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电节能改造合同能源管理融资效益分享合同模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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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发电节能改造合同能源管理融资效益分享合同模版甲方(用能单位):乙方(节能服务公司):鉴于:甲方是一家合法存续并运营的企业/机构,拥有位于甲方项目地点详细地址的发电设施/用能系统(以下简称甲方设施),并希望通过节能改造降低能源消耗和运营成本。乙方是一家专业从事合同能源管理(EMC)服务的公司,拥有发电节能改造的技术、资金和项目管理经验。甲方同意由乙方负责提供融资、设计、采购、安装、调试、运维(可选)甲方设施所需的节能改造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或项目)。乙方同意投入资金或安排融资进行本项目,并通过分享项目实施后产生的节能效益来回收投资并获取合理利润。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互利共赢的原则,经友

2、好协商,就本项目的实施及节能效益分享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第一条项目概述1.1 项目名称:具体发电节能改造项目名称,例如:XX电厂XX系统综合节能改造项目。1.2 项目地点:甲方项目地点详细地址。1.3 项目内容:乙方负责对甲方现有设施(具体描述:例如:锅炉系统、汽轮机系统、冷却系统、照明系统、电机系统等)进行节能技术改造。具体改造方案、技术路线、设备选型等详见附件一节能改造技术方案。1.4 项目目标:通过实施本项目,预计可实现年节约标准煤口吨(或年节约电量千瓦时,或年节约费用元人民币)。具体的节能测量与验证(M&V)方案详见附件二节能量测量与验证协议。1.5 项目总投资:经双方确认,本

3、项目总投资估算为人民币口元(大写:元整)。该投资由乙方负责筹措(包括乙方自有资金或乙方安排的第三方融资)。第二条乙方责任与义务2.1 融资责任:乙方负责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全部或主要资金支持(或负责安排第三方融资机构提供项目所需资金)。2.2 项目执行:221负责本项目的详细设计(依据附件一)。222负责节能设备及材料的采购、运输及仓储。223负责节能设备的安装、调试及试运行。2.2.4负责办理项目实施过程中所需的行政审批手续(或协助甲方办理)。225负责对甲方相关操作人员进行必要的技术培训。226负责项目施工期间的安全管理,承担施工安全责任。2.3 质量保证:乙方保证所使用的设备、材料符合国家

4、相关质量标准和技术规范,保证工程质量达到设计要求及本合同约定。设备质保期不低于年(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2.4 运维服务:在效益分享期内,乙方(或乙方指定的专业机构)负责提供本项目所安装节能设备的运行、维护、保养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及标准见附件三运行维护服务协议)。甲方应给予必要的配合。2.5 节能量保证:乙方承诺本项目在正常运行条件下,年节能量不低于附件二节能量测量与验证协议中约定的保证值。若未达到,按本合同第五条约定处理。2.6 报告义务:定期(如每季度/半年)向甲方提交项目运行报告和节能效益分析报告。第三条甲方责任与义务3.1 提供条件:3.1.1 向乙方提供项目实施所需的场地、空

5、间、水、电等必要施工条件。3.1.2 提供项目实施所需的甲方设施现状资料、运行数据等。3.1.3 指派专人与乙方对接,协调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相关事宜。3.2 配合义务:3.2.1 配合乙方进行现场勘查、测量、安装、调试、验收及节能量测量验证等工作。3.2.2 确保其设施在项目改造前和效益分享期内正常运行,并按照乙方提供的操作规程或建议操作改造后的系统。3.2.3 如需乙方提供运维服务,应按约定支付运维费用(如单独约定)或配合乙方进行运维工作。3.3 数据记录:在项目基准期和效益分享期内,按附件二要求,完整、准确地记录相关能源消耗数据,并对乙方测量工作提供便利。3.4 设备保管:在项目场地内,甲方

6、有义务妥善保管乙方投资安装的节能设备,防止人为损坏或丢失(正常损耗除外)。因甲方原因造成的设备损坏或丢失,甲方应负责修复或赔偿。3.5 电费/能源费支付:甲方应按时足额向能源供应方(如电网公司)缴纳电费/能源费,确保能源供应的连续性和数据的有效性。第四条项目融资与所有权4.1 融资安排:本项目所需资金口元人民币,由乙方负责提供或安排。乙方承担融资风险及还本付息责任(若涉及第三方融资)。4.2 设备所有权:4.2.1 在节能效益分享期内,乙方为本项目投资购买并安装的所有设备、仪器、软件(以下简称节能设备)的所有权归属于乙方。4.2.2 节能效益分享期届满且乙方收回全部投资及获得约定收益后,节能设

7、备的所有权按以下第种方式处理:(八)无偿转让给甲方。(b)由双方协商以名义价格(如1元人民币)转让给甲方。(c)由乙方负责拆除并移走(需约定恢复原状责任)。具体约定详见附件四设备所有权转移协议。4.3 抵押/担保(如适用):若乙方融资需要,甲方同意在合理范围内配合乙方或融资机构办理必要的抵押登记或其他担保手续(具体以另行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第五条节能效益分享5.1 分享原则:项目实施后产生的节能效益(以节省的能源费用计算),由甲乙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比例和期限进行分享。乙方通过分享节能效益收回项目投资并获取合理利润。5.2 节能效益计算:节能效益(三)=基准能耗费用-改造后实际能耗费用。具体

8、计算方法、数据来源、测量周期、调整因素等严格按照附件二节能量测量与验证协议执行。5.3 分享比例:分享期总年限:年(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开始稳定运行之日起算)。分享比例方案(选择一种或组合):方案一(固定比例):在整个效益分享期内,甲方分享%,乙方分享%。方案二(阶梯比例):第1年至第年:甲方分享%,乙方分享%。第年至第年:甲方分享%,乙方分享%。方案三(保证乙方收益优先):在乙方收回全部项目投资及约定的最低收益(如年X%)之前,乙方分享100%的节能效益。达到后,剩余分享期内按甲方%,乙方%分享(或转为固定/阶梯比例)。5.4 分享周期与支付:5.4.1 节能效益按季度/半年计算和分享一次。

9、5.4.2 每个分享周期结束后日内,双方根据附件二确认该周期的实际节能量及节能效益金额。5.4.3 甲方应在确认后日内,将其应分享的部分支付给乙方(如甲方分享X%,则意味着甲方保留该部分,而将其余乙方分享的Y%支付给乙方)。5.4.4 乙方应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发票给甲方。5.5 节能量不足保证值的处理:若经双方确认,某一年度实际节能量低于附件二约定的乙方保证值,则:(八)乙方应补偿甲方该年度保证节能量与实际节能量差额对应的节能效益(即甲方按保证值计算的应得部分);或(b)由乙方负责查找原因并自费进行整改,直至达到保证值。若无法整改或整改后仍无法达到,则按(八)款补偿,并可能触发提前终止条款(见

10、第八条)。具体补偿方式和计算公式在附件二中明确。第六条项目验收6.1 竣工验收:项目安装调试完成并稳定运行天后,由双方共同组织竣工验收。验收标准依据附件一节能改造技术方案及国家相关标准。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项目竣工验收合格证书(附件五)。6.2 性能验收(节能量验证):在项目稳定运行后,按照附件二节能量测量与验证协议进行规定周期的节能量测量验证,以确认实际节能量是否达到设计要求及保证值。第七条保险7.1 乙方应负责在项目施工期间,为施工人员、第三方及乙方安装的设备购买足额的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等必要的保险。7.2 在效益分享期内,乙方应为归属其所有的节能设备购买财产一切险。甲方应为自身原有设

11、备及设施投保相应保险。7.3 保险费用由投保方各自承担。第八条合同期限、终止与转让8.1合同期限: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至以下情形之一发生之日终止:(八)效益分享期届满,且双方履行完毕所有权利义务;(b)双方协商一致提前终止;(C)一方严重违约,另一方根据本合同约定行使解除权。8.2 提前终止:8.2.1 协商终止:经双方书面协商一致,可提前终止本合同。终止时需清算项目资产、确认未结算的节能效益及债务,并明确设备处置方案。8.2.2 违约终止:任何一方严重违反本合同规定(如甲方长期拖欠分享款、乙方无法完成项目或无法保证节能量且未能补偿等),经守约方书面催告后在合

12、理期限内仍未纠正的,守约方有权书面通知终止本合同。终止后的处理(包括赔偿、设备处置等)按本合同相关约定及法律规定执行。8.2.3 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超过天,任何一方可终止合同。双方根据不可抗力影响程度协商处理善后事宜。8.3 合同转让: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或义务转让给第三方。乙方因融资需要向贷款方转让收益权或设置担保的除外,但应书面通知甲方。第九条违约责任9.1 甲方违约:9.1.1 未按约定支付乙方应分享的节能效益款项:每逾期一日,应按应付未付金额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口日,乙方有权暂停运维服务(如提供)或采取其他

13、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解除合同。9.1.2 未履行配合义务导致项目延误或损失: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实际损失。9.1.3 因甲方原因(如操作不当、人为破坏)造成节能设备损坏或丢失:负责修复或赔偿。9.2 乙方违约:921未能按约定工期完成项目(非甲方原因):每逾期一日,应按项目总投资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9.2.1 项目验收不合格:负责返工直至合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延期责任。9.2.2 节能量未达保证值且未按约定补偿:按第五条5.5款及附件二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相应损失。9.2.3 提供的设备、工程质量不合格:负责免费维修、更换,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9.2.4 未能履行运维义务

14、如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按附件三)。9.3 违约金上限: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本合同项下约定的违约金总额累计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9.4 守约方权利: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不影响守约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根据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行使合同解除权和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第十条保密条款10.1 双方应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技术秘密、财务信息及其他未公开信息承担保密义务。10.2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上述保密信息,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强制要求的除外。10.3 本保密义务在本合同终止后年内仍然有效。第HJ-,条不可抗力11.1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

15、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战争、罢工、政府禁令、瘟疫等。11.2 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在口天内提供证明。双方应协商决定是否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解除合同。11.3 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履行,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一方有责任尽力减少损失。第十二条争议解决12.1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12.2 协商不成的,按以下第种方式解决:(八)提交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b)向甲方所在地(或乙方所在地/项目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

16、三条通知与送达13.1 任何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要求等均应以书面形式(包括邮件、传真、专人递送、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按本合同首页载明的地址或双方另行书面通知的地址发送。13.2 通知视为送达的时间:专人递送:签收日;传真:成功发送回执日;邮件:发送日(以发送方系统记录为准);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投邮后第口日。第十四条其他约定14.1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包括:附件一:节能改造技术方案附件二:节能量测量与验证协议(M&V)附件三:运行维护服务协议(如适用)附件四:设备所有权转移协议附件五:项目竣工验收合格证书(空白)14.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4.3 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口份,乙方执口份,(融资机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日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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