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基层法院诉源治理工作的调研报告为了解我县基层法院诉源治理工作开展现状,促进基层法院诉源治理工作纵深发展,按照县政协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安排,县政协组织政协委员围绕基层法院诉源治理工作开展专题调研。调研组先后参观了诉讼服务中心、调解工作室、审判庭等场所,详细了解当前诉源治理工作的基本情况和主要做法,并组织召开座谈会,听取县人民法院诉源治理工作情况汇报,开展座谈交流,征求各方意见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近年来,县人民法院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法院“四化四解四到位”诉源治理新格局要求,积极化解纠纷,取得了明显成效。
2、2023年诉讼总量等多项指标大幅下降,总收案数同比降幅居全市基层法院首位,2024年上半年综合结案率位列全市法院第一位。(一)推动形成基层治理合力。特邀调解员联动联调,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制发工作细则,将相关组织和调解员录入平台,打造“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诉前调解成功分流案件1232件,诉前调解案件申请执行仅22件。依托乡镇派出所、司法所、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人民法庭聚力联动的“四所一庭一中心”新模式,对重点案件研判预警,定制方案,实现“大事不出镇”,“四长”联动诉前调解纠纷35件。法官担任村屯“法治主任”,与乡贤、调解员结对子,形成乡贤+法官联动联调机制,诉前调解土地、家事等纠纷57
3、件。(二)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2023年5月,全院法官、助理实现全县416个网格线下全报到,线上全进入。网格法官开展线下宣讲、培训,推送法律常识、案例。配备4台诉源治理直通车,直达群众家门口现场服务,今年网格内解纷40件。轮值站点开展无讼共治,在乡镇设立法官驿站4个,在人口密集的村屯设立法官联系点4个,汇聚综治力量,创建无讼村屯、社区。确定四家子林场、新店林场为“无讼林场”,泊泊代村、他拉红村为“无讼村”创建示范点,五年来无诉讼案件。强化老法官工作室、心理疏导室、法律咨询室、诉前调解室“一院四室”建设,实现调解前置程序延伸服务,今年以来调解室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91件。(三)强化源头排查化解力
4、度。注重预防企业运营风险,创建“法润园区”品牌,开展送法进企活动,梳理园区企业停产停建用地19家,提供盘活资源法律意见。预防金融风险,召开新闻发布会,与相关银行合作签署全面战略合作协议,整治互联网金融,维护地方金融安全稳定,受理涉金融借款类案件同比下降62.84虬预防家事纠纷,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妇联代表联动开展保护妇女儿童权益专题活动,发布涉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典型案例。与县妇联合作签订关于建立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协调联动机制的意见,建立妇女维权、判后回访、联席会议、法治宣传4项对接机制。相继签发关爱未成年人提示书人身安全保护令家庭教育令诉中抚养协议11份。连环湖法庭建立高效化解抚养费纠纷
5、五五一”工作法,成功调解涉子女抚养费纠纷案件18件,调解成功率100%。预防职工维权纠纷,与县总工会合作打造“五师一室”服务机制,劳动争议案件同比下降60%。预防类案多发,2024年分别向行政机关、乡镇社区、银行机构和村委会发放司法建议37份,全部得到有效反馈。(四)多元化特色服务新模式。双语调解促和谐,创建民族地区多元解纷特色文化品牌,推行蒙汉双语诉前调解,特邀蒙古族调解员,设立特色调解室,妥善化解涉民族群众纠纷71起。释明延时惠民利,立案部门设立天平办公室和司法释明服务办公室。法庭推行“八小时以外”延时调解,保障村民不误春耕农时。旅游法庭解民忧,连环湖法庭成立服务旅游类纠纷办案团队,创立
6、巡回法庭,设立专线,开展办案和宣传。法治副校长护成长,选派29名优秀干警担任县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切实提高未成年人学法守法意识。(五)提升案件质效以案促治。持续提高案件质量,压实审判权监管、质量提升等多项职责,推广案例库、法答网运用,提升司法能力。*工作成效显著,年初以来共办理*案件12件,办结率100%,无进京访案件。持续提升工作效率,探索完善诉前鉴定机制,应用推广“龙法和”云法庭解纷198件,实现诉讼服务便民化、审判活动数字化。持续深化执源治理,发出督促履行义务告知书205份,执前保全643件,以保促调、以保促执,提升案件主动履行率。二、存在问题(一)诉源治理格局有待
7、深化。诉源治理是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法院主推、综治单位主责、基层组织主抓的一项系统性工程,需要全县上下共同参与完成。当前诉源治理工作,主要还是依靠县人民法院开展和落实有关工作,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行业调解、社会调解组织等未能有效整合形成合力,联合调解机制不完善,网络系统对接不顺畅,不能做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虽然建立了多元化解机制,但是矛盾纠纷治理主体之间的协同性不足,工作合力凝聚不够;执法部门履职尽责不到位,执法、释法、普法等责任有所欠缺;行业主管部门参与积极性不高。而且不同的管理序列也导致人民法院对调解组织的业务指导很难落到实处,与实现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的目标愿景仍有较远距离。(二
8、公众认可不足亟待改善。虽然法院在诉源治理方面做了很多工作,但公众对诉源治理的概念和意义缺乏了解。很多人不清楚诉源治理具体是做什么的,不知道它在解决纠纷、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重要作用。由于认知的缺失,自然难以对其产生认可,即使一些公众了解到诉源治理的存在,由于对其流程和效果存在疑虑,也不愿意积极参与其中。此外,一些纠纷虽然在诉源治理的过程中得到了缓解,但并没有完全解决,这也会让公众对诉源治理的成效产生质疑。(三)诉源治理宣传引导不足。一些职能部门对诉源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以及显著优势,在认识层面存在不足,宣传做得不够充分,缺乏有效的沟通与协作机制。“谁执法谁普法”这一责任制的落实情况不够到位,人民
9、群众往往无法在第一时间、第一环节充分了解相关法律以及诉源治理的运转机制。宣传方式缺乏创新,目前的宣传方式大多停留在传统的平面宣传和口头讲解上,缺乏创新性和互动性,导致群众的法律意识淡薄,这不仅影响了诉源治理工作的推进,也不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三、意见建议诉源治理作为预防性法律制度的重要方面,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是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的重要抓手,对于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为进一步提升基层法院诉源治理工作成效,委员们提出以下意见建议:(一)强化协同联动,构建多元解纷机制。诉源治理是一项多主体参与、多维度互动的系统工程
10、必须强化部门之间的协同。基层法院应积极主动与民政、妇联、人社、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行业协会等以及其他相关社会组织建立常态化、规范化的沟通联络机制,形成各方参与、多元共治的工作格局,防止“单打一”问题,凝聚起强大合力。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共同深入研究探讨诉源治理工作中存在的各类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和检调对接,完善调解员选拔、培训、保障、激励机制,探索县域调解员职业等级评定,加强行业性专业性调解能力。(二)加强法治教育,引导群众主动参与。充分利用微信、抖音、报刊、电视等主流媒体强化法治宣传,及时发布具有典型性和针对性的案例、权威准确的法律解读以
11、及实用的法律小贴士等内容,进一步扩大法治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吸引公众积极主动参与矛盾纠纷的化解。根据辖区内的特点,区分不同受众群体开展有针对性的普法活动,深入开展“送法进社区”“送法进企业”“送法进校园”等系列活动,也可通过“国家宪法日”“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全国法制宣传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主题普法活动,提高公众法律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同时还要关注社会热点法律问题,及时开展专项普法活动。与县融媒体中心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共同开设具有特色和吸引力的法治栏目,采用讲述真实案例、邀请法律专家解读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传播法治理念和法律知识,让法治观念深入人心。(三)优化服务流程,提
12、高矛盾化解效能。进一步完善诉讼服务中心的各项功能,设立功能齐全、服务周到的导诉台,配备先进便捷的自助立案设备,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集约化、全方位的诉讼服务。大力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诉讼效率,积极推广网上立案、网上缴费、网上开庭、电子送达等便捷高效的诉讼服务方式,让当事人足不出户就能轻松参与诉讼,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司法救助制度,对于经济困难的当事人,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依法缓、减、免交诉讼费,确保他们能够平等地行使诉讼权利,打得起官司。主动协调相关部门,为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及时提供优质的法律援助服务,保障其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13、四)健全考评机制,提升治理工作质效。研究制定科学合理、全面系统的诉源治理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将纠纷化解数量、调解成功率、诉讼案件增长率、当事人满意度等关键指标纳入考核范围,通过明确考核标准、细化考核内容,确保考核工作客观公正、准确有效。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明确各执法部门在诉源治理工作中的普法职责,将普法工作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确保责任落实到人,制定具体的普法目标,根据不同阶段的诉源治理工作重点,调整和细化普法目标,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持续加强对诉源治理工作的全方位监督检查,建立常态化的工作通报制度,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对于在诉源治理工作中取得显著成效的部门和个人,应当给予充分的相应奖励激励;对于工作不力、敷衍塞责的,要予以严肃问责,确保责任落实到位。积极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邀请具有广泛代表性和专业性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专家学者等组成评估团队,对诉源治理工作进行独立、客观、公正的评估。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方法,持续提升诉源治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