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试行)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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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规范司法鉴定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和司法鉴定机构的合法权益,促进司法鉴定行业健康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国家发展改革委、司法部关于印发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鉴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宁夏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经自治区司法行政部门依法核准登记,并取得司法鉴定许可证的司法鉴定机构向委托人提供司法鉴定业务的收费行为。 公安、检察、国家安全等侦查机关根据侦查工作的需要设立的司法鉴定机构和其它具有法定鉴定职能的部门内设的鉴定机构,不得面向社会接受委托从事司

2、法鉴定业务并收取费用。 第三条 司法鉴定机构是指经自治区司法行政部门核准登记,取得司法鉴定许可证,面向社会提供有偿司法鉴定服务并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组织。 第四条 司法鉴定收费是指司法鉴定机构依法接受委托,在诉讼活动中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由司法鉴定机构向委托人收取服务费用的行为。 第五条 自治区价格主管部门会同自治区司法行政部门结合我区实际情况负责制定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法医、物证、声像资料类司法鉴定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管理,由自治区价格主管部门会同自治区司法行政部门参照国家制定的司法鉴定收费标准基准价制定我区具体收

3、费标准。司法鉴定机构可在政府指导价浮动范围内,根据委托鉴定事项的具体情况、复杂程度等因素与委托方按协议进行收费。 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司法部司法鉴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基准价(试行)以外新增的法医、物证、声像资料类司法鉴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由自治区价格主管部门会同自治区司法行政部门具体制定。 法医、物证、声像资料类以外的司法鉴定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或市场调节价管理。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有行业标准的,参照行业标准执行。没有行业标准的,由行业主管部门向自治区价格主管部门申报,经批准后执行。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的司法鉴定收费由委托双方协商确定。 第六条 涉及财产案件的司法鉴定收费,根据诉讼标

4、的和鉴定标的两者中的较小值,按照标的额比例分段累计收取。具体比例如下: (一)不超过10万元的,按照本办法附件中所列收费标准执行; (二)超过1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不超过1%收取; (三)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不超过0.8%收取; (四)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不超过0.6%收取; (五)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不超过0.4%收取; (六)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不超过0.2%收取; (七)超过1000万元至10000万元的部分,按照不超过0.1%收取; (八)超过10000万元的部分,按照不超过0.08%收取。 本条第一款所称

5、涉及财产案件的司法鉴定收费,只适用于司法鉴定中物证类的文书鉴定和痕迹鉴定中的手印鉴定,不适用于其他鉴定。 第七条 司法鉴定收费应遵循公开、公平、诚实信用、自愿委托、平等有偿和委托人付费的原则。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加强内部管理,降低服务成本,为委托人提供方便优质的司法鉴定服务。 第八条 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委托提供司法鉴定服务,应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协议书,实行一案一委托,并载明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收费金额、结算方式、争议解决方式等有关条款。 司法鉴定机构不得擅自变更司法鉴定协议书确定的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确需变更的,必须事先征得委托方的同意,并与委托方重新签订书面协议。 无书面委托协议不

6、得收费。未按协议内容提供司法鉴定服务的,应当退费。 第九条 司法鉴定机构需要预收或者垫支费用的,应当事前与委托人协商一致,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第十条 司法鉴定机构在接受委托提供司法鉴定服务过程中,单方邀请专家参与鉴定或者出具咨询意见的,其费用由司法鉴定机构承担,但经委托人同意的除外。 第十一条 在诉讼活动中,当事人申请并经人民法院批准直接委托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的,所需鉴定费用应当由当事人直接支付给司法鉴定机构,人民法院不得代收代付。 第十二条 司法鉴定机构在为委托人提供司法鉴定服务过程中,代委托人支付给司法鉴定人的异地鉴定差旅费,不属于司法鉴定收费范围,由委托人另行支付。 第十三条 司法鉴定

7、人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作证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补贴,不属于司法鉴定收费范围,由人民法院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代为收取后交付司法鉴定机构。 第十四条 司法鉴定费用以及代委托人支付的相关费用由司法鉴定机构统一收取。司法鉴定人不得私自向委托人收取任何费用。 第十五条 司法鉴定机构向委托人收取司法鉴定费用,应当向委托人出具合法票据。司法鉴定机构向委托人结算代其支付的相关费用时,应当向委托人提供代其支付的费用清单及合法票据。不能提供合法票据的,委托人可以不予支付。 第十六条 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受援人,凭法律援助机构提供的有效证明,申请司法鉴定的,司法鉴定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减收或者免收受援人的司法鉴定费用

8、。 对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但确有困难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酌情减收或者免收相关的司法鉴定费用。 第十七条 司法鉴定收费应实行明码标价制度。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在收费地点的醒目位置,公示司法鉴定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服务内容、价格举报电话等。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 第十八条 司法鉴定机构应持自治区司法行政部门核发的司法鉴定许可证,到同级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服务价格登记备案证,凭服务价格登记备案证办理税务登记,领取税务票据,依法纳税。 第十九条 任何公民和组织发现司法鉴定机构有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或者其他价格违法行为的,可以向司法鉴定机构所在地价格主管部门、司法行政部门举报、投诉。 第二十条 各

9、级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司法鉴定收费的监督检查,对司法鉴定收费违法行为,按照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的有关规定进行查处。 第二十一条 因司法鉴定收费发生争议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与委托人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仲裁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自治区物价局会同自治区司法厅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2012年8月10日起施行。 附件: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鉴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试行) 附件: 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鉴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试行) 一、法医类 类 别 序号 收费项目 单位 收费标准(元) 备 注 (一) 法医病 理鉴定 1 死亡原因鉴定 具 3001

10、000 收费标准中不含医疗机构收取的特殊项目的检查费用 2 死亡时间推断 具 3001000 3 死后个体识别 具 5001000 4 早期尸表检验 具 400 死亡后24小时以内,含照相、录像 5 晚期尸表检验 具 800 死亡后24小时以外,含照相、录像。高度腐败尸体加收50% 6 早期尸体解剖 具 2000 死亡后24小时以内,含照相、录像、尸表检验、死亡原因、死亡方式、死亡时间、生前伤死后伤、致伤(死)物鉴定,不含组织学检查和毒物分析 7 晚期尸体解剖 具 3200 死亡后24小时以外,含照相、录像、尸表检验、死亡原因、死亡方式、死亡时间、生前伤死后伤、致伤(死)物鉴定,不含组织学检查

11、和毒物分析 8 开棺验尸 具 4800 含照相、录像、尸表检验、尸体解剖、死亡原因、死亡方式、死亡时间、生前伤死后伤、致伤(死)物鉴定,不含组织学检查和毒物分析 9 生前伤死后伤鉴别 例 800 仅适用于单做此项鉴定 10 致伤(死)物认定 例 800 仅适用于单做此项鉴定 11 脏体硅藻检查 例 400 12 单器官组织学检查与鉴定 例 400/800 心、脑器官每例800元,其他器官每例400元 13 多器官组织学检查与鉴定 例 2400 14 病理组织切片检查 张 60 15 特殊染色技术 张 80 如特殊组织染色、组织化学染色、免疫组化染色、免疫荧光染色等 16 电镜病理检查 标本 2

12、40 电镜、免疫电镜、扫描电镜等 17 尸体X光检验 张 70 18 尸体CR检验 张 100 19 法医现场检查 例 800 进行现场勘验、物证搜集和现场重建工作 20 法医病理鉴定文证审查 例 1000 (二) 法医临 床鉴定 21 活体检验照相 张 15 22 交通事故、职工工伤、职业病人致残程度评定 件 300600 23 医疗事故鉴定 例 10002800 24 损伤程度鉴定 例 250500 只涉及体表损伤程度鉴定的,每例250元。含活体检验、活体照相,不含医学辅助检查费用 25 伤残程度评定 例 600 含活体检验、活体照相,不含医学辅助检查费用 26 伤病关系鉴定 例 800

13、同上 27 诈病、诈伤鉴定 例 1200 同上 28 医疗纠纷鉴定 例 3500 同上 29 劳动能力鉴定 例 600 同上 30 活体年龄鉴定 例 600 同上 31 男性性功能评定 例 600 同上 32 听觉功能评定 例 600 同上 33 视觉功能评定 例 600 同上 34 致伤物和致伤方式推断 例 700 同上 35 医疗费合理性评定 例 500 同上 36 后期医疗费评定 例 500 同上 37 医疗护理依赖程度评定 例 500 同上 38 误工、护理、营养时限评定 例 500 同上 39 治疗时限评定 例 500 同上 40 与保险条款一致性鉴定 例 600-800 41 法医

14、临床鉴定文证审查 例 700 (三) 法医物 证鉴定 42 体液斑(精斑)的确证试验 样本 80 43 种属的血清学检验 样本 80 44 ABO血型的血清学检验 样本 120 45 红细胞酶型的血清学检验 样本 120 按照每个检验的酶型收取费用 46 白细胞血型的血清学检验 样本 600 47 血清蛋白的血清学检验 样本 100 按照每个检验的酶型收取费用 48 ABO血型的DNA检验 样本 400 49 常染色体DNA检验 样本 700 对每个样本的检验应不少于15个基因座;单亲亲子鉴定加1倍收费;骨骼、牙齿、指甲要加收400元/样本;同时做性别检验不另收费用 50 标准亲权鉴定(父母亲

15、与孩子) 例 7001000 腐败、硬组织可加收20% 51 Y染色体DNA检验 样本 1000 对每个样本的检验应不少于15个基因座;骨骼、牙齿、指甲要加收400元/样本 52 双亲皆疑亲权鉴定(父母均不确定) 例 8001200 腐败、硬组织可加收20% 53 X染色体DNA检验 样本 1000 对每个样本的检验应不少于15个基因座;骨骼、牙齿、指甲要加收400元/样本 54 单亲鉴定(父、母亲与孩子) 例 10001200 腐败、硬组织可加收20% 55 隔代亲权鉴定 (祖孙、兄弟姐妹同胞) 例 12001600 56 线粒体DNA检验 样本 1200 57 种属的DNA检验 样本 80

16、0 58 性别的DNA检验 样本 400 59 动植物的DNA检验 样本 1600 不含人类 60 其他法医DNA鉴定 样本 200 其他未在试剂盒中包括的基因座;按每个检验的基因座计收 61 法医物证鉴定文证审查 例 400 (四) 法医毒 物鉴定 62 人体体液中乙醇定性定量分析 样本 200 63 血液中碳氧血红蛋白饱和度检测 样本 200 64 毛发中滥用药物定性分析 样本目标物 1000 需定量分析,每样本目标物加收50% 65 毒物、毒品定性分析(体外) 样本目标物 600 需定量分析,每样本目标物加收50% 66 常见挥发性毒物分析 样本目标物 800 需定量分析,每样本目标物加

17、收50% 67 常见有机毒物分析 样本目标物 800 需定量分析,每样本目标物加收50% 68 常见无机毒物分析 样本目标物 800 需定量分析,每样本目标物加收50% 69 常见动、植物有毒成分分析 样本目标物 1700 需定量分析,每样本目标物加收50% 70 腐败尸体脏器检验 样本 8002800 71 法医毒物鉴定文证审查 例 600 (五) 法医人 类学鉴 定 72 颅像重合鉴定 例 1000 73 颅像面貌画像 例 800 74 颅像面貌塑像 例 400 75 尸骨个体识别 例 800 76 人类学骨龄鉴定 例 800 77 法医人类学鉴定文证审查 例 400 (六) 法医精 神病

18、鉴 定 78 精神状态鉴定 例 500 包括智能障碍评定、精神疾病医学诊断等 79 刑事能力评定 例 1200 包括责任能力、服刑能力、性自卫能力等 80 民事能力评定 例 1200 包括民事行为能力、劳动能力等 81 诉讼能力评定 例 800 包括受审能力、作证能力、诉讼行为能力等 82 司法精神病因果关系鉴定 例 1600 包括精神损失、精神伤残评定、精神伤病关系鉴定等 83 多导心理生理检测评定 例 1600 84 法医精神病鉴定文证审查 例 800 注:“法医病理鉴定”中的(二)“法医临床鉴定”和(六)“法医精神病鉴定”需要进行医学辅助检查的,检查收费标准按照自治区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相

19、应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另行收取费用。 二、物证类 类 别 序号 收费项目 单位 收费标准(元) 备 注 (一) 文书 鉴定 1 笔迹鉴定 项 800 涉及财产案件,标的额不超过10万元的,按照本表左侧所列收费标准执行;标的额在10万元以上的,按照本办法第六条规定执行。 2 印章印文鉴定 项 800 3 印刷文件同一性、同源性鉴定 项 1000 4 文件制作方法鉴定 件 1000 5 印刷机具鉴定 件 1000 6 文书形成时间鉴定 项 1800 7 朱墨或文字时序鉴定 项 1800 8 变造文件鉴定 项 1000 9 污损文件鉴定 项 1000 10 证件、证书、票据真伪鉴定 件 1000 11

20、字迹压痕显现 件 800 12 文书物质材料鉴定 项 800 13 文书鉴定文证审查 例 600 (二) 痕迹 鉴定 14 手印鉴定 枚 600 涉及财产案件,收费办法同上。 痕迹鉴定均以检材数量为单位基数,不计样本数量 15 足迹鉴定 枚 500 痕迹鉴定均以检材数量为单位基数,不计样本数量 16 工具痕迹鉴定 个 700 同上 17 弹头弹壳痕迹鉴定 枚 700 同上 18 枪支性能及致伤力鉴定 支 800 同上 19 弹道分析鉴定 例 800 同上 20 枪弹检验建档 支 160 同上 21 动物蹄迹痕迹鉴定 枚 600 同上 22 整体分离痕迹鉴定 件 500 同上 23 钥匙痕迹鉴定

21、 件 500 同上 24 纺织品痕迹鉴定 件 500 同上 25 玻璃破碎痕迹鉴定 件 500 同上 26 牙齿痕迹鉴定 件 700 同上 27 唇纹痕迹鉴定 个 500 同上 28 皮肤纹痕迹鉴定 个 700 同上 29 耳廓痕迹鉴定 个 500 同上 30 车辆轮迹鉴定 个 700 同上 31 车辆痕迹鉴定 辆 800 同上 32 机动车辆号码化学显现 组 300 同上 33 痕迹显现 件 300 同上 34 实物照片与实物同一鉴定 件 500 同上 35 物体爆破(裂)痕迹鉴定 件 800 同上 36 常见炸药鉴定 项 800 同上 37 导火索、导爆索鉴定 段 600 同上 38 火雷

22、管、电雷管鉴定 段 800 同上 39 制式手榴弹、手雷鉴定 项 600 同上 40 爆炸装置鉴定 项 1600 同上 41 痕迹鉴定文证审查 例 600 (三) 微量物 证理化 检验鉴 定 42 扫描电镜/x射线能谱仪成分检验(定性) 样本 400 43 扫描电镜/x射线能谱仪比对检验 组 800 44 射击、爆炸残留物的扫描电镜/x射线能谱仪成分检验 样本 1000 45 傅立叶(显微)显微红外光谱仪成分检验 样本 300 46 傅立叶(显微)显微红外光谱仪成分比对检验 组 500 47 偏振光显微镜检验 样本 160 48 薄层色谱检验 样本 160 49 拉曼(激光)光谱仪检验 样本

23、300 50 (激光)等离子发射光谱仪/质谱仪成分检验 样本 600 超过5个元素的,每增加一个元素加收80元 51 (激光)等离子发射光谱仪/质谱仪成分比对检验 元素 200 需定量检验,每元素加收50% 52 气相色谱/质谱仪检验 样本 300 需定量检验,每样本目标物加收50% 53 裂解气相色谱/质谱仪检验 样本 300 同上 54 气相色谱检验 样本 200 同上 55 热差、热重仪检验 样本 200 同上 56 X射线荧光光谱仪检验 样本 300 同上 57 X射线衍射仪检验 样本 300 同上 58 离子色谱或离子色谱/质谱仪检验 样本 300 同上 59 微量物证理化检验鉴定文

24、证审查 例 600 三、声像资料类 类 别 序号 收费项目 单位 收费标准(元) 备 注 (一) 电子数 据鉴定 1 硬盘检验 GB 15 包括台式机硬盘、笔记本硬盘、移动硬盘 2 服务器检验 GB 25 包括磁盘阵列柜、网络硬盘等 3 CD及DVD光盘检测鉴定 片 160 4 U盘及存储卡检测鉴定 个 200 含SIM卡 5 软盘检测鉴定 张 80 6 电子设备检验鉴定 个 500 包括录音笔、传真机、电子秤等同类电子设备 7 存储介质物理故障排除 部件 700 包括调换磁头、电机;更换PCB板;坏扇处理等 8 手机机身检验 个 700 9 注册表检验鉴定 个 800 10 软件一致性检验鉴

25、定 100个程序行 100 11 软件功能检验 个 1200 按每个检验的软件收费 12 文件一致性检验鉴定 对 600 13 数据库数据恢复 个 2800 14 数据库一致性检验鉴定 对 3400 15 其他电子数据检验鉴定 MB 4 包括网络数据包等 16 密码破解 个 1200 17 现场数据获取 GB 6 18 网络数据获取 接入小时 200 19 光盘朔源检验 片 500 20 光盘刻录机检验 片 600 21 电子物证鉴定文证复审 例 1000 (二) 声像资 料鉴定 22 录音资料中话者同一认定 人 1800 23 录音资料辨识 件 1000 按每20分钟计收 24 录音资料的真

26、实性完整性鉴定 件 1600 按每20分钟计收 25 录音资料的降噪处理 件 1400 按每20分钟计收 26 语音分析检验 件 600 按每20分钟计收 27 录音器材检验 件 500 28 录像资料同一性认定 件 1800 29 录像资料辨识 件 700 30 录像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鉴定 件 1200 按每20分钟计收 31 录像资料的模糊图像处理 件 1400 32 图片资料同一性认定 件 1400 33 图片资料辨识 件 600 34 图片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鉴定 件 1200 35 图片资料的模糊图像处理 件 800 36 人像鉴定 件 600 37 特种光学技术检验 件 400 38 多(超)光谱检验 件 600 39 计算机人像组合 件 400 40 手工模拟画像 件 600 41 手工雕塑复原头像 件 1600 42 计算机模拟复原头像 件 800 43 声像资料鉴定文证复审 件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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