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装修施工安全协议甲方(委托方):乙方(承包方):鉴于甲方委托乙方承担装修工程施工任务,为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等法律法规,双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特订立本安全协议:第一条工程概况1.1 工程名称:;1.2 工程地点:;L3施工面积:平方米;1.4 施工内容:(含拆除、水电改造、泥木工程等);1.5 施工期限:自一年月日起至年月一日止(如遇不可抗力需延期,须书面确认)。第二条甲方责任与义务2.1 提供具备施工条件的作业场地,确保建筑结构承重安全,并向乙方书面告知隐蔽管线分布及房屋结构缺陷。2.2
2、 保证施工区域通水、通电接口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电压稳定在220V10%范围内。2.3 对乙方施工人员违规操作或安全隐患有权现场制止,签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要求限期整改。2.4 不得以压缩工期、降低成本等理由要求乙方降低安全防护标准或违章冒险作业。第三条乙方责任与义务3.1 安全体系建设3.1.1 进场前向甲方提交: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及专项安全应急预案;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清单(电工、焊工、高空作业等)。3.1.2 每日施工前召开班前安全会并形成记录,每周组织安全自查并提交甲方备案。3.2 现场安全管理3.2.1 防护措施:3.2.1.1 施工区域实行全封
3、闭管理,入口设置工程信息牌及安全警示标识(含应急疏散图);3.2.1.2 2米以上高空作业必须配置安全绳、防坠器及符合GB5725标准的安全网;3.2.1.3 临时用电采用三级配电系统,所有配电箱安装漏电保护器(动作电流30mA),电缆线架空高度25米。3.2.2 危险作业管控:3.2.2.1 动火作业前办理动火审批单,清理周边易燃物并配备2具以上灭火器;322.2有限空间作业(如管道井)执行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流程,作业时全程监护。3.2.3环境保护:1.1 .3.1粉尘作业区域配置喷雾降尘设备,噪音施工避开居民休息时段(法定节假日及每日22:00-次日6:00禁止噪音作业);1.2 建筑
4、垃圾日产日清,分类存放于指定区域,严禁高空抛掷。1.3 管理1.3.1 体施工人员购买工伤保险及人身意外伤害险(保额不低于80万元/人),并提供安全帽、防尘口罩、防护手套等劳保用品。1.3.2 人员须持有效身份证件登记备案,未经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者不得上岗。1.3.3 管控人员住宿安全,宿舍禁止使用大功率电器及明火取暖。1.4 应急处理1.4.1 安全事故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1小时内向甲方及属地应急管理部门报告;保护事故现场并配合调查取证;垫付伤者医疗费用并做好善后处理。1.4.2 方责任导致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及行政处罚。第四条违约责任4.1 乙方出现以下情形,甲方有权按元/次扣除工程款:未佩戴安全防护用品进入作业区;擅自拆除安全防护设施;未按要求整改安全隐患。4.2 因甲方未履行告知义务导致的结构破坏、管线损毁等事故,由甲方承担修复费用及连带责任。4.3 任一方根本性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守约方可单方终止协议并索赔直接经济损失。第五条其他约定5.1 本协议为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编号:XX)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5.2 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协商不成时,提交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5.3 协议生效: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质保期满后终止。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