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合伙协议书5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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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三合伙协议书5篇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协议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签订协议能够保证双方合作愉快。那么相关的协议到底怎么写呢?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三合伙协议书5篇,欢迎大家分享。三合伙协议书篇1合伙人姓名,性别住址身份证号:电话:(其他合伙人按上列项目顺序填写)第一条合伙目的:第二条合伙名称、主要经营地:第三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第四条合伙期限,自年月日起,至一年月日止,共年。第五条出资金额、方式、期限。(一)合伙人(姓名)以(实物或货币)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其他合伙人同上顺序列出)(二)各合伙人的出资,于年月一日以前交齐并分别约定密码后存入银行。(三)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

2、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依法依协议分割。第六条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同存款,共同取款。(一)合伙人一-(从事什么工作)(二)合伙人一-(从事质量检测)(三)(其他合伙人工作同上列出)(四)共同存款,共同取款按约定各自输入密码后存取。)第七条共负盈亏,共担风险。(一)盈余分配:以为依据,按比例分配。(二)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为依据,按比例承担。(任一合伙人对外偿还债务后,其他合伙人应当按比例在10日内向清偿债务的合伙人偿还自己应负担的债务。)(三)合伙期间的意外风险由合伙人共同承担。第八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

3、让。(一)入伙。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2、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二)退伙。1、自愿退伙。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2、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死

4、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个人丧失偿债能力;被人民法院强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未履行出资义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三)出资的转让

5、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第九条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一)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适用于规模小的合伙企业。)(二)合伙协议约定或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供销合同。但合同标的超过一一元,只能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决定。2、对合伙企业进行日常管理;3、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4、支付合伙债务;第十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一)合伙人

6、的权利:1、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4、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二)合伙人的义务: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第十一条禁止行为。(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二)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竞争的业务;(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

7、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进行交易。(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第十二条合伙营业的继续。(一)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第十三条合伙的终止和清算。(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1、合伙期限届满;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3、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4、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5、被依法撤销;6、出现法律、行政法

8、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二)合伙的清算: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5、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二款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

9、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第十四条违约责任。(一)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一年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二)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四)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五)合伙人违反第九条规定,应按合伙

10、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第十五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应选择向签约地点所在基层法院起诉。第十五条其他。(一)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二)其他相关入伙协议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三)本协议一式份,合伙人各执一份。(四)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后生效。合伙人:(签名)签约时间:一年月日签约地点:三合伙协议书篇2甲方:姓名:,身份证号;乙方:姓名:,身份证号;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作协议:第一条合作项目名称及主要经营地:江

11、苏省虾养殖基地。第二条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虾养殖及销售等。第三条合作期限,自20xx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年。第四条出资金额、方式、期限。(一)甲方出资人民币15万元,大写壹拾伍万元,占总投资额的50%;乙方出资人民币15万元,大写壹拾伍万元,占总投资额的50%;(二)双方以货币方式出资。(三)本合作出资暂计人民币30万元,大写叁拾万元。合作期间各合作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作终止后,各合作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第五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合作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一)盈余分配:按照投资比例分配。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二)债务承担:合作债务

12、先以合作财产偿还,合作财产不足清偿时,以投资比例为依据,按比例承担。第六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一)入伙。1 .新合作人入伙,必须经双方合作人同意;2 .承认并签署本合作协议;3 .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作人与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作人对入伙前合作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二)退伙。1 .自愿退伙。合作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作人可以退伙:合作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经全体合作人同意退伙;发生合作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作企业的事由。合作协议未约定合作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作人在不给合作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

13、作人。合作人擅自退伙给合作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2 .当然退伙。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个人丧失偿债能力;被人民法院强执行在合作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3 .除名退伙。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未履行出资义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作造成损失;执行合作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合作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对合作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

14、法院起诉。合作人退伙后,其他合作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作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三)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作人转让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作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作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作协议即成为合作企业的合作人。第七条合作负责人及合作事务执行。(一)甲方负责经营管理及财务出纳;乙方负责财务会计。(二)合作协议约定或全体合作人决定,委托为合作负责人,其权限为:1 .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2 .对合作事业进行日常管理;3 .出售合作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4 .支付合作债

15、务;5 .o第八条合作人的权利和义务。(一)合作人的权利:1 .合作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作的经营活动由合作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2 .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权;合作利益按投资占比分配。3 .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作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作人共有。4 .合作人有退伙的权利。(二)合作人的义务:1 .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作财产的统一;2 .分担合作的经营损失的债务;3 .为合作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第九条禁止行为。(一)未经全体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作,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16、二)禁止合作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作竞争的业务。()除合作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进行交易。(四)合作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作企业利益的活动。第十条合作营业的继续。(一)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作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作人继续经营。第十一条合作的终止和清算。(一)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1 .合作期限届满;2 .全体合作人同意终止合作关系;3 .合作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4 .被依法撤销;5 .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作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二)合作的清算:

17、1 .合作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2 .清算人由全体合作人担任,自合作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合作人或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3 .合作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作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作所欠税款;合作的债务;返还合作人的出资。4 .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五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5 .清算时合作有亏损,合作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五条第二款的办法办理。各合作人应承担清偿责任,合作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作人追偿。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8、一)合作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60日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二)合作人未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作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三)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四)合作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应当对其他合作人承担赔偿责任。(五)合作人违反第九条规定,应按合作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作人决定除名。第十三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

19、合作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海门市人民法院解决,对各方均有约束力。第十四条其他。(一)鉴于乙方资金紧张,故其就本协议第四条约定的投资款15万元已经由甲方代其垫付,且确认该款项已经实际用于本协议所涉项目的投入,乙方对此没有异议。另外,甲方代其垫付的款项为借款,在本项目第一期利润产生时,乙方将其享受的分配利润直接支付给乙方,用于清偿借款;若第一期项目没有产生利润或者产生的利润仍不足支付借款,则在第二期利润时足额支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自行筹集资金支付甲方欠款。对此,甲方双方予以认可。(二)因任一一方违约,则另一方因主张权利所支付的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实现债权发生的费用,由违约方承担。(三

20、本合同一式份,合作人各执一份。(四)本合同经全体合作人签名、盖章后生效。甲方:(签章)乙方:(签章)签约时间:一年月一日签约时间:一年月日签约地点:签约地点:三合伙协议书篇3甲方:身份证号()乙方:身份证号()一、合伙宗旨甲乙双方本着互利共盈,共负盈亏,共同投资,合伙经营货车运输。二、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合伙经营项目为货车运输,根据甲方的要求,乙方同意甲方所购汽车壹辆(已使用个月);发动机号;车架号计价人民币拾万一千百拾元(),归甲乙双方共同所有。经营范围为。三、合伙出资额和份额甲方、乙方各出资二分之一,即人民币(),大写()元整,共同经营所购货车的运输。四、合伙利润的分配1、合伙利润按双方所

21、占合伙份额分配,合伙利润为除去货车运营成本(成本包括油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车辆修理费、拖车费等)的全部收入。2、合伙利润按结算,每分配一次。乙方驾驶车辆,双方共同为乙方支付工资为元/月。每()结算一次。五、合伙费用和开支1、以甲、乙双方的合伙方式进行财务记账,按份额分红。2、合伙经营过程中产生油费、过桥过路费、车辆修理费、配件费用,记入运营成本。3、车辆运输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的,驾驶员(乙方)应立即向甲方报告,甲方应马上与乙方共同商量交通事故的处理办法。如果是重大交通事故(有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应当报警,走保险,保险费不足的,由营业收入或公共帐户中支出,仍不足的,甲、乙双方按合伙份额

22、承担。4、所有车辆运营成本双方均等共同承担。六、散伙和协议终止1、中途若车辆转让、变卖则视为散伙,本协议自动终止。2、车辆转让、变卖所得双方均等分配。3、若中途一方要求退出,则双方共同协商处理。七本协议需经公证处公证后生效。八本协议无其他未尽事宜。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公证处各执一份。甲方:乙方:年月日年月日三合伙协议书篇4合伙人甲:身份证号码:,住址:合伙人乙:身份证号码:,住址:为了规范合伙人的行为,保护合伙店铺及其合伙人的合法利益,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协议。第一条合伙宗旨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劳动、共同经营、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经营果餐时客

23、线下店业务。第二条合伙店铺概况名称:果餐时客线下店经营场所:经营范围:快餐、外卖、榨汁、水果等品类第三条合伙期限合伙期限自20xx年XX月XX日起,至店铺不再经营为止。第四条出资方式甲方出资装修、设备及相关费用,以现金方式出资,股份占比为:90%;乙方以店面转让费方式出资,股份占比为:10%。另外:双方约定店铺转让费以6万元为限,每年返还2万,逐月返还,连续3年,3年后终止,但股份比例保持。如没经营到3年,甲方须补齐余额,然后再按股份比例进行分配。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乃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比例乃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清算分割。第五条合伙店铺登记全体合伙人同意

24、指定南昌果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为代表作为申请人,向青云小镇招商运营管理中心申请店铺经营资格。第六条盈余分配1、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管理,共担风险,共负盈亏。2、盈余分配以每季度盈利为依据,按比例分配。3、合伙店铺的利益分配、亏损,如另有变动的,其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伙人协商决定。第七条店铺的管理1、店铺暂时委托为店长,负责店铺日常销售,底薪20xx元,绩效提成2%o2、各商品售价均按公司规定,所有运营体系按公司系统执行。3、月盘点一次,核对营业额。第八条店铺事务的决定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1、处分合伙店铺不动产;2、改变合伙店铺名称;3、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店长。第九条禁止行为合伙人在合

25、伙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必须禁止: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店铺名义进行其它业务活动;2、禁止合伙人从事损害本合伙店铺利益的活动。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其业务获得的利益归本合伙店铺,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伙人决定除名。第十条除名退伙的情形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1、未履行出资义务;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店铺造成损失;3、执行合伙店铺事务时发生较严重的争吵,经全体合伙人协商后解决不了的;4、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第十一条退伙程序合伙人退伙时按下列顺序进行:1、退伙需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2、合伙人退伙,

26、其它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店铺亏损或债务按出资比例承担责任;3、退伙人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按店铺的实际情况,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退还货币或实物。第十二条违约责任1、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2、合伙人违反本协议关于禁止行为规定的,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第十三条声明和保证本协议签署各方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1、合伙人各方均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拥有合法的权利或

27、授权签订本协议。2、合伙人各方投入本店铺的资金,均为各合伙人所拥有的合法财产。第十四条补充与附件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协议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十五条协议的效力1、本协议自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2、本协议一式贰份,甲方、乙方各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协议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方:乙方:签订地点:签订地点:年月_日年月日三合伙协议书篇5甲方: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住址:邮编:电话:乙方: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

28、住址:邮编:电话:依据合伙企业法、民法通则等相关法律规定和甲乙双方合伙协议,按照自愿、平等、公平、诚实的原则,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制定本协议。一、甲乙双方合伙经营的商铺/商行名称:住址:_;营业执照号码:;其他权证号码:O二、经甲乙双方协议同意以年月日为甲方退伙之日。三、甲方与乙方于一年一月一日订立合伙契约,共同合伙经营事业,现因甲方意欲另图其他事业,现提出退伙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四、甲方与乙方于年月日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甲方元。五、甲方应缴清其在合伙期间内的一切税费。六、甲方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七、甲方退伙后,合伙事业某些事项需要甲方予以协助完成的,甲方有义务予以配合,如变更有关登记事项、变更有关协议主体、履行未完结的合同等。八、甲乙双方承诺对双方合伙、退伙事宜俱无隐瞒。任何一方隐瞒事实,损害另一方合法权益的,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九、本协议自甲乙双方共同签字后成立,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甲方:(签字)年月日乙方:(签字)年月日见证意见:见证方:(签章)深圳律师:黄华(12年律师经验)律师咨询:132,4296,6417(免费)执业律所:广东蛇口律师事务所(中国首家律所)律所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创业路海王大厦A座14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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