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工商局专项支出资金绩效评价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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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文秘网(旗下快文网)免费为您下载网络上任何收费文章,全国独家,欢迎使用。自治区工商局2015年专项支出资金绩效评价报告自治区财政厅:根据贵厅要求,现将我局2015年专项资金支出绩效评价报告报送贵厅,请审阅。一、服装购置专项支出1、专项资金概况我局2015年服装购置资金预算450万元。其中:服装购置110万元,劳保皮鞋、皮带340万元。立项依据是根据工商行政管理人员制服管理和发放办法(工商人字【1988】170号),按照年限新招录人员全套制服、系统所有人员的劳保皮鞋、皮带。2、绩效目标在预算的基础上,严格招标,尽量节约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做好2015年全系统服装和劳保的换发工作。3、考评结

2、果我局基建装备处认真落实采购方案制定及各项准备工作,并上报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新招录人员服装经6月份领导批准,计财处申请资金、上报招标文件,按正常采购程序进行了采购。7月,经自治区采购中心公开招标,实际中标88.6094万元,结余21.3906万元。服装结余和劳保皮鞋预算合计360万元,经自治区采购中心公开招标,实际中标357.31万元。二、证照印刷采购专项支出(一)合同示范文本1、专项资金概况根据近年来合同示范文本种类的增加及企业的需求,同时结合全区各地州市工商局经过向辖区企业调查上报的需求情况,确定印制合同示范文本数量。根据申请110万的预算费用,积极配合基建装备处做好了准备工作,起草了合

3、同示范文本招标申请书及21地州的分配表,2015年印制各类合同示范文本27种64万本,印制合同示范文本汇编维文版500本,印制合同示范文本汇编汉文版1500本。我处就预算、招标工作等相关事宜及时汇报主管领导审批,于2015年9月10日完成了合同示范文本招标工作。实际中标价87.16万元。 2、绩效目标我处起草了合同示范文本招标申请书及21地州的分配表,今年的印刷数量定为127万份,我处就预算、招标工作等相关事宜及时汇报主管领导审批。顺利完成了合同示范文本招标的起草工作。推行合同示范文本制度,鼓励、引导企业和合同当事人使用合同示范文本是合同监管工作的一项重要职能。合同示范文本的发行、管理等工作在

4、全疆各地得到了有效落实,企业在使用合同示范文本中,有效规范了当事人的签约行为,规范了市场经济秩序。为满足社会市场需求,保障合同示范文本的供应,维护社会稳定,营造一个有序、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秩序,实现推动新疆跨越式发展。(二)营业执照专项支出1、专项资金概况今年我处营业执照采购预算为500万元,鉴于总局安排今年10月份启动“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工作,营业执照照面内容发生变化,为保证营业执照发生变化后,能有资金印制新的营业执照,先期通过政府招标采购印制300万套各类营业执照,预算金额为300万元,实际中标金额209.4万元。当时预留了200万元预算资金作为备用,预计9月22日照面信息能够确定,

5、拟定进行第二次招标,第二次招标金额为预留的200万元、前次招标结余的91万元以及历年结余资金248万元,共计539万元,用于用量较大的公司、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以及以往没有印制的配套的副本封皮。自治区采购中心安排定于11月13日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结果此项招标有参与招投标企业对部分情况有质疑,采购办按程序进行调查取证,结果至今还未公布。2、绩效目标此次营业执照的印制,将确保今年10月1日启动“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后,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20余万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营业执照的发放和换发工作以及个体工商户的正常使用,确保国务院部署的“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顺利实施,进一步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6、”和我区经济快速健康发展。三、信息化建设1、专项资金概述2015年度信息化建设专项资金投入总计1780万元,其中软硬件维保服务项目投入700万元,信息化新建项目投入770万元,“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信息化后追资金投入310万元。截止2015年12月,已全部完成政府采购验收程序,并执行完毕。软硬件维保服务项目共计20个小项,分别为:综合业务软件本地化改造100万元,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运行维护100万元,OA协同办公系统改造运维35万元,政务内外网站群改造维护35万元,时光站群、邮件、即时通讯等平台维保服务35万元,12315投诉举报系统改造维护30万元,消费大维权平台维保服务30万

7、元,ORACLE数据库及WEBLOGIC中间件系统维保服务35万元,综合业务核心数据分发、倒备技术服务20万元,企业档案电子影像数据集中技术服务20万元,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数据复制技术服务20万元,农资市场电子监管平台开发维护15万元,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平台开发维护15万元,惠普小型机硬件续保50万元,中心机房核心存储及虚拟磁带库设备软硬件续保35万元,中心机房过保服务器设备续保30万元,中心机房过保网络设备续保30万元,各地州市工商局UPS主机机头维保15万元,中心机房环境保障服务35万元,视频会议系统硬件续保15万元。信息化新建项目共计7个小项,分别为: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三级)评估、差距分析和

8、整改30万元,企业信用信息IDC数据中心安全整改扩容240万元,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二期)工程建设100万元,全系统商事登记制度改革配套打印机采购210万元,机房改扩建及视频会议系统扩容140万元,中心机房机密空调采购30万元,中心机房交换机采购20万元。“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信息化项目共计3个小项,分别是:信息化基础软件(操作系统、数据库及云计算平台)95万元,信息化硬件设备(服务器及网络设备)76万元,“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四部门数据交换平台建设139万元。2、绩效目标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2015年全系统信息化建设须紧紧围绕夯实基础、确保应用、创新发展、服务商事登记制度改革

9、的总目标,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扎实开展综合业务系统改造、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建设、“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中心机房安全保障、政府相关部门协同征信、企业档案数字化影像馆等重点工作,积极发挥各类信息化平台在改革发展过程中的基础性保障和支撑作用。3、考核结果为严格落实财政资金拨付和使用程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金使用监管,科学规范有序推进自治区工商系统信息化工作,我局按照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国家工商总局有关要求,全面分析了当前信息化工作的差距和需求,拟定了工商登记制度改革信息化建设技术方案、“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数据交换平台技术方案和2015年信息化采购项目实施方案等多个

10、指导性文件,并经局党组会议批准,于2015年3月-11月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分步完成了信息化30个分项的采购和验收工作,总投入资金1780万元。通过各类信息化项目的实施,提升了全疆工商系统软硬件基础设施保障水平,降低了系统安全风险,保障了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顺利实施,推进了全疆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有效解决了政府部门间企业信用信息的互通共享,充分发挥了信息化建设的保障支撑作用,为我区社会经济实现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提供了有力支持。四、企业档案电子化项目资金使用情况1、专项资金概况2015年,安排项目预算资金604.5万元,全部用于剩余8个地州市局的项目实施。资金到位后已经拨付到各地,由各地按照相关

11、规定和我局的技术标准及要求实施项目。目前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今年年底,各地项目执行完成并验收后支付全部资金。2、绩效目标此次项目完成后,将为“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后部门间信息共享和对全面提高登记窗口工作效率奠定良好的技术支撑,有助于进一步推进工商登记便利化、促进创业就业和提高社会管理的科学性。自治区工商局(机关)财政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报告消费大维权经费509.3万元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2011年7月,自治区人民政府以新政办2011110号文件成立自治区消费维权工作领导小组,在全疆启动了推进消费大维权长效机制建设,初步形成了以政府统一领导,消费者协会牵头组织协调,职能部门、行业协会和

12、社会各界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作配合、共同维权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新的社会管理模式。自治区消费者协会承担自治区消费维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安排部署和组织协调全疆消费维权工作,并从2012年开始连续四年把消费大维权体系建设纳入自治区级行政机关和地州的绩效考评体系,各地和各有关部门积极发挥机制优势,统一协调、协作配合,为服务当地经济发展、保障民生和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项目绩效目标。以党的群众路线为指针,切实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消费维权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针对新形势下的要求和工作实际,进一步巩固提升消费“大维权”工作,围绕消费年主题,深入宣传贯彻新消法,广泛开展媒体宣传和消费教

13、育与引导“五进”活动;改进和完善消费维权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延伸触角发挥作用;完善和强化消费维权网络服务平台和315微信平台作用,加强地区、部门的协作配合,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在生活消费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加强各级消费维权人员培训和消费维权志愿者队伍建设,考核激励各地、各部门和从事消费维权工作的人员勇于担当,认真负责,努力提高工作效能和水平;动员和挖掘社会的有生力量,积极打造消费维权理论与实践的专家、顾问队伍,为消费维权工作提供理论依据、专业支持和保障。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一)绩效评价目的。为了充分发挥自治区消费维权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职能优势和消费者协会社会化消费维权平台作用,不断完善

14、消费大维权长效工作机制,逐步形成消费者权益保护全社会工作体系,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与消费教育引导工作,加强消费纠纷调解处理工作,推进自治区消费维权网络服务平台和新疆3.15微信平台信息化建设,加强和改善全疆消费维权基层组织“一会两站”规范化建设,提高自治区整体消费维权效能和水平,更好地开展好自治区消费大维权工作,为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服务我区社会经济发展和长治久安做出贡献。(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根据自治区消费维权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安排和几项重要工作分类制定符合评价要求的评价指标,其评价标准及说明以第四项专门列出,并按照年度考核和阶段考核进行评价。三、绩效评价指标情况消费

15、维权项目资金主要开支:1、12315指挥中心,工作人员30人,工资及社保150万元;2、各级消费维权机构及基层组织“一会两站”建设配套资金:30万元。配备必要的工作所需办公设备和基础设施;(列入政府采购项目)3、消费纠纷调解补助资金:20万元。调解纠纷成本补助;4、自治区消费维权网络服务平台、新疆3.15微信平台后续开发、维护和采编费:40万元。新增功能开发、日常维护等;5、培训费:60万元。组织各级消费维权人员学习、培训等;6、消协理事会及全疆秘书长工作座谈会议、领导小组联席会议、联络员联系会议等:30万元;7、“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咨询服务月活动和消费维权“五进”活动费:30

16、万元;开展咨询服务、消费教育与引导等活动费用;8、宣传、公告费用:60万元。开设广播、电视节(栏)目、报纸专刊(栏)和媒体发布、刊登等宣传、制作费;9、消费调查、消费评议和消费体验等活动经费:20万元。对消费领域消费者关注的热点问题开展消费调查、评议和体验等;10、商品比较试验经费:20万元。商品买样、比对检验费用;11、资料印刷、制作、邮寄费:50万元;12、日常工作差费、杂费等费用:20万元;13、建立专家志愿者队伍,开展调研等专项活动费用:20万元。四、几项绩效评价标准及说明 1.“一会两站”专指消费者协会分会和消费维权服务站、消费教育宣传站等基层消费维权组织。我区现已在乡镇(村队)、街

17、道(社区)设立了近15000个消协分会和消费维权服务站、消费教育宣传站。它作为消费维权工作的前沿阵地和服务窗口,在宣传政策法规、消费教育引导、解决消费纠纷和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但由于人员少,所需经费无保障,基础设施缺乏,严重影响了工作顺利进行。因此提出建立基层组织“一会两站”建设的配套资金,以补充部分消费维权机构和“一会两站”所必需的工作经费和办公设备。2、消费纠纷调解补助资金 是指各级消费维权机构、部门和基层“一会两站”在解决消费纠纷案件的调查、取证和调解的补助。这类案件情况复杂,办理难度大,由于经费匮乏造成案件不能及时处理,甚至半途而废。消费纠纷调解补助资金可以补充案件成本费

18、用,激励办案人员更好地开展消费纠纷处理工作,有效解决消费者的实际问题。3、商品比较试验、消费体验活动 是针对消费领域消费者关注的商品和服务热点问题进行比较试验和消费体验,向社会公布其结果,提供可靠的商品和服务信息,为引导广大消费者树立科学消费观念,科学选择、合理消费,对消费领域商品和服务进行有效监督所做的一项重要工作。4、自治区消费维权网络服务平台、新疆315微信平台是集消费者投诉与协调处理、协同办公、信息交流和向社会广泛宣传以及为消费者提供消费教育为一体的平台系统,目前已开通了自治区、地州市、县三级各成员单位的端口,它有效地整合社会资源,对提升消费维权信息化、规范化管理和社会化整体水平,强化

19、绩效考核管理,起着积极的作用,为建立统一的消费者举报、投诉平台打下了良好的基础。自治区消费维权网络服务平台、新疆315微信平台顺畅运行,还须升级调整,增加功能,以及日常维护等。 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关系着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是一项民心工程、民生工程,事关社会稳定、消费和谐和经济发展,它是一项长期性、社会化的公益性工作,稳定的资金保障将加快推进我区新形势下的消费维权事业发展。消费者权益保护(12315活动经费)400万元一、项目概况12315指挥中心,是经自治区政府批准成立的事业部门,工作人员35人,其中临时聘用人员30人,正式干部5人。30名聘用人员工资由项目经费计发,

20、正式干部工资由财政统发。2015年全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要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及第二次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为引领,认真落实全疆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的部署和总局消保局工作要点,深入贯彻实施新消法,全面推进消费维权法治化建设,深化改革,开拓创新,积极打造“12315新疆工商百事通“,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消费维权制度机制,加大商品质量违法案件和有关服务领域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努力提高消费维权工作能力和水平,着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二、项目绩效目标(一)依法强化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和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进一步提高监管执法水平1、继续推进重点领域消费维权专项整治工作。按照国家工商总

21、局和区局关于在全疆工商系统开展强化监督管理,加强重点领域消费维权工作专项整治活动的方案的部署,全力抓好落实。要注重梳理和排查消费者诉求信息,定向跟踪重点商品和服务,有效发现违法案件线索,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和工作难度。要与抽检工作紧密结合,发挥监测抽检工作作用,提升专项整治工作的效能水平。要创新监管方式,综合运用工商行政管理职能,集中开展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依法规范重点商品和服务领域经营行为,推动整体消费环境的好转和优化。2、全面落实总局流通领域商品抽检办法、新疆工商系统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工作规范。一是根据消费者投诉举报的热点商品,结合我区商品市场质量状况,突出重点品种,制定抽检计划和方案。各地

22、根据下达的抽查检验任务,制定本区域抽查检验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特别是加强对网络销售商品、节能灯、眼镜、手机商品质量的抽检工作。适时组织开展农村商品质量、儿童用品质量专项整治。会同或配合相关部门和行业协会等开展消防产品、建材市场等专项整治。二是贯彻落实总局关于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安全风险警示工作的指导意见,加强商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和风险警示,责令经营者对不合格商品依法退市。对抽查检验中发现的普遍性商品质量问题,要依法依规迅速处理,切实保障消费市场安全。要推进商品质量监管法制化、制度化、信息化建设。区局将探索建立重要商品名录数据库和消费侵权案件查处数据库,严格规范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工作程

23、序、工作纪律。依法加强对抽查检验中发现不合格商品的处理和案件查办工作,及时报送处理结果。加强与行业协会信息沟通协调,促进行业自律。通过行政指导、消费教育引导手段,加强对不合格商品经营企业的指导和教育,提高其守法经营意识。3、探索创新治理服务领域侵权问题的方式方法。一是发挥工商职能作用,强化有关服务领域监管执法,规范服务领域经营行为。认真贯彻落实侵害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严厉查处有关服务业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二是对服务领域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业“潜规则”、尤其是消费者集中反映的热点侵权问题,进行认真研究分析,提出行政指导意见、建议,有条件的可组织专家、学者、消费者代表

24、进行专题点评,视情况开展专项执法行动,有效制止服务领域消费者侵权行为。要加强与服务业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联系沟通,指导行业制定服务公约和服务规范,教育和引导服务行业提高服务质量意识、品牌形象、优质高效的服务意识,畅通诉求渠道,依法受理和处理有关服务领域的投诉举报。针对公共服务、商业零售等一些领域存在的垄断、强制搭售、虚假宣传等问题,加强监督检查和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依法严厉查处垄断、不正当竞争、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维护服务领域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努力营造有利于服务业健康发展的市场环境和消费环境。4、加强新型消费领域新情况的调研监管工作。密切关注新型消费领域中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围绕网上购物、电视购

25、物、邮购等新型经营方式中易出现侵害消费者利益的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教育引导规范经营行为,加大对所售商品的监督管理,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的协作、加强与消费者协会、行业协会的合作及情况通报,加大与新闻媒体的互动,积极推进消费维权工作再上新台阶。(二)、加强法制建设,进一步提高消费维权依法行政水平1、加大行政执法力度,要将监管执法和查办案件贯穿于消费维权工作的始终。全面推进“诉转案”工作机制,强化行政调解与行政处罚衔接,避免“以调代罚”,降低行政风险,加强“诉转案”工作的检查和考核,探索开展“诉转案”、“消费侵权案件”量化比较考察评估,促进监管执法,形成受理及时,流转畅通、处置快捷、查办有力的工作格局。

26、2、进一步梳理、完善和落实12315各项工作制度,使12315工作制度化、程序化、法制化。做到渠道畅通、功能强化、制度规范、维权有力,效能提升,服务优化、便民利民。按照总局要求研究制定新疆工商系统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规则。3、积极探索建立“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实现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的有机结合,形成调解工作合力,提高调解的成功率。建立职能互动、优势互补、程序衔接、资源共享、责任共担的“大调解”工作格局。4、积极推动自治区贯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的早日出台。(三)加强工作创新,进一步加强12315体系建设,提升消费维权服务效能,开创消保工作新局面1、以提升服务水平为目标,探索建设“12

27、315新疆工商百事通”。改善现有平台运行状况,加大工商信息投放量,建设面向社会公众发布工商信息、直接与公众沟通交流、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社会监督的全方位为民服务的综合平台,为消费者、企业和人民群众提高快速、便捷、优质、高效的工商行政管理服务,实现从“当您的消费权益受到侵害时请拨打12315”到“当您需要工商服务时,请拨打12315”的新的跨越。 2、积极打造“12315新疆消费者权益保护网”。做好网络的设计及维护工作。使之成为新疆各族消费者信赖的公众互联网平台,成为新疆工商的又一名片。3、打造“新疆12315手机投诉举报公众服务平台”。进一步拓宽维权渠道,提升维权效能,更好地服务广大消费者。三、

28、项目总体目标12315指挥中心在服务于全区经济发展,为民服务的同时,力争用三年时间达到以下总体目标。(一)以新消法为主题,丰富消费教育手段,弘扬消费维权理念,进一步加强消费教育引导工作1、采取各种形式和方法,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一是加强与消费者互动,各地要继续开展“12315开放日”活动,邀请社会各界代表参观、体验12315工作,接受广大消费者监督,进一步增进对12315的认知和了解。二是发挥媒体、网络的功能和作用,扩大声势,营造氛围,充分展示维权成果。组织开展“消费维权对话“、”消费维权讲堂“等形式多样的活动,现场解答和受理消费者诉求,回应和破解消费者关注的实际问题。2、充分发挥各地消费教

29、育基地的作用。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各类型消费教育基地的各项功能和制度建设。二是鼓励和引导有条件的企业,发挥优势,建立消费者体验中心,普及消费知识,扩大消费教育引导和普及面。三是结合各地实际进一步培育各类教育基地,树立典型,发挥示范作用,以点带面开展好工作。3、强化行政指导,督促经营者及时整改,提高经营者自律意识。坚持关口前移,加强对经营者落实消费维权义务的事前指导、事中跟踪和事后监督,规范经营行为。一是指导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自律制度;二是推进行政约谈制度,针对抽检存在的问题,根据情节轻重,通过警示、训诫,督促经营者严把商品质量关。三是落实不合格商品公示制度,强化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促

30、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四是规范电商企业7日无理由退货行为,引导电商企业加强自律,积极化解消费纠纷。五是指导经营者积极落实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制度。4、强化基层消费维权网络建设,开创消费维权多元合力协同共治新方向一是进一步发挥维权网络效能效用。加强12315“五进”工作,继续扩大“五进”工作覆盖面,推进规范化建设,在切实发挥站点实效,提升整体形象上下功夫,积极加强工作指导,指导企业经营者主动承担消费维权的社会责任,提高和解成功率,要加强对各级消费维权示范站点的动态管理,建立健全进入退出和检查考核机制,充分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二是进一步推进工作机制创新,组织召开“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现场会,推广基

31、层消费维权工作典型,召开12315“五进”基层消费维权网络建设座谈会,引导经营者积极履行消费维权的社会责任。三是加强12315信息化建设,推进12315数据平台升级改造,为数据的统计、分析及信息发布提高准确性、科学性和实用性。进一步加强12315数据分析、情况通报工作,提升12315数据分析水平,确定消费者诉求热点,为正确分析消费维权形势,加强事前预警、事中、事后监督和提高市场监管效能服务。5、强化消费维权能力建设2015年自治区工商局将进一步加大业务培训力度,将组织各类消费维权培训班,并积极争取总局消保局的支持。各地也要进一步强化本系统消保干部的常态化培训,如组织开展12315优秀案例、适用

32、新消法的案例点评等活动,加大消费维权专家型人才培养力度,组织开展“岗位大练兵”,提高干部消费维权分析研判,预警防范、执法办案和应急处置的综合素质。四、项目资金指标分析2015年12315项目资金按月申请计划,财政按时批复资金额度。主要开支内容:1、30名聘用人员工资和社保,全年开支150万元。2、30条电信线路租用费。3、各地州市工商局业务骨干培训。干部教育培训费400万元一、项目基本情况(一)项目概况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和自治区党委八届六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深入实施人才战略,培养造就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行有力的工商行政管理干部队伍,根据全区工商系统“十

33、二五”人才和教育培训规划、国家工商总局2015年度教育培训计划和全区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制定全区工商系统2015年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并按资金到位情况实施。(二)项目绩效目标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加强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和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为首要任务,以全面深化改革、加快职能转变为主线,以提高履职能力为目标,积极推进理论武装、党性教育、能力培养和知识更新,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全面提升干部教育培训质量,加强法治建设、信息建设、队伍建设,为工商行政管理事业改革和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1、项目绩

34、效总目标。一是提高培训质量,增强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积极开展分类培训和分级培训,把同类培训的普遍性要求与不同层级和岗位的特殊需求结合起来,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坚持分类分级培训,突出培训重点。以深化职能转变为重点,强化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培训更多的专家型、复合型人才。以工商登记制度改革为重点,加强新兴领域监管执法必备知识的培训,加强基层竞争执法、网络交易监管等重点领域监管执法人才的培训。三是推进改革创新,拓宽培训渠道。加大网络培训力度,推动培训资源向基层延伸倾斜,实现优质培训资源共享。强化送教下基层、对口支援、结对帮扶、网络培训等措施,提高教育培训覆盖面。2、项

35、目绩效阶段性目标。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分层分类培训的原则,采取远程教育、集中培训、送教上门培训、挂职学习锻炼、院校学习等多种形式开展教育培训。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一)集中培训。由相关处室和工商干校组织,开设各类管理、业务培训班25个(期),培训总时间120天,参加培训约1800余人次。主要进行领导干部能力提高、财务审计、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及登记业务、外资企业登记业务、网络平台和农资软件应用、合同监管执法、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新商标法及实施条例培训、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培训、新消法及12315法律法规培训、广告法律法规及统计监测、典型案件分析、纪检监察业务、县市局领导和工

36、商所长培训、基层复合人才培训等,2015年举办了一期由全疆地县负责工商工作的领导参加的工商改革培训,培训人员150人。(二)远程教育及视频培训。1.网上培训班。开办消保维权、广告监管、市场监管、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3期专业培训班,每期20-30课时,期限30天;从事相关业务工作的领导和干部参加培训学习,由工商干校远程教育中心统一管理并组织考试,参加培训人数不少于800人。2.网上自学课堂。开设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反腐倡廉两个自学课堂模块,由远程教育系统自动管理,要求全员参加自学。3.视频培训。外资处承办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及登记业务注册视频培训班,要求相关业务人员参训。4.送教上门。培训内容

37、以新修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竞争执法等为主题。每个课题讲授时间为1-2小时,全部采用计算机课件方式进行。(三)区外培训。总局行政学院举办的工商系统监管执法业务骨干培训班(2期),学习新消法培训班,培训时间10天,培训人数300人(新疆班)。三、绩效评价指标情况(一)项目资金情况自治区财政部门年初预算410万元,资金全部到位。附:2015年全区工商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安排 (二)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和实施附:2015干部教育培训进度统计(三)项目资金管理使用要求1、区局组织的集中培训要严格按照经费预算执行,各部门要控制参训人员和天数,不能出现超支或挪做他用的情况。2、工商干校要做好充分的教学准备,科学

38、调配师资力量,按培训计划认真备课,确保培训成效,并有计划地安排教师下基层送教上门,以便掌握基层监管实际和工商业务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增强教学的针对性。3、各地州市工商局、各直属分局党组要高度重视教育培训工作,按照区局培训的总体安排,组织好参训人员,结合实际制定本级及县市局教育培训计划,切实抓好分层分类培训。(四)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资金由自治区工商局机关计划申请,财政授权支付,严格审核资金开支,坚决专款专用。四、干部教育培训取得的效果通过培训,提高了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使各级干部积极适应新形势的发展要求,改进了领导方式和工作方法,增强了贯彻执行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决策部署

39、的自觉性,创造性的开展各项工作。 自治区工商局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自治区党委和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2016年将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改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努力提高培训质量。要以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武装全体干部的头脑,不断提高思想认识;要把落实科学发展观同干部理论学习结合起来,进一步提高全体干部的大局意识、政治意识、群众意识和责任意识,不断增强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以改革的精神,与时俱进,确保全面完成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提出的各项任务。企业信用信息平台资金300万元一、项目基本情况根据国务院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按照加快建设本地区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要求

40、,我局超前谋划,提早部署,依据国家工商总局工商登记制度改革信息化建设技术方案(暂行)等技术规范,围绕综合业务系统改造、公示系统建设和电子营业执照系统建设三项重点任务,积极开展我区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切实保障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的顺利进行。截止目前,综合业务系统改造、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均已按要求完成建设并上线试运行。新疆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数据中心项目,在国家工商总局、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高度重视及大力支持下。自2014年3月起,由自治区财政拨付进行资金支持,2015年安排资金300万元专项建设资金,按照“政府主导,工商牵头,部门协同,数据共享,互联互通,开放透明”的思路,分三期开展

41、系统建设。二、绩效目标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2015年全系统信息化建设须紧紧围绕夯实基础、确保应用、创新发展、服务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总目标,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扎实开展综合业务系统改造、公示平台建设、“三证合一”改革、中心机房保障、部门协同征信等重点工作,积极发挥各类信息化平台在改革发展过程中的基础性保障和支撑作用。三、项目实施情况已执行软硬件维保服务项目,分别为:1、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运行维护100万元,OA协同办公系统改造运维35万元,2、12315投诉举报系统改造维护30万元,消费大维权平台维保服务30万元,ORACLE数据库及WEBLOGIC中间件系统维保服务35万元。3、企业档

42、案电子影像数据集中技术服务20万元,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数据复制技术服务20万元,农资市场电子监管平台开发维护15万元,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平台开发维护15万元。4、视频会议系统硬件续保15万元。四、考核结果为严格落实财政资金拨付和使用程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金使用监管,科学规范有序推进自治区工商系统信息化工作,我局按照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国家工商总局有关要求,全面分析了当前信息化工作的差距和需求,拟定了工商登记制度改革信息化建设技术方案、“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数据交换平台技术方案和2015年信息化采购项目实施方案等多个指导性文件,并进局党组会议批准,于2015年3月-9月分步完成了信息

43、化27个分项的采购。工商、税务、质检共用的“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数据交换平台,由政府主导、工商牵头,统一申请财政经费建设。截至目前,通过各类信息化项目的实施,提升了软硬件基础保障能力,降低了系统安全风险,保障了改革的顺利实施,推进了社会诚信环境建设,为我区社会经济实现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提供了信息化支撑。五、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一)项目资金预算情况。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所有资金全部到位, 2014年7月自治区财政追加预算,10月中央转移进行支付补贴,2015年继续安排资金300万元。(二)项目资金使用情况。1、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平台设备及移动线路租用160万元,根据合同约定每年支付中国移

44、动公司新疆分公司160万元,资金由财政直接支付。2、购买信用登记短信验证信息11.5万元,每条按合同约定支付移动、联通、电信短信费0.08元。现全疆个体工商户80万户,备案时需要对身份证进行短信验证。(三)项目实施情况(1)征信数据采集和处理服务主要包括:- 将各政府单位中不同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需要采集的数据实时采集到前置系统;- 对采集的数据与工商局相应信息进行核对。对于有对应信息的(如企业注册号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号),通过关联方式进行核对;对于没有对应信息的,通过多种方式进行分析(如通过企业名称、法人代表、注册地址等)进行区分、核对,确保初始化信息准确无误;- 对采集数据进行整理。将核对无

45、误的数据存入前置数据库系统中,按照采集规则进行数据过滤处理和清洗转换;- 对采集数据进行规范化处理。按照征信系统数据要求,将整理后的数据创建成格式化的记录,写入前置系统采集数据库中;- 实时同步数据。将规范化处理后的数据同步到自治区工商局ODS数据库中。保证在广域网内数据复制的可靠性、实时性和稳定性; - 征信数据刷新。ODS数据库中更新的数据自动刷新到征信数据库中,相关企业的数据被自动刷新。保证多个数据库整合进入一张数据表格的效率、灵活性和实时性;保证同步系统的安全性,不因为某个厅局数据刷新而引起整个征信系统的停顿、丢失数据甚至崩溃。(2)征信数据更新维护服务在完成某个乃至全部政府单位数据采

46、集后,仍然需要对征信系统和征信数据提供服务,服务内容包括:- 征信系统的日常维护服务。包括数据复制过程的监控、故障处理、优化;复制软件的升级;根据业务需求调整复制对象;前置系统数据库的维护和优化;前置机的维护、部件更换、模块升级和配置优化;由于采集单位系统原因导致的复制故障处理,重新初始化等;征信系统升级导致的采集调整等。- 征信数据的增量更新服务。在完成征信系统首次数据采集后,各单位中新增业务数据的实时采集、征信信息更新等。由于各业务单位的系统建设各不相同,开发厂商不同(还存在中间更换系统、更换厂商的可能性),因此,该部分维护工作量非常大。(四)项目资金管理情况。资金由自治区工商局机关计划申

47、请,财政授权支付,设备采购由政府集中采购,严格审核资金开支,坚决专款专用。六、项目评价结果应用建议 新疆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数据中心项目,从规划到实施,时间短、任务重,主要表现在:(一)对总局工商登记制度改革信息化建设技术方案(暂行)理解有不同的情况,自治区工商局在大型系统集成工作方面缺乏经验,应用安全策略考虑不足。(二)运维人员分布在自治区工商局机关和IDC两个不同的网络环境,相互不能通过远程访问进行操作,相对不便。(三)相关政府部门信用信息采集和共享数据标准难以统一,例如:违法行为种类和处罚种类代码各部门无法统一。商品抽检、检验费100万元一、项目基本情况为全面落实全疆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和全

48、国工商系统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履行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的职责,进一步加强我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的监管,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着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根据国家工商总局下发的关于认真做好2015年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申请预算商品抽检项目资金。二、项目实施绩效报告情况按照国家工商总局的要求和近年来全疆消费投诉(申诉)举报中的消费热点,结合国家工商总局和区局去年安排部署的关于对服装鞋帽、家用电子电器、装饰装修材料、交通工具等五大重点商品的专项整治及2015年全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工作的重点,要着力加强对羊毛羊绒服装、节能灯等重点商品的抽检力度;同时各地还要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对群众举报投诉较多、问题突出的消费品进行重点抽查。抽查内容:(1)承检机构的名称,抽查时间,抽查产品名称,主要抽查省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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