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国际结算中的票据.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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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二章国际结算中的票据,Negotiable Instruments,第一节 票据概述,Introduction,一、票据概念,1.票据概念 2.票据行为 3.票据的基本特征,1.票据概念,票据的定义:是各种票据的统称,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票据就是泛指一切有价证券和各种凭证,包括汇票、本票、支票、股票、仓票、提单、债券等。 无条件承诺、金钱或货物、债权债务、可转让或议付 狭义票据就是指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或者委托他人在见票时或者指定日期向收款人或者持票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可以流通转让的一种有价证券。 金钱为目的,2.票据行为,广义票据行为就是指票据关系的产生、变更、消失以及在票据运动过程

2、中专门规定的法律行为,包括出票、背书、提示、承兑、付款、拒付、行使追索权、保证、参加承兑和参加付款等。 狭义的票据行为就是指以成立票据关系和负担票据债务为目的而做出的法律行为,包括出票、背书、承兑、参加承兑、保证、保付等六种。,3票据的基本特征,无因性:债权人持票行使票据权利时,可以不明示原因 ; 设权性:持票人的票据权利随票据的设立而产生的。 要式性:规定票据上所记载的一些事项必须符合规定,流通性:票据可以经过背书或者交付进行转让; 有价性 :票据以货币金额为给付标的的有价证券 ; 文义性 :票据的效力就是由文字的含义来决定的 。,二、票据的功能,1. 支付和流通功能 2. 信用功能 3结算

3、功能 4融资功能,第二节 票据法,Laws of negotiable instrument,一、票据法的内涵,1.票据法是规定票据的种类、签发、转让、票据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等关系的法律规定的总称。,狭义的票据法就是关于票据的专门立法。它是形式意义上的票据法,是关于票据的专门立法。 广义的票据法就是实质意义上的票据法,包括以各种法规表现出来的关于票据的规定。,2.票据法的调整对象 票据关系中的当事人,二、国际上的票据立法,形成了以英国票据法为基础的英美法系和以日内瓦统一票据法为基础的大陆法系 1.西方国家的票据法 2.国际的票据法,1.西方国家的票据立法,法国: 立法历史 1673年,商事;1

4、807;1865;1935 特点:注重票据的汇兑功能,强调票据作为转移金钱的重要工具。 阻碍了票据的流通,限制了票据的支付和信用等功能的发挥。 它对欧洲大陆各国产生巨大影响。,2.德国,立法历史 1871年德国票据法;1908 特点: 注重票据的流通和信用功能 强调票据的要式,要求票据上必须记载若干必备条件。,3.英国,立法历史 1882年英国票据法;1909、1914、1917;1957 特点: 注重票据的流通作用。 强调维护正当持票人的合法权利。 认可和保护票据的信用工具与支付职能。 适当强调银行参与票据业务的法律保障,提高票据流通效率,扩大流通范围。,4.美国的立法历史,与英国的特点很接

5、近。,国际票据立法,1基本概况 2三个阶段,第一阶段 :20世纪初到第一次世界大战 ; 海牙统一票据法 第二阶段: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到第二次世界大战前 ; 日内瓦统一票据法 第三阶段 :20世纪70年代以后 1990.6.30正式放弃,英美法与大陆法的区别,.,伪造 背书的处理,持票人 的权利,汇票派生出本票和支票,汇票本票一类、支票另一类,英美法,大陆法,受前手权利限制,正式持票人对票据有完全的权利,只要背书连续,都是合 法的持票人,拥有完全权利,从伪造背书的签字起, 及后手对汇票都不再 拥有权利,受害人是 被骗者,付款人鉴别。,伪造背书签字是无效 的 ,其它当事人的背书 仍有效,受害人是 丢

6、失票据的被窃者。,票据的分类,票据绝对必要项目,未规定绝对必要项目,票据形式合格就有效。,规定汇票绝对必要项目,缺任一项汇票无效。,三、我国的票据立法,1我国票据起源于唐、宋时期的“飞钱”、“贴”。 21911年清政府聘请了日本学者起草了中国的票据法 3改革前,由于实行计划经济,没有汇票和本票,所以也就没有相应的法律。 41988年12月19日,人行指定了银行结算办法 51995年5月10号,我国通过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62004年8月28日,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三节 汇票,Bills of exchange,一、汇票内涵,不同国家都有各自的定义: 1.UK:A bill o

7、f exchange is defined as an unconditional order in writing addressed by one person to another , signed by the person giving it , requiring the person to whom it is addressed to pay on demand or at a fixed or determinable future time a sum certain in money to or to the order of a specified person or

8、to bearer. 2.Uniform Law for Bills of Exchange and Promissory Notes of Geneva of 1930: A bill of exchange is defined as an instrument that must be inserted with the words “Bill of Exchange” in the body of the instrument and expressed in the language employed in drawing up the instrument. An uncondit

9、ional order to pay a determinable sum of money; Bear the name of the person who is to pay, a statement of the time of payment , a statement of the place where payment is to be made, the name of the person to whom or to whose order payment is to be made, a statement of the date and of the place where

10、 the bill is issued, and the signature of the person who issues the bill.,3.我国的定义: 汇票就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其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汇票定义反映的基本内涵,1汇票是出票人的书面命令 2汇票的付款命令是无条件的 3汇票是三个当事人的关系,二、汇票的内容,1绝对必要记载事项 2相对必要记载事项 3. 任意记载事项,绝对必要记载事项,11 “汇票”字样 12 无条件支付命令 13 确定的金额 14 付款人的名称 15 收款人的名称 16 出票日期 17 出票人签章

11、,无条件支付命令的正确表述,第一,必须使用祈使句。 第二,不允许出现任何限制支付的文句或者附带条件。 第三,不能指定特定帐户支付款项。 第四,在汇票中加列表明汇票开立原因的出票条款,仍然符合无条件支付命令的规定。如根据某号信用证开立 第五,汇票大写金额后面是否存在“对价已收”,不影响汇票的有效性。,Example:下列哪种表述是正确的?,Pay; Please pay; If the goods meet the requirements ,please A Co. $1000; I should be pleased if you would kindly pay ; Pay $1000 o

12、ut of the proceeds of sale of my farm Haslemere; Pay from my No.2 A/C to Mary Maltby the sum of $30 Pay Mary Maltby the sum of $30 and debit my No. 2 A/C,确定的金额,首先,票据上的权利必须以金钱表示,不能用货物的数量表示。 其次,汇票上应同时使用阿拉伯小写数字和文字大写数字表示汇票金额。 第三,加注利息的情况。如果加注利息,必须在汇票上详细注明。 第四,在国际汇票流通领域,如果出现以其他等值的货币支付,若汇票注明了等值货币的币种、既定日期和既

13、定外汇市场汇率等折算条件,该汇票仍具有法律效力。,付款人的名称,1.必须清楚地表明在汇票上 2.有两个付款人,应该写作A and B ,不能写作 A or B 因为or表示付款人不确定。,收款人的名称,限制型抬头 指示性抬头 持票来人抬头,出票日期,出票日期必须注明 欧洲式和美国式 月份用英文简称或者全称; 出票日期的作用: 决定汇票提示日期是否已超过提示期; 决定到期日; 决定出票人的行为能力:凭出票日期可以判定出票人在签发汇票时是否具有行为能力,比如是否已经提供了商品和劳务等对价,出票人签章,出票人的签章必须是手写体或者是其他具有同样法律效力的其他形式的签章。 凡是在票据上签字的人就是票据

14、债务人。 如果是公司法人签章,必须在公司名称前加上“for”、“On the behalf of”、“for and on the behalf of”或“Per pro.”,并且要在个人签名后加上职务名称。,2.相对必要记载事项,21 出票地点 22 付款地点 23 付款日期,出票地点 : 我国规定,如果汇票上没有记载出票地的,出票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者经常居住地就为出票地。 付款地点: 我国规定,如果没有记载付款地的,一般付款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者经常居住地为付款地 。,付款日期,有些国家规定,汇票必须载明付款期限,否则无效。 有些国家规定,若汇票未载明付款期限,按即期汇票办理支付,但不影

15、响票据的效力。,汇票上载明的付款到期日的种类,即期汇票 远期汇票 : 定日付款 出票日后定期付款 见票后定期付款 延期付款,.,.,按付款期限分:,汇 票,即 期,远 期,见票即付,未记载到期日,到期日同出票日,定日付款,出票日后定期付款,见票日后定期付款,延期付款,.,付款日期的注意事项,1如果汇票的到期日不是营业日,那么就顺延到非营业日之后的第一个营业日。 2如果汇票的日期出现from 和 after,怎么区分? 算尾不算头 3月份如何计算? 日历月,Example:哪些表述是有效的?,属于何种汇票到期日?,At sight pay to the order of ABC company;

16、 On sixth May 2000 fixed pay to the order of A Company. At 60 days after date pay to the order of A Company. At 60 days after sight pay to the order of A company. Three months after Mary gets married. 60 days after bill of lading date. 60 days after presentment of the documents Three months after th

17、e death of A. At 60 days after of bill of lading pay to the order of A company.,3.任意记载事项,在票据法的允许范围内,可以加载的内容。 任意记载事项一般包括:特定当事人;必须提示承兑;免于追索;利息、利率等条款;汇率条款以及废弃条款;开户银行名称以及帐号等。,任意记载的项目,1担当付款人 2预备付款人 3必须提示承兑及其日期 4不得提示承兑 5免作拒绝证书 6免作拒付通知 7免于追索,汇票内容应该注意的其他问题,汇票的填写可以使用钢笔、铅笔等工具; 汇票的材质可以是纸制,也可以是其他形式的。,跟单信用证项下汇票示

18、例:,三、汇票的当事人,1出票人drawer 2付款人Payer或Drawee 3收款人Payee 4背书人Endorser 5被背书人Endorsee 6持票人Holder 7保证人Guarantor,三个基本当事人:出票人、付款人和收款人。 进入流通领域后,就有:背书人、被背书人、持票人、保证人等其他当事人。,1.出票人就是签发汇票并交付汇票的人,在进出口贸易中通常是出口商。 2.付款人又称受票人,是接受出票人发出支付命令的人。汇票的付款人不是汇票的债务人。 3.收款人也叫受款人,是汇票的债权人,也是第一持票人。 4.背书人就是以转让为目的的在汇票背面签章并交付给受让人的人。,5.被背书人

19、就是背书的受让人。 6.持票人可能是收款人,也可能是第三者。 对价持票人:就是指在取得汇票时付出一定代价的人,也就是说受让人必须付给转让人某些货物、货币或者劳务作为转让的代价。 只要持票人前手付过对价,那么其后手持票人也就属于对价持票人。 正式持票人 : 汇票表面上是完整的、合格的、不过期的; 善意地付了对价; 善意:诚实行事,能过证明自身不知道转让人的权利缺陷,同时可以解释所有存在疑点的地方。 未发现汇票的前手所有权上存在什么缺陷。 只有经过认真检查和认真核对的持票人才能是正式持票人。 对价持票人未必是正式持票人。,7.保证人就是非票据债务人对出票人、背书人或者参加承兑人做出保证行为的人。

20、对相关当事人(债务人)进行担保。 保证行为是独立的。、 8.参加承兑人:当票据提示被拒绝承兑或者无法获得承兑时,由一个第三方参加承兑汇票,成为汇票债务人。 他不同于保证人:保证人只有在被保证人不履行义务时,才承担责任,他可以对汇票所有当事人担保。而参加承兑人只是在汇票无法实现承兑行为时,参与承兑。,汇票债务人承兑汇票付款责任次序: 承兑前:出票人 第一背书人 承兑后:承兑人 出票人 第一背书人,四、汇票的行为,汇票的票据行为具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狭义的汇票票据行为就是指以承担票据上的债务为目的所作的必要形式的法律行为,包括出票、背书、承兑、参加承兑和保证 这五种行为。 广义的汇票票据行为就是指

21、以发生、变更或者消灭票据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的法律行为。如提示、付款、参加付款、退票、行使追索权等。,1出票issue,出票就是指出票人签发汇票并将汇票交给收款人的行为。 主票据行为 出票的内涵: 出票包括两项内容:一是写成汇票并在汇票上签字;二是将汇票交给收款人。 出票的影响: 出票人成为主债务人,担保付款、担保承兑。票据被拒付时,接受追索。 收款人成为主债权人,拥有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 付款人不是票据义务人(本票例外)。,交付: 一个完整的责任产生是包括签署和交付这两个行为。 汇票一旦交付后,是不可撤销的。,2背书endorsement,背书就是汇票的收款人或者持票人在转让票据时在票据背面签

22、字并将其交给被背书人的行为。 只有背书交付后,才能完成背书行为。 背书的法律后果 和影响: 对背书人(债务人)的影响 背书人失去票据及票据权利 背书人向后手担保前手签名的真实性和票据的有效性。 背书人担保承兑和付款。 对被背书人(债权人)的影响 享有票据的全部权利: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前手越多,票据权利越有保障。,背书的方式,空白背书(Blank Endorsement):背书人中在汇票背面签名,而不记载被背书人名字。 记名背书(Special Endorsement):又称特别背书/完全背书,是指背书人除在汇票背面签名外,还要记载被背书人的名称。 限制性背书:(restrictive e

23、ndorsement):是指在“支付给被背书人”时,其指示带有限制型的词语,即背书时加注限制再后手转让的文句,使得被背书人不能再行转让只能凭汇票要求付款人付款或者承兑。 英国票据法规定被背书人不能再转让。 日内瓦统一法和我国的票据法:承认不得转让的背书,规定限制背书的票据仍可由被背书人进一步转让,但原背书人只对直接后手负责。被背书人继续转让而产生的其他后手,原背书人不承担担保责任。,附带条件的背书(Conditional Endorsement):附带条件的背书是指“支付给被背书人”的指示是带有条件的。 我国票据法规定:票据是无条件支付的,因而有条件的背书行为有效,但背书条件无效。 付款人不管

24、条件是否履行,可以照常付款给持票人。 有条件背书是指背书行为中的交付,只有在完成条件才可以把票据交给被背书人。,托收背书(Collection Endorsement):要求被背书人按照委托代他收票款的指示,处理汇票 特点:被背书人不能转让票据,背书人对任何后手不承担责任。 被背书人可以行使票据权利:请求付款权和追索权。,设定质押( on mortgage)背书:被背书人只有在实现质押权时,才可以行使票据权利。出现在贸易融资的情况下。 部分背书:背书人只转让部分票据金额。( pay to A Co., for the amount of 50%) 分割背书:将票据金额分割给多个被背书人。( p

25、ay to A Co., and B Co., for the amount of 50% separately ) 我国票据法规定:部分背书和分割背书是无效的,无论是背书行为,还是背书内容均无效。 其他背书:如记载“不得追索”( without recourse )字样的背书。其效力仅限于背书人和直接被背书人之间,其他后手不受此约束。,背书的连续性,第一次背书的背书人应当是票据上记载的收款人; 从第二次转让背书起,每次背书的背书人必须是前一次背书的被背书人; 最后持票人必须是最后一次背书的被背书人。,3.提示presentation,提示就是持票人将汇票提交付款人要求承兑或者要求付款的行为。

26、 提示的要求: 提示时间:它是由各国的法律来决定的。 提示地点要求,提示的法律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提示 日内瓦统一票据法的规定: 即期票据持票人应在出票日后的1年内提示付款; 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在出票日后的1年内提示承兑; 远期票据在到期日及以后两个营业日内作付款提示; 英国票据法的规定: 即期票据持票人应在出票日起1个月、本地支票10日内提示付款; 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自出票日起1个月提示承兑; 远期汇票、本票,自到期日起10日内作付款提示;,提示的法律要求(续),我国票据法规定: 定日付款和出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应当在汇票到期日前提示承兑; 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应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

27、提示承兑 即期汇票,持票人应自出票日起1个月之内提示付款; 远期汇票:自到期日起10日之内提示付款; 未遵期提示,持票人丧失对前手的追索权。 我国规定,即期汇票、本票的持票人在自出票日起的两年内,远期汇票的持票人在自出票日起的两年内,有权对出票人和承兑人要求票据权利;支票的持票人在出票后6个月内,有权对出票人要求票据权利。过了此期限,持票人便丧失票据权利。,4承兑acceptance,承兑就是指远期汇票的付款人在汇票上签字表示同意出票人的命令到期付款的行为。包含两层含义: 一是在票面上签字,注明“承兑”并加具日期; 二是将承兑过的汇票交给持票人。,承兑的作用,确定远期汇票付款人对金额的付款义务

28、。 用于确定某些远期汇票的付款到期日。,承兑的类型,一般承兑:(general acceptance):普通承兑,它是指承兑人对出票人的指示不加限制地同意确认,也就是无条件地对汇票进行承兑。 限制承兑(Qualified Acceptance):就是指当付款人对其提示承兑的汇票所记载的内容持不同意见或处于其他考虑时,其在承兑时可加列某些限制型文句或者附带条件,以利于其履行票据义务。 有条件承兑(Conditional Acceptance):承兑人承兑时加列附带条件,表明其付款将取决于所提条件是否被满足。 部分承兑(Partial Acceptance):承兑人对汇票金额进行部分承兑及支付。

29、限定地点承兑(Local Acceptance):付款人承兑时限定到期支付的具体地点,5付款(payment),付款就是指持票人在规定的提示期限内,向即期汇票的付款人或者已经到期的远期汇票承兑人提示时,付款人或者承兑人支付票款的行为。,付款的类型:,正当付款:主债务人付款人在审核汇票背书的连续性和真实的有效性,对持票人履行付款责任,属于正当付款。 正当付款的条件: 善意地付款,不知道持票人权利的缺陷。 付款人按照专业惯例,履行专业职责,利用专业信息仍不知道汇票持票人的权利缺陷,就属于善意付款。 鉴定背书的连续性和真实性 付款人必须认定背书真实,但是即期是不需要的。 到期日付款,部分付款:如果付

30、款人只向持票人支付了一部分票款,就属于部分付款。剩余部分,持票人仍然具有追索权。 终结付款:在正当付款的情况下,如果付款人付了足额票款,那么就完成了汇票的流通过程,这就叫终结付款。 付款不是主债务人进行的,就不是终结付款。,6拒付(dishonor),拒付也称为退票,是指持票人提示承兑或者提示付款时遭到拒绝的行为。包含两层含义: 一是拒绝承兑(dishonor by non-acceptance)。二是拒绝付款(dishonor by non-payment)。 拒付的原因或种类 情形:承兑人拒绝承兑;付款人拒绝付款;避而不见;承兑人或付款人死亡;破产或因违法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等。,1.拒绝证

31、书(protest):由拒付地点的法定公正人或者法院、银行公会所做出的有关拒付事实的文件。 2.拒付通知(notice of dishonour):就是指持票人一旦遭到拒付或者拒绝承兑时,持票人应及早依照顺序通知汇票债务人的通知证明。 我国票据法规定,拒绝证书作成后3天内通知前手,否则,持票人丧失对前手的追索权。,7追索(recourse),追索就是指汇票遭到拒付后,持票人对其前手背书人或者出票人请求偿还汇票金额及其有关费用的行为。 追索的法定原因: 到期日无法得到付款; 到期前得不到承兑; 承兑人或者付款人逃避、死亡,持票人无法提示承兑或者提示付款; 承兑人或者付款人宣告破产或者因违法被责令

32、终止业务活动。,形成有效追索的条件: 持票人必须作出有效提示。 持票人及时在法定期限内向前手发出退票通知。 按规定做成拒绝证书。 不超过法定追索时效。,追索金额: 汇票本身的金额; 延期付款的利息; 制作退票通知及拒付证书的费用。 行使追索权的次序 一般按照汇票背书的顺序进行,但也可以向任意前手追索。,8保证(guarantee or aval),保证就是指由第三方主要是非汇票债务人作为保证人,对汇票债务承担保证责任。 当票据流通时,担保的功能随着票据转移。,保证(guarantee),保证的目的:增强票据的可接受性,使之便于流通和融资。 保证的做法:在票据正面或粘单记载“保证”字样,保证人名

33、称并签名和住所、被保证人名称、保证日期。 保证人责任: 保证人承担的票据责任与被保证人一样 在票据记载合格时,即使被保证人的债务因手续不全而无效,保证人仍要对票据债务负责. 保证人也可以只对票据金额的一部分作保证. 保证人清偿票据债务后,取得持票人地位,有权对被保证人及其前手进行追索.,9其他附属票据行为,1.参加承兑是指汇票遭到拒绝承兑而退票时,第三方非汇票债务人在得到持票人同意的情况下,参加承兑已遭到拒绝承兑的汇票的一种附属票据行为。 目的是防止追索权的行使,维护出票人、背书人的信誉。 2.参加付款是指汇票遭到拒绝付款而退票时,非汇票债务人参加付款的一种附属票据行为。 一般说明被参加付款人

34、。 参加付款人不需要获得持票人的同意。 参加承兑人可以转化为参加付款人。,五、汇票的种类,1.按照出票人不同,分为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 2按照承兑人的不同,分为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 3按照付款时间不同分为即期汇票和远期汇票 4按照使用时有无附属单据,分为光票和跟单汇票,5按照汇票的基本关系人不同,分为一般汇票和变式汇票 6根据货币种类,分为本币汇票(home money bill)和外币汇票(foreign money bill) 7按照出票地和付款地,区分为国内汇票(inland bill)和国外汇票(foreign bill),第三节 本票,Promissory note,一、本票的定

35、义,1.UK A promissory note is defined as an unconditional promise in writing made by one person to another sighed by the maker , engaging to pay ,on demand or at a fixed or determinable future time ,a sum certain in money to ,or to the order of , a specified person or to bearer.,2. Geneva 必须表明“promiss

36、ory note”字样; 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的承诺 an unconditional promise to pay a determinable sum of money: A statement of the time of payment;付款时间的表述 A statement of the place where payment is to be made;付款地点的表述; The name of the person to whom or to whose order payment is to made;收款人的姓名; A statement of the date and plac

37、e of issue;出票日期和地点; The signature of the maker.出票人签章,3.本票就是一个人向另一个人签发的,保证即期或者定期或者在可以确定的将来的时间,对某人或者其指定人或者持票人支付一定金额的无条件书面承诺。 性质:无条件支付承诺 不必办理承兑 基本当事人仅两个:出票人=付款人;任何票据只要出票和付款同为一人,就具有本票性质。 只有一张,本票的内涵,(1)本票有两方基本当事人。一方出票人,另一方是收款人。 (2)本票是出票人无条件付款的承诺 (3)本票的主债务人是出票人。,本票的用途,1.用作远期付款,由买方签发给卖方。 2.用作金钱的借贷凭证,由借款人签发

38、本票交给贷款人收执。 3.企业发行本票募集资金。一般要通过金融机构担保。 4.银行发行,用来替代现金支付。,二、本票的内容,1“本票”字样 “Promissory note ”clearly indicated; 2无条件支付承诺an unconditional promise to pay 本票不能任何附加条件。但是本票只是一种承诺,不是命令。,3.确定的金额a sum certain in money 票据上的权利必须以金钱表示,不能以货物数量来表示。 必须以期确切的阿拉伯小写数字和文字大写数字表示。 可以按照本票金额等值的其他币种支付。 4.收款人名称name of the payee

39、收取本票票款的当事人,是本票的主债权人。,5.出票日期和地点 写在式样中的右上角 若未载明出票地点的本票,出票人所在地或者出票人的营业场所未出票地 6.出票人签章 出票人必须载本票上签章,否则无效。,7.付款期限以及地点 付款期限有即期和远期之分。 如果没有载明付款期限,就视为即期本票。 付款地点一般在本票上载明,如果未载明的,就把本票的出票地或者出票人的营业场所视为付款地。,.,三、本票当事人,A(出票人),B,(收款人),(背书人),C,(被背书人),(背书人),D,E,(保证人),第一债务人,第二债务人,票据权利人,(持票人),(被背书人),1出票人Maker 就是签发本票的人,也是本票

40、的付款人主债务人。 本票的制票人相当于汇票中的出票人和付款人二者合体。 责任认定。 a joint note :连带本票 joint and several note :连带又单独本票 出票人不管是几个,不管负连带责任还是连带又单独的责任,对于持票人来说没有区别,每个持票人必须负全额给持票人,如果是第二种,可以在付完之后,然后再向其他出票人追索。,本票出票人必须具备的条件 出票人必须具有可靠资金来源。 出票人必须保证支付本票票款。 我国的本票都是银行本票,见票即付,我国不允许签发远期本票,本票的付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个月。,2.收款人,本票的债权人。 收款人可以背书转让,并对后手保证付款。 出票

41、人拒付,可以行使追索权。 收款人一般应在本票规定的付款地提示付款。,四、本票的行为,本票的行为基本与汇票相同,除非有特殊规定。,1出票: 本票是自付证券,出票人承担付款的责任。 出票人在本票时效内,无论何种情形,都不能免除付款的责任。 2.见票: 见票就是本票持票人向出票人提示票据,出票人在本票上记载见票字样以及日期并签名的行为。,见票提示包括两步: 持票人的见票提示:应在有效提示期限内。 出票人的有关记载以及签名。,五、本票的种类,1.按照本票出票人的不同,分为银行本票和商业本票。 银行本票(bankers note): 指以银行为出票人签发的本票,通常用以代替现金支付和进行现金转移.银行本

42、票都是即期本票. 一般不允许发行商业银行发行定额不记名本票,商业银行一般只能发行不定额的记名银行本票。 International money order (国际小额本票) Negotiable certificates of deposit(流通存单,相当于远期银行本票性质的票据) Central bankers note (央行本票,相当于纸币的银行票据),商业本票(traders note):由企业或者个人签发的票据。 信用基础是商业信用,只凭借发行单位现有的清偿能力和盈利能力作为保证到期一定归还,不需要提供任何抵押品。 我国不允许发行商业本票。,2.按照本票付款期限的不同,分为即期本票

43、和远期本票 远期本票:它又分为三种: 定日付款 出票后定期付款 见票后定期付款 远期本票的付款日期有严格限制,一般不超过二个月。,3.按照本票抬头方式的不同,分为记名式本票,指示式本票、无记名式本票。 无记名式本票:票面上未记载收款人的名字和商号。 记名式本票:票面上记载收款人的姓名和商号。 指示式本票:一般在本票上不仅记载收款人的姓名和商号,而且还付上“指定人”或者“凭指示”的字样。,4.本票分为外币和本币本票; 5.流通范围分为国际本票和国内本票。,六、本票和汇票的区别,共同地方: 以货币表示、金额明确、无条件的书面形式; 付款期限可以是即期的或者远期的; 收款人可以是记名的或者不记名的。

44、,不同之处,1.基本性质不同: 本票是出票人自己承诺和保证自己付款的凭证,是一种承诺式票据; 汇票式出票人命令或者委托付款人无条件付款,是一种命令式或者委托式票据。 2.基本当事人不同 汇票基本当事人三个:出票人,付款人和收款人; 本票基本当事人有两个:出票人和收款人。,3.签发票据人的责任不同 汇票出票人一旦汇票得到承兑只承担连带付款责任 本票出票人始终是主债务人 4.签发分数不同 本票的签发都是一式一份 汇票在实践中往往成套数份签发,5.远期票据的提示程序不同 汇票经两次提示,提示要求承兑和提示要求付款;并且在承兑后,承兑人就承担了连带责任。 本票不需要提示承兑.只有多个出票人的时候,他们

45、可以承担连带责任或者连带又单独责任。,6.遭退票后处理不同 本票遭退票后不需要作成拒绝证书; 汇票退票后必须作成拒绝证书.,第五节 支票,cheque,一 支票的定义,1.UK Since a cheque is a type of bills of exchange ,a more detailed definition of a cheque can be obtained,i.e., a cheque is an unconditional order in writing ,signed by the person giving it, requiring the banker to

46、whom it is addressed to pay on demand a sum certain in money to ,or to the order of , a specified person or to bearer.,2.Geneva “支票”字样;无条件支付命令;付款银行名称和地点;出票人名称和签字;出票日期和地点;写明“即期”字样;金额;收款人或其指定人。 3.China 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支票的特点,(一)支票的出票人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 1、必须是银行存款户、 2、在

47、银行有足够存款;透支应在银行允许范围内;不得开立空头支票;银行拒付后负责偿还;提示过期后,应对持票人承担责任。 3、出票人与存款银行签订有使用支票协议 4、支票的出票人必须使用存款银行统一印制的支票。 (二)支票为见票即付。收款人:在有效期内提示 (三)支票付款人仅限银行:审查支票是否合格;付款。 (四)通常情况下,支票的出票人是主债务人,二、支票的必须记载的内容,我国规定: 支票字样; 无条件支付命令; 确定金额; 付款人名称; 出票日期; 出票人签章。,.,三、支票当事人,A(出票人),B,(收款人),(背书人),C,(被背书人),(背书人),D,X(付款银行),第二债务人,票据权利人,(

48、持票人),票据关系人,(被背书人),1.出票人: 出票人是与付款人有一定资金关系的人,出票人开出支票就等于承诺支票被提示时银行保证付款,并在拒付时赔偿。,2.收款人 收款人就是可以获得支票上款项的人。 3.付款人 就是出票人的开户银行。 4.代收行 代替客户收取支票款项的银行就是代收行。代收行和委托人之间必须有资金往来关系。 收款人就是可以获得支票上款项的人。,四、支票的种类,1.按照抬头方式分为记名支票(cheque payable to order)和无记名支票(cheque payable to bearer) 记名支票(only):注明收款人姓名的支票,在取款时,必须由收款人签章并经过付款人验明期真实性。 不记名支票:来人支票或者空白支票,没有记载收款人的支票,任何人只有持有改票,就能要求银行付款。,2.按照支票对付款人有无特殊限制,分为普通支票和划线支票、保付支票,普通支票(open check/uncrossed check):敞口支票、非划线支票,指票面上无两条平行线或者付款无特殊限制或者保障的支票。一般是可支取现金的支票。 普通支票可以持票人向银行提取现金,也可以委托银行入帐。,划线支票就是在支票的表面上花上两条平行线,该线内的内容必须是出票人或者持票人给付款行的指示。 一般分为普通划线和特殊划线。 划线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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