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泊城大厦消防工程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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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净雅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于山东省临沂市涑堤南路与沂蒙路交界处之净雅临沂大酒店消防工程项目招标文件净雅集团北京基建中心二一年五月招标文件目录第一卷 投标须知3第一章工程概况4第二章投标须知7第三章 招标文件组成16第四章 投标文件组成18第五章 开标、评标与决标和授予合同22第二卷 合同条款50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51第二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53第三卷 投标文件格式61第四卷 工程量清单及主要材料价格表77第五卷原设计图纸78第79页共79页临沂净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消防工程 第一卷 投标须知第一卷 投标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内 容 规 定1工程综合说明工程名称:临沂净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消防工程工程地点

2、:山东省临沂市涑堤南路与沂蒙路交界处,北临涑河招标人:临沂净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要求质量标准:合格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要求工期:开工时间:2010年6月20日;竣工日期:2010年10月20日;2010年11月10日必须通过消防验收质量保证期:自工程联合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招标范围:临沂净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消防工程(包括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火灾报警及消防广播控制系统、防火卷帘门、灭火器)的设备材料供应、运输、保管、安装、调试、检测、验收、人员培训,直至交付招标人使用以及保修、售后服务等,负责所有承包范围内部分设备、材料的采购、安装、检测,达到相关职能部门的检测要求,并承担相应费用

3、。2合同名称:临沂净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消防工程3资金来源:自筹4投标人资格要求: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设计施工贰级以上资质5资格审查方式:预考察6投标有效期为90天(日历日)7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5万元(定标后退回);资料费300元,售后不退。8质疑文件递交(或传真)并同时发Email: 时间:2010年 5月 28 日11:30时前单位:净雅集团基建中心 9投标文件份数:一正二副,另提供电子文档一份(光盘)10投标文件递交至:北京金宝净雅大酒店六层基建中心;北京朝阳门南小街269号 11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5月 31日下午18:00时,超出时限,不予接收。12评标办法:综合评审,择优

4、定标(详见附件:评标细则)13招标人:净雅集团基建中心联系人:丛朝辉 吴庆龙 联系电话:0539-6661722 010-58171898第一章工程概况1.1 总则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现将对临沂净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消防工程施工进行邀请招标。请领到该项目招标文件、资料和图纸,有能力承担该项工程的企业,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事项进行投标。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1.2 工程说明1.2.1 工程概况1) 工程名称:临沂净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消防工程2) 建设地点:山东省临沂市涑堤南路与沂蒙路交界处,北临涑河3)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25683.9平方米,地上六层,地

5、下一层。4) 耐火等级:地下室设计耐火等为一级,主体设计耐火等级为二级5) 结构形式: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6) 工程设计: 1.2.2 招标条件及依据1) 投资计划;2) 设计图纸;3) 现场条件:已具备施工条件。4) 经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接通知后领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5)本工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通过邀请招标方式择优选定承包人1.3 招标内容1.3.1 本次招标范围临沂净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消防工程(包括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火灾报警及消防广播控制系统、防火卷帘门控制系统、灭火器)的设备材料供应、安装、调试、验收、培训及提供有关文件、图纸

6、、手册、竣工图,直至交付招标人使用以及保修和售后服务等,以及整个消防工程的分承包管理。招标内容以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和图纸设计为准。1.3.2 招标内容说明1) 由于本次招标图纸没出,为缩短招标时间尽快施工,此次招标是参考以往类似工程做的清单,进行综合单价招标,中标后根据实际完成工程量进行调整,有些主要材料及设备参数暂按此报价,实际图纸出来后主要材料设备与图纸不符时,主要材料设备按照甲方确认的价格进行调整主材价差,其余不调整;如果施工工艺要求与清单特征描述不符的据实调整。2) 消防专业分包单位,应根据本工程 装饰总承包单位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制定消防工程(包括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火灾报警及消

7、防广播控制系统、防火卷帘门控制系统、灭火器)的施工进度计划;3) 组织实施并监督控制消防工程施工进度、质量、协调相关各方关系,负责汇总、整理和编制相关各方的施工及报验资料。4) 组织实施本系统消防全系统之间的联动试验,配合进行消防工程系统与通风系统、防火卷帘、电梯、供电、疏散指示及应急照明等的联动试验。5) 全权负责联系、配合消防管理部门对本项目消防工程内容(包括:设计、材料和设备、施工等)的审查验收,保证在项目总体竣工验收以前通过全部消防验收并承担其费用,发包人只是配合相关手续的办理。6) 负责所有承包范围内设备和材料的采购、安装、检测,达到消防部门的检测要求,并承担相应费用;对不在承包范围

8、内但属于消防系统(消防部门检测、验收的所有内容)的设备、材料,负责报检资料的汇总,组织报验,不承担检测费用,也不另行收管理费用。7) 负责提供本系统所需要的各种相关软件及操作系统,并负责安装调试直至交工验收合格;竣工验收时提供相关软件的电子文档一份。8) 本工程实行装饰总包管理,承包人作为分包人接受总包管理,支付总包管理费给装饰总包,总包管理费为合同总价的2%;工程总包管理费不包含分包人使用水、电产生的费用。1.3.3 项目系统说明1.3.3.1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灭火器系统1) 临沂净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消防工程地下室及地面以上建筑物室内消火栓系统及自动喷水系统的供配水设备、管道、

9、消防水箱、阀件及所配的消防器材(包括灭火器)的安装、调试。2) 上述范围内所需全部设备、材料的采购报价。3) 建筑物外部水泵接合器、进户的减压阀组及管道属于本工程报价范围内。4) 所采购的材料、器具必须是具有相应资质厂家的合格产品,并符合相关规范及设计要求。5) 安装施工质量必须满足相关规范要求并通过市消防管理部门的验收。1.3.3.2 火灾报警及消防控制系统1) 提供火灾报警及消防广播控制系统的全部设备和所需的电缆电线等材料。2) 根据项目施工总进度的要求,按照施工图纸及相关规范完成火灾报警及消防控制系统的施工安装(不包括桥架及预埋部分的穿线管、接线盒的安装)。3) 完成火灾报警及消防控制系

10、统的调试,配合完成消防联动设备的调试。4) 设备性能、施工质量、系统功能保证能顺利通过消防管理部门的验收。5) 所采购的材料、器具必须是具有相应资质厂家的合格产品,并符合相关规范及设计要求。6) 安装施工质量必须满足相关规范要求并通过市消防管理部门的验收。7) 消防广播系统的每个分区在控制室可以控制开关及音量,二层自助餐及一层自助餐入口大堂的喇叭需要可以单独音源输入与其他楼层分开,音源位置在二楼。(消防状态可以切断)。8) 电气火灾报警系统只做从控制室到配电室的控制报警线,其余设备供应安装不在此次报价范围。1.3.3.3 其他要求说明1) 设备选型合理、技术成熟,在近期同类工程中广泛使用,能够

11、满足工程技术要求。2) 对批量使用的消防产品,在产品运达施工现场后,通知公安消防机构进行现场抽检,并委托法定的消防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进行检验,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安装使用。3) 本合同范围内所有的设备或材料(包括所有的构配件)以及安装、调试、试运行等均须按照本系统的功能、技术规范要求完成。承包人自检合格,先通过招标人验收,再办理通过公安消防部门验收。招标结束后,由中标人负责组织优化、完善消防系统施工图纸,协助发包人报临沂市消防支队建审,并负责完成本项目的竣工图纸。4) 投标人负责临沂净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消防工程的整体验收,向有关部门申报办理合格证书,并承担其有关费用。1.3.4 质量标准全部工程达到

12、机电设备质量验收规范和相关技术标准中的合格等级。1.3.5 施工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0年06月 20 日,计划完成日期2010年10 月 20日1.3.6 资金来源 发包人自筹第二章投标须知2.1 投标人资格2.1.1 总则1) 所有潜在投标人资格与能力必须是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且能够提供合格的设备、优良的服务的企业。2) 凡具有法人资格,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国内外专业施工企业均可参加投标。2.1.2 企业资格2.1.2.1 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贰级以上资质,专业设计乙级或乙级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施工、设计、生产或供应能力的国内企业、合资企业,参加并通过招标人资格预审的均可参加

13、投标。2.1.2.2 由于资格预审仅作一般性了解,所以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提供令招标人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是合格的投标人和合格的设备与服务,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基本要求如下:1) 有关确立投标人法律地位的原始文件的副本(包括营业执照、消防工程施工资质证书及其他相关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其他相关证书等);2) 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 自制产品和外购件均应满足第1.2.2款要求,外购件还需有生产商的授权委托书;4) 所提供货物须持有有效的许可证件;5) 投标人资格报告表(见附格式),主要包括以下内容:a) 企业性质、隶属关系、注册资金、职工人数(其中工程技

14、术人员及管理人员情况)、 占地面积(其中厂房建筑面积)、机构设置等;b) 企业质量体系认证情况、企业质保体系简况、质量管理达标情况;c) 主要生产及检测设备及制造工艺;d) 企业简历、主要负责人简历;e) 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2.1.2.3 投标人完成的类似工程情况和现在正在履行的合同情况。提供同类型、同规格产品成功运行两年以上的工程实例,并提供有关证明,包括建成日期、消防检测或验收合格证明(包括运行部门的名称、地址、传真及电话号码、联系人等),以及运行情况说明等。2.1.2.4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拟定的项目经理应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管理本工程的能力和良好的业绩,需出具项目经理一级注册

15、建造师证书和反映同类工程业绩的证明及获奖证书。 2.1.2.5 投标人提供财务状况情况,包括最近2年经过审计的财务报表。2.1.2.6 企业的守合同重信用证书及有关获奖证书。2.1.2.7 证明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有关资料:1) 国家授权部门出具的产品的检测、鉴定报告;2) 货物的专利证书及其有关资料;3) 获奖产品的证明资料;4) 计量合格证;5) 产品推荐证6) 产品的测试设备、手段及认证证书;7) 产品样本;8) 其它有关说明企业和品竞争优势的证明资料。2.1.3 施工人员基本条件2.1.3.1 拟派本题述工程施工的管理与技术人员都均应有相应的资质证书、上岗证等,项目经理(建造师)

16、应为本工程专职人员,须常驻工地现场,不得兼任其他工程的项目经理(建造师)。现场应配备完整的、有经验的技术组人员,常驻工地随时根据招标人对工程提出的要求做出回应。2.1.3.2 上述人员均需具有同类工程的施工经验,如不能满足招标人的要求,招标人可要求进行人员细部调整;承包人在更换主要管理人员时,需提前通知发包人、总包方和工程监理,否则将视为违约行为。施工队伍的管理由承包人负全责,并符合临沂市人民政府对外来施工企业和人员的管理。特别提醒投标人注意:除非事先经过招标人的认可或根据招标人提出的更换要求,派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建造师)等主要项目管理人员必须与投标文件中所报人员相符,同时,如果所报人员为本

17、公司总部的高层管理人员或在公司总部担任重要职务或在在施项目中担任重要职位,则应提供相应文件或措施以确保其能满足招标人规定的工作时间要求。2.2 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提交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有关活动的全部费用,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2.3 招标方式根据国家及临沂市相关法规和文件规定,本次招标遵循“公开、公正、平等、竞争”的原则,采用“邀请招标”方式,以“可靠的产品、合理的价格、优秀的服务”为条件,择优确定合同中标人。2.4 招标范围2.4.1 招标内容招标内容见第一章工程概况“1.2.2”条款所规定的内容,但不仅限于此,招标文件虽未列出,但确

18、因工程必须的内容,也包含在内。2.4.2 工作内容中标方的工作范围需包含但不局限于以下内容:1) 优化方案的设计,中标方在施工过程中,应针对设计中欠合理部分进行优化方案设计,并向招标人、监理单位提出合理建议,保证专业验收一次通过;2) 设备的采购并运输至施工现场;3) 设备及部件的检查、检验及测试(包括开通,费用计入总价);4) 设备及部件的包装、保护、运输及仓储和现场内运输; 5) 设备的安装及部件的就位和固定、安装及检查;6) 根据装修调整部分末端设备(如烟感探头、喷淋头等)的位置,此部分工作应包含在本次投标报价中。7) 完成部件测试;8) 设备与系统的调试;9) 负责配合总包方联动调试工

19、作。10) 验收(包括电检、消检及负责通过相关部门的整体验收); 11) 技术培训;12) 承担相应的系统的维护、检验、调试、技术支持、维修措施及急修接报后的响应措施等售后服务以及其他类似义务。2.4.3 基本责职2.4.3.1 投标人一旦中标,必须服从项目招标人、监理单位的管理,满足工程总体工期要求,并对该工程质量负责。2.4.3.2 本次招标范围内由中标人自行实施的工作中,有部分主要材料设备将由招标人指定其质量标准和档次。投标人应严格按照其中要求的标准、档次或品牌进行报价,并应考虑到招标人有权在实际采购时任意指定其中所列的任何一个品牌并在批准中标人报送的相关样品后进行采购,只要实际采购的材

20、料设备如“材料设备选用质量标准参考表”所列,则中标人的合同价格不得因为招标人对所列材料设备品牌的选择而调整合同价款。注:以上所述施工范围及介绍只是概括性的,并不能视为完整无缺的。投标人应研究合同文件、图纸及技术说明等以完全了解本工程的实际范围。2.5 承包方式1) 本次招标合同形式为以工程量清单为基础的固定综合单价合同,任何情况下投标人通过工程量清单所报并为招标人接受的价格是固定的、不可调整的,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任何情况均不予调整。2) 中标人必须按照国家法规完成所有消防系统的设备安装、调试、验收等工作,不得转包。2.6 现场考察2.6.1 题述工程招标人不再专门组织投标人现场考察。各投标单

21、位可以自行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2.6.2 如果投标人需要现场考察,须经招标人事先电话约定。投标人必须承担进入现场后,由于自身的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损坏,以及其他任何原因造成的损失、损坏的后果或责任;2.6.3 现场勘察过程中,招标人对投标人任何疑问的回答都是口头的,对招标人不具约束力。投标人应在本须知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所有疑问按规定方式送达给招标人,由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回复并发给全体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2.7 工程质量2.7.1 符合临沂市现行的质量验收规范,达到

22、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以招标人和监理工程师在完工验收时评定的并报临沂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备案的工程质量等级为准);2.7.2 投标人投标时承诺的工程质量标准必须达到2.6.1条要求的合格标准基本要求,如果不能够达到上述要求的工程质量标准将作废标处理。2.8 工期要求2.8.1 本工程工期题述工程承包范围的工程工期要求见前附表第1项所述:计划开工日期为2010年06月 20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0年 10 月20 日;2.8.2 竣工条件招标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开通调试完毕、配合招标人完成整体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消防检测和电气检测、通过消防局的消防综合验收、开业前检查以及完

23、成对保障中心和酒店的交接手续。2.8.3 工期提前投标人可在坚持其报价的前提下,在其投标文件中对规定的计划竣工日期予以提前,投标人对于所承诺的要约工期,在技术标中须有切实可行的技术措施保证,投标人所承诺的要约工期如果多于招标人要求工期,将作废标处理。2.9 投标报价2.9.1 工程量清单2.9.1.1 招标人随本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清单是严格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以及临沂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工程造价管理部门的相关配套计价管理规定的要求编制的。工程量清单及其说明详见第六卷工程量清单;2.9.1.2 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严格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中的相关

24、规定和要求去理解工程量清单中各子目的项目编码、对应的工作内容、计量单位以及相应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并据此进行报价;2.9.2 工程量清单组价2.9.2.1 在对工程量清单中各子目进行组价时,投标人应按照自身的企业内部定额做竞争性考虑。如投标人尚未建立自身的企业内部定额,投标人可自行决定是否参考本市现行的预算定额。投标人应保证其报价的充分性、完备性和符合性,任何情况下,工程量清单中各子目的报价属于投标人自身的风险,招标人不接受任何由于投标人以组价不当(包括但不限于对工作内容理解的偏差、工料耗量水平的确定、市场价格的判断、取费等)为由而提出的任何索赔。2.9.2.2 投标人应充分意识到分部分项工程项

25、目的工料耗量的水平将直接影响到投标价格的水平,而投标价格的水平又将直接影响投标的竞争性和评标结果。关于用于组价的所有生产要素的市场价格,投标人将根据自身的采购渠道和信息渠道,分析生产要素的市场价格水平并判断其走势,结合投标人自身的管理水平和实力以及投标人为本招标工程准备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分承包商(方)案等因素,来测算和判断投标人基于本招标工程的成本水平,进而准备和决策自己的投标价格。2.9.3 工程量清单修正2.9.3.1 本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给出的工作内容、子目划分和各子目的工程量不应理解为是对合同内容唯一的、最终的或全部的定义。而是为投标人提供一个报价的共同基础、依据和载体,并以此作

26、为经济标的评标基础。2.9.3.2 为便于招标人在评标时对各投标人的报价进行分析和比较,任何情况下,投标人在报价时不得直接修改(包括任何形式的子目顺序改变、增加、删除或修改)招标人提供的最终工程量清单(即招标文件及补充招标文件提供之工程量清单)。2.9.4 报价费用计算2.9.4.1 综合单价和合价中必须包含工程所需的各项费用。取费部分(管理费、风险和利润)由投标人在保证不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基础上做竞争性考虑。法定税金和规费必须按有关规定计取(注:该部分费用不能作为竞争条件优惠)。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具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中所报的单价应包括主材/设备费、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安装费、调试费、现场

27、经费、企业管理费、利润、税金、风险费等一切费用。2.9.5 投标报价要求2.9.5.1 按工程量清单给定的工程量报价,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单项均需填写单价和合价,如不填写单价和合价,则认为该项的报价已含在其它项目中;2.9.5.2 除非本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填报的投标价格应包括完成本招标文件第一卷中所说明的全部工作所需的费用。不管投标人在投标书中是否有说明,投标人的投标总价应视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1) 所有的分部分项工程成本和措施项目成本;2) 与履行本工程任务有关的保险、税金、规费、管理费、合理利润以及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为投标人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风险发生的费用;3) 缺陷修

28、复和保修费用;4) 合同期内市场材料价格、人工价格、政府收费等各种因素造成的价格变动;5) 控制扬尘污染费:投标单位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制定出具体措施;6) 施工安全措施费:投标单位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制定出具体措施并参加技术标的评审;7) 工程投保费用:包含在措施项目内。2.9.5.3 措施项目可以根据投标人自身、工程实际情况及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细化或增加项目。措施项目报价为固定金额,竣工结算时将不再调整。措施项目的报价组成分析应依据工程量清单中给出的格式准备措施项目价格组成明细及计算过程,并与施工组织设计反映的内容对应一致。但措施项目的列项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细化。不得将措施项目费用计入或分摊到任

29、何分部分项工程项目单价中。2.9.5.4 竣工图纸编制费:要求承包人提供四套竣工图纸,投标人可将此项费用考虑到投标报价中。2.9.5.5 本须知中给出的工程概况不应认为是绝对准确的,概况中有关数据的实际情况应以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和现场实际情况为准,(建筑面积及檐高等有关数据应按临沂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的规定计算)。招标人不承担因本概况任何数据等的错误描述而可能给任何他方带来的损失或损害的责任。2.9.5.6 对于投标人没有列出的但本招标文件规定应包括在本次报价中的项目和其中没有填入单价、费率与金额的项目,招标人将认为此类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投标人所提交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其它项目的费率和金额之中。该报

30、价一旦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招标人支付此笔款项。2.9.5.7 除非另有明文规定,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为进行及完成本招标文件所述的工程所必需的或是为克服竣工前的困难而可能变为必需的所有附属的及其他的工程和费用支出,无论这些项目及费用支出是否已在本招标文件中单独或明确提及或说明。报价将被认为已包括了所有相关的直接费、其他直接费、间接费等一切费用,如人工费、材料费、设备费、机械费、材料的损耗、附件或配件、测试费、包装费、保险费、运输费、缺货费、贮运费、生产工具使用费、技术措施费、监督费及管理费、税金、进口关税及进口增值税、利润、临时设施费、现场经费、企业管理费、风险费、包干费、编制竣工图及竣

31、工资料等、以及从项目说明中所获知的任何合理的必不可少的费用。2.9.5.8 保险费用:投标人应为在本工程中的施工人员办理其他有关保险,与此相关的费用应包含在措施项目内;2.9.5.9 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主要材料及设备价格清单应注明材料设备的厂家或品牌。2.9.6 有关其它说明2.9.6.1 投标人应对招标范围内的所有设备和材料的报价,招标人保留发包人供应或发包人指定供应的权利,可对投标人所报的设备材料进行置换。投标人结算时不得以此作为索赔理由。2.9.6.2 由中标人负责采购的设备材料,其品牌、质量、价格也需提前半个月报招标人、消防部门书面认可后,方可采购,否则,招标人有权拒收。2.9.6.3

3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所报某种产品价格高于招标人了解到的相同或同类产品的市场价格,则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降低该产品价格或采用其他价格较低的同类产品替换。如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所报某种产品价格低于相同产品的市场价格,以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的报价为准。 2.9.6.4 其它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2.10 招标人的总包管理招标人对分包工程总包管理及配合的内容:1) 施工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安排、日常协调和管理,以及提供任何必要的帮助和支持;2) 及时提供足够的无障碍的工作面、工作空间和工作时限,负责提供临时水、电、现有垂直运输机械的使用、现有脚手架和办公等临时设施;3) 保

33、护已完成及在建工程以便使进行中的分包工程不会受到崩落碎片或漏水等的损害。在分包商将工作面移交给装饰总承包人后,由装饰总承包人负责成品保护.4) 负责整修工程的所有预留、预埋和埋管穿带线工作等,其中工程水电管线应为分包商提供至各楼层指定位置的分配电箱和水源接口,楼层内的临时水电管线由分包商自行接入;5) 提供所有放线及勘测数据包括提供一切需要的数据及对其准确性负责;6) 提供现有的垂直运输、临时道路、通道、靠近工作面的临时水电接口、已搭设在现场的脚手架和配套的安全设施等;2.11 暂定金额和A、B、C材料/设备供应方式及清单2.11.1 暂定金额暂定金额项目均指由招标人另行招标供应的大型设备。2

34、.11.2 材料/设备分类材料/设备分A、B 、C三类:1) A 类材料/设备又称“甲供材料/设备”,是指发包人供货的材料/设备,本工程原则发包人不供应任何材料设备,如果施工单位报价不合理或过高发包人有权改变材料的供应方式;2) B类材料/设备又称“暂估价材料/设备”,是指对一些投资额度较大且对工程质量、视觉效果、使用功能有较大影响的材料/设备,由招标人给定暂估价,在施工过程中由招标人组织招投标或询价后确认品牌和价格,由中标人负责采购,在完工结算时根据招标人的认价单予以调价;3) B类材料/设备又称“限定品牌材料/设备”,是指对一些投资额度较大且对工程质量、视觉效果、使用功能有较大影响的材料/

35、设备,由招标人限定品牌或封样,由投标人负责按招标人限定的品牌或封样进行自主采购。4) C类材料/设备又称“不限定品牌材料/设备”,是指对工程质量、视觉效果、使用功能有一定影响的材料/设备,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品牌的竟报。施工过程中由中标人按照报价中所列品牌,根据设计和规范的要求进行采购。如果投标人所报品牌不符合招标人产品的档次或质量标准,招标人有权在实际采购时任意指定符合“限定品牌材料/设备”产品的任何一个品牌并在批准中标人报送的相关样品后进行采购,但中标人的合同价格不得因为招标人对所列材料设备品牌的选择而调整合同价款。5) 暂定金额项目及A、B、C类材料/设备清单见工程量清单中有关部分。

36、2.11.3 暂定金额和A、B、C材料/设备计价2.11.3.1 暂定金额项目及A类材料/设备的报价只计取设备的安装及采购保管费,采购与保管费费率可以竞争,但不得超过暂定金额项目及A类材料/设备价值的2%。2.11.3.2 投标文件中的材料/设备暂估价(B类)应按工程量清单给定的材料品牌,由各投标单位自行定价。2.11.3.3 B类材料/设备又称“限定品牌材料/设备”,是指对一些投资额度较大且对工程质量、视觉效果、使用功能有较大影响的材料/设备,由招标人限定品牌或封样,由投标人负责按招标人限定的品牌或封样进行自主采购。2.11.3.4 投标人应完全同意:限定品牌材料/设备(C类)应严格按照投标

37、人在附件二中材料设备选用质量标准参考表要求的标准、档次或品牌进行报价,并应考虑到招标人有权在实际采购时任意指定其中所列的任何一个品牌并在批准中标人报送的相关样品后进行采购,只要实际采购的材料设备如“材料设备选用质量标准参考表”所列,则中标人的合同价格不得因为招标人对所列材料设备品牌的选择而调整合同价款。2.11.3.5 对于投标人承包范围内的其他材料/设备(除上述暂估价和限定品牌的材料/设备以外的其它材料/设备),由投标人自主报价,投标人在工程中所用的此类材料设备等的性能指标均应确保符合合同订立的原意和设计的要求。对与设计或规范要求不符的产品,监理方有权责令其调换。2.12 结算时进行调整的价

38、款及调整工期的范围2.12.1 工期调整如果工程的进度出现拖延,中标人须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监理及招标人代表。报告有关工程或任何部分工程的进度或竣工出现拖延的原因。假如招标人代表在接到上述资料及原因的陈述后,认为工程的竣工可能或已拖延至超过合同协议中所指定的竣工日期,或超过任何以前根据本条款确定的延长期限,而拖延的原因是由于下列情况:1) 不可抗力a) 天灾(地震、洪水、飓风、雷击等);b) 战争、敌对行动(不论宣战与否)、入侵、外敌行动;c) 叛乱、革命、暴动或军事政变或篡夺政权,或内战;d) 离子辐射或放射性污染;e) 暴乱、骚乱或混乱,但对于完全限在中标人或其分包商雇用人员内部并且是由

39、于从事本工程而发生的事件除外;f) 由于适用法律的变更或任何适用的后继法规的颁布导致本合同的履行不再合法;2) 招标人未能在本合同约定交出工作面的时间内交出工作面如果招标人未能在本合同约定交出工作面的时间内交出工作面,则招标人应与中标人协商,公平、合理的解决延长工期问题,将形成新的竣工期限(但此期限不会超过经招标人批准的整体工程的竣工期限)。但是由于上述情况所导致的工期延长,中标人不得要求增加任何额外费用如:措施费用、开办费、利润及管理费等。3) 除以上原因外如:设计图纸的一般变更等各项情况所引致的工期拖延在不影响主导工序时,中标人不得有任何索赔及工期也不会延长。4) 任何因天气恶劣影响工程进

40、度,中标人也不得有任何索赔且工期不会延长。2.12.2 造价调整发生下列情况招标人与中标人另行办理洽商,调整合同价款/工期。1) 单项变更(所谓单项变更是指在同一份洽商变更中提及的、针对一个独立的单个事件的变更指令。特别要求应将单项变更严格区别于单张洽商变更单,如果同一张洽商变更单中同时出现多个不同性质或针对不同事件的变更指示,则这些同时出现在同一张洽商变更单中的多个变更指示不得合并理解为本款所定义的单项变更)的变更金额在一千元人民币以外(该单项变更的计价涉及清单中多个子目时,各子目的变更金额可累计计算。但二个以上(含)单项变更金额不得累计计算,无论这些单项变更是否属于同类性质的变更 ,或属于

41、同时出现的变更,或属于出现在同一张洽商单中的变更)时,做工程价款的调整;一千元(含)以内时只做技术洽商。经济洽商项目单价按中标投标报价中相应或近似的子目计算,投标报价中没有相应或近似项目的,招标人与中标人共同商定;2) 由中标人采购的按暂估价给出的材料/设备(B类)须由招标人对价格、质量认定后,方可采购,暂估价材料及设备(B类)按招标人认价调整,仅计取价差及其税金。招标人在这里特别强调:凡在施工期间招标人在设计变更洽商单中进行的暂估价材料/设备(B类)认价,其价差调整额不受第2.12.2-1条的限制,单独进行调整。同时暂估价材料价差也不会合并入任何一个如第2.12.2-1条定义的单项变更费用中

42、;3) 投标人应调查和核实招标人提供的资料,如资料与现场实际情况不符,而引起的工程处理费用及增加的工期按有关规定调整。4) 招标人及设计方要求提出的未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的新增施工内容导致的工程量增加按实调整,单价参照中标报价书,但措施项目费用不予调整。(本条不受2.12.2-1约束)。5) 招标人及设计方要求提出直接取消的施工内容,按照中标报价书的价格进行调整,但措施项目费用不予调整。(本条不受2.12.2-1约束)。6) 合同中其它条款中约定调整的,按其相关约定执行。2.13 民扰/扰民2.13.1 中标人应采取的措施中标人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协商并解决因自身承包范围内的工作带来的扰民及民

43、扰问题,中标人必须遵照有关国家、临沂市政府发布的规定,避免或减少由于施工造成的噪音、空气污染而带来的扰民及民扰影响,及施工带来日常行人路及道路使用之干扰。中标人必须主动协调同周围居民及有关单位的关系,以免造成窝工、停工、延误工期的现象发生。2.13.2 中标人应承担的责任中标人须直接承担扰民或民扰问题的工作,如中标人在规定时间以外进行施工,因此发生噪音、空气污染等扰民事故索赔、额外费用、工期延误等,均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不能以扰民或民扰问题处理为理由,向招标人提出索赔或工期延长的要求。2.14 不正当竞争与纪律监督2.14.1 严禁投标人向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行贿,使其泄漏一切与招标、

44、评标工作的有关信息。在招标、评标期间,不得邀请参与招标、评标工作人员的有关人员到投标人员到投标人单位参观考察或出席投标人主办的或赞助的活动,不得进行暗箱操作。2.14.2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严禁互相串通、结盟、损害招标的公正性和竞争性,或以任何方式影响其他投标人参与正当投标。2.14.3 如发现投标人有上述不正当竞争行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2.15 履约保证合同签订前7天内施工单位必须提供中标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其中履约保函必须是中国境内注册的银行出具(如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广发银行、浦东发展银行)的保函,不可以用担保公司

45、或其他商业机构。保函格式内容必须是无条件,在规定时间内不可撤销临沂净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消防工程 第一卷/第三章招标文件组成第三章 招标文件组成3.1 招标文件的组成3.1.1 本合同的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和所有按本须知1.3条和1.4条发出的补充资料。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3.1.1.1 第一卷 投标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第一章 工程概况第二章 投标须知第三章 招标文件组成第四章 投标文件组成第五章 开标/评标/定标/授予合同3.1.1.2 第二卷 工料规范3.1.1.3 第三卷 合同条款l 第一部分协议书l 第二部分合同主要条款3.1.1.4 第四卷 投标文件格式3.1.1.5 第五卷 评标细则

46、3.1.1.6 第六卷 工程量清单3.1.1.7 第七卷 原设计图纸3.1.2 招标人应当认真审阅和全面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须知、条件、格式、条款、规范和图纸等内容,充分了解其一旦中标后须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且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投标文件有可能被拒绝。3.2 招标文件的澄清3.2.1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投标截止日期前3天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送至本工程负责招标相关人士之处:l 招标人:净雅集团基建中心l 联系人:丛朝辉、吴庆龙 l 联系电话:0539-6661722 010-58171897、58171898 3.2.2 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的澄清,招标人都将于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同时将书面澄清文件向所有投标人发送。投标人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应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该澄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3.2.3 本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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