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筹划(大学期末复习资料) .doc

上传人:哈尼dd 文档编号:5052501 上传时间:2020-01-30 格式:DOC 页数:19 大小:128.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税收筹划(大学期末复习资料) .doc_第1页
第1页 / 共19页
税收筹划(大学期末复习资料) .doc_第2页
第2页 / 共19页
税收筹划(大学期末复习资料) .doc_第3页
第3页 / 共19页
税收筹划(大学期末复习资料) .doc_第4页
第4页 / 共19页
税收筹划(大学期末复习资料) .doc_第5页
第5页 / 共1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税收筹划(大学期末复习资料) .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税收筹划(大学期末复习资料) .doc(19页珍藏版)》请在三一文库上搜索。

1、第1章、 税收筹划的基本理论一、名词解释:1.税收筹划:指在纳税行为发生之前,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税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通过对纳税主体(法人或自然人)经营活动或投资行为等涉税事项作出的事先安排,以达到少缴税和递延缴纳为目标的一系列谋划活动。7.税收优惠:是国家税制的一个组成部分,是政府为达到一定的政治、社会和经济目的,而对纳税人实行的税收鼓励。8.税收管辖权:指一国政府在征税方面所实行的管理权力,包括居民管辖权、公民管辖权和地域管辖权。二、填空题:1.依税收筹划需求主体的不同,税收筹划可分为法人税收筹划和自然人税收筹划两大类。2.在能对税收缴纳产生重要影响的会计方法中,主要有固定

2、资产折旧方法和存货计价方法。3.由于商品劳务税和所得税是我国目前税制结构中最主要的两大税类,因而也是纳税人税收筹划需求最大的两个税类。4.以节税和税后利润最大化为目标的税收筹划是税收筹划发展的低级阶段,以企业价值最大化为目标的税收筹划才是税收筹划发展的高级阶段。5.税收筹划的保护性原则强调,保护帐证完整是企业税收筹划最基本且最重要的原则,征税机关通过纳税检查确定税收筹划是否合法的依据就是企业会计凭证和会计记录。6.国家征税时应避免对经济主体根据市场机制独立进行经济决策的过程进行干扰,这一税制设计的一般原则称为税收中性原则。三、单选题:1.纳税人的下列行为中,属于合法行为的是( A )A自然人税

3、收筹划; B企业法人逃避缴纳税款;C国际避税; D非暴力抗税.【解析】合法性是税收筹划最本质的特点。无论企业法人还是自然人逃避缴纳税款,均是违法的。避税的合法性目前存在争议,代表性的观点为避税是非法、不合法、脱法行为等几种,但其绝对不是合法的。抗税是指纳税人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非法行为。3.合理提前所得年度或合理推迟所得年度,从而起到减轻税负或延期纳税的作用,这种税务处理属于:( D )A企业投资决策中的税收筹划; B企业生产经营中的税收筹划;C企业成本核算中的税收筹划; D企业成果分配中的税收筹划.【解析】企业成果分配时的税收筹划是指企业在对经营成果分配时充分考虑各种方案的税收影响

4、,选择税负最轻的分配方案的行为。它主要通过合理归属所得年度来进行。合理归属所得年度是指利用合理手段将所得归属在税负最低的年度里。其途径是合理提前所得年度或合理推迟所得年度,从而起到减轻税负或延期纳税的作用。4.下列哪一税种通常围绕收入实现、经营方式、成本核算、费用列支、折旧方法、捐赠、筹资方式、投资方向、设备购置、机构设置、税收政策等涉税项目进行税收筹划:( B )A流转税 B所得税 C财产与行为税 D资源环境税【解析】商品劳务税税收筹划主要是围绕纳税人身份、销售方式、货款结算方式、销售额、适用税率、税收优惠等纳税相关项目进行。所得税税收筹划主要是围绕收入实现、经营方式、成本核算、费用列支、折

5、旧方法、捐赠、筹资方式、投资方向、设备购置、机构设置、税收政策等涉税项目进行。四、多选题:3.按税收筹划供给主体的不同,税收筹划可分为:( AC )A自行税收筹划; B法人税收筹划; C委托税收筹划;D自然人税收筹划; E生产经营中税收筹划.五、判断题:1.企业税收筹划必须在纳税义务发生之后,通过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过程的规划与控制来进行。()【解析】在经济行为已经发生,纳税项目、计税依据和税率已成定局后,再实施少缴税款的措施,无论是否合法,都不能认为是税收筹划。企业税收筹划必须在纳税义务发生之前,通过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过程的规划与控制来进行。2.税收筹划是纳税人对其资产、收益的维护,属于纳税人

6、应尽的一项基本义务。()【解析】税收筹划是纳税人的一项基本权利,纳税人在法律允许或不违反税法的前提下,有从事经济活动,通过税收筹划所取得应属合法权益的权利。3.所得税中的累进税率对税收筹划具有很大的吸引力,这主要是由于所得税中的累进税率设计使得高、低边际税率相差巨大。()【解析】当课税对象金额一定时,税率越高税额越多,税率越低税额越少。所得税中的累进税率设计使得高、低边际税率一般相差好几倍,有的甚至十几倍,对税收筹划具有特别的刺激。4.各国税制中都有较多的减免税优惠,这对人们进行税收筹划既是条件又是激励。()【解析】税收优惠的范围越广,差别越大、方式越多、内容越丰富,则纳税人税收筹划的活动空间

7、越广阔,节税的潜力也就越大。纳税人进行税收筹划时必须考虑:有没有地区性的税收优惠;是否有行业性税收倾斜政策;减免税期如何规定;对纳税人在境外缴纳的税款是否采取避免双重征税的措施,采取什么样的方式给予抵扣等等。5.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严格地同时行使居民税收管辖权、公民税收管辖权和地域税收管辖权,在这一前提下,当各国税法的具体规定不同时,就为税收策划留下了可能性。()【解析】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以一种税收管辖权为主,以另一种税收管辖权为补充,只是各国的侧重点不同。因此在国际之间的税收管辖权衔接上,就可能形成某种重叠和漏洞,为税收策划留下了可能性。7.从长远和整体上看,纳税人税收筹划势必会减少国家的税收

8、收入,但从政策上来讲国家正是通过这种税收利益让渡的方式,来促进企业依法纳税水平的提高。( )【解析】从长远和整体上看,税收筹划不仅不会减少国家的税收收入总量,甚至可能增加国家的税收收入。纳税人进行税收筹划,降低了企业的税收负担,为企业赢得发展提供契机。虽然在短期内减少了国家的财政收入,但是由于长期来看将促进企业发展,培植税源增,增加税收收入。8.税收筹划与纳税意识的增强一般具有客观一致性的关系,税收筹划是企业纳税意识提高到一定程度的体现。()【解析】税收筹划与纳税意识的增强一般具有客观一致性的关系,税收筹划是企业纳税意识提高到一定程度的体现。六、简答题:1.请以存货计价方法为例简要说明企业成本

9、核算中的税收筹划。【答】企业成本核算中的税收筹划是指企业通过对经济形势的预测及其他因素的综合考虑,选择恰当的会计处理方式以获得税收利益的行为。目前的存货计价方法主要有先进先出法、后进先出法等,企业可以自己选择,但一经选定后不得随意变更。先进先出法和后进先出法带有很大的主观性,先进先出法以存货的流出与流入的时间同向为前提,若在存货价格紧缩时,采用这一方法可使前期耗用存货的成本增大,使所得款缩小,从而少缴税款。后进先出法以假设存货的流出与流入的时间反向为前提,若在存货价格膨胀时,采用这一方法可达到减少当前纳税的效果。第2章、税收筹划的基本方法一、名词解释:5.税负前转:指企业将所纳税款通过提高商品

10、或生产要素价格的方法,转嫁给购买者或者最终消费者承担,这是最为典型、最具普遍意义的税负转嫁形式。二、填空题:1.免税是指国家出于照顾或奖励的目的,对特定的地区、行业、企业、项目或情况所给予纳税人完全免征税收的情况。2.按照课税对象的一定数量,规定一定的税额,此种税率设计通称为定额税率。3.由于会计准则和税法在计算收益或费用、损失时的规定不同,而产生的税前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之间的差异属于永久性差异。4.时间性差异造成的应税所得大于会计所得,应付所得税会大于申报所得税,出现预付税金,反映为税收损失。5.作为两种相对的费用确认方法,预提是指在费用尚未支付以前按一定比例提前计入成本费用;待摊则是在费用

11、支付后按一定比例分摊计入成本费用。6.固定资产残值率降低,意味着分摊计入有关成本费用的折旧费增加,从而冲减利润,减少应纳所得税额。7.作为存货计价方法,先进先出法、后进先出法相比较而言,在物价上涨情况下,采用后进先出法有利于相对节税,在物价下跌的情况下,采用先进先出法能起到相对节税的效果;8.如果总公司所在地税率较低,而从属机构设立在较高税率地区,在从属机构是子公司还是分公司这一选择上,设立分公司能在总体上减少公司所得税税负。三、单选题:1.就所得税处理中的费用扣除问题,从税收筹划的角度看,下列做法不利于企业获得税收利益的是:( D )A费用扣除的基本原则是就早不就晚。B各项支出中凡是直接能进

12、营业成本、期间费用和损失的不进生产成本C各项支出中凡是能进成本的不进资产。D各项费用中能待摊的不预提。【解析】费用不涉及流转税,只涉及所得税。从税收的角度看,费用确认的基本原则是:就早不就晚。具体而言,对于费用确认,应当遵循如下原则:凡是直接能进营业成本、期间费用和损失的不进生产成本,凡是能进成本的不进资产,能预提的不待摊,能多提的就多提,能快摊的就快摊。2.我国的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纳税人来源于境外的所得,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款,准予在汇总纳税时,从其应纳税额中扣除。该规定属于何种税收优惠形式:( B )A减税 B税收抵免 C优惠退税 D亏损抵补【解析】税收抵免是指从应纳税额中扣除税收抵免额

13、。减税是指国家出于照顾或奖励的目的,对特定的地区、行业、企业、项目或情况(纳税人或纳税人的特定应税项目,或由于纳税人的特殊情况)所给予纳税人减征部分税收。优惠退税优惠退税是指政府将纳税人已经缴纳或实际承担的税款退还给规定的受益人。亏损抵补是指当年经营亏损在次年或其他年度经营盈利中抵补,以减少以后年度的应纳税款。3.在税率的确定上,依据课税对象的数额大小而变化,课税对象数额越大,税率越高。并且分别以征税对象数额超过前级的部分为基础计征税。这种税率设计方式属于:( C )A定额税率 B定率税率 C超额累进税率 D全额累进税率【解析】定额税率是指按照课税对象的一定数量,规定一定的税额。比例税率是指不

14、论课税对象和数额如何变化,课税的比率始终按照规定的比例不变。累进税率,课税的比率因课税对象的数额大小而变化,通常是课税对象数额越大,税率越高。累进税率又可分为全额累进税率和超额累进税率。所谓全额累进税率是以征税对象的全部数额为基础计征税款的累进税率。所谓超额累进税率是分别以征税对象数额超过前级的部分为基础计征税款的累进税率。4.如果一项固定资产,会计上按直线折旧法,税收上按加速折旧法,这种税会差异会出现:( A )A时间性差异 B永久性差异C会同时出现时间性差异和永久性差异D不会出现时间性差异以及永久性差异【解析】时间性差异是指会计准则和税法在确认收益或费用、损失的时间不同而产生的税前会计利润

15、与应纳税所得额的差异。永久性差异,是指由于会计准则和税法在计算收益或费用、损失时的规定不同,而产生的税前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之间的差异。5.企业将所纳税款通过提高商品或生产要素价格的方法,转嫁给购买者或者最终消费者承担,这种最为典型、最具普遍意义的税负转嫁形式在税收上通常称为:( A )A税负前转 B税负后转 C税负消转 D税负叠转【解析】税负前转是指企业将所纳税款通过提高商品或生产要素价格的方法,转嫁给购买者或者最终消费者承担,这是最为典型、最具普遍意义的税负转嫁形式。税负后转是指纳税人已纳税款因各种原因不能向前转给购买者和消费者,而是向后逆转给货物的生产者。税负消转是指一定的税额在名义上分配

16、给纳税人后,既不能前转也不能后转,而是要求企业对所纳税款完全通过自身经营业绩的提高和技术进步等手段,自行补偿其纳税的损失。税负叠转是指同时采用几种转嫁方法以转嫁税负的行为。四、多选题:4.根据世界各国税法的通常做法及我国税法的一般规定,下列关于子公司与分公司税收待遇的阐述错误的是:( ABCD )A.子公司不是独立的法人实体,在设立公司的所在国被视为居民纳税人,通常要承担与该国的其他居民公司一样的全面纳税义务。B.母公司所在国的税收法规对子公司同样具有约束力,除非它们所在国之间缔结的双边税收协定有特殊的规定。C.分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实体,在设立分公司的所在国被视为非居民纳税人,其所发生的利润与亏

17、损与总公司合并计算,即人们通称的“合并报表”。D.子公司作为非居民纳税人,而分公司作为居民纳税人,两者在东道国的税收待遇上有很大差别,通常情况下,前者承担无限纳税义务,后者承担有限纳税义务。【解析】根据世界上一些主要国家和地区的现行税制,分公司与子公司不同的税收待遇,具体为:(1)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实体,在设立公司的所在国被视为居民纳税人,通常要承担与该国的其他居民公司一样的全面纳税义务。母公司所在国的税收法规对子公司没有约束力,除非它们所在国之间缔结的双边税收协定有特殊的规定。(2)分公司不是独立的法人实体,在设立分公司的所在国被视为非居民纳税人,其所发生的利润与亏损与总公司合并计算,即人们

18、通称的“合并报表”。分公司与总公司经营成果的合并计算,所影响的是居住国的税收负担,至于作为分公司所在的东道国,照样要对归属于分公司本身的收入课税,这就是实行所谓收入来源税收管辖权。(3)子公司作为居民纳税人,而分公司作为非居民纳税人,两者在东道国的税收待遇上有很大差别,通常情况下,前者承担无限纳税义务,后者承担有限纳税义务。五、判断题:1.税收筹划中,应选择税负弹性小的税种作为税收筹划的重点,税负弹性越小,税收负担就越轻,主动适用该税种会使得税收筹划的利益越大。( )【解析】实际操作中,要选择对决策有重大影响的税种作为税收筹划的重点;选择税负弹性大的税种作为税收筹划的重点,税负弹性大,税收筹划

19、的潜力也越大。2.如果从属分支机构所在地的税率比在华总公司的负担税率要低,那么在扭亏为盈之后,跨国公司就需要考虑将该从属机构改设为子公司,以便享受到低税率和新建企业的税收优惠。( )4.在经营期间,境外企业往往出现亏损,分公司的亏损可以抵冲总公司的利润,减轻税收负担。( )5.对于税负很轻的商品来说,课税后加价幅度较小,一般不致影响销路,税负便可通过提价全部转嫁给消费者负担。( )6.从价计征的商品,税额随商品或生产要素价格的高低而彼此不同,商品或生产要素昂贵,加价税额必然亦大,反之,价格越低廉,加价税额亦微小。( )8.寡头垄断市场上,由于存在严格的竞争关系,因此如果对某产品征收一种新税或提

20、高某种税的税率,各寡头厂商很难达成提价的默契,税负将无法转嫁给消费者负担。( )【解析】寡头垄断市场上,如果对某产品征收一种新税或提高某种税的税率,各寡头厂商倾向于按协议或默契,在各家成本同时增加的情况下,自动按某一公式各自提高价格,而把税负转嫁给消费者负担,除非该产品需求弹性大或差异大。六、简答题:1.预提和待摊是会计上两种相对的费用确认方法,但是为什么从税收筹划的角度来讲,能预提的应该尽量不摊销? 【答】预提是指在费用尚未支付以前按一定比例提前计入成本费用;待摊则是在费用支付后按一定比例分摊计入成本费用。比如企业购入一台设备,每隔两年需大修一次,每次大修费用预计为240000元。采用预提方

21、法,则从购入后每月预提修理费10000元,计入相关成本费用,这就意味着从购入开始,每月企业减少利润10000元,两年后实际进行大修理时一次性支付修理240000元。采用摊销法,设备购入后不作处理,两年后进行大修$实际支付大修费240000元,从大修当月开始,按月分摊10000元,计入有关成本费用,再经过两年后分摊完毕。 显然,由于预提能提前将有关费用计入成本,因此从相对节税角度来说,预提优于待摊等,能预提的不摊销。2.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各项支出中,有一些会形成企业营业或生产成本,另有一些会形成企业资产,为什么说从税收筹划的角度来看,相关支出能进成本的不进资产? 【答】企业为购置或开发、建造各

22、种资产(指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所发生的支出,形成资产的成本,这部分资产成本需要通过资产的销售、消费使用才能转化为企业的费用,从而冲减利润,减少应纳税所得额。 比如企业购建一项固定资产,其发生的费用形成固定资产成本,在固定资产使用年限内通过折旧分摊计入企业管理费用等各项费用,而固定资产使用年限短则三年、五年,长则十年、二十年,甚至更长。 而进入生产成本的费用,一旦产品完工,如果适销对路,若干天或者一两个月内产品就能销售出去,其生产成本就会转化为营业成本。 所以从相对节税角度来说,凡是能进成本(生产成本)的不进资产。第3章、增值税的税收筹划二、填空题:1.增值税,是对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提供加工

23、、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的销售额以及进口货物金额计税并实行税款抵扣制的一种流转税。 四、多选题:2.我国现行增值税税率( ABCDE ) A.17% B.13% C.0 D.6% E.11% 五、判断题:1.销售者将自产、委托加工和购买的货物用于实物折扣的,则该实物款可以从货物销售额中减除,按照折扣后的余额作为计税金额。( ) 第4章、消费税的税收筹划1、 名词解释:1.转让定价:是指在经济活动中,有关联关系的企业各方,为均摊利润或转移利润而在产品交换或买卖过程中,不依照市场买卖规则和市场价格进行交易,而是根据他们之间的共同利益或为了最大限度地维护他们

24、之间的利益而进行的产品或非产品转让。在这种转让中,产品的转让价格根据双方的意愿,可高于或低于市场上由供求关系决定的价格,以达到相互之间利益的最大化。2、 填空题: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规定的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是消费税的纳税人。2.我国现行的消费税的计税办法分为从价计征、从量计征和复合计征三种类型。四、不定项选择题:1.进口的、实行从价定率征税办法的应税消费品,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为:( B ) A.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 B.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 C.组成计税价格=(关税

25、完税价格+关税)/(1增值税税率) D.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增值税税率)2.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关于包装物处理的规定有( ABCD ) A.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应纳税额的应税消费品连同包装销售的,无论包装物是否单独计价,也不论在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征收消费税。 B.如果包装物(酒类产品除外)不作价随同产品销售,而是收取押金,该押金并未逾期且收取时间在一年以内的,此项押金不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征税。 C.但对因逾期未收回的包装物不再退还的和已收取一年以上的押金,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按照应税消费品的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 D.对酒类产品生

26、产企业销售酒类产品而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押金是否返还及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酒类产品销售额中征收消费税。3.实行复合计税办法的应税消费品主要有( ABD ) A 薯类白酒 B粮食白酒 C 石脑油 D 卷烟五、判断题1.根据税法规定,纳税人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和抵偿债务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应当以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平均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计算消费税。()2.用外购已缴税的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的应税消费品,在计算征收消费税时,按当期生产使用数量计算准予扣除外购的应税消费品已纳的消费税税款。()3.用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其已纳税款准予按照规定从连续生产的应

27、税消费品应纳消费税税额中抵扣。()六、简答题1.如何利用消费税纳税人的规定进行税收筹划?【答】由于消费税是针对特定的纳税人,因此可以通过企业的合并,递延纳税时间。(1)合并会使原来企业间的购销环节转变为企业内部的原材料转让环节,从而递增延部分消费税税款。如果两个合并企业之间存在着原材料供应的关系,则在合并前,这笔原材料的转让关系为购销关系,应该按照正常的购销价格缴纳消费税款。而在合并后,企业之间的原材料供应关系转变为企业内部的原材料转让关系,因此这一环节不用缴纳消费税,而是递增延到销售环节再征收。 (2)如果后一环节的消费税税率较前一环节的低,则可直接减轻企业的消费税税负。因为前一环节应该征收

28、的税款延迟到后面环节再征收,如果后面环节税率较低,则合并前企业间的销售额,在合并后适用了较低的税率而减轻税负。第5章、营业税的税收筹划二、填空题: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义务人。 3、 不定项选择题:1.下列关于营业税扣缴义务人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BCD ) A.委托金融机构发放贷款,以受托发放贷款的金融机构为扣缴义务人;B.建筑安装业务实行分包或者转包的,以总承包人为扣缴义务人;C.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而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其应纳税款以代理者为扣缴义务人,没有代理者的,以受让者或购买者为扣缴义务人; D.

29、单位或个人进行演出,由他人售票的,其应纳税额以售票者为扣缴义务人。2.现行营业税税率为( ABC ) A 3% B 5% C 20% D 25%3.单位将不动产无偿赠与他人,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营业额,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D)A.纳税人当月销售的同类不动产的平均价格核定;B.按纳税人最近时期销售的同类不动产的平均价格核定;C.按下列公式核定计税价格:计税价格=营业成本或工程成本(1+成本利润率)(1-营业税税率) D.按下列公式核定计税价格:计税价格=营业成本或工程成本(1+成本利润率)(1+营业税税率)四、判断题:1.从事建筑、修缮、装饰工程作业,无论怎样结算,营业额均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及其他

30、物资和动力的价款。()2.建筑业的总承包人将工程分包或者转包给他人,以工程的全部承包额为营业额。()3.房地产开发公司销售商品房时,代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收取的一些资金如市政费、邮政通讯配套费等,不论其财务上如何核算,均应当全部作为销售不动产的营业额计征营业税。() 第6章、企业所得税的税收筹划二、填空题:1.根据我国企业所得法规定,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2.根据我国企业所得法规定,居民企业,是指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3.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31、。 4.根据我国企业所得法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只须缴纳个人所得税,不须缴纳企业所得税。5.根据我国企业所得法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的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6.根据我国企业所得法规定,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7.根据我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一家美国建筑设计公司在中国境内没有设立机构场所,那么对其来自于上海某建设单位的设计费收入应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8.根据我国企业所得法规定,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

32、,在按照规定实行100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9.根据我国企业所得法规定,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支付给上述人员工资的100加计扣除。10.根据我国企业所得法规定,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其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13.按税法规定,无论是外商投资企业还是外国企业,其纳税人身份都有两种可能:一种是作为中国的居民纳税人;另一种是作为中国的非居民纳税人

33、。而两者最大的差别在于:居民纳税人负有无限纳税义务,而作为非居民纳税人,只负有有限的纳税义务。因此,这些差别就为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提供了一定的空间,企业应当尽可能避免作为居民纳税人,而作为非居民纳税人负有限纳税义务,从而达到节省税金支出目的。14.我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营业利润的来源地,是以纳税人在我国境内是否设有生产经营的机构场所为标准加以认定。即凡是在我国境内设有生产经营的机构场所的,均为来源于我国境内的营业利润。参照国际惯例,我国对投资所得来源地的认定,是以资金、财产、产权的实际运用地为标准。15.企业所得税计税依据的筹划空间很大,除了在企业所得税中利用加大成本、费用和准予从收入总额中扣除

34、部分的税收筹划方法以外,在税前费用列支标 准掌握、税收优惠政策的运用、利用亏损弥补以及其他环节的政策筹划等最终都要反映到计税依据的筹划上来。在日常税收筹划过程中,我们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来进行:一是推迟计税依据实现;二是设法压缩计税依据。16.对企业所得税税率筹划可以与税收优惠政策筹划结合起来进行,从而显示出较大的筹划空间。其一,在低税率地区设立子公司,从而享受低税率待遇;其二,通过经营行业的选择,或兴办高新技术企业等享受低税率税收优惠。四、判断题:1、不组成企业法人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由合作各方依照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分别计算缴纳所得税。 ()【解析】对不组成企业法人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既可

35、以由合作各方依照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分别计算缴纳所得税,也可以由该企业申请,经当地税务机关批准,统一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4、要避免成为居民纳税人身份,关键在于要明确中国对公司、企业居民纳税人身份的判定标准。按中国法律注册成立或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在中国境内,即为中国居民纳税人,从而负有无限纳税义务。因此,对其进行税收筹划的方法是:一方面要尽可能将实际管理机构设在避税地或低税区;另一方面也要尽可能减少某些收入与实际管理机构之间的联系。 () 6、外资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和福利费,包括企业在中国境内工作职工的境外社会保险费,应报送其支付标准和所依据的文件及资料,经当地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准予列支。

36、 ()【解析】外资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和福利费,应报送其支付标准和所依据的文件及资料,经当地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准予列支。但是,企业不得列支在中国境内工作职工的境外社会保险费。五、不定项选择题:1.韩国某企业未在中国设立机构场所,2010年初为境内企业提供一项专利权使用权,合同约定使用期限为两年,境内企业需要支付费用1200万元,企业每年初支付600万元,则境内企业2010年应扣缴的所得税为(B)。 A.20万元 B.60万元 C.59.5万元 D.120万元 【解析】对于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的所得,按照下列方

37、法计算应纳税所得额: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因此题目中的专利权使用权按照每年的收入全额计算所得税,应扣缴的所得税6001060(万元)4.下列做法能够降低企业所得税负担的有(BCD)。 A.亏损企业均应选择能使本期成本最大化的计价方法; B.盈利企业应尽可能缩短折旧年限并采用加速折旧法; C.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计提折旧可以降低盈利企业的税负; D.在物价持续下跌的情况下,采用先进先出法。 【解析】选项A错误是因为选择能使本期成本最大化的计价方法可以降低盈利企业的所得税负担。一般来说,在税负高低不同的纳税年度选择时,收入应该

38、尽量在亏损年度或低税率年度实现,支出或费用尽量在盈利年度或高税率年度确认;在物价持续下跌的情况下,采用先进先出法税负会降低。 9.进行纳税人身份的税收筹划要避免成为居民纳税人,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在中国境内,即为中国居民纳税人,从而负有无限纳税义务。因此,对其进行税收筹划的方法是(AC)。A. 尽可能将实际管理机构设在避税地或低税区;B. 尽可能将销售公司设在低说区,而实际管理机构设在高税区;C. 尽可能减少某些收入与实际管理机构之间的联系;D. 尽可能使某些收入与实际管理机构保持联系。 10.我国对投资所得来源地的认定,是以资金、财产、产权的实际运用地为标准。具体指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

39、、场所取得的(ABCD)。A.从中国境内取得的存、贷款利息、债券利息、垫付款或者延期付款利息等;B.将财产租给中国境内租用者而取得的租金;C.提供在中国境内使用的专利权、专有技术、商标权等而取得的使用费;D.转让在中国境内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土地使用权等财产而取得的收益。 14.在日常税收筹划过程中,我们可以从(AB)方面来进行计税依据的税收筹划。A.推迟计税依据实现; B.设法压缩计税依据;C.提前实现获利年度; D.减少企业筹建期间的费用。 第7章、个人所得税的税收筹划二、填空题:1.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居民纳税义务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2.在中

40、国境内无住所,但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连续或者累计居住不超过90日的个人,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由境外雇主支付并且不由该雇主在中国境内的机构、场所负担的部分,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3.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义务人未提供完整、准确的纳税资料,不能正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纳税所得额。4.A国公民甲在我国境内无住所,甲于2009年10月10日来华,并在某公司任技术指导,按月取得报酬。2010年2月2日离开中国,再未返回。甲在华期间所取得的所得交纳个人所得税时应按照非居民纳税人身份处理。三、单选题:2.李某在一家晚报上连载某小说半年,前三个月每月月末报社支付稿酬10000元;后三

41、个月每月月末报社支付稿酬5000元。李作家所获稿酬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 D )元。A.3688 B.4500 C.4980 D.5040【解析】同一作品在报刊上连载取得收入的,以连载完成后取得的所有收入合并为一次,计征个人所得税。李某该项稿酬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额=(100003+50003)(1-20%)14% = 5040(元)3.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其中对于个体工商户捐赠支出的扣除,说法错误的是:( D )A捐赠手段在必要时可以达到税收筹划的效果,从而收到既降低税收负担,又扩大纳税人的社会影响的效果。B捐赠必

42、须是间接捐赠。主要是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和其他社会公共事业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C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外负担中扣除。D纳税人发生的纯公益性捐赠支出可以在税前从应税所得额中全额扣除。5.我国税法规定,纳税义务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准予其在应纳税额中扣除已在境外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关于该规定的具体执行,错误的是:(C)A扣除额不得超过该纳税人境外所得依照本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 B已在境外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指纳税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该所得来源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应当缴纳并且实际已经缴纳的税

43、款。 C依照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是指纳税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区别不同国家或者地区,但不区分应税项目,依照税法规定的费用减除标准和适用税率计算的应纳税额; D纳税人在中国境外一个国家或者地区实际已经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超过该国家或者地区扣除限额的,其超过部分不得在本纳税年度的应纳税额中扣除,但是,可以在以后不超过五个纳税年度的该国家或者地区扣除限额的余额中补扣。【解析】依照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是指纳税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区别不同国家或者地区和不同应税项目,依照税法规定的费用减除标准和适用税率计算的应纳税额;同一国家或地区内不同应税项目的应纳税额之和,为该国家或者地区的扣除限额。

44、四、多选题:1.下列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中关于稿酬所得纳税的规定说法正确的是:(ABCDE)A同一作品再版取得的所得,应视作另一次稿酬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B同一作品先在报刊上连载,然后再出版,或先出版,再在报刊上连载的,应视为两次稿酬所得征税。即连载作为一次,出版作为另一次。 C同一作品在报刊上连载取得收入的,以连载完成后取得的所有收入合并为一次,计征个人所得税。 D同一作品在出版和发表时,以预付稿酬或分次支付稿酬等形式取得的稿酬收入,应合并计算为一次。 E同一作品出版、发表后,因添加印数而追加稿酬的,应与以前出版、发表时取得的稿酬合并计算为一次,计征个人所得税。3.下列关于各项所得计算个人所得

45、税时的费用减除标准说法错误的是:(ACE) A工资、薪金所得现执行的标准是每月收入额减除20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B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C劳务报酬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D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E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以每次收入额减除各项手续费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

46、额。【解析】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必要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五、判断题:1.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是居住1年以上5年以下的个人,其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 )【解析】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是居住1年以上5年以下的个人,其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以只就由中国境内公司、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支付的部分缴纳个人所得税3.个人担任董事职务所取得的董事费收入,属于工资、薪金所得性质,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解析】个人担任董事职务所取得的董事费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所得性质,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4.我国税法规定,纳税义务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准予其在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已在境外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但扣除额不得超过该纳税人境外所得依照本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物业管理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1800153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