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业务知识培训.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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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出口退税政策解读,进出口税收管理处 * 2010年2月4日,2,一、当前经济形势下应如何做好出口退税工作 二、出口退(免)税具体政策 三、两个需要强调的问题,3,一、当前经济形势下 应如何做好出口退税工作,(一)当前经济形势与我国出口、出口企业的困难 (二)连续调高出口退税率的主要内容 (三)当前形势下做好出口退税工作应采取的主要措施,4,一、当前经济形势下应如何做好出口退税工作,(一)当前经济形势与我国出口、出口企业的困难,5,(一)当前经济形势与我国出口、出口企业的困难,注:据国家统计局数字 数据为各项指标同比增幅,6,(一)当前经济形势与我国出口、出口企业的困难,出口由10月同比增长

2、19.2%急剧下降到11月的负增长2.2%,是近10年来正常月份的首次下降; 进口11月份更是出现了17.9%的大幅下降。加工贸易进口增速逐月下降,11月份下降24.9%。 去年秋季广交会出口成交额同比下降近两成,7,一、当前经济形势下应如何做好出口退税工作,(二)连续调高出口退税率的主要内容,8,(二)连续调高出口退税率的主要内容,1月20日,由专家评选、网上投票、读者来信等多种方式选出的、由中国税务报社和北京博士山科技有限公司共同举办的“博士山”杯2008年全国十大税收新闻评选结果在北京揭晓 4.为应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经济形势,出口退税政策一年内5次调整;,9,(二)连续调高出口退税率的主

3、要内容,关于调整纺织品服装等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财税2008111号) 规定自8月1日起,将部分纺织品、服装的增值税出口退税率从11%提高到13%;将部分竹制品的增值税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1%;取消红松子仁、部分农药产品、部分有机胂产品、紫杉醇及其制品、松香、白银、零号锌、部分涂料产品、部分电池产品、碳素阳极的出口退税。,10,(二)连续调高出口退税率的主要内容,关于提高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财税2008138号) 明确自11月1日起,将部分纺织品、服装、玩具的增值税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4%,将日用和艺术陶瓷的增值税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1%,将部分塑料制品的增值税出口退税率提高到9%,将部

4、分家具的增值税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1%和13%,将艾滋病药物、基因重组人胰岛素冻干粉、黄胶原、钢化安全玻璃、电容器用钼丝、船用锚链、缝纫机、风扇、数控机床硬质合金刀、部分书籍、笔记本等商品的增值税出口退税率分别提高到9%、11%和13%。,11,(二)连续调高出口退税率的主要内容,关于提高劳动密集型产品等商品增值税出口退税率的通知(财税2008144号) 规定自12月1日起,将部分橡胶制品、林产品的增值税出口退税率从5%提高到9%;将部分模具、玻璃器皿的增值税出口退税率从5%提高到11%;将部分水产品的增值税出口退税率从5%提高到13%;将箱包、鞋、帽、伞、家具、寝具、灯具、钟表等商品的增值税出

5、口退税率从11%提高到13%;将部分化工产品、石材、有色金属加工材等商品的增值税出口退税率分别从5%、9%提高到11%、13%;将部分机电产品的增值税出口退税率分别从9%提高到11%,11%提高到13%,13%提高到14%。,12,(二)连续调高出口退税率的主要内容,关于提高部分机电产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财税2008177号) 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将航空惯性导航仪、陀螺仪、离子射线检测仪、核反应堆、工业机器人等产品的增值税出口退税率从13%、14%提高到17%,将摩托车、缝纫机、电导体等产品的增值税出口退税率从11%、13%提高到14%。,13,一、当前经济形势下应如何做好出口退税工作

6、,(三)当前形势下做好出口退税工作应采取的主要措施 三个文件: 冀国税函2008474号 冀国税发20091号 国税函200924号,14,(三)当前形势下做好出口退税工作应采取的主要措施,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认真做好出口退税工作的通知(冀国税函2008474号) 一、积极落实国家出口退税政策,加快出口退税进度。 二、集中力量做好当前出口退税的审核、退库工作。 三、加强对退税工作的领导,又好又快地完成退税任务。,15,(三)当前形势下做好出口退税工作应采取的主要措施,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落实税收政策 优化税收服务 促进经济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冀国税发20091号)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出口退(免)

7、税政策,支持企业扩大出口。全面执行国家提高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政策,发挥税收政策的导向和调控作用。采取有效措施积极落实停止执行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政策,做好配合全国增值税转型改革工作,为符合条件可以选择退税的外商投资企业按规定时限办理退税,保证政策调整平稳过渡。,16,(三)当前形势下做好出口退税工作应采取的主要措施,实行出口企业按纳税信誉等级分类管理,对A级企业要进一步简化出口退税申报手续。对出口企业所申报的退税单证齐全真实,且电子信息核对无误的,必须在20个工作日内办完出口退税审核、审批手续。省局将按月考核各市出口退税进度,按季通报,年终考评。,17,(三)当前形势下做好出口退

8、税工作应采取的主要措施,加强对出口重点企业的调研,深入了解企业在出口退税方面的情况和需求,及时研究解决问题。要督促出口企业加快回收单证并在规定的期限内申报,以避免企业不必要的损失。为商业银行开展出口退税账户托管贷款业务提供便利条件,以缓解出口企业资金困难。,18,(三)当前形势下做好出口退税工作应采取的主要措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做好出口退税工作的通知( 国税函200924号 ) 一、认真落实国家提高出口退税率政策 二、进一步提高出口退税工作效率,加快出口退税进度 三、积极研究优化出口退税流程 四、进一步加强出口退税管理,严防骗取出口退税案件发生,19,二、出口退(免)税具体政策

9、,(一)外商投资项目采购国产设备退税过渡政策的具体内容 (二)其他出口退(免)税政策,20,(一)外商投资项目采购国产设备退税过渡政策的具体内容,两个新文件: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外商投资项目采购国产设备退税有关政策的通知(国税发2008121号) 关于停止外商投资企业购买国产设备退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76号 ),21,(一)外商投资项目采购国产设备退税过渡政策的具体内容,自2009年1月1日起,外商投资企业购买国产设备退税政策停止执行 外商投资企业购买国产设备退税政策停止执行的过渡政策 2006年7月1日前已经有关部门按照规定批准的外商投资项目 其他规定,22,外商

10、投资项目采购国产设备退税过渡政策的具体内容,外商投资企业购买国产设备退税政策停止执行的过渡政策 外商投资企业在2009年6月30日以前(含本日,下同)购进的国产设备,在增值税专用发票稽核信息核对无误的情况下,可选择按原规定继续执行增值税退税政策,但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23,外商投资项目采购国产设备退税过渡政策的具体内容,1.2008年11月9日以前获得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外商投资项目确认书,并已于2008年12月31日以前在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2.2009年6月30日以前实际购进国产设备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且已在主管税务机关申报退税; 3.购进的国产设备已列入项目采购国产设备清单。,24,

11、(一)外商投资项目采购国产设备退税过渡政策的具体内容,2006年7月1日前已经有关部门按照规定批准的外商投资项目 凡在本通知下发前尚未按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外商投资项目采购国产设备退税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6111号)的规定办理退税的,外商投资企业可在2009年2月28日前向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提出申请,经批准可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退税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9171号)的规定办理退税,逾期不再办理。,25,(一)外商投资项目采购国产设备退税过渡政策的具体内容,其他规定 1.项目确认书的办理,需在

12、项目按规定核准并在国产设备采购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由项目业主单位按程序向发展改革部门提出申请。每个项目只能办理一个项目确认书,设备清单原则上应与项目确认书同时出具。对于部分项目建设时间长、采购设备规模大,在办理项目确认书时无法确定全部设备清单的项目,可以采取一次办理项目确认书,分批确认项目清单的方式,但清单确认每年不得超过两次。,26,(一)外商投资项目采购国产设备退税过渡政策的具体内容,2.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外商投资企业购买国产设备后,应自购买设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票之日起90日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未经过认证或认证未通过的一律不予办理退税。,27,(一)外商投资项目采购国产设备退税过

13、渡政策的具体内容,3.已办理退税的国产设备的5年监管期,以税务机关开具该国产设备的收入退还书上的日期为起始日期开始计算。在监管期内,外商投资企业须将已退税设备有关存放区域、固定资产核算账册凭证编码的资料及设备的数码照片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查;主管税务机关要定期检查该国产设备的运营情况,如发生政策规定应补税情形的要依法予以补税。,28,(一)外商投资项目采购国产设备退税过渡政策的具体内容,4.外商投资企业购进的已享受增值税退税政策国产设备的增值税额,不得再作为进项税额抵扣销项税额。,29,(一)外商投资项目采购国产设备退税过渡政策的具体内容,5.外商投资企业购进的已享受增值税退税政策的国产设备,由主

14、管税务机关负责监管,监管期为5年。在监管期内,如果企业性质变更为内资企业,或者发生转让、赠送等设备所有权转让情形,或者发生出租、再投资等情形的,应当向主管退税机关补缴已退税款,应补税款按以下公式计算: 应补税款=国产设备净值适用税率 国产设备净值是指企业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计提折旧后计算的设备净值。,30,(二)其他出口退(免)税政策,1.小规模纳税人出口免税的有关规定 2.出口旧设备的退(免)税规定 3.关于部分取消出口退税的材料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有关税收规定 4.关于河北试行申报出口退税免予提供纸质出口收汇核销单的规定 5.关于出口企业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期限有关问题的规定 6.关于生产企业

15、外购货物出口退(免)税的规定 7.关于出口企业申报出口退税期限问题的规定 8.出口货物视同内销征税的规定,31,小规模纳税人出口免税的有关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免税管理办法(暂行)(国税发2007123号) 执行日期:自2008年1月1日起。2008年1月1日以后自营和委托出口的货物(以出口货物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应按照本办法规定向税务机关进行免税或免税核销申报。 (一)基础管理 (二)申报管理 (三)审核审批管理,32,小规模纳税人出口免税的有关规定 (一)基础管理,1、办理免税认定手续 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或首份代理协议签订之日起30日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出口货

16、物免税认定。 申报资料:税务登记证(查验)、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代理出口协议等。,33,小规模纳税人出口免税的有关规定 (一)基础管理,2、变更认定 已办理出口货物免税认定的小规模纳税人,其认定内容发生变化的,须自有关管理机关批准变更之日起30日内,持相关证件到所在地主管退税机关申请办理手续。,34,小规模纳税人出口免税的有关规定 (一)基础管理,3、发生解散、破产、撤销 如小规模纳税人发生上述情况应当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的,应首先注销其出口货物免税认定,再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如发生应终止免税认定事项但不需注销税务登记的,应在有关机关批准或

17、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向税务机关申请注销出口免税认定。,35,小规模纳税人出口免税的有关规定 (二)申报管理,1、小规模纳税人自营出口货物报关后,应及时向海关申请签发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并及时登录“口岸电子执法系统”出口退税子系统提交相关电子数据。,36,小规模纳税人出口免税的有关规定 (二)申报管理,2、小规模纳税人自营或委托出口货物后,须在次月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室)的纳税申报受理部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提供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免税申报表及电子申报数据。主管税务机关应对免税申报表“出口货物免税销售额(人民币)”合计数与同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中“出

18、口货物免税销售额”进行核对。经核对相符后,在免税申报表签章,第一联交小规模纳税人,第二联交市局退税部门。,37,小规模纳税人出口免税的有关规定 (二)申报管理,、小规模纳税人应按月将收齐有关出口凭证的出 口货物,填写免税核销申报汇总表、免税核 销申报明细表,并于货物报关出口之日(以出口货物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次月起四个月内的各申报期内,到市局退税部门按月办理出口货物免税核销申报,并同时报送出口货物免税核销电子申报数据 。,38,小规模纳税人出口免税的有关规定 (二)申报管理,、应提供的退税资料: 出口发票 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 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或核销单电子数据

19、代理出口货物证明 代理出口协议 主管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39,小规模纳税人出口免税的有关规定 (三)审核审批管理,、市局退税机关在接受小规模纳税人的免税核销申报后,应当核对小规模纳税人申报的纸质单证是否齐全,审核小规模纳税人提供的纸质单证与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免税核销申报明细表的逻辑关系是否对应,并对小规模纳税人申报的电子数据与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收汇核销单、代理出口证明等相关电子信息进行核对。对审核无误的,在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免税核销申报汇总表、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免税核销申报明细表上签章,可批准免税核销。,40,小规模纳税人出口免税的有关规定 (三)审核审批管理,、小规模纳税人在按规

20、定办理出口货物免税认定 以前出口的货物,凡在免税核销申报期限内申报免 税核销的,税务机关可按规定审批免税;凡超过免 税核销申报期限的,税务机关不予审批免税。 、小规模纳税人无法在规定期限办理免税核销申 报手续的,可在申报期限内向市局退税机关提出书 面合理理由申请免税核销延期申报,经核准后,可 延期3个月办理免税核销申报手续。,41,小规模纳税人出口免税的有关规定 (三)审核审批管理,4、小规模纳税人出口下列货物,除另有规定者外,应征收增值税。下列货物为应税消费品的,如为生产企业,还应征收消费税。 (1)国家规定不予退(免)增值税、消费税的货物; (2)未进行免税申报的货物; (3)未在规定期限

21、内办理免税核销申报的货物; (4)虽已办理免税核销申报,但未按规定向税务机关提供有关凭证的货物; (5)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不批准免税核销的出口货物; (6)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的货物。,42,小规模纳税人出口免税的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二十八条 条例第十一条所称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为: (一)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含本数,下同)的; (二)除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

22、,43,小规模纳税人出口免税的有关规定 (三)审核审批管理,5、小规模纳税人不予免税出口货物情况表应由 市局退税机关填列后送出口企业所在地主管征税机 关作为征税依据,主管征税机关应按照协调联动 机制有关规定及时将处理结果反馈市局退税部门。,44,出口旧设备的退(免)税规定,旧设备出口退(免)税暂行办法(国税发200816号) 目的: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实施“走出去”战略,明确职责和操作程序。 (一)基础管理 (二)申报管理 (三)审核审批管理,45,出口旧设备的退(免)税规定 (一)基础管理,1、旧设备:是指出口企业作为固定资产使用过的设备(自用旧设备)和出口企业直接购买的旧设备(外购旧设备)。

23、 2、出口旧设备办理退(免)税认定手续(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等)。 3、出口企业包括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和非增值税纳税人。 4、出口方式包括自营出口和委托出口。,46,出口旧设备的退(免)税规定 (二)申报管理,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非增值税纳税人出口的购进或自制的自用旧设备,实行退税,但2009年1月1日以后出口的,主管税务机关应核实该设备所含增值税进项税额未计算抵扣后方可办理退税。 应退税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所列明的金额(不含税额)设备折余价值/设备原值适用退税率 设备折余价值=设备原值-已提折旧,47,出口旧设备的退(免)税规定 (二)申报管理,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4、和非增值税纳税人出口的自用 旧设备,须按照有关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向主管税 务机关备案的折旧年限计算提取折旧,并计算设备 折余价值。主管退税机关接到企业出口自用旧设备 的退税申报后,须填写旧设备折旧情况确认表 交由负责企业所得税管理的税务机关核实无误后办 理退税。,48,出口旧设备的退(免)税规定 (二)申报管理,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非增值税纳税人出口自用旧设备后,应填写出口旧设备退(免)税申报表,向其主管退税机关申请退税。 需附送单证: 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或代理出口货物证明; 购买设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旧设备折旧情况确认表; 出口收汇核销单(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

25、非增值税纳税人以一般贸易出口旧设备的需提供); 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49,出口旧设备的退(免)税规定 (二)申报管理,4、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非增值税纳税人出口的自用 旧设备,凡购进时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但其他单 证齐全的,实行出口环节免税不退税的办法。,50,出口旧设备的退(免)税规定 (二)申报管理,5、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非增值税纳税人出口的外购 旧设备,实行免税不退税的办法。 企业出口外购旧设备后,须在规定的出口退(免)税申报期限内填写出口旧设备退(免)税申报表,并持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购买设备的普通发票或进口完税凭证及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向主管退税机关

26、申报免税。,51,出口旧设备的退(免)税规定 (二)申报管理,6、小规模纳税人出口的自用旧设备和外购旧设备,实行免税不退税的办法。 7、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的出口旧设备,凡企业能提供 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或代理出口货物证 明的,实行免税不退税办法;企业不能提供出口货物 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或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及其他 规定凭证的,按照现行税收政策予以征税。,52,出口旧设备的退(免)税规定 (三)审核审批管理,1、出口企业出口旧设备后,须在规定的出口退(免)税申报期内,向主管退税机关申报旧设备的出口退(免)税。 2、主管退税机关接到出口企业申报后,须将出口货物报关单同海关电子信息进行核对

27、,对增值税专用发票及认为有必要进行进一步核实的普通发票,要通过函调的方式核查其纳税情况,对核查无误的出口旧设备予以退(免)税。,53,出口旧设备的退(免)税规定(三)审核审批管理,3、外商投资项目已办理采购国产设备退税且已超过5年监管期的国产设备,不适用本办法。 4、对出口企业骗取出口旧设备退(免)税的,按照骗取出口退(免)税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54,关于部分取消出口退税的材料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有关税收规定,财税200810号、国税发200891号 执行时间:自2008年2月15日起 适用范围:对国内采购已经取消出口退税的材料进入出口加工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由区内生产企业采购的符合规定

28、的国内采购材料适用该退税政策。,55,关于部分取消出口退税的材料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有关税收规定,符合退税条件所限定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 仅适用于具有保税加工功能的出口加工区、保税港区、综合保税区、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和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中方配套区域)。,56,关于部分取消出口退税的材料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有关税收规定,可以退税的材料范围: 对用于生产出口产品的并已经取消出口退税的成品革、钢材、铝材和有色金属材料(不含钢坯、钢锭、电解铝、电解铜等金属初级加工产品)等原材料,进区时按增值税法定征税率予以退税。具体商品清单见附件。,57,关于部分取消出口退税的材料进入海关特殊

29、监管区域的有关税收规定,特殊标志:入区时,海关签发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的备注栏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34号所附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不征收出口关税及退税货物审批表编号。,58,关于部分取消出口退税的材料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有关税收规定,退税的主体:区外企业(一般纳税人) 区外企业可凭海关签发的符合上述规定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和其他现行规定的出口退(免)税凭证,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退(免)税。税务机关进行认真审核后,按增值税法定征税率予以退税。 区外企业如属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其销售的上述货物按现行规定实行免税办法。,59,关于部分取消出口退税的材料进入

30、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有关税收规定,实质性加工是退税的必要条件: 区内生产企业在国内采购上述第二条规定的原材料未经实质性加工,不得转售区内非生产企业(如仓储物流、贸易等企业)、直接出境和以保税方式出区。违反此规定,按骗税和偷逃税款的相关规定处理。上述享受退税的原材料未经实质性加工出区销往国内照章征收各项进口环节税。实质性加工标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原产地条例(国务院令第416号)实质性改变标准执行。,60,关于部分取消出口退税的材料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有关税收规定,不能退税的用途规定: 区内非生产企业(如保税物流、仓储、贸易等企业)在国内采购进区的所规定的原材料不享受该政策。 对取消出口退

31、税进区并用于建区和企业厂房的基建物资,入区时海关不签发出口报关单,而且对区外企业销往区内的上述货物税务机关不办理出口退税,还应按规定征税。上述货物不得离境出口,如在区内未使用完毕,由海关监管退出区外。但自境外进入区内的基建物资如运往境内区外,应按海关对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报关纳税手续。此项政策适用于所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61,关于部分取消出口退税的材料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有关税收规定,目前,我国海关监管特殊区域共有11种,具体为: 1.保税区;2.出口加工区;3.保税物流园区; 4.保税港区;5.综合保税区;6.出口监管仓库; 7.进口保税仓库;8.保税物流中心(A)型; 9

32、.保税物流中心()型; 10.珠海跨境工业园区; 11.霍尔果斯边境合作区。,62,关于部分取消出口退税的材料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有关税收规定,区内生产加工企业应按季将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不征收出口关税及退税货物审批表(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报送主管国家税务局,并每半年一次(7月10日前和1月10日前)将办理退(免)税货物的使用情况报送当地国家税务局。对上述退(免)税货物,税务机关有权进入区内企业进行实地核查。,63,关于部分取消出口退税的材料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有关税收规定,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税务机关应与主管海关密切合作,积极配合,加强管理。对销往区内属于10号文件第二条规定的享受出口退(免

33、)税的货物,应按照商品名称(海关商品编码头6位,金额单位:万美元)做好统计工作。具体分析报告每半年一次(7月31日前和1月31日前)书面上报国家税务总局。,64,关于河北试行申报出口退税免予提供纸质出口收汇核销单的规定,国税发2007131号 执行日期: 2008年1月1日后报关出口货物(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 具体试点出口企业范围是: 河北省试点出口企业范围为全省所有实行“出口收汇核销网上报审系统”的出口企业。,65,关于河北试行申报出口退税免予提供纸质出口收汇核销单的规定,具体规定: 试点出口企业在向其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时,可免予提供纸质出口收

34、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主管税务机关应按国税函20051051号文件有关规定,使用出口收汇核销单电子数据审核相关出口货物退(免)税。,66,关于出口企业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期限有关问题的规定,国税发200847号 自2008年6月1日起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64号)第二条第二款中关于出口企业在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时,向主管退税部门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远期收汇除外)的期限由180天内调整为自货物报关出口之日(以出口货物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下同)起210天内。,67,关于出口企业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期限有关问题的规定,对于各地试行申报出口

35、退税免予提供纸质出口收汇核销单的出口企业,由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山东等五地试行申报出口退税免予提供纸质出口收汇核销单的通知(国税发2006188号)第四条中规定“核销日期”超过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上注明的“出口日期”180天(远期结汇除外)调整为210天。,68,关于出口企业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期限有关问题的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免税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国税发2007123号)第六条中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180天内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调整为210天内。,69,关于出口企业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期限有关问题的

36、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02号)第四条中规定,代理出口企业须在货物报关之日起180天内向签发代理出口证明的税务机关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远期收汇除外)调整为210天内。,70,关于生产企业外购货物出口退(免)税规定,生产企业外购的可以视同自产货物退税的四类货物:(国税发2000165号、国税函20021170号、国税函20088号) 1、外购的与本企业所生产的产品名称、性能相同,且使用本企业注册商标的产品; 2、外购的与本企业所生产的产品配套出口的产品; 3、收购经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认可的集团公司(或总厂)成员企业(或分厂)的产品; 4、委托加

37、工收回的产品。,71,关于出口企业申报出口退税期限问题的规定,国税函20071150号 外贸企业在2008年1月1日后申报出口退税的,申报出口退税的截止期限调整为,货物报关出口之日(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起90天后第一个增值税纳税申报期截止之日。,72,关于出口企业申报出口退税期限问题的规定,外贸企业确有特殊原因在本通知第一条规定期限内无法申报出口退税的,按现行有关规定申请办理延期申报手续。外贸企业申请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仍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2009年1月1日以后,生产企业与外贸企业申报出口退税期限相同。,73,出口货物视同内销征税的规定,(一)货物出口后涉及增

38、值税的三种结果 (二)出口货物视同内销征税的规定 1.增值税 2.消费税,74,出口货物视同内销征税的规定 (一)货物出口后涉及增值税的三种结果,1.退税 2.免税 3.只要不退(免)税的,就必须视同内销 货物征税,75,出口货物视同内销征税的规定 (一)货物出口后涉及增值税的三种结果,1、退 税 外贸企业(一般纳税人)的“免、退”税 生产企业(一般纳税人)的“免、抵、退”税,76,出口货物视同内销征税的规定 (一)货物出口后涉及增值税的三种结果,外贸企业(一般纳税人)的“免、退”税 外贸企业(一般纳税人)从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出口的应退增值税的计算应依据购进出口货物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所注明的进项

39、金额和适用退税率计算。 应退税额=出口货物的进项金额退税率,77,出口货物视同内销征税的规定 (一)货物出口后涉及增值税的三种结果,外贸企业(一般纳税人)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货物出口的应退增值税的计算应依据购进出口货物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所注明的进项金额、征收率计算 应退税额=出口货物的进项金额征收率,78,出口货物视同内销征税的规定 (一)货物出口后涉及增值税的三种结果,“免、抵、退”税 适用于生产企业(一般纳税人) “免”税,是指对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包括四类视同自产货物),免征本企业生产销售环节增值税; “抵”税,是指出口货物所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等所含应予退还的进项税额,抵顶内销货物的应

40、纳税额; “退”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在当月内应抵顶的进项税额大于应纳税额时,对未抵顶完的部分予以退税。,79,出口货物视同内销征税的规定 (一)货物出口后涉及增值税的三种结果,生产企业“免、抵、退”税额计算: 第一步:计算当期应纳税额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存在征、退税率差时计算: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有用于进料加工复出口的进口免税料件和国内采购免税材料时计算: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41、,80,出口货物视同内销征税的规定 (一)货物出口后涉及增值税的三种结果,第二步:计算免抵退税额 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额抵减额 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退税率(有进料加工复出口进口免税料件和国内采购免税材料时计算),81,出口货物视同内销征税的规定 (一)货物出口后涉及增值税的三种结果,第三步:计算当期应退税额和免抵税额 如: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 如: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 当期免抵税额=0,82,出口货物视

42、同内销征税的规定 (一)货物出口后涉及增值税的三种结果,例1:某自营出口生产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的征税税率为17,退税率为13。2007年3月购进原材料一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200万元,外购货物准予抵扣进项税款34万元,货物已验收入库。上期期末留抵税款3万元。当月内销货物销售额100万元,货款117万元。本月出口货物销售折合人民币200万元。试计算该企业应退税额、应免抵税额。,83,出口货物视同内销征税的规定 (一)货物出口后涉及增值税的三种结果,第一步: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200(17%-13%)=8万元 应纳税额10017-(34+3-8)17-29-12万

43、元 本期期末留抵税额为12万元 第二步: 免抵退税额2001326万元 第三步: 本期应退税额=12万元 本期免抵税额26-1214万元,84,出口货物视同内销征税的规定 (一)货物出口后涉及增值税的三种结果,例2:某自营出口生产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的征税税率为17,退税率为13。2007年3月购进原材料一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200万元,外购货物准予抵扣进项税款34万元,采购用于进料加工贸易复出口的进口料件,到岸价80万元,已验收入库。上期期末留抵税额3万元。当月内销货物销售额100万元,货款117万元。本月出口货物销售折合人民币200万元。试计算该企业应退税额、应免抵

44、税额。,85,出口货物视同内销征税的规定 (一)货物出口后涉及增值税的三种结果,第一步: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80 (17%-13%)=3.2万元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200(17%-13%)-3.2=4.8万元 应纳税额10017-(34+3-4.8)17-32.2-15.2万元 本期期末留抵税额为15.2万元,86,出口货物视同内销征税的规定 (一)货物出口后涉及增值税的三种结果,第二步: 免抵退税额抵减额80 13 10.4万元 免抵退税额20013-10.4 15.6万元 第三步: 本期应退税额=15.2万元 本期免抵税额15.6-15.20.4万元,87,出口货物

45、视同内销征税的规定 (一)货物出口后涉及增值税的三种结果,2、免 税 对一些纳税人,虽具有进出口经营权,但出口的货物如属规定免征增值税的,则可以在申报后免税,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来料加工复出口的货物; (2)增值税暂行条例和其他有关文件规定的增值税免税的货物(其中包括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要特别注意”农业生产者”的含义);,88,出口货物视同内销征税的规定 (一)货物出口后涉及增值税的三种结果,(3)只对出口货物免税的情形 小规模纳税人按规定申报的出口货物; 生产企业出口实行简易办法征税的货物; 有出口卷烟经营权的企业出口国家出口卷烟计划内的卷烟,免征增值税、消费税;,89,

46、出口货物视同内销征税的规定 (一)货物出口后涉及增值税的三种结果,对有关文件列举的以黄金为主要原材料(黄金价值占出口产品材料成本50%以上)加工的出口产品,对黄金主要原材料部分免税不予退税,其进项税金计入产品成本; 对出口企业出口的白银及其初级制品(指定海关商品代码),对回函确认上述产品或生产产品的主要原材料(银)享受增值税先征后返或其他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以及其他纳税不足情形的不予退税,实行出口环节免税;,90,出口货物视同内销征税的规定 (一)货物出口后涉及增值税的三种结果,计算机软件出口(海关出口商品码9803); 符合免税条件的旧设备; 国家规定的其他出口免税货物,如金表壳及零件、黑大豆

47、、花生果仁、油画、雕饰板、邮票、印花税票等。,91,出口货物视同内销征税的规定 (二)出口货物视同内销征税的范围和方法,1、一般纳税人出口视同内销征税的范围 2、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视同内销征税的范围 3、出口视同内销征税的具体方法,92,出口货物视同内销征税的规定 (二)出口货物视同内销征税的范围和方法,1、对一般纳税人出口视同内销征税的范围 国税发2006102号文 出口企业出口的下列货物,除另有规定者外,视同内销货物计提销项税额或征收增值税。 (1)国家明确规定不予退(免)增值税的货物; (2)出口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退(免)税的货物;,93,出口货物视同内销征税的规定 (二)出口货物视同

48、内销征税的范围和方法,(3)出口企业虽已申报退(免)税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税务机关补齐有关凭证的货物; (4)出口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的货物; (5)生产企业出口的除四类视同自产产品以外的其他外购货物。,94,出口货物视同内销征税的规定 (二)出口货物视同内销征税的范围和方法,2、对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视同内销征税的范围 国税发2007123号 小规模纳税人出口下列货物,除另有规定者外,应征收增值税。下列货物为应税消费品的,若小规模纳税人为生产企业,还应征收消费税。 (1)国家规定不予退(免)增值税、消费税的货物; (2)未进行免税申报的货物;,95,出口货物视同内销征税的规定

49、 (二)出口货物视同内销征税的范围和方法,(3)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免税核销申报的货物; (4)虽已办理免税核销申报,但未按规定向税务机关提供有关凭证的货物; (5)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不批准免税核销的出口货物; (6)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的货物。,96,出口货物视同内销征税的规定 (二)出口货物视同内销征税的范围和方法,是否应加收滞纳金? 征管法第五十二条 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97,出口货物视同内销征税的规定 (二)出口货物视同内销征税的范围和方法,如何加收滞纳金? 征管法第三十二条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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