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十五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十五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省“十五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实施方案以及市教育局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市“十五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巩固提升第一、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成果,推动特殊教育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政府主导,特教特办;精准施策,分类推进;促进公平,实现共享;尊重差异,多元整合”的基本原则,着力提高适龄残疾学生入学水平,全面落实特
2、殊教育国家教材和课程体系,课程教学改革不断深化,教育模式更加多样,教育质量全面提升。建强特殊教育教师队伍,提升特殊教育办学条件和保障水平,到2030年初步建立高质量的特殊教育体系。二、总体目标(一)普及程度显著提高。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8%以上,学前教育阶段残疾幼儿安置率力争达到50%以上,建好建强市特殊教育学校职教班,稳步提升高中阶段学校残疾青少年入学率。从学前到高中阶段随班就读比例明显提高,“应随尽随“落地落实。(二)教育质量全面提升。全面落实特殊教育国家教材和课程体系,教育模式更加多样化、个性化,课堂教学改革不断深化,特殊教育质量评价制度更加完善。融合教育全面推进,普通教
3、育、职业教育、医疗康复、信息技术与特殊教育进一步深度融合。(三)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特殊教育办学条件明显改善,全面达到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标准,经费保障机制进一步健全,教育资助政策更加完善,教师队伍专业化水平和待遇进一步提高。市区“十五五”时期特殊教育主要发展指标序号指标名称目标值指标属性1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叁98%约束性2学龄前幼儿安置率50%预期性3残疾学生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7000元约束性4残疾学生教育资助覆盖率100%约束性三、主要任务(一)不断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L做好入学评估安置。建立以随班就读为主体、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以送教上门和远程教育为补充的适龄残疾
4、儿童少年就读安置体系。按照“全覆盖、零拒绝”原则,健全完善“登记-评估-安置-再评估-再安置”机制,充分发挥市、区两级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作用,依据有关标准对残疾儿童身体状况、接受教育和适应学校学习生活能力进行全面规范评估,合理安置每一名残疾儿童,建立“一人一案”入学安置档案和学籍档案。到2030年,全区送教上门学生数在已入学残疾学生数中占比降低至15%以内。2 .提升随班就读质量。将适龄残疾儿童入学安置工作纳入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统筹实施,压实义务教育阶段普通学校接受残疾儿童随班就读的主体责任,确保区域内适龄残疾儿童应随尽随、就近就便优先入学。充分发挥特殊教育资源中心作用,建立多层级、网格化随
5、班就读巡回指导机制。用好特殊教育资源教室,针对残疾学生开展语言行为矫正、生活辅导、社会适应性训练和康复训练等个性化辅导,提高随班就读质量。3 .规范送教上门工作。进一步健全送教上门制度,落实送教上门服务标准,规范送教上门形式和内容,“一人一案”制定送教方案。统筹安排特殊教育学校和普通学校教育资源,选优配强送教人员。加强送教过程管理,完善送教服务质量追踪评估机制,提高送教服务工作质量。4 .深化课程教学改革。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特殊教育学校课程方案、课程标准,将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教学用书征订纳入中小学教学用书征订统计,用好省特殊教育学前、高中及职业教育课程资源库,组织开展新教材和新课程标准全
6、员培训。落实国家义务教育阶段融合教育教学指南,制定特殊教育学校、随班就读学校办学质量评价实施方案,逐步完善特殊教育办学质量评价制度。积极探索科学适宜的孤独症儿童培养方式,落实孤独症儿童教育指南,逐步建立助教陪读制度,为孤独症儿童更好融入普通学校学习生活提供支持。落实第二期国家通用手语和盲文规范化行动计划(20262030年),通过培训、教学、宣传等方式推广使用国家通用手语和国家通用盲文。(二)大力发展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1 .积极发展学前特殊教育。加强市特殊教育学校附设幼儿班管理,支持普通幼儿园接收残疾儿童就近随园就读。鼓励有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增设学前班,尽早为残疾儿童提供
7、适宜的保育、教育、康复、干预服务。2 .探索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高中阶段特殊教育。在市特殊教育学校增设职教班,支持普通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接收残疾学生随班就读,以满足有接受教育能力的残疾学生接受高中阶段教育。区招考中心要积极为残疾学生参加中考、高考提供合理便利。(三)积极推进融合教育1 .加强普通学校与特殊教育学校合作共建。充分发挥特殊教育资源中心辐射指导作用,规范普通学校资源教室管理,推进市特殊教育学校和普通中小学校结对共建、集团化办学,依托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多点布局融合教育示范学校。加强校际资源共享与整合,发挥不同学校优势,建立健全普特融合发展长效工作机制,在学校管理、教师培训、联合教研、
8、学生交流、实践基地建设等方面积极开展融合发展试点,创设融合教育环境,探索适应残疾儿童和普通儿童共同成长的融合教育模式。2 .推动职业教育和特殊教育融合。鼓励中等职业学校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残疾人特点,合理设置专业。支持市特殊教育学校职教班深化校企、职校合作,坚持工学结合,充分利用实训场所、专业教师、技能人才、课程资源等协同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开展职业学校残疾学生生涯规划和就业指导,切实做好残疾学生教育与就业衔接工作。3 .促进医疗康复、信息技术与特殊教育融合。加强医疗机构、妇幼保健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康复机构与学校合作,信息共建互通共享,提高残疾学生评估鉴定、入学安置、教育教学、康复训练的针对
9、性和有效性。鼓励为残疾儿童提供全日制、半日制、小时制、亲子同训等多种形式的保育、教育、康复、干预等早期康复教育服务。积极推进辅助器具进校园工程,优先为义务教育不同年龄阶段残疾儿童科学提供辅助器具适配及服务,提升各类残疾儿童青少年接受适宜教育的便利性和安全性。推进特殊教育智慧课堂建设,使用好市特殊教育信息管理平台,实现残疾儿童青少年数据互通、资源共享,扩大优质资源覆盖面。4 .推进特殊教育同城化发展。落实“同城融圈”战略,支持市特殊教育学校积极参与成德眉资特殊教育联盟发展,用好特殊教育指导、交流、合作平台,联合举办特殊教育教学活动、技能比赛和教师培训活动等,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全面构建互利共
10、赢的合作与发展格局,推动特殊教育高质量发展。(四)加强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1 .建设高素质特殊教育教师队伍。按国家规定的师生比核定特殊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并完善动态调整机制,对招收重度、多重残疾学生较多的学校,根据需要适当增加教职工配备。加强康复治疗师、康复训练人员及专兼职资源教师配备。区研培中心配备不少于一名具有专业背景的特殊教育专兼职教研员。组织开展特殊教育管理干部和教师全员培训,将融合教育纳入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必修内容,随班就读工作教师上岗前要到特殊教育学校开展为期两周的跟岗学习。2 .提高特殊教育教师待遇。保障特殊教育学校和普通学校(幼儿园)特殊教育教师待遇,按照不低于全区中小学教师平均
11、绩效工资水平15%的幅度提高特殊教育教师绩效工资水平。教师职称评聘和表彰奖励向特殊教育教师倾斜,在各类评优选先中予以体现。将儿童福利机构、残疾儿童康复机构等机构中依法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特殊教育教师,纳入特殊教育教师培训、职称评聘、表彰奖励范围,并按规定享受相关待遇、津贴补贴等。保障送教上门教师待遇,按照送教上门次数给予适当补助,并由送教上门教师所在学校考核合格后从生均公用经费中列支专项发放。(五)完善特殊教育保障机制1 .提升特殊教育办学条件。落实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标准,实施特殊教育学校“暖心工程”,推进市特殊教育学校扩建项目,更好满足残疾儿童少年入学需要。特殊教育学校和普通学校资源教室要配备满
12、足残疾学生需求的教育教学、康复训练等仪器设备和图书。加强校园无障碍环境建设,对接收5人及以上残疾学生的各级各类学校逐步进行无障碍环境改造,凡新建、改扩建的各级各类学校应符合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要求,为残疾学生在校学习生活提供无障碍支持服务。2 .加强区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建设。在市特殊教育学校挂牌成立区特殊教育资源中心,明确工作职责,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经费保障。根据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建设指南,充分发挥资源中心在特殊教育研究、指导、培训、资源开发、质量管理等方面的专业支持作用,提高区域内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办学及送教上门工作质量。3 .巩固完善特殊教育经费投入机制。全面落实特殊教育资助政策,实施学前到高
13、中阶段15年免费教育。落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残疾学生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按照中、省、市统一要求,到2030年将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提高至每生每年7000元以上,送教上门学生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参照执行。落实学前、高中阶段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政策,继续向特殊教育倾斜。执行依据以教育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学前、高中阶段残疾学生登记表及残疾证为准。统筹各级财政特殊教育补助资金,设立特殊教育专项补助经费,以发展特殊教育事业。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兴办特殊教育学校,支持符合条件的非营利性社会福利机构向残疾人提供特殊教育,强化民办特殊教育规范管理,确保特殊教育公益属性。积极鼓励企事业单
14、位、社会组织、公民个人捐资助学。四、组织实施(一)强化政府责任,完善保障机制。加强党对特殊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把“十五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的实施列入政府工作议事日程和相关部门年度任务,坚持特教特办、重点扶持,统筹安排资金,有效配置资源,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二)加强部门协作,形成推动合力。建立完善多部门协调联动的特殊教育推进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区教体局负责统筹特殊教育事业发展,完善特殊教育办学体系。区发改局要把特殊教育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负责特殊教育学校和残疾儿童康复(托养)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等项目的审批。区委编办负责足额核定特殊教育学校特教教师编制,对承担随班就读任务和开
15、展送教上门工作的普通中小学校在编制核定上予以倾斜。区财政局负责落实特殊教育发展资金保障,改善特殊教育办学条件,保障办学经费。区人社局负责完善和落实工资待遇、职称评定等方面对特殊教育教师的支持政策。区民政局负责做好福利机构孤残儿童抚育工作。区卫健局负责做好对残疾儿童少年的筛查、鉴定、医疗与康复服务。区残联负责做好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实名调查登记工作并及时通报给区教体局,加强残疾儿童少年康复训练和辅具配发等工作。各学校要加强与科研、医疗、康复等机构的协同配合,建立健全专业支撑工作机制,提高特殊教育质量。(三)加强督导评估,确保工作落实。建立督导检查和问责机制,区政府教育督导室要将特殊教育改革发展情况作为区级部门和学校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和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的重要内容,并将工作落实情况纳入绩效考核。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对工作推进不力、成效较差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责问责,确保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有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