 件,包括合营公司章程、工程协议、技术转让协议、销售协 议它们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六十六条 本合同及其附件,均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或其委托的审批机构批准) ,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六十七条 甲、乙双方发送通知的方法,如用电报、电传通知 时,凡涉及各方权利、义务的,应随之以书面信件通知。合同

24、 中所列甲、乙双方的法定地址即为甲、乙双方的收件地址。 第六十八条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由甲、乙双方的授权代表在中 国 签字。 中国 公司 国 公司 代表 (签字) 代表 (签字) 姓名: 姓名: 职衔: 职衔: 国籍: 国籍: 注:以上文本根据需要可增加如下内容:(1)外汇章,包括: 公司的外汇需求、适用汇率、外汇的使用。 (2)双方的陈述和 第 16 页 保证,例如:甲方是根据中国法律在中国正当建立和有效存在 的企业法人;甲方已取得履行本合同义务所需的一切同意、批 准和授权。 (3)不竞争义务,双方承诺和同意,在合同期限内, 任何一方或其任何附属公司不会直接或间接地与公司进行竞争。 否则,应赔偿损失。 (4)保密,主要是技术保密条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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