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招标师考试《案例分析》冲刺(串讲)班讲义.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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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0年全国招标师考试案例分析冲刺(串讲)班讲义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须知总结2009年与分析2010年一、2009年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总体情况2009年招标师考试的报名参加人数约6.5万人,实际应考人数约4.2万人,合格人数9869人,总体合格率25.1%。按科目分析,招标采购法律法规与政策通过率为47.5%;项目管理与招标采购通过率为37.9%;招标采购专业实务通过率为56.4%;招标采购案例分析通过率为43.0%。此外,一科合格6674人,二科合格6287人,三科合格7099人。二、建立招标投标职业资格制度的趋势分析1、建立招标投标职业资格制度必将有效提高招标投标从业队伍职业素质、稳定从业

2、人员队伍、强化职业责任,并将职业资格和职业责任紧密结合起来规范职业行为;2、国内外理论和实践都已经充分证明通过招标采购的核心能力和各行业共性相结合完全能够建立统一的招标投标职业资格制度,不存在任何法律政策和技术障碍,而且招标师的职业范围特点决定其他任何职业资格无法代替;3、建立统一的招标投标职业资格标准也是进一步规范和统一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的基础标准;4、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今年即将颁发,在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全行业的关心、支持下,建立招标投标职业资格准入制度前景光明。三、2010年招标师考试应该注意的几个问题1、2010年招标师考试时间为6月19日和20日二天。2、关于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2年滚动有效

3、的说明。去年四科没有全部通过的人员,其中不合格科目今年必须补考合格,如果今年补考仍有不合格科目,则去年考试合格的科目失效,明年必须补考今年考试合格科目以外的全部科目。3、建立招标投标职业资格准入制度的说明。招标投标职业资格准入制度正式确立后,取得招标师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即可以转为职业资格证书。由于招标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考试大纲及其考试科目将重新制定,所以,一旦招标师职业资格考试制度正式确立,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仍需要延续一年,招标师职业资格考试则顺延一年,或二种考试制度可能同时并存一年,以满足职业水平考试没有全部合格的人员一次补考机会,实现二种制度的平稳过渡。4、2010年招标师考试的总体

4、要求。考试命题的思路和依据不变。考试命题和应考都必须以招标师考试大纲为依据,以四科辅导教材和复习指导为参考。考试要达到的目标效果是,让有相对中级水平的招标采购实践经验的人员通过努力学习,全面提高职业素质,取得招标师职业水平证书。招标师考试行业跨度大,从业人员素质差别大,造成大纲和教材的知识能力结构及水平层次很难把握。最终通过七个结合,成功梳理和整合了招标采购庞杂的法规知识体系,既成功把握了跨度,找到了招标采购核心能力与各行业共性的理想集合;又成功把握了深度,实现了招标采购核心能力与从业队伍素质水平现状的理想结合。学习中要抓住重点、难点、要点,注意以下7个结合。以招标投标法为主,与政府采购法等相

5、关法律相结合。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各部门印发的招标投标规章为主,结合政府采购货物、服务以及机电产品国际招标的规章,共三条主线,但是,有关单位和从业人员的资质、资格管理应该掌握有关职能部门规定。除此外,必须排除专业部门单独印发和地方发布的各类招标投标的规定以及习惯做法;招标采购核心能力与各行业共性相结合,对各行业的专业个性不要求;法律法规政策与技术经济相结合;注意招标师是集法律政策和技术经济相结合的复合型职业;工程、货物与服务相结合;其中,货物以机电产品国际招标和工程货物招标为主,服务以特许经营项目融资、工程设计、工程监理和项目管理为主;国际与国内相结合,其中国际招标以世界银行、亚洲银行以及机电产

6、品国际招标的规定为主;招标采购与项目管理相结合;其中项目管理科目以基本的知识能力要求为主;能力运用为主,与知识记忆相结合。以知识为基础,考察分析、判断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运用能力为落脚点。5、2009年四科考试题数量结构和难度分析。总结2009年考试情况,2010年的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命题的范围和结构要求基本不变,但考试命题难度可能会略有提高。2009年招标采购案例分析科目试题数量结构分析:分析题5题:机电评标成员与投标质疑10分、政府采购方式10分、工程招标条件与方式11分、工程招标方案与程序12分、工程资格审查10分;计算题2题:计算工程款14分、计算机电评标价15分;编写招标公告1题18分。

7、预计2010年案例分析试题结构比例可能会略有调整,适当减少书写数量和不必要的重复计算或叙述。注意工程招标、机电产品国际招标和政府采购之间试题数量的大体比例。2009年试题难度分析:一般来说,试题的难、中、易的比例大约为2:6:2。根据2009年情况,今年需要提高区分度,增加中等难度的试题。按考试大纲要求,一般是掌握、熟悉、了解的比例大约为60:30:10。案例分析通过率43.0%并不高,但主要是试题数量多,书写量过多,因此可能会适当增加试题难度,同时,并可能减少试题数量,特别是书写数量。试题要改进,考生也要改进,要注意减少与知识考点无关的表述;6、考试答题应该注意的问题1)主观题答题位置;注意

8、网络阅批试卷的特点,试题答错位置或超出试卷边框的可能没有扫描或归类错误而不得分。2)首先阅读全部试卷,以便实现双控制,既要控制难度,先易,后难,又要控制速度。如去年案例分析题编写招标公告,很多人无论先做或后做都来不及答完全卷,原因是写字慢、废话多,没有控制好答题数量和速度。3)审题仔细,分析题目考点,紧扣题意回答。4)答题结论和理由要明确。结论明确,理由切入要点。要避免出现“根据或不符合有关规定”等不切入要点的笼统、模糊或重复结论的所谓理由。5)答题步骤清晰。特别是计算题,只要计算公式正确、步骤齐全,即使计算结果错误也会得一定分数。一、某工业项目招标方案策划(案例2.1 ) 背景 某国有植物油

9、厂项目,占地24000m2, 总投资3亿元人民币,系在内地某市郊区新征地上新建,项目地址至已经建好的公路网25km,不具备施工机械进场条件。项目建设涉及到项目规划区域内的部分农舍拆除及厂内土地平整等前期工作,包括厂区建设及由国家公路干线至该厂的一条长25km的三级公路,及路边2m宽一条排水沟。项目法人为某植物油厂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已经对项目进行了核准。其厂区内建设项目概况如下表:序号工程名称结构形式建设规模特殊设备备注1办公区综合办公楼框架结构2600 m2电梯2座进口设备2生产区原料库钢筋混凝土筒仓50000吨皮带输送机、斗式提升机成套设备国产设备3预处理车间钢结构1200m2清

10、理、计量成套设备,轧胚机1台进口设备4浸出车间1800 m2浸出、蒸发成套设备5精炼车间2200 m2脱磷、脱酸、脱色、脱臭工艺成套设备6灌装车间砖混结构800 m2灌装、包装成套设备7成品油罐钢结构40000 m3油泵、输油管成套设备国产设备8辅助区机修车间砖混结构1000 m2车床、刨床、钻床各1台910KV配电间框架结构240 m210KV变压器1台10锅炉房580 m220t蒸汽锅炉1个12职工食堂800 m2厨具1套13消防泵房砖混结构120 m2消防泵2台14门卫室224m215其他暖气沟道460 m2国产设备16厂内上水管480m17厂内下水管510m18厂内电缆沟620m19厂

11、内道路620m20停车场600 m221厂区绿化2400 m222围墙660m电动门2个规划区域内场地较开阔,单体建筑间隔均在10m以上,其中,办公区、辅助区与生产区之间有一条宽6m厂区主道路,路两边设有4m宽绿化带及地上照明设施。工程建设管理模式采用勘察、设计、施工及特殊设备平行发包模式。批准的建设工期十分紧张,计18个月,需按照地上建筑工程同时开工,然后进行厂内管网、管线建设的程序组织,并在设备安装前组织设备的采购及进场安装。该厂在组织机构中,设有专门从事工程建设管理的机构基建处,其中财务、概预算各1人、工程及技术管理人员6人。基建处人员中,4人从事过粮油加工厂的建设及招标组织工作,对相关

12、工作较熟悉,拟自行组织招标。 问题 依据上述条件完成以下工作:(1)本项目招标采购方案包括哪几部分内容?试拟定一份报项目审批核准部门核准的招标基本情况表,其中招标估算金额不用填写。(2)本项目招标至少需要划分多少个招标批次?给出其招标时间的先后次序并说明理由。(3)本项目每个批次招标是否需要进一步划分标段或标包?为什么?考查(1)招标方案内容理解;(2)国家计委9号令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增加招标内容以及核准招标时向暂行规定,2、27、30号令中关于自行招标的条件,5号令中招标人自行招标的条件;(3)建设项目招标程序、招标批次的划分原则及工作分解;(4)招标次序与工程建设的关系;(5)标段/标

13、包 划分原则。 分析 本项目为在新征地上一个完整的新建工业项目,其建设内容包括了前期场地平整、厂外至厂内一条三级公路及厂内建筑物、构筑物的建设。案例重点考核考生对项目建设程序、招标方案的基本内容、需要核准的招标基本情况表以及标段标包的划分原则及对应的资质管理等与招标程序相关的内容。 (1)依据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增加招标内容以及核准招标事项暂行规定(原国家计委9号令,2001年)对核准内容的规定,项目审批核准部门核准的招标内容包括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不采用招标方式的项目及项目估算金额等内容,其中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或委托招标两种方式。 工程建设项目自行招标试行办法(原国家计委

14、5号令,2000年)第四条对招标人自行招标规定的条件为:具有项目法人资格(或法人资格);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工程技术、概预算、财务和工程管理等方面专业技术力量;有从事同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的经验;设有专门的招标机构或者拥有 3名以上专职招标业务人员;收悉和掌握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规规章。本项目招标人由于设有专门的建设管理机构,其人员满足这里的要求,可以采用自行招标方式。 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2号令)第四条规定,勘察设计项目满足以下五个条件,经过核准可以不招标: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的;抢险救灾的;主要工艺、技术采用特定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技术复杂或专业性强,能够满足条

15、件的勘察设计单位少于三家,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已建成项目需要改、扩建或者技术改造,由其他单位进行设计影响项目功能配套性的。第十一条又规定满足以下三个条件,经过核准可以采用邀请招标:项目的技术性、专业性较强,或者环境资源条件特殊,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数量有限的;如采用公开招标,所需费用占工程建设项目总投资比例过大的;建设条件受自然因素限制,如采用公开招标,将影响实施时机的等三种情况。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30号令)第十一条规定,工程施工招标项目满足以下五个条件,经过核准可以采用邀请招标:项目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只有少量几家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受自然地域环境限制的;涉及国家安全、国家

16、秘密或者抢险救灾,适宜招标但不宜公开招标的;拟公开招标的费用与项目的价值相比,不值得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公开招标的;第十二条又规定,满足以下六个条件的,经过核准可以不招标: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而不适宜招标的;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的;施工主要技术采用特定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施工企业自建自用的工程,且该施工企业资质等级符合工程要求的;在建工程追加的附属小型工程或者主体加层工程,原中标人仍具备承包能力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27号令)第十一条规定,工程货物采购满足以下四个条件的,经过核准可以采用邀请招标:货物技术复杂或

17、有特殊要求,只有少量几家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适宜招标但不宜公开招标的;拟公开招标的费用与拟公开招标的节资相比,得不偿失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宜公开招标的。本项目涉及的招标采购项目,均不满足以上可以不招标或进行邀请招标条件,只能采用公开招标方式。(2)招标程序的设置,需满足厂区建设程序及管理需要设置。背景材料表明,本项目:项目建设地距公路网有25km,为保证工程建设的实施,需要优先解决由公路网至项目建设地所需的工程设备、材料及人员的运输问题,故在完成工程勘查招标后,需优先安排由国家公路网至工程建设地的公路设计及施工招标工作,然后进行厂区工程设计、施工监理招

18、标,满足公路施工及后续施工项目的监理工作;待设计总平面图设计完成后,依据场地平整要求,组织场地平整工程施工招标;因工程地处郊外,为便于工程管理及场内材料、设备及人员安全管理,场地平整后,需要及时安排厂区围墙的施工招标;按照厂内建筑安装工程施工顺序,组织厂区内的建筑工程施工及工程设备安装招标工作;因单位建筑工程外装修施工完毕,脚手架拆除后才能组织厂内管网、管线、道路、停车场等项目的施工,故可以在厂区单位工程施工安装过程中组织厂内管网、管线、道路、停车场的施工招标工作;然后组织地上照明设施安装招标;在厂内单位工程完工清场前两个月,组织厂内绿化工程施工招标,即厂区绿化工程招标作为最后一个招标批次。(

19、2)工程一般按照以下原则划分标段:满足现场管理和工程进度需求的条件下,以能独立发挥作用的永久工程委标段划分单元; 专业相同、考核业绩相同的项目,可以划分为一个标段。工程货物采购标包划分原则为:技术指标及要求相同的或同属一个经销商经营货物,可以划分在同一个包,同时可以对一些金额较小货物可以适当合并分包。参考答案(1)招标采购方案一般包括以下内容:招标采购项目概况;招标采购的范围、标段/标包划分;招标程序;质量、价格及完成期目标;招标采购方式及招标组织方式;招标采购目标及采购计划;招标采购项目管理及人员配备;招标采购项目风险分析;招标采购服务保证措施;其他事项等。 本项目需要核准的招标基本情况表如

20、下表2.2 招标基本情况表类 别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不采用招标方式招标估算金额(万元)备注全部招标部分招标自行招标委托招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勘察VVV设计VVV建筑工程VVV安装工程VVV监理VVV主要设备VVV重要材料VVV其他V电梯、清理、计量成套设备、轧胚机、浸出、蒸发成套设备、脱磷、脱酸、脱色、脱臭工艺成套设备、灌装、包装成套设备采用国际招标,其他项目均采用国内招标。某植物油厂有限公司*年*月*日(2)本项目招标至少需要划分以下招标批次:A、工程勘察招标;B、公路干线至厂区公路设计招标;C、公路干线至厂区公路施工招标;D、厂区工程设计招标;E、厂区工程厂地平整招标;F、厂区建筑工

21、程施工招标;G、工程施工监理招标;H、工程特殊设备采购及安装(国际、国内);I、厂区管网、管线施工招标;J、厂区道路施工招标;K、停车场施工招标;L、厂区绿化招标;M、地上照明设施施工招标;N、厂区围墙招标等。 按照工程建设程序,其招标时间的先后次序如下:工程勘察招标 公路干线至厂区公路设计招标 厂区工程设计招标 工程施工监理招标 公路干线至厂区公路施工招标 厂区工程厂地平整招标 厂区围墙招标 厂区建筑工程 施工招标 工程特殊设备采购及安装 厂区管网 管线施工招标 厂区道路施工招标 停车场施工招标 地上照明设施安装招标 厂区绿化招标(3)以上各招标批次在实际招标采购过程中,有些还需要进一步依据

22、项目给定条件进一步划分标段或标包,其中本项目工程及货物采购标段/标包可以如下划分:A、 工程勘察招标:1个标段。B、 公路干线至厂区公路设计招标:1个标段。C、 公路干线至厂区公路施工招标:1个标段。D、 厂区工程设计招标:1个标段。E、 厂区工程厂地平整招标:1个标段。F、 厂区建筑工程施工招标:2个标段,即办公区和辅助区1个标段,生产区1个标段。因为工期仅18个月,实际施工组织时,只能采用地上建筑工程同时开工模式,这样在施工组织上,势必造成施工企业一次性投入成本过大,中标价格高的结局。而过多划分标段,又容易造成现场管理混乱、相互界面责任不清,为工程建设管理增加额外负担。这里划分为两个标段的

23、做法,同时还可以针对植物油厂的建设特点,分别进行投标人类似项目经验对比,从而选择与项目技术要求及复杂程度相匹配的承包人。依据背景材料,办公区和辅助区与生产区之间有一条宽6m厂区主道路,加之路两边设有4m宽绿化带,从物理上允许对两个标段进行分离管理。G、工程施工监理招标:2个标段,即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和厂区建设项目施工监理各1个标段。H、工程特殊设备采购及安装:分为国际和国内采购,其中:机电产品国际招标采购分为六个标包:第一包:电梯;第二包:浸出、蒸发成套设备;第三包:脱磷、脱酸、脱色、脱臭工艺成套设备;第四包:灌装、包装成套设备;第五包:清理、计量成套设备;第六包:轧胚机。国内货物招标采购分为七

24、个包:第一包:皮带输送机、斗式提升机成套设备;第二包:油泵、输油管成套设备;第三包:车床、刨床、钻床;第四包:变压器;第五包:蒸汽锅炉;第六包:消防泵;第七包:厨具。I、厂区管网、管线施工招标:1个标段。J、厂区道路施工招标:1个标段。K、停车场施工招标:1个标段。L、厂区绿化招标:1个标段。M、地上照明设施施工招标:1个标段。N、厂区围墙招标:1个标段。招标采购争议裁决与判决1.建筑公司诉某开发公司招投标纠纷案(案例5.1) 背景 2000年11月22日某省A房地产公司就一住宅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B建筑公司与其他三家建筑公司参加了投标,B建筑公司中标。2000年12月14日,A房地产公司向

25、B建筑公司发出了中标通知书,其中表内容:建筑面积74781平方米,中标价格8000万元人民币,要求12月25日前签订工程承包合同,12月28日开工。中标通知书发出后,B建筑公司按A房地产公司的要求提出,为抓紧工期,应该先做好施工准备,后签工程合同。A房地产公司同意了这个意见。之后,B建筑公司进入了施工现场,平整了场地,将打桩桩架运入现场,并配合A房地产公司在12月28日打了两根桩,完成开工仪式。工程开工后,双方还正式签订承包合同,就因为对合同内容发生了争议。A房地产公司要求B建筑公司将工程中的某个专项工程分包给C公司,而B建筑公司以招标文件没有要求必须分包而拒绝。2001年3月1日,A房地产公

26、司明确函告B建筑公司:将“另行落实施工队伍。” 于是,B建筑公司只得诉至工程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在法庭上B建筑公司指出,A房地产公司既已发出中标通知书,就表明招投标过程中的要约已经承诺,按招标投标法规定,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是A房地产公司的法定义务。因此,B建筑公司要求A房地产公司继续履行合同,并赔偿损失560万元。A房地产公司辩称:虽然已发了中标通知书,但这个文件并无合同效力,且双方尚未签订合同, 不存在合同上的权利义务关系,A房地产公司有权另行确定合同相对人。问题 (1)投标行为的法律性质是什么?为什么?(2)发出中标通知书这一行为的法律性质是什么?为什么?(3)由于没有订立合同,双方都有一定

27、损失,双方的损失应当如何承担?为什么?考查 (1)招标投标活动中要约、承诺及合同生效等条款; (2)招标投标活动中合同争议处理原则等。分析 本案例考核考生对合同法中要约、承诺及合同生效等条款的理解,以及合同正义的处理原则等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具体体现的界定。(1)关于招标、投标、中标通知书的性质。我国合同法对招标公告的性质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是一种要约邀请。虽然合同法未作明确规定,但学界和司法实践中对投标性质的理解一致,应当是一种要约。原因在于,招标行为符合要约的概念和条件。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内容具体确定;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

28、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投标的内容具体明确,因为投标意味着对招标文件的接受,再加上投标文件的内容,可以确定合同的全部内容,因此,投标行为将使合同内容具体确定。同时,投标人表明一旦中标,将受投标文件约束,表现为中标后将按照投标文件订立合同,且往往以投标保证金作为保证,因此,也符合“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这一条件。(2)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投标人的责任。在上述案例中,投标人中标后不能放弃中标项目,不能拒绝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否则应当承担法律责任。投标人对自己的投标行为应承担何种责任呢?要约生效以后,即对要约人产生约束,自开标之日起至确定中标人之前,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或撤回投标文

29、件,否则将会承担法律责任,此处责任的性质,应属于缔约过失责任。缔约过失责任是指缔约一方当事人故意或者过失地违反依诚实信用原则所应承担的先合同义务,而造成对方信赖利益的损失时依法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而所谓先合同义务是自缔约双方为签定合同而互相接触磋商开始逐渐产生的注意义务,包括互相协助、互相照顾、互相保护、互相通知、诚实信用等义务。先合同义务一般存在于要约生效后,合同成立之前。因此,缔约过失也只能在此阶段产生。根据合同法第十五条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在此之前,行为尚处于要约邀请阶段,不需承担法律责任;在此之后,合同已经成立,当事人行为性质变为违约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在招标投标过程中,投

30、标即为要约,中标通知书即为承诺,而开标之后至确定中标人之前的期间即为要约生效后,合同成立之前的期间。所以,招标人与投标人对在此期间内因为故意或过失而导致对方当事人损失的行为,如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等,应该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缔约过失责任一般以损害事实的存在为成立条件,只有缔约一方违反先合同义务造成相对方损失时,才能产生缔约过失责任。一般认为,缔约过失责任中的损失主要是信赖利益的损失,即当事人因信赖合同的成立和有效,但合同却不成立或无效而遭受的损失。其赔偿范围也主要是与订约有关的

31、费用支出。因此,招标人和投标人在开标至定标期间所应承担责任的范围也应以此为限。例如制作招标、投标文件等进行招标或投标行为所发生的费用。在招标投标实践中,招标人一般都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交投标保证金或者投标保函,这时的保证金数额我们可以看成双方对预期损失的约定。(3)关于合同的成立。分析本案中合同是否成立,首先要解决承诺的生效问题。关于承诺生效时间的规则,理论上有两种不同的:观点:一是发信主义,认为承诺一经发出即生效;另一种是到达主义,认为承诺的通知应于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根据合同法规定,我国采用到达主义的规则,按此规则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的时间即为承诺生效的时间。但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

32、:“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根据此规定,承诺生效的时间似乎又变成了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时间。因此,就产生了法律之间的冲突。对于这一点,有些同志认为,在定标过程中,如果采用到达主义的规则,则很可能出现并非由于招标人的过错而导致中标人未能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中标通知书的情况,而此时招标人便丧失了对中标人的约束权。因此,为了避免出现这种情况,招标投标法采取的是发信主义,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时间为承诺生效的时间。合同法为普通法,招标投标法为特别法,根据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这种规定也是行之有据的。(4)

33、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法律责任。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或者中标人承担的法律责任是违约责任还是缔约过失责任,也是一个非常值得探讨的问题。违约责任与缔约过失责任的责任方式有所不同,缔约过失责任的方式只限于赔偿责任,不包括其他责任形式,而违约责任除赔偿责任外,还包括支付违约金、继续履行以及其他补救措施等责任方式,而且违约责任的赔偿范围也远大于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范围,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范围为信赖利益的损失,而违约责任的赔偿范围通常为实际损失和可得利益的损失。这也是区分招标投标过程中不同阶段责任性质的实践意义之所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后承诺生效,即发生合同成立的法律效力,此后招标人与中标人因故意或过失造成对

34、方损害的行为则应视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即为违约行为,其所承担的责任也应为违约责任而非缔约过失责任。此时,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变更中标人,实质上是一种单方面撕毁合同的行为;投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则是一种不履行合同的行为。这两种都属于违约行为,所以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此,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或者中标人承担的法律责任是违约责任。至于法律要求采取书面形式的合同,合同成立的时间涉及如何看待法律规定的书面形式的法律效力问题。合同的法定形式未遵守的法律效力有不同的观点和立法:有的国家立法采用的是证据效力,认为法定形式为合同的证明;有的是采用成立效力,认为法定形式为合同的成立要件;

35、有的则采用的是生效效力,认为法定形式为合同的生效要件。我国合同法采证据效力说,最主要的依据是,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因此,即使法律规定应当采取书面形式的合同,在没有订立书面合同前,有其他证据证明合同成立的,合同也已经成立。而在招标投标中,中标通知书是合同成立的有效证明。因此,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后,如果招标人拒绝与中标人签定合同或者改变中标结果,除应承担违约责任,应当赔偿中标人的所有损失,包括中标人可得利益的损失。如果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招标人则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如果

36、保证金不足以弥补招标人损失的,招标人有权继续要求赔偿损失。在正常的情况下,合同的内容都应当在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体现出来。但是,在这一过程中,招标人处于主动地位,投标人只是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如果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则应当是废标。因此,一旦出现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都没有约定合同内容的情况,应当属于招标文件的缺陷。此时的处理原则可以适用合同法第六十一条和六十二条的规定:第一,双方协议补充;第二,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第三,适用合同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就本案而言,一般情况下,承包人(B建筑公司)应当自己完成发包的全部工作内容,承包的内容进行分包则为特殊情况;况且,我

37、国立法并不鼓励发包人(A房地产公司)指定分包。因此,不进行分包是一般的理解。从另一角度看,一般情况下不进行分包是交易习惯。因此,如果A房地产公司拒绝签订合同则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参考答案 (1)投标行为的法律性质是要约。原因在于,投标行为符合要约的概念和条件。投标的内容具体明确,因为投标意味着对招标文件的接受,再加上投标文件的内容,可以确定合同的全部内容,因此,投标行为将使合同内容具体确定。同时,投标人表明一旦中标,将受投标文件约束,表现为中标后将按照投标文件订立合同,且往往以投标保证金作为保证,因此,也符合“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这一条件。(2)发出中标通知书这一行为的

38、法律性质是承诺。由于投标人投标的过程为要约,那么招标人在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严格评审,确定某一投标人为中标人之后,向其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即为对投标人要约的承诺。因为中标通知书的发出意味着招标人接受了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即中标通知书是受要约人(招标人)同意要约(投标文件)的意思表示。而投标文件又意味着对招标文件的接受,两者的内容构成了明确具体的合同内容。(3)由于没有订立合同,双方都有一定损失。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第四十六条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

39、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因此,如果双方最终没有签订合同,则应当有一方对此承担法律责任。在正常的情况下,合同的内容都应当在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体现出来。但是,在这一过程中,招标人处于主动地位,投标人只是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如果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则应当是废标。因此,一旦出现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都没有约定合同内容的情况,应当属于招标文件的缺陷。此时的处理原则可以适用合同法第六十一条和六十二条的规定:第一,双方协议补充;第二,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第三,适用合同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就本案而言,一般情况下,承包人(B建筑公司)

40、应当自己完成发包的全部工作内容,承包的内容进行分包则为特殊情况;况且,我国立法并不鼓励发包人(A房地产公司)指定分包。因此,不进行分包是一般的理解。从另一角度看,一般情况下不进行分包是交易习惯。因此,如果A房地产公司拒绝签订合同则应当承担法律责任。2.投诉处理与行政诉讼(补充案例)背景某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共有四家投标人。评标委员会依次推荐了A、B、C三家投标人为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2008年 11月4日,B公司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称A公司生产的设备有两个关键技术参数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为此,2008年11月18日,区政府采购中心邀请原评标委员会进行对A公司投标文件进行了复审,并就这两

41、个技术参数向A公司进行了质疑;A公司及时对质疑进行了澄清,称按照该公司生产技术水平,完全可以生产出满足招标文件各项技术要求的设备,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评标委员会复核后,认为A公司投标未实质性相应招标文件要求,判定其投标为废标。2008年11月21日,招标人确定B公司为中标人。 随后,A公司向区财政局进行了投诉,再次重申其投标文件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区政府采购中心组织复审并无任何法律依据,要求恢复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取消B公司的中标资格。 区财政局于次年1月22日作出处理决定,驳回投诉。于是,A公司向市财政局申请行政复议。4月22日,市财政局做出行政复议决定,维持了区财政局的决定。A公司不服处理

42、结果,以市财政局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问题(1)市财政局是否应成为被告?说明理由。(2)评标委员会判定A公司的投标为废标是否正确?为什么?参考答案(1)投标人没有资格告市财政局。市财政局作为复议单位,并没有改变区财政局的处理决定,按照行政诉讼法相关规定不应作为被告。(2)评标委员会判定A公司的投标为废标正确。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书面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但不能对实质性问题进行澄清。本案澄清过程中,A公司仅称按照该公司生产技术水平,完全可以生产出满足招标文件各项技术要求的设备,但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表明其投标文件

43、没能实质性相应招标文件要求,故判定其投标为废标正确。二、某地社会保障卡系统招标方案策划(案例2.3)背景 2006年10月,经批准某公司建设某城市社会保障卡系统。项目投资规模为2亿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加银行贷款。招标采购内容和行政监督部门核准的招标方式见下表。 项目内容采购数量招标方式要求到货时间32K接触式IC卡1000万张公开招标2007年5月31日读卡机具10000台公开招标2007年3月31日触摸屏500台公开招标2007年3月31日小型机100台邀请招标2007年2月28日存储设备150台公开招标2007年2月28日某品牌服务器1批不招标2007年2月28日某品牌数据库软件300套

44、不招标2007年2月28日台式计算机500台公开招标2007年5月31日笔记本计算机100台公开招标2007年5月31日打印机500台公开招标2007年5月31日复印机100台公开招标2007年5月31日电话机500台公开招标2007年5月31日传真机100台公开招标2007年5月31日用户提出的32K接触式IC卡投标人资格要求包括:注册资本超过1000万元、IC卡产品通过某电子产品质量认证中心检测、具有芯片生产厂家的投标授权、具有社会保障卡销售业绩。经过市场调查了解到,本项目所需32K接触式IC卡由IC卡芯片和IC卡卡基两部分组成,芯片成本占IC卡总成本的80%。IC卡芯片由专门的芯片厂家生

45、产,这类厂家较少;IC卡卡基由卡基厂家生产,并负责集成芯片成为最终产品。卡基厂家非常多。本项目所需的32K接触式IC卡要求具有特殊的SSF33算法,目前具有满足要求的现成芯片产品并且通过某电子产品质量认证中心检测的只有一家企业,即HD公司。其它芯片厂家要开发出满足本项目要求的芯片并且通过某电子产品质量认证中心检测需要2个月时间。问题(1)作出本项目招标方案主要内容策划。(2)根据项目招标进度要求,画出各种货物的招标进度横道图。考查 (1)货物招标方案内容;(2)标包划分原则及划分;(3)投标人资格条件确定及维持竞争;(4)招标进度计划。分析 货物采购的招标方案策划一般包括确定采取的招标方式、确

46、定分包、设定投标人资格和招标货物关键技术要求、安排招标工作进度等。(1)招标采购方式除了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的货物外,对于经核准可以不招标的货物,为了提高采购的经济性,可以参照政府采购法的询价和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2)合理分包要综合考虑招标内容的技术特点、分包的金额、交货时间等因素,在可能的情况下尽量使一个包的标的提高,以便提高投标人参加投标的积极性,吸引更多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和形成充分有效的竞争。根据案例2.1中货物招标采购标包划分的原则,本项目的台式计算机和笔记本计算机技术相同,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和电话机一般由经营办公用品的经销商经营且采购金额较小,合包招标有利于吸引更多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也有利于将来合同管理。其它货物技术上有较大的差别,一般由不同的经销商经营,不宜合包。(3)设定投标人资格和关键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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